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2813700000002

第2章 圣人王阳明的少年时代

贵人语迟,不会说话有玄机。

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九月三十日,已是深秋,万木萧萧。这天中午时分,大明浙江绍兴府余姚县的一个姓王的小户人家,传出了初生婴儿的啼哭声。

这家的少主人叫王华,字德辉,这年二十七岁,是一位饱读诗书的青年才子,已经取得了举人身份。妻子郑氏已经怀孕十四个月了,全家人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她分娩,担心早过了十月怀胎的孩子会有什么事。

就在这一天中午,郑氏的屋里突然传出了婴儿的哭泣声。孩子哭了,大人们都开心得笑了出来。这是王家第一个孙子,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不仅仅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更是一个新希望的创造,甚至整个家族,都会因此带来一个崭新的前程。

王华的父亲王伦和母亲岑氏在隔壁听到哭声,心上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王伦开心地对老伴说:“生了就好,不管男女,都是王家后代,当然,男孩更好嘛……”

岑氏微微一笑:“老爷放心,绝对是个男孩!”王伦看她的笑容中有几分得意之色,好像有什么秘密似的,便急忙追问。还没等问出个结果,丫鬟来报,少奶奶生下了一个小公子,这下岑氏更得意,王伦更疑惑了。

在王伦的不断追问中,岑氏笑个不停,讲出了她早上的经历:

一阵丝竹之声,把岑氏从熟睡中惊醒,看老头子睡得正香,她就悄悄打开门,顺着音乐声走了出去。太阳出来了,云头之上赫然立着一群人,他们身着华丽的服装,弹着琵琶,拨着箜篌,一派喜庆气氛。为首一位大神身披金甲,怀中抱着一个婴儿。岑氏向天上看,大神也第一时间发现了她。

大神笑呵呵地说:“天降贵人,给你们家送个公子。”说着,他降落到地面,把孩子递到了老太太手中,是个男孩。老太太这高兴啊,那个年头,谁能没有重男轻女的意识嘛。

一行人驾着祥云,很快就不见了。

岑氏抱着孩子,半天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发生的这一切。只见孩子粉嘟嘟的小脸蛋非常可爱,忍不住就想去亲一下。小孩一见陌生人,居然哇哇地哭了起来。岑氏大吃一惊,猛地打了个趔趄……

她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还在屋里,还睡在老头子身边。刚才发生的一切,原来只是一场梦啊。

两个人都起床了,岑氏还没来得及给王伦讲这个梦,就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声。

老两口来到郑氏房间,看到了他们的孙子。王伦见到孩子生得白白胖胖,不觉大喜,就把老伴讲的故事又给全家人复述了一次,并宣布:“这是富贵之吉兆,既然是神仙从云中给我们王家送来了孩子,就给他起名叫王云吧。”同时决定,把孙子出生的那间屋子,命名为瑞云楼。

圣人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圣人的降生当然也不能平平淡淡。我们的男主角从出世之日起,就显得那样卓而不凡。

如果换算成阳历,那王云出生于1472年10月31日,属于天蝎男。星座说见仁见智,但“天蝎座男性,具有冷静的判断力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客观地观察事物,属于思辨性格”。这样的解读,放在成人之后的他身上,倒还真的是很合适。

孩子的出生,让王家上下都非常高兴,但好景不长,希望就变成了失望,失望甚至变成了绝望,大家都觉得王云这辈子完蛋了。为什么呢?

原来王云到了两岁,到了别人早就会叫父亲母亲的年龄,却无法开口说话。也就是说,他很可能是一个哑巴。语言表达能力对一个人、一个男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你不会说话就不会孝敬父母,不能照顾领导,不能够关心妻子,还得给他们添麻烦。你的人生定然会非常坎坷,你的世界无疑会一片灰暗。

村口的桃花开过又谢掉,村前的河水涨潮又退潮,田里的庄稼收割又播种。五年的时光一晃而过,周遭的一切都在变化,老人去世了,秀才中举了,姑娘出嫁了,但小王云还和五年前一样,无法开口说话。

眼看来到了成化十二年(1476),小王云已经五岁,个子长高了,生得皮肤白净,眉清目秀,很招大人喜欢。但还是一如既往地开不了口,叫不了爹就只能坑爹。王家找了很多名医来看,银子花出去不少,但都看不出结果来。

一遍遍求医,一次次失望,王家人也想通了,不奢求什么了。别说是哑巴,就算再严重得多的残疾,都还是他们王家的儿子,他们要永远抚养他。

这天,王华刚从外面回来,坐在客厅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听到非常陌生的声音:“爹……”王华愣住了,自己只有一个宝贝儿子,还不会说话,难道……

他抬起头,发现小王云站在自己的面前,真是儿子,他真的在叫自己了!王华虽然是个很稳重的人,这时候却也已经按捺不住兴奋了。他一把抱住了儿子,原地转了三圈才放下来。

“我的好儿啊,改名改得太英明了……”

原来,就在昨天晚上,王伦把老婆儿子一干人召集在一起,宣布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我要给孙子改名,姓王名守仁,字伯安。”

众人面面相觑,这是唱的哪出啊,王云是你老人家起的,瑞云楼是你老人家叫的,守仁又是什么典故?不过王老在家里的威望是无可动摇的,他说改就得改。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

王伦看着大家疑惑的眼神,有点不耐烦地说:“你们知道我今天遇到了谁?”

