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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文学巨匠

法国文学大师大仲马

他生在贫寒之家,却不失为大孝子。他的处女剧作轰动整个巴黎时,他还不忘在中场休息时,跑回家看望躺在病床上的母亲。

你认为哪一部描写历险的小说是最通俗、最受人欢迎的?是《鲁滨孙漂流记》,还是《金银岛》呢?当然,每个人的喜爱不尽相同,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三剑客》。

《三剑客》是一本十分畅销的书,它长时间以来拥有广大的读者。也许你祖母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已经在戏院看过该剧而深受感动呢。至于现在,就在我向你提起这本书时,或许正有不少人在读它呢。《三剑客》的销路之广,可以说世界各国几乎都有它的译本。

《三剑客》的作者是法国人大仲马,他曾经不无炫耀地说,他有500多个孩子。这话有一半的可信度,因为他长得虽然像肥猪一样怪模怪样,但他和女人之间浪漫的风流韵事却不少。

最有趣的是,他曾三番两次公开宣称,他一辈子都不娶妻结婚,这使得他的一位家境富有的恋人十分恼火,她最后出高价收买了他欠别人的债券,威吓他必须和她结婚。根据那个时代的法律,欠债的人会被关入监狱。这使富有浪漫精神的大仲马不得不慎重考虑:到底是锒铛入狱呢?还是和这个女人结婚?结果,他选择了和她结婚!

说起大仲马的身世,确实有不平常之处——因为在他身上流动的血液,有3/4是白色的,还有1/4是棕色的。他的祖母叫玛丽·大仲马,她是印度人,曾在西印度农场当过奴隶。她不但贫穷,而且也没有接受过什么教育,她出生在贫贱之家,又嫁给一个贫贱者,到死还是地位卑贱。可是,谁又会想到她的孙子竟会成为深受那些太子、伟大的诗人,甚至财阀所赞颂拥戴的人呢?

大仲马的外表有点像他的祖母。他的皮肤白如雪花,眼睛像西印度的天空一样蓝,他的嘴唇很厚,鼻孔扁而宽,头发虽然像毛草一样黄,但其卷曲杂乱的样子又极其酷似他的祖母。

也许你们不会相信,如此丑陋的大仲马竟然是一位超级“美食家”。他亲手烹调的酱油烤鸭,和他的小说一样有名。他的胃口极佳,但从来不喝酒和咖啡,也不喜欢抽烟。在他写作的时候,对饮食并不十分注意,甚至常常会忘了这方面的需求。如果有朋友在他正工作的时候拜访他,他往往不愿意说话,只是用左手打手势招呼一下对方,右手却毫不停留地写作。

这位文坛怪杰,连写作时所用的纸和笔也有些特异之处:他不用蓝纸会写不出小说,不用黄纸就写不出诗;假如他要为一家杂志写一篇短文,那就非用玫瑰色的稿纸不可;而且所用的笔也各不相同。他从来都不用蓝色墨水,而且也不会规规矩矩地坐在写字台边上写剧本。他每次都必须躺在沙发椅上,在肘下放一个柔软的枕头,他的文思这才会浪潮般涌来,一部部伟大的剧本就这样写成了。

你认为这一切惊奇可笑吗?不错,但更让你感到惊奇的还在后面。你猜,他一共写过多少部著作?你可能猜不到吧?我告诉你,他一共写过100部剧本。近年来经过许多作家和历史学家的考证和搜集,他的作品总共有一千二百部之多呢!你所知道的知名作家如约翰·高尔沃斯、萧伯纳、史蒂文森、玛丽罗伯兹·蕾妮哈特、珍尼·格兰等,他们所有人的作品加起来,才只有大仲马所写作品的1/3.

照这样看来,大仲马的稿酬实在太可观了,事实上他所得到的稿费总共有五百万美元之多,与他同时代的任何一位著名作家都望尘莫及,即使有史以来也只有少数几个作家能和他相比。不过,当他的处女作剧本搬上舞台表演时,他还穷得没钱买一条白色领带呢!

这位体型肥胖的文坛巨子,在家中是一位孝子,对他的母亲非常敬重。就在他的处女作剧本初次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亲患了严重的中风,这使他着急万分。当大仲马在巴黎首露锋芒的那天晚上,他还没忘了在每一幕戏闭幕的中场休息时间,拼命跑回家赶到母亲的病床边探望老人,问她要什么东西。也就在那一天晚上,大仲马的名字震惊了全巴黎,而他当时却在母亲床前挨到了天亮。

大仲马作品中的人物都非常形象,栩栩如生,即使我们现在读了,仍不禁深深地感受到一种亲切。有时他在写作时也会禁不住地哈哈大笑,好像他笔下的人物正出现在他面前似的。许多小说家都认为写作是一件可怕的事,而大仲马却运用他的生花妙笔,很自然地吐出了如丝一般绵长而灿烂的故事。

大仲马身体强壮,思想力更是丰富,他每天要为一些报纸杂志撰写5篇小说连载稿,以至于实在没有时间读他自己的作品,但他却有时间用剑和手枪参加20次决斗。

然而,晚年的大仲马完全堕落了,他沉醉在美酒、女人和歌唱的温柔之乡……他和女人们之间确实有一些荒唐之事。当时,巴黎原本就是一个淫荡场所,也难怪大仲马会丑态毕露。据说在大仲马的住所,常有淫荡妇女陪伴着他。这些女人是真的爱大仲马吗?绝对不是!说起来也够他伤心的,她们所爱的只不过是他的钱财而已。等他的钱财都被骗光之后,她们就再也不理睬他了,所以,大仲马的晚年非常窘迫,有时为了房租,甚至不得不将外衣拿去典当。若不是他的儿子替他还债的话,他或许会被饿死。

在他临死的前几天,大仲马还读着自己的《三剑客》。他的儿子见了之后问他:“父亲,你满意这部书吗?”他毫不迟疑地说:“不错,这书真好!”

真好吗?

