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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两个多月时光过去了,德塞森特才得以沉浸到丰特奈居所宁静的歇息中;各种各样的购物迫使他不断前往巴黎,东奔西跑地走遍整个城市。

然而,他是在经过了一番何等细致的调查,投入了一番何等繁杂的思考之后,才把他的住所托付给了地毯商的啊!

很久以来他就成了色彩的真实性和虚假托词的专家。以往,为了在自己家中接待女人,他构建了一个小客厅,在用日本樟树雕镂成的各种各样的小家具中间,在一种玫瑰色印度绸缎做成的帐篷底下,在被锦缎过滤后显得矫揉造作的光线衬映下,美人的肌肤变得五彩缤纷。

这个房间在姑娘中间曾是那么有名,一面面镜子在墙上相对而挂,如回声一般反射出玫瑰色小客厅无穷无尽的映像,姑娘们热中于把自己的裸体浸泡在这一温暖的肉红色中,而家具木料发出的薄荷味使它更为芳香。

这一矫饰的脂粉气似乎往人们的皮肤底下输送了一种新鲜血液,而这皮肤则早已被常用的浅白妆粉和过多的夜生活弄得失了鲜,遭了损,但是,且不说这种空气带来的种种好处,他还在这慵懒的环境中品尝到一些特殊的欣喜,一些愉悦,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对往昔的苦、对消亡了的烦恼的回忆使这些愉悦变得极其美妙,极度活跃。

由此,出于仇恨,出于对自己童年的轻蔑,他在房间的天花板上挂了一个小小的银丝笼子,笼子里关了一只蟋蟀,它鸣唱着,仿佛身处鲁尔普城堡的壁炉灰烬中;这一嘶鸣,他曾经许多次地听到过,那是在他母亲家中每一个拘束的、哑默的晚上,而当他现在又听到这一叫声时,整整一段痛苦的、压抑的青春岁月的景象便又历历在目,于是,当他机械地抚摩着女人颤抖的肉体,任凭她们的话语或笑声打破他的幻觉,把他猛地带回到现实中、客厅中,脚踏实地时,一种嘈杂便在他的心灵中升腾,那是一种对他所忍受的忧伤的复仇需要,一种要以卑鄙行径来玷污家族回忆的狂妄,一种要在肉蒲团上喘气的疯狂愿望,要耗尽最激烈、最苦涩的肉欲狂暴的最后几滴汁液。

还有几次,在秋雨绵绵的季节,当忧郁压上心头,对街道、对自己家、对黄色淤泥一般的天空、对碎石路一般云彩的强烈反感向他袭来时,他便隐蔽在这一掩体中,轻轻地摆弄笼子,瞧着它反照在无穷无尽的镜子游戏中,直到他迷茫的眼睛发现,那笼子已停止了动弹,但整个小客厅却摇晃和转动起来,玫瑰色的华尔兹充盈了整栋房子。

然后,在他认定有必要显得与众不同时,德塞森特也创造了一些奇特异常的室内装饰,他把客厅分隔为一系列小隔间,分别挂上不同的壁毯,但那些挂毯彼此间又有一种细微的相似性,一种隐约的和谐,能以或欢快或隐晦、或微妙或野蛮的色彩,跟他所喜欢的拉丁语或法语作品的特点挂上钩。他会依据隔间的布景,看看到底哪一个最吻合他心血来潮时想阅读的作品的实质,来选择安坐到哪一个隔间里去。

最后,他让人装修了一个高高大大的客厅,专门用来接待他的供货商;他们进来,彼此并肩而坐,坐在教堂一样的祷告席上,这时,他就爬上一个高大的布道台,开始一番关于时髦的布道,恳求他的鞋匠和裁缝,在裁剪方面绝对无条件地服从他的敕书,并威胁他们说,假如他们不顺从他在谕告和诏书中列举的条文,就让他们尝尝一种撤销资金的厉害。

他赢得了怪僻者的名声,这都是因为他的刻意打扮,法兰绒的白色上装,带金丝银线饰带的背心,不用领带,却在衬衫领子的缺口处插了一束淡紫色的兰花,还有为那些文人提供引起轰动机会的晚餐,其中有一次,为纪念最微不足道的不幸事件,他延续十八世纪的做法,安排了一次丧宴。

他家餐厅里挂起了黑色布幔,餐厅面对的花园也突然变了模样,小径上全都撒上了煤粉,小小的水池现在也围起了一道玄武岩石井栏,池子里倒了墨水,而花坛中则摆满了松枝和柏枝,晚餐被端到一张铺了黑布的桌子上,桌布上还放着紫罗兰和轮峰菊的花篮,被一些燃着绿色火焰的大灯台和点着蜡烛的小烛台照亮。

