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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内蒙古

闲来无事,他决定整理一下手机里的电话簿,删掉那些没用的电话号码。他决定删掉的第一个联系人叫****洲。

虽然这个名字很陌生,但他还是一下子就想起了这个人是谁。

前年秋天的事了。那时候,他刚失恋,工作也没有着落,他决定去香山上散散心。从香山上下来的时候,他遇到一个在路旁卖书的人。他凑过去看了看,发现这个人卖的是他自己写的诗集。这让他有些诧异。会有人买吗?他站在一旁看着,还真有不少人凑过去看,也真有人掏钱买。他想起自己写过的一百多首诗,不禁有些心动了。

“您好!”他对诗人说,“这都是您写的诗?”

“是啊!”蹲在他身旁的女人抢着说,“看看吧,写得挺好的。”那个女人穿着少数民族的服装,应该是他的妻子。

诗人面前一共摆着三本诗集,每本十元。他翻了翻,感觉里面的诗歌写得还不错,便掏出十块钱,买了其中的一本。

“你就靠卖诗为生吗?”付钱的时候,他问道。

“是啊,”诗人还挺热情,“卖得好的话,一天也能卖出三十多本。”

“能赚到钱吗?你印这些书也得花钱啊。”

“一本书成本费只要四块钱。”

“我……我也写过一些诗。”

“是吗?”诗人的语调明显高了起来,“你要想出的话,我可以帮你联系印刷厂。你写的诗大概有多少首?”

“一百多首吧。”

“够出一本了。”

他们约好第二天再好好谈谈出书的事。次日,当他再次来到香山脚下的时候,诗人还在那里买诗。一看到他,诗人立即将“诗摊”交给了他的妻子,提议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谈谈。

他们顺着一条小道来到了梅兰芳墓地,此处离香山入口处不过几百米,但是同入口处的喧嚣庞杂相比,这里显得格外的幽静。他虽然来过香山多次,但从不知道有此佳处。墓碑上只有这样几个字“梅兰芳之墓(1894—1961)”。想起梅兰芳生前的大起大落,他唏嘘不已,难以自制。

他们坐在墓地前的长凳上,随意聊着。诗人很健谈,他不停地讲着他这些年卖诗的心得和经历。初中毕业后,他去东莞的工厂打过工,因为受不了工厂里压抑的环境,他决定带着他写的诗去浪迹天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一个印刷厂的工人,那个工人因为在厂里有关系,到处接私活,帮别人自费出书。他说那个人跟他相谈甚欢,最后他决定帮他出诗集,不收一分钱。自那以后的二十年间,他一直靠卖自己的诗集为生。

他将自己写的诗拿出来给诗人看。诗人匆匆读过之后,赞许有加,他说他的诗让他感觉很亲切。接着,他说他可以帮他联系印刷厂的人,只要四千块钱左右就可以出一万本。

“现在出书不能只靠卖字了,还得注重设计感。”诗人说,“我认识一些排版的人和插画家,我可以帮你联系他们。”

事情从这里开始就有点超出他的控制范围了。最后,在难却的盛情之下,他跟着诗人一同前往住在附近的一位画家家中。诗人说他诗集里的插画全都出自这位画家之手。

他站在画家楼下喊了几嗓子,画家便从窗户口伸出了脑袋。他冲他们挥挥手,示意让他们上楼。家中十分简朴,除了一个杂乱无章地摆满书的书架之外,最显眼也是最精致的家具大概要算那一套古色古香的茶桌和茶具了。主人大概四十来岁,同诗人年龄相当。他用那套茶具小心翼翼地沏着茶,茶杯非常小巧,他用镊子将它们夹起来,摆放在他们面前。在了解来意之后,画家露出了笑脸。他说没问题,他不收一分钱,只是最好让他先看看诗歌,这样他可以为诗歌配上意境较为接近的画。于是诗人把他的诗歌转交给了画家。