不错,我也说过这本书真好。我希望你能再重读一遍。继《三剑客》之后,大仲马又接连出版了许多小说,但不久都被人们淡忘了,只有这部《三剑客》,直到今天还常常被许多人提起。

忧郁的天才诗人艾伦·坡

他花10年心血写成的一首短诗,却只卖了10美元。贫穷夺走了他太太的生命,却不能夺走他的爱与执著。

以擅写十四行诗及神秘小说而闻名的艾伦·坡,是世界文坛上最著名而又最浪漫的天才文学家之一。虽然命运注定让他“忧郁”一生,但是在美国文史上,却留下了这位巨人的辉煌篇章。

艾伦·坡的遭遇确实很不如意:当他在弗吉尼亚州立大学上学时,因为贪赌酗酒而被开除。后来他考进了“西点”军校,有一次学校要求学生持枪在操场练习,他却一个人躲在房子里写诗,结果被教官发现,送交军事法庭审判,于是被再次开除。

艾伦·坡从小就是孤儿,被一个富有的烟草商人收为养子。可惜的是,他难以博得养父的欢心,终于被养父用棍棒逐出门,和他断绝了关系;甚至这位养父在遗嘱上连1分钱也没有留给艾伦·坡。

说起艾伦·坡的婚姻,更是文学史上最为多彩的佳话。他26岁时,爱上了比他年轻许多的亲表妹维琴妮亚,并且不顾一切地和她结婚,在他们结婚时,他穷得身无分文——不过他从来就没有钱,也永远不会有钱。

他和年仅13岁的表妹恋爱时,许多人就劝他早点结束这种悲剧,但事实上,他的恋爱获得了成功,他们结婚了。于是,又有人斥责他肯定是疯了,因为他唯一的妹妹已有些疯癫,所以他们以为他也疯了。但是,艾伦·坡是真心爱恋、崇拜他那幼年的太太。而她也对艾伦·坡有一种难以动摇的爱情,他们的婚姻是最幸福美满的,在她的启发之下,艾伦·坡写出了很多优美的诗句。

请不要轻视艾伦·坡所写的小说与诗句,因为这些作品都值得被称颂为“文学的光荣”和“世界的珍品”!然而,最使我们感到不公平的是,这些不朽的佳作竟不能为他换来足够的面包,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残酷啊!

在他那篇不朽的名诗《乌鸦》中,艾伦·坡写道:

有一只乌鸦,它不再振翅,

只是安静地卧着,

安静地卧着。

在我门上悬挂着一尊智神塑像,

它卧在他苍白的胸上。

如梦中所见,

它那眼睛像恶魔般

充满了凶险。

映照下来的灯光,

在地板上映出了它的影子。

艾伦·坡写了又写,改了又改,足足花费了10年的时间,可是只换来10美元稿酬——如此说来,一年工作的代价仅值1美元吗?

据说好莱坞电影明星1分钟的收入,都比艾伦·坡10年的收入还要多。这是真的吗?难道影片比诗更值钱?

谁会想到,艾伦·坡耗尽了10年心血写成的《乌鸦》,仅卖了10美元?而且谁又会想到,这首诗的原稿在最近几年售价竟然高达数万美元?为什么我们的天才要在活着时忍饥挨饿?又为什么在他死后以惊人的高价出卖他的原稿呢?

在纽约的“大汇流”区,现在都盖满了华丽堂皇的楼房,但是当年这里还是郊区,一座将塌的茅屋位于中心,房子的四周都种上了苹果树。每到春天,花香扑鼻,鸟语欢歌,蜜蜂也鸣奏着天然的乐谱,这实在是一个富有诗意的人间仙境啊!艾伦·坡曾以每月3美元的租金租下这间屋,和他那年幼的太太一同住在这里。可是,他大部分时间穷得连饭钱都没有,更别提付房租了。他的太太生病在床,但他也没有钱替她买些食物。有时候,他俩一整天饿着肚子。当院子里车前草开花时,他们便煮一些车前草来充饥。仁慈的邻居可怜他们,有时会送他们几筐食物。他们怜爱他的诗歌天才,也爱怜他那伟大的爱心。他们尽管穷,但精神上仍是快乐的。

维琴妮亚最终没有战胜饥寒,离开了她心爱的丈夫,死在这个小破屋里。这虽然是好多年以前的一幕悲剧了,但我还是想把它追记下来:

那是维琴妮亚临终前的几个月……

她躺在一条草褥上,虽然想得到一点保暖的衣物,结果还是失望了。她冷得实在不能支持下去了,她母亲给她摩擦双手,艾伦·坡替她摩擦着双脚,又找到一件当年曾在“西点”军校穿破了的军衣,勉强盖在她冻得发抖的娇躯上。到了晚上,他让一只猫睡在她的脚下。

她死后,艾伦·坡也没有钱来埋葬她。如果不是邻居们的慈悲,她肯定被葬身荒野了。

终于,这座小茅屋被纽约州征用为公产,并把它改造为一座祠堂。后来,连这座祠堂也不见了,矗立着的全都是华丽的洋房。可是我一想起艾伦·坡,一想到维琴妮亚的死,就仿佛看见一座“梦中茅舍”。这个充满了阴森忧郁的故事,永远也难以从我的心头抹去。

维琴妮亚是在一月份去世的,接着春天来到,明月重又升上苹果树梢,星光依然闪烁,可惜已经“物是人非”,这如何不让艾伦·坡伤心呢?他整天呆坐着想念维琴妮亚,从白天到夜晚——从夜晚直到梦中——从梦中又到白天……在这样的思念之下,他终于写出了一首前所未有的丈夫对于太太的《爱的称颂》:

每次望见明月,

我会重温美丽的旧梦;

每夜看见星光,

像是我那美丽的新娘的眼睛。

我要整天整夜躺在

我的爱,我的爱,我的生命——

我新娘的身旁;

凭吊海边她的坟墓,

凭吊海浪拍响的海边的坟冢。

讽刺小说家马克·吐温

欠债并不可耻,但欠债不还才是奇耻大辱。就连“神笔”马克·吐温在投资时也不免有“败笔”,但他依靠自己的力量还清了债务,因此受人尊敬。

你欠过债吗?你是否因投资而遭受过损失呢?假如你真的遭遇过这种不幸,大可不必灰心。要知道,许多著名人士,在从事投资活动时,也同样有过失败经历。如著名的讽刺小说家马克·吐温,他的生花妙笔可以使人喜怒哀乐。他实在是一个天才!可是,当他和“投资”沾上关系时,他就遭到了和你我一样的失败。

1929年,马克·吐温曾大量投资于如蒸汽机、电报机,以及改良印刷业的最新印刷机等等,结果损失了十多万美元。后来,他又投资研发新式电话机,结果更是出乎他的意料,他的资产因此损失殆尽,家中最后只剩下厨房的烟囱。

他的朋友、美孚石油公司经理罗杰斯,打算帮助他还债,但被他直爽地拒绝了。还有许多他的钦佩者,自发地联合起来为他募捐,于是支票从全国各地纷纷寄来,但都被马克·吐温原封不动地退回。因为他不愿依靠别人的力量来还债,他想自己来还债。

