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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意气风发

自由之赐

当张居正和另外二十五名新科进士进入翰林院深造的时候,王世贞、杨继盛、汪道昆他们,就要进入分配工作阶段了。

按照惯例,新科进士在等待分配时,掌管文教的礼部即向掌管官员的吏部移交,由吏部将他们分配到中央各衙门见习政务,称为观政进士,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实习生,所不同的是,观政进士计算工龄并且发工资。通常情况下,二甲进士观政时给予从七品身份,三甲进士给予正八品身份,支取工资。

现在——嘉靖二十六年的四月,王世贞进入大理寺观政。

大理寺是司法机构,和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王世贞到这里实习,相当于“见习法官”。和他一起到大理寺实习的,共有九名同学。他们九个人到大理寺实习,不是由他们根据自己的志趣联系的,而是根据中进士时的名次,按照中央各衙门的排序及其他因素,依次安排的,和抓阄方式接近。

帝制中国的政府,说它该管的没有管起来,或许有些道理;但是说它不该管的也管了,似乎有些不符合实际。总之,政务简明,国家机关就那么十几个,一个机关的编制也不算多,工作量也不大。比如王世贞实习所到的大理寺,有点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按说应该是很忙的;但是实际上事情却不多,他们不出司法解释,不开会,不写领导讲话,不发文件,也没有教育、整顿之类的活动,基本上不到地方调研,更没有出国之说,以至于堂堂的最高法院,基本上是清闲加清水衙门。在职的法官们还整天“喝茶看报(邸报)”打发时间呢,王世贞他们到那里实习,也没有多大的工作量。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约定俗成的一套习惯,新科进士到不同机关实习,所受的约束不同,到大理寺实习最宽松,实习生和他们的上级们打成一片,“轮日会饮,吉凶庆吊,恩同僚旧”。

所以,对王世贞来说,能够到大理寺实习,是很值得庆幸的。

当然,聚餐喝酒,除非正式的典礼之类,是要自己掏腰包的,大体上是轮流做东,故有“轮日会饮”之说,囊中羞涩如杨继盛者——好在继盛是在工部实习——会比较尴尬;而王世贞手头比较宽裕,轮流做东不在话下,估计还常常替那些手头紧的同学、同事埋单,大家对他印象不错,王世贞的心情也不错。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让王世贞有了如鱼得水的畅快感。同事、同学经常会饮,而会饮时,吟诗作赋是必不可少的,这是王世贞所热衷的。

王世贞对死记硬背四书五经比较厌倦,很小就喜欢读《史记》、喜欢读李白、杜甫,稍后又迷上了汉赋,手痒痒想学着写,只是“畏家严,未敢染指”,但还是“时时取司马班史李杜诗读之”,尽管尚不能尽解其意,还是“欣然自愉快也”!现在,终于不必再埋头攻读教科书了,可以公开读自己想读的书,尽情写自己想写的诗文了!不用说,每当聚会,他都有露一手的冲动。可以想象的是,王世贞自小受到系统训练,读书比较多,人又聪明,而且对写作很有悟性,加上很有激情,每一出手,都会得到大家的肯定和欢迎。

“啊,元美的诗句,真好,有李杜之风!”

“元美,不让李杜也!”

大体会有这样的赞赏。

“元美,我和你说件事。”一天,王世贞的同学、一起在大理寺观政的李先芳很是郑重地对王世贞说——当然,原话肯定不会是这样的,意思大体如此。

李先芳字伯承,是濮州鄄城即现在山东菏泽鄄城县人。他只比世贞的父亲王忬小三岁,差不多算是父辈。前面提到过,李先芳在考取进士前,写诗已名噪齐鲁,其诗好古,曾拟古乐府,颇受欢迎。王世贞也听说了,在他们这批同学中,有一个叫李先芳的,有诗才,所以,他对李先芳是有几分敬意的。

原来,李先芳在家乡就搞过结社活动,到首都后立足未稳,就又热衷于结社活动了。早在王世贞第一次赴京赶考的那一年——嘉靖二十二年,刑部就有几个前辈如张瀚、沈錬等人,结成了一个松散的团体,取刑部大院的白云楼名,谓之白云诗社。由于前辈先后外放,又不断补充新人,李先芳早有诗名,一中进士就加入其中了。此时,他找王世贞,就是盛情邀请他加入诗社的。

“好哇!”王世贞爽快答应了。他喜欢写诗,也喜欢交朋友,更乐于享受志同道合者在一起谈诗论赋,相互切磋,诗酒相娱的时光!

这是王世贞结社的开始。或许,此时的王世贞未必意识到,他一生的名气、事业,都将和结社联系在一起。

当然,他们的社团是私立的,没有注册登记,更没有什么主管部门或者挂靠一说。大体上可以说,虽然没有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结社自由,事实上却是这样的状态。

结社,相当于结党。事实上王世贞他们也经常用“吾党”来称他们的团体。“党”这个词,在中国传统字典里,是个贬义词。当局最忌讳的是官场中结党。所谓结党营私是也,结党必是为了营私,有悖天下为公之大义。所以,身在官场的王世贞他们可以公开结党,本身就是此时政治宽松的一个体现。

王世贞生活在一个可以自由结社的年代,倘若他生活在“视会如贼”的时代,那么,王世贞的人生将会是另外一个样子,或许今天的人们也就不会知道历史上还有王世贞这么个人。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也许并未意识到,政治宽松和自由空间的拓展,为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提供了实现梦想的机会,王世贞因此而获得人生的辉煌,也因此而遭受无法平复的创伤!

如果说,王世贞因为这个时代的结社自由而获得了自我发展的良好机遇的话,那么,另外一种自由,则为流离失所的徐渭提供了生活来源。

就在王世贞进入大理寺观政、加入诗社的同时,在苏州一带流浪了半年有余的徐渭,回到了老家绍兴。

徐渭的原有家庭已不复存在,两位兄长均已故去,因为没有子嗣,家产已易主;又因为妻子去世,徐渭又自愿从招赘他的岳父家净身出户,此时的徐渭,可谓名副其实的“无产阶级”。

一无所有的徐渭,靠什么生活呢?

回到绍兴的徐渭,在东城绍兴府的公立学校——府学旁边,租了几间屋子,办了一所私立学校。

这应该是徐渭在苏州时就反复斟酌过的,返程中也必是一路掂量,一到绍兴就着手干了起来,租房、招生,效率很高。好在私人办学是不受政府干预的,不需要政府审批,是完全的市场行为。

办学自由,暂时为徐渭提供了生活来源。

办学或者充当家庭教师,是不第秀才们借以安身立命的普遍做法。徐渭具有秀才功名,此时还不能说他就是不第秀才,因为他还没有放弃参加乡试,还有可能博取更高的功名,比起不第秀才来,要更多一些吸引力;何况,徐渭自幼就在本地有点名气,当地官员和退休官员等对他都很赏识,加上他一度和沈錬等越中名流一起结社,提振了徐渭的名望,所以,他的学馆还比较兴旺,收入不错。当然,笔者没有见到过徐渭私立学校的账目,也没有看到过收入不错的记载,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有事实可证的。

在办学一年左右,徐渭就将被卖为人妻十九年之久的生母接来奉养,还把与亡妻生育的长子徐枚领过来抚育,又花钱买了一个胡姓小妾。其间,还到杭州参加乡试;他不仅攻读教科书,又拜名师修学阳明学说——孔孟主义程朱思想的新学派,还结交了一批同门师兄弟,免不得来往应酬。倘若不是开办学校,以徐渭的经济状况,他怎么可能负担得起?

