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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无瑕膏

“我来了!昨天我妈妈做了很好吃的纸杯蛋糕,我带来给你试试。”推门而入的少年人,今天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而安坐室内的女人抬头,一袭及腰的青丝飘动,展露脸上一如既往的轻柔表情。

“谢谢。”她弯眉一笑,“班上被欺负的女生的事情,解决了?”

“是啊,她大概是终于振作起来了吧。最近变化好大啊,”男生开心地一笑,“真是太好了……”

女人弯起唇,轻笑:“确实不错……”说到这里,她接过男生手里的纸杯蛋糕时,却猛然发现,男生的手上,有一道红肿的新伤。

“那天她情绪崩溃的时候,被抓伤的。”看到女人眼神,男生不在意地笑笑,“没什么大事,只是指甲划伤而已,你看,都快要结痂了。”

女人的眉头还是没散去,她突然站起身,把男生吓了一跳:“你的伤口有些发炎,跟我来。”

说完,她率先往垂着天青色帷幔、从未被男生涉足过的内室走去——男生有些无措,但也有些好奇,于是干脆跟着她一起前往内室。

天青色的帷幔被掀起来,挂在龙吐珠的帷幔挂钩上,男生看了几眼,只觉得咬着帷幔的龙首雕工看上去精细得吓人,他本想多看几眼,却听到女人在内室唤他。

加紧几步走进去,是一面大屏风,屏风上是写意山水图,绕过那田园山水图,布置极其简单,仅有一张桌子和一面可供小憩的鎏金木榻。除了内室后侧被关闭的铜环小门之外,唯一引人注意的,莫不过三面墙壁,都是中医药柜一般小小的方格抽屉,密密麻麻,上面没有名字,只有简单的几笔勾勒出的花朵或是奇怪的毛笔符号,看上去令人十分不解。

“坐。”她指指那雕花鎏金纹的榻,而后转身,在彷如中药柜一般的墙壁下,皱眉寻找了一会儿,就踩着木质的六脚小几凳爬上去,在那浩瀚如烟的格子中间,抽出一条极细的木格,拿出了一个两指粗细,银白闪耀、翠绿欲滴的长颈瓶子来。

她走下来,握着那细长的瓶子,走到榻的另一边坐下。男生这才看清楚,这银白翠绿的瓶子,是不规则的形状,看上去像一朵细长的、含苞未放的丁香花。上面的整个细长的管状,都是由银子铸成,闪着森森银白的冷光,几个花瓣的瓣托微微舒展开来,看上去几可乱真,牢牢地把翡翠挖空做成的花苞扣紧。翡翠加上银子合铸而成的小小丁香瓶,看上去如此优雅又浑然天成,竟找不到一丝拼接的痕迹。

男生看不出这瓶子的材料到底是什么,但这并不阻碍他一眼看上去,就有种这东西肯定很贵的感觉。

她轻轻抽开上面用翡翠镶银扣眼扣住的瓶口,然后轻轻把瓶口往下倾斜。一滴浓郁的乳白色胶状物,轻轻地落在她青葱一般的指间。

“这……”男生还想继续问,却无人作答,那乳白的胶状膏体,被轻柔且均匀地涂上了红肿的伤处。

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那胶状的膏体涂抹上去,原本发红发肿的伤口,好像突然一下子被什么沁凉的东西轻柔地洗涤,舒适到了极点。

那乳白的胶迅速地融化,原本醒目的伤口变得平滑圆整,竟彷如婴儿的肌肤,比旁边的肤色都白嫩,看起来十分突兀。

“这、这是什么东西?”男生惊得站起来。

女人抬头笑:“你往日听我说起那些故事,都何等淡定,怎么今日,却如此失态?”

“那、那是因为……”男生呐呐地说了一半,说不出话来。

要说什么呢?因为觉得那一切太虚假了?但他每次却又管不住自己,硬要来听那些半真半假的故事。

还是说,他心里其实一直不肯相信她说的一切,但却把来这里听这女人说话,当成了平淡生活的唯一消遣?

他语意未尽,她却全然都懂。不过,她笑了一下,却似乎全然不曾在意的样子,说:“要喝茶么?这东西,”她指指那丁香一般的小盒子,“它叫无瑕膏,能促进伤口愈合,让肌肤细腻。它,也有一个故事……”

受了惊吓的少年人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的笑靥,只觉得神思模糊,脚丝毫挪不动。他站在原地,看着那丁香的瓶子,女人清丽的声音,随着姜丝、茶饼被放入小泥炉烹煮,茶香四起,往事历历在目——

1

被剥官削职、贬为庶民的时候,林朔差两岁就值而立,正是一个男人的黄金年岁。

他玉面无须、风度翩翩,看上去仿佛青春年少的少年郎。和唯一没有与他断交,反而还设宴送他的昔日同窗、现在炙手可热的谏院主事王世则坐在一起谈论前半生,竟像是差了一辈一般。

“世兄看上去竟是一丝也没有显老,”王世则看着林朔,眼神悠远,仿佛又回到了昔日的少年岁月。

“只可惜,只余皮囊犹在罢了。”林朔一笑。他往日被称为玉面郎君,就算娶了誉满都城的柳五小姐,依然被无数少女视为梦中情人。他往常笑起来,是温和儒雅的,此刻王世则却发现他整个人都好像变了。

是气质。从以前的翩翩君子,遭遇刑囚、家破人亡之后,林朔整个人都变得落拓洒脱起来,反而有种看穿一切的淡然了。

王世则还在打量,林朔却突然说:“贤弟,我们当日同窗之时,你可还记得是什么时候?”

“当然记得……”王世则举杯一饮而尽,轻声说,“那年我不过十五,世兄却已经二十有二,我跛脚被人欺负嘲弄,是世兄一直护着我,为我说话,为我答疑解惑……时间真快啊,这么一晃,十四年就过去了。当日同窗岁月,却好像一直还在昨日一般……”

“我哪里曾为你答疑解惑过,我不过进士出身,你却是连科状元。‘勾画乾坤,作我之龙楼凤阁;开穷日月,为君之玉户金关。’我现在还记得,当年圣上亲自咏读,还拍椅念了三声好。”林朔又喝了一杯酒,他前段时间一直被监禁,差点面临砍头之灾,早已遭受诸多磨难,这时候空腹连喝了几杯酒,眼角很快染上酒醉的嫣红。他轻声说,“至于你说的为你说话、护着你,不过是……与你同病相怜罢了……”

王世则极其惊讶:“世兄可是醉了,我儿时受伤才导致跛足,世兄相貌堂堂,身体康健,何来与我同病相怜之说?”