原来这天中午,王伦陪着小哑巴在家门口乘凉,一个和尚远远地走了过来,他看到这么大的孩子咿咿呀呀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不免很是着急。于是和尚叫住了王伦,在他耳边说了八个字。老王一听幡然醒悟:宝贝孙子这名字是非改不可了。

“他爹,老和尚说的是什么啊?”岑氏忙问。

“好个孩儿,可惜道破!”老王一捋胡须,“听明白了吗?我孙子是从云中来的,但叫云就道破了天机,上天这是略作惩戒……”

王华博览群书,很有见识,觉得老爹听信一个来历不明的和尚之言,就轻易改孩子的名字,这样的行为相当不靠谱。

但事实证明,王伦这个决策,不仅相当的靠谱,而且相当的英明。

提起这个王家,那可是名门望族,他们的家谱可以追溯到山东琅琊,西晋末年“五胡乱华”之时,为避战乱迁到了江南。也就是说,他们和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有着共同的祖先。甚至也有人说,王阳明就是王大书法家的直系后代。

王云的六世祖王纲,生活在明朝初年,和大明第一谋臣刘伯温是好朋友,官至兵部郎中,广东参议,在平定苗民叛乱时死难。儿子王彦达用羊皮将父亲的尸体包裹运回老家,并发誓不再为朝廷出力。王彦达之子王与准精通《礼》《易》,响应父亲的呼吁,一生平民,自号遁石翁。王与准之子王世杰,人称槐里子,却入朝当上了太学生。王世杰的儿子就是王伦。

王伦字天叙。他特别喜欢竹子,在自己家的屋前屋后都种满了这种植物。这还不算完,他还给自己起了个“竹轩翁”的号,似乎只要有一间竹屋,能给他遮风挡雨,他就别无他求了;有一张竹床,能让他躺下休息,他就心满意足了;有一辆竹车,能载着他游历四方,他这一生就无怨无悔了。

竹子在汉语中有着特殊的意境,象征着读书人超脱的性格,清高的风骨。王伦也希望自己和王家后代,在大明王朝这么一个认钱不认人的污浊社会中,能保持自己的节操,也能像竹子一样品行端正。

王老爷子最大的遗憾是自己未能考取功名。在那个科举取仕的时代,一个读书人没有功名,就如同今天一个歌手开不了演唱会,一个球员进不了国家队,一个教授出不了论文集,一个美女买不起爱马仕,都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因此,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栽培自己的宝贝儿子身上,希望王华能够承担起光宗耀祖的使命。

王华当然要努力,他不但要自己中进士,还要教育好儿子。他牵着小守仁的手来到书房,想让宝贝儿子见识一下自己优越的学习环境。

王华让儿子坐下来,顺手操起了一本《孟子》,冲着儿子微微一笑:“孩子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突然,他笑不出来了,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儿子。他的表情越来越吃惊,神色越来越紧张,最后,干脆一下子坐在了凳子上!

小守仁却还摇头晃脑,站在那里念个不停:“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天哪,这小子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轻松地背出来了,而且一点错都没有。别人都是学而知之,我儿子是生而知之,太邪性了。莫非,这孩子真是文曲星附体?

这也太可怕了吧,王华想到这里,额头上的汗都流下来了。他稳定了一下情绪,严肃地问:“你怎么会背这个,谁教你的?”

“禀报父亲,爷爷以前读书时,孩儿听过几遍,故而就全记下来了。”

呵呵,不能开口说话不代表听不见,听得见的人不一定能背得下来,能背下来的不一定能背全对,但我的孩子做到了,我的孩子可不简单。

王华抚着孩子的脑门,很快乐很满足。

再有天赋,也得让人知道。

也许是多年的死记硬背打下了扎实基础,也许是儿子的聪明给自己带来了好运,也许是考试题目碰巧是自己最擅长的,成化十七年(1481)三月,王华赶赴北京参加殿试,居然高中状元,全国第一名,实现了王家多年的夙愿。明朝人最引以为荣的,无非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王华不过三十多岁,理想全都实现了。

这一年,小守仁才刚刚十岁,还在家乡的私塾念书。他很快就表现出了超出同龄人的学习能力,而且态度特别端正,很受老师的喜欢。

新科状元王华进入了中国最高学府翰林院上班,担任修撰一职。王华和妻子在北京稳定了下来,很想念老爷子和宝贝儿子,想让他们都来享受大都市的舒适生活。于是在成化十八年(1482),王状元派人专程赶赴余姚,接他们爷俩来京。

在收到王华的亲笔信之后,王伦带着小守仁收拾好行李,离开了家乡。他们取道上虞和绍兴,赶赴浙江省府杭州。爷孙俩在大运河口上了船,准备直达通州。

如果在今天乘飞机,两个小时就能从绍兴赶到北京了。但当时,至少得在路上折腾四十天。交通条件的便捷,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想一想要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路上,不得不说是人生的悲哀。不过,对于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小守仁来说,这未必是件坏事。

一路之上,王家爷孙俩一边欣赏着运河两岸的风景,一边听船夫讲沿线的风土人情,风流趣事。当听到岳飞英勇抗金却被以莫须有罪名杀害的时候,小守仁露出了非常愤怒的表情,似乎想穿过时光隧道,修理那个大奸臣秦桧;而船过南京,当讲到王安石罢相后,一再谢绝朝廷的丰厚待遇,隐居于此时,王守仁也对这个同姓的大人物古怪的行为感到不可理解。

过了南京,船到镇江。这天晚上,王伦领着守仁上岸,有人把他们领到了江边的一个酒楼,当地的老友已经摆好了酒宴,专程款待远道而来的王家爷孙。

这天是个晴天,一轮皓月挂在半空,码头之上灯光点点,把万里长江装扮得分外壮观。在不远处的江面上,有著名的金山寺,间或还能听到报更的钟声。

在坐的大都是文人,酒过三巡,不免就来了诗兴。于是主人提议,请王老先生作诗。王伦微笑着捋了一下长须,悄悄地向孙子做了个苦脸。意思是说,我哪里做得出来嘛。

谁知道王守仁却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地向在座的长辈行了个礼,说:“爷爷最近身体不好,一直在吃药。就由孙儿我来献丑,请各位爷爷叔叔指正吧。”

在座的人看着这个皮肤白净的小孩子,交换了一下眼神,都表示同意。

小守仁清了清嗓子,不慌不忙地吟道:

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

醉倚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小守仁还未朗诵完毕,不知道谁突然叫了一声“好!”于是,在座的长辈们都鼓掌附和。坐在王伦旁边的一个中年人,马上向王伦道贺:“小伯安不愧是状元郎之子,我看日后还要青出于蓝胜于蓝!”“哪里哪里,抬爱了。”王伦急忙发扬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表示一下谦虚。同时暗暗给小守仁递了个眼色,对他这种好出风头的行为表示严重不满。

相对于万里长江的浩瀚无际来说,金山岛还真是不过大如拳,但它往长江中这么一戳,让维扬(长江)的流向发生了变化。别说,形容得还真是到位!喝醉了倚靠在月光下的高台吹箫,美妙的乐曲让洞中龙也酣然入梦,好一副气势宏大的场景,何等丰富的想象力。如果是成年人写出来倒很正常,但问题是,吟诗的是个孩子,要知道他才十一岁!

