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耶林曾说:“罗马第三次征服世界是靠法律,并且法律成为罗马征服世界唯一最持久的工具!”的确,不同于武力和宗教征服留给世界的伤痛记忆,罗马共和国时期一部部法律成就了罗马法系的辉煌。而这些法律的制定得从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说起。
两个对立阶层
伟大的罗马用武力埋葬了昔日辉煌的马其顿帝国,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描绘属于自己的斑斓色彩。当历史的车轮驶入公元前509年时,也敲响了王政时代的丧钟,最后一代王——高傲专横的塔克文被罗马人驱逐出去。罗马开始进入充满希望的共和国时代。然而,美好表象下正酝酿着一场血战。
平民与贵族间的矛盾并没有因为王政时代的终结而消失,而是作为旧时代赠与年轻共和国的礼物继续存在,而且更加尖锐。政治上,由贵族组成的元老院牢坐着权力的第一把椅子,贵族执政官把持着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贵族内部还实行联姻,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完全排他的等级。经济上,贵族不仅占有更多的上等土地,还享有对共有地的分配和使用特权,这种特权对平民简直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此外,贵族们还将沉重的战争负担强压在平民身上,使他们成了失去土地一无所有的破产者和债务累累的奴隶,或充当贵族致富的筹码被卖往国外。在社会、法律地位上,贵族们盛气凌人,凌驾于平民之上。他们巧立名目,玩弄手腕,肆意欺凌平民。无休止的压迫使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日渐白热化。
血战迎来的第一缕曙光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最早发生在公元前494年。这一年,罗马同邻近部落发生战争,参战的平民以撤离来反抗贵族的压迫,罗马军队的战斗力被大大削弱。面对敌兵压境,罗马的贵族统治者如热锅上的蚂蚁,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为了使平民重归军队,贵族统治者采取了妥协政策,答应减轻当时已经负债累累的平民的负担,并达成了一项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协议,即平民每年可以在特里布斯平民大会上选出两名“保民官”,其职责是保护平民免受贵族的横暴欺压,对凡是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和选举,保民官都有否决权。
平民们虽然有了自己的保民官,但是保民官的权利在当时只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共和国初期,罗马并无成文法,习惯法的规范十分含糊,其最终解释权和司法权都被牢牢地攥在贵族手中,他们常常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公元前462年,平民保民官提出了不再遵循习惯法,应该制定成文法。
在平民组织的压力下,公元前451至公元前450年间,古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诞生了。由于法律条文是被刻在十二块铜表上公之于世,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这一法律的内容相当广泛,公法和私法,刑法和民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得分法和罚金,氏族继承和遗嘱等相互交错。它是传统习惯法的条理化和大熔炉,并因地制宜,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适时作了调整。虽然这部法律保护的仍然是贵族的利益,但是在审判和量刑定罪时,明确的法律条文就剥夺了贵族们滥用职权任意曲解的特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无辜的平民们也就避免再成为贵族意志的牺牲品。“十二铜表法”也成为罗马法系的源头。公元前445年,由于平民的强烈抗议,《坎努里阿法案》取消了《十二铜表法》中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的法令。
平民反贵族斗争的里程碑
在公元前4世纪初,高卢人变得不安分起来,罗马再次陷入战争的泥沼。平民和贵族团结对敌,双方的斗争一度沉寂。不过,在高卢战争之后,公元前376年至公元前367年之间,平民和贵族再次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保民官李锡尼和绥克斯图勇敢地站出来为平民说话,针对土地、债务和担任高级官职的问题提出了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法案:(1)全体公民都可以占有和使用公有土地,但占有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500尤格;公民在公有牧场上放牧,大牲畜不得超过100头,小牲畜不得超过500头;(2)平民所欠债款一律停止付息,已付的利息应作债款的本金计算,尚未还清的本金,分三年偿还;(3)规定在两名执政官中,必须有一名由平民充任。该法案提出后,遭到了贵族的竭力反对。平民坚持斗争了十年,在这十年里,平民总是选举李锡尼和绥克斯图为保民官,而他们也连续十年提出该项法案,直至第十年(前367年),绥克斯图当选为公元前366年的执政官,成为罗马历史上第一个平民出身的执政官。
在平民可以就任执政官后,其他原有和新设的官职如高级市政官、独裁官、监察官、执法官等也都先后向平民开放了。公元前326年,罗马通过了波提利阿法案,禁止以人抵债,实际上废除了债务奴役制。公元前304年,市政官弗拉维乌斯把诉讼程序和法庭术语汇编成册公之于众,这使贵族失去了对法律和司法知识的垄断,平民在法律方面开始享有实际平等的权利。公元前300年,通过了瓦列利乌斯法案,重申公民对包括独裁官在内的所有高级官员的判决有向公民大会上诉的权利。同年,还通过了保民官欧古尔尼乌斯兄弟法案,将大祭司和占卜官各由四人增至九人,所增之人皆从平民选出。宗教职务在罗马历来被认为是神圣的,一直为贵族长期把持,现在平民也可以分享了。至此,平民和贵族在担任国家公职方面已经没有什么重要区别了。
霍腾西阿法案
平民与贵族之间最后一场大规模的斗争发生于公元前287年,据说起因同第一次一样,仍然是债务问题。平民举行了最后一次撤离,占据了台伯河右岸的雅尼库鲁姆山。此后,平民出身的霍腾西阿被任命为独裁官,他公布了一项法律安抚了平民:特里布斯平民大会上通过的平民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即对全体公民具有法律效力。部落大会分部落开会,每部落以人人投票的方式表决出一种意见,然后由当时的35个部落各投一票,18票即为多数。因为平民在各部落中占有多数,所以特里布斯大会比森都里亚会议更加民主。该法案的类似提案以前也曾不止一次提出,但贵族们强烈反对,加以种种限制,如规定特里布斯平民大会上通过的决议需取得元老院批准再提交森都里亚大会通过。
一般认为,霍腾西阿法案的颁布标志着平民与贵族在法律上平等地位的确立,平民在法律上成了共和国的主人。从此,平民大会也就成了罗马共和国具有最高立法权的公民大会,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至此结束。
随着平民地位的提高,特别是国家高级官职对平民开放以后,平民的富裕上层通过联姻的方式与原有贵族融合起来,形成了所谓“新贵”。他们一旦当选为高级官员,便有机会遴选入元老院,他们竭力攀附贵族,二者逐渐融为一体,独揽大权,并利用职权侵吞大量公有地。据说,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法案通过不久,这些人便首先成为“新贵”。此后,新贵陆续增多,还有来自外邦的显要人物。
上层平民变为新贵从平民中分流出去,余下的平民主要是贫穷的少地农民。但随着罗马对外侵略扩张的发展和军事殖民地的建立以及政府分配少量的公有地,他们对土地的要求也得到部分的满足。平民构成罗马军队的主要来源,他们积极参与罗马对外扩张并分得少许利益,正是这种对外侵略维持了罗马国内所谓“公民间的团结”,而这种“团结”也有力地襄助罗马在对外战争中屡屡得胜。同时,在对外战争中源源不断获得大量奴隶,各行各业开始大规模使用奴隶劳动,大土地所有制更加发展,农民逐渐丧失了土地和工作机会。他们流入城市,与原来的城市贫民会合而成流氓无产者。
随着富有平民和贵族融合为新贵,共同把持政权,罗马也从氏族贵族专权的国家转变为新的奴隶主贵族专政的国家,从此平民的概念也和之前不同了,开始主要指城乡居民中的下层民众(包括流氓无产者)。另外,在平民反对贵族斗争中,随着各种机构和官职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备,罗马的国家制度也日益完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