“这事憋在我心中已有多年,其实,在我出生之时,我的脸上……到脖子,有一块这么大的胎记。”林朔从左脸的颧骨比划到锁骨的地方,继续说,“为我接生的产婆以为我是妖怪,差点吓得昏过去。我父亲一生苦读却苦无资质,一直期待能有个儿子三元及第、光耀门楣。可我生有怪疤,未免惊扰圣驾,我这种人,连考试的资格都没有。”

王世则大惊,但也有同感——他自己就是这开天辟地、有了科举之后,以残疾之身夺得状元的第一人。

世人只看到他的风光,哪里知道这些年一路走来,他遇到的歧视、嘲笑和白眼。

但是虽然如此,林朔所言,也实在太为怪异,若是真如林朔所言,那他此刻玉面无须的脸,又是怎么回事?王世则这些年也算见多识广,却也从未听说过哪里有那样神奇的东西,竟能令一个人的胎记消失。如若是真的有的话,只怕世人都趋之若鹜,能制出这东西的人,也已经誉满天下,哪里还会默默无闻。

林朔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口说无凭,他问:“贤弟身上,可有陈年旧疤之类的伤口?”

“有是有。”王世则伸出手来,掌背上有几条褐色的旧疤。当年他出身贫寒,砍柴烧火之类的事情从小做起,纵然后来养尊处优,有些陈年旧疤,却一直还固执地存在着。

林朔从袖里摸索一下,取出来了一只精妙无比的翡翠镶银小瓶——那银白翠绿的瓶子,是不规则的形状,看上去像一朵细长的、含苞未放的丁香花。上面细长的管状,整个都是由银子铸成,闪着森森银白的冷光,几个花瓣的瓣托微微舒展开来,看上去几可乱真,牢牢地把翡翠挖空做成的花苞扣紧。翡翠加上银子合铸而成的小小丁香瓶,看上去如此优雅又浑然天成,竟找不到一丝拼接的痕迹。

王世则敢断言,只怕是御用的物品,也未必有几个如眼前这样巧夺天工。翡翠虽不值钱,只算是小玩意儿,银子更是不足为道,但是这两样廉价的小东西,却做出这样精妙至极的工艺,实在让人觉得奇怪。拥有这样手艺的人,怎样的料子拿不到手,却偏偏制出这样一个精巧至极却廉价的小东西。

王世则还在腹诽的时候,林朔却轻轻抽开上面用翡翠镶银扣眼扣住的瓶口,然后微微把瓶口往下倾斜。

一滴乳白色的胶状物质,“滴答”一下,轻轻落在林朔的指间。他拉过王世则的手,把那一滴似水却又怪异的粘稠紧密的乳白胶体,轻轻地、均匀地涂抹在王世则的陈年旧伤上。

而后,令王世则惊讶的事情发生了——那陈年旧伤,随着乳白胶质的渗透,消失得干干净净。而且,不只是如此,那一块的皮肤,仿佛是新长出来的一般,泾渭分明地白嫩无暇,与周围划开了楚河汉界。

“这、这东西……”王世则失声惊叫。林朔一笑,说,“这东西是一个右脸戴着金面具的女人送我的,她说此物叫‘无瑕膏’,可以痊愈一切疤痕、胎记和肌肤上的创口。”

王世则欲言又止,林朔一笑说:“贤弟不必担忧惊恐,这女人来历极其怪异,但据我观察,她既非神仙,也不似鬼怪,而且,你也见过她。”说到这里的时候,林朔果然如愿看到了铁面清廉的王世则大人脸色巨变,他忍不住大笑出声,说:“她不是别人,就是我身边的侍女,阿岚。”

林朔说出来的这个人,王世则不但见过,更是见过多次,还说实话。若不是那阿岚右脸上的烧伤,王世则肯定会怀疑,阿岚乃是林朔的红颜知己。

实在是因为,阿岚除却那半张脸坑坑洼洼,彷如火烧虫噬的脸,另外半张脸,却是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美得惊人。

因此当林朔说出阿岚之时,王世则摇头笑了:“世兄可是在设局戏弄我?这阿岚我见过无数次,她若能拿出这无瑕膏来,为何不把她自己那半张脸治一治?以她的姿色,若是无那伤疤,只怕无人能及她一二。”

“你们所有人见她右脸是疤痕,我却见到的,是一张金色的缠枝花纹面具,看上去仿佛活的一般,极其诡艳。”林朔拿着那无瑕膏的瓶子把玩,说,“因此这无瑕膏,她自己根本用不上。”

说完,林朔似乎再无耐心,他明日就要启程返乡,此时只想着一吐为快,他阻止了王世则的话:“贤弟于我危难之际伸手救了我一命,林某感激于心,但今日请让我一吐为快,否则,我承了贤弟的情,却不让贤弟知道当年你我交好的真实原因,林某于心有愧。”

“……世兄请说。”王世则这才明白,林朔今日登门,竟不是与他谈天说地,而是想要把这前半生都倾诉干净。

“从我出生开始说起吧。那一年我父亲娘亲盼望许久,只期待能生下儿子继承家业,读书光耀门楣;却没想到,我父亲在产房外等待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听到我啼哭声起,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到产婆凄厉地大喊了一声‘妖怪!’……”

2

林朔的父亲是个迂腐的老童生,虽然一辈子没中秀才,却一直以自己读书人的身份自傲。林朔的娘只是个小户之家的女儿,他一直觉得自己低娶了。平日不但奉行“君子远庖厨”,且还要经常和往日同窗看花喝酒、谈诗论月,维持他读书人的风雅。

往日都算过得去,甚至在林朔娘亲怀孕的那段时间,这个男人还是真心期待过他的第一个孩子的。可惜林朔脸上,衬着刚出生的发皱皮肤的胎记,接生产婆一句“妖怪”的惊恐大喊,将这个家庭的幸福,一夜之间打碎得干干净净。

林朔的爹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将来的儿子能念书,考秀才、中状元,最好三元及第,光耀门楣,达成他一生的心愿。

可惜,林朔脸上那可怖的疤痕有碍观瞻。与站立不动既可以掩饰跛腿的王世则全然不同,带着这么可怖的胎记,若是有幸面见圣上,是为不雅,惊到圣驾更是砍头的大罪。这样脸有疤痕的不祥之人,就算有真才实学,谁又敢让他高中?

因此虽然他从小喜读诗书,但都只敢趁父亲外出之后,偷偷在书房偷看。偶尔父亲心情好,会教导他一两处,心情不好,打一顿都是轻的。但他就这么囫囵吞枣,竟是学得一丝也不比正紧开蒙念书的学生差。

家里人都以为,他这样争气又有天分,父亲应该会开心起来。没想到林朔越是表现优秀,反而让父亲心里的芥蒂越发深厚。

一次父亲喝醉发疯,撕着他的脸皮,非要扯下“那令人烦躁的疤”,“免得耽误我儿的前程!”林朔被吓得半死,缩在娘亲怀里瑟瑟发抖。

那时候,他仅仅是个稚童,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是因为脸上的疤么?可是,那是他生来就有的啊,友不是做了坏事,为什么父亲要如此讨厌他呢?

