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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摄人魂魄的“心魔”

(1)道林·;格雷的画像:画像的暗示

人的容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老,也会随着喜怒产生变化。这本是无法逆转的自然规律,但道林·;格雷这位美男子,却梦想让画中的自己代替真实的自己老去。这本是一时的奇思妙想,没想到竟然变成了现实。但是,谁又确定这是美梦成真,而不是一个噩梦的开始呢?

冷酷爱人。

道林·;格雷与朋友们来到了剧场。不知为什么,今晚这里人出奇得多。开演前剧场里闷热而喧嚣,亨利勋爵环顾四周道:“真是个发现偶像的地方!”“当然!”道林·;格雷马上接话,“我就是在这里遇见了她。她站在舞台上表演会让一切黯然失色,她像是高于一切的女神,唤醒那些粗俗看客的灵魂,使他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和你一样。”亨利勋爵一边用望远镜观察着顶层吵闹不休的观众一边回答:“和我一样的血肉?哦,但愿不是这样!”

“道林,不用理他,”同来的画家贝泽尔开口了,“我理解你。你说的她——希比尔·;韦恩一定是个不同凡响的美人。她能将美感从这些粗俗的人身上激发出来,绝对值得倾慕。”道林·;格雷握紧他的手:“谢谢你,贝泽尔。亨利他玩世不恭,我知道你会理解我。一会儿你就会看到那个姑娘,我愿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奉献给她。”

希比尔·;韦恩在观众热烈的喝彩中闪亮登场了,她的样子美极了,连亨利勋爵也不由赞叹:“简直太迷人了!”道林·;格雷如坠梦中一般,目光一刻也不愿从她身上移开。

开演了,她的仪态美妙绝伦。但她的表情异常淡漠,丝毫表现不出感情,做作的演技和语调更是让演出变得糟糕透顶。那些本来品味就不高雅的观众发出阵阵哄笑。道林·;格雷感觉羞愧难当,内心痛苦又恼怒。亨利勋爵实在看不下去这花瓶拙劣的表演,起身准备离开。贝泽尔连忙起身安慰道林,说她也许今天不在状态。道林·;格雷向他们表示抱歉,并气愤地说:“为什么以前她的表现像个艺术家,今天却变成一个平庸的戏子!”贝泽尔说:“不要这样说你的爱人,爱情比艺术更神圣。”亨利勋爵也开口说道:“即使她不会演戏也没什么,她美貌非凡,你还想要什么呢?”寒暄几句后,二人离开了剧场。

好不容易熬到了演出结束,道林·;格雷迫不及待地冲向后台。他愤怒极了,质问正在甜笑的希比尔为什么要这样演出,使他招人耻笑。希比尔依然甜蜜地笑着说:“道林,你应该明白,我再也无法像过去那样演戏了。你给了我爱情,除了你,我无法对其他人甜言蜜语,面对别人也无法产生一丝爱情的感觉。”“但你扼杀了我的爱情。”道林·;格雷愤怒地说,“现在的你让我毫无兴趣,我爱上你这个肤浅的戏子简直是发了疯!”希比尔的脸色变得难看,她向他靠近却被推倒在地,像花儿一样倒在了他的脚下。她哭泣着说:“请你原谅我,我愿意重新演一次,都怪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对你的感情。若不是你吻了我,我绝不会产生这样的感觉,请原谅,不要离开我。”希比尔的哭泣没有换来道林·;格雷的一丝同情,他冷酷地说:“你让我太失望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说完,他漠然转身离去,完全无视那双伸向他的颤抖着的小手。

诡异肖像画。

为了排解心头的苦闷,道林·;格雷在灯光暗淡的街上不停徘徊着,直到天亮才回家。进门后他扔下帽子,穿过书斋向卧室走去。忽然,他像受到惊吓一样定住了,眼睛直直地盯着墙上那幅贝泽尔为他画的肖像,他发现肖像的面部表情竟变得和原来不一样了!他揉揉眼睛仔细地观察着,画像的颜色并没有变,只是嘴角流露出一丝冷酷。整个神态变得很明显,绝不是幻觉!

道林·;格雷颓然倒在了椅子上,忽然想起肖像画完工那天的情景。贝泽尔把画给他看,他见画中的自己容貌无比年轻俊美,便胡乱感叹道,希望上天能让自己永葆青春、俊美的容颜,只让画像衰老,让画中的人代替他承受岁月和世俗的镌刻。难道这个荒唐的愿望竟然成了真?这太让人害怕了!难道自己对希比尔的冷酷,已经反映在了画像上,这是要让人憎恨自己的灵魂吗?

道林·;格雷的思绪有些混乱,他虽然那样对待了希比尔,但希比尔也让他承受了失望和痛苦,这不能完全怪自己。但一想起希比尔伏在他脚边哭泣的样子,他又禁不住有些后悔。他觉得自己确实是个狠心的人,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的灵魂如此冷酷。但女人生活在感情的世界里,忍受痛苦的能力要比男人强,这是看透了女人的亨利勋爵说的。他只好用这话安慰自己,以减轻内心的愧疚。

他极力把事情往好的一方面想,宁愿肖像的变化只是情绪混乱造成的幻觉。漫长的一夜过后,他发现画中人依然是那副残酷冷笑的表情,俊美的容颜已被破坏,他与画中人目光相遇时感到无限惋惜。从此以后他所做的每一件错事都将在画上留下污渍,直至美好的形象消失殆尽。

在一番心理挣扎后,道林·;格雷决定改变自己。首先他不愿再和玩世不恭的亨利勋爵交往,让他的谬论影响自己。然后向希比尔·;韦恩道歉,和她重归于好,让这个承受了莫大委屈的可怜的姑娘得到幸福。他要改变自己的自私和残忍,给她纯洁美好的爱情。

至于这幅画像,就当它是一面良心的镜子吧。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一把拉过屏风,遮住了这幅诡异的画。

伊人已逝,覆水难收。

道林·;格雷在午后才醒过来,他的仆人为他送来了茶和一封信。喝过茶之后他走向浴室,冷水让他清醒,他似乎把之前诡异的事情忘了。沐浴过后他坐在桌前进餐,心情十分愉悦。但这种愉悦在他的目光重新落在那面屏风上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一切事情又开始在他的脑中活跃起来,他又开始思考,这屏风后面的画像真的变了吗?画布上的颜料怎么可能运动呢?这太不可思议了,一定只是自己的想象在作怪。但话说回来,画中人的那抹冷笑如此清晰,直指他的心底。

他感到十分压抑,吩咐仆人来客一律不见。仆从走后,他锁好了门,鼓起勇气拉开屏风,直视画中的自己。他感到绝望,因为画中人确实变了,这千真万确!

他回到卧榻躺下,想着这诡异的变化除了与灵魂的联系,是否还有其他可怕的原因?这让他不寒而栗。但不可否认,它也带来了好的事情,至少让他认识到了自己对希比尔的残忍,使这件事还可以挽回。他要向她求婚,让他自私的爱接受崇高灵魂的洗礼,这肖像画就是他终身的向导。他给希比尔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道歉信,并且向她求婚,完成后他感觉自己已经得到了宽恕。

此时,敲门声响起,亨利勋爵的声音传来:“道林,我一定要马上见到你!你这样把自己关起来是不行的,快开门!”

道林·;格雷禁不住他不停敲门的吵闹,只好用屏风把画像挡住,然后打开了门。亨利勋爵进门就说:“道林,我知道这件事十分糟糕,但这并不是你的错。虽然很遗憾,但你要振作。那天散场后你有没有去找她?”道林·;格雷不明所以地说道:“你说希比尔吗?我当时太狠心了,我的自私伤了她的心,但我现在已经重新认识了自己。我的良知醒过来了,我不愿让自己的灵魂再变得丑陋。我要和希比尔结婚……”“结婚?天哪!”亨利勋爵惶恐地打断了他,道林却表示毫不在意:“我知道,你又要发表一些关于结婚的谬论了,但请不要说了。我已经向她求婚,她将成为我的妻子……”“妻子!天哪!道林,你到底有没有收到我的信?我派专人送来的信?”亨利勋爵情绪十分激动。道林·;格雷想到了那封信:“我还没有来得及看,你要对我说什么?”

亨利勋爵已经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面对毫不知情的道林·;格雷,他不知该怎样开口。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终于鼓起勇气握着道林的手说:“道林,我的信……唉,请不要惊慌和难过,你要振作。我的信是要告诉你,希比尔·;韦恩她死了。

(2)沉睡谷传奇:无头骑士的夺命追踪

在一个鬼影幢幢的深夜,伊卡包德一人独行在幽暗无比的山涧里。然而,一个巨大的奇怪的黑影似乎不愿放他回家。直到第二天的中午,人们都没有找到伊卡包德。难道他真的被那个传说中的无头骑士鬼魂给掳走了吗?