总体上说,私人办学的这几年,除了徐渭觉得伺妾胡氏品质恶劣要卖她而引发胡氏向官府提起诉讼和乡试落第,给徐渭带来些许烦恼与沮丧外,他的生活相对比较稳定,精神压力也还没有以后那么大,应该是他人生中难得的平稳期。

但是,这不是徐渭所期望的生活,倘若一直这么稳稳当当办他的学馆,徐渭其人也就碌碌无为终老一生了。他,还在不断努力着,梦想有朝一日可以进士及第,足登朝堂,为国家贡献自己的才干。

其实,徐渭并没有意识到,他和他同时代的一批挤不上正途的文人,将因为这个时代的另一项自由——创作自由——而获得声誉,得以青史留名。前面提到因“作奸犯科”而被开除学籍的郑若庸、一度放弃科考挥霍家财的梁辰鱼、商人家庭出身的张凤翼等,无不如此。

当王世贞在首都成为官场新进时,比他大七岁的梁辰鱼已经是情场老手了,苏州的名妓,都是梁辰鱼的红颜知己,与她们厮混,已经成为梁辰鱼的生活方式了。

有一点不能不特别说一下:当年的娼妓非后来仅作皮肉交易者可比,最低档次的妓女至少也有吹拉弹唱的本事,更高层次的妓女,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写诗作赋可以与文学名士彼此唱和,甚至有些妓女还有令人瞠目结舌的绝技在身。她们的生存固然依靠男人,但是她们也常常会资助自己看得起的穷困男人,有些文人甚至要依靠妓女生活。文人笔下所谓的红颜知己,多半是妓女;才子佳人的故事,往往与妓女有关。名妓是很挑剔的,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和她们交往的。

梁辰鱼有名气,而且人很魁梧、帅气,“修髯美姿容”,名妓自然愿意和他交往。

二十五岁那年,梁辰鱼就写成了一部戏曲《浣纱记》,说的是范蠡和西施的爱情故事,不仅有对男尊女卑的批判,还有对官方意识形态的创造者孔圣人的嘲讽。此时的执政者没有文艺作品审查制度,写戏也纯属市场行为或者文人个人爱好。戏曲写出来,有戏班子愿意买去排演,就给他们去演,如果大家爱看,那演出就多,作者的名气自然就大。梁辰鱼的戏就比较受欢迎。不过,梁辰鱼成为名妓的常客,并不是因为他会给她们多少钱财,恰恰相反,这是他的谋生手段!

怎么回事呢?

因为富商巨贾、纨绔子弟泡名妓,绝不是出大钱那么简单,需要上档次,比如献上诗词歌赋、戏品曲牌等等;即使是能够和名妓搭上关系,也绝不是赤裸裸的皮肉交易,而是有场面的,诗酒曲赋自然不可或缺。梁辰鱼或者为那些大款写诗词歌赋或者小曲,或者给妓女写些词曲供她们为心仪的客人演唱,有时候,吹拉弹唱样样精通的梁辰鱼还亲自上阵,为大款、贵客和名妓们助兴,有了他,场面自然不一般,所以妓女们很是欢迎他,大款权贵们也很欣赏他,他在妓院吃喝泡妞不用埋单自不在话下,还常常从客人或者妓女那里得到以恰如其分的名义给予的馈赠。

我们不妨转回北京,看看此时的王世贞怎么样了。

在大理寺观政的初期,由于加入了诗社,经常和同道相聚,吟诗作赋,王世贞感到很充实、很快乐!

当然,快乐不仅仅来自可以与志同道合者吟诗作赋,诗酒相娱。如前所说,会饮是少不了艺妓的,斛光交错,美女相拥,佳句迭出,快哉人生!

的确,大明的缔造者太祖皇帝是明令禁止官员嫖娼的。但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已然是官场的常态,所谓禁令者云云,早已是具文了!繁荣“娼”盛四字,可谓恰如其分的现实写照,想改变这样的现实不容易,偶尔有几位耿介的高官建议禁止官员聚会召妓或者官员嫖娼,还会受到舆论的嘲笑。颇受史家重视的《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就批评这样的建议“不近人情”,他反问,难道勋贵缙绅公暇相聚、新科进士宴请大小座师等等,可以缺少“娼优”?沈德符振振有词地说,提出禁娼建议的高官“俱清正名臣而建白及此,似未为知礼”!建白就是有建议并向上级提出的意思,先后建白的两个人,一个是礼部尚书,一个是当过礼部尚书转任都察院一把手的,沈德符却嘲讽他们“未为知礼”,足见舆论对禁娼是何等抵触!

不过,对公职人员来说,像徐霖、梁辰鱼、郑若庸这些布衣文人那样整天公开和妓女厮混在一起,还是有顾忌的。有人拿它说事儿那就是事儿!毕竟有禁令嘛。但是,实际和制度又是两回事,具有官员身份者泡妞是常态,只不过,无论是自己找,还是朋友送以及招待上司,真要妓女陪睡,仅仅是不能像梁辰鱼他们那么公开、高调而已,大家心领神会、心照不宣罢了。《金瓶梅》里有这样一个场景:在招待蔡御史时,西门庆“见手下人都去了,走下(宴)席来,叫玳安儿附耳低言,如此这般:‘即去(妓)院里坐名叫了董娇儿、韩钏儿两个,打后门里用轿子抬了来,休交一人知道。’”玳安儿回来后即“请西门庆下边说话……西门庆道:‘你吩咐把轿子抬过一边才好。’”当然,西门庆如此神神秘秘,除了蔡御史乃公务人员,不能给人家制造麻烦外,还因为和蔡御史的交情还不那么深,怕他一时难为情而拒绝,倘若关系不错的,未必这么神秘、小心了。

总之,王世贞生活的时代,渔色,已然成为风气。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常情,大家都多了一份宽容。比如,那个时代的同性恋或者准确说双性恋很多,已“习尚成俗”,而且也不像现在这么隐秘。据时人记载,对“男色之好”,人们就认为像巡按御史、私塾教师等这些远离家庭的职业,“情势所不免”;还有囚犯、戍边的兵士等,孤苦无聊,计遂出此,“虽可笑亦可悯”;至于得志士人,有此癖好者似乎也不少,已有“盛于江南而渐染中原”之说。对这种直到现在还每每被指责为“变态”的性行为大家都可以理解,何况远离家庭的男人渔女色?

要知道,新科进士绝大部分都是已经结了婚的人,从去年冬季启程来北京参加全国统考,已经好几个月了也没有和老婆亲近过……既然离家外出工作的巡按御史和私塾先生近男色被认为“情势所不免”,离家数月的年轻人渔女色乃至近男色,没有人会说三道四的,恰恰相反,谁要是一本正经以柳下惠自居,恐怕要成为被嘲讽的对象吧!

当然,也有人说了,可以纳妾嘛,何必在外寻花问柳?

的确,是有这么个习惯,进士及第特别是工作分配后,都会纳妾。但是王世贞还年轻,妻子不到二十岁,有正常的生育能力;再加上他的父母不在老家,妻子魏氏无须留在太仓伺候公婆,自然可以跟随他到任所,所以他一时还找不到纳妾的理由。眼下,因为工作分配尚未落实,妻子魏氏还在老家,又不好意思纳妾,二十二岁的王世贞诗酒相娱的同时,和当时的文人墨客一样喜欢美人的陪伴,大家不会认为是什么问题,反之才是问题呢!

所以,王世贞对这段观政经历的评价是:“朝夕甚乐!”

有过分配工作经历的高素质读者或许会说,王世贞这不是傻乐和吗?分配工作的事,不当回事?