小孩子想不通,娘亲不会跟他解释,林朔也不敢问。因为只要一问,娘亲就会一直哭一直哭。娘亲生他的时候本就伤到了身子,大夫说,要是再哭下去,只怕眼睛会瞎掉。

所以林朔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错了什么,才不被最亲的人喜欢。他傻傻地努力念书,每天晨昏定省地给父母请安,一切都想做到最好。

他总觉得,只要他把所有事情都做好了,就能得到父母的喜欢。从很小他就很努力地克制自己,不随便哭闹、不耍性子,努力念书。只可惜,在要撕了他的脸的几个月之后,隆冬时节,常年酗酒且郁郁寡欢的父亲一病不起,最终撒手人寰。而娘亲哭干了眼泪,在第二年的春天,也随着父亲而去了。

只剩下祖母和孱弱的稚儿相依为命,如此一晃就是十年。

在林朔十五岁这一年,祖母生了重病。她整个人都有些糊涂了,一时认不得林朔,只记得她的孙子才五岁;一时总是抱着他大哭,不断地说“可怜我的朔儿”。整个人浑浑噩噩,下不得床。

在父母双亡的十年之后,林朔家早已一贫如洗,为了赚祖母的医药费,他只能每天背着笔墨走一个时辰去镇口,拦点为人写家书的活儿,补贴家用。可他相貌丑怪,纵然穿着书生的衣衫、写得一笔好字,也极少有人来光顾。每日所得,不过仅能不饿死罢了。

“那时我整日守着摊子,唯一庆幸的,就是有小梅替我照顾祖母。”说到这里,林朔握着酒杯,眼里浮出柔和之色,显然是在追思故人。王世则一眼就明了,对年少的林朔来说……不,甚至是对现在的林朔来说,这个叫小梅的女子,一定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小梅是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孩,那时候,我每天早上出门,她就从村那头过来,送我出门,然后替我在家中照顾奶奶……”

小梅并不是个美人,她五官扁比较平柔和,不过好在她的眼睛大而有神,右脸笑起来有一个梨涡,看上去虽不美貌,但十分甜美可亲。她的性子跟她的样子一样,都是清爽而且利落的,每天早早来,见到林朔,就笑意盈盈地打招呼,拿着头一晚包好的饼子或者馒头,塞到他的手里。

“放心,奶奶跟我可熟了,保管给你照顾得妥妥帖帖!”她每次都这样笑着,大大咧咧。他们好歹也是曾有口头婚约的,可她却一点也不害羞的样子。

也是因为小梅,祖母过世的那一个冬天,林朔才挣扎着熬了过来。祖母的丧礼办得非常的艰难,家里最后剩下的一点东西都当了干净,村里来了不少人帮忙,总算是让祖母入土为安。那之后,林朔躺在床上,回忆起父亲自他出生开始就讨厌他,除了心情好时的一些温情,仅剩下的,就是拳打脚踢或者痛骂。娘亲除了眼泪,也没什么好记得的细节。最疼爱他的祖母现在也永远地离开了他。

那时候,他躺在床上,细长的四肢伸展开来,看上去如同骷髅一般,瘦得脱了形。小梅赶来找他的时候,看他的样子,脸上巨大的胎记加上因为营养不良产生的青白,竟生生有了将死之人的模样。

她吓得厉害,赶紧拿从家里偷偷带来的米粮煮了些粥。天冷,粥凉得快,小梅心急如焚,给林朔灌了很久,粥都凉了,他还是吃一口吐一口,完全咽不下去。眼睛直直的,若不是那微微起伏的鼻息,只怕没人会把他当个活人。

也是那一次,林朔第一次看到一贯笑嘻嘻的小梅崩溃的样子。她手抖得厉害,再也握不住碗,清脆的摔裂声响起的同时,小梅猛地抓住他的领子,好像很想一把把他揪起来。但是林朔太孱弱了,她没舍得下手,只有眼里的泪,一滴滴地滴到了林朔的脸上。

然后她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说实话,虽然双方的娘亲在怀孕的时候,开玩笑曾说过,若是生了一男一女,就定娃娃亲。但在他出生之后,不只是小梅的父母,连林朔自己的父母都再也没开过这个口。两家人几代交好,自己儿子生成这样,还要赖着别人家的闺女,就太过恶心了点。

因此小梅每次来,林朔一直以为,是她的父母让他过来的。他虽然心里是暗暗喜欢这个善良又乐观的女孩,却从来不曾敢奢望过。

那一天他在小梅的哭泣和打嗝怒骂之中,才晓得,原来小梅对他……竟是颇有情谊。

这简直是太令人震惊了。林朔知道自己的样貌,只怕比起钟馗也不遑多让,能得到小梅的喜欢,他浑浑噩噩的,又是喜又是难以置信。

小梅看到他眼神总算是聚到了她的脸上,不禁破涕为笑。彼时女孩脸上浮起红晕,如同冬雪里面的一抹红梅,看上去跳脱出五官,显得娇艳无双。

可惜,这丝丝情愫,从开始,就带着不被祝福的气息。那一天,林朔打起精神喝了半碗粥,终于还是从死神手里逃脱一命。但是后来他再次想起来,并不确定,若他那时干脆死了,是不是才是最好的结局?

3

“说起来有些羞愧,那时我明知科举无望,却也跟家父一样,有些读书人的傲气在,对农事一无所知。直到小梅救回我一命,我感恩她如此一片真心对我,才终于下定决心,抛了那些虚无的幻想,好好过日子……”

他艰辛地从头开始,学习做农活,可惜身子不好,三天两头病倒,还连累小梅总要照顾他。也因为病倒,林朔才听到了小梅和父母的争吵。

那天他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只觉得耳边远远传来嘈杂的声音,吵得睡不踏实。他唤了小梅两声,家中却没有人在。他口干舌燥,站起来从房间慢慢挪出去,想喝一口凉水。却没想到,刚走到窗边,就听到了外面压低声音的争吵。

“小梅,快跟我们回去,你都是要说亲事的姑娘家了,怎么老往一个男人家里跑!”说话的男人声音很熟悉,是周伯伯的声音。

“是啊小梅,不是我们嫌弃林朔,这孩子虽然长得不好,但是孝顺又识字,可是他农活做不得,秀才也当不成,身体还那么差,娘不想你到时候后悔啊!”一叠声劝的是周伯娘。

往日待他都算亲厚的老人,此时声泪俱下地说起来,莫说是小梅,就算是林朔,都有了种浓厚的愧疚感——这两位两人将女儿养得那样好,不嫌贫爱富,一片赤诚和古道热肠。

对于周伯伯和伯娘对小梅的劝阻,他一点也不恨,反而心里面生出了一种极度的愧疚——他是个小偷,可耻的人,妄图偷走他人的瑰宝。

而他本身,是根本配不上这宝物的。

那天夜里,他带上最后一点家当,掩上茅屋的小门,连夜离开了村子。

他走了很久很久,原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死在路上,却没想到,就这么一路餐风露宿、时病时好的,几次倒在地上全身发软——有时候是饿的,有时候是病的——却一点点地熬过来,身体也越发的健硕起来。

