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把千纸鹤放到他抽屉后,第二天放学,我偷偷去看,发现那只千纸鹤不见了。
我暗想:他应该是看到了吧,但,是拿走了还是扔了?不过无论是哪样,他应该都知道了吧。我心里有些激动,有些欢喜,回家的路上都一蹦一跳的,幻想着他看到那只千纸鹤的样子,是好奇还是别的什么呢,想了一会却又不敢多想下去了。
回家后,饭桌上,我夹了点菜,装作若无其事地跟父母说:“爸,妈,以后我想晚一点放学。明年初三中考的时候要考体育,我想放学后跑完步再回来,可以吗?”
“现在你才初二,还不用这么急吧。早点回家,早点吃饭,不是更好吗?你看你这几天大扫除弄得多晚,况且学校离家也不近,要不还是早点回来吧。”爸爸说。
“长跑不能一朝一夕练就的,我现在开始练,岂不是比初三再练更好?我以后跑完步就回来,不会太晚的。”我把声音放轻柔一些,恳求父母的同意。
“你跑完步会不会很累啊?要不要让爸爸去接你啊。”妈妈问道。
“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我以后尽量早点回来。”得到了那点同意,我感觉的我的心脏在胸膛内无比活跃地跳动,好像就要跳出来了一样。我默默一口一口把饭咽下去,试图平复将那颗兴奋不已的心脏。闭上眼,我的心跳声仿佛就在耳边。
自从得到了父母的同意,整个人都变得飞扬起来。早晨的每一口阳光都是无比的新鲜,空气中泛着栀子花的香气。
我开始有些意识到,我是不是喜欢上这个男生了,就因为人家长得还可以,挺有礼貌的,唱歌好听,弹吉他好吗?不会吧,方菲,这你也太肤浅了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感到有些害怕,害怕自己喜欢上他,害怕自己那种忽冷忽热的情绪,也害怕他看到自己这样平凡而卑微后的冷嘲。但是,当我看到他的时候,总会有莫名的欣喜,似乎一切的苦恼好像不复存在,听到他的歌声会感觉所有的琐碎在那一瞬间可以烟消云散。
看到他,我很欢喜。
也许,我不过和那些小迷妹一样吧,单纯地觉得他唱歌好听,弹吉他的样子很帅,品学兼优,罢了。我曾经不屑这些人,却也活成了这些人的样子。又有什么办法了?遇上他,我的心情好像早已不属于我来控制了。
渐渐地,我也有尝试着和他的“偶遇”,比如说他习惯在十二点十分去打饭,而我也那时候去饭堂打饭;星期二上午第四节课是他们班要去艺术楼上美术课,我经过他们班去洗手间;星期三下午第一节是他们班的体育课,我去办公室抱作业等等。
这些都是生活中那一点点的小事,却足以让我开心半天。我想在他面前混个脸熟,至少他以后见到我,会说:“这个人我曾见过。”我开始记起了日记,与其说日记,不如说是关于他的点滴罢了。那只放在他抽屉里待飞的千纸鹤不知道飞到哪里,我时不时再叠一些千纸鹤,上面写几句漂漂亮亮的写景的诗句,让他根本抓不住方向。
我不想让他知道,但我又想让他知道,又害怕他知道。
随着吉他和弦扫过,扫过了春和夏,遇见了冬和秋。我的初二就这样晃晃悠悠地结束了。迎接我的除了开学考以外,就是整整一年的初三备考。
我看了看我开学考的成绩,和初二期末考一样,除了语文稍好一些,其他全部完蛋。我从小语文成绩就挺好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可我除了语文以外,就没有一科是擅长的了。我望着那几科惨不忍睹的成绩,感到初一初二那两年真的是在虚度光阴,初三再不努力,更待何时?我之前的任性,是不是都是错的,只为了每天多看他几眼,搞的心神不宁,无法一门心思在学习。现在成绩已经下滑得很离谱了,是不是该做些别的什么。每天做这样的事情,又不是喜欢,就算是喜欢,那又怎么样?连勇气都没有,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坐在座位上沉思了很久,起身,经过隔壁班。隔壁班和之前一样,这个点钟,一个人都没有。班的后面有一张明晃晃红增增的纸,我有些好奇,走近一看,这是他们班的成绩排行榜。
我望过去,第一眼便看到了郑风的名字,郑风,班级排名,第二。语文,130。我瞪了瞪眼睛,他语文也这么高分,这次语文比平时难了很多,为的就是打压我们这些一暑假疯玩的学生们。我135的语文,跟他一比,根本不占什么优势。
是的,他年级稳在前二十,而我只在两百名徘徊。可是那又怎样呢?勤能补拙,自己若是有那种卑微感,不如从成绩上争取更多优势,也好在以后更有自信去认识他。那一天,才可以自信满满地告诉他,我也不差。不会像现在一样,总是偷偷的看,偷偷地想。
那一瞬间,我充满了斗志,郑风,我们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