确实,王世贞他们面临着这个问题。

同榜进士岗位不同起点各异

新科进士的分配,有公开化的制度设计,作为国家最基础的官员选拔制度,还保留着它的公信力。

新科进士分配工作,是由吏部操办的,逢双月分配一批,谓之“大选”。嘉靖二十六年,中央和地方——时称中外——官位空缺甚多,急需补充,所以于当年六月即开选了。由于进士分配是根据名次按批次轮流授官,而且也不是一次性解决,所以同一科进士,分配工作时间会相差一年甚至两年。

现任吏部尚书熊浃声望不错,算得上一位敢于坚持原则的官员,他所领导的吏部,用人风气应该说是比较正的。所以,新科进士出炉后,大家知道基本上是靠名次、凭运气,个人活动不活动的,影响甚微。如此一来,大家对分配工作的事,差不多都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了。

杨继盛是二甲第十一名,前面还有同年——如张居正——甄拔为庶吉士,所以他第一批分配,在当年六月就宣布了。应该说,杨继盛的运气不错——被分到中央机构,而且是到管官员的吏部;但是,还不算太好,他所到的吏部,是设在留都的吏部。杨继盛多少会有些失望,他的老师徐阶为他写了首送别诗——《送司封仲芳杨子赴留都》,说:“哲人重道义,朝贵不足縻。丈夫志四方,远适非所悲。”这应该是安慰的话。当时的风气如此,新科进士分配工作赴任,老师和要好的同年都要赋诗相送。

好在,南北两京也是经常相互调动的,他还有机会回来。

杨继盛接到“派遣证”,回到老家容城,买了一个刘姓小妾,连同老婆孩子,一起到南京赴任了。

此时,王世贞与杨继盛有些交往,但还没有到朋友的程度,杨继盛离京,王世贞也没有赋诗相送,可见这时候他们的关系还很一般。

这不难理解,王世贞与杨继盛的共同点太少了,一开始就一见如故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他们将在不久以后不期然拥有共同点,关系急剧升温,并对他们各自的人生带来灾难性影响。

当年年底,同年汪道昆也分配工作了,到浙江义乌当知县。

接到这个任命,汪道昆内心一定是沮丧的。他与王世贞一样,因为要保持进士的“处子”之身,耻于干谒而没有参加馆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愿意到地方去做主官。虚龄二十三岁的年轻人,不过读了几年四书五经,一下子到一个县去主政,方方面面都要他一个人拿主意作决策,不仅要指挥行政,维持治安,还要判决案件,送往迎来,心里自然是忐忑不安的。这大体上是当时新科进士不愿意选择做知州、知县的原因之一。汪道昆出任义乌知县的消息传到老家徽州,家人有些惋惜加担心,倒是年逾八旬的祖父说了:都说这个毛头小伙子不宜主政地方,老夫倒是觉得不错,年轻人嘛,应该锻炼,慢慢就会长能耐的嘛!

不管是不是愿意,汪道昆还是赴任了。好在,当时形成了一个官员单项交流机制:新科进士到地方工作一段时间,经过考察,可以选用为炙手可热的言官或者各部主事。汪道昆还有机会重新回到朝廷工作。

汪道昆与张居正同为一“房”,关系密切;与王世贞也只是一般的同年关系,彼此还没有更深的交往。所以,汪道昆离京,王世贞不会有什么遗憾。

但是,同在大理寺观政的同年们陆续走上了工作岗位,王世贞心里有点慌了,尤其是,过了大年初一不久,拉他加入诗社的李先芳被任命为江西新喻知县,让王世贞感到惋惜和失落。

何以见得?

王世贞自己说了:“人或才之者曰,李子当被抡荐侍禁近,假清燕,鸣我国家之盛。不则亦列曹署,已而李子外补,得江西之新喻令,人尤惜之。”就是说,在王世贞看来,以李先芳的才华,应该点翰林、充当御用文人才对;次之也要安排到朝廷当主事,而不应该被外放。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第一,王世贞对进入翰林院还是向往的;第二,真实反映出王世贞内心对自己未来工作岗位的设计、取舍。

所以,对李先芳的外放,王世贞感到惋惜和失落。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李先芳一走,诗社骨干流失,王世贞有些恋恋不舍。

这层意思,王世贞一定会当面说给李先芳听的。作为对王世贞的安慰,李先芳很可能会说,元美不必伤感,不是还有于鳞兄在吗?

李先芳所说于鳞,是他自己的同乡李攀龙的字。此人比王世贞大一轮,早一科登进士,派往吏部观政,因病回乡,一直没有参加分配工作,直到不久前才授职刑部主事。他是山东济南人,家庭条件与王世贞相比实在太寒酸:九岁而孤,家无余赀,赖寡母纺织度日。不过攀龙聪明好学,十八岁中秀才,十年后中举,三十一岁进士及第。攀龙自幼性情疏放,有诗名,人目为“狂生”。此前,李先芳多次在王世贞面前提到李攀龙,也在李攀龙那里说起过王世贞,王世贞也曾经在“稠人广众”中见过李攀龙。或许,狂傲的李攀龙初见比自己小十二岁且尚无文名的王世贞,态度并不怎么热情,两个人也没有深谈过,所以还没有什么交情可言,两位未来的亲密“战友”,此时还形同陌路。

据王世贞自己的回忆,当时李先芳已“通余于于鳞,又时时为余言于鳞也”,所以笔者才推测,李先芳会以“还有于鳞在”之类的话来安慰王世贞。但是王世贞和李攀龙是在初见后“久之”才订交的,此时尚未深交,所以,听了李先芳的话,王世贞很可能是支吾搪塞,并不会因为有个李攀龙在,就可以弥补因为李先芳的外放而给他带来的精神损失。

送走了李先芳,其他几位同年也陆陆续续分配了工作,来大理寺观政的九个人,到了第二年的夏天,其他八人都落实工作岗位了,只剩王世贞一个人顾影自怜,徘徊廊署,提笔赋诗,慨叹孤独。

不能说王世贞一定是分配最晚的。进士及第后拖好几年才分配工作的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比如前面提到的胡宗宪,嘉靖十七年中进士后,到刑部观政,嘉靖十九年才分配到山东益都即现在的青州担任知县。

但是,离进士及第整整一年半了,到大理寺观政的同年就只有王世贞一个人没有分配出去,多少有些意外。他的名次居中上游,他本人又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比如本人生病或者家里老人去世需要守制等,一直边观政边等待,为什么这么久没有落实岗位呢?

或许,有这样一种可能,为了照顾王世贞。就是说,严格按照名次分批轮分,王世贞有可能会被外放地方当知县,这对王世贞来说显然是很不理想的,吏部为了照顾他,特意往后拖一拖,待其他人都落实得差不多了,再来解决他的分配问题。

进士分配固然规矩严明,但是实际情况毕竟比较复杂,还是有些模糊空间的,比如,在前面的批次中,应该留京的,突然有些变故——像李攀龙那样生病返乡或者家里老人去世,等等,对此后的批次加以调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一般来说,临时调整都会往后放一放,等大家都有了着落再说,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倘若真有这么回事,也不是王世贞本人在运作的,甚至他并不知情,应该是和他的父亲王忬有关。

此时王忬已经从山西回到北京,并且接受了一项新的任命——巡按湖广。虽然还是正七品,算是钦差小臣,但是巡按御史却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职务,相当于他一个人代表朝廷到湖广考察全省方方面面的工作和每位官员(包括军官),写出评语,得出结论,提议谁该提拔、谁该转岗、谁该抓起来等,没有特殊情况——比如朝廷命官插手,朝廷就按照巡按御史的提议走程序了,该查办的查办,该提拔的提拔,该调动的调动……所以就连贵为封疆大吏的省里的一把手——巡抚,对七品巡按也毕恭毕敬甚至巴结讨好。不唯如此,巡按御史由于职务所在,还可以代表中央督促地方各级官员办理某些重大事项,这个过程中摇身一变就可以直接越过若干级提拔为巡抚或者高级军政指挥官,成为封疆大吏或者统军令的高级军帅。

巡按御史位卑权重,一旦出动,各省大大小小的官员无不战战兢兢——要可丁可卯办,在普遍贪腐的官场,谁经得起检验呢?免不得对巡按大人的情况一番打听,为求平安,纷纷找关系先行疏通。这在《金瓶梅》里也可以看到:宋御史巡按山东,应同年蔡御史之邀到西门庆家中做客,当地官员得到这个消息,纷纷去西门庆那里送礼,请他在巡按那里美言。

笔者的意思是说,有没有这种可能:吏部有关官员受湖广省有关领导之托,主动关照一下巡按大人儿子的分配问题,然后在王忬面前表功,请他对湖广省某某、某某多关照?

