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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每错

怡和医院,程旭刚下一台手术,累惨的他吃香肠补充体力。几位刚从另一个手术室出来的腹外科实习生本也饿得难受,见到香肠又几欲呕吐,眼泪汪汪,问拿香肠给他们吃的护士:“大姐,为什么要在肠梗阻手术后吃香肠?”

程旭甘之如饴,面不改色心不跳,答:“因为要保持体力,你们晚上还要写报告。”

实习学生苦着脸硬把香肠咽下肚,“谢谢学长。”

程旭冲他们伸出大拇指。对实习的学生,程旭一向严格要求,同时不吝啬夸奖和鼓励。做外科医生十分辛苦,有时候一天几台手术下来,要站十来个小时,没有好的体力根本支撑不住。程旭常说,外科医生很少有胖子,不是吃的不够好,是站得太久。尤其是实习的学生,不但要站十多个小时,还要熬夜写报告,应付考试,加倍辛苦。大家都是从那个阶段过来,程旭会特别照顾实习生,让他们有时间和小女友去约会。只因为,曾经的自己,忙了生计忙了学业,连跟喜欢的女孩表白的时间都没有。

换好衣服,和夜班医生做好交接,程旭跨上买来的二手旧摩托往家赶。在医院,程旭也有宿舍,不过今天答应了妈妈回家吃晚饭。

回家前,先去那家“粒粒香”的老店给母亲买糖炒栗子。其实春天的栗子味道比秋天刚上市的时候味道差很多,但是因为母亲爱吃,只要老店肯供应,程旭就会买。有时候母亲也会念叨几句:“阿旭,这样多浪费,妈知道你孝顺,下次不要买了,买来妈妈也不吃。”

程旭总是故意说:“不是给你买的,妈,是我和我姐要吃。”话是这样讲,姐弟两个都忙,平时在家的时候不多,那些栗子还是母亲在寂寞的时候一个人慢慢嚼完。

程旭的姐姐叫程月,在读博士。因为懂得有好文凭比较容易找到好工作,所以,程月一直读书,读到年近三十岁。以前古人读书十年寒窗苦后就可以去考状元,现在人要读二十年才可以算状元。当然,现在状元的录取比例比以前大。等程月以为拿了博士就可以无往不利哭傲天下之时,又发现这个世界上的博士已经像是从流水线上批发下来的那么多了,不免灰心,问弟弟:“你觉得姐姐要不要继续读个学位?做双料博士好不好?”程旭反问:“姐,你读书快乐吗?”

程月答:“大部分时候是快乐的,现在还没找到可以替代这种快乐的东西。”

“既然快乐就继续读吧。”程旭这样跟姐姐说。

程家的两个孩子,从小父亲早逝,程母独力抚养两个孩子长大,那份辛苦自不必言喻。这位母亲也因此格外的心疼自己的孩子。像这次相亲,程妈妈本来寄予厚望的,料不到没成,当下难掩失望,“唉!我儿子这么好,这么优秀,她为什么拒绝?难道是嫌弃我们家穷?又或者觉得寡母很难伺候?其实结婚后我们可以不用住在一起啊。”

程旭不忍见母亲失望,哄她,捶着母亲的肩膀,“这样舒不舒服?”又笑,“妈,路云不是那样的女孩子,她并不贪慕虚荣,我想,我们只是没缘分。”振作点精神,说:“见帅帅的儿子回来要开心点嘛,今天吃什么?饿坏了。”

程妈妈忙跑去厨房张罗,暂时放下相亲这事儿,“马上马上,再炒个青菜就齐了。”

晚上程月回家,得知爱弟铩羽,问:“那路家小姐想来必定标致。”程旭默认。程月建议:“女孩子但凡生得好些,眼睛就长在头顶上了。其实那些风花雪月,你侬我侬都是假的,娶妻娶贤,家有丑妻是个宝,能帮你传宗接代守好家就好,你要求不要太高。”

程旭还没答话,程妈妈已经不乐,“你也知道你弟弟身负传宗接代的责任,还要他娶个歪瓜劣枣,影响下一代吗?我儿十分的人才,自当配个十分的人物才是。”

