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发女子来者不善,且实力也是一个谜,但既然能在瞬息之间制服三大王,当然肯定不是个好打发的人物。二大王权衡利弊,决定后退一步,他身上挨了这么多刀,对以卵击石会导致什么结局相当有体验,所以没把握的争端尽量避免,他清楚与红发女子为敌实在无利可图,于是用试探的语气问道:“你是谁?对那个冰冻脸做了什么?”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了指三大王。
红发女子看也不看他一眼,注意力全在自己的手上,她身后的红发披散开来,犹如被轻风扬起,但此时却根本无风,所以这发丝是女子故意扬起来的,可能是出于某种震慑的目的,但更可能她就是想要把头发扬起来一下。
这些发丝根根笔直下垂,在阳光下折射出锃亮的金属光泽,虽然很细微,但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把把悬起的刀子,有一种异常锋利的即视感,而女子却又是一副漫不经心的表情,似乎有恃无恐,这就更为先前的感觉增添了真实。她的声音是与容貌相匹配的高贵,但也有几分冷漠,“你们不配知道我是谁,至于这个无礼男人——”
女子的眼瞳微微向下一沉,俯视着三大王匍匐在地的后背,继续说道:“他已经为冒犯的举动而丢掉了小命!当然,这只是附加的理由,真正原因是我想借此向你们传达一个喻示,不把魔方石交出来,这个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好狂妄的女人!”劫匪们起了哄,都大声叫骂起来,从来都是暴狼团要别人东西,绝没有别人敢向暴狼团伸出索取之手的。虽然他们鼓励女人长漂亮些,但若因此出言狂妄,就休怪他们刀口无情。
一个劫匪,两个,三个,还有第四个。有四个劫匪按耐不住,眼中凶光四射,手中长刀寒光闪耀,从四个方向冲上来要砍人。
四个手持兵器的凶匪包围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怎么看女子都是必死无疑,马车下的女人们受不了血腥场面,用手捂住了眼睛,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余的劫匪们则睁大眼睛,满脸是兴奋的狰狞,等待这出言不逊的女子被砍成肉块。
但红发女子的目光却仍在自己的手上,仿佛手指上有看不完的奥秘,或者有让她躲过劫匪们刀锋的方法,总之她看过劫匪们第一眼后,第二眼就永远落在了她的手上。
二大王并不约束部下,目的便是想了解红发女子的实力,“如果她不是疯子,那就真的是个身怀绝技的高手。”
只见一根光丝由红发女子身后蔓延出来,这光丝极其细微,只有视力极好的劫匪才艰难的看清那是女子的一根发丝,在阳光下隐隐约约的悬浮着,围绕着红发女子的身体,然后在一瞬间,这根发丝就消失了。
而就在同时,从不同方向砍向女子的几把长刀同时折断,手握长刀的劫匪也在进攻的半途停下,表情呆滞,接着喉咙处现出一条切割笔直的血缝,随即便感到呼吸困难,用手捂住脖子上的血线,不多久便倒在了地上。
二大王看清楚了,也因此感到一种被刀切割似的恐惧,不自禁的缩了一下脖子,脸上冒出冷汗,惊惧道:“冰冻脸就是这样被干掉了,只是一根头发,却能将喉咙像豆腐一样割开。这虽然令人难以置信,但也不全然是一件坏事……”
看见同伙倒地,不明原委的其他劫匪,便准备以血气之勇发起第二次围攻,他们不相信合众人之力,制服不了一个女人,但他们还没冲出来,就被二大王喝止住了,道:“都住手,没必要为冰冻脸的搭上一条命。”
二大王看向红发女子,道:“魔方石我们有,虽然这未必是一件真正有用的东西,但凭借举世公认材质最硬这一点看,它也有其价值的一面,不少人因此把这石头当成了宝贝看,也有些人愿意出高价来买它,所以让我们暴狼团也刮目相看,用价值连城的眼光看待它。魔方石就在大大王手里,只要他点头同意,魔方石就是你的。”
“那就让他把魔方石拿出来见我。”红发女子说。
二大王陪笑道:“大大王爱财如命,片刻都不离开他塞满金银的帐篷,除非有其他地方的金库多过他的,不然他是没有理由出来的。”
“愚蠢的人。”红发女子说道,“他的帐篷是哪个?”