当然,这只是笔者的猜测,没有任何直接证据。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王世贞在进士及第一年半后,嘉靖二十七年秋天,才落实了工作岗位——刑部主事。

主事,大体上相当于现在部委里的处长。

这个职务对新科进士来说,是最好的了。当时的风气,留在首都部委工作是首选;言官是最优岗位,但是言官按照惯例原则上要从进士分派最不理想的知县、府推官(知府的司法助理)以及中书舍人中甄拔,不从进士中直接挑选,所以主事就成了首选。

但是,具体到王世贞来说,却未必。因为刑部是司法机关,太专业了,首任职务与未来的仕途密切相关,等于在他身上打上了司法官员的烙印,这与王世贞的个人兴趣显然不大吻合;倘若在礼部、翰林院等从事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就更好了,哪怕是分到留都的文化部门,对王世贞来说可能也比分到刑部当主事为好。当然,这是事后反思得出的结论,此时的王世贞是不是已经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尚不得知。或许,他多多少少有种说不出口的类似美中不足的遗憾?也还有一种可能,王世贞对到刑部任职,是有所期待的。这倒不是说他乐意去当法官,而是说,此时的刑部很有文艺氛围。

大明帝国的中央行政机构是六部,其中以户部和刑部编制最多。户部等管全国户籍财赋,那时候也没有电脑、计算器、复印机什么的,全靠手工计算,工作量相当大,也很琐碎;刑部就不同了,因为中国号称礼仪之邦,讲究以德治国,加上基层是自治性质——家族、宗族或者乡村士绅调解纠纷,不到万不得已不打官司,所以一个县也就一个法官,还是由知县兼任;打官司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到刑部,所以刑部就成为六部中最清闲的一个部了。准确说,刑部官员在机关上班的话,要处理的事情不多,号称“闲寂”;当然刑部官员出差的任务重,要到全国“察狱”,相当于对大要案进行复查,所以需要的人手还是不少的,这就是刑部编制最多的原因。

编制多,都是进士出身,人才济济;工作量少,就有工夫干别的。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几任刑部主要领导都比较宽厚,不像别的部门那么一本正经,整个机关的氛围轻松自由。所以,多年来刑部汇聚了一些颇有声望的作家,刑部大院的白云楼成为聚会唱和之地,像通过李先芳介绍认识的李攀龙,张居正和汪道昆他们的座主吴维岳等,都是刑部的主事,白云楼里谈诗论赋的氛围相当浓厚,王世贞已经加入了白云诗社,他对此自然是了解的,现在终于和那些人成为朝夕相处的同事,他可能感到庆幸也未可知。

总之,虚龄二十三岁的王世贞具有了正式官员的身份——刑部主事,相当于正处级法官。

王世贞的“任命书”一下,免不得又是一番热闹。同年、同乡以及大理寺的同事们,还有这一年多结识的一批朋友——王世贞喜交际,经常聚会豪饮,结交了不少人,有了庆贺履新的借口,轮番宴请,皆在常理之中。

这时,有一个人坐不住了,她,就是王世贞的母亲郁氏。

对于王世贞被分配刑部任职,最高兴的莫过于他的母亲了。王母虽然还不满四十,可是却急于抱孙子。也是,王世贞出生的时候,父亲王忬才十九岁;现在世贞已经二十三岁,还没有儿子,由于工作地点迟迟没有落实,儿媳魏氏还在老家,母亲郁氏心急如焚,如今长子留在北京,他们母子可以在一起了,儿媳、孙女也可以接来了。一家人团聚倒在其次,关键是他们夫妻团聚,才可以早日圆了她抱孙子之梦啊!所以,她敦促王世贞务必马上安排老家派人护送魏氏母女来京。

一般来说,进士分配工作后,都会以各种借口衣锦还乡,探望家人,携带妻子家眷或者买妾赴任。王世贞倒是没有必要非回太仓不可,但是,接洽妻女来京安顿,也还是忙了一阵。等到一切就绪,他便正式上任了。

从此,一介书生王世贞正式踏上了漫长而又坎坷的仕途。

恰在此时,首都北京发生了一件令人惊悚的事件!

官场与教科书上说的差别太大

深秋的北京已经寒风凛冽。这天,距离王世贞上班的刑部——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人民大会堂一带——不远处的西市,也就是现在的西四十字路口,人山人海、万头攒动,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被押解到场,不一会儿,在众人惊叫声中,白发老人血淋淋的人头滚落在地。

被杀的老人不是一般人,而是朝廷的二号人物、内阁首辅夏言。

就在一年前,为王世贞他们这科进士举行的琼林宴上,首辅夏言谈笑风生,颐指气使,是那样令人敬畏;此后开馆选,王世贞被劝晋谒夏言,得其一语,即可中选,可谓权势熏天!孰料,昨日位高权重、威严赫赫、高不可攀的首辅,转眼间就成了阶下囚、死刑犯,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笔者在《最有权势的读书人张居正》这本书里已简述过,此处不再浪费笔墨。

可想而知,如此血腥场面,势必令王世贞这样一位初入官场的年轻人感到惊悚!官场不是像当局有意灌输给人们的那样同心同德为国为民效劳的舞台,实在是尔虞我诈的角斗场啊!

震惊之余,大家私下里都在猜测、议论这件事。官方公布的案情人们不太相信,可是真相到底如何,谁也说不清楚。所以谣言也就特别多。大家不敢说也不相信这事是以“英主”自居的嘉靖皇帝他老人家让做的,都说是内阁的二把手严嵩这人不地道,他早想取夏言而代之,一定是他在皇帝他老人家面前诬陷了夏言,导致了这个悲惨结局。

这就是中国的王朝政治了,涉及最高统治者的威信,实际上关联着政权合法性,非要找替罪羊不可。

夏言的死刑判决是刑部做出的,这是在王世贞尚未到任或刚报到时的事了。但是他身在刑部,对内幕自然比外人多些了解。至少王世贞会明白,刑部是迫于皇帝的强大压力费尽心机给夏言安的罪名,实际上就连刑部的大小官员也不相信夏言真的有什么罪,更别说是死罪了。所以,王世贞对夏言之死,是充满同情的。他写了一首诗,在结集时自注:“悲大臣敖而中祸也。”意思是,夏言想保持人格独立,对皇帝不够顺从,因此遭此大祸。

但是,王世贞比外界了解内幕多些,明白夏言之死是皇帝的意图,并不意味着他对继任首辅严嵩没有看法。

因为政治一向不透明,司法因受权力控制而公信力不足,发生什么大的案件,人们对官方宣传口径实际上并不买账,往往从谁是受益者角度去解读。夏言倒台,他的副手严嵩是最大受益者,所以人们认为夏言之死,严嵩脱不了干系。王世贞也不例外,他也认为,“英主”之所以硬要杀夏言,就是严嵩鼓动的。初入官场的读书人对高高在上、被舆论神化的皇帝是崇拜的,怎么可能怀疑他会犯错误?即使犯错误,也是受小人的欺骗、蒙蔽。这是从娃娃抓起的意识形态化教育长期洗脑的重大“成果”。

活该继任首辅严嵩倒霉,他从一上台开始,就被认为不太光明正大,甚而至于说他是奸佞之人,首辅的位置是从他从前的恩公夏言那里抢来的。这些看法,对王世贞不能不产生影响,他对严嵩从一开始就不会有什么好感。

亲历此次重大事件,王世贞很受刺激,痛心疾首,甚至有些心灰意懒!倒不完全是因为替夏言抱不平,更大程度上是对这个曾经令他孜孜以求的官场,感到失望。

我们中国人,特别是读书人的人生中,几乎每个人都要迈一个坎儿——从海市蜃楼的理想到冷酷无常的现实。

中国悠久的传统中,有一条很少改变:把一种经过当权者为己所用加以解释的学说奉为官方意识形态,以政权的力量灌输下去。换句话说,就是统治集团牢牢控制“制脑权”,教育以“洗脑”为首要功能。而官方意识形态,听上去是不错的,细细琢磨,其实基本上属于理想主义的说教,只有传说中的圣人才可以做到。问题是,长期受到理想主义说教熏陶的读书人,对社会、对人的看法难免充满理想化的色彩;一旦走出书斋,带着这幅理想化的图景接触现实,突然会发现,现实并不是那么回事。

不是说做人要仁、义、礼、智、信吗?那怎么可以硬找个罪名杀了首辅?同僚间怎么可以当面吹捧,背后捅刀子?