程旭本有郁闷,结果被母亲姐姐逗笑,一顿晚餐吃得其乐融融。这样的时光是程旭的最爱,天大的烦恼都在母亲和姐姐的笑声中跑掉,虽然在晚上,它们又会悄悄溜回来。

夜里,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似乎水波摇动里的幻象。天花板上在下雨,雨里是在树下躲雨的路云,衣服透湿,可怜兮兮。程旭放慢脚步,走上前,把自己手里的伞递过去。路云不太清楚他的意图,眼巴巴地望着他。程旭大是尴尬,把伞放在地上,掉头冒雨走了。还没等去向路云要回那把外面下大雨里面就会下小雨的伞,程旭再次搬家。虽然搬了家,可是他们还是会在这个城市相遇。他眼见她慢慢长大,从一个黄毛丫头,长成如花的女子。

在这个城市,他与她,或多或少,或长或短,常常遇见,在街道边、公车站、地铁里、电影院。他赶着去打工她忙着系鞋带,他忙着应付考试她笑哈哈啃着根烤玉米,他忙于应付生计她总是悠悠闲闲。这个年月为什么有人可以像她这么闲?还有,那么甜!

程旭心痛,本以为这次相亲是个机会,原来只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啊,她拒绝了我,因为我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她长大,却什么都没跟她说过,没为她做过。当我以为已经走近她的时候,她却拒绝了我。

像所有的女人一样,等到约会的时候,衣服总是少了一件。路云在卧室试了很多套衣服以后,发现她的衣服真的蛮多的,但是真的没有合适的。现在出去买是没可能了,那到底穿什么?路云记得以前看小说,故事里的女孩儿为了赶在男孩儿限定的五分钟里换好衣服,一时间找不到腰带,只好抓了根丝巾束在腰里,好像效果不错。路云有很多长丝巾,不过哪条丝巾可以用?啊!真是伤脑筋。

路妈妈进来,看到一床的衣服和一脸苦恼的女儿,提醒道:“云云,谢明宇来接你了,在客厅等呢,你到底好了没有?”

“什么?已经来了?在客厅?”路云张口结舌,“妈,那我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哎!你赶快嫁掉吧,我都跟你头痛。”路妈妈走到床边,挑了件白色上装和粉色的裙子给路云换,“这样看起来不错,快点啊,小姐。”

“哦,没有丝巾吗?”路云走火入魔,对丝巾念念不忘。

路妈妈扳正女儿的头半强迫她看向窗外,“睁大眼睛,春天了啊!你以为现在什么时候?”

按照娘亲的指示穿戴好走出房门,路云下意识挺了挺肩膀。是紧张的,为什么谢明宇不是某家冷饮店的服务生?她可以再去吃冰激凌的时候遇到他,就可以用最从容的姿态面对,不用这样被人盯着交往。

客厅里景象颇为动人。路云从来没发现自己的哥哥有多好看,可是当两个漂亮的男人坐在客厅里聊天,一动一静雍容潇洒的情景撞入你的视线的那一刻,就比较有震撼性了。

见路云出来,谢明宇起身含笑颔首。

路野背着明宇对妹妹挤挤眼睛,偷偷伸出大拇指比了比。路云因此而面孔发热。这样的热切,让路云忍不住心情雀跃,以至于她出门前穿上一双新买的漂亮长靴,细致的高跟设计,但,其实这双鞋的尺寸和路云的脚不太合。

每个女人的鞋柜里,一定都有一双尺寸不合的鞋子,穿在脚上明明很紧,可是在试穿的时候又觉得或许刚好,于是就在这样的自我安慰下买下那双鞋子。潜意识里也知道,可能会遭遇痛苦的经验,可就是很想拥有。路云第一次约会明宇,就穿了这么双鞋。只因这双鞋子符合路云的装扮,她美得像个即将去参加舞会的公主。

这天天气不太好,外面下点点小雨。街道、行人和树木在湿润的空气里看起来像幅水彩画,迷离氤氲。路云和明宇共撑了一把大伞,踩在稍有泥渍的街边。明宇穿着的米色针织衫,杏白长裤,咖色船鞋却不受天气和环境干扰,他整个人纤尘不染,干净非常。路云暗笑,和明宇比起来,自己的哥哥倒像下了一天厨房的样子。

“笑什么?”明宇侧过头问路云,语气温和,长睫毛闪着。

哦,嘴角的偷笑被他发现了?路云小尴尬,“没什么。”天,他睫毛好长。一会要去买只睫毛膏,可以把睫毛变长的那种。

明宇说:“我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跟我相处要有好多的耐心。我是个很闷的人,生活得像重心是工作,所以我可能不会有很多的时间去约会,哄女孩子开心。你若觉得我们不适合可以提出来中止这样的交往关系。不过我和你交往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这也是我愿意相亲的理由,你明白吗?”

