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朋克从父亲家里回到自己的房子时,已经深夜十点了。他打开房门,走进客厅,摸黑坐在沙发上,像所有感到身心疲惫的男人通常所做的那样,把身体靠在柔软的沙发靠背上,深深地嘘了口气,闭上眼睛,陷入一种短时间内放空一切的状态中。假如有一双洞若观火的眼睛现在瞥上这个男人一眼,我们会发现他看起来是那么可怜,可怜到让人会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怜悯之情。这是个被爱情遗弃的男人,被爱情遗弃比被命运遗弃更令人感到灰心绝望。因为命运不可把握,而爱情却是可以争取的。正因为可以争取,所以希望是存在的;正因为存在某种希望,因此当这种希望破灭时,人所受到的打击就尤为深重。范朋克对真爱的信仰在顷刻间坍塌了。这个多年来始终坚定不移的男人从收到他深爱的女人发来电子邮件那一刻到此时为止,他的心始终处在一种极度狂乱的状态中。他不能使它平复,就像驾驭者不能使突然发狂的一匹烈马安静下来一样。但残存的那点理性使他明白,他终究要面对事实。所以,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只见他缓缓地睁开眼睛,透过落地窗凝视着外面闪烁摇曳的霓虹,开始整理凌乱的思绪。
霓虹的光线照在这个忧郁的男人的脸上,我们看到他影影绰绰的脸部轮廓,没有那张脸比这张脸显出更多的痛苦的迹象。他泡在痛苦的汪洋里,任由自己慢慢沉没。假如有谁真的爱过,深深地爱过,无怨无悔地爱过,不计代价地爱过,他就一定会理解范朋克此刻的心情。他的心情是任何语言都无法描摹的。深深的爱却深深地伤着这个男人的心。他感到绝望,那五彩斑斓的霓虹衬托出他灰暗的感情世界。凝滞的忧伤使他飘忽不定的思绪依然是一团纷乱的线。
范朋克留给即墨的那份信中说他虽然不能成为她人生的主角,但愿意成为她婚礼的配角,要求她在结婚时一定要通知他。这真的出自他的真心吗?他那么爱那个女人,真的这么大度吗?当然不是。连傻瓜都看得出这是违心的成全。范朋克是个智商和情商都十分高的男人,他这是使了一个以退为进、欲擒故纵的策略。但却失手了。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临行前,在机场他当着卜胥的面对骚塞说了那样一番充满男子气概、深明大义的话,也是出于这种目的。任何人都有自私的一面,范朋克当然也不例外;任何人都会绞尽脑汁去获得幸福,范朋克当然也有这样的权利;任何人都会耍点儿小聪明,范朋克势必也会让自己的这种机智配上用场。但最主要的是,他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因为他认定骚塞这个年轻人是不可能把即墨迎娶回家的,尽管她对他表现出明显的好感;二是因为他深信即墨是不会轻易步入婚姻的殿堂的。这是因为他了解即墨的思想。她虽然专研的是弗洛伊德的著作,但却深受叔本华和尼采哲学的影响。叔本华认为结婚意味着用尽我们所能用的一切办法来成为一个让彼此感到恶心的东西。对于这个观点即墨是认同的,而且十分推崇。所以,对于这样一个思想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女人,范朋克有很长一段时间简直一筹莫展。他在即墨刚刚苏醒的那一刻和她求婚,这是有意而为之,就是为了在她理性最薄弱的时候让她就范,但却依然失败了。也就是那一刻,他看清了一个事实:任何人都不能让这个女人改变她对婚姻根深蒂固的排斥和对爱情游移不定的态度。于是,他走了。他不是想放弃,而是想换一种进攻的方法。因为假如看不到一丝希望,任何人都不可能一条道走到黑。
但是,几乎是他一转身,剧情却翻转了。范朋克心目中那个油盐不进、铁石心肠的女人完全颠覆了他的判断。他不知道究竟是爱情揶揄了他,还是他的自作聪明背叛了他。总之,那种深深的挫败感像燃烧在他赤身裸体周围的一团熊熊烈火,灼烧得他痛不欲生。他男性的尊严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撕得粉碎,釜底抽薪的爱情把他的自尊感洗劫一空。一座房子需要承重墙支撑,人的生活需要信念支撑。而此刻,范朋克没有了信念,他的心在一刹那间死了。几十年知识的积累无法使他看清生活泼给他的一切,他感到迷惘,感到无所适从。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掏出电话,是母亲打来的。他接起电话。
“儿子,这么晚打电话给你,是不是惊扰你休息了?”
“没有,我还没睡。”范朋克用疲倦的声音对母亲说。
“你父亲告诉我你今天为了那个中国女人去找他了。”电话那头的母亲用犹豫不决的口气又说,“我一直以为你回到美国是因为你已经想通了,你决定放弃她。看来,是我想错了。儿子,听母亲一句劝,别再为那个女人做任何傻事了。为了她你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人生有几个十年值得你这样挥霍?”