马克·吐温本来最轻视演讲,可是为了还债,他开始到世界各地旅行,白天公开讲演,晚上就住在旅馆中。他忍受了一切烦闷和思乡之情,计划在六年之内还清所有的债务,并终于圆满完成了这一目标。

美国的格兰特将军不是很有威望和才能吗?他在美国南北内战时,曾征服了对手、南方的李将军,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并因此而当上美国总统。可是,你们是否相信,当他和操纵金融界的华尔街来往时,就显得非常愚蠢?他晚年时,曾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谎言,投身于金融活动,而这些杂种却利用他的名声,在外面招摇撞骗,结果骗走他1600万美元。虽然格兰特在这件事中是毫不知情的受害者,但他把名誉看得比金钱重要,所以他承担了赔偿这笔损失的责任。他的田园、在纽约和费城的房子、甚至国家赐给他的代表最高荣誉的奖牌和刀剑,他全都变卖用来偿还债务。结果,他成了一个穷光蛋,连1美元都没有了。可是祸不单行,他后来又患了严重的毒瘤。

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并深知自己死后年迈的妻子在生活上一定也会有困难,于是决定口述一部回忆录。就在快要完稿的时候,毒瘤扩展到了他的喉部,他再也不能出声说话了。他只好忍着疼痛,用铅笔写完全稿。最后一章他只用了3天的时间。马克·吐温买下这本书付印出版,付给格兰特夫人55万美元的稿费。

另外,像费伯斯特这么伟大的人,也因为粗心大意地收到一张不能兑现的支票,而和别人在法院打起了官司。

著名小说《魏克费尔特牧师传》的作者奥利沃·高尔·史密斯先生,也曾因拖欠租金而被逮捕。

巴尔扎克不是法国极为有名的小说家吗?可是他也因为债台高筑,每当听到门铃响时,他总是害怕得不敢出去开门。

更有趣的是,连英王查理二世也曾因为债务所迫,而不得不把现在的本歇尔文尼亚州以7500英镑的低价钱卖给了威廉·本。

林肯不是世界上的大伟人吗?但青年时代的林肯,曾经在一家杂货店当过店员,并和一个酒徒交上了朋友。后来,那间杂货店不幸倒闭,那个酒徒也欠了一屁股债死去,所有的债权人都来向林肯讨债。如果林肯那时想远走高飞,并没有多大困难,所有的债务他也可以不还。但身为大丈夫的林肯当然不想这样干,他决定由自己来承担这些债务。经过11年的努力,他不但还清了全部债务,还付了利息。

林肯后来做了总统,因为为政清廉,又欠下不少债务。等到林肯被刺时,林肯夫人也因为债务所迫,只好把她所有的珍宝、皮货、服装等变卖还债。等到离开白宫之后,她因为急需用钱,只好把丈夫林肯的一件绣有亲笔签名的衬衫也卖了。

再说惠斯勒吧。他是美国艺术界中的著名人物,但他也曾为债务所迫,不得不向朋友四处借钱,并把自己的作品都典当出去了,结果旧债未清新债又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债主们将屋子里的东西搬走抵债。每当一位债主在他家里拖走一张床或一张椅子时,他就在地板上画一张床或一张椅子。

一百多年前,英国的社会改革在布罗麦尔的管理下进行得有条不紊,但又有谁知道他竟不会管理自己在银行的存款呢?他曾经教威尔斯太子如何修饰打扮,却不能教会自己如何不用人扶着就可以下车或下马。当英国郡长率领随从士兵冲破他家的大门捉拿他时,他不知设法脱逃,而是躲进衣柜里,终于被擒,最后被送入监牢——因为他也欠了别人的债。

布罗麦尔从大牢出来之后,成了一个穷光蛋,只能穿破旧的衣服。但他以前对于衣着非常在意,曾不遗余力地斥责过衣着不整的人。可是他没料到自己也有穿破旧衣服出门的一天,因此看见他的人莫不对他大加讥笑嘲讽,甚至辱骂。

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是最聪明的人,但他往往穷得吃不饱饭。当他临死时,仍然记得自己曾借了别人家一只公鸡还没有还,所以他在临终的遗言之一,就是要求他最亲近的一位朋友代他偿还“鸡债”。

如此说来,欠债并不能算耻辱,唯有欠债不还的,那才是奇耻大辱!所以,我们应该学习马克·吐温,不依靠他人,以自己的力量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高产作家辛克莱

虽然小时候家里穷得没钱上学,但他却在入学前熟读了百科全书。更加可贵的是,他可以靠写作挣钱,但他却从没有这么做。

阿波顿·辛克莱一生至少完成了48部巨著,还有五百多部小型作品。他虽然是美国人,但他的作品在欧洲所受到欢迎程度反而超过了在他的祖国。据调查,他的作品在俄国的销售最大,总数已超过了300万册,在德国的销量也至少有两百万册。有一次,我在法国一家书店里看书,发现所有英、美作家的作品总数,加起来还没有辛克莱一个人的多。他是当代最受欢迎的作家,他的著作至少已被翻译成44个国家的文字了。

辛克莱从16岁就开始写作,他的作品如果以字来计算的话,一定比《新约》、《旧约》的总字数还要多。

他的父亲是一个卖威士忌酒的小商贩,而且又嗜酒如命,因此少年时代的辛克莱几乎每天都要跑遍全市的各家小酒店去寻找父亲。等找着父亲后,还要扶他回家,然后母亲检查父亲的口袋,把剩下的钱拿出来,好留作第二天开支。

他们一家人住在一间阴暗肮脏的屋子里,由于付不起租金,他们不得不经常搬家。辛克莱极力主张禁酒,因为他受到威士忌酒的刺激实在是太深了。因为正是这威士忌酒曾使他的家庭动荡不安,也曾夺去了他童年的欢乐;而且威士忌酒还使他的两位知己朋友早亡,因此,他不但不喝酒,不抽烟,连稍有刺激性的茶或咖啡也一点都不沾。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辛克莱在10岁以前一直未能进学校读书,但他却独自利用空闲时间努力自学,因此在入学以前,他对于著名作家狄更斯等人的伟大作品早已读得烂熟,甚至连百科全书也读熟了一大半。所以,在他进入普通学校两年之后,就跳级直接接受高等教育了。

辛克莱升入高等学校后,身上穷得连1美元也没有,可是他还得照顾母亲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跑遍了纽约各专门学校和哥伦比亚大学,和他们谈定一种投稿协议——以1美元1份的代价,出售他自己写的滑稽故事。此外,他还以低价替杂志撰写小说。他每天晚上可以写8000字——也就是说,他每个月可以完成两部十多万字的小说。可是,他每天还得在哥伦比亚大学上8小时的课。这样的多产作家确实少见,也许在100万人中还不一定有这么一位天才!