“我知道。”路云点头,心里是高兴的。婚姻?那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妈妈是这样说的。虽然现在谈这个未免太早,路云这会儿只想好好享受恋爱而已。于是,她夸大了一个事实,一个连被套怎样套到被子上都不明白的人信口开河:“我不需要特别的照顾,我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好。”

明宇脸上绽放一朵笑容。那朵笑容支持着路云踩着高跟鞋逛了街、逛了公园、逛了画展、吃了午饭,被送回家。

进家门的一刻,路云脱下长靴,赤足跑到沙发前坐下,哀号:“妈,为什么不阻拦我,让我穿高跟鞋?好痛哦。”模样着实狼狈。

即使这般狼狈,也不耽误研究哪个牌子的睫毛膏增长效果一级棒,路云是真的开始对自己的睫毛不满意,虽然大家都说,其实她的睫毛够长。她的死党宋小令对自己的体重不满意,因为她说她的诗人庄子游很瘦,所以,她要减肥,虽然,大家都说她一点都不胖。

人谈恋爱的时候会变得很忙,因为要女为悦己者容,生怕自己不完美,所以都没命地折腾。真的好难界定,恋爱中的女人或开始准备恋爱的女人,是爱自己的,还是不爱自己的。路云和小令就这样开始折腾,去化妆品柜台找可以把睫毛变长的睫毛膏,去路野的健身房健身弄得浑身酸痛。

路野的健身房有个很惊悚的名字“野店”,小令不是那里的常客,但是小令拥有健身房的贵宾级别待遇,她去玩不用银两,因为“野店”的名字是小令所取,虽然,当时她是无意为之。

彼时,路云和小令还是在读书,路野尚在航空公司工作。小令去路云家里做客,谈起兄妹两个的名字,小令说:“路云的名字好有诗意。山一程,水一程,巫山迷路一段云,云破月来花弄影,春云吹散湘帘雨。反正啊,很诗意。”

路野在旁边听了,凑趣:“那路野呢?嗯,也有诗意。野渡无人舟自横?我爸我妈真是会起名字。”

小令耍滑头,“没有啊,我就是想到路边的野店。”

自此,小令见路野便以野店相称,路云每次听到都笑,后来,路野开健身房,随手就注册了“野店”,因为当时没想到什么别的名。现在健身房生意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健身房名字太惊悚的关系。

只要去野店,就会被里面动感的音乐感染。路野穿着黑色无领无袖的汗衫,宽松的米色休闲裤,一身均匀漂亮的肌肉张牙舞爪地张扬着,他在教一群年轻姑娘跳街舞。仔细看,里面起码好几种肤色的女孩子。路云认得,离兄长最近的那位韩国女郎就是哥哥的女友。他们在镜子里互相凝望着,眉目传情。韩国女孩子染成褐色的长发随着电音的节奏舞得生动活泼,那么洒脱的舞蹈,路野竟跳出似水温柔。路云边玩划船器边想,或者自己会有个韩国嫂子。

路野对于妹妹和小令的减肥计划,只摇头,不看好。谁能对着减肥完吃掉两块草莓蛋糕一杯抹茶奶昔并且和一大盆牛肉丸子萝卜汤缠斗不休的女人说:“我对你减肥有信心。”所以,坐在餐厅里,路野面色戚戚。

小令不满,“野店,你干吗那张脸?”

“我在算两位小姐摄入的卡路里。”

“喂,还敢算我们的,你不是也在吃?”

“我只吃萝卜。”

路野确实只吃萝卜,小令沮丧。路云将死党和兄长的担忧与对白权当过耳边风声,继续海吃海喝。路野又替妹妹叫份枣泥锅饼,劝道:“不要减肥了,你俩可以换个方式,把男友喂肥不是更快点?”

