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薄雾菲菲,空气里流淌着湿气,长椅边的篝火这时只剩下了一堆黑烬。
小诺平时都是习惯早起的,但今天却是一次例外。这可能与昨晚入睡太晚有直接联系。
他身上盖着大衣,脸上敷着一张面膜——上面用口红涂上线条,看起来就像一张鬼面具,自然属于他临时涂鸦的作品。身体则一动不动的躺在长椅上,兀自沉睡未醒。
他可能无法梦见,这时一个‘入室行窃’的罪名,已阴差阳错的撞在了他的身上。
清晨时分,当失主发现昨夜才放进保险柜里的黑皮包不翼而飞时,当机立断,立即调来上百个卫士,全城搜索,一旦发现踪迹,即时通过星环上报。
一般人当然不能调动卫兵,更何况是数量如此多的卫兵。但如果她是城主,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卫兵们在出发之前,便已获悉黑皮包式样。为了便于行动,他们身穿便装、以三人为小组展开搜索行动。
而其中有一组,搜查到了小诺这里。惊喜交加中,动作满满是惩恶扬善的利落。不由分说,三人分工有序,一人掀开盖在小诺身上的大衣,抓住后者手臂,以平静的语气命令道:“跟我们走一遭吧!”
另一人便向收回战利品似的捡起黑皮包,拍掉上面的泥灰,夹在肋窝下。
第三人则神情警惕的盯着小诺的身体,以防这犯人跳起来逃跑。
可是当小诺转过身来时,面膜上的涂鸦的红线,还是将三个卫士深深的惊吓住了,不约而同的后退了一小步。
抓住小诺手臂的卫士看清这不过是张面膜,脸上现出既羞愧又愤怒的神色,一把将之从小诺脸上撕掉。
小诺醒了,看见他们三人,不明白为何自己遭受如此对待,“你们是谁?为什么吵醒我?”他
问。
拿着黑皮包的卫士将罪证展示给小诺看,“这是你的东西吗?”
小诺摇摇头,“不是。”
“倒是年少诚实,好样的。所以你还是跟我们走一趟吧!”卫士们笑道。一边靠上来,两人走在他左右,一人跟在后面。
小诺双手展开,力量之大,三个卫士竟挣拗不过,眼睁睁的看着他走到一边,张嘴打哈欠。
“你……你竟然拒捕,知不知道这是罪上加罪的罪名?”原本抓住小诺手臂的卫士结结巴巴的说。他跟两个同僚站在旁边,惊叹这小鬼的神力的同时,谁也不敢冒险动手,便只好向小诺宣示拒捕的严重性。
小诺好像没听见,四下看了看,便准备离开这里。
卫士们不敢落下失职的恶名,这时只能来一点肢体动作了。可是他们并未修炼过,只是普通的在职兵士,即便有年龄的优势,也根本不是小诺的敌手。
他们伸出去的手本来是抓小诺的,却不料后者抬起手,看似若无其事,实则既快且准,三个卫士闷哼一声,膝盖同时弯曲,当视野清晰时,食指已被小诺握住,不止是自己的,两个同伴的也被拿住,一齐被握在这小鬼掌心里。
他们乖乖站在小诺面前,痛得龇牙咧嘴,感觉被握住的食指好像与同伴们的压缩在了一起。这不是假象,三个人均有这种压缩的感觉。
看他们痛得脸上冒汗,小诺安慰道,“放心好了,我不会伤害你们。但是你们也别缠着我了。”
卫士们申告道:“这是城主丢失的东西,无论如何,请你去见见她,说明原委,我们也好对上级有个交代。”
小诺松开握在掌心里的三根食指,“她不会想见我的,说了你们也不知道。”
三个卫士没立即回答,站在原地,仔细观察充血的食指有无受损。
小诺从他们身上移开视线,转向前方,继续走路。但一双穿着高帮鞋的腿正在那里等他。
这是……百合。他想的不错,站在面前的人正是百合,但昨天在她身上的熟悉感觉完全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审视。后者正用一双平静的眼睛打量着着他,目光显得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友情。