辛克莱大学毕业之后,仍然以这种写作方式为儿童杂志写故事,这样他每星期可以获得70美元的稿酬。在美国,一个年仅20岁的作家每星期能赚70美元,已经非常了不起了。不过,辛克莱并不纯粹是为了钱而写作,他写作的最大目的,是和贫穷及不公平作斗争。

尤其可贵的是,他后来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竟然抛弃每星期70美元的收入,跑到纽杰赛地区,搭了一座帐篷,开始以全新的姿态从事写作,希望能写出一些可以改变世界的作品来。他这样埋头写了5年,写成五部小说,但一共卖了1000美元,也就是说他每年只赚了200美元,每天还不到60美分。但是他毫不介意,虽然他还有一个身体很差的妻子和一个小孩需要他抚养。

不过,不论辛克莱对于钱财看得如何轻淡,但全家人时常挨饿确是事实。有一次,他的太太忽然变得大方起来,花了30美分在一个商店买了一张棋盘格子花纹的台布,结果还是被辛克莱强迫退回去了,因为这点儿钱已够他们一天的生活开支了。

当他在帐篷里完成了第六部著作《丛林》后,辛克莱的名声立刻震惊了全世界,他也由此获得了至高无上的荣誉,并且得到了3万美元。你们也许会以为贫穷的辛克莱得到这么一笔巨款之后,一定会大大地享受一番了?但是辛克莱却没有这么做,他把所有的钱都捐给了一个组织,这个组织是由贫困的艺术家、音乐家等组成的。因此,辛克莱可说是一个不爱钱的硬汉。

辛克莱不想做事则已,一旦他想去做的话,他一定会像哈巴狗追猫一般的执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例如,有一次他忽然对钢琴产生了兴趣,于是,他连续3年毫不间断地每天练习8小时。后来,邻居们受不了他的这种整天骚扰,向他提出了抗议,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地提着四弦琴,一个人奔向丛林里,去给鸟儿和松鼠们演奏了。

辛克莱曾经4次入狱,但每次被捕的原因说起来都非常有趣。例如,有一次是因为他在星期天打了网球,结果被送进监狱,在里面待了18个小时。

因祸得福的作家欧·亨利

“坐牢”原本是件羞耻之事,但对欧·亨利来说,则是幸运的。如果他不曾沦为阶下囚,也许他不会安心写作,并名垂后世。

你听说过欧·亨利这个名字吗?也许你已经读过他的作品,他的书已经卖出了六百多万册以上,他的著作几乎在每个国家都有译本,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他出生在一百多年前,可惜他没有留下真名,欧·亨利只是他用的笔名。

替欧·亨利写传记可以说是一件有趣的事,因为他的一生极其感人,他曾经与许多困难苦恼作斗争,结果都获得了胜利。

接受教育太少是欧·亨利一生当中最大的遗憾。他从没有进过高等学校,甚至连大学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然而,他写的故事却被许多大学奉为经典之作。

身体虚弱也是欧·亨利常常感到烦闷的,有的医生还认为他会死于肺痨。因此,他离开家乡前往泰塞斯,在那儿放羊。后来,有许多远方的游客要来拜访他的“牧羊场”。他们将汽车停在牧场边上,然后毕恭毕敬地踏上欧·亨利当年放羊的地方。

但最不幸的是,他曾经含冤被捕入狱,并且被判处5年徒刑。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欧·亨利的身体恢复健康以后,放弃了放羊生活,到泰塞斯一家银行担任会计。但有一次监管人员查库的时候,发现钱币少了,于是担负保管之责的欧·亨利,就无缘无故地被捕了。尽管他确实未偷1文钱,但他最终还是在监狱中待了五年之久。

“下狱”原本是最为羞耻的一件事,但对于欧·亨利来说,却可以说是“幸运”的了。因为假如他不曾入狱当囚犯,他怎么会安心写作而名垂后世呢?

我曾访问过监狱长罗伊斯,根据他的观察,监狱里的人活动受限制,所以很多人几乎都愿意终生从事写作,虽然这里面真正成功的人很少,可是许多著名的作家,曾在狱中完成过杰作,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随便举些例子:如历史上最著名的花花公子瓦尔特雷利,他把自己的鞋镶上宝石,耳上饰珍珠,把新大衣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在上面踏过,可是他也曾在狱中写作呢!由于政治上的原因,他曾在铁窗中待了14年。他在既简陋狭小又污秽不堪的牢狱中,眼看着墙上一直流淌不尽的泥水,终于因为风湿太重而手脚变得僵硬。但他忍受住了一切痛苦,在监狱中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世界史,现在还被许多大学和专门院校选作教材。

约翰·伯彦也曾因为传教而被逮捕,坐了12年的牢。起初,他为了照顾外面的妻子和4个可怜的孩子的生活,不得不在狱中辛勤地编织花边,以换点钱贴补家用。但他大脑中的伟大思想逐渐涌起,他再也按捺不住,开始在又冷又湿又霉的监狱中写作。《天路历程》这部惊人巨著由此完成,现在这本书世界各国都有译本,它可能是《圣经》之后,在世界上销售最广的书。

塞万提斯的不朽作品《唐·吉诃德传》,也是在狱中完成的。此外,伏尔泰、英国文人王尔德,以及尤金尼·代博斯等人,都曾在狱中写过作品。根据这些,我们也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你想写一部杰作,最好请你到街上去,随便打伤一个人,这样你就有机会“入狱”写作了。

生活在285年前的理查·罗维雷斯,也曾在英国被捕,结果他在里面写出了一首不朽的英文名诗,连他曾待过的那座监狱也因此“成名”。这是他从狱中写给爱人的情诗:

狱中寄给雅蒂碧

石墙怎么能算监狱?

铁栅未必是牢笼。

天真无邪的人,

应该来这里隐居片刻;

只要我还有爱的自由,

谁也拘束不了我的灵魂。

歌颂吧!