大人们不免会想,我们这些人十一岁的时候,还只知道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泥鳅,往小丫头的后脖子里塞爬虫,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慢着,这真是小孩子自己写的吗,他怎么想得到醉倚高台,怎么会吹箫,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联想,超过他的生活经验?难道……难道是他的状元老爸事先写好让儿子背熟,然后故意表演给大家看,人为制造一个天才的神话?

人造天才?文二代?代写?

于是在一片质疑的气氛中,有人提议,让王守仁以当地一景“蔽月山房”为题,当场作诗一首,以验证一下这个小朋友的天才成色,到底是包装出来的,还是确实有真功夫?

当然,这种方式显得有点不尊重人格,不过小守仁还是满足了长辈们的不合理要求,他略一思考,又当场念出了四句诗,可把众人惊奇坏了。

原来他是这么说的:

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还见山小月更阔。

当然,从文学鉴赏的角度来说,这首诗歌的用词简陋,文风质朴,缺乏诗歌追求的美感与韵味,倒是称得上一首打油诗。但别忘了,这可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面对完全不熟悉的题目,面对无数大人质疑的眼光,面临作不出来就会被怀疑是小骗子的情形,能在短时间内脱口而出,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而且,这首诗并不简单,其中包含的辩证法思想,让在座的大人细细一琢磨,还真是那么回事。

王守仁没有学过物理,也不知道月球围绕地球转,地球围绕太阳转的轨迹,更不明白人眼的成像原理(当然,大人们也不知道),但他却能在知识量远不如今人的背景下,得出与我们类似的结论,其敏锐堪比牛顿洞察苹果从树上落地,瓦特感悟热水冲开壶盖。而王守仁当时只有十一岁,就接近了这两位大师的段位,这不是天资聪慧,又是什么呢?

当然,我们也都熟悉伤仲永的故事。这个王安石的同乡,五岁就会作诗,而且质量要胜过《蔽月山房》这样水准的打油诗,结果后来呢,地球人都知道:“泯然众人矣。”

一个人拥有的天分固然重要,但有了天赋不善加利用,而是无谓地透支和消耗,无疑是更大的悲剧。

小守仁的未来会是怎样的呢?

年龄虽小,理想一定要远大。

现代生物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性格形成,主要是在五到十一岁,而在十七岁之前基本定型。王华当然不知道这些,但他知道,在北京可以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给他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也可以让他结交更聪明的玩伴,对于他的成长,无疑是非常有好处的。

成化十八年的北京顺天府,不仅是大明王朝的首都,也是这个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大都市。不过当时的北京,有别于清朝的京师,也不同于中国历史上其他任何一个统一王朝的首都,它几乎就处于国境线上,长城以北,就是蒙古人的地盘。

北京本来是元朝的大都,永乐十九年(1421),曾经做过燕王的明成祖朱棣,决定迁都于此。朱棣当然是雄才大略,蒙古人不敢放肆,但他的继承人就没有这么争气了。朱棣死后才二十多年,正统十四年(1449)就发生了土木堡之变,五十万明军被瓦剌消灭,连大明帝国一把手明英宗都可耻地被俘,瓦剌铁骑顺道就包围了北京。要不是于谦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于既倒,大明王朝能不能继续存在还真不好说。

但是,后来的统治者并没有吸取教训,也并没有迁都。一个有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大国,偏要把自己的首都放在边境线上,还号称是天子守国门,这种政治智慧真让人费解。

虽然北京地处边境,但丝毫不影响其中国第一大都会的地位。全中国的人才都往北京集中,全国的资源都往北京流动,全国的美女都想到北京活动……和五百多年后的今天,没有什么区别。

这里有师资最强的学校,能受最全面系统的教育,能有最光明的发展前景。

听父亲讲述了小守仁在金山寺的精彩亮相,王华心里可乐开了花,行!不愧是我的儿子,很有我当年的神韵。

王华为了孩子的将来,当然是不惜重金,把王守仁送到了最好的私立学校——一般人进不来,交借读费也不行,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王华还叮嘱私塾的老师,经常到家里来坐坐,掌握一下儿子的学习进展情况。实际上就是连吃带拿,变相贿赂。

十岁出头的孩子,正处在一生中最顽皮的,也是最难管教的时期。王守仁不是刘伯温,既不会预测天气,也无法过目不忘。当然他也不是曾国藩,一篇文章背十几遍也背不下来。客观地说,他还是比较聪明,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出类拔萃的那一小部分。当然,他也符合这个一般规律:对于没有挑战性的学业,他早就没有努力的冲动,他的兴趣开始转移了。

千万别以为他总是个循规蹈矩的乖乖虎,一不留神,他就能变成惹是生非的霹雳虎。

尽管这是全中国教育水平最高的城市,尽管这是全北京教学手段最强的私塾,但私塾毕竟不是现代小学,不可能学习数学和自然常识,只是一些最基础的经史子集,并不需要多高的领悟能力,只要不是太差的记忆力就能搞定。这些东西对于王守仁来说,简直就像一个NBA球星去参加居委会组织的联赛,太没有挑战性和成就感了。那些文章他早能够背诵,那些段落他早就能够默写,他出现在课堂实在是为了给老师面子;他什么都做,就是不看书;他什么都会,当然不想看书。那他还能干什么呢?

恭喜答对了:他调皮捣蛋,捉弄同学,忽悠老师;他上课睡觉,看课外书,做小动作;他下课胡闹,爬树抓鸟,惹大麻烦……整个一问题少年啊。多亏大明朝的私塾女生不准上,这才使小守仁少了很多使坏的机会,也让老师不致于整天应付家长投诉。

当然王守仁不光想着破坏,也偶有想要建设之时。有一个故事,被后来人津津乐道。

有一天,王守仁突然走到老师跟前,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然后说:“请问先生,何为人生第一等事?”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这么宏大的问题,出自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之口,让老师感到有些怪怪的:这小朋友想法也太超前了吧。当然老师也不能太敷衍,当时回答了他,不过这答案让小守仁很不满意,差点让老师下不来台。

什么是人生最重要的事?对于乔布斯来说,并不是再赚多少个亿的美金,而是彻底打垮微软;对于梅西来说,不是蝉联多少次世界足球先生,而是赢得世界杯;对于张艺谋来说,不是在国内取得多少票房,而是捧得奥斯卡小金人……终极的梦想,最后的目标,往往都要超越表面上的利害得失。

这老师并没有过人的见解,也无法预见王守仁日后的伟大,他很轻易地回答:“当然是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入朝为官。”这个回答虽然没有什么创意,但也算合乎情理。不料,小守仁居然大摇其头,脱口而出:“不对不对!”