不是说用官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吗?那严嵩这样被认为是皇帝面前的哈巴狗类型的官员,为什么表率百僚?

不是说做人要正直无私,对皇帝要敢于犯颜直谏吗?刑部的官员们怎么可以为了自保,屈从皇帝的压力硬是给夏言判死罪呢?

不是说要廉洁从政吗?那为什么首辅严嵩的儿子严世藩可以大开贿门,而高级官员从尚书到将军,却都争相给他送礼呢?

总之,朝廷命官们说得太好听,做得真不怎么样!官场上,制度和实际实在对不上号!

太可怕啦!王世贞或许会发出这样的感叹!他会不会生出对他那位倚红拥绿的表侄梁辰鱼的羡慕来?

可能性相当大。

笔者这么说,当然是有依据的,马上我们就可以看到了。

官场上,无论发生什么事,议论一阵子,也就过去了,工作还是要照常做的。刑部主事王世贞到任不久,是领导关心让他离开因夏言之死一时舆论纷纭的首都以免惹祸,还是对新官员的锻炼,抑或是其他原因,都说不好,反正他接到一个任务:解运粮饷到北部边镇。

大明帝国建国时,前元政治军事实力并未完全消灭,他们逃到大漠,分裂为各个部落,对天朝侵扰不断,历届领导人都为之头痛。为了抵御入侵,帝国在北边设立了宣府、大同等九镇,谓之九边,或许可以理解为相当于现在所说的九大军区。天朝的主要兵力部署在北边,粮饷供给任务相当繁重,仅有兵部或者户部一时忙不过来,所以刑部的官员有时候就被临时抽调。

王世贞所去的边镇,应该是宣府。北京发生了那么大的案件,而且又直接涉及三边总督,边防前线的地方领导和军事将领,自然十分关注,从首都又是最高司法机关的刑部来了位主事,当地的军政官员免不得要王世贞透露点内幕消息,私下里议论一番。不用说,王世贞也从他们那里了解不少国防上的事。耳闻目睹,正能量不多,负能量不少。这期间,又有一些官员从首都到边镇出差,谈到朝廷又对官员进行了调整,王世贞不禁感慨万端,提笔写下了《自燕中来者云斥逐轻薄朝士殆尽,赋此解嘲》一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问我今何适,吞声滞边穷。”

但是,忍气吞声留在边疆这个穷乡僻壤终归不是办法啊,所以王世贞道出了自己的“梦”:“但令放之去,归种南山田。”

王世贞当然不是真的想回去种田,事实上他也不会种田;当他写出这句话的时候,很可能脑海里浮现出的是传说中的梁长子——他对身高八尺的大表侄梁辰鱼的戏称——吟诗踏舞的场景。

刚刚进入官场就想撤,事实上又不可能,那他以后的日子,该怎么熬呢?

是啊,教科书在读书人脑海里构筑起来的海市蜃楼,一遇到现实就轰然崩塌了,读书人进入官场,难免要纠结这么一个时期,甚至,终生不得释怀!

现在,进入官场不久的王世贞,遇到的正是这样的苦恼。

那怎么办呢?

拍案而起?拂袖而去?同流合污?独善其身?慢慢磨平?躲进小楼成一统?方式各式各样,或有意,或无意,每个人都要做出自己的选择。

反正都要面对,总要迈这个坎儿啊!

牢骚总是难免的

刚进官场的年轻人,耳闻目睹一些事,与自己脑海里记下的那些名教圣训一对照,感觉对不上号,生出些烦恼、失望情绪,总是难免的。偏偏是,这样的事又很多,一遇到什么事,就有些看不惯。

这不,王世贞又遇到一件事:大同总兵周尚文去世了,他的家属向朝廷请求恤典,被拒绝了。所谓恤典,究其实质,可以理解为今天的高级官员去世后悼词里的评价、追悼会规格和骨灰盒安放位置等等。没有恤典,意味着对死者的不认可,可以理解为其待遇相当于只能在遗体上盖条白被单。

其实,说起来,这件事与王世贞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要硬说有的话,仅仅是此前他写过一首诗——《征西将军行》,是写周总兵的。

说到此,笔者忍不住先说一个观点:迄今为止,人们对王世贞的认识是相当不全面的。他去世后,大师级人物陈继儒在他的墓志铭中曾经一连写下了五个天下“但知……而不知……”说明当世对王世贞的认识就不全面,后来就更不用说了。笔者这里还要补充两个“但知……而不知”:第一个是人们但知王世贞身在官场,却驰心文坛,身为公务员却整天吟诗作赋,不务正业,却不知他实际上对时政十分敏锐、关心。就在他刚进士及第不久,东南沿海发生倭患,朝廷派朱纨主军令指挥剿办,王世贞就写了《闻台郡兵起有感》。此时,有多少人关注过此事?有多少人会预料到这件事会成为此后数十年间国家的头等大事?第二个是人们但知王世贞官场、文坛两不误,提供了一种高朋满座、诗酒自娱的生活方式,而不知他对民间疾苦也十分关心,就在进入官场不久,中原大旱,这与刑部主事的职责并无关联,但他还是写下了《苦旱歌》,感叹“农家儿女窃愁欢”,以至于他“中夜不眠坐待旦”。

讽刺的是,名教贤训教导读书人的是以天下为己任,反对明哲保身,更鄙视巴结讨好上司;但是实际上却是最好别多管闲事,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官场上的人关注的东西太多,特别是动不动还要表达自己的想法,往往容易惹事。

可是,有人偏偏就是关心的太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王世贞就是如此。他初进官场,就对当时困扰朝廷的最大难题——北虏之患——十分关注,当有熟人从边镇回京,王世贞便向他了解北部边防的事,客人就谈到大同总兵周尚文的事迹,说是年(嘉靖二十八年)二月,北虏进犯宣府,行至永宁,被周总兵击退。这让王世贞感到颇是慰藉,“喜而赋”《征西将军行》一阙,他笔下的周总兵,自然是正面形象。

不料,当几个月后周总兵去世,家属请求恤典时,竟然遭到拒绝。

怎么会这样呢?人们对内幕不了解,猜测就特别多,所以谣言就相应比较多。周总兵家属请恤典遭拒之事的内幕,谣传说乃是周总兵此前得罪过严嵩,他从中作梗,以至于此。

当时是不是有了“国骂”我不敢肯定,但是王世贞一定在私下场合表达过这样的意思,所谓“使酒骂座”是也。他实在是看不惯、气不过啊!

看不惯、气不过,要么隐忍不发深深埋在心里,要么私下骂几句就算了,要么就公开表达出来——上疏,这都是常见的。

上疏按照今天的说法叫打报告,可以是给最高领导人提意见的,也可以是弹劾高级官员的。即使不是言官,小官弹劾大官,也符合太祖他老人家“小大相维”的政治设计,官场上,做这事的人也不少。

王世贞没有上疏,他有自己的方式:写诗!眼下,他就写了一首诗——《闻大同周将军物故》,抒发他对周帅的悼惜和朝廷漠视功臣的不满。同时,在不长的时间里,他还先后写了至少四首诗,对被杀的夏言表达同情。

写就写了吧,反正那时也不像现在,可以在报纸杂志发表,存起来就是了。但是王世贞不这样,他写出诗词歌赋,是要公诸同好,在一定的圈子里传抄品评的。个别时候,他会特意嘱咐圈子里的人替他保密,不要传到外面去。不要说他没有特意嘱咐的,即使是他特别说明不能外传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保密了,也值得怀疑。

笔者认为,王世贞屡屡通过创作诗词歌赋对前首辅夏言之死表达同情和不满,又替周总兵身后待遇鸣不平,对此,首辅严嵩不可能一无所知。要知道,官员队伍里什么人都有,像猎犬一样四处嗅来嗅去捕捉可以打小报告的素材在领导那里添油加醋渲染一番的人,处处存在,他们看到王世贞的诗赋,如获至宝,屁颠儿屁颠儿向严嵩或者他的儿子严世蕃报告,是情理之中的。

不妨说,王世贞的做法,实际上是相当于主动向身为执政的首辅严嵩发起挑战。至少,相当于公开场合大发牢骚!

