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搬到骚塞房子里的第三天傍晚,晚餐结束后,这对男女并没有及时离开餐桌,而是进行了这样一场对话:
“我没想到你会离婚。”骚塞终于鼓起勇气,提到了这个敏感的话题。这就好比一个谜语日日夜夜萦绕在一个人的脑海里,他心心念念想知道谜底一般。
“我也没想到。”即墨微笑着回答,语气有点漫不经心。骚塞不知道她这是故作轻松,还是真的不以为意。“不过,在当代,离婚不是一件很普遍的事么?”她又补存道。
“的确普遍,过高的离婚率和许多不婚族也是物质时代催生的现象。”骚塞应道,这个没有正正经经谈过一次恋爱的年轻人就像一个过来人一样,镇静自若、头头是道地谈论着这一时代话题。即墨在心里忍不住笑了。“也只有他这个年纪在毫无经验的前提下,才会不羞不臊地夸夸其谈。”她心想。“但是,”骚塞紧接着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你是那种要么不结婚,一旦结了婚就不会轻易离婚的女人。”
骚塞是故意这样说的,这就像抛砖引玉。但是,这不动声色的激将法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即墨没有立刻接话。骚塞只是注意到,即墨的表情一瞬间凝滞了,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眼睛。
“俩个人交谈,谈到某一个话题时,其中一个人戳到了对方的痛楚,亦或说中了要害,一般都会引起这种反应。”骚塞暗自思忖,“看来,我摸到了她的软肋。”
“何以见得?”沉默了一会儿,即墨故作沉静地微笑着问。
“直觉。”
“你认为你的直觉能靠得住吗?”即墨依旧笑眯眯地问。
“当然,我相信自己的直觉。”骚塞十分自信地回答,“假如三年前我不能看透你,但三年后我绝对有把握能够猜测出你在想什么。”骚塞在心里这样想。他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这三年他读过了她藏书室里所有的书。他相信她的思想来自这些书本,因此他可以摸透她思想的脉路。假如一个人通过阅读能够实现自我教育的话,那么,可以十分负责任地说,骚塞做到了这一点。这也是他说话如此老成且自信的原因,夸夸其谈也是需要肚里有东西的。卜胥说的那句话是对的,即学校教育和个人成就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关系。这个年轻人正是通过孜孜不倦地阅读,由一个被人小瞧的穷小子变成了上流社会的一个儒雅的公子哥,在社会阶层金字塔的尖端,他稳扎稳打,仅用三年的时间就站稳了脚跟。
“直觉不具备科学性。”即墨说。
“科学也有解不开的谜。”骚塞反唇相讥。
即墨深深地感觉到,骚塞已经不是三年前的那个乳臭未干、脑袋里空无一物的毛头小子了,在思想上他已经能够和她抗衡了。这对男女的情感纠葛最令人耳目一新的一点是,他们的爱情不单纯是缠绵悱恻的卿卿我我或者藕断丝连,而是智性上的斗智斗勇和感性上的矛盾重重。最高贵的爱情永远受理性思考的支配,最纯粹的爱也不一定非要朝朝暮暮,灵魂的互为吸引和彼此靠近才是真爱的唯一归属。
即墨为骚塞学识上的提升感到震惊。这是因为她不知道骚塞这三年是怎么度过的。一个人如果性格坚强,在遇到挫折和打击后,就会奋发图强,力求东山再起或卷土从来,亦或者以不可阻挡之势逆袭成功。就像勾践的卧薪尝胆。骚塞这三年就是怀着含恨的心情废寝忘食地在学海里沉浮的。打从认识即墨的第一天开始他就相信,那个女人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高贵的成分,她什么都不做,单单出现在你的视线里,你只要轻轻地一瞥,就发现她是那么得高不可攀,那么得难以接近,尤其是那么得引人注目,就像青莲出淤泥而不染。她之所以给人这样一种感觉,就是因为她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尤其是当即墨成为别人的妻子时,骚塞更切身地体会到这个女人的与众不同其核心原因。所以为了赶上她,哪怕再不与她相见,他也必须努力,在才智上即便不能超过她,也要与她旗鼓相当。这是他男人的尊严要求他必须这样做的。在爱的世界里,一个男人不管处在什么样的年纪,不管他是干什么的,男人根深蒂固的偏见或者说男性骨子里对个人力量的优越感使他们认为必须胜过女性,这就是他刻苦学习的主要动机。这种动机的另一种解释,就是男性获得主导地位或者拥有对女性支配权利的一种手段。当然,即墨对骚塞的这种心思一无所知,对他为此所做出的努力更是不得而知。
“你的抑郁症好了么?”过了很长时间,骚塞突然用十分温柔的声音问。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提到她的抑郁症。然而,正是这三个字,使即墨想起了以前的自己,三年前那个可笑的姑娘,那么固执,那么极端,那么容不下一切与己相对的人和事,不懂容纳,不懂调和,不懂变通。对生命那么不尊重,对生活那么厌烦。现在的她看不起曾经的她,因为那个女人在安逸的生活中失去了生存的基本能力,即承受力。正是这三年一系列的变故,改变了她。“所谓的抑郁症,让它见鬼去吧。”即墨在心里想道。
