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把人当人,才是这个世道最难的事情。
—狄鹰
北海之地,深入千丈,有预言之子坐镇。昔年天机城主指北斗以神魔之战的预言奠定了知晓古今之名声,其子舍弃天机城而深入北海,每隔十年便广布预言,预言世间生灵十年运程及生死,且每每成谶。
预言被刺刻于平鳌碑之上,当你立身碑前,必会预见己身未来。
如今,十年之期又至,他的预言再一次传遍天下。
.......
王朝,幅员辽阔,南纳波斯海,北达魔鬼冰原,东至滨海扶桑,西邻瀚海,是真正的大国。与之对立的,是更北一点的帝国,帝国曾经只是一个小部落,在乱世中挣扎而起,经过长年的对战,终究发展成足以与王朝势均力敌的大国。
而在两国之间,有一处很特别的所在。
这一处所在位于王朝边关以北三十里,过了高耸入云的鹰落涧之后,有一处比这鹰落涧还要高去不知多少的山峰,曾有人前去做过丈量,这高峰似乎无边无际,当真可以直达天宫。
而这高峰,存在着一种令世人闻风丧胆的生物。
王朝都城内的说书先生喜欢拿神鬼志异的题材来吸引听众,前些年比较流行飞剑门等隔空打架的小说,直到半年前鹰落涧的生物大举南侵,这才真正地打开了世人的眼界,令众人知晓原来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那个东西,现在真的出现了。
众人管它们叫做魔。
鹰落涧之后的那座通天的高峰,有了一个口口相传的名字,叫做魔筑。
魔出,暗夜将至,寒冬凛冽。
......
有个秃头且袒胸露乳的男人慢悠悠晃荡在极北冰原上,穿越帝国边境线,耗费半月光阴走出帝国,去往那北海,一睹平鳌碑的风采。
......
在这天底下,有过太多传说,指北斗通晓古今,自然是个传说一般的人物,预言之子放眼未来,洞彻世道法则,自然也是个传说一样的人物。
可是有的时候,传说终究只能是传说。所有人都在传说,拥有天下第一武功的东武林盟主永远都不会死,因为他不仅拥有别人永远都无法企及的武功,也有着旁人几乎高攀不起的地位,也许除了他自己,谁都没办法令他死去。
小钟仰着头看天,心里把这个说法反复咀嚼,思考着它的真实性。
他是个杀手,不过对于杀手的定义好像也不是太那么明晰,除了平时接了任务杀几个重要的人物,他还有其他要做的事情。他见过很多专职杀手,他们都是出身专业的杀手机构,除了杀人,几乎不会做别的事情,而且除了杀人,他们好像也做不了其他的事情。
小钟就在想,每天奔波跋涉,又是为了什么?
他想了想,终于知道了缘由,当灰头僧将那柄剑放在他面前的时候,远远超出了将那柄剑横在他脖颈上所带来的窒息感,他曾经太爱那柄剑了,爱到情愿用自己的生命去与之交换,可是他也曾经用那柄剑杀了一个至今都会叫他做噩梦的三个人,如今再想一想,又觉得对于那柄剑的喜爱其实十分没有必要。
因为他就要死了。
传说中永远都不会死的东武林盟主,就要死了。
他不仅是个见不得光的杀手,还是一位掌控偌大一部东武林的盟主,是当今天下有数的高手之一。
一想到他自己就要死去,小钟就忍不住惨笑,扯动他的伤口也剧烈地疼痛,他浑然不觉,又开始放声大笑,这笑声中饱含凄楚与不甘,似乎把沙丘也震得颤了一颤。
这是一片漫无边际的荒漠,他已经撑着重伤的身躯在这里跋涉了三十二天,他找不到水源,也没有食物,随着水分的缺失,他已经连尿液都无法排泄出来了。
传说,真是扯淡。
他又继续大笑,仿佛要把剩下来的力气都浪费在这痴笑中,那沙丘被他的笑声震得又颤了一颤。
他好像感觉出了一点不对劲,但他已经再没有力气去战斗,刀被他慢慢抽出刀鞘,他也只有无力地握着刀,闭着眼睛什么都不去看。
好像在等死。
沙丘又动了一动。
小钟却不能动。
他在积聚力气,武林盟主当然也有他自己的尊严,就算是死,也总不能像条咸鱼一样等死。
沙丘渐渐隆起,沙尘簌簌落下,一个男人从沙尘下面钻了出来,一接触到刺目的阳光,他本能地闭上了眼。
小钟心想,就是此刻!
过了好久,这突然出现的男人才终于适应了光线,他抖落沙子,也学小钟那般仰躺在了沙丘上。
小钟攥紧了刀,寻机暴起反戈。
那男人歪头瞧了他一眼,问道:“你既然拔出了刀,为什么还不动手?”
小钟好像叹了一口气,道:“因为我没有把握可以杀死你。”
“可是方才我钻出沙地,阳光正刺眼,而那也正是你最佳的机会,你若动手,我就算躲得过你必杀的一刀,却也绝不会全身而退。”
小钟又叹了一口气,道:“因为我已经没办法动手了。”
“你要死了吗?”
