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还是那个古镇。
手里翻着旅游册子,强哥下意识地寻找着他们第一次相遇的足迹。
前面的巷口被人封住了,告之他前面在拍戏,他可以绕道走,这些巷子,反正都是贯通的。
强哥看了看,前面已经架好轨道机位,周围正在清场,却还有一群粉丝模样的围观者不甘心离开,挤作一堆,似乎正在向哪个明星要签名。
“咦,帅哥,怎么是你?”耳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你也来追星的?”
强哥看见萍萍手里拿着小本子和钢笔,奋力地从人堆里挤了出来。
“我随便看看。”
“看,我要到签名了。”
“是哪个明星在这里拍戏?”强哥随口问。
“这个,”萍萍对着本子看了半天,本子上的签名像道士画的符一般,勉强能认出一个“林”字,“好像是林,林什么来着?”
“林青霞?”
“不是的啦,签名的明星很年轻,不过我认不出来。”
“你都不认识人,怎么就管人家叫明星了。”
“大家都说是明星,那肯定是了,坐在那里戴着墨镜,很有明星范儿的。人家都去要签名,我也去要一个。她现在没名气,说不定哪天就红了。把签名留着可以升值。”
“你还真是高瞻远瞩。”
“哎,帅哥,你帮我看看,这名字签的,我看来看去,像是叫‘林魔鬼’,这个艺名太另类了吧?”
强哥好笑地接过来,仔细认了半天,勉强辨别出来,上面签的连体婴一般的三个字是:林黛黛。
“怎么是她?”
“你认识?”
“哦,我们同届的,算是校友吧。”
“啊,帅哥,你太牛了,可以和明星做校友。”
“没准只是同名同姓呢,别说明星了,你家里怎么样了?”
萍萍这才回过神来,告诉他说,她下个月就可以去父亲生前的单位去报到了。强哥这才注意到萍萍的衣袖上别了一小块黑绸。
萍萍说,她爸这一走,她的工作问题也解决了,这两天也有人给她介绍男朋友了。
强哥正不知是该安慰还是该道喜,萍萍倒是大咧咧地转移了话题说,晓雯到单位上班的事,已经告诉她了。两个人回想起以前住在地下室的情景,恍若隔世。
强哥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地下室,晓雯被米袋子里跑出来的小老鼠吓得尖叫……
那场外景戏马上要正式开拍了,萍萍兴奋不已,硬拉着强哥挤进围观的人堆里,强哥也想看一看,到底是不是林黛黛,如果是,到时也可以和李小白八卦八卦。
不得不承认,古镇很适合民国戏的取景,眼前的房屋、店铺、青石板路,几名换上那年代服装的群众演员,往来穿梭,仿佛让人坐上时光穿梭机,回到了过去。
摄像机对准的镜头里,一个烫着波浪大卷,涂着腥红嘴唇的少妇,在一家店铺里挑镯子。忽然跑来一名丫环模样的人,口中喊着:“三姨太,三姨太……老爷回来了。”
强哥一看,被唤作三姨太的人,虽然扮相略有些老气,脸上厚厚的刷了一层粉,仍然可以认得出来,正是如假包换的林黛黛。
那边,林黛黛放下镯子,口中说:“老不死的,终于知道回来了。”
掌柜的问:“太太,这镯子还要吗?”
林黛黛恶狠狠地说:“要,给我包起来!”
就这么简单的一场戏,林黛黛就CUT了好几回。
周围的人兴致勃勃,强哥看得索然无味。
人生如戏,但拍戏可以CUT再来,人生却没有回头路可以再走。
离开枫泾之后,强哥停停走走,又去了很多地方。
在每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仍然会想起张晓雯。
他当初只用一秒钟就记住了那个女子,如今却需要用漫长的时间来忘记。
夜凉如水。
强哥坐在一条渔船上,百无聊赖,慢慢喝着一瓶啤酒。
船老大蹲在船尾收拾几条新鲜的溪鱼,刚从江里捞上来的。
手机哔的一声,传来一条短信。
强哥一看,短信的主人正是晓雯,短信的内容赫然是纳兰性德的《木兰辞》。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强哥看完,不禁苦笑。其实,他和晓雯从来就没有过开始,却已经宣布结束了。两人之间其实无所谓当初,也无所谓现在。
他把短信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删去,拿起酒碗灌了一大口,突然呛住了,咳个不停。
手机响了。
还是晓雯。
短信没有回音,晓雯耐不住,打了过来。
强哥好不容易止住咳,按下了接听键。
“短信收到了么?”