“不对?那……那你说是什么?”

“中状元绝不是第一等事,读书学圣贤,才是最重要的……”

话一说完,老师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让一个孩子这么反驳,真丢人!不过你这不是提问,而是质问,不是请教,而是挖坑,有些太不厚道了。小守仁庆幸自己面前站的是一个善于控制脾气的老师,而不是善于修理儿子的老爸。如果换成王华,大嘴巴早就抽上去了:“我让你小子逞能!”

不知道王守仁的成长中有什么基因突变,还是北京靠近边境,让他年幼的血管里注入了更多狂热激情,他已经不再满足于像老爸一样死读书读死书,唯一的目的是应对科举。他还有更多的爱好。

他喜欢看兵书,把老爸书房里的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一类作品全都偷出来,看得那叫一个如饥似渴、全神贯注。读到精彩的地方,趴在床上咯咯笑个不停。看到伤心之处,眼泪又能掉下来。

这还不算完,他还把家里人吃完的桃核壳收集起来,在自己的房子里玩排列组合,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沙盘推演。

中国传统的文化人讲究琴棋书画,这棋指的是围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普通青年下象棋,文艺青年下围棋。围棋精致,象棋粗犷。下围棋是高雅品位的象征,下象棋是游手好闲的表现。

但王守仁作为状元后代,却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象棋,而且相当痴迷,也许是象棋更像战场上真刀真枪的对垒,火药味更浓,对抗性更足吧。

王守仁用家里给的零用钱买了一副象棋,藏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安全地方。然后他就约上两三个同好,一有机会就跑过去玩,经常杀得是乐不思蜀。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班上总有爱告密的娃。终于有一天,当他抡起车大喊“将军”之时,抬头看到的却是一张最熟悉的苦脸。

棋友们立即飞快地消失,只留下了这一对父子。王守仁果断地蹲在地下,双手护住脑袋。不过王华这次倒没有动手,他长叹一声,缓缓端起棋盘,走到了不远处的小河边。

听到哗啦啦的响声,王守仁不看也知道,他是要和这些朋友永别了。

为了悼念象棋的无辜阵亡,他还特意赋诗一首:

象棋终日乐悠悠,苦被严亲一旦丢。

兵卒坠河皆不救,将军溺水一齐休。

马行千里随波去,象入三川逐浪游。

炮响一声天地震,忽然惊起卧龙愁。

王华这个天真的书呆子,以为扔了象棋,儿子就能老实一些,专心读书了。却不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而且,压迫越深,反抗越烈。很快他儿子就有了全新的娱乐项目,更惊险更刺激,也更能吸引爱好者加入。

王守仁新开发的项目是什么呢?这是一种大型益智游戏,类似于今天的真人CS,就是组织两拨人进行军事演习。

王守仁从小就展示了良好的组织才能,以及在同龄人中的威信。领袖气质不是天生的,是用自身能力来证明的。谁能在十岁出头的时候,就读这么多的兵书,并且把书中的计策掌握得这么到位,谁当然就有资格当老大。

他一声令下,将参与游戏的同学分成两队,一边主攻,一边主守。不过,调兵遣将的人只有一个,就是他王守仁。而这些孩子,居然很乐意接受这样的安排,并且玩得很爽很投入。

不过,事情很快就发生了转机。

这天,两队人马正在激烈交锋,而小守仁站在高台上,挥着令旗也是忙得不亦乐乎。他掌控一切,如果攻方打不开局面,他就会教他们一些新战术;如果防守阵容不堪一击,他就会指导摆出新阵形;如果双方的差距过于悬殊,他就会对阵容及时进行调整。

玩得正high,突然发生了意外,所有的士兵像中了邪一样,四散奔逃,把主帅一个人丢在高台上。

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王元帅面前:“赶紧给我回家!”

一路上王华紧紧捏着拳头,他是在克制自己内心的强烈冲动,不想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家庭暴力。好了,终于到家了,门一关,我的地盘我做主,看谁敢干涉我们家的内政!今天,我非把小兔崽子好好修理一顿不可!

“你为什么不好好读书,这么贪玩?”

王守仁听到之后,表情倒是非常平静,似乎意识不到即将到来的危险:“我这样挺好啊,为什么要读书?”

王华强忍住自己抽人的冲动,耐心地劝说:“孩子啊,你只有好好学习,将来才有可能中进士,甚至像你爹我一样中状元。然后,不仅可以当大官,享受世人的尊敬与仰慕,还能……”他本来想说,还能娶漂亮媳妇,但觉得不合适,硬是给咽下去了。

“父亲中了状元,子孙后代未必能中状元吧。”

“你不努力肯定中不了,连个秀才都考不上。”

“秀才不当就不当。再说了,儒者患不知兵。真正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应该是文武双全的,提笔能写漂亮文章,提枪能上马保家卫国。如果只能做夸夸其谈的文人,平时想着捞取功名,为蝇头小利算计半天,国家有危难的时候却束手无策。这样的读书人,是国家的耻辱!”

王华一合计,你这小子,是不是在讽刺老爹,反了不成?于是大喝一声:“来人,拿家法来!”

郑氏应声走了进来。王守仁如同行走在沙漠中的迷路者看到了水源,连忙躲在母亲的怀里。王华长叹一声,心说,算你小子又逃过一劫……

但是,王华显然低估了自己的儿子,“读书学圣贤”的抱负,并不是他的心血来潮突发奇想,而是确实把这个当成努力的方向。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守仁的出位行为有所收敛,和父亲及老师的关系也有所改善。这是什么原因呢?