一个隐匿的乐队演奏着葬礼进行曲,食客们由一些裸体黑女人服侍,她们穿着高跟拖鞋和银丝的长袜,丝线上还挂着泪滴似的珠子。

人们使用镶了黑色边沿的盘子,吃的,有甲鱼汤、俄罗斯燕麦面包、土耳其熟橄榄、鱼子酱、腌鰡鱼子、法兰克福熏血肠、配了甘草汁和鞋油色佐料的野味、浓汁块菰、奶油巧克力、布丁、油桃、葡萄原浆、桑葚、黑樱桃;喝的,装在深色杯子里,有利玛涅、鲁西永、特内多斯、帕纳斯谷的葡萄酒,以及波尔图甜酒;在咖啡和核桃酒之后,还能品尝到格瓦斯、波特啤酒和世涛啤酒。

宣告阳刚气一时衰亡的晚宴,这就写在像是恭请出席葬礼的邀请信上。

但是,他以往赢得荣耀的这些荒唐事却消耗殆尽;今天,他对那些幼稚且陈腐的炫耀,那些奇装异服,那些怪异的住宅装饰却只有蔑视。他只是,为了他的私人愉悦,而不再是为了哗众取宠,他还梦想以一种罕见的方式,构建一个舒适的、装饰精美的室内环境,创造出一种奇特而又宁静的起居生活,以适应其孤独未来的种种需要。

当丰特奈的房屋由一个建筑师按照他的意愿和方案整修就绪,当只剩下家具和装饰的陈设要确定时,他重新久久地审视了一番各个色系。

他想要的,是一些会在人为的灯光下表达出情趣的颜色;他根本就不在乎它们在白天的光线中会显得平淡无奇或者毛糙生硬,因为他几乎只生活在夜间,在他看来,只有在对影成双时,才更觉得是在自己家里,才更孤单,精神才会真正地兴奋和骚动起来;他还觉得,在一座座被黑暗和沉睡团团包围的房屋中,待在唯一那间灯火通明、依然清醒的房间里,真是一种特殊的享受,进入这样一种享受,兴许是一丝虚荣心,一种奇特的满足感,这是熬夜工作者所熟悉的,当他们撩起窗帘时,他们会发现,周围一切都熄灭,一切都哑默,一切都死寂。

慢慢地,他挑拣着色调,一种接一种。

在烛光中,蓝色转向了一种假绿色;假如是深色系的蓝,如钴蓝和靛蓝,那么它就变成黑色;假如它很浅,它会变灰;假如它色泽本真,温和,泛着青绿,它便发暗,发冷。

除非把它作为添加剂,跟另一种颜色混合起来,它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房间的主色调。

而铁灰色,依然皱眉沉脸,并显得笨重;珠灰色则丢失了其清亮,变形成一种脏白色;褐色沉沉入睡,渐渐冷却;至于深绿色,还有皇室绿和香桃木绿,它们的情况跟海蓝色一样,会融合在黑色之中;剩下就是更浅的绿色了,例如孔雀绿,以及辰砂色和生漆色,但是,那时候灯光会流放它们的蓝色素,而只监禁它们的黄色素,而这黄色素只保留下一种虚假的色调,一种混浊的味道。

橙红色、玉米色和玫瑰色,也用不着想得更多,其女性化倾向跟隐居的概念格格不入;最后,在灯光下会失色的紫色,也没什么好说的;到晚上,只剩下残留的红色,那是什么样的红色啊!一种黏糊糊的红色,一种可疑的绛红;此外,他总觉得没必要求助于这种颜色,因为只要添加一定剂量的山道年[1],人们就能看出紫色,从此根本用不着去动它,就很容易改变帷幔的色调。

这些颜色排除掉后,就只剩下三种了:红色,橙色,黄色。

在所有颜色中,他最喜欢橙色,由此,用他自己的例子就能证实一种理论的真实,他宣称这理论有一种近乎数学般的精确性:要知道,在一个真正艺术家的感觉本性和他的眼睛以一种更特殊、更生动的方式所见到的颜色之间,存在有一种和谐。

确实,他忽略了大多数普通人粗糙的视网膜,因为它既发觉不了每一种色彩特有的韵律,也发觉不了它们明暗渐变和它们细微差异的神秘魅力;他还忽略了那些资产者的眼睛,因为它们对激动而又有力的色调的宏大和胜利无动于衷;于是,他只保留了那些经过文学与艺术的训练而具有精睛明眸的人,他似乎认定了,他们中那个梦想完美、向往幻觉、在夕阳中刺激视野盲点的人的眼睛,通常会被蓝色及其衍变色所抚摩,例如浅紫色、丁香色、珠灰色,只要这些颜色还是细嫩的,不超越边界,否则就会丧失其个性,转变为纯粹的紫色,通透的灰色。

