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妈妈,小姐的药熬好了。”稚嫩的童声由远及近。
这不是蝶霜的声音吗?不,不会的,肯定是自己太想念她了,怎么可能是她,要知道,她早就死了。
齐可卿只感觉眼皮特别沉重,费劲的睁开眼,强烈的光线还直刺得眼睛生疼。
这是……哪儿?
床前端坐着一个身影,脸上的细纹清晰可见,眼睛里头的灌满着担忧,情真意切。旁边还立着一个小丫头,此刻也正担忧的望向自己。
“吴妈妈…”齐可卿喉间刺痛无比,眼中早已蓄满泪水,可喉咙仿佛冒烟了一样,如鲠在喉,说不出话来。
吴妈妈是将军府的老人,也是和自己为数不多的交心人。
自己已经好多年没见到吴妈妈了。
可自己不是应该已经死了吗?为什么还能见到吴妈妈?
“三小姐,你总算是醒了,可把我们都吓坏了。”吴妈妈担心的说道。
下一秒,齐可卿只感觉躺着浑身难受,无比酸麻,于是抬了抬身子,试图坐起来。
吴妈妈见状,赶忙往她腰间塞了个枕头。
“吴妈妈,我这是怎么了?”齐可卿满脸疑惑的问。
“没事的,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来,三小姐,咱们喝药,喝完药就会好起来了。”吴妈妈有些哽咽,说完便端着药碗温柔的吹了吹,便送往齐可卿嘴里。
汤药入口,下一瞬苦涩立马蔓延了整个口腔,齐可卿不禁习惯性皱起了眉。
正想着,一颗甜甜的蜜枣被送进口里,抬眼看去,小丫头两眼弯弯,正笑得无比天真。
齐可卿内心一震,却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竟看得呆了。
这个小丫头不就是蝶霜吗?
是的!她是蝶霜,不过,是小时候的蝶霜。
她没有死吗?齐可卿诧异的看着这个小丫头,伸出手便想要触摸。
手刚刚伸出,齐可卿就愣住了。
这是自己的手吗?怎么会这么小?白皙又肥嘟嘟,小小的银镯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显得尤其可爱。
震惊之余,齐可卿突然鬼使神差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有半点岁月不饶人的痕迹。
这一切,让齐可卿很是惊讶,她突然猛的抬起头,环顾着四周,房间里只有简简单单的装饰,倒像清贫的农家似的。是了,如果没有记错,这里正是偏远的幽州老家。
“三小姐,你要快点好起来,前些日子将军大败敌军,不日便快要凯旋归来了,老太太高兴的不得了,特意开恩,要小姐明天回去呢!”吴妈妈笑着说着。
听完吴妈妈说的这番话,齐可不禁陷入了沉思,这么说现在自己是只有八岁吗?
犹记得八岁那年,因着父亲大败敌军凯旋归来,祖母特意松了口风,把住在幽州老家的自己接回了将军府,一家团聚。而那些前尘往事,则既往不咎。
记忆与现实仿佛神奇的重合了。
此时齐可卿内心百感交集。
双手接过吴妈妈手中的药碗,猛地一口饮尽,又立马塞了几颗蜜枣在嘴里。
这是,苦到尽头,甘自来?
这么来说,自己这是没有死?不仅没有死,反而变得年轻了?一切都重新开始了?
虽然从未听说过死而复生的事,但齐可卿觉得这是老天怜惜自己,才给了她再活一世的机会。
突然,齐可卿不怒反笑,黎慕宸,也许你做梦都不会想到,我竟然会死而复生。
“吴妈妈,你们先下去吧。”齐可卿淡淡的说着。
“好的,三小姐,那我们就先下去了,有事就叫我们。”吴妈妈利落的收拾好喝完药的碗碟,正打算出门的时候,突然轻声细语朝齐可卿说道:“三小姐,今天晚上好生休息,切莫再着了风寒,明日早上我们便回将军府。”
吴妈妈和蝶霜行了个礼便出了门。
房间里顿时安静了下来,齐可卿缓慢起身,走下床来,细细打量起周遭的环境。
古朴的房间格局,清幽的田中小院,有好看的花草,有入药的蚁虫,还有……泛着暗黄的铜镜面。
齐可卿扶着小桌子坐到梳妆台前,镜子里小小的脸,泛着苍白,未施脂粉,眉不画却黛,唇不点却朱,虽年纪偏小,却不难看出即将显山露水的绰约风姿。
捻起耳侧一缕青丝,细细梳理。
镜中十指尖尖,左手手指上那道狰狞的伤疤竟不复存在。
当年嫁进宸王府后,一心想为宸王洗手作羹汤,一着不慎,削去了半截手指尖,汩汩鲜血染红了羹汤,堪比隆冬怒盛的梅花。
自那以后,原本最爱闲来无事弹古琴的齐可卿,便再也没有碰过琴弦。
如今,指尖伤痕已然褪去,也带走了上辈子那个痴心错付、天真不设防的自己。
齐可卿抚摸着曾经的伤口处。眼底透满了忧伤。
人未死,心先死。
不管怎样
爱情确实是个能令人深陷囫囵之地的东西……
如今自己和以前是大不相同了,怎么也算得上是多活过一辈子的人,既然自己有这个福气重活一世,那一定不能再重蹈覆辙,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