路云百忙里伸出大拇指,开口:“哥,你万岁!”

程旭陪前来怡和医院做会诊的几个医生用餐,餐后走出包间下楼,就见到路云。每次见她,程旭只会想到缘分,随之而来的,是份惆怅的心情。

程旭很想走过去问,“为什么拒绝了我?是觉得相亲不好,还是我不好?”有个同事喝大了点,走路S形,程旭上前扶着,从路云那张台子边走过。

好像,他出现得总不是时候。时间、地点、人物,通通不合。似乎路云于程旭,是画中人物,在古老的画布上,年深日久的相持,永远相隔,不能接触,也不能忘记。是不是一直这样,仓促流光里,一直远远地看着。她从不知道,也就无动于衷,他死心塌地,却从不说明。

送同事上车,程旭回头,透过餐厅明亮的玻璃窗看路云,她在笑,眼睛弯弯的像道桥。

“不可以,我一定要找个机会。”

晚春的天气,疏落地下几点雨星,程旭闻着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木叶香,暗暗发誓。

转眼,程旭的机会来了。在怡和医院的走廊上见到路云和宋小令,他是狂喜的,真没想到可以这样巧遇她,心脏忍不住就比平时多跳许多拍。忐忑不安,他迎着路云过去,上帝,有点日子没见,她不要又不记得他了。

“路云,好久不见。”

她果然不记得了。

“啊?你是牛仔外套?”路云搜肠刮肚好几秒,才想起来爹娘说过好几遍的名字,“对不起,是程旭,呃,程医生,你好,很久不见。”

路云磕磕绊绊地问好让程旭发笑,这丫头傻起来的样子让人心疼,这样想着,眼里目光就温柔如水,“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陪我朋友来这里看她班上生病的小朋友,哦,我没跟你说过我是幼儿园的老师吧?给你介绍——”路云拉过身边的小令,“这是我死党宋小令,对了,她男朋友就在这个医院的儿科,你认识吗?叫庄子游的。还有啊,儿科怎么走?这里真大,我都找不到,你给带个路好不好?”

路云唧唧呱呱说一堆,小令在旁暗暗喊天,oh my god,还真不是普通的嗦啊。难得这位程医生有耐心,是又耐心又温柔眼睛又发亮地听她嗦。

“你们找庄子游?”程旭意外,子游交了女朋友怎么没说?而且还是宋小令?招呼路云,“子游这会儿多半在忙,我也正要去看看,跟我来,我带你们去。”

跟在程旭后面,小令偷偷问路云:“这个又帅又有型的就是你相的第二个?你确定你头壳没坏掉,那个就比这个好?”

路云小声说:“不是会比这个出色,只是我喜欢明宇比他多。”

程旭走在前面,紧张,习惯性,左手不由自主扯着右手制服的袖口。又因听不清后面两个女孩子的窃窃私语,就更紧张了点。克制地把冒了点汗湿了手插进裤袋,放慢脚步,他问小令:“你们班上来住院的小朋友叫什么名字?”眼睛禁不住瞟了眼路云,她好美,轻盈得像躲在森林里自在的小精灵。

小令答:“他叫龙龙,龙龙的妈妈也是你们医院的医生,在妇科,姓李。”

“哦,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程旭略点点头,“了解。”

小令又说:“我们都好喜欢龙龙,他又乖又可爱。今天中午他发高烧把我们都吓坏了,他手脚冰凉,体温却高到40度,所以就给她妈妈打电话。”

路云插嘴问:“龙龙现在怎么样?是普通的感冒吗?”

程旭道:“不,是心肌炎。不过还好,没有特别严重到发生心源性休克的地步,但是需要卧床休息一段日子。”他又看了眼路云,她还是那么善良,对谁都关心。还记得大学时候地把在酒吧喝醉的同学送回家,那时候程旭是那家酒吧的酒保。

小令和路云不太明白,“心肌炎是什么?龙龙的妈妈不是医生吗?怎么会让龙龙得这样的病?”

