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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进入爱丁堡大学

19世纪初,爱丁堡大学作为世界几所主要的具有内外科的医科大学之一,赢得了令人羡慕的声誉。它不仅从整个英国招收学生,而且还从主要的欧洲国家招收学生,甚至有些学生还是从殖民地和美国来的。当时人们都说,一个有爱丁堡大学学位的医生肯定会在他这一行中出人头地。只要看看维多利亚时代爱丁堡大学毕业生的名人录,就会知道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在维多利亚统治时期,医学上的许多伟大成就,都可归功于诸如辛普森和利斯特等一些爱丁堡大学的毕业生。

1825年10月,贤明的父亲决定要达尔文到苏格兰,进爱丁堡大学。经校方同意,注册准许,于是在10月份的第一周,达尔文便成了一名具有爱丁堡大学医学院校籍的大学生。那时他才17岁,按照常规他至少还得在什鲁斯伯里学校再呆一年,到18岁才能进爱丁堡大学。他的哥哥就是在那个年纪成为大学生的。的确,他很快就发现班上年纪比他小的只有一个人。哥哥伊拉兹马斯已经在该校医学院学习了一年,因此就带他一起去了。

按照当时大学生的习惯,他得租房子住。他父亲为了让兄弟俩学好知识,不惜花高价在医学院附近洛西安街11号,租到一间舒适的寓所房间,房东是马卡乌夫人。这个女房主是一个胖胖的中年寡妇,对房客百般照顾,就像老母鸡对待小鸡一样。由于达尔文比别的同学小,她更是格外溺爱,硬说他看上去营养不良,总是让他吃些超过他消化能力的食物,有时甚至使他感到难堪。

达尔文入校后得到了化学教授托马斯·查理士·霍普签发给他的化学和药物学的听课证;解剖学教授亚历山大·蒙罗签发的一张解剖学、生物学和病理学的听课证。

达尔文对大学生活的幻想很快就破灭了。爱丁堡大学的课程全是讲授式的,蒙罗博士讲授的人体解剖使他感到讨厌。事实上,他没有努力去学习解剖,后来证明这是一生中的最大的损失。学好解剖学,对他研究生物进化理论是极有价值的。“这是不可弥补的损失,有如我不能绘画一样。”达尔文最讨厌的似乎是药物学——一门向来不招人喜欢的课程。这门课程由一位邓肯博士生塞硬灌,效果不佳。此人浓重的苏格兰口音,几乎使人不知所云。后来,达尔文把邓肯博士在一个冬天早晨8点钟开始的药物学的讲授,描绘成“可怕的回忆”。然而,他却喜欢英国血统的霍普教授讲的化学课,这位教授很幽默而且善于深入浅出地讲课。

达尔文曾如此向往的生物学,也被讲授得极其乏味、冗长,使他觉得难以学下去。他把在校紧张但乏味的学习情况写信告诉了埃玛和舅父韦奇伍德。因此,到12月,达尔文就在不至于使校方发火的前提下开始尽量少去听课,也就不奇怪了。他认为爱丁堡大学这种索然寡味的讲授方法比起阅读来说,害多利少。因此,他和其他一些同样感到无聊的学生一样,躲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寻求安慰。在爱丁堡大学的寒冬里,图书馆里的温度非常宜人。达尔文一离开那枯燥乏味的课堂,一头钻进图书馆里,就像鱼儿得到了水,愉快地在知识的海洋里探索、遨游。他经常在这里遇见哥哥。后来经校方统计证明,在所有的学生中,达尔文兄弟俩是全校借书次数最多的读者。他的哥哥这时已进入毕业前的最后一年,看样子他也和达尔文一样,对大学生活有幻灭之感。

“只是为了父亲的缘故,我才不得不去取得学位,”伊拉兹马斯有一次说出了心里话,“但是我一点也不想当医生。病人使我受不了。”

“那么谁来接替父亲呢?”达尔文问道。哥哥的这番话使他深感不安。“他现在快60岁了,很快就要退休的。”

“还是由你去接替他吧,我的好兄弟,”伊拉兹马斯微笑着说,“你会成为一个比我强得多的家庭医生。”