深夜独行。

沉睡谷的许多居民都聚在凡·;塔赛尔家,像往常一样闲聊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奇闻怪事。在这些故事中,有一个流传最广,那就是关于无头骑士的故事。据说无头骑士喜欢将他的马拴在教堂墓地的坟堆中,他总是会在黑暗无比的夜里出没在恐怖的小溪附近。

教堂位于一片小山岗上,被茂密的刺槐和榆树所包围。教堂的一面是直通到一片水面上的斜度缓和的山坡,岸边有很多参天大树;教堂的另一面有一片广阔的、长满树木的山谷。有一条山涧在乱石和倒下来的树干中奔腾咆哮着。涧水又深又黑的那一段离教堂并不远,上面有一个木桥,通到桥的那条路和桥本身都被枝叶繁茂的大树遮蔽着。因此,即便是在白天,这里也显得十分阴郁。如果是在晚上,那简直黑得可怕。这就是那个无头骑士最爱去的地方。

伊卡包德添油加醋地为大家讲述了一些他在沉睡谷见到的各种恐怖景象。

这时,饮酒作乐的人逐渐散了,喧闹的场面逐渐变得沉寂萧索。伊卡包德稍微逗留了一会儿,因为按照农村的习惯,情郎得跟未婚妻说几句私房话。虽然他信心十足,但可以肯定,他和姑娘的谈话出了什么岔子,因为他很快就出来了,而且看上去垂头丧气。

当天下午他乘兴而来,现在却扫兴离开。已经是深夜了,他走在高山侧面的小路上,脑子里一下涌出了下午听到的鬼怪故事。更要命的是,暗夜的天空中简直看不到一颗星星。此刻,他已经走到那个故事里常常有鬼怪出没的地方。路中央有棵硕大的郁金香树,这棵奇形怪状的树和安德烈不幸的遭遇有很多牵连。当初,他就是在这棵树附近被俘的。因此,大家称这棵树为安德烈少校之树。

伊卡包德必须要走向那个恐怖的小溪了,他的心已经扑通乱跳了。在鼓足勇气之后,他一连对自己那匹马的肋骨踢了十几下。可马非但不往前走,还朝偏斜的树篱方向奔了过去。伊卡包德吓坏了,他用力夹紧马肚子,但毫无效果。马像突然受到什么惊吓一样,直奔到路的对面,冲进荆棘丛生的密林里。最后,这位教书先生只得把鞭子和脚后跟一股脑地打在马的身上。马这才不停地喷着鼻息向前奔。不过,刚走到桥头时,马再次猛地驻足,差一点儿没让伊卡包德栽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桥旁边的烂泥里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这声音在这深夜中冲进伊卡包德的耳朵里。他看见在丛林的暗影里面,在小溪的岸边,有一个巨大的、形状诡异的、又高又黑的东西。那东西一动也不动,像一个巨大的怪物聚精会神地埋伏在暗地里,准备一下子扑到过路人身上。显然,马早早就意识到了危险。

鬼影一路相随。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个无头骑士?这样想着,伊卡包德吓得头发都竖了起来。怎么办呢?调转马头飞跑已经来不及了,再说难道他会有逃出妖魔鬼怪手掌的本事吗?如果它真的是妖怪的话,驾风追赶他也是绰绰有余。因此,他终于下定决心,鼓起勇气,结结巴巴地对着那个怪物的方向质问了一句:“你……你……是……谁?”他没有得到答复。于是,他就用一种更为紧张的方式重新质问了一次,但仍然没有答复。

毫无办法的他再次捶打着马的肚子,用一种并非自愿的热忱大唱起赞美诗来。刚唱着,那个骇人的黑乎乎的东西就开始行动起来。他向前抢了一步,弯身一跳,到了那条路的当中。尽管那晚的夜色是那样暗,但是,这个来历不明的东西的形状现在还是大致可以看清楚的,它就好像是一个身材巨大的骑兵,骑在一匹强大有力的黑马上。他并没有什么对人为难或讨好的表示,只是倨傲地从这条路的一侧,顺着伊卡包德的马的瞎眼一侧慢慢地走来。这时候,马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惊慌。

伊卡包德忽然想到了一个关于骑马飞奔的恐怖故事,那是布鲁姆·;博内斯的险遇。布鲁姆·;博内斯十分勇敢,他一点儿也不把那个骑马飞奔的无头骑士放在眼里,只当那怪物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骑士。他一口咬定,有一天晚上,他从附近的星星村回来,这个半夜里乱跑的骑士从后面追上了他,他于是提出了要和怪物赛马,赌一碗混合酒。他本来要赢过这个怪物的,因为他的马“冒失鬼”不知道比那匹鬼马快多少倍。不过,他们刚奔到教堂旁边的那座桥,无头骑士就化作一道光不见了。

伊卡包德感到非常恐惧,便只好催促他的骏马,打算把这位不速之客甩在自己的后面。可是,那个家伙好像也催动他的马以同等的步伐前进。伊卡包德于是勒住自己的马,让它小步走着,索性让对方赶上自己,以便自己落在对方的身后。不料那家伙也放慢了脚步。伊卡包德仅剩的一点勇气已经快要消耗殆尽了,他打算重新用力唱起赞美诗。可是,他焦渴的舌头却粘在上颚,连一小段都唱不出来。这个挥之不去的阴森森的同伴以及他那固执的沉默有点神秘可怕。

插翅难逃。

不一会儿,这位同路旅伴的身形在天空的背景里映得非常清楚,他又高又大,裹着一件黑斗篷。伊卡包德这才吓得半死地瞧出他原来没有脑袋!让他更加恐怖的是,那颗本来应该安在肩膀上的脑袋被安在马鞍上。他恐怖到了极点,只好一个劲儿地在马身上拳打脚踢起来,好像希望马能突然一跃,立刻带他飞快逃离这个可怕的无头骑士。可是,几乎同一时间,那个妖怪也跟着他全力奔跃起来。于是,他们就一道向前冲,不顾山高水低。每次奔腾,总是蹬得山石乱飞,火星四溅。伊卡包德因为急于逃命,只好把他那又瘦又长的身体俯在马背上,头低低地贴在马头上面,单薄的衣服迎风飞舞。

他们已经到了通往沉睡谷的路上。不过,伊卡包德的马却像鬼附了体,不但不顺着路走,反而转到相反的方向,冲到山脚,朝左面奔去。这条路要穿过一片多沙的山谷,大约有400米的地方都在树荫之下。这条路正通向鬼怪故事发生最多的那座著名小桥,桥那面是一片起伏不平的绿油油的山坡,坡顶上是那座被粉刷得雪白的教堂。

伊卡包德的马再次受惊。更要命的是,马鞍的肚带断了。很快,因为剧烈的颠簸,马鞍掉了。他现在最为关心的是如何维持在马背上的平衡,因为他有好几次都差点儿被摔成两半,他总是时而向左偏,时而向右偏。还好他能够紧紧地抓住马的脖子。

这时候,树丛中有个开阔的地方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教堂旁边的那座桥就在眼前了,那里正是布鲁姆·;博内斯所讲历险中提到的鬼怪不见的地方。他想他很快就会平安了。

他突然听到那匹黑马紧紧跟在后面喘着粗气,就狠狠踹了自己的马一脚。于是它就一下子跳上桥,像连珠炮似的蹬着回声咚咚的桥板,终于到达对岸。就在这时,他想回头,看看那个无头骑士会不会像故事中说的那样化成一道光。可是,就在他回头的一瞬间,他瞧见那个怪物踏着马镫立起身子,提起自己的头颅预备朝他扔过来。伊卡包德打算避开这个恐怖的“武器”,但为时已晚。它“啪”的发出一声巨响,打中了伊卡包德的脑袋,使他一头栽在地上。他的马和骑马的妖怪就像一阵旋风一样从他身边经过。

第二天早上,大家发现了这匹不见了马鞍的马,缰绳拖在马腿旁边,正在它主人门前悠然地吃草。直到午餐时,人们都没看见伊卡包德。孩子们聚在学校前面,到处都找不到老师。这时候,大人们开始四处寻找伊卡包德,大家都有点担心伊卡包德的命运。经过详细搜寻调查,人们发现,在通往教堂的一段路上,有一副掉在烂泥里的马鞍。马鞍因为被猛力踏过的缘故,嵌在很深的地方。人们一路追踪到那座桥,在一处溪面宽广、溪水又深又黑的小溪岸上,人们找到了不幸的伊卡包德的帽子,紧贴着它的还有一个摔得稀烂的南瓜。大家在小溪里仔细地打捞一番,但人们最终没有找到伊卡包德的尸体。