“嗯,可是医生也会生病啊。”程旭再看眼路云,她的眼睛清亮而纯净,等会儿该怎么跟她提出邀请?喝杯咖啡?喝茶?晚餐?不,还是去冰饮店点草莓冰激凌比较好。程旭知道她爱那个。

待走到儿科,路云和小令喊累,“这么长的走廊你们医生巡诊不是要跑断腿?”

程旭不同意,“很长吗?不会,我觉得很短。”是真的觉得短,哪天都不像今天这样短。路云和小令却想他们医生已经习惯。

龙龙住在加护病房,他小小的人躺在病房的床上。李素渔大概累了,靠在床边睡着,肩上披了件男用的深蓝色外套。子游在旁边照顾,换下孩子头上退热用的冰袋,就盯着床头一个仪器做记录。穿着医生白长袍的子游,路云是第一次见。原来他工作的时候,长发是束在脑后扎成马尾的,还戴副眼镜,看起来成熟多了。记得在K厅初见到子游的时候,路云还想,哪有留那么长头发的医生。

程旭进去把子游叫出来。子游先说了龙龙的病情,不是很严重,叫女友宽心。对于程旭路云和小令一起出现,子游表示惊讶,询问:“你们认识?”

“认识的。”路云回话,“我和他相过一次亲,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她说得又快又坦白。

怎么是战友?路云的回答害程旭几乎咬到自己的舌头,费好大力气才把那句“我不是你战友”憋回去,憋得脸红脖子粗。

程旭的尴尬路云看不到。走廊另头过来几位医生,吸引住路云目光,她喊:“明宇?”翩然若蝶,跑过去。

程旭听小令惊叹,“哇,原来他就是谢明宇啊,真是玉树临风般的人物,难怪不了选了他。”

是她选择的吗?那个谢明宇,真幸运。程旭眼里的路云,笑容娇憨,披肩的发丝随着动作轻晃。走廊长窗外的阳光照着她干净的牛仔裤白T恤,她玲珑如一颗会发光的小水滴,通透明丽,不染杂质。

曾经,这样的笑容,是程旭记忆里的图片,在那些为了生计和学业每天忙着打三份工,过得颠三倒四的日子里,那些筋疲力尽的暗夜,挣扎着想起,拿出来看看,已经是莫大感动。如今,记忆里的路云,立体、鲜活、生动地在他眼前,璀璨美好,有形有影,但是那份光芒不是因他而闪烁。程旭依然讲不出该说的话,想做的梦,她是他到不了的云。

有人急惶惶地跑来,“程医生,你还在,真好,手术室需要帮忙,有个病人一上麻药就没心跳了……”

“好,我马上去。”收回投注在路云身上的目光,程旭快快跑去手术室。

程旭肩头沉甸甸的失落子游看在眼里,心内了然。问小令:“你的死党原来是我兄弟的相亲对象吗?都不说,你坏哦……”

“不要冤枉我,我也是刚才知道的。”小令无辜。路云此时回来,说:“小令,本来要介绍明宇给你认识,不过他赶时间,他过来观摩手术的,下次好吗?”

为了那个病人,程旭忙了一夜,劳顿非常。清晨回宿舍路过儿科,见到子游,他捧着一锅小米粥,站在龙龙的加护病房外面往里看,整个人温柔沉静。程旭毫不客气,直接拿过那锅粥,端去子游的办公室。真好,除了粥还有小包榨菜肉丝,子游的厨艺好到没话说。程旭很快把两碗粥填下肚,一夜疲劳去了大半。他恭维子游,“有你的小米粥垫底,好像我又天下无敌了。”

“那好。”子游似笑非笑,“既然你已经天下无敌了,你就去把你的公主抢回来。”

“啊?什么?”程旭不明白。

“路云啊,你不是也喜欢人家吗?听小令说你和那个医大附院的谢医生只差了一点点,他是路云上午相中的,你是下午。”

是上午和下午的区别吗?程旭思绪纷乱,顾左右而言他,“干吗研究我,你什么时候有了女朋友,都不说?”“因为还不稳定,不好公开。”子游语带敷衍。有件心事他不能明言,专程去找个女朋友,是因为想抓根救命的稻草,想在荒原里找条出路。

有人敲门,敲门声细碎迟疑,“请进。”子游答应,又嘀咕:“谁这么早……”后面的话在看清楚来人后又咽回喉咙里。

来者正是李素渔,手里拎着件深蓝色的休闲棉布外套,见了程旭和子游,略有不安,“早上好,呃,庄医生,你的外套,谢谢。”

“不客气。”子游没表情,接过外套。

程旭亲切如常,“渔姐,辛苦了,放心,龙龙很快就会好的。”

“嗯。”李素渔道,“多谢,承你吉言。对了,我回去弄点吃的再回来,龙龙不想吃医院的白粥,我已经让护士帮我照顾龙龙了。庄医生,等会儿你可以再去帮龙龙检查一次吗?”