只有天上的天使,

才享受这样的自由。

永不言弃的小说家南根里

他初期的作品出价再低也无人问津,但他没有放弃。在失意潦倒中挣扎了5年,他终于成为一流大作家。

南根里之所以值得我们学习,是因为他在失意潦倒中苦苦地挣扎奋斗了5年,终于成为当代举世闻名的大作家。

成名之后,杂志的编辑为了邀请南根里写一篇连载小说,往往会付给他7.5万美元的稿酬;甚至在他未动手写作以前,这一大笔酬金就提前预付给他了。可是,又有谁会相信,他写作初期的几部小说,即使他只想卖75美分,都没有人肯替他出版呢?

我曾拜访过几位出版商,据说他们在连续3年内,每年至少卖出100万册南根里的书。然而,我们也相信,他初期的作品确实不怎么优秀,所以他只好忍受饥饿和寒苦的煎熬。

他的父亲曾坚持让他学牙科,但南根里自己却宁愿做一个煤矿工人。不过,他最终还是听从了父亲的命令,进了牙科医学院。毕业后,他在纽约开设了一家诊所,整天和人们的牙齿打交道。

当然,他对于这种违反意愿的职业感到十分枯燥乏味。他每天早晨到诊所之后,心不在焉地给人看病,就像遭受鞭打一样难受。

终于,他毅然放弃了原来的职业,决心改行。不过,他并没有再去当什么煤矿工人,他现在有了一个新的愿望,打算开始学习写作,希望成为一名作家。于是,他搬到了生活水平较低的乡村住,开始了他的写作计划。在疲倦的时候,他就用打猎和钓鱼来调剂身心。

他写作的态度十分严谨,一部小说总要花好几个月的时间,而且常常修改,如改变故事情节,或修改人物的性格。当写完一部小说之后,他便极其兴奋地重读一遍,自以为写得很动人。他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成为大作家的,可是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任何人这样看他,因为整个纽约没有一个出版商愿意出版他的作品。

他这样坚持了5年,在这5年当中,他从来没有靠写作赚过1分钱。虽然他有时候也会获得少数的收入,但那是他在夏季充当职业棒球队员的报酬,和写作根本没有关系。

有一次,他在纽约推销他的小说时,碰巧遇到了巴夫罗·琼斯上校。琼斯上校想找一位作家和他一同去西方旅行,以便把沿途的见闻记录下来。南根里欣然允诺,因为这是一次旅行兼写作的大好机会,他高兴得手舞足蹈,欣喜若狂。

在西方,南根里和一群牧童及野马共同待了6年,返回故乡后,立即写出了一部叫《乱世英雄》的作品。这一次,他怀着极大的希望,自以为一定会成功。他把原稿寄给了哈泼出版公司,但等了两个星期,却音信杳无。他再也忍耐不住了,跑到纽约去见那位出版商。

他虽然找到了那位出版商,但不幸的是,那位出版商把一卷原稿退还给南根里,并且对他说:“十分抱歉,虽然我们已经认真拜读了你的作品,可是我们觉得没有一点地方使我们可以相信,你有任何写作方面的经验。”这无疑使南根里很难堪,就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他失望到了极点,变得非常颓丧。告别那位出版商之后,南根里愈想愈气愤,终于倚在路边的灯竿旁痛哭起来。不过,他不愿抛弃自己的手稿,他深信不是自己的作品不好,而是那位出版商势利。

南根里这次受到的刺激确实太深了。回家以后,他再也无意从事写作。5年来,他一直依靠妻子的一点积蓄生活,但连这一点钱也花光了。而且他们又添了一个孩子,这更加重了家庭负担。他一心想在小说写作上谋求发展,现在这个理想却成了泡影,他怎么能不气恼呢?幸而他妻子非常贤惠,她竭力鼓励他再写一部小说。

当他再度开始写小说时,正值严寒的冬天。屋子里只有一个小火炉取暖,他的手指被冻得发麻,因此只有在写作几分钟后,打开炉门,把手伸过去取暖。

这部小说整整写了一个严冬,直到第二年的夏天才完成。他再次拿到出版商哈泼那里,结果还是碰壁。于是,他又将书稿拿到其他出版商那里,但接连失望了6次。最后,他重新找到哈泼,请求他把原稿带回家中再读一遍。哈泼被他的诚意所打动,应允下来。两天后,哈泼满面笑容地对南根里说:“我夫人昨天晚上花了一整夜的时间,阅读了你的小说。她认为内容很好,所以我们决定接受你的作品,打算将它出版。”

这部小说就是“Heritage of the Desent”,出版之后大受读者欢迎,南根里的大名也因为这部小说而广为人知了。

经过5年时间的奋斗,在各种打击与失败的挫折下,南根里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成了第一流的作家。

童话作家都格森

将一个信口胡编的荒谬故事公之于世,对于一个大学教授来说不是大损尊严了吗?可是他却因此而享有盛名。

在一百多年前的某一天,英国泰晤士河上泛着一叶小舟,船上有一个害羞而柔弱的年轻人,还有3个活泼天真的小女孩。他们在平静的河面自由漂荡。显然,船上那个年轻人是个默默无名之辈。但是,当游船回来之后,他就已经不知不觉地加入了19世纪名人之列。

他叫查理·都格森。这个名字虽然说出来使人觉得很生疏,但确实是他的真名。有人叫他都格森牧师,也有人叫他都格森教授,因为他平时在牛津大学教数学,星期天便去教堂讲道。

他是一个最害羞的人,和成年人交谈时总觉得内心有点胆怯,因此态度也就显得十分狼狈,往往不能说出心中想说的话。可是,谁又能想到,他在小女孩们面前,竟敢讲一些近乎荒谬的动人故事呢?所以,那一天的下午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当他们泛舟于泰晤士河上时,他就给这3个小女孩编造了一个极其生动的故事。

这个故事确实很有趣,也很动人,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梦游仙境的经过,情节离奇之极,使3个小女孩都惊讶得瞪大了眼睛,静静地听他讲故事。听完以后,她们又天真地要求他把这个故事写出来,而且非达“目的”不肯罢休。他感到不能辜负她们的诚意,又心想写给儿童们看看也没什么不好的,于是在这天晚上,他花了整夜的工夫写完这个故事。因为3个小女孩中有一个名叫爱丽丝,他就给这个故事取了一个近乎玩笑的名字——《爱丽丝漫游仙境》。

但他认为这个故事毫无价值,似乎不会再有人想重读它,所以就随意地把它扔在一边,甚至连他自己也忘记了此事。

几年以后,这故事的原稿被他的一位朋友在废纸堆中发现了,这时已是布满灰垢。那位朋友好奇地翻开来阅读,不觉大为惊异——这故事太让他神往了,所以他怂恿都格森立即把它出版。

这使都格森恼怒得直跳起来:“什么?你要我去出版这种给小孩子读的荒谬故事?这是牛津大学教授所应该写的东西吗?这不是太有损我的尊严吗?不能,绝不能!”都格森十分固执地拒绝了。

可是,《爱丽丝漫游仙境》最终还是出版了。不过,都格森不愿意暴露他的真名,因此他在“作者”的下面随便编了一个名字:鲁易斯·嘉路尔。

谁知道这本书出版之后,竟然使全世界任何会说英语的地方大为震惊!并且,它很快被译成好几十个国家的文字。而且年复一年,该书愈来愈畅销,印刷厂忙得昼夜不停地开工印刷。

这一巨大的成功连都格森自己都莫名其妙,他始终怀疑,这本书到底“成功”在哪里呢?