对于哥哥伊拉兹马斯,达尔文所表现的是敬爱而且有些怜悯的成分。他的头脑非常清楚,对文学、艺术甚至科学有多方面的广泛兴趣。有一段时期,他们采集植物并制作标本,在一段比较长的时期中,他们曾在什鲁斯伯里的工具室中研究过化学,做过实验,每逢回忆起这一时期,达尔文总是感到非常愉快。伊拉兹马斯极有礼貌,心地十分善良。但从少年时期起,健康就很差,因而他的精力不旺盛,有时低沉,在其成年以后尤其如此。所以在达尔文航海后的日子里,达尔文总是惦记着孤独生活的他。所以他有时间便到伦敦安妮皇后街哥哥家小住几日,或把哥哥邀到家中共度假日。

达尔文的父亲可能已经知道他大儿子心里盘算些什么了,因而从1826年的复活节假期起,他开始对达尔文给予更大、更多的注意,尽他最大努力往这个孩子的脑袋里灌输实用医学知识。前一年,也就是在他去爱丁堡以前的那个夏季,达尔文曾陪同父亲出诊,父亲诊察病人时他在一旁看着,为病人诊断和开处方时他在一旁听着。现在父亲让他独自去看一些较贫苦的病人,把一切症状尽可能详细地记录下来,然后回来报告给父亲,父亲再进一步提出询问,把每个病人需要下哪种药交给达尔文,然后让这一工作完成。

想到让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诊断和治病,会把当今的人们吓坏,然而达尔文却负责了十几个病人,主要是什鲁斯伯里的穷苦的儿童和妇女,并且得到他们的信任。他主张多数小病可以用泻药治愈,因为便秘在当时甚为流行。他去哪里诊病都投用大剂量的硫黄糖浆。达尔文的儿子弗朗西斯曾谈到他父亲有一次如何夸耀自己怎么用吐酒石使人把吃下去的食物全吐出来而成功地治疗好一家人的故事。

在爱丁堡大学的第二年,达尔文更多地学习了生理学和解剖学。他已经从解剖学老师蒙罗博士那里听了一些关于解剖学的课,这门课不仅使他烦得要死,而且感到厌恶。可现在正是他靠解剖获取实用知识的时候。当时解剖学是必修课,学生解剖人体的所有部分之后,才准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可是达尔文进了一次解剖室后,就干脆拒绝再去了,学校也没有勉强他。解剖台上放着可怕的刮过的尸体,虽然已在福尔马林中浸泡过,还是发出难闻的气味,使他十分厌恶。当他意识到这一无生命的肉体,曾经是不得不在爱丁堡冷酷的济贫院里度过余生的孤苦人时,就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

“我禁不住要想,”他在给父亲的信里写道,“这些躺在台上的可怜的人和我们一样地爱过人也被人爱过。他们会有如此结局,被任意切割,成为粗鲁玩笑的题材,实在令人无法接受。”

虽然在这里有许多事情使他感到苦恼、不安和厌恶,甚至有些情景不时再现眼前,但是他没有因此而减少实习。尽管“医科的这一部分不能使他发生较大的兴趣”,他作为一名未来的医生,必须去查病房,这是实习中的最重要的一项。在那里,他目睹了病人的许多痛苦,他看到人们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无法理解医学为什么还没有找到一些办法来减轻人们的痛苦。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把活的蚯蚓穿到钓鱼钩上的男孩子了。

当他被迫在学校的附属医院参加做手术时,他对医学的痛恨达到了极点。在这里,他看到不施麻醉药便被剖腹和截肢的人,病人的嘴被塞住,不能喊出声来。“我曾两次去过爱丁堡医院的手术室,看到两次很坏的手术,一次是对一个孩子施行的,但在没有完成手术之前,我就赶紧走开了。从此我再也没有去过那里,因为没有任何力量足以驱使我再去,这是在氯仿发明以前很久的时候,那两次手术的情形使我苦恼了很长时间。”

19世纪初,汉弗莱·戴维爵士发现了一氧化二氮的麻醉作用,而且建议在做流血不是太多的小手术时可以使用。但是爱丁堡的外科医生却执意不使用它。他们也不采用乙醚,而伦敦的外科医生在1810年就已经使用它了,只不过作用不太大。直至1847年,达尔文的一个同学詹姆士·辛普森采用氯仿麻醉,这才建立了一个麻醉系统,一直沿用了四分之三世纪之久。

“我父亲是我所知道的最善于判断别人性格的人,他说我会成为一名成功的医生——就是说,会有很多病人就诊的医生。他认为成功的主要因素是唤起病人的信任,但是,我不知道他所看到的我,有什么可能使他相信我会创造这种信任。”他父亲根本不了解达尔文对医学为什么如此不感兴趣。