此时的王世贞还是新入官场的年轻人,基本上属于无名小卒,仅仅是在自己的诗里发泄一下不满,严嵩最大的可能是一笑了之,并不会在意。年轻人嘛,初入官场,这也看不惯,那也不顺眼,正常。他严嵩不也是这么过来的吗?甚至,为了表示与执政者的不合作,他在登进士、点翰林后,回到家乡归隐了十年,前半生仕途一直不顺,靠自己的毅力、忍耐,将近七十岁才有了出头之日。再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国朝的制度设计决定了,做了首辅,就得准备承受没完没了的弹劾、攻击,写几句诗发泄一下不满这样芝麻大的事,他不可能去计较的。

但是,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当事人的地位、名气不会一成不变,新的事件还会不断发生。现在不计较,不等于永远不计较,到了真的要计较的时候,曾经不计较的事情,也会累计、发酵为一并计较的能量,一起释放出来。

此时的王世贞,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一进官场就开始惹祸。或许他也不太在乎是不是会惹祸。也可能有人提醒他,你写这些东西,首辅他老人家知道了,会不高兴的吧?王世贞或许会说,我为什么要考虑他高兴不高兴?所谓“负气傲世”,所谓“贞也高阳一狂客”,那他说出上面那句话,就在情理之中了。

当然,仅仅写几首诗发泄不满,倒也不会惹什么祸。之所以特意重笔描述,是因为这关乎一条官场原理:态度决定官运。王世贞一上来就表达了这样的态度:保持独立人格,宁愿回家“卖红薯”,绝不同流合污!

态度固然是这个态度,但不能说就多么了不得,谁都可以说我绝不同流合污之类的话的;问题是,身在官场,总要遇到具体问题要处理,那才是检验是不是同流合污的试金石,来不得半点含糊。

说话间,对王世贞的考验,就来了。

权大还是法大要看当事人如何把握

王世贞的身份是法官,法官就要办案。

这不,任务来了:审理一桩命案。

犯罪嫌疑人——当时称为人犯——是锦衣卫姓阎的一名校尉。

锦衣卫是准军事组织,其头头被尊称为“缇帅”,地位特殊而重要,算得上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了。

不唯如此,锦衣卫这个时候的“缇帅”叫陆炳。此人曾经在一次火灾中把当今皇帝背出火海,救了他一命,而且此人不仅机灵,还很有智慧,非一般武将所能比,所以深受嘉靖皇帝宠信,被破例授予许多崇高爵位,“古未有也”,可谓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他此时和首辅严嵩关系很好,又是另一位重量级官员——礼部尚书徐阶的亲家。正因如此,陆缇帅比较爱管闲事,据时人记载,此人贪横,有钱就替人说话,保护了不少贪赃枉法之徒,歪打正着,也保护了一些正派人。

阎校尉就是陆缇帅的部下。这倒没什么,那么多部下,偶有一两个出事,也不是什么丑闻,领导也没有非要想方设法把事情捂住的必要;但是,这个阎校尉有点“关系”,他和皇帝身边的一个大太监——相当于最高领导人的秘书长——是亲戚或者同乡,这个大太监为了救他,便出面向陆缇帅打招呼,免不得也送点礼物,这样一来,陆缇帅就拍胸脯说,放心放心,保准没事!

显然,这是个棘手的案件。笔者怀疑刑部的领导玩了个手腕,故意把这个看似平常、实则涉及皇帝面前大红人的案件交给新进官场、尚未沾染官场瞻循习气的王世贞去办。

此时,初入官场的王世贞对首辅严嵩、对官场人和事,这也看不惯,那也不顺眼,很烦。好在,同年李先芳介绍他加入的那个诗社的骨干、张居正和汪道昆他们几个人的座主吴维岳,“时称前辈名文章家”,也在刑部担任主事,对王世贞很欣赏,“余(世贞)每一篇出,未尝不击节称善也”,还介绍他结识了像布衣诗人谢榛等一批新文友,在一起分韵赋诗,斛光交错,王世贞找到了精神寄托,在官场的日子总算勉强可以混下去了。

不过,不要误解,以为王世贞就是痴心旁骛、不务正业,其实不是的。陈继儒在《王元美先生墓志铭》中说的第一个“但知……而不知”,就是“天下但知公(世贞)为文章大家,而不知精于吏事”。就是说,作为官员的王世贞,也是很尽职的,而且处理政务也称得上一把好手。

刑部主事王世贞接到审理命案的任务,审阅了案卷,该命案的各项证据已然收集齐备,具备了开庭的条件了。可是人犯阎某却失踪了。那时候公、检、法没有现在分的这么明确,刑部的官员说是法官,还兼着公安局的工作,所以搜捕人犯的事,王世贞也要干。

经过多方侦查,终于得到一个消息:人犯阎校尉藏在他的上峰陆缇帅家里。

估计当时也会有人说,要不,算了?就说人犯逃匿,也可以结案的。也是,那个时代侦查手段有限,人犯逃匿的事很普遍也很平常。

但是,王世贞不同意:那不行,人命关天,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呢?不是藏在陆缇帅家吗,那好,我带人去搜捕!

也一定会有人劝王世贞:还是算了吧,陆缇帅,炙手可热,呼风唤雨,何必惹他呢?

王世贞根本不考虑这个,一干人等竟然冲到陆缇帅家里,将嫌犯拿获。估计是阎校尉也没有想到真会搜查陆缇帅家,也就没有藏好,所以轻易就被拿获了。

陆缇帅闻此,吃惊、或许还有愤怒之余,忙找到王世贞沟通,为阎校尉开脱,王世贞却不为所动。

陆缇帅无奈,只好请他的亲家翁——礼部尚书徐阶出面沟通。

徐阶是王世贞的同乡临郡兼远亲,和王忬、王世贞父子关系相当不错,他碍于亲家陆缇帅的面子,便向王世贞求情。

王世贞仍然没有动摇,居然没有给徐阶这个面子。

陆缇帅一看,连德高望重、差不多居于国家三四号人物地位的徐阶也碰了一鼻子灰,他自己就觉得很没有面子,连这样的小事情都办不妥,跌份啊!于是,狠狠了心,直接找到了首辅严嵩,请他向王世贞打招呼。

王世贞的态度是:坚持原则,独立办案,依法行事!

这就是作为法官的王世贞的表现了。

对于王世贞的做法,有人欣赏,认为法官就应该这样;也一定有人窃笑,认为是不知道深浅的“书生气”。但是无论是欣赏还是暗地里嘲笑,都说不出来什么,难道秉公执法错了吗?谁也不能公开这样说的。

顺便说一句,不少《金瓶梅》的考证者说西门庆的原型就是陆缇帅,而且说陆炳对王世贞遭受“家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王世贞以陆炳为原型塑造了西门庆这个人物。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王世贞秉公依法断案,很可能就是得罪陆炳的缘由所在。

还有一桩案子,也是王世贞接手办的。

这个案子涉及基层政权的一把手,人犯是距北京不远的固安县知县。

王世贞仔细审查案卷,提审了人犯,这才知道,此乃一宗冤案。

据推测,应该是“大内”的人有事让这位地方官关照,可是固安的这位一把手可能没有买账,至少是没有办好,因此得罪了他。“大内”的这个人是直属皇帝的特务机构——东厂——的太监,监视中央高级官员都是他的分内工作,搞掉一个县级的一把手易如反掌,反正现在的官员都经不起检验,只要一查必定可以搞倒,于是找借口把他给抓起来了。

或许是固安的这位一把手比较清廉吧——不然可能他也不敢对上边打的招呼置若罔闻,还真没有特别过硬的证据支撑这个案子。

东厂可以抓人,但是一般来说,除非特殊情况,案件审判还是要刑部来办。

刑部主事王世贞越审越觉得不对劲儿,也掌握了案件的背景,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对固安县的这位一把手判了个无罪释放。

不难想象,当王世贞办这个案子的时候,头头脑脑的一些人,也必然会出面打招呼,让他“妥善处理”。王世贞显然没有考虑这些因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了。

透过这两件事,可以看出来,法官王世贞是什么样的行事风格了。

那么,王世贞如此坚持依法办案,会不会被“穿小鞋”?