母亲的这句话不但没有宽慰儿子的心,反而使他更加痛苦了。因为他意识到现如今他连为她浪费时间的理由都没有了。
“母亲,我自有分寸。”范朋克用淡漠的语气回答。
听到儿子的口气那么冷淡,当母亲的心凉了半截。
“你父亲和我说你要去西西里?”母亲抑制住失望,又问。
“是的。”
“什么时候?”
“明天。”
“不能不去吗?”
“不能。”
母亲还要说什么,但范朋克挂了电话。孩子从母亲的子宫里分娩出来,但这个孩子并不属于这个母亲。一个孩子成年后,在很大程度上,他更依恋恋人,他的心是属于其他女人的,而不是那个含辛茹苦把他抚养长大的母亲。这是所有当母亲的女人都要接受的一个事实。所以,范朋克的母亲是不可能劝动儿子的。她一再地规劝和阻止,只能把他推得越来越远。只要他还心系那个他念念不忘的女人,他就永远像她手里的一根风筝线,只要她稍微摆动一下手势,他就会改变飞行的轨迹。
挂断母亲的电话后,范朋克站起身,开始在房间里踱步。与此同时,在西西里的骚塞也心乱如麻、坐卧难宁。但是,不管他的情感世界发生了什么样翻天覆地的变化,电影照拍不误,这完全出乎B·萨博的预料。他以为年轻总裁的情感纠葛会影响电影的拍摄,没想到工作进度竟然一点都不受影响。这是因为工作是时代的意志。人只要活着,并愿意继续活下去,必须首先要和体制讲和,顺应国家对你的要求。国家对你的要求就是安分守己,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就是摆正态度,在自己的位置上好好工作,为社会创造价值。一个人如若违背国家的意志,是没有什么好果子吃的。所以,骚塞私人的事情一点也没有影响电影的拍摄进度;秋水感情的波澜虽然影响了她的情绪,但却并没有影响她的演技。在工作的时候,骚塞比谁都认真努力;在演戏的时候,秋水比谁都心无旁骛。所以说,命运从来不会轻易地眷顾任何人。这个年轻人的好运和这个中年女人的成功在本质意义上都是自己孜孜不倦、用心刻苦努力的结果。
但是,在私下里,这一男一女都经受着感情的煎熬。他们用身体应付着必须解决且不能逃避的事情,却用灵魂和痛苦抗争。人总要不自觉地扮演一个多面派,脸上挂着微笑融入社会关系中,心里滴着鲜血面对精神世界的重创。这就是人,因为有思想,所以比动物要承受更多的痛苦;因为能识别善恶,于是在善与恶之间拉扯着自己的灵魂;因为知道好坏,所以一生都游移在好与坏之间,一会儿扮演一个好人的角色,一会儿演绎一个胜于蛇蝎的坏人。总之,这几日,骚塞和秋水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了,他们拖着麻木不仁的血肉之躯,机械地努力敷衍着一切。敷衍得那么认真,以至于连他们自己都开始钦佩自己精湛的演技了。
即墨像骚塞和秋水一样,虽然要结婚了,但并没有影响作为编剧的职责。她始终根据电影的拍摄进度,在导演的建议下适当地修改剧本。里昂一门心思忙着策划婚礼。这个男人是那么幸福,他毫不介意那个他即将要迎娶回家的女人对婚礼漠不关心的态度。的确,即墨对婚礼的细节从不过问。就好像那个新娘并不是她,而是其他的什么人似的。但是领取结婚证的整个过程,她一直配合得相当好,这充分体现了她要嫁给里昂的那种毫不动摇的决心。在即墨的内心里,虽然这场婚礼是那么仓促,但却并不是儿戏,她已经默默地决定要在西西里定居了,并一生忠贞于这个男人。先是她的理智迫切地要求她摆脱以往的生活环境,因为她置身其间的一切令她感到厌倦;后是她的良心要求她忠于自己的选择,她既然决定嫁给里昂,就要一心一意和他走完余生的路。
即墨决定嫁给里昂看似轻率的决定,实则是一种自我救赎。这是深感绝望后对生活的一种反扑。卜胥的突然离世,使即墨深切地意识到生命的脆弱,死之寻常对人生的威胁,这比哪位哲学家的思想对即墨的影响都大;骚塞继承遗产后的巨大改变,也对她的成婚推波助澜了一把。她看到了人性丑陋的一面和金钱对骚塞思想的腐蚀。她认为,假如卜胥没有把那么多的财产留给骚塞,他绝对不可能和秋水牵扯上关系,他的人生会是另一种更朴实无华的局面。也许正是她对骚塞的失望,使她扑向了里昂的怀抱。追根究底,这不是一种报复,而是对人生和爱情最最无奈的妥协。她需要离开那个年轻人,离得远远的,在没有他的世界过一种全新的生活;她更需要离开中国,逃避充斥在她周围的那种社会的鄙俗气,就像当初为了逃避母亲和父亲不停地冷战完争吵、争吵完冷战而去到美国一样。
年轻的时候为了逃避不良的家庭环境她选择了孤独的路,成年后为了逃避恶劣的生存环境她又选择了孤独的路。孤独之路似乎是这个姑娘一生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