“小姐!”三个卫士一见是百合,立刻松了一口气。有城长的女儿作证,他们就不用承担太多的责任了。
小诺被百合表现出的平淡惊讶到了,因此竟没有了昨天在一起的熟络感,对她同样回之以平静的凝视。
“这件事是你做的?”百合与他的目光对视半晌后,知道这件事无法避免,于是艰难的开口询问。
小诺还未回答,百合却摇了摇头,俏丽的脸上露出微笑,“如果有人这样告诉我,我绝对会替你说,‘他才不会做这样的事呢’,你说是不是?”她看着小诺,诚挚的目光在渴求后者的回应。
“对。”小诺摸了摸脑袋,“是昨天一个带猫脸面具的女子丢下的。里面有一件大衣,让我舒舒服服睡了一觉。哪天见到了她,一定得好好谢谢她。”
百合道:“那是一个小偷,偷东西的想必是她才对,想必没拿到想要的东西,所以故意栽赃陷害你。”
“这没什么,我想我早就已经原谅她了。”小诺说。
“你这样对我说可以,对妈妈来说就不行了,听好,一定要郑重的将实情告诉她,不要像这样态度散漫。她很快就来了,知道了吗?”百合谆谆告诫。
小诺笑道:“你无须担心,她奈何不了我的。你妈妈看起来没多少实力,我不会输给她。”
百合摇摇头,山顶洞人的思维果然与众不同,竟然还停留在决斗的时代,叱道:“她是打不过你,但也不让你留在汤城,你怎么办?还是不服她的约束吗?”
小诺道:“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她可管不着。”
真是野人的思维,原始不开化,百合想。于是继续道:“我告诉你,城长的权力是很大的,只要一声令下,这里的人就不卖东西你,让你吃住全无,一天都别想挨下去。”
“没事,我自己能找吃的。”小诺抬头看了看天色。
百合惊诧万分的盯着他,竟无言以对。
“既然这样,为了汤城全体人民的安全,必须把这个天不收,地不管的小孩驱逐出城了。”一个声音冰冷的宣告。
小诺移开视线,见汤馥篱身穿旗袍,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下,缓缓走来。说话的人,自然就是走在最前面的她了。
百合见妈妈这般兴师动众,只是为了一个小孩,并且后者很可能没有任何罪状。她感到了心中的那一丝羞愧,于是替小诺解释道:“他是单细胞的性格,直说而已,没别的意思。”
汤馥篱的脸色很不好,根本没听百合的劝解,一上来喝问那三个卫兵道:“怎么不将他抓起来?”
三个卫士垂下眼睛,“这小子有来历,我们打不过他。”
这让汤馥篱对小诺的身份怀疑,她处事风格保守,不喜欢变数,便打算将小诺扣留起来,以观察动静。
她下令众人执行,百合连忙站出来阻止,“妈妈,你不能这样做,我昨天就该告诉你,他认识古兰。”
汤馥篱听到了百合这句话,有些疑惑的转向女儿,“那为什么他一个人在这里?”
“他迷路了。所以昨天我才带他到家,准备告诉你这个消息,可是却出了一点其他的事。”百合说着,想起那件事自己也有部分责任,对着妈妈的视线,不觉偏移了一些。
“既然这样,我就亲自去确认一下。”
温泉街。
此处笔直一条街,横跨南北,街道两侧,营业中的温泉商铺林立,廊下穿着靓丽的女子们,频频向过往行人招手,兜揽生意。
只有这一家商铺不同,没有打扮靓丽的女子,地理位置也不醒目,只有一块牌,上书三个字:潘君屋。表明这里是何处。
汤馥篱在这里停下,然后转入通往二层楼的阶梯,小诺跟在后面。
刚上楼,小诺的脸上便泛出亲切的笑容,楼上的一切虽然陌生,但睡椅上躺着的那人却十分熟悉:瘫懒睡姿,嘴角流涎,一脚高翘,不是别人,正是古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