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数字贸易非常重要的两个环节——商家和消费者,必须要采集到具有公信力的数据。
消费者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档案,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估,使人们拥有看得见、摸得着、衡量准的真正的“信用”,从而对人们的行为形成制度性约束,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目前,全世界可以代表消费者的特殊通用公信力的有:身份证、彩照、指纹、电子签名等。如何将这些身份转化为信息语言,这就必须借助数据采集设备——扫描仪、数码相机、指纹仪、签名板,通过系列规范操作,将这些实物信息转换成数字信息,存储在数据库中,以便及时调用。
数字贸易是一个贯穿在各行各业的潜入产业,需要专业的人才进行推广。因此必须经过专业的知识培训才能快速有效地工作。而且职业经理的这种管理技能不是生来就有的,需要接受专门的教育,经过较长时间的训练和实践才能获得。这种训练和教育以及实践中的摸索,作为一种智能投资,是职业经理为获取管理技能所付出的成本,它形成了职业经理知识财产的概念,而当这个知识财产成为现代企业所必须的生产条件时,就演化成了企业的人力资本。职业经理就是作为这种高层次的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从资本的所有者手中换取了掌握和支配企业财产的权利。由此可见,职业经理队伍的形成是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作为专业数字贸易从业人员,一般要经过产业资格认证、专业技术培训及相关法律的深刻理解,才能认真负责并快速推广数字贸易。
1.产业资格认证
西方企业的发展使职业经理成为一个日益引人注目的群体,因为是他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经济奇迹。在中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职业经理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第一线主体的重要地位已被普遍接受。所谓职业经理是指以企业经营管理为职业,深谙经营管理之道,熟练运用企业内外各项资源,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担任一定管理职务的受薪人员。这一概念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经理的职业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管理已经成为一门科学性、专业性极强的社会职业,有其专业化的职业体系与行为规范,其职业标准与成就已逐渐被社会广泛认同;
其二,具有经营者职业资格经理的人员,将其工作视为职业生命,有相应的社会角色标准与压力约束,在社会选择机制作用下不仅仅追求物质利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体现一种职业文化与职业精神,并以此激发经营者的创造智慧与献身精神。
经理职业化作为一种社会分工,是在西方国家的企业组织由古典企业向现代化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确立的。职业经理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为解决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社会生产力不断智能化情况下而带来的资本占有与经营才能的不对称矛盾。在古典企业中,企业的投资者就是该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者是统一的。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经营管理工作日趋复杂,一些无法适应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无法适应市场需求激烈竞争的资本家便把自己投资兴办的企业交给具有相当才能、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职业经理去管理。
职业资格评价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识、能力、经验和业绩的认可,是提高国家企业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在国家逐步推行就业准入制度,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学位证书并重制度的形势下,职业资格证书将成为执业者的就业通行证。因此,开展以数字贸易产业资格认证为代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是加速推进国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国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需要,是实施人才强国、人才强企战略的需要。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经济将更加紧密地与全球经济融合,企业将不可避免地进入全球经济的舞台上,整个中国经济需要大量精通数字贸易各专业领域的人才。因此,为了适应与国际接轨,符合国际金融与投资行业规范,数字贸易从业推广人员必须通过产业资格认证,这将是人才标准和用工制度科学化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才能有效提升数字贸易产业国际化管理水平。
2.专业技术培训
为了保证数字贸易的服务质量,所有的数字贸易从业者都必须坚持“员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培训可以让新员工、在岗老员工了解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减少客人的投诉以及降低员工的流动率,从而保证服务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另外,培训还可增强员工的集体意识,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和企业的形象。
当今是科技发展的时代,数字贸易管理需要的知识更是五花八门,不要求部门经理所有的知识都精通,但必须能做到时时充电,跟上世界潮流发展的步伐,尤其是跟上国际企业经营管理观念的更新节拍。如果管理人员一味沉湎于以前的成就,对自身的素质不加以提高,经营观念不时时更新的话,不但其管理方式会越来越不符合员工的要求,管理效果也会越来越差,最终被时代所淘汰。
一位成功的企业家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所有的岗位都不是永恒的,只要有一个人比你更适合你的职位,你就必须让位给他。”这说明企业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生存意识和竞争意识,才不致于被时代所抛弃。
3.关联法律服务
数字贸易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必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也会遇到一些传统产业所不曾面临的法律问题,因此数字贸易的架构设计、与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的关系处理、客户关系维护、国际化战略发展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建议和协助,从而达到行为合规、风险防范的目的。
首先,从数字贸易产生、发展的法律大环境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虽然2004年8月就已经颁布了,随后信息产业部等部委也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但到目前为止,《电子签名法》依然缺乏足够的相应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与电子商务有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仍然既不成熟、也不完整。这无疑大大影响了广大消费者投入到数字贸易的洪流中的积极性,数字贸易运营者和参与者也很难找到自己的行为规范。在这样一个法律环境的大背景下,数字贸易的设计者需要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帮助来优化其运营模式,从而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其次,从数字贸易平台上各个参与者的关系来看。在数字贸易平台上,不但有普通消费者,而且有平台维护和信息提供者、频道运营商、物流服务商,甚至还包括电信运营商,这些主体的权利、义务都要规定在相应的合同中,在这个环节,法律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种服务合同的草拟、修改、变更、终止和参与订立合同的谈判、交易架构、运营模式的法律咨询等等。
再次,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看。数字贸易的本质就是要联众合商。所谓联众,就是把最广大的消费者联合起来,所谓合商,就是把产品、服务的提供者联合起来,最后共同在数字贸易的平台上达到共赢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消费者,也就是保护数字贸易平台的维护者和信息提供者自己。因此,要高度重视消费者保护,加强网络安全的建设和认证服务系统软件和硬件的完善。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建议是这个环节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
最后,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影响。数字贸易之所以容易取得突飞猛进地发展,是因为它一方面给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另一方面又不与产品、服务提供商的现有销售渠道相冲突,因此国际化是数字贸易发展的必然路径。在国际化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海外投资结构设计、分支机构设立、法律、经济环境尽职调查、劳动人事关系、项目谈判签约等方面一系列的法律服务。
除此之外,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税收、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也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在与数字贸易关联的法律服务中,不仅需要的是对法律的深刻了解和准确把握,对数字贸易的理解和对新兴产业保持适度的敏感也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律师才能提供及时和敏锐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