“没问题——呃,那个——”子游说得有点困难,“我自己刚好熬了点小米粥当早餐,要不要给龙龙装点去用?”

“对啊对啊。”程旭慷他人之慨,“子游烧菜的手艺和医术一样棒,不要客气,全拿去。我刚才吃了两碗,真的好味道。”

“不用了,”素渔推辞,“我回去再弄吧。”

子游提醒:“你回去再回来时间那么久,龙龙要是看不到你哭起来不利于他康复。”话说得冷淡,却是实情。

“子游说得不错,不要那么客气嘛。”不由分说的,程旭把大半锅粥和小菜全端给素渔,“快去陪龙龙吧。”李素渔不再抗拒,转去陪儿子。见素渔出去,程旭埋怨子游:“你也是的,李医生丈夫出国一去好多年,她一个人又要工作又照顾孩子多不容易,你就对人家和气一点不成吗?每次都那张脸,冷冰冰的,这样很没风度的好不好?”

“我乐意,要你嗦?”子游不耐烦,靠在椅背上,“先把你自己那点事儿整明白再说吧。晚上我们聊聊?”子游和程旭聊聊是很方便的。怡和医院的单身宿舍离医院不远,子游就住在程旭隔壁,想要聊聊,推开扇门即可,就那么简单。

程旭的房间永远放王菲的歌曲,有首《红豆》程旭翻录了一盘,循环往复,听到子游神经发炎。当然,他也会做令程旭神经发炎的事儿,比如每次聊聊子游都要捣鼓奶茶。

看着子游这次居然买来娘们唧唧的玫瑰花茶包,打算做玫瑰奶茶,又煮牛奶又泡茶还支使程旭去弄蜂蜜,程旭第一千零一次撇嘴鄙夷,“腐败,喝茶就喝茶嘛,开水泡泡茶叶不就好了吗?多简单,你偏搞这么复杂。等喝咖啡的时候,总是加糖加奶才好喝,你老人家又要喝纯的黑咖啡。喂,拜托你老人家告诉我,你做人为什么这么麻烦好吗?”

子游老神在在,尝口奶茶,自夸:“这不是麻烦,这是享受人生,你这么干巴的人不会懂的。”递杯茶给程旭,“我明天约小令晚餐,不如让她约了路云,你随我同去。”

“不要。”程旭拒绝,“这样太刻意。”

“有点斗志嘛,喜欢就追啊,反正他只比你早一点点。”子游为兄弟打气。

轻轻的,程旭念叨:“他比我早一点点,早一点点,若是有缘,我应该早很多很多,缘分,我应该相信缘分吗?”程旭坐直,茶杯放到桌子上,手撑着下巴,黑亮的眼睛隐在半长的刘海后,清瘦的面孔隐在奶茶氤氲的雾气里,涩涩的,伤感的,说:“我会觉得,这次的相亲不是老天给我的机会,是再次捉弄我一回。”

“什么意思?”

面对子游的追问,程旭有刹那崩溃的无力感,忍不住把自己对路云的感情全盘托出:“我比他早,比那个谢明宇早,早了很多年。我在她吃早餐的豆花店打零工;在她晨跑和上学的路上送牛奶送报纸;她和她的同学偶尔会去她学校附近的酒吧喝点东西,我是那里的酒保,给她端过果汁;我在赶工上学的路上多次与她擦肩而过;与她搭过同一辆公车和地铁;在马路的对面看过她低头系鞋带;她喂过的流浪狗我也喂过;我经常路过她去的那家书店走过那条街。在我与她相亲的前一天,她还拦住我,问‘先生,三联书店搬了吗?’子游,你知道吗?路云几乎就在我的眼皮底下长大,可她从不知道世界上有我的存在,她可算是与我有缘?”