人的一生,可以因小事改变。

不知不觉,王守仁从小城市余姚来到大都会北京,已经两年了。老爸忙于公务,对他的管教不是很紧,母亲当然是心疼孩子,即使再怎么调皮,也舍不得惩罚。王守仁很有些hold不住的架势,玩得也有些太野了。

但是,一个算命先生的出现,却让他有了很大改变。

这一天,阳光明媚,空气清新。王守仁与两个伙伴跑到了京城的繁华闹市区游玩。他们碰到一个中年人,提着笼子卖鹦鹉。王守仁被它的声音吸引了,想不到这种小鸟,还能发出如此接近人类的声音。于是他把身上的零花钱全掏了出来,准备买这只鸟。谁知道卖鸟的人一看他,提着笼子就走:“我可不卖给小孩子!”

小孩子怎么了,小孩子也是人,也有消费能力嘛,别这么看不起人!王守仁就和两个小伙伴拦住了他的去路。这可把卖鸟的惹火了,耽误我老人家做生意,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正争执间,突然来了一个算命先生,颤颤巍巍地走到几个人跟前:“怎么回事?”

卖鸟的人心情不好,看到这么个瞎子晃到自己跟前,不觉倒吸一口凉气。算命先生在大明朝可是有身份的职业,一般人做不了。再说了,自己不过是个打工的北漂,在首都没有什么靠山,这瞎子万一和那几个小朋友是一伙的,他往地下一躺一诈伤,我这几个月就白忙活了。

王守仁从来不惧生人,他说:“我们想买他的鸟,可他不卖给我们!”

算命先生听这孩子说话,嗓音洪亮,中气很足,不觉一喜。对自己的助手说:“这孩子将来一定能大富大贵,而且要立非常的功名。”他完全不顾助手吃惊的表情(反正也看不见),径直近前说:“老板,准备卖多少钱,我买下送给这个小官人,不知可否?”

“五两银子。”卖鸟人巴不得早点离去,听算命先生一说,立即打算出手。算命先生一摆手,跟在后面的助手就掏出银子交给了卖鸟人。

王守仁走到近前:“多谢老先生,不过我没有这么多钱……”

老人乐了:“好孩子,我说好是买下来送给你的。”说着,他继续向王守仁走了过来:“我再给你算一卦吧。别担心,不要钱!”

说着,算命先生伸出了一双满是污垢的大手,在王守仁白皙的脸庞上又摸又捏,嘴里还念念有词,显得相当专业。而小守仁却不免有些紧张,甚至汗水都从额头流了下来。这要碰上武林高手,捏两下还不把你的小脑袋捏扁啊。

很长时间过去了,算命先生终于松开了手。说出了几句足以永载青史的名言,王守仁听着听着,不觉间越来越开心,兴奋之情无以言表。心说爷爷和母亲对我再好,也夸不出这样的高度哇。而他的两个小朋友,则是一头雾水,不知道算命的想做什么。

等算命先生说完,他就要下跪行礼。却见老人表情严肃地告诫他:“孺子须刻苦读书,洁身自爱,我所说的将来才能应验。不然,世界上可没有后悔药吃!”说完,就在助手的搀扶下走远了。留下还没有回过味来的王守仁。

当天晚上,王守仁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眠。算命先生的一席话似乎依然停留在耳边,好像刚刚讲过一样。

“我真的就命中注定成为圣人了吗?如果我什么都不做呢?照样能成为圣人?”

“如果我出什么意外呢?”

“如果我哪天突然死去呢?”

刘秀命定要当天子,俄狄浦斯命定要杀父娶母,赫连勃勃命定要修建统万城,林志玲命定要迷倒上亿宅男,如果一切都是命运安排好的,那努力又有什么作用呢?

“孺子记吾言,须拂领,其时入圣境;须至上丹田,其时结圣胎;须至下丹田,其时圣果圆。”

这是让他热血沸腾的声音。但是,又有一个声音不和谐地响了起来:

“孺子须刻苦读书,洁身自爱,我所说的将来才能应验。不然,世界上可没有后悔药吃!”

这个十三岁的孩子,一旦发现自己有成为圣人的潜质,内心的热情与冲动就被激发了出来。

他的一生,在十三岁已经定调了。但若干年之后,回想起当年的这场奇遇,他却悟出了另一番道理。

从此之后,那个比普通孩子更能跳能闹,更会捉弄人的王守仁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没事就读书背诗,并不畏困难,尝试研读晦涩的朱陆学说的好孩子。他的转变,让父亲王华摸不着头脑,让爷爷王伦和母亲郑氏非常开心,更让私塾的老师们刮目相看:这孩子长大了,懂事了。

可是,谁也没想到,他的转变是因为算命先生的一席话。而这个算命先生,到底是什么人,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王守仁可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他特别佩服那些能够治军的文人。特别是本朝的刘伯温和于谦。

在京城的于谦祠前,王守仁留下了这样一副对联:

赤手挽银河,公自大名垂宇宙;青山埋忠骨,我来何处吊英贤。

这年秋天,趁着父亲不备,他偷了家里的马,带上家里的弓箭,一路骑马出城,来到了兵家必争之地——居庸关外。

尽管已经多年没有战争,雄伟的关卡,还是让人联想到了当年那些气吞山河的战役。王守仁敬佩徐达、常遇春等开国元勋大败蒙古的勇猛,更感慨一介书生于谦指挥京城保卫战的果敢,为他后来的不幸遭遇感慨万端。

这时,距离丢人现眼的土木堡惨败已经三十多年,蒙古暂时也没有也先式的大英雄出现,边境呈现出了一片缓和的迹象。

但王守仁却不这么看。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吃人的狼。狼偶尔会放过一个行人,但你要认为它突然想和人类交朋友,那你一定会倒大霉。

突然,两个鞑靼人出现在王守仁的视线之内。这两个中年男人穿着便装,骑在马上,表情轻松,说说笑笑。很显然,他们把这里当成郊游的场所,跑到大明的地盘上度假来了!