(3)黑猫:有灵性的“缉凶高手”

黑猫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多年来这种说法以不容置疑的姿态广泛流传着。不论哪一个国家,或多或少都流传着关于它们的传闻。这其中的代表要数下面这个诡异的故事了:一个被酒精泯灭了良知的男子由温和变得疯狂,他虐猫杀妻罪行滔天。在这桩杀妻案的侦破中,他养的黑猫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仿佛象征着复仇的使者,将有罪的人推向灵魂的审判台。

酗酒者的罪行。

我要讲的这个故事荒唐至极,甚至会让人心中不适。我并不指望谁能相信,因为这些事情诡异到连我自己都难以理解。我的大脑虽然混乱得很,但是眼下还没有发疯,也确实不是在说梦话。我清醒地知道,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但我不想把这个故事带到地狱里去。我要说出来,好让我的灵魂稍微安生一些。

这件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非代表着因果报应,偶尔会当做茶余饭后的奇谈,称不上可怕。但这对于我来说,却是最恐怖的事情。为此我饱受折磨,甚至断送了一生。

好了我要开始讲了。

从小我就心肠软得出奇,总被小朋友们嘲笑和孤立。由于缺少玩伴,我就喜欢和小动物一起玩。父母为我养了许多宠物,我在与它们的相处中感到特别快乐。直至成年后,这也是我的主要乐趣。很多人都会喜欢动物,在看惯了人世间的冷漠和无常后,在与动物单纯的相处中反而能得到心灵上的慰藉。

我结婚很早。幸运的是,妻子与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喜爱小动物,便和我一起养了一些,这其中就包括一只名叫普路托的猫。我要着重说一下这只猫,它的个头特别大,乌黑的毛色非常漂亮,而且聪明伶俐。妻子有些迷信,她总是说这黑猫有灵性,还要扯上各种传说。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一点很认真,只是提到这事不免要说到这一点。

在好几年中我都将普路托当成是我心爱的朋友。但说来有些惭愧,在染上酗酒的恶习之后,我的性格就彻底变了,变得喜怒无常,坏脾气上来甚至对妻子拳打脚踢。那些动物们更是遭了秧,经常遭到我的虐待。起初我还不忍心对普路托下狠手,但渐渐地,酒精像魔鬼一样泯灭了我的良知。在喝得忘乎所以的一个晚上,我终于向普路托伸出了毒手,它被狠心的我剜下了一只眼睛!

酒醒之后,我的灵魂并没有受到多大的触动。只是在之后的日子里,常常会因为它对我的远离而黯然神伤。看到曾经亲密无间的它离我越来越远,我的伤心转化成了疯狂的恼怒。终于,又一次宿醉后,我的理智被邪念打败了,竟然残忍地将它吊死在了树枝上!说实话,在这一过程中,我心痛得无以复加。但正是因为普路托曾经和我无比亲近,所以它的远离才让我伤心难耐,以致于失去了理智!当然,我知道这不是个为自己开脱的好借口,我做出的这样不配为人的罪行连上帝都难以宽恕。

人性的沦丧。

当天晚上,家里忽然失火,我和妻子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但我的财产统统付之一炬。失火后的第二天,我去凭吊曾经的家。那里已经是一片废墟,只有屋子中央的一堵墙还矗立着。可能是由于新近粉刷的缘故,那墙被烧得不算严重。就在我思绪飘荡之际,我看到了让我心惊肉跳的一幕,斑驳的墙壁上赫然有个浅浅的猫形浮雕,猫脖子上还有一根绞索!这让我感到惊恐万分,甚至以为活见鬼了!但转念一想,可能是有人想叫醒熟睡的我们才把猫扔进来,于是猫的尸体被嵌上,再加上烈火的焚烧和别的什么原因才形成了这个浮雕。这样自圆其说之后我似乎好过了一些。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我终日饱受良心的谴责,掺杂着时浓时淡的悔恨。我甚至试图物色一只相似的猫来养,以弥补我内心的愧疚。

一天夜晚,我在酒馆里看到一只和普路托极相似的猫,除了胸前有一块不明显的白毛,其他地方几乎一模一样!我毫不犹豫地把它带回了家。直到第二天早晨,我才发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只!这让我感到十分嫌恶,但善良的妻子却更加疼爱它。这不禁让我想到,原本自己身上也有这样的美德。

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感情,这猫对我越是亲近,我就越感到痛恨。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但不管它怎么黏着我,我也从不敢虐待它。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曾犯下的罪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实在怕极了这个家伙!因为我发现它胸口的白毛越长越明显,像极了一个绞刑台!

这猫像一个梦魇一样笼罩着我,让我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我可怜的妻子因此受了很多委屈。有一天我们俩到地窖去取东西,这猫就跟在我脚边,害我几乎从楼梯上摔下去。我被气得发疯,一时忘了对这猫的忌惮,抡起斧头就要砍。这时,我妻子却伸出手来一把抓住我。我当时一定是失去理智了,她的阻拦让我怒不可遏,我挣脱她的手就向她的脑袋砍了下去!可怜的她当场就送了命。

只要干了这样伤天害理的勾当就再也难以回头。我仔细盘算起了藏尸的事,想了很多种方案,最终决定把她的尸体砌进墙里。这绝对是个万全之策,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空出一块,把尸体放进去绝对不会有人发现。在这疯狂念头的驱使下,我把妻子砌进了墙里,用故意调旧的灰泥抹上。完成后我很得意,这样细致的工程有人会发现就是见鬼了!

一切完成后,那猫消失得无影无踪。它一定是吓跑了,直到晚上也没有再露面。想到以后不用再受它的骚扰,竟然令刚杀完人的我感到无比轻松。

复仇使者。

过了几天,那只猫依然没有回来,我像是重获自由般轻松,那种快乐难以形容。尽管自己刚刚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由于妻子的失踪,有相关人员来搜查了几次,但是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我也以种种理由搪塞了过去,认为不需要担忧了。

妻子死后第四天,一群警察突然闯进家中,大肆搜查了一番。我一点儿也不担心,泰然自若地陪着他们搜查。在一遍又一遍地翻找之后,他们走下了地窖。我面不改色,平静地跟随他们在地窖中走来走去。警察没有找到疑点只好准备离开,我的心里乐开了花。为了表示自己无罪,我急于开口向他们表达些什么。在这些人正要走上梯阶时,我向他们说了一些承蒙关照,感谢他们洗脱了我的嫌疑之类的话。说到这里我本该住口,但不知怎么我竟然头脑发昏般地向他们说我的地窖结构很牢固,尤其是这几堵墙。比这更可怕的是,为了故作姿态,我竟然拿起墙边的一根棒子,使劲敲着竖放我妻子尸体的那堵墙。我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这时,最为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敲墙的声音还回响在地窖里,那堵墙里竟然传出了声音!那声音像极了压抑的哭声,并且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哀嚎,悲惨得令人发指,魔鬼发出的声音也不过如此!我惊呆得顾不上慌张,楼梯上的警察也被吓傻了,过了好一会儿才下来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拆墙。

那堵墙整个倒了下来,里面那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暴露在人前。那可怕的猫竟然坐在尸体的头上,它张着嘴发出恐怖的声音,眼睛里闪着诡异的光。天哪,我竟然把这家伙砌进了墙里!它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叫声把我送上审判台。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深感恐怖,但我已经没有机会改变什么了。我的一生,从此彻底断送。

(4)坎特维尔城堡的鬼:鬼和人,谁更胜一筹?

最近,美国公使奥蒂斯先生一家搬进了新居。不过,他们的心情绝对称不上愉悦。因为这所新居实在是太诡异了!谁都想不到他们在这里遭遇了多么离奇的事情。

擦不掉的血迹。

美国公使赫伦·;奥蒂斯先生买下了坎特维尔城堡的时候,每个人都告诉他,他做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因为那个地方一直在闹鬼!就连坎特维尔爵士本人在洽谈出售条件时,也明确告知了这一点。对此,奥蒂斯先生显得有些不以为然,他对这位传闻中已经三百多岁的老鬼毫不在意。待这桩交易完成后,奥蒂斯先生便携太太和儿女们驱车南下,前往坎特维尔林苑。

一家人刚转进坎特维尔林苑的主车道,顿时,天空中乌云密布。空气似乎刹那间凝住了,一大群乌鸦静静飞过他们头上。人还没进房子,大颗雨珠就已经落下。

在门阶上迎接他们的是一位老太太,她穿着齐整的黑丝衣服,戴着白帽和白围裙。这就是管家乌娜太太。一家人在她的引领下进了门,开始好奇地四处打量。忽然,奥蒂斯太太看到壁炉前的地板上有一处暗红色的污痕,她率直地问乌娜太太:“是不是有什么东西粘在这里呢?”