英国大文豪萧伯纳

萧伯纳留下50篇剧本,都是以描写人生虚伪、伪善的内容居多,最有名的是歌剧《梦中仙子》,他留下很多讽刺、幽默的警言,例如“我所喜爱的东西不要给他人,因为我不知道他人喜欢什么。”“会的人去践行,不会的人教别人去做。”等等。

伟大的人物名字即使使用缩写的字母,亦能闻名于世。我所知道的两位名人即是:一位是美国的F。D。R-—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美国第32任总统;另一位是爱尔兰的萧伯纳:G。B。S。

一提到G。B。S就让人想到世界大文豪萧伯纳。以此人传奇所撰写的书,皆以缩写名字G。B。S闻名,而不以全名George Benard Shaw传世。

萧伯纳一生非常显赫,但他所受的学校教育只有5年,然而,这5年的学校教育,造就了当代第一流大作家、而且获得最高荣誉——诺贝尔文学奖。那时诺贝尔的奖金为3.5万美金,然而他并不在乎这名誉及奖金;他当场将奖金捐赠予“Sweden”(文学联盟),拿在自己手里的时间仅有几秒而已。

他父亲出身贵族,但并不富有。他所爱的母亲因为婚姻问题,导致非常富有的伯母不满,而被取消她的财产继承权。全家生活渐渐陷入困境,15岁的萧伯纳只好外出工作,从事月薪只有40.5美元的事务员工作。

16岁到20岁间,萧伯纳担任责任重大的出纳兼秘书的工作,周薪80美元,他辛苦地工作了一段时间。然而出生在重视美术、文学、音乐的世家,使他觉得不适合事务性的工作。在他7岁那年就已读过莎士比亚的《天堂历程》、约翰·麦雅和《天方夜谭》的作者拜伯鲁等许多名作,12岁时,他热衷于拜伦的诗作以及狄更斯、大仲马、小仲马的小说,雪莱的诗集也读了不少;著名的登山家乔恩·泰尔塔鲁的哲学、经济学家约翰·史蒂雅德·密尔及以哲学、社会学与进化论出名的哈巴特·史宾斯等等的文章也都读过了。这些名著大作接二连三地激发了他的思想——他是靠思想活动的动物。这样的他,当然不喜欢忙碌的工作。他所向往的是文学、美术等远离世俗的艺术。即将20岁时,他发誓——人生只有一次,一次的人生绝不能仅仅是个事务员而已。

于是在1876年,他决定前往他母亲教音乐的伦敦,过笔耕的生活,迈开赚取巨大财产及名气的脚步。

最初的9年,他靠笔耕,并不能得到温饱。他专心写作,每天不论心情如何,都要求5页的创作量。他回忆说:“那时候,刚离开学徒及事务员的工作,所以常常5页文章都写不完。”

终于,他完成了5篇长篇小说,其中有篇众所皆知的《艺术家之间的恋情》。然而,美国及英国所有出版社都未予采用,只有一家出版社告诉他,愿意等待他下一次的作品。他送了好几次,皆是如此对他说。原因不是文笔顺畅与否,而是内容不符当时所需。

那时的萧伯纳穷得连送原稿的钱都没有。从决心写作开始,一直到9年后,他所得的稿费只有30美元,平均每月所得一便士。穿着破旧的衣裤,裤子屁股部分、鞋底部分都已磨破,来往于伦敦大街上时,他小心翼翼地遮掩着。吃的方面也都依靠他母亲向面包店、杂货店赊账买来帮助他。这期间所得的30美元,是因为他担任选举投票的计数员赚得5美元,以及某律师以25美元代价要求他写一篇关于卖药的事情而所得。

这样能活下去吗?当然不!他毫不隐瞒地说:“本来我应该养家的,反倒是我让这个家来养!这个家已经够贫苦了!”现在他还常回忆说:“我对于家庭没有奉献力量,反而是母亲养活我的。”

他渐渐靠着一篇篇写作自食其力。第一篇拿到钱的创作是剧本——一本很差劲的剧本。实际上,21年来,他一直梦想——为了钱和富家千金结婚。

萧伯纳常常在众人面前批评结婚制度、教会组织、民主主义等一般社会非常重视的传统。从来没有人敢如此大胆地评论这些。这个看似非常大胆的人物,实际上是个很内向、很懦弱的人。有个令人惊异的故事,发生在泰晤士河畔,他的一个朋友的住所。他访问这位朋友的经过情形是:“我不得不敲他家的门,在这之前,我犹豫地在河畔徘徊了二十分钟左右,几乎放弃这个念头而逃回家去。然而我的本能告诉我——在这世上想要有作为的话,就不能不突破自己懦弱的行为。于是我冲动地敲他家的门。年轻的我,是如此内向、懦弱。”萧伯纳叙述着。

另一方面,他非常重视人前的活动与态度。图书馆内有关“社交”的书,他都遍览无遗。“真正有用的只有《上流社会之习惯与风俗》这一本。”他说。

最后,他体会到——要克服懦弱与内向的毛病,唯有让自己站在众人面前演说。于是他参加了辩论会。然而在以后的几次辩论会里,他只是严肃地、静静地坐着。“下次辩论会的主席,将由你担任!”辩论会员要求他。

辩论会开始时,他几乎只听到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在会议记录簿上签名时,发抖的手几乎连笔都握不住;更糟糕的是,他竟然忘了自己该说什么、该做什么。笔记本上的草稿,他一个字也没有办法看清楚,谁都不在意他的这些窘态,一个个认真地听他演说。

