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就糊涂吧,把它们忘了吧。小时候的事了,没什么好计较的了。
真不该又扯起这些来。对了,什么时候回来玩,我带你在北京逛逛,蛮不错的。
也许小薏说的是对的。通完话,我起床,拉开窗帘,梳洗,吃简单的早餐,开电视看新闻,然后出门,在电梯里碰见要出去遛狗的邻居老太太,那狗的鼻子在我的鞋子上嗅了又嗅,街上有洒水车开过,小杂货店的老板正在整理外边货架上的一束束鲜花,有的人正像我一样去上班,有的人则戴着随身听在晨跑。这是相当具体的新的一天,一切看上去都像不错的样子。我知道过去像一幅拼图,在我脑子某个地方逐渐成形,但即使恢复成完整的图案,也不过是标本一样的东西了,只能凭吊,没有办法做出拥抱或更亲密的举动来。小时候,怎么会想到一切发展成现在的样子;如果知道会这样子,不知还会不会顽强地洒眼泪、闹脾气了。
纽约处于适婚年龄的单身人口在全美国来说,密度是最大的,这是许多报刊作过的统计。这么多年轻的男女在一个热闹的都市里穿插而过,有各种相互靠近的理由和机会,但是不知为什么,某种相斥的力量总是大于相吸的力量,人们通常在走近到某个距离就停下来,互相看,瞪着对方,有时手舞足蹈,做出各种动作来吸引对方的注意。可是到了最后,往往“砰”的一声两个人就互相弹开去,运气不好,还会升起一些爆炸过后才会有的烟雾,总之,要缩短最后的那段距离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两个人就是没有办法走到一起来。真实的纽约其实是相当缺乏罗曼蒂克素材的一个城市,与众多以纽约为背景的电影相比,根本是两码事。
所以倪裳与崇光的这段奇遇就有点像童话了,所有知道的人都对这样的安排非常满意,用很多那么甜蜜啊、真是浪漫啦之类的形容词来发表感叹。公司里有个老秘书,将手扪在心口,说,真的?真的?简直像个童话。童话这个词,就是她最先用在他们那件事上的。有个女孩子却开玩笑地对我说,用中国的典故说,这就叫做倾城之恋了。张爱玲的小说,看过吧?只不过那个故事没有这么美好。她是中国人,出生在香港,在美国长大,会说广东话,一点点国语,由此可见她也是看中文书籍的。
我们这一代的人,即使没有看过张爱玲的书,也听到过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又开始在中国大陆出现的。看见这样阴柔华丽的文字在当时是相当陶醉的,简直有开天辟地那样的喜悦,就一本一本想方设法找到了搬回家看,父母偶尔拿起那几本书翻一翻,便说,是她啊?语气就像千山万水又回转来了一样。毕竟她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作家,他们年轻时候也应该有所耳闻的,只是后来随着时代消失了,现在又顺应时代而生。至于《倾城之恋》那个故事,也是我与小薏花了一个下午击节赞赏的。那不算是个美好的童话,充满无奈。战争成全了故事里的那两个人,但是与其说是为了爱,倒不如说是委曲求全。因为那时候,我们的生活还没来得及变得不完美,所以对那样的境界有仰视和倾慕的态度,觉得无可奈何也有一种美丽的姿态。
我想,倪裳与崇光的只是一场普通的恋爱,这样比较好一点。
倪裳叫我陪她去参加一场婚礼。我说,不叫崇光跟你一块儿去?
她说,真的不巧,他刚好要在那个周末去一趟费城。她告诉我,本来,我也有点犹豫,要不要去。出了世贸的事,他们自己也担心婚礼不能如期举行,但谢天谢地,计划总算没有被打乱。我想还是去吧。这种时候,有这样喜庆的事挺好的。他们是我念商学院时候的同学。
这是一场典型的纽约婚礼,下午在教堂行礼,然后是鸡尾酒会,和正式的晚餐。教堂在中央公园边上,我们坐在礼堂里等新娘到来,过道的左边是新郎的朋友,过道的右边是新娘的朋友。我们坐在左边。做花童的小女孩子穿着小白纱裙子,背后系着一个雪白的大蝴蝶结,拎着花篮在过道里跑来跑去,被伴娘牵着手领到一边去了;穿着小黑礼服的小男孩子捧着结了戒指的雪白小枕头,一动也不敢动。椅子把手上结了玫瑰花,把空气变得甜濡濡的。坐在我们旁边的一对夫妇问我们是怎样与新郎认识的,他们说,他们是从西岸飞过来的,在机场足足排了三个小时的队啊!
