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世界农业发展的历史,农业产业化经营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然后迅速传入西欧、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充分显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给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带来的积极的促进作用。虽然各个国家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称谓不尽相同,依托的载体与模式各异,但所走的都是产业化发展之路,具有相同的特点,即按照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在纵向上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在发展方向上实行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集约经营,形成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的经营格局。本章从讨论国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生条件、内容、经验和启示几方面的内容,对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借鉴意义。
第一节国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起源和发展
西方国家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称为农业一体化(Agricultural integration)或“农业综合经营”(Agribusiness),它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国外的农业一体化是一种在专业化和协作化基础上,用现代科学技术把与农业有关的工业、商业、金融和科技等部门的经济技术管理同国家政策联系在一起,既相互制约又促进发展的经营体制。
一、发达国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
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农业振兴时期,至今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当时的基本背景是:
1.殖民体系瓦解,靠直接掠夺殖民地资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于是发达国家纷纷振兴本国农业。
2.发达国家进入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开始利用工业发展积累的资金、技术、设备反哺农业。
3.以家庭农场为主的经营方式,具有长期发展农业合作社的传统,农业公司也纷纷崛起。
4.农业管理科学技术手段和信息传递方式的现代化程度普遍提高,微电子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管理中,为农业一体化的形成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
5.西方国家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经过300多年的发展,在历经自由市场经济、垄断市场经济后,发展到现代市场经济。政府通过一系列宏观政策来支持农业的发展,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成提供了政策保障。
因此,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协作化程度不断提高,而农业生产关系却仍以家庭农场经营为主。农业生产关系要适应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使家庭经营走向社会化、协作化,其主要途径便是实行农业一体化。此外,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农业一体化经营同样起到了相应的推动作用。
最早对商品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历史可追溯到18世纪初期,西方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对机电产品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提供了启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早模式是产加销一体化,并在畜牧业领域开展的。19世纪中叶,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较早的西欧,如英国、法国、德国、瑞典、荷兰等一些国家的农民,为减少庄园主和中间商的盘剥,抵御大资本对农业的侵蚀,保护自身利益,就以“社会公正”、“自愿互利”为宗旨,联合起来组织生产、加工、销售,实行一体化经营,并不断扩展、延伸,逐步形成地区性和全国性的农民联盟。
20世纪50年代,北美、西欧农业先后推行工业式养鸡,要求饲料供给、兽医服务、屠宰加工和产品销售等环节与饲养过程一体化协调发展。最早的农业一体化模式——“饲料公司+养鸡户”的经营方式在美国应运而生。这样,饲料公司和屠宰场就成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他们主动与养鸡户签订产销合同,实现产销一体化。在此类模式中,饲养户仍然是鸡舍的所有者,但鸡雏、饲料的供应和产品的销售都由屠宰加工部门负责,调控生产。鸡场的生产结构和饲养者主体由一体化公司决定和选择,不符合公司要求的生产者逐步被淘汰;在养鸡业一体化的推动下,其他行业如养猪、养牛、蔬菜、水果和谷物种植业也相继实行了不同程度的一体化经营。
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定义和命名是在实践之后。1957年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戴维斯(John M.Davis)和戈尔德伯格(Roy A.Goldberg)在《A Concept of Agribusiness》一书中将这种经营形式综合定义为“农业综合企业”(Agribusiness),简称“农工综合体”。按实际内容,农业一体化是把农业生产的供产销三方面的业务有机地结合或综合起来。“供”是指各种生产资料如种子、幼畜、禽雏、饲料、机器、设备、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的提供以及技术和经营方面的指导;“产”是指农业生产本身、即产中环节;“销”是指农产品的运输、加工、储存和销售。从宏观角度看,农业一体化经济的出现,说明一个国家农业与其关联产业部门相互结合、彼此依存的关系日益密切,农业生产力和农业生产社会化已达到相当高的发展水平。从微观水平上讲,即从农业企业的范围来讲,农业产业化经营指的是现代农业中的农业生产企业与其关联部门(工业、商业、金融、服务业)在专业化和协作的基础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互相协调发展,在经济上和组织上联结为一体的经营形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营形式的出现,意味着工业资本或其他非农资本已经大量渗入农业和农村其他产业。
二、发达国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从20世纪中叶开始,北美和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其农业一体化进入大发展时期。究其原因:一是战后社会安定,使农业生产力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而流通与生产不相适应的矛盾、小生产与社会化需求的矛盾、城乡之间及工商企业与农牧场主之间的利益分配矛盾日益突出。为寻求解决这些矛盾的出路,迫切需要推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二是社会经济发展为农业一体化打下了物质基础,创造了条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国家工业化水平迅速提高,工业积累增加,具备了“反哺农业”的条件;三次产业的划分,农业作为相对独立产业,迫切需要建立自己的产业体系及相关产业群,进行社会化经营;国际贸易的高速发展,要求各国发展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在内外因素的交替作用下,西方发达国家相继进入农业一体化快速发展时期。其主要标志有:
1.一体化经营首先在畜产品领域发展壮大。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在一体化合作联社巩固发展的同时,一些加工企业如乳品厂、罐头厂、肉类加工厂等急于获得符合自身需要的原料供应。新出现的超级市场急于取得适应消费者需要的优质奶、肉、蛋、果、菜等产品,在需求驱动下很快形成了以工商企业为龙头的农业一体化经营。甚至一些工商企业和银行资本相结合直接在农村建立起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集团)公司。
2.一体化经营迅速向农林产品拓展。在畜产品一体化经营取得大量利润的影响下,发达国家的农业一体化加速向水果、蔬菜、小麦、大豆等农林产品领域拓展。美国畜牧业总产值中,一体化经营率1970年为36%,1980年发展到50%以上。与此同时,种植业一体化经营开始起步、发展,1970年一体化率为14%,1980年已发展到约20%。
3.跨国农业综合企业迅速崛起。近20年内,美国、西欧跨国农业综合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垄断日益加剧。美国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20世纪80年代相继兼并了名列世界第三和第四的克拉夫特公司和通用食品公司,并控制欧洲食品业20多家公司,成为美国最大的农业综合企业。如今,跨国农业综合企业林立于全世界,正在向“无国籍化”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末,一体化经营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农产品的主要经营形式。就在发达国家一体化经营大发展的同时,一些次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农业一体化也加快了发展步伐,并在一些领域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无论是一体化由合作联社向垂直一体化拓展、由畜牧业向种植业拓展,还是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拓展,从中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业一体化已经成为全球农业的共同潮流。
第二节国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特征和组织模式
一、国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特征
国外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通过变革旧的经济组织方式去追求潜在的经济利益,实现生产、经营、服务与利益机制等方面的转变。其主要特征是:
(一)农业专业化和集中化
这是发达国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特征。农业专业化包括农业企业专业化、农艺过程专业化和农业地区专业化三个方面。所谓农业企业专业化是指农业企业之间实行明显的社会分工,各企业逐步摆脱“小而全”的生产结构,生产项目由多到少,由分散到集中,由自给自足转变到专门为市场生产某种农产品,其他生产项目或者降为次要的地位,或者成为从属的、辅助的生产部门,甚至完全消失。农艺过程专业化又叫农业作业过程专业化,即把生产某一种农产品的全部作业过程分解为若干个阶段,分别由不同的专业化的企业来完成。如美国畜牧业生产,从育雏、饲养、蛋奶生产等工作都由专门的企业来完成。农业地区专业化又称农业生产区域化,是指农业生产在较大的地区之间实行日益明显的分工,各地区逐步由“千篇一律”、“万物俱全”、“自给自足”的生产结构转变为比较集中地为市场生产某些农产品的专业化地区。美国因地制宜地进行某种作物的生产,通过长期演进,已形成玉米带、棉花带、畜牧带等10个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带。生产集中化一般是指伴随农场数目的减少而出现的农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美国农场总数由1974年的231.4万下降到1992年的190多万,小规模的家庭农场逐渐减少,代之而起的是大规模经营的农场。虽然大农场在1992年只占全国农场总数不到18%,但是他们拥有的土地占农业用地的54%,产量占农业总产量的83%。
(二)产供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
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最突出的表现形式。它是指农业企业集团内部、农业企业之间以及农业企业与非农业企业之间,通过某种经济约束或协议,把农业的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纳入同一个经营体内,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如芬兰最大的乳制品联合生产企业瓦利奥公司,它是一个具有大规模生产能力的专业化、社会化和集团化公司。公司从奶牛的饲养、原奶的收购、运输,到乳制品的精加工、产品的销售和出口进行一体化经营,不仅效率高、周期短、生产成本低,而且随时可以根据市场的动态需求变化调整产品的品种和数量。该公司在全国各地拥有33个乳制品加工厂,加工能力占全国牛奶加工总量的77%左右,产品种类多达1400种,年营业额达到81亿芬兰马克(约合18亿美元)。
(三)服务社会化
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客观要求。其基本内容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上“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如墨西哥的锡那罗亚西红柿生产协会就是为生产西红柿的农户设立的系列化服务机构,而且它还对西红柿的产销形势、政府政策、市场动向、生产技术等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农户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利益分配趋向合理化
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本质所在。由于农户处于出卖原料的地位,作为价格的消极接受者,一般难以得到正常的利润,而农业产业化经营则可以打破这种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农工商一体化经营,使农户也分享到农产品在加工、流通过程中增值的部分利润。同时,发达国家还十分重视对利益分配机制的调控,除给农民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外,还突出表现在采取措施影响农产品价格方面。如欧共体通过制定干预价格(最低价格)与门槛价格(最低进口价格)等措施,保护农民利益,以防谷贱伤农。从国外农业产业化经营成功的经验中看出,企业与农民互惠互利是产业联结的基础,妥善调节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二、国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
农业一体化不可能自发而成,它需要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作为载体。在发达国家,农业一体化按组织者的权利大小一般分为两种:完全的一体化和不完全的一体化。完全的一体化是农民以入股、入社或加入公司成为一体化经营的一个主体的形式。不完全的一体化,是指松散的合同关系,食品加工厂或农产品销售商与农场主只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履行彼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