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暴狼团的悍匪们害怕的事不多,毕竟是一群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从他们手沾鲜血的那一刻起,便就做好了暴尸荒野的准备,他们不怕死,怕的是死亡时的痛苦,而大大王生气的时候,这种死亡的痛苦,就很有可能经由他的手,降临在他们的身上。
别看大大王整日坐在象征威权的金色狼头帐篷里,就把他与懦弱、固步自封等标签联系在一起。劫匪们都知道,大大王贪得无厌,且性情残忍冷酷,如果谁不小心惹怒了他,那就是给了他杀人的理由,但千万别以为他会瞬间致人于死地,他没闲工夫这样做,他是将人活生生压榨成一块金子,满足他对金子的渴求。
可是大大王满足了,但受害者却要经历一段身体遭受挤压、肌体金化的漫长痛苦,最后才会被压榨成为一块金子,成为大大王的囊中私财。
当大大王从帐篷里站出来的时候,那象征杀戮的眼光向两侧一扫时,一众劫匪立刻被这道目光吓破了胆,几乎本能的让出一条路,让大大王看清站在马车上的那个红发女子。
“竟然是个女人!?”大大王愤怒的脸上闪过一丝吃惊,但随即便恢复了强烈的自信,嘴角勾起一丝残酷的笑容。因为在对手是女人这件事上,大大王潜意识中便感到赢家只能是他,所以对赢的过程充满期待,有一种类似玩游戏的兴奋劲,他思考的是,应该怎样折磨这个女人,又该以怎样的方式收场,并最终摘下胜利的果实。
路面一片狼藉,喝光的空酒坛子横七竖八丢在几乎快被踏平的枯草上。啃光的骨头沾上尘土,也随处可见,那些喝醉的劫匪,就这样直接倒在路上,发出鼾声的酒糟鼻的上空,盘旋着几只苍蝇,它们翅膀振动空气时的嗡嗡声,在此刻听来尤其刺耳。一众劫匪却大气也不敢喘。
这显然是对大大王的大不敬,尤其是在大大王盛怒时,就显得异常危险,特别容易引发死亡事件。
劫匪们本想将路面整理一下的,至少也要把他们丢弃的骨头收拾干净,然而大大王的脸色实在不好,谁也没有胆量此时站在大大王身前,所以谁都战兢兢的没有动。只有醉卧路中间的醉鬼很放松,沾满肉渣的嘴一张一合,节奏的吹出呼噜声。
围观的人都睁大眼睛,耐心等待着这个醉鬼承担大大王的怒火。
大大王身材不高,却腰宽臂长,壮如山岗,在人群里十分有辨识度。他金光闪耀,一套黄金铠甲将他包得严严实实,头盔下露出一张苍白的胖脸,目光阴沉,下面挂着两只黑眼圈,他没有眉毛,眉脊光秃秃的,面相凶狠乖张。
路上的醉鬼倒了大霉,他被大大王判了死刑,原因是被拿去开刀,杀鸡儆猴,给大大王的敌人一个下马威。
大大王丢给后者一片看起来只有指甲片大小的金叶,道:“借给你,拿去花吧!”
但这片金叶并不寻常,它像是某种符印,下落时,经过的轨迹形成了一条淡淡的金色光晕,落在皮肤上随即见肉生根,就像鱼鳞似的长在醉卧之人的手背上,融为一体。
“一本金钩!”围观的劫匪们惊呼,就像是说出了某个魔鬼的名字,忆起了可怕的事,表情惶恐且惊惧。
这甚至引起了红发女子的注意,她的目光从自己的手上转移,看着大大王,喃喃道:“一本金钩?是某种招式的名称吗?”