他坚决要排除这种天生内向及懦弱的性格。他想参加在伦敦举行的公开讨论会。这个难得的机会在他25岁时来临了。他兴奋地参加来自美国的经济学家——《进步与贫困》的作者亨利·乔治的一场“单一课税论”的讨论会。

这场讨论会结束后,他决定对经济学做深入研究。首先,他在一场社会民主党的集会上演说“土地国有论”,所得到的批评是没有资格讨论“单一课税”的问题。因为他只有亨利·乔治的论调,而缺乏对马克思的了解,于是他着手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他读了这本震惊世界并影响俄国革命的《资本、经济学批判》书后,他说:“读了《资本论》是我人生一个大转机,这是上天给我的启示。它让我了解历史与文明的关系,而这变成了我的使命和目标——历史和文明的新目击者。马克思让我重新加入人类的思考活动。”

为此,萧伯纳内心燃烧着信念并充满信心,他不再内向、懦弱。一本书使他点燃革新般的热情,几乎到了忘我的境界;现在对他而言,主义及信念是最重要的事情。

此后12年,他奔走于英格兰及苏格兰各地,时而在街头、时而在会议厅、教堂宣传社会主义。嘲笑者及反对者都被他反驳得无言以对。他成了当代第一位雄辩家。演讲邀请更是接踵而来。在他的演说会场里,资本家多过无产阶级。他不愿成为金钱奴隶,所以他的演讲分文不取。

1896年萧伯纳结识了夏露德·蓓唐菲女士,那时他已是40岁的单身汉,而对象是39岁的老小姐。她是非常富有的资本家,而萧伯纳也因剧本在美国畅销而赚了不少的钱,一年大概有十万美元以上的收入。

她竭尽全力在社交界为萧伯纳所倡导的费边主义(主张以和平缓进手段实现社会主义,1884年创立于英国)宣传,这足以说明她是多么喜欢萧伯纳,然而,他却气愤地指责她:“无聊的人,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女人!”

两年来萧伯纳丝毫没有结婚的打算,一直到1898年,夏露德因市政调查而动身前往罗马时,他重病的电报也同时到达,她丢下一切赶回伦敦。因过度疲劳引起疾病的萧伯纳正躺在办公室里,这又脏又臭又狭小的办公室让夏露德惊讶不已。他也自嘲地说:“即使用炸药来收拾,恐怕也不会干净;即使有7个佣人来打扫,也得花50年才会打扫干净。”

拥有一对碧绿眼睛的女资本家夏露德,立刻将他搬离该住所,带他到乡下的住所;并且深情地照顾他治病。当他病愈时,立刻把一只结婚戒指及结婚证书送到夏露德的手中。

萧伯纳说:“我实在没有资格结婚,因为我总是令人操心。”

他们美满的婚姻生活持续四十五年之久,直到1943年萧伯纳夫人去世。大家都认为萧伯纳将会先死,因为她看起来比他年轻20岁,虽然他们实际年龄只差4个月。

流浪汉出身的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是描写一只忠实但凶猛的狗,在主人世去后,恢复野犬的本性。此书的主要宗旨,是描写人类对野性的追求造成社会相当大的震撼及刺激。《野性的呼唤》在世界上享有盛名,而被当做批判社会的文学。

四十多年前,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独自搭上前往纽约州水牛城的载货火车,他身无分文,饿得沿街挨户乞讨。不久,警官以流浪罪逮捕他,并判处30天的劳役,做采石的工作,30天内,只分配到些微量的面包和水。

然而,就在6年后——短短的6年后,这个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一跃成为美国西海岸最受欢迎的人物。他成为加州社交界的焦点,他是作家、批评家,也是报社及出版社的总编辑,以文坛巨星的身份,引起大轰动。

19岁时,这名男子才进入高中就读。可是他却在40岁时英年早逝,短短期间,他竟然创作了51篇世界巨作。

此人即是世界名著《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杰克·伦敦(Jack London)。

这部作品完成于1903年,他因此书而一夜成名。虽然造成大轰动,却不曾使他致富。获利数百万美元的仅是出版社和好莱坞的电影公司——事实上,《野性的呼唤》所卖得的版权、电影权,总共只有2000美元而已。

如果,想要写一本书,首先必须要有写作的素材。拥有源源不断的素材,是杰克·伦敦成功的秘诀之一。他的短暂、颠沛的有生之年,却充满着多彩多姿的各类人生经验,他做过三等船员、还曾在码头做过临时工、还曾走私军火、挖过金矿,甚至远到北极猎捕海豹、流浪过半个地球;连无家可归的经验,也可成为一部巨作的素材。当然了,对他来说三餐不继的日子是经常有的:露宿公园的长板凳上,或睡在干草堆中、或在货车内过夜、也曾经露天而睡——醒来时,才发现自己睡在水洼中。他甚至钻进货车的底盘,因为疲惫而睡着了呢!

被警察逮捕而入狱的经历,仅美国境内就高达数百次,并且,还曾经在中国东北、日本、韩国等地被逮捕过!

杰克·伦敦自幼即在贫穷及奔波中度过,常和旧金山码头的流氓鬼混。他根本不把学校当一回事,不爱读书,时常逃学、掉课。有一天,他无所事事地游荡到图书馆,随意读了本《鲁宾逊漂流记》后,便被该书所吸引,连肚子饿了也不回去吃晚饭,将它一口气读完。第二天,又到图书馆读其他的书。突然地,他觉得自己的眼界为之开阔,有如《天方夜谭》的巴格达,呈现出珍奇而多彩多姿的世界。从此以后,他沉浸于求知的欲望中。不论是名侦探小说家尼克·卡特还是大文豪莎士比亚,或者是斯宾诺莎的哲学、马克思的《资本论》,只要是书,他都有阅读的兴趣。19岁时,他厌倦了以出卖劳力维生的日子,决定要靠自己的智慧来谋生,也厌倦了流浪的生涯,不再过让警察追逐的日子,也不甘过被火车司机用煤油灯敲脑袋的日子了。

因此,他在19岁进入加州奥克兰特市的高中就读。废寝忘食地努力用功,使他取得了惊人的成果——以短短3个月的时间读完4年的课程,并且顺利通过考试,进入加州大学就读。

他一心一意想成为大作家,遍读史蒂文生的《金银岛》,大仲马的《基度山恩仇记》,以及狄更斯的《双城记》——反反复复读了数遍,然后拼命地写作,以平均每天5千字的速度写稿,花20天的工夫便可以完成一篇长篇小说。他曾经交给出版社30篇长短篇的作品,却全部遭到退稿的命运,这是他学习写作的初期。