据笔者考证,王世贞当时并没有因此受到什么批评、打压。严嵩这个人,似乎还不能说是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人,一般的事情,他也不会去计较。比如,严嵩江西老家有一个家仆狗仗人势,群众有些反映,江西一位级别不太高的官员叫林一新,秉公执法,对严嵩的家仆加以笞责,此事自然会被报告给严嵩,严嵩并没有责备江西的领导,后来林一新到首都出差,见到严嵩,严嵩对他还“甚加敬礼”。

但是,没有受到打压并不等于没有压力,可能大家说到王世贞这个年轻人,都觉得他有些狂,不把上级放在眼里。

一般人听到这样的议论,势必会有压力。但是王世贞却未必,更大的可能是,他听到这些议论,心里还美滋滋的。说不定还会说:我就是狂了,怎么地吧!当然,他原话未必就是这么说的,但是这个想法,他一定是有的。

因为他是“官二代”,所以底气足?

不是的。

那王世贞有什么可狂的?

有的。此时,一个强烈的念头,像初燃的火苗,在王世贞胸中蔓延开来,燃烧得他热血沸腾!

知音当如此

刑部主事王世贞头脑聪明、精力旺盛,而且笔头很快,遇到具体问题又不像有些人那样考虑来考虑去,看看如何处理才能够博取上级欢心,而是依法依规办就完了,所以,他有大量的精力可以用来结交文友、吟诗作赋。刚开始,或许是爱好,也是一种寄托;渐渐地,他的想法有了变化。

尤其是接触了李攀龙以后。

同年李先芳介绍王世贞与李攀龙认识后,开始两个人关系还很一般,王世贞进入刑部和李攀龙成为同事,也没有立即就黏在一起,他与吴维岳等人的关系更密切,经常相聚。偶尔,作为诗社成员的李攀龙也会受邀参加一下。不过,李攀龙这个人早有“狂生”之称,自视甚高,性情孤僻,话不多,说出来就带有“训示”意味,一般人很难和他亲近起来。

很可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个人交谈中,谈到文坛现状和对创作的看法,感到很投机,有遇到知音的感觉,于是,王世贞和李攀龙一下子就走近了。王世贞又读了李攀龙的诗,觉得写得真好,很佩服。

“本朝的作家,在我心目中,原本对李梦阳高山仰止,但是读了他的文章,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当下的文坛巨擘唐顺之等几位大家每有新作,我都急切地赏读,每每有不忍卒读之感,以至于读完他们的文章,好几天心情都不好!”王世贞说。

李攀龙很赞同,一定连连说“同感同感”之类的,“本朝作家的诗文,没有一个可读的”。

这话,让王世贞感到很过瘾。

“岂止本朝,我看,西汉以下之文,天宝以下之诗,不读也罢!”李攀龙又说出了一个很雷人的观点。

天宝,是唐玄宗的一个年号,是盛唐的标志,或者说,是一个转折点,天宝以后,强盛的唐朝就转衰了。李攀龙的观点是,西汉之后没有文章可读;盛唐以下没有诗赋可读,所以他告诉王世贞说:“诗自天宝以下,文自西京以下,誓不污我毫素也!”

王世贞闻听此言,精神为之一振。

“本朝就更不必说,根本没有真正的作家!”李攀龙又说。

确实,回顾历史,明朝的文坛还真不怎么样!春秋战国、汉魏、唐宋,甚至元朝,都有可圈可点的成就,到明朝就差远了。如果不算上小说——当时的人不承认小说可以登大雅之堂——明朝有什么响当当的作品、作家?

不是那个时代的人不如唐宋聪明了,也不是大家都忙着升官发财不愿意读书写作了,都不是!其实官场中人都是满腹经纶,几乎人人都喜欢读书、写作。就连张居正这样热衷于握权处势的人,也写了不少诗,首辅严嵩更是为官场公认的诗词歌赋高手,然而明代很难找到像司马迁、曹操父子、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苏轼、王安石那样在诗文方面做出划时代贡献的巨匠。

那是怎么回事呢?对这个问题笔者没有深入研究,不敢乱发言。据文学史家的说法,明朝文坛相对寂寞,主要原因是当局实行严酷的文化专制,禁锢了读书人的思想,使之失去了创造力。

本来,鉴于元末天下大乱,读书人都为大明建国而欣慰,朱元璋他老人家维稳还是很有一套的,建国不久就出现了天下承平、民气渐舒的局面。谁知他老人家为巩固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改造、打击读书人成为维护政权的重要一环,文人的处境日益恶化,完全可用惶惶不可终日形容。读书人之间相互提醒“劝尔勿多言,多言生间危”。一次又一次的打压,读书人到了“见人断轮只袖手,听人谈天只钳口”的程度。由此造成了士心萎缩、士习卑下、文风靡弱之局。文坛一片沉寂,就不难理解了。

不过,别误会,好像当局对文化不重视,不想让文化繁荣。不是的。实际上,当局是在殚精竭虑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也肯拿钱兴办文化工程。如太祖老人家时开设文华堂,成祖老人家召集两千多名文士编纂大型类书《永乐大典》。以至于当时把持文坛的,都是吃财政饭的人,这些人极力想把文学变成歌功颂德、消遣享乐的工具,成为宣扬官方意识形态、推行教化的教材,创作雍容典雅,洋溢着志得意满的神气,内容上极尽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能事的“台阁体”大行其道。但是,这些应景的东西,经不起时间检验,时过境迁,如同垃圾!此后的政治控制虽然有所放松,但是长期的思想控制和高压统治,使读书人形成了一种奴婢心理,创造力严重不足。特别是,执政当局坚持以官方意识形态——程朱理学控制人、塑造人、驯化人,思想文化领域保守、僵化,失去活力,没有生机,更谈不上创新和超越了。

直到王世贞祖父的同时代人李梦阳等,针对八股文和“台阁体”造成的虚饰、委顿的文坛风气,掀起了以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为号召的“复古运动”,以关注现实的诗文创作和挑战强权的战斗精神形成巨大影响,这批骨干都是有傲骨的正直之士,仕途坎坷,寿命皆短,随着他们的去世,“复古运动”归于沉寂。至关重要的是,这些人的文风,模仿痕迹太露,不被后人认可。

到王世贞他们进入官场时,以现任都察院御史——言官——唐顺之等人为代表的“唐宋派”占据着文坛主导地位。

当下,已经到了创作自由的时代,比如按照成祖的圣旨,戏剧只能写那些规定的内容,不然“全家杀了”;然而梁辰鱼写的那部《浣纱记》充满“雪艳词”,也没有谁去干涉。当然,戏曲、小说之类的作品,当时不能登大雅之堂,所谓学问、创作,以经学为显学,其次才是史学、文学;而文学,又以诗为主。

王世贞、李攀龙对本朝的文学史进行梳理、点评,得出的结论是:反对“台阁体”、掀起文学复古运动而成名的“七子”,模仿古人的痕迹太露;与之对垒的“唐宋派”作家则沾染上了宋人繁杂、卑俗的文风,且以“存理者”自居,说教痕迹太露;文化繁荣、人才济济的江南一带的文风,虽与前二者有别,又有过于靡丽之弊。对这三大文风,王世贞、李攀龙相当不满。

“我想居前揭旗鼓,再掀复古浪潮,与左丘明、司马迁这些先贤千载比肩,元美有此意哉?”李攀龙说。

“世贞愿追随于鳞兄之后!”王世贞表态说。这是心里话。因为此时的王世贞很钦仰李攀龙,“读了老兄你的诗,我真想把自己写的那些文字都烧了!”他很诚恳地对李攀龙说。

“文章经国大业,不朽盛事。”李攀龙对王世贞说。

这话,现在听起来好像很正常,但是那时候就不同了。要知道,在传统读书人的人生理念或者价值观中,只有从政才是大显于世且垂之不朽的盛事鸿业,身在官场,却说出这样的话来,是对社会价值观的逆反啊!

