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青迷茫着双眼说:“……噢,不错,我是把小姐领到我宿舍了,但我并没有跟她发生性关系,也就是说没跟她上床。不错,我是给了她一张名片,也给了她钱,但这里是有原因的。调查时,我跟他们说,谁也不相信,不给我辩解的机会,而是一直哄骗我,说是例行公事了解一下情况,只要承认了,交个罚款,就算完了,保证不让党校知道更不会上报组织。开始我不承认,因为我真的没有做,可他们说小姐已经交代了,我不承认就不让我走,就要通过县里通知我的妻子。如果交代了,再交三千元罚款,就结案了完事了。我前思后想,为了不把事情闹大,就承认了。他们让我在笔录上摁手印,我看了看笔录,不是我说的那样,就不摁。我不摁,他们就不让我吃饭,也不让我睡觉,开着一千瓦的大灯泡照着我,几个人轮番摽着耗我折磨我。下半夜时,派出所的所长来了,又给我做工作,并拿着我的手机说,问我这是不是我家的电话号码,我一看果然是,因为我手机电话簿里输录我家的电话时,写的是‘家’字。这个所长就威胁我,如果不在笔录上摁手印,现在就往我家打电话通知我妻子。还骗我说,如果摁了,交了罚款,他们立即当我面销毁这份笔录。一再信誓旦旦说,他们派出所,就是为了创收,完成罚款指标,决不会影响我的政治前途。还说,有这事的,也不是我自己,那两位领导,已经承认走了,现在这不没事了。我想了又想,觉得是怨自己了,毕竟小姐到我宿舍里去了,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再说,我长这么大,没受过这么大的罪和非人的折磨,像犯人一样关着失去尊严和自由,实在顶不住受不了,所以就这样承认了……”
于书记也住过省委党校,他知道那里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