在爱丁堡大学呆了不到两年,达尔文无可奈何地通知对他大失所望的父亲,继续学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啊,这一切太可怕了!”他大声叫道。“我知道,我令您失望,但我实在不能再忍受了,在医疗过程中,不是减轻而是增加了患者的痛苦。无论如何,我不想,也不能从事这个职业。”

在爱丁堡大学的两年中,达尔文在医学方面并没有取得什么造诣。但在其他方面有了许多收获。他借助学院的丰富图书资料,研究了所喜欢的动物学与植物学,尤其是在这所学校的第二年。这一年他哥哥伊拉兹马斯学成,离开了学校。在生活方面,达尔文失去了亲人的照顾,但在科学研究方面,对他却十分有利,因为这样,他才同几位爱好自然科学的青年熟识起来。

一个是安斯沃思(1807—1896年,爱丁堡红十字会会员,地质学家),后来他发表过《亚述游记》,提出所有岩石都是由于水而沉积成的。他是一个典型的魏尔纳派地质学者,对许多问题都知道一些。另一个是科尔特斯里姆博士,他文质彬彬,性情仁厚,笃信宗教,是当时出类拔萃的青年,后来发表过一些优秀的动物学论文。第三个叫哈迪,达尔文说他“如果不是早年死在印度,我相信他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植物学家”。

最后一个是葛兰特博士(1793—1874年),比达尔文高几年级,是积极主张进化论的。“他外表严肃而拘谨,而内心却蕴藏着热烈的情感。”1826年,他发表了著名论文《论淡水海绵》,阐明物种能遗传、变异和改进的观点,达尔文研读了它,对他极为钦佩。有一次,达尔文与他一同出去散步,他向达尔文这位小师弟介绍了拉马克和他的进化论观点,并大加赞美,使达尔文大开眼界。但后来他去伦敦大学做了比较解剖学和动物学教授以后,便不再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了,对此,达尔文始终都不能理解。但是,在爱丁堡大学期间的这段交往,二人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他的思想或多或少地对达尔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达尔文后来回忆说:“据我现在所能判断的,当时我并不会受到影响。在此以前,我读过我祖父写的《动物学》,在那本书里提出过相似的观点,但对我并没有任何作用。尽管如此,早年听到主张和赞美这种观点的言论,对我在《物种起源》一书中以不同方式提出这种观点大概是有帮助的。”达尔文祖父撰写的《动物学》这部巨著全名为《生物规律学》或《动物规律学》,共四卷,在1794至1796年间陆续出版,内容主要是阐述生物进化观点。这书名是著者特创的拉丁新名词,是由Zoo(生物或动物)和Nomia(规律或法则)复合而成,在以后的生物学著作中,并没有被采用。当时达尔文对祖父这部著作的中心思想,还不能透彻理解。

葛兰特博士和科尔特斯里姆博士正潜心研究水生动物学,达尔文常常随同二人到潮水涨落的池塘采集动物,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解剖它们。他还同纽黑文的一些渔民结为朋友,有时跟随他们去捕捞牡蛎,因而获得许多标本。但是由于他厌恶解剖学,也未做过正规的实习,所以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纵然如此,他还是有了一个有趣的发现,1826年初曾将其写成两篇小论文,并在普林尼学会上宣读。一篇是《论苔藓虫纲中的藻苔虫》,另一篇是《论蛭纲中的海蛭》。达尔文这两篇最早的论文稿,可惜没有被保存下来,只有该学会的最简单的记录。

该校共有两个学术团体。魏尔纳自然史学会,成立于1808年,从1811年起出版论文集,到1839年结束时共有八卷。达尔文时常随葛兰特参加集会,听讲和讨论有关博物学的论文,在那里他听过奥杜旁(1780—1851年,鸟类学家)报告关于北美鸟类习性的一些有趣的发现。

另一个是普林尼学会,在罗伯特·詹姆森教授的倡议下,成立于1823年,由葛兰特博士任秘书。它是由学生组成的,在爱丁堡大学地下室里集会,为的是宣读自然科学方面的论文,并进行讨论。达尔文总是按时参加该会的集会,并在入学的第二年,即1826年11月被正式推选为会员。它在鼓舞达尔文的钻研热情上起了良好的作用,在这里他又结识了一批志趣相投的新朋友。