这也太猖狂了吧。王守仁一时火起,拉弓搭箭,瞄准了两个大叔。

两个游客显然还没从美好的气氛中回过味来,听到弓弦响动急忙躲避。等看清楚了,才发现攻击他们的,不过是个小孩子。两个大人觉得很冤枉:我们到大明的地盘旅游都不行吗,我们不偷不抢,不拐卖妇女,干粮都是自带的,也不随手丢垃圾。可是,可是,北京小孩怎么这样,这么不欢迎我们……

看着小孩子还在继续瞄准,大有不搞死他们不罢休的狠劲,俩大人急了,心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祖先的恩怨,为什么要今天的我们来承担,打架的工具都没带,要不然……想这些有什么用呢,赶紧跑吧。真把命搭在这里就太不合算了。

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独自跑到塞外,并且打跑了两个蒙古人,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这让王守仁的感觉大好,信心大增。十三岁的孩子不大考虑危险,还沉浸在赶跑敌人的兴奋之中。他也许会认为,这是自京师保卫战以来,我大明王朝对蒙古作战的又一次重要胜利,策划这场大捷的,就是我,王守仁。

生命中的第一次,当然总是让人难以释怀的。你第一次拿到奖状,第一次领到红包,第一次和小流氓单挑,第一次和小姑娘接吻……都能让你一时间无比激动,都能让你短时间内热血沸腾,都让你长时间里无法忘记。人生,就是不断地实现突破、填补空白、开发潜能。你的第一次实现得越多,你的人生就越有意义。你的第一次来得越早,你的幸福感就越强烈。

不然,如果没有突破,没有挑战,得过且过,四平八稳,明天是今天的重复,明年是今年的翻版,十八岁就能想象八十岁的生活,十八岁就有了八十岁的心理。这样的人生,就算长命百岁,又有多大意义呢?

当然,冷静下来回想时,他还是有一些的后怕。自己的行为,还是勇猛有余,智慧不足。

而作为读书人,你最有效的武器,不是弓箭与盾牌,而是你的用兵策略。

当天晚上,他笑着进入梦乡。在梦中,他清楚地看到,自己来到了供奉东汉名将马援的伏波将军庙。在庙中,他恭恭敬敬地上了香,并在将军像前讲述了自己勇斗鞑靼人的经历。甚至在忙着做梦的时候,他还能忙里偷闲,写下了一首七言诗:

卷甲归来马伏波,早年兵法鬓毛皤。

云埋铜柱雷轰折,六字题文尚不磨。

若干年后,当他真的踏入伏波将军庙时,眼前的场景让他大吃一惊,不得不想起十三岁时做的这个梦。

沉浸在学业中的王守仁没开心多久,另一件意外发生了。

面对家暴,一定要果断还击。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离开了妈妈的怀抱,幸福哪里找。

虽然王守仁不会唱这首歌,但一定会有同样的心情。从居庸关回来没多久,王守仁的母亲郑氏就离开了人间,死因不详。小守仁只有十三岁,他的悲伤可想而知。

他还清楚地记得,在自己不会说话的那些年月,母亲是如何天天向佛祖祈祷,如何夜夜哭泣;在父亲抡着板凳修理自己的时候,母亲不顾一切地劝阻,不惜跪下为自己求情;有多少个酷暑,母亲守在他的床边,为他驱赶蚊虫;有多少个冬日,母亲还要顶着寒风跑出家门,为生病的自己请大夫……

可是,自己却喜欢和母亲顶嘴,因为母亲不会像父亲一样发怒;自己还喜欢捉弄母亲,躲在角落里故意让她找不着,看着她手足无措的惊慌表情暗自得意。为什么不能在她还能看到的时候,为她轻轻擦去脸上的汗水;为什么不能在她还能听到的时候,大声地说一句:母亲,您辛苦了!

每个生命都是这个星球的过客,都有告别亲人的那一天。只是谁也不希望那一天来得太快,总是希望与亲人相守的时候能够长一些。母亲的死,是他生命中第一个重要亲人的永久别离。这个年轻的生命,开始考虑起了生与死这样宏大的问题。

生又何欢,死又何惧?活在一个没有关怀与爱的世界上,这比死亡能强到哪去?

但奇怪的是,王华对老婆的死却表现得非常平静。他没有留下悲痛欲绝的话语,没有留下深情哀婉的悼文,没有留下一个丈夫对亡妻的深刻怀念,倒是留下了另外一些被历史学家和八卦爱好者一致关心的逸事。

老婆死后没多久,王状元就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这让儿子非常愤怒,让老子不能理解,让皇上刮目相看,让街坊邻居在背后指指点点,让翰林院同事在酒桌上有了热烈讨论的话题。

王华办完了丧事办喜事,很快又结婚了,新娘子姓赵,是北京土著。真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

王华成亲的那一天,王家大院那是相当热闹。好在当时的媒体不发达,不然,以王状元的知名度和事件本身的娱乐性,足以登上很多报纸的头版,出现在多家网站的重点推荐位。

刚摘下重孝的小守仁,也被突如其来的喜庆气氛搞昏了,母亲难道复活了?

第二天,父亲把一个身形婀娜、服饰华丽的美女领到王守仁跟前,让他叫妈。王守仁定神一看,妈呀,这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只见她峨眉皓目,肤如凝脂,面庞秀丽,皮肤白皙,真的是好美。十四岁的男孩子,对女性魅力已经有初步的认识了。不过这没有用,这代替不了自己对她的讨厌:娘只有一个,谁也代替不了!

王华又结婚了,而且娶了一个很漂亮的北京大妞,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也让他在家里的地位火箭般地下降。美女老婆当然是他的快乐之源,让他唯命是从;儿子守仁对自己的态度,也明显不如以前尊敬了,他当然知道是因为什么。

更让他闹心的,是老婆那双本来应该绣花弹琴的纤纤素手,却经常把家里的棒子和扫把抡得倍儿欢,当然她不是干家务做农活——那不是一个有身份的贵夫人应该做的——而是拿前妻的孩子出气。谁让这小子不认自己当妈,而且对自己不尊重呢。

一边是自己的宝贝心肝,一边是自己的宝贝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王华还真不好办。一来自己很疼老婆,凡事都让着她;二来这个王守仁也正处于顽皮捣蛋期,自己看了,同样有抽他的冲动;三来自己单位工作忙,经常要加班,老婆趁机打孩子,他也没法控制。

王伦倒是心疼孙子,但对于继母的暴行也没有多大约束力。

继母比王守仁大不了几岁,在今天甚至还达不到结婚年龄,因为老爸收了王大叔的彩礼,自己就被迫进了王大叔的家门。虽说王大叔既不英俊也不浪漫,床上床下功夫都不怎么样,但人家毕竟是状元之才、国家干部,名利双全。更重要的是,大叔很疼自己,言听计从,体贴照顾。自己在家里的地位真是没的说,想吃什么我做主,想买什么他掏钱。

