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罐头的现在进行时
“回忆”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像曾经注射过的一种疫苗,刚打进去,一点儿不疼,随着时间的推移,疼痛愈来愈近、愈来愈烈。上年回来的时候,对东京的思念小于等于3.1415926。今年的假期,思念被拉得老长,但始终是断了的线。“回忆”竟会产生像疫苗一样的疼痛感,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为了赶走这种恼人的“疼痛感”,我开始以毒攻毒。根据我的经验,每当迷恋或是思念什么时,只要时时刻刻接近所迷恋、思念的东西,不用多久,激情就会退潮。这种方法对我百试不爽。
于是,我尝试“日本少女LOOK”(从头到脚打扮成日本的少女),走在路上,甚是抢眼。谁知今年上海刮起东瀛旋风,我碰巧也被卷入其中,从不屑于赶时髦的我,一下子变了起来。也许是亲临过日本的缘故,我的装束好像比上海的那些时尚男女们更具迷惑性,还真是蒙了不少“老实质朴”的人们。在公共汽车站等车,会使路经的TAXI减速,并以极专注的眼光盯着我,巴望着我伸出“外国友人”的贵手,他们一定会立刻停下,且不偏不倚将车门对准我的站位,轻轻地为我打开车门。或许——司机是为了增进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吧,他们似乎非常愿意做我这笔生意。
仅是装束还显得“药性”不足。我开始读村上春树的小说,看流行的日剧。然而不幸的是,村上的小说和煽情的日剧,将我原本使劲拽回来的“真实感”再次消磨殆尽。
小说中提到的乡间水路,分明就是我曾天天走过的。
太清晰了……
那小径上没有汽车的光临,偶尔会有一辆单车轻盈地擦身而过,或许又有或许没有。我记不真切了。“黑色天使”乌鸦先生总三三两两地在小径上踱步,即使你走近,它们也没什么反应,我行我素惯了;上海的麻雀可不像它们,有一丝风吹草动便逃之夭夭;两者反应上的差别基本等同于学校里理科白痴与理科尖子思维速度的差异。
日剧的情景犹如记忆的幻灯片,不很连贯,却点滴于心。生活中的很多情景其实都是这样的。《BeachBoys》似乎也是一个关于“假期”的故事。舒缓的调子,时不时有哲理性的睿语洒向你,海滨旅馆的老先生是一个生活在“假期”中的人,他却对前来度假的海都、广海说:“这里不是你们应该呆着的地方,否则就要像我一样了(生活在“假期”中)。这片海是我的,你们的海在别处。”我觉得这些话不单单是说给他俩听的,好像也是说给我听的。是的,人不能总是沉浸在“假期”中,它太轻、太单薄了,所以我又怀疑“假期”是否是人生旅途上的一次荒废。这是一个困扰了我许久的问题,我一度觉得很多事情都是一种荒废,我要做的事情都该是看得到结果的,不能是无用的。然而有用、无用真是那么容易分辨的吗?如果说这些、那些都是荒废,那我们的生命又何尝不是一个“荒废”的巨大集合呢?我自我矛盾着想解开这道难题,但是,我做不出来。对于这个疑问,老先生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却帮我找到了答案:人生路上的每一程都不是荒废的,它们都有着独一无二的意义,这些构成了整个人生。我没料到,帮我解开这个心结的不是名人名言,也不是哲理小说,却是一部商业化的电视剧。这才是生活吧!
我还是忘不了日本,忘不了东京,然而回忆带来的疼痛感确实被这方“良药”逼出体外了。这不能不说是值得庆祝的事。
食品罐头的将来进行时
高二的暑假,中学阶段的最后一个long vacation帆就要进去了,它几乎是在回忆中走过的,又是在思索中游荡的。
假期之后,我就要升高三了。这将是怎样的一年呢?我似乎从未感受过真正意义上的“压力”。顺坦的经历、优越的家境、通情达理的父母、愉快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我想这些就是所谓“幸福”了吧。我确实这样以为。但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大大助长了我的惰性,消磨了我的意志。父母为我创造了一切,我只要干自己爱干的事儿就行了。我不想为生活而奋斗了,我不想接受挑战了,我不愿冒险,不愿改变,只是说,这样挺好的。这“平静”、“幸福”让生活窒息。我就要变成一个生活在“假期”中的人了!
“一个生活在‘假期’中的人?!”
“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重,我们的生活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我想我是缺少这种“重”。那么,关键的高三这一年,它能为我补上这“重”吗?我倒是期待着。
我是在东京看《重庆森林》时,剧中金城武不停地吃着过期的凤梨罐头,等待一个人,一个奇迹。而我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又或许我要等的东西正向我走来。谁知道呢?
巩乃斯的马
雨霞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师。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龇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生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们的过错。既然橘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动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候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手”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咙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地小跑,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口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御自己命运的能力,这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拥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人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也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灭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地俯身鞭打猛犬,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就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抽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生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场面!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忙乱得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挟裹,他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他的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注、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只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瞧瞧我们巩乃斯的良种马吧,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实用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只是在买用意义上被车辆取代了。解放了它,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