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再见陌生人
蜀主入汴的第七天。自中午从晋王府里赴宴回来,孟昶渐觉肚腹隐隐作痛,到了傍晚,痛得坐卧不安,他从床榻上艰难地爬起,跌跌撞撞的走到庭院,但见夕阳余辉下,西风吹乱了他披散的长发,突然他感到嗓子发甜,嘴略张,一口鲜血喷溅在庭院地里新栽就的芙蓉枝叶上。
“陛下……”身后又传来那动听的声音,只是那声音带着哭腔。
孟昶回身看到花蕊夫人满脸是泪,他嘴角轻扬,微微一笑:“呵呵,我说过了,我早就不是你的君王,以后,忘了我吧,你从来就不缺少君王的宠爱。”说完,他嘴里不停的流出鲜血,染红了胸前的衣襟。
花蕊夫人哭着上前扶住孟昶,但是他已经颓然倒下,倒在花蕊夫人的怀里,她感到他的身体在拼命的痉挛,她紧紧的抱住他,生怕他会从她怀里溜走,但是,渐渐地,那个身体没了动静,她低头看见,他已经闭上眼睛,安静地躺在她怀里。
她就一直这样地抱着他,直至天黑,明月当空,她脸上的泪已经被晚风吹干,忽然她竟露出一个妖娆又坚毅的笑容,她抬手轻轻拭去了他嘴角残留的一抹嫣红。
太祖闻听孟昶已死,辍朝五日,素服发表,赙赠布帛千匹,葬费尽由官给,追封为楚王,葬孟昶于洛阳,家眷仍命留汴京。孟昶死得不明不白,家人还不得不再次入宫谢恩。太祖见花蕊夫人全身缟素,愈显得明眸皓齿,冰肌玉骨,传诏留她在宫中侍宴。
饮了几杯酒的花蕊夫人,红云上颊,更觉妩媚动人,赵匡胤携着花蕊夫人的手,同入寝宫。不久,太祖封花蕊夫人为贵妃。自此太祖每日退朝必到花蕊夫人那里,饮酒听曲,共度良宵。
又快到中秋,贵妃徐氏宫里遍种的芙蓉花一齐开放,宫内迷漫着清幽的芬芳。
这日,晋王赵光义路过宫前,看见贵妃独立在庭院中,面向西方,目光深邃幽长,仿佛穿透了厚厚的宫墙,望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他忽然莫名的感到心里一紧,象被人抓扯似的痛。
他走上前,恭敬的行礼说:“贵妃娘娘,今年的芙蓉花开得好鲜艳啊。”
贵妃含笑回眸,笑容温婉恬静,露出一对迷人的笑靥,动听的声音飘然而至:“是啊,今年的芙蓉花开得比以往更鲜艳,花瓣只有一种颜色,红色,红得好象能滴下血来。”
晋王脸上有些困惑:“什么?”他眨了眨眼,难道自己眼看花了吗,明明那些花瓣是斑红色的。
只听贵妃叹息一声,说:“可惜明年,再看不到花开了。”
晋王已是满脸困惑:“不会的,娘娘,到了明年这个时候,芙蓉还是会开花的。”
“不会开了,我知道。”
“为什么?”
“今年花开得太艳丽了,已经耗尽了它们这一生的颜色,所以它们,再也不会盛开了,不会了……”花蕊夫人闭上眼,深深地叹息,有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眸子里滑下,她突然握住赵光义的手,泪水滴落在晋王的手背上,他感到那泪水冰冷。
“贵妃娘娘,您?”晋王不知所措,他脑子里白茫茫一片,他知道和她是不可以有肌肤之亲,那是他的嫂子,是当今皇帝的贵妃,理智告诉他,应该马上离开这里,但是他始终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没有其他人的时候,直接叫我蕊儿吧。”贵妃说。
微风吹过,晋王闻到一股芳泽的花香,从她身上飘来,他不禁意乱情迷,身不由已地单膝跪下,亲吻着她的手,“贵妃娘娘……蕊儿,我不是在做梦吧。”
他抬头,看到贵妃在温柔的笑。
九转重回的长廊内外,雾气迷蒙,两个人的身影在其中若隐若现。
“我们这样,总有一天会被你哥哥发现,你知道我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太后已经有谕,会让我继承哥哥的帝位,到那时,你将成为我的皇后。”
“皇后?哼,只怕是冷宫里的废妃吧!”
“蕊儿,不要这样说。”
“呵呵,就算侥幸不被发现,等你坐上宝位的那天,我头发也等白了吧,那时,我苍老的面容,你还会要吗?”
