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这个东西,在拥有上下五千年文明的中国大地上经过了无数次的文化变革,精简到如今这副寒酸模样,仍然被大多数人,老的少的,男的女的,洋气的、土鳖的,所拥护,所接受,必然有其深刻的内涵和文化。
由此可见,它除了收回份子钱这个最主要的历史使命外,必然或多或少的满足了人们一些精神需求。
以前,在回到沈家以前,安然一直是诸如此类仪式的观众,甚至是观众里那波都可有可无的人,因为她一则掏不起钱,二则不是许家的核心人物之一。
当然,要是强行说起她什么时候曾经受到过众星捧月的待遇,也是高中之后,毕竟成绩是那个重点高中里变成衡量一个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
而这样一个细声细语,看起来怯懦安静的女孩子,对一众抄作业、问问题,甚至偶尔考试时冒着生命危险略微帮扶邻国弱小同胞的事情都默默答应的人,怎么可能不受欢迎呢?
然而那也只是日常生活中如同吃饭吃到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喝水喝到冰可乐一样的小确幸而已,绝不是被五百瓦的高伏聚光灯聚焦的高光时刻。
而这场订婚宴,与她而言,就好像,一个行走在沙漠中久未饮水的旅人突然看到奔腾入海的大江大河;一个长久被关在小黑屋里长大的女孩,突然被带入到瑰丽的极光之下。
有人用自己血肉之躯的胸膛和奔涌不息的热血为她点亮了曾经所有的求而不得和被忽视的渴求,让她长期以来建立起的那些以保护自己为名义的虚假脆弱的外壳脱落,得到真正参与生活的勇气和热血,像所有被宠爱长大的小孩子一样,拥有站在聚光灯下,站在人群中,仍然可以找到自己坐标的能力。
随着仪式的结束,宾客渐渐离席,直到送走最后一位,看到车子已经远到看不见尾灯后,安然直接不顾形象的踢掉脚下七厘米的尖头高跟鞋,仿佛没骨头一般,瘫软成一条小美女蛇,扑到顾清绥怀里,成了他身上的大挂件。
女孩这番肆意妄为的行为彻底坐实了订婚仪式上,她第二次答应自己时,心里感受到微妙感觉,她真的有些不一样了。
就好像,从一个惶惶不可终日,依附于各种大树的菟丝花,突然成长,蜕变成了一株可以自己扎根于泥土,自己生长,自己承受人间雨露,对抗风雷闪电的乔木。
从此以后,可以堂堂正正的立于人世,任尔东西南北风,再无惧任何摧残。
“清清,我,好,累,啊!!!”安然两条藕节一般的纤长手臂虚软无力的挂在顾清绥脖子上,丝毫不怕脸上超长持妆的粉底、眼线、口红蹭在他一看就贵的不行的白衬衫上。
顾清绥大手托在她腰上,怕她一个没撑住就滑到地上,还要被迫接受这个……实在是不怎么符合他腹黑高贵气质的爱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