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爸,外面那些人是做什么的?哈里萨叔叔和托业叔叔怎么几天都看不见人了?他们说好要送我小马驹的!”
洪吉科?狼神一人坐在他的金座上,左贤王金帐里空空荡荡的,从中原运来的高价丝绒地毯上用架子立着一幅盔甲,那盔甲已经锈迹斑驳,甚至还有许多刀劈斧砍的缺口,但依稀可以从还未完全褪去的光泽中看出那盔甲往昔的光芒四射。
洪吉科沉默地注视着这幅盔甲,缅怀着,悲痛着,他回忆着当时蹦蹦跳跳的自己,在同样空荡荡的左贤王金帐里跑来跑去,直到被他的父亲一把抓住,狠狠打了几下屁股。阿爸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用他的大胡子扎了扎他的脸,然后亲手为洪吉科穿上了小小的,但规格合适的轻甲,然后他把一件袍子披在了洪吉科身上,轻声询问道:“等会儿阿爸要去做些事情,你是想跟阿爸一起,还是想待在这里?”“我要跟阿爸一起!”“所以说你还是个孩子。不过,我柏特日的儿子,早晚都要经历这一天的,那么,就选在今天吧!”那个魁梧的汉子大笑着起身,把一柄短剑交给了他的儿子:“你已经学会挥剑和骑马了,那么今天,我要你学会杀人。你要学会用兵刃撕开敌人的身体,但不要沉迷于此,要警惕,要尊重,也不要害怕。”洪吉科用力地点点头:“阿爷教过我,狼神家的男人不能怕血,也不能以血为酒。”柏特日摇了摇头,他知道他的儿子并不真正懂得,只是脑子里充斥满了他祖辈传说的一个小孩儿罢了,但男孩儿终将长大,自己的儿子将代替自己骑在最神俊的天马上举起长刀带头冲锋!
我好想您啊,阿爸。儿子现在能举起三十斤的长刀了,也能一刀斩断野熊的身躯了,也能驯服最烈的天马了。可儿子很孤独啊。
柏特日牵起了洪吉科的手,很郑重地将他的大手包着小手,走出了大帐。他的大帐被设在了一片小小的山坡上。蓝天白云之下,是密密麻麻成千上万的北原铁骑!这些骑士狂热地注视着一身耀眼甲胄的柏特日上了他的马,等洪吉科也骑上了一匹枣红小马驹之后,柏特日拔刀向天,没有一句话。紧接着无数把长刀同样指向了天空!
“出发!”
“吼——!”
阿爸啊,儿子麾下也有无数的骑士了,他们骑马奔驰起来扬起的烟尘连长生天的眼都能迷住,最强大的狼群也只能在我的马蹄下像群野狗般呜呜低鸣。
“挣扎吧,颤抖吧,在我的狼旗下绝望地哭泣吧!我之名为柏特日?狼神,长生天许下诺言的北原命定之主!”柏特日冲锋在最前,发狂的北原勇士们吼叫着跟随,他们在冲锋,他们要杀戮,他们斩开一具又一具的身躯,他们要用自己手中的长刀守护这片土地。没有人能够阻拦他的脚步,即使他们面前是如山般矗立的中原重装步兵阵!
那些中原人,我好恨啊,阿爸,是他们杀死了您吧?长生天在上,等儿子成为了金帐狼庭之主,儿子将召集一百万的铁蹄将中原踏个稀巴烂!
战场是血红的。流淌的血,干涸的血,温热的血,冰冷的血,还有那如血般的夕阳。柏特日的左臂带着伤,他的一个亲随的鼻子被切掉了,另一个丢了半个手掌。洪吉科没受什么伤,但袍子已经破破烂烂,还染上了血迹。他们应该是获胜了吧?年幼的洪吉科这么想着。毕竟这片土地上又一次只属于北原人了。但父亲为什么那么悲伤?那伤痛都要从他的影子里溢出来了啊。
成年的洪吉科伸出手来,像很多年那样想要抓住夕阳中父亲的影子。
他抓空了。
“左贤王殿下,时候到了。”金帐外传来亲随的声音。洪吉科恍惚了一下,他沉默看着消散的父亲的影子,然后站起了身。他拿起了长刀,戴上了头盔,把头盔上顶上长长的穗子拨到了脑后,走出了大帐。当大帐的门布被掀开,骤然响起了山海般的欢呼。阳光有些刺眼,像很多年前阿爸带着他走出大帐时那样。只是如今接受欢呼的人变成了自己。
他抬起双手,向下虚压,他的武士们骤然停止了欢呼。他上了马,向着金帐城最中央的那座金色大帐前进。一名名的草原武士上了马跟在洪吉科的身后,还有更多的武士从帐篷中一个接一个地钻出,汇聚成一股庞大的坚不可摧的铁流。
我将加冕为大单于,用我手中的长刀!
洪吉科如此想着,狠狠地给自己的坐骑来了几鞭。
在另一个方向上,哈斯克?狼神在自己花费巨资建立的高楼上看着远方如同蚁聚成海的景象,端着用美玉做成的酒杯,轻轻地笑了笑。他对站立在一旁的亲随们晃了晃酒杯,说道:“你们看,无论我们乐不乐意,战争都要开始了。不是我的,就是左贤王的脑袋会被割下来挂在旗杆上。我不想我的脑袋被割下来,那么,就让我那亲爱的侄子身首分离好了。”
哈斯克把酒杯扔在了中原运来的楠木做成的地板上,碎成了仍然价值高昂的好几片。
“狂欢,开始了!”他发出了大笑。
高楼下的草原骑士们同样大笑着列队,然后同样向着那座金帐前进。
更远处的某处山峰上,陈君策和楚问天远远地眺望着金帐城。他们附近有蒙萌和她的美少女们,有四五个壮士在饮酒,有几个青衫儒生在饮酒。在他们身后的小山坡上,有两人仍然在弈棋。这些人的身前,是无数来自中原的轻骑。没有人知道这样一支将近千人的部队是如何出现在这里,就像没有人知道白鹤先生的那支军队如今身在何方。
我只需要知道,正如哈斯克所说,狂欢,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