他没有目的地,到处流浪,到了最凶险那场大病的时候,正是他十七岁的生辰。他躺在一片芦苇之中,看着夜空之中漫天遍野的星星,轻声地念:“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静;静而後能安;安而後能虑;虑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後则近道矣……”

那清朗的少年声音并不大,甚至低的仿佛耳语一般。他病得太厉害了。念完了一则《大学》之后,他长叹一口气,轻声说:“父母之缘薄,面生胎疤,我都无恨。只可惜这一生,饱读诗书,却毫无用武之地。大不能安邦定国,小不能庇佑所爱之人,实在废物。”

他自娱自嘲,艰难地吐出每一个字,整个人毫无力气地躺在地上,看上去竟有些洒脱的意味。虽脸有胎疤,对着那漫天的星光和晃荡的芦苇,倒有几分古时浪荡才子的样子。

一道清丽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瞬间打破了这悠远落拓的意境:“阁下口里说得如此坦荡自然,可为何心里的怨气和不甘,却如此强烈呢?”芦苇被踩裂的声音一路从远而近,最终化成停在他上方的一袭艳丽红色对襟大袖常服,半张脸戴着金色面具的女人微微垂眸看他,眼里是看穿一切的淡淡嘲讽。

“只是……自怜自叹,罢了……”他艰难地说着。这突然出现的女人,样貌打扮都实在太过鬼魅,他禁不住问,“你是勾魂的鬼差么?我的……时辰到了?”

“不是。硬要说起来,我是可以帮你达成愿望的人。”这红衣女人掩唇轻笑,“似乎你这一生悲剧,都只因脸上这块胎记,我可以帮你,去掉它。”

刚刚还落寞等死的林朔,猛地瞪大眼睛。他前一刻还觉得自己洒脱无忌,在这一瞬间,却听到了心剧烈跳动的声音——“你说,这个胎记可以去掉?”

“当然可以。”那女人拿出一个小小的丁香花一样的瓶子,银色和翠绿色在明亮的月光下闪着森寒的光,“这是无瑕膏,取自每十年一次的月辉之浆,兑以丁香花的第一滴陈露,加入丁香蕊研制而成。抹在你的胎疤之上,有新生的作用。”

“当时我病得已经快死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她拿出那瓶无瑕膏的时候,我硬是拼着性命坐了起来,接在了手里。”林朔自嘲一笑,满都城称赞的玉面郎君,细看的时候,眼角已经起了淡淡的风霜。他轻声说,“当时我并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力量支撑我熬了那么久,后来想起来,我大约是,到底心有不甘。”

同样都是人,都是昔日年少一起开蒙的童子,有些人早已经中了举人,有些是举子,再不济也是个秀才。而他才学并不输给他们,偏偏到头来,连一个喜欢的女子都无法庇佑。这也是他当初心灰意冷离开的缘由之一。顶天立地的堂堂男子汉,活成这般窝囊,还有什么脸面去拖累人家清清白白的姑娘。

他这一生,都为脸上这胎疤所累,真要说没有怨气,只怕也是虚伪之言。往日他看得开是一回事,此时听到能有解决的方法,自然又是不同的狂喜。

他接过了岚手上的无瑕膏。

“那天晚上,我想着,就算是死,我也想摆脱脸上那块印记。若有下一世,只愿严父慈母、红袖添香、一家和乐……若是能海阔天空,壮志得酬,亦算是美事。不管如何,总让我能遂一个愿望,就已经好了。”

在那名叫岚的女人口中,极为凶狠霸道的无瑕膏,被他竭尽最后的力气涂在脸上,反而觉得沁凉舒适。一夜长梦,醒过来的时候,那一块乌青色的疤痕,竟在一夜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凭空消逝一般。

他抚摸着那一块娇嫩的刺目的肌肤,临水而照,只觉得惊骇莫名。昨日濒死时冲动而行的事情,却没想到,得到这样的结果。

“更奇妙的是,我以为只是鬼魅的岚,却在之后,一直跟随在我身边。我们非主非仆,我既不命令她,也不管束她。她一直跟在我身边,偶尔却猛地消失很久。我们就这样,一直保持着非常微妙的距离。”

“之后,我就到了白象岩,报了逃荒路上认识之人的籍贯,考入了书院,认识了你。”

这漫长的倾诉之中,终于说到了与王世则有关的消息。他一直听着,这时候更是聚精会神,却不曾开口,不想打断明显已经深深陷入回忆的林朔的思路。

而且,他也随着林朔的话语,仿佛再次回到白象岩的书院,回到了他年少的时光……

4

那一年的王世则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人,而林朔已经二十出头。他好不容易去掉了脸上那巨大的、丑陋的胎记,只觉得世间所见一切,都仿佛开始焕发出新的色彩和芬芳。

白象岩书院一直是父亲口中喃喃念叨过的,汇聚天下才子的地方,林朔费尽心思,终于考进来,可算是他人生之中,第一次如此意气风发。

而就在进了书院之后,林朔才发现,这里面书生分为两种,一种是财大势大的书生,给书院捐赠财物,在书院之中,属于除了夫子谁都不怕的霸王;另外一种,就是他们这些考进来,书院包了吃住的书生。

这两种人被泾渭分明地安排在内院和外院,连夫子都是不同的人。所以按道理来说,被夫子特地青眼的王世则,应当是与这些人不会产生交集的。

可惜,王世则虽被老师多加青眼,可因为当初来到书院之时,到底是年纪不大,看到一个同窗行事嚣张跋扈,忍不住劝了几句,反而被人记在了心里。

加上他腿有旧疾,走起路来虽不太明显,但到底还是有些跛,因此被那群人抓了把柄,每日嘲弄他是残疾之人,说他痴心妄想,这样的人怎么能有资格参与科举。

“现在你可知道,我那日见到你被他们嘲弄,为何会挺身而出为你说话了吧?”林朔看他一眼,“概是因为,我自己曾遭受过比你多更多的羞辱和嘲弄。我那日看到你低头不说话,与上课之时文采风流的模样比起来,竟是判若两人。心里不由得有了兔死狐悲的心思……”

那日他站出来呵斥了那群仗势欺人的草包,是他们结下这十四年友情的第一步。

他说到这里,自嘲地笑:“所以,我这样的人,哪里值得贤弟你多日奔走,为我耗尽心力,才救了我这一条命。”

“我救你,并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同窗多年相交,而是,我心里一直不肯信,你竟真会牵连进贪墨舞弊大案。”王世则皱眉,他虽然跛足,但相貌严肃且正气凛然,一直被百姓尊敬,被贪官害怕。

而此刻林朔看到他皱起眉头,虽不害怕,但心里百般滋味,倒是比害怕更令人觉得百味杂陈。

“别急,我今夜所说出的一切,会解答你一切想知道的、或者不知道的疑问。”林朔苦笑,“我曾以为岚当日说无瑕膏霸道,乃是于我性命攸关,但是没想到,等到你我科举后,开始为官那几年,我才知道,她当日所言是什么意思……”