就在这时候,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走了进来。画家向他们介绍道:“这是我的爱人。”就在这时候,一直盘旋在他脑海之中的眩晕达到了顶峰,他不禁生出今夕是何夕的感慨。他感到他来到了一个只存在在书籍里的纯真时代。爱人坐在画家旁边,静静地看着书,一言不发。

他忘了他们后来都聊了些什么了,只记得在聊天间隙,他瞥了一眼画家的书架,看到了尼采和荷尔德林的诗集。临末,画家对他说,回去时记一下路,有空一定要上山来玩。

回去后,他冷静地思考了一下,最终拒绝了诗人和画家的好意,虽然他借点钱也能凑出四千块钱,但是他尚未具备去街头卖诗的勇气,而且他并不看好那些买诗的路人的动机,他觉得那些人只是在猎奇,并不是因为真心喜欢他的诗集才买的。他们的生活固然令他心生羡慕,但是说不出为什么,他觉得自己无法过上那样的生活。至少目前还不能。

他给诗人发了一条短信,委婉地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诗人回复说:“没关系,我挺喜欢你写的诗的,一定要坚持写下去,有空上山来玩。”

他一直留着那条短信,但是自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他决定删掉的第二个号码是他的大学同学邓小龙的。大学毕业之后,他们先后来到了北京。不过由于两个人的休息时间都不固定,他们很少聚在一起。

小龙是一个喜欢讲笑话的人,有时候很难弄清楚他是认真的还是只是搞笑而已。比如小龙一直说,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跟他擦出思想火花的人。

据小龙讲,他小时候算得上是半个神童,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能在三秒钟之内用心算算出三位数乘以三位数的得数。他经常在亲戚面前表演心算。他也凭借着天赋顺利地渡过了小学和初中,但由于一直都没有好好上课,念高中的时候就跟不上了。他说他上小学美术课的时候画了一幅画,美术老师看过之后惊呆了,感叹道:“这完全是印象派的手法啊!”但由于父母反对他画画,认为这是没有什么前途的职业,他的这一天赋也荒废了。

大学毕业后,他考了几次公务员但都没有考上。后来他在北京一家传媒公司里做文秘。据他说,他们公司的老总是一个盲人,这个盲人十分欣赏他的才华。一天,老总把他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我们这个公司太小了,你待在这里太屈才,我推荐里你去新华社做编辑吧,我正好知道他们那边空缺一个职位。小龙自然欣然接受了。然而等他辞职后,他左等右等了两个月,也没见新华社那边有什么动静。小龙说,他感觉自己被骗了。

那天,他打电话给小龙,约他出来吃个饭。他说他没时间,他得去见那个盲人老总,请老总吃个饭。

“请他吃饭?你不是被他骗了吗?”

“我这个人一直是以德报怨啊!他对我还是不错的。”

同以前一样,他弄不清楚小龙说的是真话还是只是在搞笑。

后来,在家里亲戚的帮助下,他去美国念研究生去了。自那以后,他们再次失去了联系。

他忘不了他曾经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这句话很好地传达出了他身上独有的一种坚强的方式。那次他,小龙还有和他一起合租的哥们三个人一起吃饭。小龙举起杯子对另外两人说:“来来来,敬你们蚁族一杯!”

“你不是蚁族吗?”他反问道。

“只有内心怯弱的人才会承认自己是蚁族。”他一字一句地说。

但愿他在美国一切都好吧。他一边这样想,一边删掉了他的号码。

第三个人叫郭采洁,是他在书店上班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才上高二,暑假来店里打工。女孩家境很富裕,高中毕业后就要去法国上大学。她分不清湖北和河北的区别,却清楚地知道塞纳河的左岸和右岸都有哪些店铺。

“你再说,我就一脚把你踢到塞纳河里去。”在电话里,她这样跟自己的朋友开玩笑。

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女孩跟他说,她现在正在跟一个印度的工程师谈恋爱,而那个工程师已经结婚了。有一天,她上晚班,中午,她气喘吁吁地跑到店面,差一点就迟到了。