“有金色狼头标记的就是。”二大王用手指了指,那帐篷居中扎营,两侧留有一小段空地,不像其他的帐篷彼此紧密连接着,红发女子目光一扫,果然见到垂下来的门幔上绘着一个露出利牙的金色狼头。
红发女子目光一沉,似乎想到了主意,这一次所有人都看见她的一束红发伸长了,发梢指向旁边的一辆马车,并在与车厢的木板接近时,红发停止了生长。所有看着这束头发的眼睛,也在同一时刻露出了疑惑的光。
“把马放走,车厢擦一下。”红发女子微微皱眉,她不喜欢有灰尘沾在头发上。
她的命令攸关生死,所以劫匪们赶紧放走马,将车擦拭干净,那认真谨慎的态度,比搓洗他们自己的身体还要认真三倍。
然而他们还是不明白,这没有马拉的车厢,与大大王的帐篷有什么联系。
悬在半空的头发轻而易举的穿过了半寸厚的木板,更令人惊恐的是木板没有因此出现裂痕,这就从侧面证实了这一束头发是多么的坚韧锋利,接着整个车厢就被头发托起来了,举在空中。
众劫匪尽皆骇异,都以为自己眼睛花了,这样一个车厢,少说也有几百斤重量,将之举在空中,并不算一件难事,他们之中的某些人就能办到,令他们不敢相信的是完成这种事的不是强而有力的双手,而是区区一束头发——还像钢条似的把车厢架了起来,甚至连一点弹性的弯曲也没有,这就让劫匪们怀疑眼睛塞在眼眶里的意义何在?本来是梦中才会发生的事,现在却真实的被他们看在了眼睛里。
而更令劫匪们恐惧的还是女子浑若无事的表情,这‘浑若无事’真的很可怕,说明这女子还有更深的实力没有用出来。
“告诉他,是我做的。”红发女子说,托起车厢的发束就像抛车的投杆向上一翘,那车厢便挟裹着劲风,落向有金色狼头标记的帐篷。
……
大大王的品性,的确如风传的那样,爱财如命。他爱金器的金光,胜过普照万物的阳光。因长期缺乏光照,所以肤色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眼圈很黑,是长期通宵达旦贪看财物的结果,但他从来不为此事后悔。毕竟金子就是他生而为人的终极意义,所以,围绕着他的一切,都得由黄金打造。
就像穿在身上的黄金铠甲,坐下来的黄金椅,睡觉用的黄金床……总之,放眼所及,帐篷内的一切都是金碧辉煌,金光闪闪,他看不惯除此之外的其他颜色,所以如银器珠宝等物,都被他塞进了黄金打造的箱子里,一箱一箱的堆在黄金座的两侧。
他又看了一眼,觉得很满意,端起一盏金杯,啜饮杯中美酒。
这美酒除了酒香之外,还散发着一点金子的味道,因为大大王太爱金子了,所以将金块碾碎,磨成金粉,啜饮佳酿前,都会放一点点金粉。这个习惯他已坚持了好多年,所以他有理由相信,自己的血液里,必定已经流淌着金子。
一杯酒下肚后,忽而感到肠胃已经空虚,想起已到了午饭时间,嘴里不禁就怨恨的骂起来,露出满口金牙,“该死的混蛋,怎么还不送饭来?”
他任由肚子里打鼓,自己却抬起头,望着天花板,道:“吃饭的事让人送来就好,如果要让我出去,除非有一颗黄金陨石从天上掉下来。”
他的愿望很快就成真了,不过不是黄金陨石,而是一个空车厢,但下坠的力道同样能轻而易举的撕破帐篷,豁出一个巨大口子。
车厢在黄金座前的台阶上撞得粉碎,大大王吃了一惊,凝视着帐篷的破洞,一股怒火早已蔓延全身,病态的脸由白转红,暴跳如雷道:“是谁做的好事?我非宰了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