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说,知道你们分手的时候,觉得相当相当的遗憾。谁都以为那是会天长地久下去的……
天长地久?她扑哧笑了一声,短促,然后戛然而止,接着眼睛忽闪几下,定下来的时候,已经看着别的方向。小馆子外面一批一批的行人走过去,大多是游客,也有穿着纳西族服装的本地人,背上背着藤筐,拉着头上梳着冲天辫子的小孩。
我在这时注意到小馆子里的音乐,那好像是一张收录了许多英文歌的碟子,许多根本不同年代、毫不相干的人的歌曲被放在一起,一遍一遍循环。屋子里有点暗,外面的光线显得有点白花花的,入口的门就像一个被镁光灯照着的舞台,有外国人走过的时候就觉得音乐有点贴切。而一个穿纳西族蓝衫的老奶奶走得很慢,在店门口站住,对着小馆子里面张望,表情祥和,她们都戴一种类似以前红卫兵帽子形状的蓝色的布帽子,帽檐下脸上的皱纹即使远远看过去,也有强烈的光与影的效果。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光定定地看着我们这一桌。我们笑一笑,她没有笑,却微微点了点头,像打了个招呼一般,又挪动了脚步。英文的歌曲还是在如流水一般固执地往前走,但是,我也没有觉得这与那个老奶奶的出现有任何的不贴切。
我看着贾贾,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突然觉得有点辛酸。有一些东西来了,我们就接受了。就是这样。我不知道怎么样把这种想法告诉她。
侍者来添了一次水,问我们要不要甜点,问我们从哪里来,后来又走过来告诉我们他是美院毕业的,至于哪里的美院,他没有说,我们也没有问。他第二次来添水的时候说,他是来云南采风的,寻找素材,路过此地,就留了下来,一面打工,一面创作,已经有一年了。
我们静静坐着听音乐,这样编排杂乱的一张碟好像永远没有尽头,听下去,倒也别有味道,好像是听收音机。最乐衷于听收音机的年纪也是在中学时候,一边做作业,一边听欧美金曲龙虎榜这样的节目。间歇的时候,放卡彭特的《昨日重来》,说的是守着收音机,等心爱的歌的事。于是我们在六七十年代的歌声里找到了一些共鸣,然后渐渐谁也不大听收音机了,喜好变得快得不得了,就是一眨眼的工夫。
厨房里食物的香味不断地飘过来。小馆子里的电灯亮起来的时候,我们看见头顶的灯非常古老,有白色带荷叶卷边的玻璃罩,荷叶卷边的地方泛起一抹浅浅的红。
后来,音响发出一点沙沙的声音,我们以为它出了问题,它挣扎了两秒钟却又恢复了正常,那首歌是《太阳里的季节》,又是一首七十年代的歌:
Goodbye to You, My Trusted Friend. We’ve known each other since we were nine or ten...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But the stars we could reach were just star fish on the beach...
(别了,我信任的友人。我们自小相识……我们一起享有过乐趣,还有太阳中的季节……但是我们曾经能触摸到的星星不过是海滩上的海星……)
歌词给人非常强烈的电影的感觉,有很强烈的故事性,使得我一直以为那是电影的插曲,而实际上不是。贾贾笑问,喜欢这歌?是加拿大的歌手唱出名的。我也喜欢,虽然太伤感了。那是一首告别的歌,充满死亡的哀伤。我曾经把它与死亡分开来,把里面的告别当做是普通的分别,结果有一个晚上听了一夜,听得泪流满面,真是很傻气是不是?
一点儿也不。
真的这样觉得?
是啊。
真是没有办法。真的希望有一些可以坚信不疑的事。她说完这句话就像怕泄露天机一般,紧紧抿上了嘴。
我们结完账,那位美院的毕业生问我们要不要签名,然后指着一面墙上挂着的一幅白色的布,布上密密密麻麻签了各种文字的名字,还有几笔就能画出来的漫画,看上去都是些挺快乐的图案。美院毕业生说,都是过路人,来,签一个,好玩嘛!
我们就接过他的笔,在布上找到空隙,像别人一样,写上名字,写上来自什么地方。我写了北京,贾贾想了想,写了我们故乡那个城市的名字,然后在边上画一个小小圆圆的笑脸。我们笑了一下,都没有说什么。
临走时候,贾贾突然回头问那个美院毕业生,你在这儿这么久了,学会东巴文了吗?