那一年……不,应该是那两年的科举,书院誉满天下。

第一年圣上亲自出题,王世则以一句“勾画乾坤,作我之龙楼凤阁;开穷日月,为君之玉户金关”,令圣上当场击节称赞。而林朔站在进士之中,与昔年同窗好友,隔了一百多人的距离。

更为戏剧化的是,在大家纷纷得到功名开始走马上任的时候,后来却因为同科的某个进士玩忽职守,导致军粮失火。民间纷纷传言,此次恩科,多位进士举止轻浮,不符合栋梁之列。圣上竟真的召回所有学子,重新再考了一遍。

而王世则,依然高居状元之位,从此炙手可热。

这一切,把他的名望推到了最高点。同科所有人,都成为了他才名之下的陪衬。而王世则曾经的恩师乃至整个书院,亦是因为他,名震天下。

不过这一切,跟林朔却也并无太大关系。因为他们两虽然关系好,但此后应酬太多,两人都得了官职和商银,也算是开始磕磕绊绊地熟悉一切。

林朔与王世则当年贫苦,两人为了考试一路几乎是乞讨进京,如今得到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他没有贪心更多。唯一的遗憾,是他脸上疤痕去得奇怪,如今就算是得偿所愿、扬眉吐气,可也好似是锦衣夜行。连衣锦还乡,都要斟酌思考,生怕出一点纰漏。

“就在你成为圣上大红人,主持了落榜学子的再次选拔和考试之后,我遇到了柳大人。”林朔举起酒杯,苦笑一声,“我一个无根无基的六品小官,哪里能得到三品大员的青睐,期间必然有诈。”

可惜当年的他,并不明白。

柳大人对他伸出橄榄枝的时候,林朔受宠若惊,开始压根没往任何地方想,只是战战兢兢又开心地小心应酬着。直到他几次考评都被评为优等,而后又开始往上升,最后到了不起眼却十分关键的位置——吏部。吏部掌握的东西,随便漏一点,都足够这些国之蛀虫,吃得脑满肠肥了。

可惜等他开始觉得风声不对的时候,哪里还有回头之路——他已经得到柳大人的特意垂青,将庶出的五小姐嫁与了他。有了姻亲关系,再想要独善其身,却早已泥足深陷,无法自拔了。

“那时我刚与夫人成亲不久,正是蜜里调油的好时光。夫人虽是庶出,但自小养在嫡母身边,通身都是大家做派,婉转温柔。我不忍她失望,一些小事,就睁只眼闭只眼,放任他们去了……”

那时候,他以为自己爱惨了这个女人——她面容娇美,黛眉杏目,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两个小小的梨涡,看上去甜美娇俏。让人恨不得把世间一切都捧在她面前,只为换得佳人一笑。

而就在他沉浸在新婚的快乐,开始从游移不定,到含糊地无视柳大人一党的小动作之时,岚口中所说的无瑕膏的后遗症方面,开始崭露头角——

开始他根本没有发觉,只是某日跟夫人在闺房内画眉嬉戏的时候,内衫松散开来,夫人皱着眉头停止了打闹,指间抚上他的锁骨处,疑惑地问他:“官人,这处乌青是何故?”

林朔毫不在意地揽镜自照,口里还在调笑,却在看到铜镜里面那一块阴影的时候,瞬间如遭雷击。

虽然只有指甲盖大小的那么一块,但那样子看起来,确实是早已消失的胎记。他惊得全身冷汗,半响才回过神来,丝毫没管夫人一叠声的询问,而是一把挥开她的手,往外冲了出去。

岚住在他特地辟出来的、与外院相连的独立小院子里面。他对夫人说岚乃是他的旧仆,忠心耿耿救他的时候烧伤了脸。而他与夫人感情甚笃,所以岚被安置好之后,他竟是半年未曾见过她了。

路上奔跑的时候,林朔真的很害怕,万一他推开门的时候,发现院落里面空无一人,那该怎么办?未曾经历过这样春风得意的日子,也许他会觉得前二十年的人生并不太差,可是当经历过这样顺遂的日子之后,又有谁想回到被人鄙视、欺负的岁月?

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滚落下来,他粗暴地推开原本就只是半掩的院落大门。随即心里一定,一身大袖对襟外套,长裙及地的岚,此刻正坐在院子里面。树荫巧妙地把石桌、石凳和远处的日光割裂开来,茶香随着淡淡青烟蒸腾而起,看上去安静而悠闲。

他飞快冲过去,像个疯子一般,青天白日之下,拉开他的内衫,那白花花的锁骨和一小块胸膛就这么袒露在岚的面前,衬得那指甲盖大笑的黑青色斑块,越发刺目。他大喊着质问:“岚!这是怎么回事,为何它又长回来了!你不是说,无瑕膏能完全消除那胎记的么?!”

幸亏他没带下人,只自己这么一路冲过来。否则此刻这样子,真正是有辱斯文。

但是林朔早已顾不得许多,他此刻绝望而且惊恐,生怕岚嘴里吐出什么令他绝望的话。

“岚,”他几乎是哀求地说,“你告诉我,这东西只是暂时的,或者只是我的磕伤,对不对?你快告诉我啊!岚,我往日待你不薄啊!”

不但总是令她随心所欲,而且她每发奇思异想,他也总是尽力满足。若不是在外人看来,她脸上有那可怖的疤痕,只怕别人都要当她是他心头的挚爱了。

岚啜一口茶,发出感叹的声音,似乎是极为享受。她小口小口地喝完一杯茶,才好整以暇地对着好不容易稍微冷静下来一点的林朔说:“我当日就对你说过,无瑕膏凶狠霸道。世人总被外貌伪装所惑,而无瑕膏,能还原你本来的面目——昔日你貌丑心美,因此肌肤细腻干净;而今你杂念丛生,阴暗丑恶,当然会开始生出疮疤。”

她缓缓地说完,却不啻于一道惊雷劈入林朔的心里。“无暇膏、无暇……思无邪、白璧无瑕……原来如此……”他又哭又笑,“原来竟是如此……”

他喃喃地不断重复,岚冷眼看着,未曾再说一个字。而后下人终于找来院子,失魂落魄的林朔被带走了,口里却一直在念叨:“白璧无瑕、白璧无瑕……我却是……”

后面声音减低,再也听不真切了。

5

“听到岚对我说出无瑕膏的真正作用之时,我很难接受。”林朔猛地喝了一口酒,陈酿多年的佳酿入口绵滑浓香,今日却未曾吸引任何人的注意力。他苦笑一声,那声音又短又怪,听起来竟有些如泣如诉的意思,“我虽自小为父母所不喜,能力孱弱,连想与两情相悦之人长相厮守都无能为力,可那时的我,竟是心思纯澈,浑身傲骨,无一丝不可见人的地方……”

却没想到,临到褪去疤痕,世上在无人对他偏见。甚至闺中女儿,还多以他为梦中情人时,他却开始变得污浊不堪起来。

本来事情至此还有回旋余地,他大可以关上门与夫人过自己的小日子。可惜,他回去只是影影绰绰地透漏了点意思,就被夫人的眼泪堵了回来。

她不相信自己的父亲会做这样的事情,为人子女,对父母的敬重大约都是一样的,哪里听得人说不好。她只觉得林朔不愿意与他父亲站在一个立场之上,哭着怪他:“你以后让我如何回去见父亲和娘亲!”