“没错,太太。”老管家压低声音回答,“粘在那儿的是血啊,太太。”

“天哪!”奥蒂斯太太叫起来,“这太可怕了,一定要马上清掉!”

老管家微笑着,用同样神秘的语调轻声说:“那是伊丽诺儿·;坎特维尔夫人的血,她就在这里被她的丈夫西蒙·;坎特维尔爵士所杀。过了几年,西蒙爵士也失踪了。一切都非常神秘。游客和后人都很看重这块血迹,那血迹是擦不掉的。”

“哪有这种事!”奥蒂斯先生的大儿子华盛顿·;奥蒂斯满脸狐疑。随后他跪在地上,用去渍剂在地上刮着。一会儿工夫,血迹就消失无踪。

他环顾一脸敬佩的家人们,得意扬扬。就在此时,一道强烈的闪电照亮整个房间,紧接着一阵雷鸣吓得大家跳起来。

乌娜太太显得异常焦虑,她郑重其事地警告奥蒂斯先生,家里会出大麻烦。

“我亲眼看见过的,先生。”她说,“每个基督徒的头发都会吓得直立起来。好几个夜晚,我为了这里发生的恐怖事件,没有办法合眼!”

但是奥蒂斯夫妇对老管家再三保证,说他们并不怕鬼。最后老管家只好放弃游说,祈求上帝保佑新主人夫妇,然后蹒跚着回到自己的房间。

那天晚上风狂雨骤,闹了一整夜,但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到了早上,大家下楼用餐,却看到那块可怕的血迹再次出现在地毯上。

一连几天,前一天被擦掉的血迹,次日早上都会在原位重现。这让奥蒂斯全家显得兴致盎然,奥蒂斯先生开始觉得,自己一味否定鬼的存在,或许太过独断。华盛顿则写了长信给梅尔先生和帕德摩先生,议论罪行之血永存一事。这其中唯一感到畏惧的恐怕只有奥蒂斯先生的女儿维琴妮亚小姐,她为了这诡异的血迹终日忐忑不安。

人与鬼的较量。

这是一个惬意的夜晚,奥蒂斯一家轻松地聊着天,完全没有做好即将见到鬼魂的心理准备。时间到了十一点左右,全家陆续就寝,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不知过了多久,奥蒂斯先生听到门外走廊上传来怪声,听起来像是金属摩擦的声音,而且越来越近。

奥蒂斯先生立刻起身,他套上拖鞋,从衣柜里拿出一个长方形的小瓶子,打开房门。微弱的月光下,一个面目恐怖的老人站在他面前,手腕和脚踝都系着沉重而且锈迹斑斑的镣铐。

“亲爱的先生,”奥蒂斯先生说,“听声音,您这链子需要上点油。我为您准备了一小瓶润滑油。听说只要用过一次就非常有效。我把它放在烛台边,如果您还有需要,我很乐意再拿几瓶给您。”说完,他就把小瓶子放在门外的大理石桌上,然后若无其事地关门继续睡觉去了。

这位坎特维尔之鬼气坏了,他狠狠地把小瓶子摔在地板上,怒气冲冲地飞过走廊。然而,他才刚刚飞到楼梯口,一扇门忽然打开,奥蒂斯先生年幼的双胞胎儿子,合力将一个大枕头向他砸了过去!

鬼匆匆逃进房子里的一间密室中,倚着一束月光喘着气。想一想自己的处境,他三百年的鬼魂生涯一直所向无敌,将住在这里的所有人吓得非死即疯,从来没有受到这么严重的侮辱!而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美国人,他们搞不清楚自己面对的是谁,居然要送他润滑油,还对着他扔枕头!是可忍孰不可忍!再说,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鬼魂受到这种待遇。因此,他下定决心展开报复。

鬼再度现身是周日晚上的事。全家上床睡觉后不久,就听到大厅传来一阵巨响。大家纷纷冲到楼下,看见穿着盔甲的鬼正蹲在地上。那对双胞胎立即用玩具枪向他射出两发子弹。鬼气愤极了,尖叫着一跃而起,竭力发出最恐怖的笑声。凄厉的回音在厅内袅袅不绝。当回音渐渐弱下去时,奥蒂斯太太对着他说:“我想您身体不大舒服,所以带了一瓶药酒给您。这药对治疗消化不良非常有效。”

鬼怒气冲冲地瞪着她,忽然看到双胞胎正悄悄向他凑近。不知为何,他对这两个家伙充满了畏惧。随后,他化为一片淡淡的磷光,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声沉重的呻吟。

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鬼完全崩溃了,那对双胞胎的粗野让他整个“人”愤怒得冒青烟!

落荒而逃的鬼。

接下来的几天,沮丧的鬼几乎足不出户,每天只做更新血迹这件事。几天之后,他慢慢恢复了精神,开始计划继续展开吓唬奥蒂斯一家的行动。

他愉快地设想着:先从可恶的华盛顿下手,谁让他每天都要把著名的坎特维尔夫人之血擦掉。下一步就是公使夫妇和可恶的双胞胎,让他们见识一下我真正的本事!至于维琴妮亚小姐,他倒还没想到该怎么处置,毕竟她从来没有侮辱过他,人又这么美丽温柔。

当鬼穿着骇人的裹尸布,踌躇满志地现身时,却被一地的奶油绊了一跤,不必说,又是那可恶的双胞胎干的!像这样的捉弄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断上演。走廊上不断拉起绳索,使他在黑暗中一次次绊倒。

这样的羞辱惹火了老鬼,他决心要重拾尊严,决定这一次以恐怖至极的“无头伯爵”形象现身!一天深夜一点十五分,鬼穿墙而出,来到双胞胎的房间外。门并没有全部关上,为了制造出最佳的恐怖效果,他一个箭步把门推开。没想到,结果一大桶水应声掉了下来,泼了他一身,水桶砸到他的左肩。房间里传来刺耳的笑声。鬼吓坏了,飞快地逃回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就得了重感冒。整件事情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他没把自己的头拎去,要不然后果可能更严重。

他至此完全放弃,不再奢望能吓到这家粗鲁的美国人。他只要穿着布拖鞋在走道上偷偷绕几圈就心满意足了,颈子上还要围一条红围巾以防伤风,随身带一柄火绳枪以免受到双胞胎的袭击。

最后一次打击发生在九月十九日。他下楼到宽敞的玄关大厅去,坎特维尔家族肖像已经变成美国公使和夫人的照片。他自顾自地对着照片指指点点,批评取乐。当时是凌晨两点一刻,他确信没有惊扰到任何人。突然从一个暗暗的角落跳出两条人影,各自举高了手乱挥一通,还对着他的耳朵尖嚷着:“砰!”他惊惶失措,往楼梯窜逃。谁知华盛顿就在那儿等着,拿着一把很大的花园喷雾器对着他。这么一来,他身陷重围,无路可逃。情急之下只好遁入壁炉之中,然后顺着弯弯曲曲的暖气管和烟囱,一路摸回自己的房间。弄得灰头土脸,一身狼狈。

此后他再也没在夜间出没过。双胞胎几度埋伏,还每晚在走道上撒核桃壳,却都扑了空。显然这鬼的自尊受损太深,不愿再出现了。

其实奥蒂斯一家错了,鬼还住在这栋屋子里,虽然他暂时销声敛迹,但并没有放过他们的打算。当他听说爱慕着维琴妮亚小姐的柴郡公爵正在此作客时,便打算对这个新来的家伙下手,不过可笑的是,到了最后关头,那鬼却因为害怕双胞胎而不敢出房门。年轻的公爵得以安睡于羽毛床帷之内,沉沉地梦着维琴妮亚。

(5)泄密的心:疯狂杀手的自白

一个暴戾的灵魂,对自己的疯狂全然不觉。他怀着一个诡异的动机杀死了无辜的老人,随之肢解藏尸。做出这样令人发指的行为,他竟然还能和上门的警官谈笑风生。眼看这个魔鬼就要逃过审判,谁知此时他却被自己的心出卖。

莫名其妙的杀机。

我的神经非常紧张,紧张到了极点,过去和现在一直如此。可是为什么你非要说我疯了呢?这毛病并没有使我的感官变得迟钝或是失灵,反而使我变得更加敏锐。尤其是听觉变得异常灵敏,我似乎能听见天堂和人世间的一切,甚至还有地狱里的许多事情。你看,我怎么会疯了?让我完整地给你讲个故事,看看我是多么镇定,你就会相信我什么毛病都没有。

说不出那念头起初是怎么钻进我的脑子的,不过自从它出现,就日夜不停地折磨着我。

我要做的这件事,其实并没有什么目的。我爱那个老头,他从未冒犯过我,我和他没有私人恩怨,对于他的钱财我更是毫无兴趣。如果让我必须说出一个原因的话,我想是因为他的眼睛!是的,他有一对秃鹰般的眼睛,发出灰扑扑的蓝光,还蒙着一层雾气。他的目光一落到我身上,我浑身的血液就变得冰凉。慢慢地,我下定决心要杀了这老头,只为了能永远不再看见他那可怕的眼睛!