“那你要我怎么办,他是我的哥哥。”
“懦夫,你有胆子和嫂子上床,却没胆子迎娶嫂子。”
“可是,他是当今皇帝,我是他的臣子,怎么可以娶皇帝的妃。”
“我不会等太久的,如果你不动手,总有一天,我会把和你的丑事全部告诉陛下,让他杀了你。”
“你别忘了,那样,你也会死的。”
“呵呵,几年前,我的心就已经死了,也不在乎多死一回,能和你一起死,总比被废被忘的好。”
“蕊儿……你再等等,我答应你,不会用多长时间,我将成为大宋的皇帝,会的,很快的。”
“好,我就再相信你一回。”
御花园狩猎场内,太祖皇帝和一帮臣子扬鞭打马而去,这里只留下贵妃和晋王。
两个人骑在马上,目光彼此对峙着。
“赵光义,我不会再相信你,今天,我会告诉陛下,他最宠爱的臣弟是如何背着他,跟他最宠爱的妃子做过多少次无耻的事。”
“你疯了吗?我不是叫你再等等,我既然答应你,就一定会做到。”
“不,我不想再等了,因为我永远也等不到那一天。”贵妃眼中流泪,她举起鞭子,狠狠地抽了马背一下,马立时撒开四蹄,向皇帝的方向跑去。
晋王紧咬嘴唇,眼中露出愤怒凶狠的光,他一手抓起长弓,一手从箭壶里抽出铁箭,弯弓搭箭,对准远去的花蕊夫人背心,他咬咬牙,闭上眼,松开了箭羽。
一声清脆的弓弦声响,不远处,传来有人翻身落马的声音。
赵光义睁开眼,此时,花蕊夫人已经跌落地上,她的胸前露出一截箭头,鲜血染红了她的白色素袍,她张着嘴不停的喘息。
晋王忽然觉得眼前的大地在不断往下塌陷,他跳下马,连滚带爬地冲到花蕊夫人身前,抱起她,眼中流泪道:“蕊儿,你为什么非要逼我。”
贵妃愤恨道:“你这个骗子。”
“不,我答应你的事,就一定会做到,只是不是现在,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等等。”
贵妃凄然一笑:“我不等了,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太久,当日,你们兄弟毒死了我的夫君,我就该一死以谢他对我的宠爱,苟活至此,为的就是让你们兄弟反目,让大宋朝纲大乱,让你们兄弟也尝尝什么叫国破家亡、夺妻之恨,但是我错了,你们不是那么容易离间,这一天我想我是等不来了。”
晋王啜泣道:“你这个蛇蝎女人,你知道吗,你成功了,我们已经再不是以前的兄弟。”
“是吗?可惜太迟了,希望你不要忘了你对我的承诺,”贵妃嘴角挂着落莫的笑:“我心里还有一个结,这世上只告诉你一人知道,一直以来,我以为我深爱着孟昶,但是有天,我发现我竟然也爱上了你,我怎么可以爱上仇人,这是连我自己都不能原谅的事啊。”她伸手忘情地抚摸着晋王的脸,忽然她的头一歪,手也瘫软掉落下去。
赵光义抱紧她,痛苦的捶胸,仰面对着天空大声呼喊:“天啊!”。
喊声惊动了远处的人们,马蹄声渐近,太祖勒马而立,见花蕊夫人死在弟弟怀里,大惊失色,又一脸茫然。
此时,赵光义放下花蕊夫人,站起身,跪在太祖马前,说:“贵妃娘娘一直在媚惑臣弟,象这样的女子,绝不可以留在世上,臣弟帮陛下杀了她,陛下应当以江山社稷为重,不能再沉迷于她的美色。”
“你,你……”赵匡胤怒不可遏,翻身下马,道:“她是我的妃子,要杀她怎么也轮不到你!你以为你已经是当今天子了吗。”说完,他拔剑指向赵匡义,剑尖在阳光下闪着寒冷的光,赵光义一言不发,抬起脖子静静地等待。
周围大臣们纷纷跪倒,劝谏声一片“陛下,不可为一女子而乱了兄弟之情啊!”