林朔头大如斗,可偏偏好像嫌事情还不够乱一样,夫人在这种时候,怀孕了。

一切策划好的事情因此而打乱,林朔阵脚大乱,一边是自身少年时代噩梦的延续,一边是哭哭啼啼怀有身孕的妻子。他心里极为凄苦,有对自己处境的担忧也有对孩子的期盼。手上不干不净的事情经历得多了,反而有些到了极致之处的麻木。

“其实我曾经真的想过赌一次。几年相知相守,伉俪情深,在我心中,夫人一向单纯透彻,如非必要,我是一点也不愿意夫人见识朝堂之上的丑恶之事的。”

她之于他,不只是夫人,更是他们孩儿的娘亲。若是不到绝处,林朔日日拖着,也不愿意去做出抉择。及到夫人临盆,诞下孩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比起当初鸳鸯交颈的日子,更是令人心生不舍和依赖。

林朔一直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夫人,纵然她的父亲那样的可耻又卑鄙,纵然她一直天真地相信自己的父亲,甚至还对他不断相帮。但是,林朔一直觉得,这是夫人的孝顺,也是她的天真。

可是他没想到,女人才是这世界上最优秀的政治家和阴谋家。概因为若是女人想要去骗另外一个人的时候,是没有人能看出她的真面目的。

怀疑的种子被埋于深秋叶子金黄的时节,那个他派去告知夫人他有应酬的下午。因为往日传递消息给夫人,都会得到一笔不错的打赏,他的心腹小厮开开心心地过去,却回来的特别慢。且还脸色青白,全身微微发颤,深秋时节,额上竟是一层冷汗。

林朔大奇,不过是送一趟最普通的口信而已,为何好像撞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整个人都有些浑浑噩噩的。

却没想到,心腹小厮靠过来,低声请他让所有人退下之后,猛地“噗通”一声跪下来说:“老爷,夫人、夫人与陪房丫头说……”

不堪的心思被揭开的一瞬间,往日的甜美和纯净假面就愈发显得丑陋且可怖起来。往日琴瑟和鸣的红颜,却原来不过是她受控于自己父亲,通过联姻利用自己的筹码。一边在他面前装出单纯娇俏的女儿情状,一边与父亲紧密联络,为自己的娘家争取利益。

“她也不过是个可怜之人,之所以会被选中嫁与我,不过是因为她姨娘还活在那狭窄又艰辛的后院。”

夫人竟是与父亲一起合谋,陷他于不义,而小厮更是听到了足以抄家灭族的兵权勾结、瞒报军饷之事。

林朔瘫坐在椅子上,久久说不出话来。

外面阳光璀璨,树叶却已经开始显露出枯黄衰败之象,恰似这一段相知相伴、如胶似漆的岁月,开始褪去先头的鲜亮,露出埋藏在低下的丑陋獠牙。

“既然你早几年已经得知,你那夫人不过是柳大人的筹码,既然你已经得知是他们合伙陷你于不义,为何你还……”王世则再也忍耐不住,忍不住微微有些埋怨昔日好友的糊涂。

“还如此泥足深陷么?”林朔苦笑一声,轻声说,“大概还是,如同我遇见岚时候一样吧……我这个人,看似豁达,其实真正说起来,骨子里面,总有种不肯死心的倔强性子在……”

怎么忍心就如此做出决断呢。往前一步,这几年恩爱岁月、还在牙牙学语的儿子、画眉为乐的鸳鸯美梦,就全部要醒了啊。他怎么忍心醒来啊。

“我当时,实在看不开,于是我只想赌一把……”说到这里,林朔情难自禁,手都忍不住微微抖动,再也不敢握着那酒杯,小心放下,笼起袖子,生怕被人窥探出他此时的难以自持。“我只想着,就算她不过是她父亲的棋子,这么多年,我们也曾浓情蜜意……若她能依然爱我疤痕丛生的样子,我纵是为她丑陋、失去现在的一切又何妨。可惜,我输了……”

他当时得知一切之后,不但没有做出反击,反而下了几剂猛药。

恰好柳大人负责主持某地的赈灾拨银和财务事项,而不巧,刚又高升了的林朔,刚好可算在这上面发得上一些话。这次没有柳大人的事先嘱咐,林朔就墨笔轻轻几勾,平了账目上的问题。柳大人第一次见他如此好说话,大喜过忘。

当日下了值,回到家中之后,夫人迎出来,对林朔百般斯磨、婉转撒娇。林朔看她一脸的笑意盈盈,不知道为什么,虽觉得温情脉脉,可却有一丝如鲠在喉的感觉。他放任她拉开内襟,白日昭昭,两人就调笑起来。可是——

变故是在一瞬间发生的。一把拉开官人的衣襟之后,林朔的夫人娇笑的脸,下一刻猛地惊恐无比,几乎是连着几步往后退,直直跌倒在地上,口里惊叫着:“天哪!”

林朔低头看去——胸口那上午还只有两个指甲盖大小的胎记,此刻已经凶猛地长大了十倍左右,仿似一个小拳头,看上去刺目而可怕。

“官、官人……”夫人的声音在微微发抖,“这是怎了?明明早间还没有这东西……”

林朔站在原地,看了看胎记,看了看夫人无法克制的、害怕的脸色,猛地,却突然灿烂地笑了起来。他原本样貌就是极好的,剑眉星目,肤白赛雪,加上常年诗书的熏陶,看上去真真浊世佳公子,一笑之下,更是仿若白花烂漫。他语调森森,轻柔地问:“我也不知道,夫人,你害怕么?”

柳五小姐自小长于嫡母手下,心计容貌虽不算顶尖,但察言观色的本事却是一流。她后跌惊问之后,就已经大觉不妙。此刻看到林朔森然的样子,咽了口口水,只觉得脑中警铃大作。她兀自站起来,抖抖裙上的灰尘,弯眉笑起来:“刚才有些吓到而已,官人可是最近太累?可别熬坏了身子……”

说完,白玉一般的手抚上那黑青色的胎记,竟是一丝不抖,看上去一丝一毫也没有害怕和嫌弃的样子。

林朔的心,却直直往最深处沉。

他宁可她惊讶害怕地发问,总比这瞬间柔情蜜意好太多。盖因为这太过虚伪的转变,里面隐藏的,必然是许多虚伪的应付、和可怕的隐忍。

她不爱他。

那一日,林朔突然开始模模糊糊地发现——就算他如今成为玉面少年,年少而居高位。可是,这位庶出的,已经为他孕育一子的柳家五小姐,却是真心的、一丝一毫也不曾喜欢过他。或者换个说法,这五小姐,喜欢他年少有为,俊秀端方。真正那个带着疤痕的、一无所有的林朔,还是那样孤独。

那个林朔,还是没有得到任何人真正的爱。

“既然如此,你总该醒悟了吧!”王世则听到这里,有些恨铁不成钢,“这世间多少好女子,那么多钦慕于你的女人,宁可找个家世浅薄一点的,也比这肤浅的女人好多了吧!”