好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你认为我疯了。疯子可什么都不懂,但我不一样。只可惜你没看见我当时的谋划多么聪明而周密,干得多么小心谨慎,我伪装得好极了!杀他之前的一个星期,我对那老头比任何时候都好。

每到午夜时分,我便拨动他房门的插销,打开门。对,就这样,就是这么轻!然后,当我把门开到足够我的脑袋伸进去那么大的缝时,就把一盏幽暗的提灯塞进去。提灯被我遮得严严实实,不漏一丝光。然后我就把脑袋探进门去,你要是看到我是怎样巧妙地把脑袋探进去,一定会笑得肚子疼的!我慢慢地往里探着头,以免吵了老头睡觉。几乎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头完全钻进门缝。这样,就能看得到他躺在床上了。哈哈!你说一个疯子会干得这么聪明吗?

当我的头完全钻进房间后,我小心翼翼地让提灯透出一小束光线,让它正好照在那双鹰眼上。我这么干了七个晚上,可是我发现那双眼睛总是闭着,所以我没有实施我的计划。因为让我苦恼的并不是老头这个人,而是那双邪恶的眼睛啊!

每天天亮时,我都会大着胆子走进他的房间,鼓足勇气同他说话,亲切地叫他的名字,询问他夜里睡得怎么样。你瞧,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会在每天夜里十二点趁他睡着时去探访他。

一念之间,邪恶滋长。

第八天夜里,我在开启房门时,比平常加倍小心。这么说吧,一只挂表的分针跑得也比我的动作快得多。那夜之前,我还没感到过我有那么有本事,那么聪敏,我几乎憋不住要为自己的成功得意扬扬了。想想看,我一点一点地打开房门,而他甚至做梦也想不到我私下里搞的动作。一想到这,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老头应该是听见了,因为他突然翻了个身,像是受到了惊吓。你一定以为我会退回去,不过,我没有。他的百叶窗拴得牢牢的,屋子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他不可能看到门开了。我轻轻地把头伸进去,正要打开提灯,手指却在加固用的锡皮上滑了一下。老头一下子弹起来,喊道:“是谁?”

我一动也不敢动,时间似乎过了一个小时那么长,我没有发出一丝声音。这期间我并没听到他躺下的声音,他还坐在床上竖着耳朵听着,就像我夜复一夜地倾听报死虫的叫声一样。

不久,我听见了一声长叹,我知道那不是病痛和悲哀带来的,那明明是恐惧得憋不住才发出的压抑的叹息。我很熟悉这样的声音,在许多个晚上,当全世界都安睡的时候,它就从我的胸膛中奔涌而出,带着可怕的回响四处回荡。

我明白那老头的感受,也很怜悯他,此时他一直清醒地躺在那儿。他心里越来越怕,虽然竭力想把那当成偶然的一个声响,却做不到。他一直告诉自己,那不过是烟囱里的风声,或者只是一只老鼠从地板上窜过去的声音罢了。他拼命想用这类推测来安慰自己,可是却发现一切都是徒劳的。没错,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死神正大步地逼近他。

很长时间之后,我决定把提灯打开一点儿。你都不能想象,我是怎样悄悄地做的,直到一线微弱如蛛丝般的光从缝隙中漏出来,落在他的那只鹰眼上。

他的眼睛居然睁得大大的!我盯着它,一下子恼怒起来。我清楚地看见那灰扑扑的蓝眼睛,蒙着一层骇人的雾气,让我寒冷到骨头缝里都结满冰碴儿。

我告诉过你的,你把我过分敏锐的直觉错当成疯狂了。我告诉你,现在,我听到一阵低沉的声响,就像塞在棉花里的钟表发出来的声音。我也很熟悉这个声响,这是那老头的心跳声。它更加激起了我的怒火,就像是擂鼓声激发了战士的勇气一样。我屏住呼吸,捧着提灯一动不动,尽量稳稳地把光线射在那只鹰眼上。这时他那地狱般的心跳声越来越响,我想他的心脏一定得爆炸!

看来老头的死期到了!我大喝一声,猛地打开提灯,他尖叫了一声。只有一声,我立刻便把他拖到地板上,把沉重的大床推倒压在他身上。

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我轻松地笑起来。老头死了,我移开床检查了尸体,是的,他完全死了。我把手搁在他的心脏处很久,确定他已没有一丝心跳。他终于死了,我再也不用受他那双眼睛的折磨了!

难以掌控的内心。

看到这里,如果你还当我是疯子的话,我想我有必要给你讲一下我是怎么处理尸体的。我先将尸体肢解,再撬起房间里三块地板,将已经破碎的老头藏在地底下的两根间柱中间。然后,重新把地板放好。我做得非常利落,人眼不可能看出丝毫破绽,甚至连一丝血迹也没留下。我干得是不是棒极了?

一切收拾妥当已经四点钟了,天还是像夜里一样黑。过了不知多久,外面猛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我平静地下楼开门,笑话,我有什么好怕的?

门外有三个人,他们彬彬有礼地介绍自己是警官,并说有邻居半夜听到尖叫,之后报了警,他们三位奉命来搜查屋子。

我笑着将他们请进来,对他们的工作表示配合,并且告诉他们老头回乡下去了,夜里那声尖叫应该是我在梦中发出来的。我带着他们将所有房间走了个遍,请他们仔细搜查,连老头的卧房也没漏下。我有恃无恐,甚至可以说有些嚣张,我甚至还热情地搬进几把椅子,请他们在房间稍作休息,而我自己则扬扬得意地搬着椅子坐到了藏尸体的地方。

我的这些举动让他们三位疑心尽消,他们甚至坐着与我闲聊起来,我当然是有问必答。但没多久,我就觉得越来越不舒服。我感到头痛欲裂,耳朵里嗡嗡地响。我想我的脸色一定也差得吓人。我巴不得他们快走,但他们偏偏坐在那里聊得起劲。耳朵里的嗡嗡声越来越大,为了掩盖这些异样,我只好扯高了嗓门说话。

天哪!这可怎么办?我似乎还听到了那种放在棉花里的手表的声音!这让我压抑得直喘粗气,可警官们竟然没察觉。我只好更快更大声地说话,可那响声也越来越大。我要崩溃了!可他们竟然还不离开!

我迈着沉重的脚步来回走着,我焦虑得要死。看着他们笑得异常开心的样子,我愤怒极了。这是在笑我心惊胆战吗?难道他们早就看出来了?哦,天哪!这种奚落太难受了!这种折磨比什么都厉害!我再也受不了他们假惺惺的笑,只觉得如果不喊出来就要窒息了!你听,那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啊!

“浑蛋!”我失声尖叫,“别装蒜了!我认罪就是了!掀开这木板!就在这!他那可恶的心就在这里跳呢!”

(6)一桶白葡萄酒:复仇的执念

仇恨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这似乎难以估计。不过它所独具的毁灭性能量,是人所共知的。它就像恶魔的手掌,揉碎心中的理智和善念,将透明的灵魂,染成恐怖的暗黑。

笑里藏刀的野心家。

福吐纳托暗地里对我百般迫害,我都尽量忍在心头。但是,他若敢明目张胆地侮辱我,我发誓我一定会报仇!

您早就摸透了我的脾气,肯定知道我说这话并不只是为了吓唬人。我不仅要给他吃吃苦头,还要干得绝了后患。报仇的人若后来自己得到报应,这笔账就没算清。并且,若不让冤家知道是谁害了他,这笔账还是没算清。

一直以来,我的言语举动都没引起福吐纳托的怀疑。我对他笑脸相迎,可他绝看不出我是想让他送命才笑呢。

我承认,福吐纳托这人在某些方面令人尊重。可他有个弱点,他总自称是品酒老手,夸夸其谈的样子令人生厌。不过谈到陈酒方面,他倒是真正识货。这点我跟他大致相同。对意大利葡萄酒,我也算内行。只要办得到的话,就大量买进。

有天傍晚,暮色苍茫。在热闹的狂欢节里,我碰到了这位朋友。他亲热地招呼我,因为他肚里灌饱了酒。这家伙扮成小丑,特别滑稽。我看见他真是高兴极了,握着他的手久久不放。

我对他说:“老兄啊,幸会。你今天气色真是好到极点。我弄到一大桶白葡萄酒,可我不太放心。”

“白葡萄酒?一大桶?不可能吧!在狂欢节期间哪弄得到?”