“陛下息怒,徐氏贵为皇妃,享尽陛下的宠爱,竟然还媚惑晋王,是红颜祸水啊,死了正是朝廷的幸事,陛下后宫佳丽何止三千,不能为了这样水性杨花的女子,失掉兄弟呀”……
太祖望了晋王良久,长叹一声,收剑上前扶起晋王,“爱卿,做得好啊!”然后,他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她,转身翻身上马,挥鞭而去,连一个回头也没有。
多年以后,金壁辉煌的深宫大殿之内,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总会看到一个身穿帝服的男子,一动不动站立着,出神的凝望,卧榻前墙上挂的一幅画,在银烛的灯光照映下,画上绘有一位美得比花还要妖娆一千倍的女子,她身穿皇后袆衣,头戴华美的九龙四凤冠。
陪侍的宫女,都以为那是故去的皇后,只有太祖朝的老宫女,才能认出那女子并不是皇后,而是死于当今皇帝箭下的那位前朝贵妃。
我以前曾听过花蕊夫人的故事,但是,顾城讲的这个,是我觉得最凄美,也最动人的一个。故事还没结束,我已经在流泪,直至哭出了声。
顾城讲完,清了清嗓子,说:“傻瓜,你哭什么,这只是个传说,又不是真的……其实,只有一部分是传说,另一部分是我编的。”
“那么,最后,孟昶和赵光义,花蕊夫人倒底爱谁更多一些呢?”我很困惑。
“呵呵……可能连她自己都弄不清了吧。其实,恨一个人,比爱一个人,要更加难吧。慧妃,可以无所谓别人说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在孟昶死的那晚,她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她是为了给孟昶报仇,用她的美貌去诱惑毒死夫君的赵匡胤兄弟,她要离间兄弟俩,让宋国朝纲大乱,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在报仇,而是真的喜欢上了赵光义,她已经背离了她的心,这才是她活不下去,一心求死的理由吧。血芙蓉应该是她心中盛开的花,只有简单的六片花瓣,只有纯粹的一种红色,”说到这,顾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又说:“在诱惑晋王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这花以后不会再开,不会再开了。”
艺术节过后,我和顾城已经好几天没见着面,他的时间表排得满满的,不是上课,就是在家教,中午、晚上在学校食堂勤工,夜里还要去快餐店打工。我劝他说钱总是挣不完的,而健康可是想买都买不来的,他无所谓地说,谁叫我选择了艺术这条路,学了之后,才知道艺术专业真的很费钱,但是,已经上了贼船,也就只能一直走下去。
做了穆涛两年女友,班上的同学都还以为我是单身,常常会遇到,有男生刻意地接近我,我对他们总是爱理不理,后来,我的清高冷傲在院里,乃至学校都出了名,成了众多男生眼中的刺猬。获得这样的坏名声,一点也不能怪穆涛,因为如果他是在南京上学的话,一定都会天天来接我下课,他是个太阳一样的人,总是温暖着我,小心地呵护我,可是我偏偏喜欢月亮一样的顾城。穆涛对我实在太好了,好得,我到现在,还是不敢和他说,我和顾城已经相爱的事实。
现在,和同在一地的顾城恋爱,情况却没有任何改变,每天,我还是一个人上课、下课,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回家,实际上,过的比以前更寂莫,我和穆涛虽然不能见面,但是每天是一定要煲电话粥的,现在,我只能冷落穆涛,电话里象征性的寒喧几句,我想,他多少应该感觉到了吧,只是他为什么不问我原因呢?那样的话,我就勇气说出来,他总是一个字也不提。
我不敢和顾城煲电话粥,怕打扰他少得可怜的四个小时睡眠时间,每天我都把闹钟设在在凌晨两点定闹,那是他到家的时间,好记得给他打个电话,道声晚安,其实应该说早安更准确吧,每次,他总舍不得挂电话,都是我狠着心挂断电话,我不想让两年前的一幕再次上演,如今,我不再是那个只知道学习和恋爱的幼稚小女生。
实在是太想他了,今天好想见一见他,但是,那也只能想想而矣,下课了,看着身边的姐妹一个一个和男友牵手离去,她们欢快的脚步、清脆的笑声,更加衬映出我的失落孤单。
戴上头盔,一个人坐上助力车,转动油门,漫不经心地往校门骑去。快到门口,突然感到整个车子猛得一震,我连人带车歪倒在路边,怎么回事呀,我站起身,扶起车子,上下左右看看,还好,人没事,车子也没事。
一辆大红色的轿跑,在我身边略停了一下,我看到它的前框上有一道刮痕,原来是它碰了我的助力车,怪不得呢?可是,它竟然只是停了一下,就扬长而去。
太过分了,开车的人都不知道要道个歉吗?也不打听打听,建筑院的严子晴可是有名的刺猬,不是豆腐软趴趴的好欺负。
猛地转动油门,我的小助力车带着我象一阵旋风,竟然赶上了那辆轿跑,我用力地拍着驾驶室的车窗,大喊:“停下来!给我停下来,混蛋!”
红色骄跑终于停下来,车窗缓缓降下,我看见,里面坐着一个戴墨镜的男子,他的头烫得卷卷的,还染了醒目的大红色,嗬,他以为他是樱木花道吗?他和他的车真配呀,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暗笑,平生最讨厌染发的男生,更讨厌烫发的男生,居然都让我撞上了。他身边的副驾驶位上还坐着一个漂亮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