“自此我开始拒绝柳大人的要求,甚至还不大不小地阻挠过几次,我原本全是优的考绩,渐渐越来越低……”林朔面无表情,眼神幽深,“可另一个明显的好处,是那复发的胎记却是没有再变大了,但也一直没有消失。”

看到王世则露出了惊讶的神情,林朔干脆抖开袖子,将左边的衣服用力一扯——雪白的肌肤上,胸口那一处,一个拳头大小的、黑青色的丑陋胎记,果然还静静地停留在那里。

王世则饶是半生经历奇诡之事甚多,在此刻却也再没有克制住,短促地惊叹了一声。他倾身仔细观察,说:“为何不用无瑕膏,让它再次消失?”

林朔苦笑一下:“这无瑕膏只能用一次,思无邪则肤无暇,而后不管你再用几次,只要你心思晦暗,身上就始终会长出这些可怕的东西。”

“你后来,不是停止了帮助柳大人么?”王世则不禁为这无瑕膏的霸道咋舌。

“停止是停止,可是私吞救灾银两,是何等伤天害理的事情,只发了这一块,还是我当时行动迅速。”林朔苦笑,“其实我原本没那么快下决心,但那天事情过去之后,我开始着手反抗柳大人的命令。那时这块胎疤已经从胸口开始向全身蔓延,夫人百般哀求我宽容她的父亲,都被我置之不理。”

“后来我因为不堪其扰,开始躲着她,对她颇为冷淡。她虽对我没有太大感情,到底是夫妻一场,且身负着她父亲的叮嘱,因此开始还日日盯着我;及到后来,见我态度坚定,她意识到一切已经无力回天,再加上她亲生的娘亲终于离世,她无所顾忌,竟开始与一个下人暧昧不清起来。我看在孩子份上,诸多忍让,只想等情况好起来,摆脱他父亲的控制之后,再决定与她的事情。”

“却没想到……已经来不及了……我多方犹疑,早已错过最佳时间。两年后,我还未来得及摆平一切,却终于东窗事发。我铃铛入狱,夫人和孩儿也被牵连入狱,他们身子孱弱,终是未等到今日……终究还是我一生福薄,却贪心不足的错。夫人与我半生纠葛,亦爱亦恨、亦敌亦友,如此告别,也算圆满……只可怜我孩儿,本不该来世间受这一遭苦。”

说到这里的时候,林朔终于再也无法保持镇定,老泪纵横……他满脸鼻涕和泪,其间酸楚,纵是一贯被称为铁面的王世则,却也看得鼻酸。

林朔却还带着泣音,一边喃喃地说:“我这一生,活到现在,回想起来,竟是无一成就、无一所得。比起贤弟,我当日对脸上疤痕的怨恨,看起来竟像是笑话一般。”他满脸泪痕,抬头直视王世则,“贤弟以跛足之身,当日在大殿之上不卑不亢,写出传世名句,更让圣上大为欣赏、引为心腹。比起贤弟,我这些年的怨愤,真真是不知羞耻!”

没等王世则回话,他又说:“今日一吐这十来年的心事,不只是为了感谢贤弟的救命之恩。更是为了与贤弟诀别——”

他猛地站起来,深深地弯腰,对王世则行了一个大礼,而后眼神晶亮,对王世则笑道:“贤弟不以跛足怨望,少时谨守本心、才学誉满天下,年长后更是铁面无私、守百姓太平。愚兄却因面有胎疤羞于见人,年少懦弱逃避,与钦慕的女子相守都不敢;其后更贪图一时儿女情长,为祸一时。行到最后,红颜曲尽、孩儿死别,无人爱过面有疤痕的我,唯有当年心思不纯地结交的贤弟你,成了我如今的恩人和知心之交。”

“我林朔愧对贤弟你这一份君子情谊,只在此发下誓言,”此时已经月上中天,林朔举起杯来,对着月亮起誓,“我这一生,不管走到哪里,终生不敢忘却贤弟对我一片赤诚。林某于心有愧,余生羞于与你相见。惟愿下半生,再不做一件违背良心道义之事,终身钻研诗书学说……不敢教贤弟,后悔救我一命。”

林朔说完,一口干了杯中的酒,猛地一摔杯,一个长揖到底。而后,他一甩大袖,转身而出。

王世则干了一杯酒,清冽的瓷器应声而碎。

他鼻子有些酸,大声对着那旷达的背影喊了一句:“世兄,愚弟从未后悔与你相交!自此别后,山长水远,愿你珍重。”

那声音高亢激动,不像是沉稳的“铁面王”能发出的声音。而那背影远去,再无一丝回音。

6

五年后,右正言王世则、宋沆,左正言尹黄裳、冯拯等五人一起上疏,请求尽早册立许王赵元僖为皇太子。岂料此事激怒了太宗。王世则被罢官职,贬为蒙州(今蒙山)知州。宋至道二年(996年),改任永州知州。

废除“兄终弟及”,对于这并不算老旧的王朝,才是最为平稳的过度。本是忠君爱国,可惜,一贯英明的圣上,到头来却在最重要的时候,因为害怕流言,害怕那个“杀死兄长赵匡胤上位”的传闻,做了最错误的决定。

这一年,王世则已过而立。

他的大宅院已经变成了简单的官家住处,一切简单却也并不太过简陋。对于外界的一切、政治的斗争,他既然已经被贬黜,就慢慢学会了不再关注。

天下是天家的天下,臣子要忠君为国、为君分忧,可有时候,看得再清楚明白,再得到宠幸,终不过一时风光。依旧无法在岌岌可危的时候,凭借一个人的能力,力挽狂澜。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王世则却收到了一封信和一个不大的箱子。

信是穿着孝服的仆人送来的。那仆人风尘仆仆,见了他马上行礼,而后哭啼了两声,才一脸悲戚地说:“我家老爷过世了,临终吩咐我带了这封信和这些东西来。说是来这人世一遭,知道唯有王老爷您为一生挚交,有些身后未尽之事,也只能拜托您了……”

王世则顿时愣了。痴痴站了半响,才回过神来。他张了张口,发出赫赫的怪声,跌坐在雕花大椅上,连喝干了一盏茶水,才找回话音来:“你家老爷……什么时候去的?”