“确实,我也很不放心。”我答道,“我真笨透了,居然没跟你商量,就照白葡萄酒的价钱全付清了。当时我找不到你,可又生怕错过这笔买卖。”

“白葡萄酒!快,咱们走吧。”

“上哪儿?”

“上你地窖去看看它。”

“老兄,这不行,我看出你有事,我不愿这么麻烦你。”

“我没事,来吧。”

“老兄,这不行。有事没事倒没什么,就是冷得够呛,我看你受不了。地窖里潮得不得了,四壁都是硝。”

“咱们还是走吧,冷算不了什么。白葡萄酒?估计你上当啦!”

说着,福吐纳托就架住我胳膊。我戴上黑绸面具,把短披风紧紧裹住身子,携着他回公馆去了。

凶险难测之路。

家里的仆人一个也不在,都趁机溜出去过节了。我对他们说过我要到第二天早晨才回家,还跟他们讲明,不准出门。我心里有数,这么一吩咐,包管我刚转身,马上就一个个都跑光了。

我从烛台上拿了两个火把,一个给福吐纳托,领他一起去地窖。

到了地窖,我朋友的脚步摇摇晃晃。跨一步,帽上铃铛就丁零当啷响。

“那桶酒呢?”他说。

“在前面。”我说,“可得留神墙上雪白的蛛网在发光。”

他朝我回过身来,两只醉意朦胧的眼睛水汪汪地盯着我。

“硝?”他终于问道。

“是的。”我答道,“这可能对你的咳嗽病不太好。”

“咳咳,咳咳……”

我那可怜的朋友老半天答不上口。

“没什么。”最后他说道。

“喏,”我依然说道,“咱们回去吧,你的身体要紧。你有钱有势,人人仰慕,像我从前一样幸福。要有个三长两短,那真是非同小可。咱们回去吧,你害病,我可担待不起。”

“别说了。”他说,“咳嗽可不算什么,咳不死的。”

“对,对,”我说,“说真的,我不是存心吓唬你,可总得好好预防才是。喝一口美道克酒去去潮气吧。”

说着,我就从泥地上的一长溜酒瓶里,拿起一瓶酒,砸了瓶颈。

“喝吧。”我把酒递给他。

他瞟了我一眼,就将酒瓶举到唇边。他歇下手,亲热地向我点点头,帽上铃铛又丁零当啷响了。

“为周围那些长眠地下的家伙们干杯。”他说。

“为你万寿无疆干杯。”

他又搀着我胳膊,我们就继续往前走。

“这个地窖可真大。”他说。

“蒙特里梭家是大族,子子孙孙多。”我答。

“我忘了你们府上的家徽啦。”

“偌大一只人脚,金的,衬着一片天蓝色的背景。那脚踩着一条蛇,蛇牙就咬着脚跟。”

“那么家训呢?”

“凡伤我者,必遭惩罚。”

“妙啊!”他说。

我们走过尸骨和大小酒桶堆成的一长条夹弄,进了地窖的最深处。我又站住脚,这回竟放胆抓住福吐纳托的上臂。

“硝!”我说,“瞧,越来越多了。像青苔,挂在拱顶上。咱们在河床下面啦,水珠子滴在尸骨里呢。快走,咱们趁早回去吧。”

“没什么,”他说,“咱们往下走吧。不过先让我再喝口美道克酒。”

“好吧。”我伸过胳膊给他扶着,他沉沉地靠在我胳膊上。我们继续向前走,再往下走,到了一个幽深的墓穴里。这里空气浑浊,手里火把顿时不见火光,只剩火焰了。

在墓穴的尽头,四壁成排堆着尸骨,一直高高堆到拱顶,就跟巴黎那些大墓窖一个样儿。里头这个墓穴有三面墙,也都堆着尸骨。还有一面的尸骨都给推倒了,乱七八糟地堆在地上,积成相当大的一个尸骨墩。在搬开尸骨的那堵墙间,只见里头还有一个墓穴,深约四英尺,宽达三英尺,高六七英尺。看上去当初造了后并没打算派什么特别用处,不过是墓窖顶下两根大柱间的空隙罢了,后面却靠着一堵坚固的花岗石垣墙。

福吐纳托举起昏暗的火把,尽力朝壁龛深处仔细探看。可是白费劲,火光微弱,看不见底。

“往前走,”我说,“白葡萄酒就在这里头。”

夺命石墙。

我朋友摇摇晃晃地往前走,我紧跟在他后面走了进去。一眨眼工夫,他就走到壁龛的尽头了。一见给岩石挡住了道,他一筹莫展地发着愣。片刻后,我就已经把他锁在花岗石墙上了。墙上装着两个铁环,横里相距两英尺左右。一个环上挂着根短铁链,另一个挂着把大锁。不消一刹那工夫,我就把他拦腰拴上链子了。他惊慌失措,根本忘了反抗。我拔掉钥匙,退出了壁龛。

“伸出手去摸摸墙,”我说,“包你摸到硝。真是湿得很。让我再一次求求你回去吧。不回去?那我得离开你啦。可我还得先尽份心,照顾你一下。”

“白葡萄酒!”我朋友惊魂未定,不由失声喊道。

我冷笑一声,这个时候还惦记着酒。

说着我就在前文提过的尸骨堆间忙着。我把尸骨扔开,不久就掏出好些砌墙用的的石块和灰泥。我用这些材料,再靠那把泥刀,在壁龛入口处砌起一堵墙来。

一层石块还没砌完,我就知道福吐纳托的醉意已经醒了八成。最先听到壁龛深处传出幽幽一声哼叫,这不像醉鬼的叫声,随即一阵沉默。我砌了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接着就听到拼命摇晃铁链的声音,一直响了好几分钟。我索性歇下手中的活儿,在骨堆上坐下,为的是听得更加称心如意。待等当啷当啷的声音终于哑寂,我才重新拿起泥刀,不停手地砌上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这时砌得差不多齐胸了。我又歇下手来,将火把举到石墙上。一线微弱的火光就照在里头那个人影上。

猛然间,那个上了锁链的人影从嗓子眼儿里发出一连串尖利响亮的喊声,仿佛想拼命吓退我。刹那间,我拿不定主意,簌簌直抖。我拔出长剑,转念一想,又放下了。我的手搁在墓窖那坚固的建筑上,彻底安心了。

那人仍然在大声嚷嚷,我也对他哇哇乱叫。他叫一声,我应一声,叫得比他响,比他亮。这一叫,对方叫嚷的声音就哑了。

这时已经深更半夜了,我共砌了十一层石墙,只消嵌进最后一块石块,再抹上灰泥就行了。我拼了命托起这块沉甸甸的石块,把石块一角放在原定地位。谁知这时壁龛里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吓得我头发根根直立。接着传来凄厉的一声,好容易才听出那是福吐纳托老爷的声音。

只听他叫喊着:“哈哈哈!这倒真是个天大的笑话!绝妙的玩笑!回头到了公馆,我要笑个痛快!边喝酒边笑!哈哈哈!”

“白葡萄酒!”我说。

“嘻嘻嘻!哈哈哈!对,白葡萄酒。还来得及吗?咱们走吧!”

“对,”我说,“咱们走吧!”

“看在老天爷分儿上走吧,蒙特里梭!放我走吧!”

“对,”我说,“看在老天爷分儿上。”

谁知我说了这句话,怎么听都听不到一声回答。我心里渐渐沉不住气了,便出声喊道:

“福吐纳托!”

没答腔。我再唤一遍。

“福吐纳托!”

还是没答腔。我将火把塞进还没砌上的墙孔,扔了进去。谁知只传来丁零当啷的响声。我不由恶心起来,这是由于墓窖里那份湿气的缘故。我赶紧把最后一块石头塞好,抹上灰泥。再紧靠着这堵新墙,重新堆好尸骨。

这墙在此后的50年来一直没人动过,愿死者安息吧!

