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我伸着懒腰下楼,厅中已经有不少住客在吃早餐。目光逡巡一圈,于角落不起眼处瞥见黑小子那张挖过煤一般的脸,倍感亲切。遂走过去,这才发现他旁边还坐着为我们赶车的车夫。两厢礼貌打过招呼,我也坐下,那车夫立刻招来小二,送上馒头白粥,满脸和气地对我微笑道:“大妹子想来还没用过饭,请吧。”
我赶紧谢过。
正塞了一口馒头在腮边,黑小子和车夫同时站起来,行礼道:“爷!”
我顾不得噎得慌,赶紧咽下馒头,也跟着站起来福身:“公子万安!”
青年今天一改前几日清朗的着装风格,换了套异常风骚的妃色袍子,从我的视线到达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见其袖口及衣摆处乌金色的妖娆图案,仔细看了看,原来是祥云。
妖娆的祥云,我暗自赞叹,多长姿势。
“坐吧。”他温和道。一边说着,一边和我们一同落座,并十分自然地端过我面前的白粥啜了一口。我在一旁凄凄啃着馒头,努力忽视喉头被噎住的不适感的同时,默默庆幸幸亏那碗粥我尚未动过,否则传染给了这位爷什么莫名其妙的疾病我真是死罪死罪。
安静地用完早点。青年对车夫大哥吩咐:“伍二,你去收拾马车,我们马上走。”
真是打雷下雨干脆无比,说走就走,这位爷随心所欲果然潇洒。
“好嘞。”车夫大哥立刻出门,黑小子也跟上前去,留下我独自面对青年。心中由于担忧此次会不会遭到“抛弃”,面部表情大约有几分扭曲,以致青年扫我一眼,平声道:“咧嘴皱眉,何故做此等怪相?”
我啊然一惊,赶紧平整面部肌肉,摇头连连:“无事无事。”
“无事呆坐于此,莫不是等着让爷自行收拾行李?”
我恍然大悟,蹬蹬跑上楼去,推开他的房门,麻利地开始收拾。
不多时我下得楼去。青年见我动作完毕,站起来,整整衣袖,转身外走,我只好小步跟上。出得店去,马车已在眼前。
青年一跃而上,躬身坐定。车夫大哥接过我手上包袱,绕到马车后去收好,小黑则在马头边喂其吃一把草料。我一脚踏上车辕,奋力上车,却不能一次成功。正努力着,眼前伸出一只瘦削修长的手。
抬头一看,是那青年,正半侧着身子,一脸淡然地望着我。
我冲他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双手撑着两边,左脚在地上用力一蹬,人便已借力上了车。
他收回手,复又坐下,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
我依旧蹲坐在一角。不多时车夫一声呼喝,马蹄得得,车子缓慢驶开。我惊觉车内少了个东君,犹豫再三,还是开口问了:“公子,东君姑娘……不在车上?”
青年看也不看我一眼,从喉咙里哼出声音来:“她先行一步。”
我哦了一声,摸摸鼻子,不再多话。
马车出了城门,一个时辰后两边景色趋近天然,显然已到了郊外。又左弯又绕地行了大半日,我听到车外鸟鸣流泉,叮咛悦耳,有不知名的花香从车帘摆动的缝隙中潜入,在鼻端发丝间萦绕,如有实质。我靠在摇晃的车壁上半眯起眼睛,心情是难得的平静安然,好比从前念书的时候,冬夜乍醒,朦胧中瞥见窗外一地银白,柔和白月暖光拂动在含苞的梅花树梢,翻身凝视时惊动连床室友,她用迷蒙声音嘟囔问我:“还没睡啊。”
我想着,不由感到温暖。有时候人们能坚持在逆境迷途中孑然往前,并不是期望前方会有什么斩获。只是在身边无人的时候,还能有回忆作伴,那其中莫名的温度可以穿越时间空间,使人心保持赤诚鲜活。
耳边传来书页翻动之声。我下意识地侧头去看,书本遮住青年的脸,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专注冷静的眼,往上,是微皱的剑眉和饱满光洁的额头。我想,这真是一个好看的人,且我总见他捧着书本,“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屈夫子说的恐怕就是这类人吧。
我心中顿时升起一丝崇拜,把目光转到他手中书本上,试图看清他在读的是什么书。他瘦削的手指遮住了中间的一个字,我只能看到首字尾字分别是“玉”、“春”。
恩,《玉什么什么春》。
等等!难道是《玉楼春》?!