这天,天色将晚,老王又在翰林院加班。当年的北京,外面没有酒吧可泡,家里也没有电视可看,只能早点上床休息了。

继母洗漱完毕,进了卧室,走到床边,拉开被子准备躺下来。忽然,她眼前一黑,“啊!”地惨叫一声,差点背过气去。

只见昏暗的灯光下,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大鸟从被子中一飞而起,发出凌厉的怪叫声,在卧室里来回盘旋。继母不过是个小姑娘,吓得已经是花容失色,修理王守仁时的果断与从容已经荡然无存,只会躲在帐子里大喊:“来人啊……救命啊……”

丫鬟闻讯赶来,支起了窗户。大鸟转悠了片刻,终于从窗户上飞出去了。而可怜的继母,一晚上也无法入睡。第二天一早,继母就命丫鬟去请当地有名的女法师,消除凶鸟进宅的晦气。

工夫不大,举着法器、穿着盛装的女法师就走进了王家大院。听继母讲述了事件经过之后,法师微微一笑:“这个好办,我请一位真神下凡,包能为你带来好运,消除灾祸。”可怜的继母瞪着通红的双眼,好奇地询问:“真的吗?”

法师摆了摆手,丫鬟忙把准备好的银票送给她。法师揣好钱,就在原地念念有词。不多久,她就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下!

继母和丫鬟忙俯下身子想去搀扶,只见法师慢慢睁开了双眼:“姑娘,我家相公可在?”继母一听大惊:“你是……”

法师一把推开继母,猛地站起身来,在院子里走来走去:“连我老人家都不认识?我就是王华的老婆,听说我刚走没几个月,他就娶了一个小狐狸精,是不是就是你啊?”伸手过来就是一耳光。继母一边躲闪一边求饶:“大姐息怒,是王老爷向家父下了丰厚的聘礼,我才被迫嫁给他,真不是我要勾引他啊……”

“什么,嫁给我相公还委屈你了是不是……”说着还要打。突然她停住了:“我儿伯安何在?”

“他上学去了。”

“上学去了?我怎么听说,你经常虐待我的孩子,经常打他,是不是?”

“没有啊大姐,我从来不打他……”

“是吗,那我怎么总能听到他的哭声?要不我们去学校找他问问?”

“不要啊大姐……”继母腿一软,就给她跪下了:“大姐你放心,我今后一定好好照顾您的孩子,像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一样,如违此誓,天打五雷劈……”

看着小美女梨花带雨般地哭泣,法师强忍着不让自己放声大笑出来,她冷冷地说:“此话当真?你说话靠谱吗?”

“我发誓,我发誓啊……”

“姑且就信你这一次,如果下次让我逮到你,那我就把你撕成一段一段……”她的眼睛越睁越大,双手还在不停地比画着,小美女吓得已经是浑身哆嗦了。

话音未落,法师口吐白沫,昏了过去。随即,法师慢慢地恢复了知觉,也恢复了和蔼的表情:“夫人,我刚才去哪里了?”

继母哆哆嗦嗦地讲了发生的一切之后,法师善解人意地安慰她:“夫人放心,凶兆已除,以后有事再来找我,下次免费哟……”

继母连连点头,恭恭敬敬地送法师出门。

从此,继母对王守仁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再不打他了,还给他缝衣服,给他煲汤,甚至王华教训儿子时,只要被她看到,她都要朝老公瞪眼睛。

王守仁这个乐啊。

可怜的继母,完全被变故吓坏了,她就不知道定下神来想一想,自己态度转变,最大的受益人是谁;能做出这种事,最大的嫌疑人是谁?

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谁会是幕后主使?让我们坐上时光机,回到事故现场看看吧。

镜头一:王守仁带着两个助手,扛着捕鸟工具,在林中抓了一只老大的林鹗。然后潜回家中,溜进继母卧室,把大鸟塞在床上的被子中。

镜头二:王守仁叫住了丫鬟,吩咐她:如果这样这样,你就那样那样。

镜头三:王守仁挥舞着一张银票,在女法师耳边嘀嘀咕咕,法师不断点头,间或忍不住哈哈大笑……

乖乖,完成这一切的王守仁,当时只有十四岁啊。谁说看兵书没有用,谁说下象棋是浪费时间,谁说组织真人CS是瞎胡闹,没有前面那些积累,十四岁的他,能打出这样的组合拳,能完成这样的漂亮仗吗?

有人也许会说,小小年纪就这么诡计多端,怎么还能成圣人呢?王守仁的招数虽然损了点,但只是为了争取自己在家中的正当权益,并不是想加害继母。因此他的行为,也是无可厚非的。而且他在此之后,并没有继续如此捉弄继母。

在那个年代,男孩子到了十五六岁,女孩子到了十三四岁,心理生理发育都未必成熟,家里人就忙着张罗定亲了。特别是女生,一个大姑娘如果十六岁还嫁不出去,就被视为大龄剩女,越发不好找婆家。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把双刃剑。方便之处,是省去了自己苦苦追求的代价,避免了因为社会经验不足而上当受骗;不利之处在于,无论你对理想婚姻如何憧憬,最后却很可能一辈子守着自己根本不爱的人。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人之常情,人生规律。十四岁的王守仁已经进入了青春期,对于异性充满了好奇。

总有一天,他会对来自同龄异性的一举一动,感到特别好奇和迷恋;总有一天,他看到喜欢的女生,会情不自禁地害羞和脸红;总有一天,他会因为一些身体器官的突出变化,而格外紧张和兴奋;总有一天,他会不想再当孩子,也不想别人再把他当作孩子。他要当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

第一个闯入他的世界,能让他深刻体会女性魅力的,无疑是自己的继母。虽然她动手打过自己,下手还是那样狠。但他永远无法否认,她的美丽是实实在在的。这种真实性,如同河水在冬天会结冰,浮冰在春天会融化;如同小辈见了长辈要行礼、下属见了上司要磕头一样,不容置疑,千真万确。

世界上还有比继母更漂亮,能让他不顾一切地去追求的女生吗?