“是的。”
那男人突然爬起来,好奇地盯着他,“你知不知道,现在你遇到的每个人都可以轻易杀死你?”
“我当然知道,现在这个世上唯一杀不死我的人,就是我自己,因为我还不想死。”
那男人又躺了下去,道:“你的血都染红了你的衣服,想必一定是受了太重的伤,你能够活下来,也一定是一个奇迹。”
“可我很快就要死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又道:“你想不想知道伤你的人是谁?”
他一问出这句话,小钟立马攥紧了刀,“你知道?”
“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但是发生在这沙漠中的事,我却偏偏全都知道。”
“你一直生活在沙漠中?”
“是的,从你一个月前踏入这里,所发生的事情我都知道,包括教给你怎么活下来。”
小钟的心开始激荡,他问:“你肯救我?”
“我们没有仇,我也不必要你的命,我当然愿意救你,但是有一个人也许不会乐意我救你。”
小钟不自觉加重了呼吸,问道:“是谁?”
“自然就是那个重创你的人,老天既然给了我感知沙漠的这样一种力量,我自然就要多加利用,此刻我便能感觉出他离你已十分近了。”
钟繇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颤抖问他,“有多近?”
这男人歪头瞧他一眼,轻描淡写的语气可一点不似要救人,“此刻如临大敌,与其要问我离你有多近,不如倒随我一同去逃命,有一个这样的敌手,你该逃得越远越好。”
小钟绝望道:“你看这荒漠漫漫无边,我又不熟悉沙漠气候,若一个人身强体健,又带了足够的食粮,说不得就会走出去,可这对我而言,尤其是身负重伤的我,却是一个天方夜谭。”
这男人笑道:“你一定是个极其惜命的人,只有惜命的人才会舍尽一切办法让自己活下去,既然你不肯死,为什么不把希望寄托于我身上?”
小钟忍不住笑了,问他:“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与我一同被困荒漠,怎么能救我?”
男人坐起身,拍拍自己的肚皮道:“我是个出名的人,你要是听了我的名字,一定就不会害怕自己即将死去。”
“为什么?”
“因为我完全可以救你。”
小钟忍不住问道:“你究竟是谁?”
“我叫狄鹰。”
“哪一个狄鹰?”
“就是你听说过的狄鹰。”
小钟倒吸一口气,“原来你就是狄鹰,大名府的狄鹰,名捕的高徒。”
“不错。”
小钟放下了心,把刀重新放回了刀鞘里。“大名鼎鼎的狄鹰出现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漠,想必不是偶然。”
狄鹰又躺了下去,道:“因为我是个捕快,因为我出身大名府,所以有太多的事情我不能置身事外,哪怕跑断了腿也一定要寻找到真相。”
小钟道:“劳动名捕高徒出马的案子,一定是一件大案。”
“不错,是一件震动王朝的大案。”
“可你孤身一人查案,无异于是求死的行径,你若不是个绝顶高手,就一定是个绝顶的蠢蛋。”
狄鹰一骨碌爬了起来,道:“高手有高手的烦恼,蠢蛋有蠢蛋的快乐,今日我本是要等我的敌人来对付我,既然咱们有缘遇见,我就当作做了一件善事,也绝对不要你的回报。”
小钟道:“大名府的狄鹰闻名天下,除了世人都在传说你的武功天下数一数二,还有人说你是个睚眦必报斤斤计较的小人,我不知你是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可我也总归不是个三岁小孩,知道天上不会掉下免费的馅饼。”
狄鹰低头想了想,展颜一笑,“一个男人行走江湖,酒色财气难免都要沾染,我既喜欢美酒,也喜欢美人,可是销金窟那般的一掷千金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所以我也喜欢赌,要赌就赌大的。”
“那你一定是个大富翁了。”
狄鹰道:“我不是个富翁,却比很多富翁活得要更久,因为我不仅赌财,也赌命。”
小钟道:“这话很中听。”
狄鹰道:“所以就算我没有钱,却也总能把自己的命押得值钱一些,今日咱们就来赌一赌,赌注便是我可以助你活下去,彩头也必不可少,我也早已想好,那就是要麻烦兄弟你去替我做一件事。”
小钟好奇道:“你莫不是要我替你查那件惊动王朝的案子?我虽有点小聪明,却绝对不会是个好捕快。”
狄鹰神秘笑道:“只需随我去一个地方,去见一个人,去做一件事,就已经足够。”
“听起来不亏。”
“不亏。”
小钟艰难地爬起来,把自己的刀交到狄鹰手上,“这把刀有个很不好听的名字,叫做杀己刀,它不仅杀别人,也会把我也杀死,今日我把它送给你,算作你救我的报酬,你若能救下我,便给它取个好听点的名字。”
狄鹰没有搭话,低头仔细端详这刀,干燥炙热的瀚海沙漠中突然起了一阵微不可觉的凉风,狄鹰脸色微变,沉声道:“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