在爱丁堡大学,达尔文是一个不守“规矩”的学生,但是校中老师对达尔文参加科学团体和爱好看书学习与研究等方面都表示赞许。他的药物学教授邓肯指出,达尔文的大伯父在爱丁堡大学医学院读书时,就因发表过著名的论文而获得金质奖章。达尔文的父亲、祖父都是名医和皇家学会会员,因此大家对达尔文很为器重,寄予了无限希望。在爱丁堡大学时,达尔文已经是“皇家医学会”的会员。虽然他按时参加集会,但在那里讨论的问题完全是医学方面的,因为他从心里讨厌医学,认为在那里发表的言论是“无聊的”,所以一点也不感兴趣。

在爱丁堡的第二年,达尔文去上地质学和动物学课,听罗伯特·詹姆森教授讲解,并且随同他和同学们去实地考察,听他解释岩石的成因。当时听了感到索然无味,“它对我所产生的唯一作用,就是我决定终生不再读一本地质学的书,而且无论如何不研究这门科学。”这时,达尔文对岩石水成论和火成论两派的争论,已经有所理解。在达尔文家乡什鲁斯伯里市有一块著名的大漂砾,人们把它叫做“钟石”。达尔文为了这块石头,专程去拜访了久居本城、且有丰富岩石知识的柯东老先生。他告诉达尔文,从这里到坎伯兰或苏格兰,再也没有这样的岩石,他断言,就是到了世界的末日,没有人,也不会有人能解释这块石头是怎么来到那里的。对此,达尔文印象很深,并且反复地研究过这块奇怪的石头。直到有一天听了冰山可以搬运大漂砾的讲述,方才明白家乡的“钟石”的来历,他为多年谜题获得解答感到非常高兴,也为地质学的进步而欢欣鼓舞。

由詹姆森教授介绍,达尔文结识了爱丁堡皇家医学院博物馆主任威廉·麦克基利夫雷先生(1762—1852年),他是鸟类学家和博物学家,后来曾出版过一本《论苏格兰鸟类》的杰出巨著。他和达尔文讨论了有关博物学的许多知识,并详细向达尔文介绍了他所收藏的珍品,还赠送了一些稀有的贝壳标本给达尔文。后来二人常常见面。达尔文从他那里获得许多宝贵的科学知识,尤其是识别了苏格兰全境的鸟类品种。

这时,达尔文开始系统地记录采集的标本。专门用一本笔记簿按日期记述,其中包括所采集标本的地点、标本的外表、新观察到的品种和研究意见等等,这或许与舅父乔赛亚·韦奇伍德的教诲有关吧。在笔记簿的末页上,还记载了一些兰科植物的器官名称,蚯蚓和鱼类等动物的名称表,这证明他已经阅读了不少著名科学家的专著。显然,他具有了广泛的研究范围,对很多生物发生兴趣,并有了初步的学术思想,逐步地向进化论的理论迈进。

在爱丁堡大学的两年暑假中,达尔文完全消磨在旅行和打猎上。1826年夏天,他同什鲁斯伯里中学副校长纳桑·汉勃斯特背了旅行包从家中出发,作了一次长途徒步旅行,向西横渡北威尔士山地,在大多数的日子里,每天行程约50公里,有时候还要攀登白雪皑皑的高山,其中包括士诺顿山。也是在这一年的夏季,达尔文无法去梅庄度假。乔赛亚·韦奇伍德全家都到伦敦去了,在那里他的两个大女儿要在宫中被召见,他自己也要筹办商号,在都城出售韦奇伍德瓷器。因而姐姐卡罗琳建议和达尔文一起骑马到北威尔士旅行去,先到斯诺登尼亚地区,然后再到梅里昂内瑟郡海岸考察。这时卡罗琳已经完全改变了对弟弟的态度,意识到他日后能成为一个有才干的人。正是在梅里昂内瑟郡海岸,达尔文得以研究海洋生物,取得进展,并在秋季学期里向学校的普林尼学会宣读了两篇关于苔藓虫类的生命与发展的论文。

在初秋韦奇伍德一家从伦敦返回梅庄之后,卡罗琳与亨利就正式宣布订婚了。可能18岁的埃玛·韦奇伍德希望达尔文会同时向她求婚。但这时他又发现了另一种娱乐,把求婚的想法抛到脑后去了。