子游不解,“喂,那你为何从不与她说?”

程旭无语,低下头,眼眶微红,“我忙,忙着解决这顿饭再去安排下餐饭,忙着上学,忙着打工。我家的情况你知道,光是筹我和我姐的学费,我妈都差点去卖血。我每天忙到深夜两点再开上两个小时的机车回家做作业。子游,我没有时间去谈恋爱,我怎么跟她说?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我以为我可以去和她说了,她却有了另外的选择。”

“我真是服了你。”子游看上去一副想把程旭脑袋给敲开的火光样子,“老大,那你还等什么?你比那个谢明宇爱她啊,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重要的呢?你这样放弃,无论对自己对路云都不公平。”

“可是,路云喜欢的是他。”

“不是的,阿旭,你知道吗?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着,是幸福的。可是,如果一个女人错过一个深爱她的男人又是种怎样的遗憾?阿旭,你明白不明白,你是最爱路云的,你不能让她错过幸福,体会遗憾,你现在完全有能力给她幸福啊,为什么要放弃呢?

“是吗?我可以让她幸福?你确定我去跟她说不会增加她的困扰?再说那个谢明宇可能人很好又爱她,毕竟路云是个很好的女孩子。”

“可是你一定比谢明宇更爱她,所以,去跟她表白,如果她拒绝你,你也不用遗憾,你已经努力了,不接受你只是她的损失。”

程旭心动,约她出来?向她表白?光是想想,可以和她那样单独面对面坐着说点什么就是莫大的幸福了。无意识地扯着身上那件藏蓝色套头毛衫的袖口,程旭带点不确定,问子游:“那我去约她?”

“不然咧?”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子游现在就这想法。

“约了她我怎么说?”程旭放过了毛衣的袖口,开始折磨自己高挺的鼻梁,拿手指去搓。

真看不下去,还没见面就已经紧张?子游忍不住小挖苦:“你就跟她练文艺腔,是否,我们有缘,只是源头水尾难以相见,或者我们无缘,与你擦肩而过的我愁绪满怀,寸断肝肠。”

程旭停止搓他的鼻梁,一拳挥过去,“你耍我啊你?过分,等你的小令和你别扭的时候你去跟她念你的文艺腔好了。”

子游浅笑,意味深长,“阿旭,把握机会,不要等她结婚了,不快乐了,你再来后悔。”

以后的事情,程旭无法预测和好像,但是目前的事情很有诱惑力,就是去约路云。该怎样去约,怎样去谈?这件事儿,即使只是想想,程旭的心都会不安于体地乱蹦达,真没法好像,约大活人的时候他是啥样儿。

程旭没实行他的约会计划之前,被主任叫去陪同参加一次手术。手术是在医大附院进行,过程顺利。工作结束后,程旭见到了谢明宇。那是走廊前不远的一间休息室,几个医生护士在里面聊天。程旭无意瞥见谢明宇,他握着一管毛笔,正和旁边一个医生说话。可能是个笑话,大家都在笑。程旭忍不住就走近点,听其中有护士在催:“谢医生你就快点写吧,写什么都可以。”

“那好啊,就写,有个护士不是人。”即使是个小玩笑,谢明宇声音也清澈温软。

众人又笑,“这也太老梗的笑话,下面就写九天仙女下凡尘了?”

谢明宇不再多言,低首挥毫。程旭再走近点,见米白色宣纸上,墨痕历历: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郑声淫。

程旭并不懂什么样的字算好,但是却相信,明宇写的一定是很好的。一笔一画,平平稳稳,工整气派,一见就知道是花了时间练就的。仔细看其人,漂亮到几乎是精致的面孔,白制服点尘不染,连脚下的皮鞋都没半点尘埃,听诊器在脖子上规规矩矩地挂着,身上纯白的衬衣搭配了条蓝色条纹领带。程旭曾经在商场的男装部打工过,知道那条领带的市价有多昂贵。这样清俊无伦的谢明宇让人不能不自惭形秽。

盯着一个人看很久非常不礼貌,已经有人好奇问程旭:“先生你找人还是就诊?”