“收到了。”
“为什么不理我。”
“没有呀。”
“以前我发你短信,你再忙也会吱声的。哪怕只是一个‘吱’字,也是你的态度。”
“吱。”
晓雯“扑哧”一声,语气中的哀怨消退了少许,嗔怪说:“无赖。那刚才为什么不回我短信?”
女人总会为男人回不回短信的问题困扰不堪。因为态度决定一切。
男人陷在暗恋或热恋中时,再忙再不方便,也会借着喝水上厕所的空档给心上人回短信,这是人之常情。而当男人不恋或移情别恋了,再闲也会借口忙,再方便也会借口不方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是心上人了,自然不值得人上心了。
强哥想不到晓雯这么执著于短信回不回的问题,只好说:“根据我的理解,你把纳兰的词发来是供在下学习的,这不,正在背课文呢。”
晓雯被他这句话逗笑了,终于放过他,把话题一转,轻声说:“石头晚上跟着领导有应酬,我一个人在家。”
“哦。”强哥咀嚼着晓雯话中的潜台词,她没有搬走,仍然住在石头那里。
“你还好吗?”
“好。”
“那首诗,你看见了吗?”
“嗯。写得很不错。”
“你只是觉得不错?”
“不错,挺好的。”强哥明知晓雯关心的不是诗的水平问题,仍然装糊涂。
两人亲疏莫辨的几番问答之后,空气再度凝滞。晓雯不开口,强哥也找不到话可说。
隔了半晌,晓雯幽幽地吐出一句:“你很希望我跟石头好,是吗?”
“是。”强哥答得飞快,这个回答有些违心,但不算违背他的意愿。
晓雯长长的一声叹息,透着无奈和不甘。
“如你所愿,我会接受他的求婚。”
“什么?”强哥感到十分意外,不禁道,“这么快。”
“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结果么?”手机里远远地传来一丝冷笑。
“我只是觉得,你们有时间慢慢了解,不必这么仓促。”
“时间能够挽回什么,还是能够改变什么?如果没有别的结果,为什么要浪费彼此的时间?”晓雯的声音高亢起来。
强哥一时无语。
晓雯忽然轻笑起来,说:“好了,你该恭喜我了,我们是‘很好的同学’么,不过下回见面,你恐怕得叫我一声表婶了。”
强哥勉强打起精神,努力让自己的笑声听起来像发自内心:“哈哈,好呀,恭喜恭喜。”
晓雯“啪”地挂断了电话。
烧好的鲜鱼刚端上桌,鱼香很快溢满了整个船舱。
强哥叫船娘再拿十瓶啤酒来。
船娘很快地拎来十瓶,问都打开么。
强哥点头。
老板娘手脚麻利地把瓶盖全部打开,生怕动作慢了,客人要反悔。
“还有什么需要的,你叫一声就行。”做完这些,船娘就去舱外忙活了。
强哥慢慢喝着,原想一醉方休,可是酒一瓶接一瓶地灌进肚里,脑子却越来越清晰,就连很久以前的往事都浮了出来,不肯散去。
第一次见到晓雯,她无意中闯入他的镜头,被定格。照片里年轻的女孩侧坐在船头,身材苗条,清瘦的瓜子脸,一头乌黑的长发被微风轻轻拂起……整个人被夕阳镶了一道金色的光边,如梦似幻。
人生若只如初见。没有后来的纠葛,没有后来的牵绊,人生可以简单许多。毕竟,初见往往才是最真诚,最美丽,最坦然的,让人难以忘怀,再后来,就像一道美味佳肴,第一口特别好吃,越尝,滋味就越一般,尝到后面,觉得已经发馊,再也提不起食欲了。
强哥偶尔会怀疑,自己拒绝晓雯不仅仅是为了石头。但也弄不清还有其他什么原因,他从初次邂逅开始,就自觉地担当了晓雯的守护者,守了这么久,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维系这种习惯的,可能除了爱,还有心底的怜惜吧,晓雯生来就给人楚楚可怜的感觉,让他情不自禁地生出守护的欲望。而晓雯,也已经习惯了他的守护吧,把他的存在当成了习惯,拥有时,不觉得如何,一旦失去,就不适应了。
人的习惯都是慢慢被养成的,需要一个过程,而打破一种习惯,或许就在一瞬间,只是打破后,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来习惯这种被打破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