相反,那些举止粗野者,那些血相旺盛者,那些漂亮的多血质[2]者,那些根本无视种种开场白和插曲,争先恐后地冲锋,很快就昏了头的强壮男子,他们中的多数往往津津乐道于黄色和红色的鲜艳光线,以及朱砂和铬黄的铙钹之击,心甘情愿地被冲得目眩眼花,心醉脑晕。

最终,那些虚弱和神经质的人的感官胃口寻找熏制和卤制的美食,而那些极度激动者和精瘦者的眼睛,几乎全都一样,则钟情于这一撩人和病态的颜色,虚构的辉煌,尖酸的狂热:橙色。

德塞森特的选择不会授人以丝毫怀疑;但是,毋庸置疑的困难依然还在。如果说红色和黄色在光芒中显示出了崇高,它们的复合色橙色却并不总是如此,它会被带走,并且常常蜕变为一种金红,一种火红。

他在烛光下一一察看它那差别细微的种种色调,终于发现有一种跟他所期待的种种苛求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协调,有什么冲突;准备工作一旦结束,他便尝试着,尽可能避免使用东方的织物和挂毯,至少对他的工作室而言是如此,因为发了横财的批发商低价进货,将其囤积在新品商店中,这些东西变得如此枯燥无味,如此庸常平凡。

他最终决定,把他的墙壁像书籍那样装帧起来,用摩洛哥山羊皮,带有大又平的颗粒面,或者用开普敦公羊皮,由坚硬的铁板在强压之下轧光。

护壁一旦包起来后,他就让人在护条和高高的勒脚上涂上一种深深的靛青色,一种很像是轿车车身制造者用来给车门上色的靛青色的漆,而同样蒙上了摩洛哥山羊皮的稍呈圆形的天花板上,则打开了一个由国王蓝的丝绸铺就的圆圆的苍穹,后者镶嵌在橙色的皮革中,活像一个巨大的牛眼窗,一些银色的六翼天使在苍穹中正展翅升腾,那是由早先科隆织工行会的师傅特地为一件很古老的斗篷而绣的。

作完一系列的调整后,到晚上,所有一切都妥协了,缓和了,就位了:细木护壁板凝定了鲜明的蓝色,而且似乎因橙色而发热,而橙色则维持住了自身,并未伪造篡改,反而得到加强,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被蓝色那咄咄逼人的气息撩拨得更旺。

至于家具方面,德塞森特并没有寻寻觅觅,这个房间中唯一的奢华,应该就是书籍和珍奇花卉;他保留着不动,等以后再用某些素描或者绘画,来装饰始终赤裸裸的板壁,目前,他所要做的只是在大部分墙面上安装用来放书的乌木架子和格子,在地板上铺上猛兽皮和蓝狐狸毛皮,在十五世纪兑钱用的大桌子旁边,安放那些带有侧耳的深凹的扶手椅,一张礼拜堂的铸铁旧课桌,这是一张古老的斜面经书桌,早先,教堂执事会在这书桌上放上对经唱谱,而现在,它则承受着一本分量极重的大开本的杜康热[3]的《中古拉丁语词汇》[4]。

窗子的玻璃呈碎裂状的花纹图案,蓝荧荧的,上面布满了墨绿色斑点,隆起部分则缀上了金色,截断了乡野的景色,只让一丝虚假的光线进入,搭配的窗帘用古老的教士襟带缝制成,其暗淡的、几乎被烟熏黑的金色,熄灭在一种几乎死寂的棕红条纹中。

最后,壁炉的帷幔,它也一样,用一种佛罗伦萨塔夫绸的豪华无比的教士祭披剪裁出,而就在壁炉上,在两个来自于比埃夫勒古森林修道院的拜占庭风格的黄铜圣体显供台之间,放着一个美妙无比的弥撒经牌,它分为三个互相分隔的格子,装饰了一圈花边,在它的玻璃框架下,波德莱尔的三部作品,用令人赞叹的祈祷书字母和美轮美奂的彩色装饰字母,抄写在一种真正的精制犊皮纸上:在左边和右边,十四行诗标着这样的题目《情人之死》和《敌人》;而在中间,那首散文诗的标题则是:Anywhere out of the world,意思是“世界之外,无论何地”。

注释:

[1]Santonin,是从菊科植物中提取的一种生化物质,可作驱肠虫剂。

[2]根据希波克拉底的分类,多血质的人一般性格活泼、善交际。

[3]Du Cange,本名夏尔·杜·弗莱纳(Charles du Fresne,1610—1688),通称杜康热爵爷(Sieur du Cange),法国著名的历史学家、语言学家、文献学家。

[4]Glossariuni mediae et infimae latinitatis,1678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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