“今天过得太销魂了,”她边喘着粗气,边对他讲,“我今天上午去见工程师了。谁知道,他老婆半路跑回来了。我赶紧躲到衣柜里。最后还是被他老婆发现了,我衣服都没穿呀。不过,他老婆没说啥,只是叫我快点走。太窘了。”

她眉飞色舞地讲着,他胆战心惊地听着。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你很爱他吗?”他不解地问道。

“爱印度阿三?太搞笑了吧。我只是觉得很好玩。你不知道,她老婆赶回来的时候,那个印度人脸上的表情,太有意思了。”

他是不知道,他永远也不想知道。他在想,等这帮小孩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的时候,他该怎么办。他突然生出一种老无所依的凄凉感。他的眼前出现这样一幅场景:一个老人躺在床上等死,而窗外的一切是依然是那么的欣欣向荣,房子越建越高,地铁越修越深,年轻人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厚。

他摇摇头,删掉了郭采洁。

接下来看到的这个人叫李晨飞。这个人是他刚来北京的时候在中国传媒大学里遇到的。

那天他有两个面试。中午路过中传的时候,他决定去里面逛逛,顺便吃午饭。他曾报考过这所学校的研究生,但没有考上。吃完饭后,他坐在树荫下乘凉,等待着下午面试时间的到来。这时候,一位拖着行李箱的哥们问他学校里面哪里有取款机。正好他刚才在食堂旁边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取款机,便指给了他。他让他帮他看一下行李,他要去取钱。

“卡里就剩两百块钱,看来今天晚上只能在学校里找个地方睡了”,取钱回来后,他说。他肯定以为他是中传的学生。

“我也不是中传的学生。我刚好路过这里。”他解释道。

“哦,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北京工作太难找了。你现在在北京做什么呢?”

“也在找工作。”

“是吗?那你住哪儿?”

“住同学家。”

“你还有同学,不错。”这时,他掏出一个SONY的相机说,“我想把这个相机给卖了,我上个月刚买的,花了一千多块钱。我就打算卖五百块钱,你说会有人要吗?”

“有,肯定会有人要的。你可以在这学校里试试。”

最后他们互留了电话,互相说了几句鼓励对方的话。一看时间差不多了,他起身走了。他最后回头看了看他,他低着头,双手耷拉在行李箱上,中传的学生在他身旁悠闲地走着,他们肯定不会知道这个年轻人来自何方,更无法体会到萦绕在他身上的勇气。

那个人给了他继续北漂下去的勇气,他有好几次在电话簿里找到李晨飞这个名字,想给他发条短信,不过最终他没有联系过他。他心里一直害怕他会要他帮他。可他什么也帮不了。

孟阿姨。

一开始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心里一惊。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候他大概只有七八岁。暑假的时候他去爸爸的单位玩,住在单位的员工宿舍里。

在爸爸的宿舍隔壁住着一位孟阿姨。那个阿姨有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跟他年龄差不多。他经常去找她们。有一天晚上爸爸加班,他便去敲阿姨家的门。过了半天,阿姨才衣冠不整地将门打开。双胞胎不在家,他正准备回去。孟阿姨很热情地拉住了他,说进来坐坐吧。她随手关上了门。他看到阿姨家的床上摆着很多画,画上面都是些没穿衣服的男女,做着各种奇怪的动作。

阿姨拿起其中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用双手捂着自己的胸部),对他说:“你看漂亮吗?”

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接着,阿姨说,天太热了,她要脱衣服。不一会儿的工夫,她脱得只剩下胸罩和内裤了。就在这时候,他听见爸爸在门外说话的声音,他立马冲了出去。

不过,他知道这个号码不是那个阿姨的,而是他来北京后认识的另一个孟阿姨。那个人是他之前室友的亲戚。室友看他一直找不到工作,便告诉他他有一个亲戚在北京开了一家婚庆公司,现在正在招人,问他感不感兴趣。