那段日子里,他以短篇小说《海洋外的台风》入选为《旧金山回音报》主办的征文比赛第一名。奖金仅有20美元。当时,他贫困得甚至连房租都付不起。

1896年——掀起淘金热的那一年。阿拉斯加的克伦货克被发现含有丰富的金矿。这个消息,通过广播网向全国披露,造成空前的轰动。工人离职、军人逃兵、农人弃田、商人罢市,开始了所谓的“淘金热”,人们像蝗虫过境地向发光的金矿奔去。

杰克·伦敦也是其中之一。他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在克伦货克的沿岸拼命搜寻金砂。当时的艰辛,非笔墨所能形容,那时鸡蛋一只喊价2角5分,牛油一磅索价3美元。并且在华氏零下74度的严寒中露天而眠,最后他仍是一文不名地回到美国本土。

归来之后,为了生存,不管任何工作,他都做了,曾在餐厅里洗碟子、扫地,也曾在码头做过零工。

1898年的某一天,身上仅剩下2美元,如果用完了,只有饿死在街头,在面临走投无路的困境下,他的6篇长篇小说,以及125篇短篇小说问世,他一跃而成为全美文坛最受欢迎的作家。

杰克·伦敦逝世于1916年,距他专心从事写作只有18年而已。在18年内,除了平均每年有3篇长篇小说创作,更有无数的短篇小说完成。

他的年薪是当时美国总统的2倍,作品至今仍盛行不衰,即使在欧洲,也是全美作家中拥有最多读者的一位作家。

《野性的呼唤》仅为他赚进2000美元,但是,它却被翻译成10种语言,销售量高达150万册,是美国文学史上拥有最多读者的作品。

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文学史上伟大的文学家,著作影响遍及世界各地,他提倡人道主义及不抵抗主义。1880年著《忏悔录》,其后尽弃私产,过着农耕生活。

这是一篇绝不逊色于《天方夜谭》的故事——一位预言家的故事。他于1910年逝世,在死前的20年间,世界各国的仰慕者络绎不绝地到他家拜访。甚至瞻仰尊容、听听他的声音,或摸摸他的衣服也会感觉无限光荣,因为他是那么受世人敬重。

有数位朋友,长年住在他家,将他所说的话、每日的生活细节,一五一十地记录下来。这些记录后来印刷成许多单行本大量出版。

记载他的事情和思想的书,几乎有两三万册——除此之外,有关他的思想的报章杂志,达6000种,而他自己本身的著作,也将近百部——大概无人可比吧!

他的一生多姿多彩,绝不亚于他笔下的小说世界。他出生于俄帝时期的贵族家庭,生长在拥有42间华丽住宅的家庭中,是在荣华富贵中成长的。到了晚年,他将所有的土地、财产都舍弃了,一文不名地死在俄国乡间的一个小火车站旁,只有一些农民守着他。

他年轻时是一位翩翩公子,顾盼之间神采飞扬。他非常讲究穿着,曾花费巨资,特地到首都莫斯科做成衣。到了晚年,他却和农民一样,身穿粗布破衣,脚穿亲手制的鞋子,亲自整理床铺,打扫房间,在破旧的桌子上,使用木碗、木匙,吃着粗茶淡饭。

他形容自己年轻时是过着“污秽、邪恶的生活”,酗酒、好勇善斗、犯下所有的罪恶、甚至于杀人。到了晚年,他虔信基督教教义,并且成为全俄罗斯德高望重的人物。

托尔斯泰结婚初期,过着非常幸福的婚姻生活,夫妇共同祈求万能的上帝,让幸福、快乐永远长存。然而,因为种种原因,甜蜜的夫妻之情却变得相当悲惨。到最后,甚至连看妻子一眼都觉得非常厌恶。“让这个女人,从我眼前永远消失吧!”——这是他当时的愿望!并且临终前,还是不许他的太太到他跟前。

托尔斯泰年轻的时候,在学校的成绩非常差,老师们因不能把任何道理填进他那蠢笨的头颅,而感到颓丧失望。但在30年后,他却写出全世界最伟大的小说,并且成为永垂不朽的两篇巨著——《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

托尔斯泰的名望,比历来统治该大帝国的俄皇都大。然而他所写的那些名著,使他得到的只是短暂的快乐,不久之后,他竟以著作了这些旷世巨作而引以为耻。并以他的余年努力写些短篇的文章小册,全心全意投入歌颂爱与和平、加入扑灭贫困的行列。这些作品以小册子的方式廉价出版。并且用货车或手推车运往各地,挨家挨户地零售,在短短4年内销售量高达1200万本。

两三年前,我有幸在巴黎认识了托尔斯泰最小的女儿。她做过父亲晚年的秘书,在他临死前,曾一直陪伴着他,现在住在美国宾州的牛顿区的乡间,我由她口中得知托尔斯泰的种种事迹。从那时起,她完成了一本关于他父亲的书《托尔斯泰的悲剧》。

事实上,托尔斯泰的一生就是一出悲剧,而悲剧的原因在于他的婚姻。妻子生性奢侈,他却嗤之以鼻;妻子渴望虚荣的社会地位,而他却漠视它;她追求金钱与财富,他却视财富和拥有私产为罪恶;妻子追求权势、崇拜权力,而他却相信以爱服人。

而且,妻子是一名善妒的女人,憎恶所有接近丈夫的朋友。连自己的女儿也包括在内,甚至把女儿赶出家门,随后拿枪到丈夫书房,把挂在墙壁上的女儿照片击穿。

她经常对着丈夫吼叫、哭闹、痛骂,把家庭变成了可怕的地狱。致使他坚决放弃自己著作的出版权,任意让别人出版他的作品。

每当他和妻子意见相反时,她便躺在地板上撒泼打滚,手拿鸦片嚷着要自杀,还要跳入井中。

结婚将近半个世纪,有时候,妻子会跪在托尔斯泰的脚下,央求他读一读48年前,当他们两人正在热恋时,托尔斯泰在日记中为她作的美丽诗文,当他读到那已逝的黄金时代的美丽纪事时,他俩都被感动得失声痛哭。

他82岁时,再也无法忍受家庭悲剧的痛苦。于是在1910年10月21日的深夜,托尔斯泰逃出家门——走进阴寒的黑暗中,毫无目的地漫游。

11天后,托尔斯泰因肺炎死在乡下火车站旁,他频频说道:“这就是神的旨意吧?”“恳求上帝——无论到哪里都祈求上帝——”这是他临终前所讲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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