那人一愣,没有先兆地哈哈大笑起来,说,小姐,你真有意思。来,我教你几个字。他自收银机后面拉出一张纸来,画了几个符号一样的东西,说,这写的就是“我爱你”。
真是奇怪。“我爱你”这个词语永远会被人用来当做介绍一种语言的媒介。让别人用一种新的语言教几个字,除了“你好”,“再见”,往往都有那三个字。
什么是东巴文啊?我问贾贾。
据说是仅存的还在使用的象形文字,大概是这样。你在这儿再多转转,就不会不知道东巴文这东西了。
我们走过一个茶室,里面传来很浓烈的烤苹果派的香味,走上一级石阶往里看一看,一对情侣坐在门边的桌上,看样子在分享一个刚出炉的苹果派,配上一个冰激凌。冰激凌是方的。
贾贾在我身后轻轻惊叫出来,她说,冰砖!问我记不记得。她说,小时候最喜欢的冰激凌就是这种冰砖,方方的,奶味十足,其实别的也没有什么选择,可是就是觉得美味无比。可是现在竟然怎么也找不到了,各种各样别的口味的冰激凌,都比不上小时候的冰砖,记得是光明牌的冰砖,是不是?
我问她要不要叫一客试试。她却摇头走开了,嘟囔着说,一定不是小时候的那一种了。
夜浓烈些,走在丽江古城大研镇里,白天的集市已经安静下来,除了餐馆和酒吧,小店大都打烊了,木门掩上,小楼的第二层露出灯光,那是住家,窗子背后就是日常生活,柴米油盐了。
贾贾说,快要走了,要回到多伦多去了。那真是一个小城市。
小城市?
或者换种说法吧,一个干净整洁,一眼就可以看穿的城市,那种很现代的都市。
我们都有点明白,但又不是相当清楚,在石板路上踢踢踏踏地走着,然后分手。
不管怎么说,云南的丽江真的是一个奇妙的地方。后来回忆这次与贾贾的偶遇,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有种错觉,好像在那个古镇的五花石铺垫的小巷子里看到了无比红艳的落日,圆圆的一枚,在小巷的尽头,也不忙着坠下去,但是漫天都是红霞,石板路曲曲折折,泛出一些光芒来,好像只要沿着它走下去就一定会到达某一个地方,不管是不是你想要到的那个地方,有时候目标就是这样被设置的,就是在路的另外一端。
我在云南遇见贾贾这件事在同学聚会的时候流传了一阵,被大家认为是一件神奇的事。最常见的问话就是,她看上去怎么样?
我想一想,说,很好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还是一眼可以认出来的那种类型。
那次聚会,同学带来一些当年的合影,说要放到同学会的网页上去。
同学会这种东西就是这样,常常会热一阵,又冷一阵,眼看声势小了,又有人变着法子找几个人聚聚,就又起死回生了。
做网页这个说法又吸引了一批人坐到一起。这个时候同学会的话题已经多了很多诸如结婚、买房子、安家落户这样的主题,真是没有办法,现实就是这样悄悄靠近的,厌烦这样的话题也罢,生活中果真有这些问题。
我将大家汇总在一起的照片拿在手里一张张地看,有一张十几个人的合影里有顾峰和贾贾,两个人站在一群人的中间,靠得很近,却表情严肃,与我印象中那个一直平平和和的贾贾有点出入,仔细看,顾峰的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
这时,大家都说,袁林来了。我抬头,可不就是他。他在公司做得春风得意,每次聚会都以忙作为迟到的理由,这次也不例外。
他刚进门,远远地跟我打招呼,一面走过来,一面问,看什么看得那么仔细?然后将脑袋凑到我的边上来,仔细地端详那张照片,然后下定义一样说,感情这东西真是扑朔迷离。
我皱着眉头看他,他耸耸肩,说,不是这样吗?
袁林与我在中学的时候不算太熟,这几年反而变得很谈得来。然而是与不是的回答都不是能令我自己满意的答案。于是我只有也耸耸肩,继续看手里的照片。
他还是没有走开,过了一会儿,用一种带着强调的口气说,是啊,扑朔迷离!脸上有一种只要你听,我就告诉你的神情。
我正要开口,他却突然像改变了主意一样,很仓促地站起来,仿佛带着点歉意,说,我要出去抽支烟。
你抽烟?
他笑一笑,怎么,没想到?有损形象吧?语气里很明显地充满无所谓,站起来,掏出烟和打火机,就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