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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这不能称其为一场隆重的婚礼,而是一场圣洁的婚礼。在婚礼前夜,即墨拉起里昂的手,用深情的目光看着他,柔声说:“里昂,我在乎的是你,以及和你在一起所过的生活,不是那些表面形式或繁文缛节。如果你爱我就听我的,一切从简。”无需怀疑,里昂听从了新娘的建议。他怎么可能不听从呢?自从他遇到她,她的话就是他的圣旨。这个男人因为这个女人,才知道生命的另一种价值和活着的另一种意义。爱使他脱胎换骨,由一个最严肃的男人变成一个最温情的男人。

婚礼十分简单,但却尤为温馨浪漫。参加婚礼的人屈指可数。在教堂,左侧站着女方的友人,右方站着男方的亲属。范朋克、骚塞、秋水、B?萨博和苟寒勉强算是即墨的亲属。里昂的亲属只有他的双亲和十几个穿黑色西服的男人。这些身材魁梧的男人看起来不像活着的人,更像雕塑。他们像皇家守卫一样,有序地,整齐地,间距相隔一样地站在教堂四周,把新娘和新郎团团围住。这种阵势使参加婚礼的女方亲属不由得产生一种莫可名状的紧张感,他们怀着最神圣的情感站在肃静的教堂里,却情不自禁地要扭过脸瞟一眼那几个身姿挺拔、威严肃穆,全部戴着墨镜,一言不发的男人。所有人的表情似乎都在问这样一个问题:“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没人会回答这些人无言的问题,但这些人的心里却十分明白,这种阵势向他们表明新郎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

里昂的父母曾问过里昂这样一个问题:“这个姑娘难道是个孤儿么?为什么自己把自己嫁了?”

里昂的回答是:“选择让她当我的新娘,难道不也是我自己的决定?”

父母没再多说什么,里昂也没再多做解释。他当然知道为什么,正因为知道,所以他要给她无尽的爱。一个女人,一生又能渴求什么呢?在孤独的人生之路上,有那么一个人不和你耍心眼,用最坦诚的态度面对你,真心地理解你爱着你,这无疑就是最大的幸运了。人们喜欢说命运是公平的,先让你吃苦,后来就会让你享福。人们虽然喜欢这样说,也愿意怀揣这样的期许,但在内心里却并不敢真的相信。因为经常吃苦,吃过太多苦、受过太多罪的人,已经麻木了,他们不知道何为幸福,继而推断出活着就是为了受罪。即墨就属于这样一种人。从童年时代开始,她就浸泡在阴郁生活的死水中,不知道如何才能让僵硬的脸部荡漾出灿烂的笑容。看到别人喜乐融融,她感到奇怪。“他们为什么活得那么开心,而我却不能?”她在心里问自己。若干年里,她不止一次地这样问过,却始终得不到答案。后来她不问了,她相信了一种唯心主义理论,即宿命论。她认为从诞生起她的命运就被决定了,那就是不被理解孤独一生,这就是她的天命。

所以,这个姑娘从来不敢奢望作为一个平凡的人所希求的那种最简单的幸福,也就是和相爱的人过一种返璞归真的生活。人们总是有那么多的追求,总是情不自禁地想太多,总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简单的生活过得特别沉重。她不理解这样的人们,却又不得不置身其间。那样的幸福对她来说太遥远了,因为每次只要有一点点期望,结果总要落空。于是,她不再幻想了。也许是物极必反,也许是时来运转,总之这个被别人认为乖戾而孤僻的姑娘阴差阳错地遇到了这样一个愿意包容她一切的男人,愿意按着她的理想生活的男人。就像范朋克总能想到办法知道里昂的底细一般,里昂自然也有途径查清即墨的身世背景。他了解她,也许比她自己更要了解她,但他守口如瓶。他但求给她幸福,不去触碰她的创痕。这是一个多么体贴的男人。是的,这就是里昂·普佐,命运赐给即墨的灵魂的依靠。

里昂以忙着筹备婚礼为借口,有三天没在即墨跟前露面,借此机会他只身一人回了一趟中国,去拜见了即墨的双亲,也就是自己未来的岳父岳母。那位神秘的意大利人说得不错,里昂的确会说十三个国家的语言,其中一种就是汉语。但即墨对此一无所知。

那是个还算温暖的下午,一个外国人走到一户人家的门口,轻轻地敲了敲门。这个男人没等多长时间,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就打开了房门。这是个风韵犹存的女人,个头中等,身材丰满,头发是暗灰色的。眼睛很大,但没什么神采。

“你是谁?你找谁?”女人用疑惑的口气问。

“我是即墨的未婚夫,我找您。”来人用流利的中文回答。

听到来人的回答,就像有人推了她一把似的,女人趔趄了一下。她急忙扶住门,稳住了身体。

“老即,老即,”女人转回脸扯开嗓子对着里屋喊道,“你快来。”与此同时,她把来人让进屋。外国人的双脚刚刚迈进客厅,就见一个慈眉善目的男人从里屋着急慌忙地走了出来。男人看起来六十岁左右的样子,面相憨厚老实,脸上挂着和善可亲的微笑。

“他说他是即墨的未婚夫。”女人用难以置信的口气对男人说。

“你说什么?”男人明明听得一清二楚,但他还是又问了一遍。

“我叫里昂,”里昂接话说,“我是即墨的未婚夫。”