自小守仁十四岁起,到王府来求亲的人就从来没有断过。奇怪的是,身为状元公的王华,对自己的小妻子百般疼爱,却对长子守仁的婚事一点也不着急,更不操心,甚至相当轻易地回绝了不少上门求亲的媒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对于未来的儿媳妇,到底有什么要求呢?

那么,他会如愿以偿吗?

同类推荐
  • 告诉你一个马克思的故事

    告诉你一个马克思的故事

    《告诉你一个马克思的故事》精选了马克思人生中富有代表性的事件和故事,以点带面,从而折射出他充满传奇的人生经历和各具特点的鲜明个性。通过阅读《告诉你一个马克思的故事》。我们不仅要了解他的生活经历,更要了解他的奋斗历程,以及学习他在面对困难、失败和挫折时所表现出来的杰出品质。
  • 天生有罪

    天生有罪

    美国当红脱口秀《小崔每日秀》主持人特雷弗·诺亚一出生就犯了罪:因为他的父亲是白人,母亲是黑人,而在当时种族隔离的南非,这样的结合属于犯罪,他父母会面临五年有期徒刑的惩罚,诺亚自己也会被送到孤儿院。为了保护诺亚,他那位勇敢、反叛、幽默、坚强、虔诚信教的母亲,想出了各种极端甚至荒唐的办法,在歧视、贫困、暴力的怪圈中,竭力为他创造了一种正常的生活。而自幼便遗传了母亲性格的诺亚,除了像大多数青少年那样成长外,还需要学会如何 “尴尬”地在一个他本不该存在的世界上生活。这本回忆录中收集的故事,时而幽默,时而惊险,时而感人,但无一例外都彰显了诺亚惊人的喜剧天赋,以及一位母亲无条件的、无止境的、无与伦比的爱。
  • 赖斯传

    赖斯传

    在整个2005年,美国民间与媒体中议论并要求赖斯在2008年出马竞选美国总统的呼声从未间息。赖斯则一再公开表示,她不会在2008年竞选总统。无论如何,赖斯已经够辉煌了,她曾创造出许多第一与政治奇迹:她是斯坦福大学历史上第一个最年轻的黑人女性教务长;她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女性国家安全顾问;她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女性国务卿。而她的生命还如日中天。这是一本描写赖斯生平传记的小册子。这本小册子力图以翔实的史事,生动的笔触,描述赖斯的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 硝烟弥漫的诗情:诺贝尔的故事

    硝烟弥漫的诗情:诺贝尔的故事

    《硝烟弥漫的诗情:诺贝尔的故事》为“世界五千年科技故事丛书”中一册,由刘学铭编著。《硝烟弥漫的诗情:诺贝尔的故事》介绍了诺贝尔独立思考、敢于怀疑、勇于创新、百折不挠、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他在工作生活中宝贵的协作、友爱、宽容的人文精神。使青少年读者从他的故事中感受科学大师们的智慧、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实验方法,受到有益的思想启迪。从有关人类重大科技活动的故事中,引起对人类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密切关注,全面地理解科学,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在知识经济时代理智地对待科学、对待社会、对待人生。
  • 必知的外国数学家

    必知的外国数学家

    为了培养中小学生对数学的兴趣,使同学们能够早日迈入数学的殿堂,我们特地编写了这套‘中小学生数学爱好培养'丛书,本套丛书根据具体内涵进行相应归类排列,有数学趣闻、数学密码、数学之谜、数学智力,以及数学游戏、数学闯关等内容,并配有相应的答案,具有很强的趣味性、实用性、可读性和知识性,是中小学生培养数学爱好的配套系列读物。
热门推荐
  • 异界之灵魂歌手

    异界之灵魂歌手

    现代流行歌曲,古典淡雅曲风。神曲洗礼还是魔音贯耳?一首歌代表一门战技,一首歌引领时代潮流,一首歌屠尽千军万马。且看废柴林凡走上不世巅峰,成为独一无二的灵魂歌手。
  • 屠仙歌

    屠仙歌

    满地的殘尸中爬出了一个婴孩,不哭也不闹,努力抬起头睁着小眼睛和那个老人对视着。老人浑身的红色图腾骤然亮起精光,眼中杀气一闪,背后的鬼门图缓缓打开,一双黑色的大手如同见到猎物的大蛇一般窜出,直奔婴孩而去。在那双如黑烟凝聚结团的狰狞长手将要撕碎眼前的肉团时,老人闭上了眼睛轻叹了一声:“罢了,罢了!”那个婴孩却微笑的吐掉口中浊物,发出稚嫩却让人不寒而栗的话:“我知道你杀不了我,你也知道。”
  • 网游之天使骑士

    网游之天使骑士

    吴优是一个生活在23世纪Z国的普通大学生,看他如何在英雄无敌的世界中玩转…………第一次写书,如有错误之处希望大家多多指教!!!!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神奇宝贝之夏长欢

    神奇宝贝之夏长欢

    这部小说不定时更新,谢谢观看,有不好的地方请指出
  • 重生之十年商道

    重生之十年商道

    叶城重生到十年前的平行世界。上一世车祸导致父亲死亡,母亲残疾,叶城也身受重伤。叶城重生车祸发生后,幸运的是这一世父母完好无损。不幸的是叶城还是身受重伤,只剩下十年寿命。以现在医疗条件也治不好叶城。叶城也不懂医术。但是叶城相信资本的力量,只要钱多,一定能研发出治疗叶城的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方法。于是叶城一头栽进商海弄潮。
  • 失了光

    失了光

    她是看不到光的。他是自身带光的。她本以为白马王子与平民姑娘的故事只存在在纸张上。那个他,骑着白马,对她说,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 快穿6{

    快穿6{

    【已坑】 经常有人问不眠:“你次次任务都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啊?”“当然是因为我长得好看人又机灵啊,”不眠笑答,“而且,我有男主给我撑腰呀~”【快穿&甜文&男主为同一人】
  • 欲揽颜华

    欲揽颜华

    她,是神族唯一的公主,自出生起就受到万千宠爱他,是魔族不受宠的大皇子,出生时就克死了自己的生母当二人因为一场预言走在一起,将会如何
  • 盘古舟

    盘古舟

    这个宇宙,由无尽的海洋构成,无数生命之星在海面上漂浮,无数文明都在与海兽争锋。牧神魔,镇古族,寻古舟,觅宝物,从捉鱼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