1827年春达尔文离开了爱丁堡大学,开始他春季旅行和考察,先在苏格兰境内,到东北海边丹迪·安格斯和圣安得鲁斯(属淮夫郡),折回向爱丁堡以西的斯脱林和格拉斯哥进发,又渡海去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和都柏林。回到家里不久,又和卡罗琳一道同舅父乔赛亚·韦奇伍德到巴黎等地参观游览。达尔文一生中,只此一次到过欧洲大陆。

达尔文的这些“游览”活动,并非单单是“玩耍寻乐”,这些旅行中,他积攒了许多植物标本,观察到了许多生物的习性,对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存在、演进和发展都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达尔文的第二个爱好是打猎。“我对打猎是多么热爱啊!”达尔文学会打猎是14岁那年。一次,他去斯塔福德城的大拜尔宅探望姑父沙米尔·特铁斯·高尔顿,姑母法朗西丝是后祖母所生。姑父带他去野外狩猎,送给他一支猎枪。达尔文不明枪法,向树枝上正在嬉闹的群鸟开枪射击,结果全未命中。在归途中,姑父嘲笑他说,鸟儿们“蹲在树枝上都在笑你哩”!达尔文听了,也不觉好笑起来,回到蒙特的家中,他决心勤奋练习射击技术,很快就百发百中。过了一段时间,姑父又来蒙特宅作客,达尔文就请他到花园中去,在那里把一双手套掷向空中,表示向他挑战,决一胜负。姑父见了他的射击本领,对他这种不服输的精神大为赞叹。

姑父的父亲沙米尔·约翰·高尔顿,在伯明翰开设军工厂,所以能提供精制的猎枪。他在1785年被选为皇家学会会员,并且著写了四卷少年儿童读物《鸟类自然史》,用笔名于1786至1791年出版。这也是达尔文非常喜爱的读物。

第二个教达尔文如何熟练地使用猎枪的就是舅父乔赛亚了。在占地约6000公顷的梅庄领地内有很多松鸡和其他飞禽,而在什鲁斯伯里城郊的邻人欧文家的窝特浩思领地内就更多了。欧文是当地的老乡绅,家里很有势力,又与达尔文家处的较好,在达尔文10岁时候,两家的孩子就常到一起玩耍。每逢秋天,达尔文都要忙里抽闲到这两处打猎。达尔文兴致非常高,以致睡觉的时候,都把猎靴解开放在床边,以便晨起穿靴时不至耽误半分钟的时间。有一次天亮之前,达尔文到梅庄的一处很远的猎场去打松鸡,同猎场管理人员在丛林蔓草里跋涉了一整天。

达尔文从1826年8月下旬直到返回爱丁堡大学完成最后三个学期的医学学习之前这段时间里,他得到允许,在两处猎场自由狩猎。痴心的小埃玛此时正等待他去求婚,可他却把心思全部用在打猎上了。

达尔文在这方面算不上一个特别高明的射手,有时同伴们和猎场看守还取笑他。有一次,他同欧文先生的长子欧文大尉、他的表弟希鲁少校——后来的贝里克勋爵,在窝特浩思打猎。每一次当达尔文以为射到一只鸟的时候,他们之中的一人就装作装火药的样子,并且喊道:“你不必计算那只鸟,因为我也同时开枪了。”猎场管理人员也在一旁帮他们的腔。过了几小时后,他们告诉他这是开玩笑,但达尔文却不觉得好玩,认为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尽管这样,这两位都是他最喜欢的人。

他十分喜爱打猎这种运动,一度竭力使自己相信这是一种脑力活动,无论是寻野禽还是操纵猎犬都要有相当的技巧。然而,在他一生的最后20年中,竟反对所有射杀野兽野禽的运动,并禁止那些企图在他的领地上打猎的人。

乔赛亚组织的打猎会和夏天在梅庄室内举行的宴会一样,有许多名人参加。其中一个是乔赛亚的连襟詹姆士·麦金托什(1765—1832年)爵士,他是哲学家和政治家,知识广博,也曾在爱丁堡学过医,后来同达尔文一样感到幻想破灭。他善于言谈,是达尔文所遇到过的一个最健谈的人。他谈论历史、政治、道德和哲学的学问,达尔文几乎一无所知;他的政治见解,更使达尔文钦佩得五体投地。所以每当他谈话时,达尔文总是热情认真地洗耳恭听。他后来谈到达尔文时曾说:“在这个年轻人身上,总有一些东西使我感兴趣。”

在这两三年间,达尔文在梅庄都是十分快乐的。他认为:“生活在那里是完全自由的。”