随即,她不可抑止地笑了。
“抑郁症?”过后,她声音低沉,语气淡漠地说,“如果你不提醒,我都忘记我曾经是个没事找事的人了。”
骚塞困惑了。
“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在心里问自己。
“和秋水分手后你没有再谈恋爱吗?”即墨转移了话题。
骚塞没有吱声。
“我想一定有很多女演员追求你吧!”即墨又说,像在自言自语。
“你想听真话吗?”骚塞突然问,头仰得高高的。
即墨怔住了。
“你离婚了,我很高兴,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幸灾乐祸的感觉。”骚塞一字一顿地说。
换作其他女人一定目瞪口呆了,但即墨没有,她无动于衷,只是用平静的目光望着他。
“你知道为什么吗?”骚塞直愣愣盯着即墨的眼睛,问。
即墨没有做声。
“因为我爱你。”骚塞自问自答。以这种方式表白是他从未想象过的。这就好比一个人一边诋毁一个人,又一边夸奖他。他不知道这五个字是怎么吐出口的,所以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大吃一惊。因此,他开始激动起来,也许是血往上冲的原因,他的脸越来越红,就像扑了腮红。说来奇怪,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发自肺腑的表白,即墨并不感动,也许是因为她事先在书里看了那张纸的缘故,总之,她怀着一种奇怪的心情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骚塞感觉到了即墨的不为所动,他的自尊心一下子受到了伤害,因此,他更加激动了,也许这是一种愤怒的激动。
“当得知你要嫁给里昂时,我恨不得像罗密欧一样,和你一同死去。”骚塞用难以描摹的语气说,“我就不相信你感觉不到我的爱,我知道你一定感觉的到,可是,你无声地拒绝了我。当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你把我从你的家里送走后,我恨你。这是因爱而生的恨意。我在心里发誓要报复你,先得到你,然后再抛弃你。我以为我要用很多年的努力才能争取到这样的机会,可是,卜先生却过早地成全了我。我感谢他,他留给我巨额财富,使我有资本为所欲为,这就是有钱人的优势,仗着有钱,不管做什么事都有恃无恐。说实话,和秋水拍拖只是为了刺激你,我自以为是,以为你对我也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情感,但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因为你毫不迟疑地嫁给了那个西西里人。我一直把范朋克当做自己的情敌,后来才发现,我真正的情敌不是任何出现在你身边的男人,而是你的那颗从不曾倾心于我的心。”
即墨依然一动不动地看着骚塞,一言不发。突然,骚塞伸过手抓住了即墨的手,他感觉到她的手还是那么冰凉,就像三年前她突然擒住他的手臂时一样冰凉。他望着她,她也望着他,四目交汇的一瞬间,并没有擦出爱的火花,反而就像一股凉水扑灭了一束火焰一般,一种冰冷的氛围熄灭了骚塞刚刚燃起的爱之火焰。他不由自主地垂下双眼,但是一种不可遏制的可怕的力量又迫使他抬起头来,这是一种不甘心或者不服输,他要一鼓作气,他必须要知道他在她的心目中究竟占有什么样的地位,他究竟有没有机会得到她的爱,于是,他情不自禁地又说:
“但是,不管你是如何对待我的,不管有时我有多么恨你,可是,我对你的爱战胜了一切,我依然爱你,我始终深深地爱着你。告诉我,将来你会爱我吗?终有那么一天你会嫁给我吗?”
即墨专注地盯着骚塞,没有立刻接话。骚塞焦急地等待着,他觉得他的心在怦怦乱跳,太阳穴在突突地抖动。
“告诉我,你会嫁给我吗?”骚塞用颤抖的声音又问了一遍。
“你是在向我求婚吗?”即墨平静地问。
“是。”骚塞肯定地回答。
“不会。”这是即墨的答案。
骚塞立刻放开了即墨的手,这两个字比三年前的那个驱逐行动更令他心寒。他慢慢地站了起来,深深地瞥了她一眼,然后面无表情地转过身,不紧不慢地离开了餐厅。始终在餐桌下面潜伏着,并偷听他们谈话的寂和寞这时不约而同地站起身,抬起头目送着主人,仿佛在用自己的方式同情他。那表情仿佛在说:“人啊,为什么明明相爱却要互相折磨呢?可悲的人。”
若干年后,即墨始终想不通当时她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这两个字。她是爱他的,像他爱她一样一直爱着,深深地爱着,但是,鬼使神差地,她却情不自禁地拒绝了他。假如她答应了他的求婚,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呢?不得而知。也许他们会幸福地终老,生几个漂亮的孩子,过一种温馨的生活。但是,可以这样说,即墨几乎是浑浑噩噩地再一次推开了骚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