程旭猛醒,知道自己失态,“对不起,我是怡和医院的胸外科医生程旭,来这边是观摩一台手术,刚才无意路过,见谢医生的书法写得漂亮忍不住进来看看。很抱歉,打扰了。”

“哦,没关系,”谢明宇说,“其实我的字不够好,小时候不愿意练,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在更是差不多荒废了。程医生也懂书法吗?要不要凑个兴来写几个字,笔墨现成的。”

“我?”程旭慌忙推辞,“不不不,我不懂的。不要说毛笔,我钢笔字都写得很难看。”

“程医生过谦了。”

程旭因尴尬而面皮涨红,“不是,没有谦虚,我是真的不会写毛笔字。”

“明宇,你才是谦虚吧。”进来的是医附院院长和程旭的主任,院长与大家打过招呼就拿着明宇的字赞不绝口,“真好,当真一派过庭书分,神采飞扬,妙啊。不过出入笔再回坐一点,行笔再沉一点回就更精彩了。字嘛,总是温润平和是至高境界。平时练魏碑吗?”

“练得少。”明宇谦逊恭敬,“不过经您一提点,以后就要多练了。”

“嗯,是有女朋友了对不?那难怪时间不够用。”院长话音一落,大家都善意而笑。

程旭悄悄退出来,别过主任,独自乘地铁回家,脑子里全是明宇。有才华的明宇,彬彬有礼的明宇,谈吐文雅礼数周到的明宇,衣着精致懂书法的明宇,被上级器重喜爱的明宇,没有缺点的明宇,谁能看到他的缺点呢?

明宇身上所有的条件都是程旭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他没机会去练书法画画或者弹琴。年幼的自己,要帮着妈妈打零工,每天做一只只包装用的纸盒——一个纸盒只有几分钱,忙一天下来也赚不到一家三口一餐饭的费用。想到明宇脖子上的领带,再想想自己家里至今还会漏电,妈妈也舍不得换的冰箱;下雨天就会有渗水的天花板。又想想兰花样娇嫩天真纯净的路云,程旭忽地心灰意懒,还要约会吗?没有谁比明宇更适合路云了。

慢悠悠地走出地铁站,春夜的晚风迎面吹来,乍暖还寒,周围的人潮汹涌着急匆匆地在程旭身边流动。程旭不急,曾经慌慌地忙着去上课去打工,拼着命地扑来扑去,是盼望着,或者有一天,自己忙忙地下了车,她就站在那里,像个美丽的意外,就对着自己说“嗨,才转来,我一直等你。”可是现在,程旭觉得这个梦想再可笑不过。

子游问程旭:“你打算几时约路云?”

程旭心平气和道:“我不打算约路云,因为她不在。”

她是真的不在,不在窗外,不在程旭的未来,还以为已经拿到爱的号码牌,以为无论向左向右,拐几道弯,都会等到她,那只是痴人说梦。打算放弃了,既然走了这么久也不能走到她身边,程旭就打算放弃了,只是放弃,不是忘记。记忆里的路云还是十几岁的模样,在那个初露清寒的早晨,拿着她的语文卷纸,边晨跑边大声地念她的作文——

“我的梦想,是做个稻草人。就那样,一直一直站在层层的稻田边,看得见青空坠长星,闻得到十里稻花香。下雨的时候披一蓑烟雨,有风的时候见杨花飞雪。在阳光灿烂的天空下,我可以懒洋洋地晒着太阳,感受我身上的每一寸脉络在阳光的温暖里变得轻盈、丰盛。我是暖暖的,幸福的稻草人,就可以那样,自由地唱——”

那个小丫头在生气,跑得喘吁吁的,“我写得不好吗?这个就是梦想啊,为什么一分都不给我?气死我了啦!”

程旭早起送牛奶还有报纸,骑着单车故意放慢速度,边听边发笑。做个稻草人,不是没心没肺?这个叫梦想?轻碰了下车铃,玎玲声脆响,车子从路云身边过,看见的路云,粉粉的脸,恨恨的表情,干净得像草叶上露水样的人,那是第一次见到的路云。就是这个梦想变成稻草人的路云,在程旭的记忆里慢慢地沉淀成一张相片,无法复制,不可替代,永世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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