我猛地一阵咳嗽,青年看过来,手指微微挪动,我终于看清,中间豁然正是“楼”字。
我的那一丝崇拜之情顿时以闪电侠的速度消失在脑海。尼玛,红遍大江南北的京城淫小生写的********?!这特么也可以!
我之所以知道这本书,全然是因为马三花。之前在小宅,某次我夜半三急,去完茅厕后,目光不经意瞟见不远处的树丛里有一点昏黄的光,并突然从那里传出了压抑的怪笑。起初我以为是撞了鬼,骇地几乎晕厥,后来那鬼声又来,我却越听越觉耳熟。悄悄蹭上前去,原来是鸡婆马姑娘。顿时十分愤怒地一掌拍过去:“马三花!大半夜地你装什么鬼!”
马三花不顾我的千斤掌力,一味慌张地把什么东西往怀里藏。可我眼疾手更快,一把抽出那物什,正是这本赫赫大名的《玉楼春》。
“啊呀妈呀,翠花你饶命吧,让我妈知道我看这样的书,非把我送去尼姑庵不可!”马三花对我苦苦哀求。
我对她的话嗤之以鼻。把她送去尼姑庵?那岂不是带坏了一庵尼姑,直接走向了青楼的道路。我居高临下,神情猥琐:“好说,好说。除非你让我和你一起看。”
马三花:“……”
之后,我和马三花用了两个风高月黑的夜晚结束了整本书的阅读。全文讲述一位歌馆名倡与一位翩翩公子相爱,公子力排众议终于将之迎娶,却在几年后移情别恋,将怀有身孕的名倡冷落。后者虽因命运作弄沦为倡伎,但仍保有一颗清高孤傲之心,于是与公子相决绝,孤身远走,最终由于难产克死异地的故事。笔调缠绵悱恻,其中也不乏露骨的动作画面描写。虽然对我这个开放的现代人而言,这只能单纯地被称为一本言情小说,可对于马三花,这本书基本奠定了她未来的价值取向,刷新了她的三观以及对世界的认知。所以我私心认为,这之后马三花多次表现出的对富贵公子的不屑不是没有渊源的。
可是可是,为什么这位爷也能捧着这样一本书,看得如此津津有味?
我想我的三观也从此被无情颠覆。以致于后来很多时候,只要看到他手中有书,我总会脸庞抽搐,一次次上前查探,不论是《伤寒杂病论》、《浮生物志》,还是《山水列闻》或者《史鉴》,都无法打消我对他的莫名怀疑。当然这都是后话。
“爷,前面没路了。”
车夫的话打断我的凌乱。
青年闻言,将书本往旁边一丢,率先下车。我紧跟其后。四下看看,果然,前方树木越发密集,马车已经不能继续往前。
青年凝眸片刻,衣袖一挥,人已经向前走去:“那就走出条路来。”
车夫和小黑见状,赶紧卸下车上的行李。我本想帮他们分担一些,奈何才走了不到一刻钟,我已经气喘如牛。车夫也体谅我虽然并不弱质,却总算是个女流,体贴地接过我背上的包裹。纵然如此,我还是在约莫一个小时后被甩在了三个身强体壮的爷们身后。
山爬到后来,天下起了毛毛雨,而我已经忘记了为什么要爬山,严格说来,我脑海一片空白,只剩下了机械的腿部运动。眼见着暮色渐渐降临,我抬头向前看去,就看到不远处,一把鲜红的油纸竹伞,像一朵盛开在雨中的大丽花,突兀的美丽令人轻轻抽气。而那花蕊中心,一袭素白倩影侧对我们而立,及腰的黑发被微风掠起,扫过她的脸颊。
青年停下脚步,一声轻邈邈的喟叹散在空气里:“舒娘。”
女子轻轻回首,隔着绵绵细雨,我看到她抬起皓腕,素手掠过鬓角碎发,腕上一只白玉镯子。她弯起柔柔媚媚的眼,笑意软软:“你来了。”
我被眼前如画的精致美地几乎掉下眼泪,一面内心无名激动的同时,一面颤巍巍地开口:“公子……你肩膀上有只毛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