只见,男人突然停住脚步,他用浑浊的眼睛瞪着里昂,站在那里愣怔了半天,仿佛不明白“未婚夫”这三个字究竟意味着什么似的。女人缓缓地走到男人的跟前,用颤抖的手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拉到沙发跟前坐下。里昂跟在二老的后面,坐在了他们的对面。他刚坐下,就看到两位老人都老泪纵横。他们面面相觑,各自抹着流淌在布满皱纹的脸庞上的泪水。也就是这一幕,让里昂明白这对老人和他们的女儿之间究竟有多么大的隔阂,以及为什么即墨从未和他提起过自己的父母,就好像她是个孤儿似的。

“我的女儿现在在哪里?她过得好吗?”喜极而泣的双亲稳定住情绪,父亲先开口说话了。

“她过得非常好,”里昂彬彬有礼地回答,“她现在在西西里,以后也会在那里定居。”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当母亲的问。

“这个周末,也就是大后天。”

两位老人不说话了,他们对望着彼此。

“去,把我的茶具端过来。”当父亲的柔声细语地对当母亲的说。当母亲的站起身,走去拿茶具。

“孩子啊,不瞒你说,我们有十几年没有见过我们的女儿了。”岳母走后,岳父对里昂说,“我和她母亲的婚姻是经媒妁之言促成的。结婚时,我们没有感情基础,婚后,由于性格不同,婚姻生活并不和睦,当然也就谈不上幸福了。那时我们又都年轻气盛,总是争吵。后来……后来,我在外面又找了一个,我和她母亲的矛盾就更加难以调和了。即墨是个敏感的孩子,我们深深地伤了她的心,这样的家庭让她深感绝望。我知道,她为了逃避我们才去美国念的大学;毕业后,她不愿回家,也是因为她始终不能原谅我们对她造成的伤害。里昂啊,我一直害怕我的女儿这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了,因为我们,她对婚姻有了偏见。谢谢你遇到她,也谢谢你爱上她。谢谢你让她能够战胜心理障碍,有勇气成为你的新娘。我的女儿我了解,她外表看似冷冰冰的,其实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她要是认可一个人,并感到人家真心实意地对她好,她是会把心掏出来给人家的;她要是不认可一个人,并认为那个人不真诚,无论那个人做什么都是打动不了她的心的。她就是这么一个极端的人,在她的世界里没有折中这个词。她因为受过伤害,所以用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因为她害怕再次受到伤害。中国有句俗话: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的女儿就是那个被蛇咬过的人。我不能否认我那可怜的孩子是父母不幸婚姻的牺牲品。但是,里昂啊,自从她成年后,并一个人漂泊在外,我不止一次地在心里思忖,将来不管她嫁个中国人,还是嫁个外国人,我只希望她的婚姻能幸福。儿时,她的父母没有给她的爱,我希望当她成婚后,她的爱人能为她弥补这样的缺憾。里昂,假如你做不到如此,我宁愿她不结婚。我是个过来人,知道一纸婚书并不能代表什么,是否真的相爱、灵魂能否匹配才是最重要的。”

“您有多爱她,我就有多爱她。我的爱绝对不会比您少一分,只有比您多几分。这就是我所能对您说的。”里昂是这样回答的。

-

举行婚礼的这一天,即墨穿着白色婚纱,面带优雅的微笑,挽着里昂的手臂,款款地走向神父。骚塞凝望着即墨的背影,看着那件漂亮的婚纱,他仿佛觉得穿在即墨身上的那件婚纱就是他无望生活的阴霾,是他血肉之躯的裹尸布。那个女人看起来有多幸福,他就有多不幸。骚塞认为即墨的幸福是建立在他的痛苦之上的;范朋克脸色阴沉,嘴角却挂着勉为其难的苦涩微笑。挽着新郎手臂的新娘看起来那么平静庄重,她温婉动人,比她人生中的任何时候都要美丽,而她的美丽就像一把尖刀一样,深深地刺进范朋克的心。范朋克相信,即墨是真的愿意嫁给这个男人,而这就是令他痛苦的原因。

来西西里的当天,范朋克首先见了即墨。这对曾经近似恋人却又属实不是恋人的男女肩并肩漫步在海边,各怀心事,却又一言难尽。

“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要结婚了。”范朋克用英文说。他之所以不讲汉语,是因为他认为母语能更好地传达他的思想和感情。

“我也没想到。”即墨用英文应道。

“我以为你会爱上骚塞,或者我感觉你已经爱上了他。”范朋克说,“你结婚,也许他是最痛苦的一个人。”

即墨平静的脸庞露出一丝讽刺的笑容。

“是吗?你真的这样认为?”

“难道你不这样认为吗?”范朋克反问。

“也许我会爱上那个一无所有的骚塞,但我绝对不会倾心现在这个应有尽有的骚塞。”

“你为什么还是如此固执?你知不知道你所认为的有时不一定是对的?”

“我知道,”即墨回答,“但这就是我,一个自高自大的偏执狂,一个孤独的完美主义者,一个不能原谅别人犯错的苛刻者。我知道,你们都无法忍受我的性格,认为我极端、自私、冷酷无情。我不否认这一点,假如我不自私,我早就接受了你的爱。因为你无怨无悔的付出值得任何女人为之感激涕零,因为你深沉的爱绝对有理由换回任何女人的回恋。可是,我办不到,而这依然是我。我无法给你想要的,正如你所给予我的,也不是我想要的。”

“那个里昂就是你想要的?”范朋克压抑着怒火,冷冷地这样问。

“他也不是我想要的,”即墨直言不讳地回答,“但却是现在我所需要的,这就是我要嫁给他的真正原因。”

“你需要的是什么?”

“简单。”即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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