他不感兴趣,不过他还是去了,因为身上已经没剩下多少钱了。面试期间,她拿出一张纸,让他写几个字。他问写什么呢,孟阿姨说就写你的名字吧。他写完后,孟阿姨说他太内向了,公司更需要外向活泼一点的人。

通过测字来招人,这还是他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招聘。不过让他记住这位孟阿姨的,并不是这个,而是临末,她硬要塞给他两百块钱,说是当做电话费用。她说,电话一定要保持畅通,一方面保持跟家里的联系,另一方面能让招聘的公司随时联系上你。

他百般推辞,但实在是盛情难却。她将钱塞进他上衣口袋里,笑着说,假如你以后混好了,没准还能帮我一把呢。

后来他打算把钱还给他的室友,但是室友却说什么都不要。再后来,他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杨一是他的高中同学。高中毕业之后,他们一直没有联系过。去年,他们在北京地铁一号线上偶遇,互留了电话号码。

“是你呀?什么时候来的北京?”他问杨一。

“昨天来的,我来北京出差,只待三天就走,所以都没有跟在北京的同学联系。”一身西装革履的杨一解释道。

杨一开了一家英语培训公司,听说混得不错。读高中时,他的英语成绩并不好,不过每次上早自习数他念得最大声的。班上的同学对他多有揶揄。

后来的同学聚会上,高中的同学们提到杨一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有人说,上大学时,他每天都在教学楼楼顶大声地背英语,被学校校长发现并表扬后,他成了学校里的名人;有人说,他在学校组了一支乐队,担任乐队主唱,乐队只唱英文歌,在当地颇有名气;又有人说,他跟他们学校的英语老师好上了,那个英语老师长得十分婀娜多姿;最后听人说,那个老师嫌他没前途,跟他分手了,在毕业演出晚会上,他当着那个老师的面,将乐队的吉他和架子鼓全都砸碎了,震惊全校。

这些他都没有亲眼见过,他印象最深的还是上高二时,一天晚上纪律委员看到他跟同桌说话,便把他的名字记在了黑板上,同他的名字记在一起的还有赵磊和杨一。那天,他不知道是哪儿来的勇气,竟跑到黑板上把他的名字给抹掉了。这时候,正好班主任周老师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周老师问。

“我今天值日,记说话的人。”他也是班上的纪律委员,情急之下,他撒了一个谎。

同学们忍住不敢笑。赵磊翘课走了,周老师便把杨一叫了出去。在走廊里,周老师狠狠扇了杨一一个耳光。虽然杨一的名字不是他记上去的,不过他一直觉得自己有愧于他。

电话簿上最后一个名字是曾倩。这是他的小学同学。他们最后一次联系是在他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曾倩不知道从哪儿要到了他的电话号码,一天,她给他电话说她想考他们学校的研究生,想跟他要一些资料。

在那之前,他们至少有十年没有联系过。她比他小一届,在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她在上小学二年级。那一年的六一儿童节,镇上有一场规模空前的小学生文艺汇演,他们俩一起表演了黄梅戏《打猪草》。这曲戏讲的是,一个农村姑娘采猪草时不小心弄坏了一棵竹笋,被看护竹园的男孩发现了,男孩一定要女孩赔偿,女孩大哭。最后他们通过对歌化解了矛盾。戏纯洁得就像那时候的他们。戏里面有一个情节需要男孩牵着女孩的手,在正式登台表演前,他们每次排练排到这一幕时他都只是象征性地牵着她的袖子。每次排练这场戏时围观的同学们都在一旁乐个不停。

那天,她给他打电话时,他听不出来对方是谁。

“你猜猜看?”她笑着说。

“猜不出来。”

“《打猪草》,还记得吗?”

“哦,是你呀,曾倩。”

后来,她没考上他们学校的研究生,被调剂到了内蒙古的一所高校。他们也就失去了联系。

在他删掉曾倩的号码时,他在想,也许在另一座城市,在********,在乌鲁木齐,在成都,在黄冈,有人正做着和他一样的事情,一个接着一个地删着电话簿里的无用的电话号码,而其中被删掉的一个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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