除了打猎以外,在乡村林荫小路上散步或骑马都是很适意的。愉快的笑谈,唱歌跳舞,欣赏湖光山色和鸟飞鱼跃等等,给达尔文留下了深深的美好印象。当然这与舅父母对他十分钟爱也有直接关系。

达尔文对乔赛亚也极为尊敬,“他沉默寡言,因而显得是一个颇为严肃的人,不过有时他也同我高谈阔论。他是一个是非极其分明的最典型的正直人。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他越出他所认定的正确轨道一步。我常常在心里用霍勒斯的颂歌中的名句来形容他,虽然这些诗句现在已经不太记得起来了,但有一句还记得:‘暴君的面目……’”这首颂歌的全句是:“群众的盲目热情,暴君的凶恶面目,亚得里亚海的狂风巨浪,宙斯手中的迅雷闪电,都不能动摇追求真理、意志坚定的人。”

就是在那些个秋天的夜晚,达尔文开始对音乐发生了兴趣。

他是个音乐盲,几乎分不出音阶与音阶之间的差别,可他却开始对伟大作曲家的作品着了迷,特别是对巴赫(1685—1750年,德国人)、汉德尔(1685—1759年,英、德混血作曲家)和莫扎特(1756—1791年,奥地利人)的作品着迷。

有时韦奇伍德家两个大女儿用钢琴演奏这些人的作品,而打猎归来的人们呷着葡萄酒,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打盹,一天的奔波把他们累垮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使他们感到舒适而温暖。有时,韦奇伍德请一个小型管弦乐队,在他们用餐的时候和在饭后进行演奏,梅庄的房子里充满了提琴和竖琴的悠扬而哀怨的音调。

在去世前的几年里,达尔文写道:“我真希望我当时像研究科学那样认真地研究音乐。我相信,一旦掌握了理论,一旦学会了区别一个个音符,我也能成为作曲家。人类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受艺术的制约,音乐艺术无疑是其中之一。”

达尔文在爱丁堡的两三年间,所进行的这些旅行与打猎,对于他后来的工作也都是有用的,因为在这些活动中,他更进一步地学会了观察动植物、搜集动植物标本,以及对于地质、矿石的观察和研究的方法。

达尔文父亲认为儿子放弃学医,将来无一技之长,如果放荡不羁,就可能沦为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不但不能成家立业,甚至连生存都会成了问题。所以在1827年末,达尔文父亲把他的小儿子从爱丁堡大学叫了回来。他已无计可施,只好还按原来的计划办事,叫达尔文去当牧师。达尔文在梅庄大搞体育运动的消息使他极为震惊,他非常激烈地反对达尔文变成一个游手好闲的打猎家,他决意让儿子改过自新。

达尔文自己考虑了一番,也就接受了父亲的劝告。但是,达尔文后来始终没有做牧师。在《物种起源》发表之后,达尔文曾遭受到宗教界方面严厉的攻击。达尔文自己说:“回想起我从前曾一度想做牧师,实在不免有些滑稽。”

父亲和塞缪尔·巴特勒博士商量了很长时间,后来巴特勒劝他在圣诞节假日期间把这孩子交给一位导师,于是他把达尔文送进了剑桥基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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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这是卖身契!”抵着发胀的脑袋,死死地盯着那张薄薄的纸张。“娘亲!”儿子!这是神马情况。“娘子!”老公!哦,这正常,有儿子就应该有老公嘛!可是问题来了,为毛这臭小子会有四个爹爹啊!········争名誉,斗小妈,扳皇权,震恶魔。这一件件忙的可真是不亦乐乎千年的情缘,仇,恨,爱,恋。纠缠痴绵,这一切只因心里那一丝牵挂与刻骨的承诺!
  • 超级预言师

    超级预言师

    维修铺的李翔帮顾客维修一块迷你收音机,可是顾客却不见了,然而这款收音机却是一款播放未来新闻的收音机。得到未来收音机之后,李翔的生活将彻底的改变。风水勘测、趋吉避凶、官场升迁、商场输赢,李翔这个预言师,预测无不准确。洪水、地震、海啸……,李翔在世人眼中,仿佛一个精准的探测仪。官界、商界、娱乐界,李翔无往不利。御姐、姐妹花、萝莉,纷沓至来。当各国元首在李翔的卧室外,焦急等待的时候,李翔身在花丛中,然后懒洋洋的说道:“今日无事,退朝。”暧昧无罪,预言无敌,一切尽在超级预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