“前日下午,老爷给学生们讲课,讲完之后午休一会儿,我进去的时候……就、就已经没气了……”小厮知无不言。

“也好……”王世则叹一口气,“无病无痛,世兄是有福之人。”

而后他猛地想到几年前,辞别前林朔说到的诡奇的无瑕膏,问:“你家老爷的侍女,可都遣散了?”

单单问起一个岚,感觉暧昧不清,他只能这么问。

小厮想了一下,点头:“家仆都遣散了。连小的也得了卖身的契约。”

王世则点点头,轻声说:“你一路舟车劳顿,快下去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一下。改日,再与我说说世兄的事吧。”

那小厮一路恭敬退下。

王世则拿着那封信良久,才慢慢打开。里面是极厚的一叠纸,上面的字秀气雅致,看上去颇有闲云野鹤的意趣之态。一看字,王世则就知道,其后这几年,林朔褪去一生执念,显然过得极为洒脱快活。因为得知好友去世而动荡的内心,终于平静下来。他展开那叠厚厚的信纸,开始看起来。

然后他惊讶地发现,里面竟不是什么书信,反而是一叠厚厚的、日常简单记录——

“今日小雪,孑然一身,回到当年居所。小梅早已嫁为人妇,育有三子一女,幸福安泰,令我甚慰。”字迹干净,只写到几个特别的字时,微微颤抖的笔迹,显示出了主人并不如记录那般镇定。

“‘你长得似我一位旧识。’今日小梅如是对我说。我大惊之时,她又说‘不过你比他俊秀许多,你不是他’。未曾想到,这么多年,她竟还记得我。”

“冬至之日,教导小梅三子开蒙,她送来吃食,一如当年。小梅儿子豆儿天赋聪颖,我闲暇无事,教导学童,倒是能聊以慰藉。小梅极为客气,不似往年那样大大咧咧。”

接下来几页都是与小梅的相处,半年下来全是细节小事。可见这一段时间,林朔过得极为不错,字迹轻快圆滑,看上去都能感觉到主人的愉悦。

接下来几段却开始变得沉重起来。

“小梅与豆儿爹争吵,盖因闲话四起,烦闷。”

“惊蛰之日,电闪雷鸣,小梅来我处接豆儿归家。与我不似往日亲密。”这一页字迹有些潦草,看得出主人的情绪变差。

“我还是当年的林朔,只是少了疤痕而已。其他一如往年啊!”

“她说,她爱过之人,只有当年那面生丑陋胎记,却温柔孝顺的少年。那人,不是现在的我……”这句后面还有几段话,被用厚厚的毛笔墨迹涂掉了,全然无法分辨。

往下翻,林朔得到小梅的回答,心灰意冷,离开了故乡,到了隔壁的县城,开始著书、教导学童。

“稚儿童趣,每每有令人击节之语,令人深思。”写到这时候,字体又开始变得端方起来,看起来虽不快乐,但也恢复了平静。

“噩耗,听闻王贤弟上书被贬。”

“这两年来,身体日渐变差,我问岚是否乃无瑕膏导致,她告知我,无瑕膏只关乎心性,与性命无忧。乃是我半生心力交瘁,早已留下祸根。已时日无多……”

“白露之日,咳嗽愈发严重,想起一生无所挂念,唯有世则贤弟,不知是否安好。”

“霜降,始著《人论》,立一家之言,忘为万世学子之警戒。”

其后都是病中记录,三言两语,愈发潦草。看得出主人精神不济。

王世则越往后看,越是心酸,匆匆往后翻,看到最后,才发现了两页薄薄信纸,上面写了林朔对他说的话。

“世则贤弟,我这一生,为父母、红颜都付出良多,唯有对你,当年不过一句话解围,后虽同窗相处,却也未曾对你有何助益。其后你功成名就,更是因为怕人说我谄媚,一直对你颇为冷淡。我一生问心无愧,可唯有你当年冒死救我一命,我心极为羞愧,若不稍加报偿,死后亦是难安。我不通俗物,身无恒产,唯有两间铺面,已赠与小梅度日之用。小箱之内有我多年所著《人论》与无瑕膏,赠与贤弟,望君保重。”

王世则捏着那薄薄两张信纸,想起往年岁月,半响,才长叹一声,掩住了微酸的鼻子和发红的眼圈。

那丁香花瓶发着森冷的光芒,让他想起当年,两人都还是少年人——他跛着脚被纨绔子弟欺负,宽袍大袖的林朔从阳光之中走出来,剑眉星目,怒目而斥:“你们这些纨绔败类,光天化日之下竟欺负同窗,不怕夫子么!”

当时他觉得林朔如此光芒万丈。那不是因为容貌或别的,只是他身上自有的气质。他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当时王世则不由自主地这么想着。

事实也证明了,王世则的想法是对的。看他所著《人论》,字字珠玑,这些年所见所得,皆完美地融汇在了这小小的册子里。

纵然期间行差踏错、美玉蒙尘,但到最后,他心中“开清明盛世,兼济天下”之心,从未变过。

世人都见他面生胎记疮疤,见他翩翩佳公子,见他美丽或丑陋。其实哪里需要无瑕膏,起码王世则一直都能看到,皮肉骨头下,林朔那一颗一直未变的正直之心。那是偏见、痛苦、不幸都无法改变的,真正的、光芒万丈的林朔。

只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7

“所以,这无瑕膏,其实是检测人的心是否正直纯净的么?”听故事的少年觉得匪夷所思,他挥舞着早已经被治愈、现在已经光洁无比的手,“那万一我变坏了,岂不是手上会长疤烂掉?”

“这样一点,并不会,放心吧。”女人嫣然一笑,似乎被逗乐了,“我不会在你身上用这样的东西。”

说到这里,她眼神锐利而且深邃。

男生大大咧咧,丝毫没注意到她的样子,只是好奇地查看自己瞬间愈合的手。

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只肥胖的鸟努力扑腾着从外间飞过来,停到榻上的小几上,一口把含在嘴里的丝带扎着的丝帛卷吐在上面。

“这是什么?”男生好奇地想摸摸这只肥到不行的、带着大尾巴的翠绿大鸟,却被一旁的女人阻止了。

她打开丝帛,突然笑了:“要不要跟我去参加一个晚宴?”

“哈?晚宴?我?”男生极为惊讶。

“是我之前认识的一位非常可爱的英国小姐,她最近在国内开晚宴,给我发了宴请单。”女人挥一挥手上打开的丝帛卷,“里面有很多高级的料理哦。”

“……可、可以吗?”穷学生露出了一副没出息的穷酸相,还夸张地吞了一口口水,“可是我没有合适的衣服……”

“没关系,其他的交给我就好了。上面写了要带男伴,幸好有你,不然我还真难办呢……”女人笑着,说,“约好了,周六我来接你。”

“好、好吧……”稀里糊涂不知道为什么就被说服的男生呐呐地答应,思绪已经飞到了成堆的龙虾和刺身里,全然忘了他今日所遭遇的、神奇的无瑕膏,还有那似真似假,意犹未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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