(7)疯子的秘密:心有恶魔,肆虐难止

一个看似冷静的疯子,心底里随时都有诡异的念头在翻江倒海。他白天做绅士,夜晚却仿佛幽灵缠身,邪恶的念头被他深深藏匿心底。如果不是因为一个女人,他也许还可以平安地度过一生。但话说回来,当命运被紧握在心魔掌中,想逃脱哪有那么容易。它终会将人的灵魂吞噬殆尽,只留下一具战栗不安的躯壳。

疯狂的念头。

我有一个秘密,一个死守多年的秘密,那就是,我是一个疯子!这个家族遗传病在父辈那一代没有显现,所以理所应当地轮到了我的身上。我的血液中流淌着疯狂的因子,骨子里滋生着疯狂的念头,这一点我比谁都要清楚。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不,这样说并不妥当,因为我只是没有完全疯掉,看起来像个正常人而已,其实内心早已被幽灵吞噬。那段时间对我简直是难以想象的折磨,每到夜晚我都会蓦然惊醒,然后跪在地上祈祷,希望家族的诅咒远离我。多年以来我一直这样度过,每一个无比漫长的夜晚,孤独和恐慌都侵袭着我。但这跟那些让我战栗的噩梦比起来实在不算恐怖,我常常感觉到有幽灵在床边注视着我。祖父就死在这个房间,我的睡梦中仿佛时时回荡着他疯狂时的嘶吼。

当我感觉疯狂的火焰已经燃烧到我一半身体的时候,反而不像从前那么害怕了。我加入人群中和人们高谈阔论,其他人也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同,只有我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疯了。但我必须保守住这个秘密,因为我打算得很长远。若被他们慢慢看出端倪,就无法在我疯掉的时候让他们措手不及,无法看到他们恐慌得离谱,像躲避瘟疫那样逃离我时绝妙的神情,错过这些我一定会抱憾终生的。

不仅如此,我的念头越来越疯狂。在和朋友吃饭的时候我就会想,如果他得知我是个随时能用手里明晃晃的刀叉刺进他心脏的人时,会有什么精彩的反应。是不是脸色惨白,屁滚尿流地夺门而出呢?要是这样我一定会疯狂地跳起来,天哪!每当想到这些,我都会感到自己的人生简直太精彩了!

杀人凶手的内心独白。

不得不说,我保守秘密的水平一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人看出我的异常。我甚至还作为“正常人”继承了一笔巨额遗产。睿智而神圣的法律竟然忽略了我是个疯子的事实,让我继承了这笔财富,这种快感对我来说要比钱来得更直接。很多时候我不得不认为,疯子的智慧超过了所有人!

我成了富翁,你可以想象,那些俗人要怎样来跟我套近乎。蛮横无理出了名的三兄弟,在我面前毕恭毕敬,他们满头银发的父亲也把我当作贵人。这个老头在我面前是那么谦卑,甚至把三兄弟的妹妹,也就是他唯一的女儿嫁给了我。自从这姑娘嫁给我之后,他们一家人的脸上都挂着胜利的笑,因为我的富有可以让他们不再过那种贫寒的日子。其实只有我知道,最该大笑的人是我啊!我几乎要快乐得满地打滚,因为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竟把自家姑娘嫁给我这样一个人!你想一下,如果他们知道我是疯子,还会把女儿或妹妹嫁给我吗?当然这也不绝对,也许在他们心中,这姑娘的幸福远远不及使他们拥有大把金钱来得重要。

你知道疯子大多数都是聪明的,所以我稍加留心就知道我的妻子并不愿意嫁给我,而且她早已有意中人。但她的家里实在太贫穷了,所以她嫁给我是她父兄最好的选择。

我始终没能走入她的心,她郁郁寡欢,脸色越来越苍白。我倒也不是很怨恨她这一点,只是我没想到她非常轻视我的财富,这使我失落至极,慢慢产生了报复她的冲动。最重要的是,只要一想到她有可能会生下一个有着我疯狂基因的孩子,我就感到恐惧,这让我决心杀了她。

我幻想了很多种杀死她的方法,每一种都有趣得令我发狂。但我最终选了剃刀,因为只要一想到用锋利的剃刀一刀刀划出伤口,就让我兴奋得不得了。终于在一个夜里,那些常伴左右的幽灵将剃刀递到了我手中,我到她身边去,看到她的脸上挂着未干的泪痕。我的手落在了她肩上,惊醒了她,她喊了出来。这时只要我的手轻轻一动,她就不能再出声了,但她直勾勾的眼神看得我害怕,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全身发抖。她起身跑了出去,我连忙上前抓住,她尖叫着瘫倒在地。很显然我没有了下手的机会,因为全家人都被惨叫声惊醒了。我收好剃刀打开了门大喊救命,她的家人进来把她扶上床,她一直安静地躺着。她再次开口的时候,大家发现她已经疯了。到了医院,那些人竟然让我把她送进疯人院,还要我找个人护理她。竟然让一个疯子去做这事!听到这话,我在心里放声大笑,巨大的声音在我的胸腔中回荡。

过了一天她死了,死之前只有父亲陪着她,她的三个哥哥在她的遗体前掉了几滴眼泪。这让我感到无比讽刺,他们妹妹的痛苦完全是他们自己带来的。正因为如此,看到他们痛苦的样子我也无比快乐。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捂着嘴在笑,笑得眼泪都飞出来了。

秘密终将暴露。

我的妻子已经死了,按理说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但我却越来越感到不安,我感觉到自己的秘密就要被揭穿了。因为每当我独处家中,内心掩饰不住的狂喜总会让我手舞足蹈或者来回奔跑。走在街道上,总幻想冲进人群把他们都撕成碎片。虽然我用各种方法极力克制自己,但秘密终究还是被泄露了。我现在的思维变得一片混乱,常常分不清现实和幻觉,唯独清楚地记得我是个疯子的秘密是怎样被泄露的。

那是一天晚上,我妻子的一个哥哥来找我谈话。我还记得是他先开了口,他觉得我最近举止怪异,认为我虐待了她的妹妹,才导致了她的死,这让她的家人非常难堪。他让我相信他的解释合情合理,因为他现在穿着一身制服。这制服是军队发的,他的官职是我用钱,或者说是用她妹妹的不幸换来的。他作为他家里主事的人,同样也是算计我钱财的始作俑者,竟然觉得拥有这身制服,所以理所应当得到我的解释。去他的下流制服,他为什么不感到羞耻?

我特别想说什么,但我只是死死地注视着他,兴奋地大笑,我感觉体内的疯狂因子随时都能释放出来。我怒斥他明明知道自己的妹妹有心上人,还要牺牲她的幸福换取钱财。与此同时我向他逼近,他发觉了我的举动,举起一把椅子威胁我退后。

他的这一举动使我彻底爆发了,我说话的语调像是在咆哮,连自己都感到陌生,幽灵怂恿我动手的声音也在耳边回荡。我不管不顾地向他走去,大喊:“你这个无耻浑蛋,你妹妹是我杀的,现在轮到你了!血!我要看到血!”我变得力大无比,挥手就挡住了他扔过来的椅子,我咆哮着扑向他,扭打在一起。由于他非常高大,我们打得很激烈。我死死地掐住他的脖子,直至他脸色发紫,眼球突出。

就在最关键的时候,房门被撞开了,一群人冲进来,喊着抓住那个疯子。这就是我的秘密暴露的全过程。秘密已经暴露,眼下我必须去寻找属于我的自由。我疯狂地奔跑,没有人敢阻拦。只能听到后面嘈杂的脚步声,我越跑越快,直到四周没有声音也不敢停下。我越过沙丘和篱笆,跑过小溪和沼泽。忽然我四周出现了许多生物,他们在呐喊,声音震天,直冲云霄。几个鬼怪抓着我飞奔,紧接着重重地将我抛了出去。

当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独自在一个小屋子里,这里几乎没有阳光,但奇怪的是晚上月光会柔柔地投映进来,笼罩着我周围的幽灵和角落里的人影。我会静静地躺在床上,听着各种诡异的尖叫和哭泣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但它不属于那些幽灵,也不属于在角落里注视着我的女人。因为那个脸色苍白带着泪痕的女人,从清晨到黄昏一直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一动不动,静静地听着我身上的铁链发出的清脆声响。

(8)莫蕾娜:灵魂的重生与毁灭

妻子死前为他诞下了一个女儿,成为此后他生活中唯一的陪伴。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他惊恐地发现,她竟然变得与亡妻别无二致!这让他惊恐万分,最终一步步陷入癫狂。

微妙情感的绵延。

我对我的朋友莫蕾娜怀有一种深深的,却十分奇特的感情。许多年前我同她偶然相识时,我的心中就燃起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熊熊火焰。我心里十分清楚,这火焰绝非爱情,但使我无能为力的是,我逐渐发现自己怎么也说不清这奇异的火焰究竟是怎么回事,也绝无办法控制这火焰的烈度。然而我们认识了,命运又把我们结合在了一起。我没说起过激情,也没想到过爱。