可是,王世贞却被李攀龙的话刺激得热血沸腾!是啊,官场太险恶也太无聊了,那些功名利禄实在蝇营狗苟,不足挂齿!高官显贵又如何?历史上宰相、尚书何其多哉,可是谁还记得他们?而司马迁、阮籍、嵇康、李白、杜甫,却如长空星辰,永不坠落!

“夫文章者,天地之精,而不朽之盛举也!”王世贞说,“策名艺苑,不至终作吴地白眼儿足矣!”

是不是说,王世贞此时已经打定主意,就准备投身文坛,对做官无所谓了呢?

其实未必。简单说吧,王世贞说这话,言外之意就是,我不能碌碌无为,一定要出名,出大名!

出名,最规矩的途径是做大官。但是做大官,就不是仅凭自己努力就能成功的,至少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而写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只要自己努力,说不定短期内就可以闹出名堂的。

于是,王世贞和李攀龙进行了一番研究,认为写出四书五经这样的文章,虽有这样的志向,但力有不逮;不过,做屈原、司马迁还是有可能的。

他们越谈越投机,彼此都找到了知音,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而他们在一起,不是为了吃喝玩乐,是想干出一番能够永垂后世的大事业,进而青史留名!

想出名,就不能循规蹈矩

刑部本来是很专业的司法机关,但是刑部大院里的白云楼却充满了文艺氛围。年轻的王世贞对上班很有热情,倒不是说他多么热爱自己的职业,实在是因为,走进白云楼,他就可以和李攀龙在一起了。

“壮志凌云,才气纵横而不可抑制,一时骅骝长嘶,奋蹄蹴地,有随风飞驰、征服四野八荒之势。”这是林语堂述说年轻的苏东坡的一段话,用在此时的王世贞身上,也是恰当的。他和知己李攀龙已经反复研究过了,决心要发起文学复古运动,实现中华文学的伟大复兴!

有大志向者,或者说发誓要做非常之人、成非常之功者,往往要处处显示其非常之处。说白了,就是不能四平八稳循规蹈矩,而是要另类,要狂!年轻气盛的王世贞和李攀龙,仰慕、模仿魏晋风度,以“狂客”自居。两个刑部法官,“相约读书,手抄《史记》二部”,在机关上班常常黏在一起,旁若无人,“每相对饮酒,谈笑唏嘘”,感觉仿佛是在和司马迁一起餐叙呢!喝酒就要豪饮,一醉方休!因为胸怀屈原司马迁之志,所以对什么功名利禄都无所谓了,权贵当然不放在眼里,还故意显示出狂傲之气!多年后,王世贞回忆说,当年自己“年少不更练,误录有司,肉血躁热,气志衡厉,每多籍、康嗜醉之癖,而负斶、斗抗名之敖,间怀傅、班投笔之志”。

想想看,这样的年轻人,接人待物能不狂傲?工作上,自然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什么权贵,你们算什么东西?!

不用说,王世贞、李攀龙的表现,免不得让同事们另眼相看,议论纷纷。可能也有人提醒他们,还是适当注意些为好。

王世贞、李攀龙不以为然。李攀龙很早就有“狂生”之名,此时更公开声称,我不狂谁狂?王世贞受其感染,也傲然曰:“贞也高阳一狂客!”

狂客、敖士都离不开狂和傲,用当时的话说,就是狂狷。

问题是,儒家文化看重礼仪,读书人讲究的是循规蹈矩;专制政治规制下的读书人也往往表现出温良恭俭让,最看不惯的是狂傲,而王世贞他们却偏偏以“狂客”自居,显然是对正统的叛逆。

其实,还不只王世贞是这样,这个时代,还真有不少读书人走的是“狂狷”的路子。徐渭不狂吗?他自己总结说他的人生可用一个“畸”字概括,做出的狂事不少。吴中文人张凤翼兄弟也很狂。据记载,张凤翼的小弟张献翼和朋友花很大工夫,专门把古人中那些怪诞行为加以梳理,然后一一仿效,比如穿大红衣服,还要绣满荷花、菊花,头戴大红方巾,一出门,儿童就聚集在他身后看热闹,还有,当朋友过生日时,他别出心裁,让朋友扮成尸体,他率领子弟披麻戴孝,围着尸体哭,等酒肉祭奠时,“尸体”就一骨碌爬起来,和大家同吃;还要找妓女又唱又哭,唱完哭罢接着喝,谓之“收泪”。至于公开和妓女厮混并形诸文字的读书人,也不少。

笔者想说的是,这个时代,读书人中有一部分人变得不那么循规蹈矩了,甚至以狂狷作为自己的行为追求。

倘若是大明建国初期太祖他老人家掌权的时代,谁敢这样?不仅身在官场者不敢,就连隐居山中的读书人也不敢。那个时代的读书人如履薄冰、动辄得咎,一言不合、一字之失,就有可能被惩罚,重者杀头,轻者关监狱、流放。读书人真是人人自危,不敢越雷池一步。可是,到了王世贞生活的时代,情形就不同了。政治控制力下降,由严酷走向相对宽松,加上商品经济的繁荣,读书人有了选择生存方式的自由。建国初期,太祖老人家说得上是极权统治,不为我所用者无处可逃。现在不同了,除了做官,还可以做山人,除了从朝廷那里讨饭吃,商人、市场,也可以为他们提供饭碗,甚至混在妓院里,写些艳词荤曲,就可以养家糊口。如此一来,读书人的底气就有了。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没有必要窝窝囊囊、忍气吞声,低三下四活得像条看家狗,老子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再加上,用以控制人、塑造人、驯化人的官方意识形态,失去了原有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这个时期,孔孟主义程朱思想虽然还居于全国全社会的指导地位,但是也就是考试的时候背背,讲话、写公文的时候用用,没有人真把它当作行动指南了。时人称,读书人在意识形态上“不喜新厌常者,不复几人矣”!然而,他们又找不到新的足以令人信服的理论,一边不信那些说教了,一边又感叹世风日下,教化废弛,内心充满苦闷、冲突和失衡,一些人出于种种目的,率意而行、藐视权威、不拘礼法、追求自我,就不足为怪了。

旷达不羁、离经叛道、奇装异服、越礼任诞……总之,在一些读书人身上,展现出追求自然、肯定自我、张扬个性的独特气质。可以说,狂,就是摆脱束缚、追求自我的表现,这些人恰恰是读书人中最具有活力和个性的精英。

一般说来,有两种人容易狂狷,一是那些上进心比较强烈但是志不获伸,才不克售的读书人,换言之,有强烈的功名意识却又感到失意的人,往往会以狂狷来展示自我;二是想出名的年轻人要以狂狷展示自己与众不同。

王世贞就属于后者。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出名!要出大名!所以,他就要展示自己狂狷的一面。也可以反过来说,因为太急于出名了,一些做法就让人觉得不那么合乎规矩了。

清朝官方对王世贞有个评价,说他博综典籍,谙习掌故,但年轻时自命太高,求名太急。这个说法比较符合实际。

是的,王世贞不愿意碌碌无为,做一个“白眼儿”,他要奋斗不息,成为名垂青史的人物。

不能简单理解为王世贞的求名,就是求文名,当天下第一流的作家,放弃了对仕途的追求。

不是的。那个时代的官场,比较崇尚声望。有声望的官员,才有大的发展前途;对于有大志向者来说,默默无闻是很可怕的。所以,许多年轻人都想出名。

此时的王世贞念兹在兹的就是:出名,出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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