二大王的脸上冒出冷汗,这正是他忌惮大大王的原因,此招的一个说法是,‘一本金钩,套出万利金山’,虽然未必真能套出金山,但其血腥程度,却是令人发指的,所以这一献祭术一出世,就成为了残忍的代名词。
那片金叶,是下在那醉鬼身上的诅咒,如果不小心沾在身上,生死就操于大大王之手,他只要有意,可以把被诅咒的身体直接转变成金子。
不过人们的血统总是有差异的,即所谓的三六九等,导致每个人的价值相差万里,因此这招献祭术,作用在不同人身上,得到的金子是不相同的。举个例子说,若被献祭的人腰缠万贯,那么用这招就非常赚,赚得盆满钵满,端到手软,但若是个穷光蛋,用这招就是没眼光了。
这个道理浅显易懂,劫匪们正是因此幸存,他们身价太低了,以至于大大王根本就瞧不上他们。
而眼下这个醉鬼被大大王瞧上,并不是因为身价,而是因为他有当炮灰的价值,通过他的死,敌人将感受到恐惧。
只见大大王伸出手,指尖上萦绕金光,向附在醉卧之人手背上的金片一点,喝道:“看你值几钱!”
那附在皮肤上的指甲大小的金片开始蔓延,就像皮癣一样在皮肤上蔓延,但疼痛却是皮癣的百倍不止,醉卧之人随即被手背上的剧疼弄醒,他发出声嘶力竭的惨叫,但金片蔓延的速度却丝毫没有减缓,反而加倍速度的扩散,不到一分钟时间里,他浑身的皮肤已成为黄金的颜色。
“我看不见了!我的眼睛!”这人跪在地上,双手抱着头,捂住眼睛的手在某一瞬间松开,露出一对金灿灿的眼睛,再也看不见眼球与眼膜,就好像直接喷上了一层金漆,让他挣扎求生的模样越发吓人。
但他的痛苦才刚刚开始,因为浑身的皮肤已经僵硬,就像禁锢在水泥中,行动困难,他用尽所有力气,也就勉强把金化后的右手抬起,伸向围观的人,用恳求的语气向众人寻求一个解脱,“杀了我吧,求求你们杀了我!”不过围观的人却迅速躲开,不能帮助他,因为这只金手在他们眼中,已然成了死亡的触手,躲都来不及,更别说搭救了。
这真的是一场噩梦,这个人的眼睛,鼻子,嘴里,双耳开始流出大量的液体,清澈透明,就像是身体的水分被突然挤了出来,溅湿了身下的干泥地。他匍匐着的身体就在这一过程中开始缩小,但仍能听见那喉咙里发出受尽痛苦的哼声。
这具身体还在持续的脱水,也在持续的缩小,当缩小至小孩的躯体一般大时,所有存活的迹象已经完全消失,身体成为了一具黄金的塑像。
因为没有了亡者生前的抵制,金像缩小的过程快了很多,宛如时光回朔,先是倒退到婴儿,接着躯体蜷缩,渐渐没了人体的形态,最后缩成了一团,直到浓缩为一小块金锭,握在大大王的手中,才终于停止下来。
他用指甲扣着这块金锭,似乎不满它的份量,但无奈却又在清理之中,“一个部下,果然值不了多少啊!”
围观的人见此惨状,无不感到自危,二大王悚然道:“这就是我们不敢打扰他的原因了,大大王完全是一个疯子,如果有利可图,他会毫不留情的把我们都变成金子。”
然而红发女子只有惊讶,“将人变成金子,这倒是一种十分少见的能力,而他却用得炉火纯青,神情得意,该不会认为这样就把我百雨金吓到了吧?”
大大王并不掩饰他此举的意图,指着红发女子道:“损坏我帐篷的,就是你这个女人吧?”
不过百雨金没有回答,她的目光再度落到手上,道:“不是。”
大大王有些愕然,猛然意识到自己积聚许久的怒气失去了发泄方向,道:“不是你,还能是谁?”
百雨金道:“是掉下来的车厢撕破的,难道你没问它?”
“竟敢糊弄我,我现在就让你亲身体会一下什么是惨绝人寰的恐惧!”他手臂一扬,一片金叶拖拽起一道金光,直接击向百雨金的粉嫩的脸部,“哼哼,放心吧!我不会像对待那家伙那样对待你,不管怎么说,你都是一个女人,有把形体保存下来的价值,我会让你成为一具雕像,摆在我的黄金椅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