然而她退出尘世,与我单独厮守,给我幸福。这是一种令人惊异的幸福,是一种令人梦想的幸福。

莫蕾娜学识渊博,聪明绝顶,才智过人。我对此感触颇深。于是在许多事情上,我甘愿当她的小学生。然而,不久后我就发现,也许因为她在普雷斯堡上过学,她拿给我看一些非常神秘的作品,这类作品往往仅被人们看作早期文学中的糟粕。不知为什么,她特别喜欢这类作品,并长期对它们进行研究。在她的影响之下,我也逐渐迷上了它们。

我之所以这样,并非理性使然。我稀里糊涂地成了这些哲学的信徒,全然忘却自己,这并不是因为这些哲学思想发生了作用,也不是因为书中的神秘色彩对我产生了影响。如果有什么的话,也完全是自己走火入魔。这样一想,我便一心一意地唯妻子之命是从,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她那复杂的研究中去。然后嘛,然后当我钻进禁纸堆中,感到自己的心中燃起一种被禁的精神时,莫蕾娜就用她那冰冻的手抚摸着我的手,从这些已然死亡的哲学的灰烬中,挑出几个奇特的古字。这些古字的奇怪意思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于是我就一连几小时陪在她身边,听她用动听嗓音向我讲述这些字的意思,直到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怖之情,我的心头笼罩上阴影。我变得脸色苍白,内心深处对她那毛骨悚然的语调惊惧不已。于是,快乐之情突然变为恐怖,最美丽的变成了最可怕的。

我不必原原本本地讲述我们的研究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好长一段时间中,我和莫蕾娜的唯一话题就是这些怪玩意儿。

临别前的倾诉。

但是,我妻子的态度终于有一天像符咒般地魇住了我,我无法再忍受她那苍白手指的触摸,无法再忍受她那低低的动听的嗓音,无法再容忍她那双忧郁的眼睛中的光泽。她知道这一切,但没有责备我。她似乎意识到了我的软弱和愚蠢,只是惨然地笑了笑,说这是命中注定。她似乎也意识到了是什么逐渐引起了我的一种我自己尚不知晓的精神错乱,但是她对此没有做出任何暗示。

然而她却一天天地憔悴下来。她脸上的红晕终于完全消失,额头上的青筋变得日趋明显。有一阵子,我对此十分怜悯,随后我从内心深处感到恶心,就像是注视着一个万丈深渊般头晕目眩。

我应该说,刹那间我极为渴望莫蕾娜死掉。是的,我这样渴望了。但是她那脆弱的灵魂紧紧地附在肉体上,附了许多天,许多个星期,许多个月,直到我那饱受折磨的神经产生的怒气压过了良知。见她迟迟不死,我越来越生气,我怀着一种魔鬼的心地,诅咒这拖延的每一天,诅咒这拖延的第一个钟头,诅咒这痛苦的时刻。她的生命延续着,延续着,就像是傍晚的阴影,迟迟不肯消失。

但是,就在一个秋天的晚上,天空的风静静地停住了,莫蕾娜将我召到了她的床边。外面的大地上薄雾迷蒙,河水在闪闪发光,一道彩虹从天而降,降落在茂密的十月林中。

“时候到了。”当我走上前去时她说,“要么活下去,要么死掉。今天是大地之子与生命之子的日子。啊,说得更确切些,今天是天堂之女与死亡之女的日子!”我亲吻她的前额。她继续说道:“我要死了,可是我却想要活下去。”

“莫蕾娜!”我失声喊道。

“只要你还能爱我,这种日子就不会到来。但是活着的时候被你憎恶的女人,死了以后你就会敬重她。”

“莫蕾娜!”

“我再说一遍,我要死了,可我心中有一种感情。啊,你曾对我莫蕾娜有过这样的感情,尽管它是那么地少!当我的灵魂离开肉体时,那个孩子将会活下去——你和我的孩子,莫蕾娜的孩子。然而你今后的生活将是痛苦的,就像柏树是活得最久的树一样。这种痛苦将是一种最持久的感觉。因为你的幸福日子已经结束了。幸福与帕埃斯图姆一年开两次的玫瑰不一样,一生中只能得到一次。由于你无视长春花和藤蔓,你将像去麦加朝圣身着戒衣一样,背负着大地的尸衣。”

“莫蕾娜!”我哭喊道,“莫蕾娜!你怎么知道这个的?”

但是她扭过头去,把脸埋在枕头上,只见她的四肢发出一阵轻微的颤抖,她就这样死掉了,我再也听不见她的声音了。然而,正如她所预言的,她临死前生下了个孩子。这个孩子直到她咽了气才开始呼吸。

最后一个莫蕾娜。

这孩子是我们的女儿。孩子活了下来,逐渐成长。这孩子无论是在外形上还是在智力上,都生长得极为奇特,因为她酷似她死去的母亲!

我对这孩子爱若掌珠,我相信,这种血缘的爱超过了世上任何的爱。

然而,没过多久,这种纯洁的爱便被悲苦的愁云笼罩。我刚才说过,这个孩子无论是在外形上还是在智力上,都成长得极为奇特。之所以奇特,是因为她的身体发育得非常快,而更为可怕的则是,每当我眼看着她在心智方面迅速成长时,我的头脑中就充满一种混乱的激动念头。若不是这样的话,我怎么会每天都从这个孩子的想法中发现成年女子的能力来?这小小年纪的孩子怎么就会常常信口说出一些经验教训之谈?她那思绪重重的大眼睛中怎么又会常常流露出成人的智慧和哀愁?

啊呀,当我惊恐地发现这一切变得明显起来时,当我的灵魂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时候,我便不由自主战栗地想起已故的莫蕾娜说过的话来。

从这个茫茫的世界上,我夺来的竟是一个命运之神令我必须敬重的人。我闭门不出,焦虑地观察着与她有关的一切。

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我日复一日地注视着她那神圣、柔和、富于表情的面孔,对她的成熟惊异不已。

每一天我都在这孩子身上发现一处与其母的新的相似,这种相似常常弄得我心绪不安。她的微笑那么像她母亲,这让我无法容忍。以至于当有一天我发现她的微笑竟变得与她母亲的一模一样时,我竟不由得心里发抖!

她的眼睛那么像莫蕾娜,使我压抑得发疯。而更为可怕的是,她的目光也同莫蕾娜别无二致,似乎能够洞悉我的心灵。她那高高的额头,她那光洁的鬈发,她那时时插入发中的苍白的手指,她那动听的嗓音,而最最重要的是,她说话时所用的酷似其母的字眼,这一切都使我心中极为不安,极度地折磨着我。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十年,我始终没给她起名字,我只是亲切地称她“我的孩子”和“宝贝”。由于闭门不出,她没有任何社会交往。

自莫蕾娜死后,这个名字我就从未提起。我从没向女儿讲起过她的生身之母,这是不可能讲的。一点儿不错,这个孩子毫不知道外边的世界什么样,她始终生活在自己这个封闭的天地里。

随着她一天天长大,我终于想起要给她举行神圣的洗礼了,我那紧张的头脑中的念头是,通过给孩子洗礼,来摆脱自己这种可怕的命运。

洗礼在我家的地下室举行,在洗礼仪式上,我对孩子的名字总拿不定主意。我想起来许许多多的名字,既美丽又动听,既有古典式的又有现代派的,既有具民族特点的又有带外国风味的,它们都涌到了我的嘴边。不知怎么搞的,我竟然一下子想起了亡妻。天知道是哪路魔鬼搞得我晕头转向,我低声说出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是那样的可怕,只要我一想起它来,我那奔腾的血液就会流回心室。在这昏暗的圣坛边,在这静静的夜晚,我不知是中了什么邪,竟在神父的耳边说出“莫蕾娜”三个字!

更为诡异的是,我刚一说出这三个几乎难以听见的音节,我女儿的脸便抽搐起来,她目光呆滞地仰望上方,跌倒在石板地上,答道:“哎!”

这个简单的回答清晰、冷静地传入我的耳中,然后又像溶化的铅水一样,嘶嘶叫着灌入大脑。不论再过多少年,我都不会忘记这段记忆,绝不会!虽然我确实没有无视长春花和藤蔓,但是杨树和柏树却日夜都在遮蔽着我。我再也不计算时间,也不考虑自己身在何处,我的命运之星在黯淡下来,因此大地变得黑暗。人们从我身上走过,就像迅速掠过的黑影,而在这些人影当中,我只能看出一个来:那就是莫蕾娜。

风在空中吹过,但是我只能听见一个声音,那便是海水不停地低吟:莫蕾娜。可她死了,我亲手把她送至墓穴,当我打开墓室,把第二个莫蕾娜放进去时,我发现墓室里没有第一个莫蕾娜的半点儿痕迹。

我的所有思绪瞬间被抽空,凄厉地大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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