新郎和伴郎自神坛和牧师的右侧走出来,新郎和新娘的父母落座,捧戒指的小男孩一本正经地走过去,然后是怯生生撒花的小女孩,将花瓣高高拋到空中去,又不太放心地看背后的伴娘,伴娘抬起手示意她再往前走,然后伴娘们鱼贯地走出来,走到神坛的左边去。新娘和她的父亲走出来的时候,音乐换成了《When a man loves a woman》。大家有些意外不是传统的结婚进行曲,可是立刻会心地笑了。大家起立,目光随着由门那边走过来的新娘,穿白纱的新娘总有一种毫不含糊的惊心动魄的魅力。有人低低地吹了一声口哨。我们旁边的老太太拉拉我的手臂说,天,多漂亮的新娘!是不是?我想,怎么不是呢。
我悄悄捅捅倪裳,低声说,很漂亮的婚礼!但她没有在听我说话,我看她一眼,她的目光正自神坛那边跳跃地回到新娘的身上,露出不太自然的神色,眼睫毛扑闪闪的。我狐疑地看前面,新娘的父亲正把新娘交到新郎的手上,新郎牵起她的手拾级而上,向牧师走去。等他们走过去,我看得见站在新郎旁边的那个伴郎了,他正向我们这边看着,目光正好就在倪裳的脸上。我侧过脸看倪裳,确定就是这样,没有错,他的视线就像粘在了倪裳这边,带有一种很强的韧性,好像如果强行拉开,就会发出刺啦啦的声音。当我又向那边看的时候,那个男孩子用我才觉察得到的细微眼神打个招呼,真是高明。我点点头,低声问,你们认识?
倪裳说,是的。
那是个耀眼的男孩,金发修剪得很整齐,身材修长,把一身笔挺的礼服穿得像常春藤名校的制服,看上去清洁而且帅气,下颌有棱有角,脸型还有些娃娃脸的痕迹,所以看上去除了有点酷,还有某种具有说服力的青春,那跟年纪没有关系,而是某种属于生命源泉的东西。
倪裳?
她转过脸来,浅浅一笑,轻轻说,我跟他交往过一段时间。过去。
她的嘴抿成一条线,嘴角还是微微上扬,那是非常深沉而且优雅的一个笑容,好像有很多内涵,但是没有乌云。这时,牧师开始致辞,说,在这个城市还沉浸在忧伤里的时候,让我们迎接现在这欢乐的时刻。新人为我们带来希望和重生的勇气,因为爱可以治愈一切伤痕,使一切变得可以承担,能够相信,充满希望。我们能够在这一刻相聚一堂,是幸运的一件事……
接下来,就是传统的婚礼程序,宣誓,交换戒指,牧师再致辞,新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新郎揭开新娘的面纱,亲吻。
新人自神坛前走下来,伴郎与伴娘跟随。这次奏起来的是门德尔松的结婚进行曲,非常华丽如波浪一样的音乐,具有强劲的力量,就像美好生活的序曲。客人们窸窸窣窣地站起来,目送他们走出教堂,等音乐停下来,再走出去。老太太提醒我们,不要走开,大家要一起拍照。她说,我们结婚的时候也是十月初哦。好天气,树叶子都开始转黄了。我喜欢秋天的婚礼。
老先生更正,说,亲爱的,树叶还没黄呢。十月初,叶子还没有黄呢。
我知道,我知道,亲爱的,不要在两位小姐面前吵架。两位可爱的小姐,我们一会儿见,别忘了要拍照。
他们是新郎家的朋友,真是两个亲切的人。
教堂对面果然是一片青葱的公园,正像他们说的那样,树叶远远还没有到变黄的时候。一对新人无论如何都是引人注意的对象,行人来往,发出短短的惊呼,有的车子开过去的时候就按喇叭,那是下午四五点钟,阳光依旧很好,摄影师已经将照相机在三脚架上固定好,但是人群雀跃着,怎么看都还有一段时间才能让大家都在同一位置站好。我刚才看见的那个男孩自新郎的边上走过来,跟倪裳打招呼,他们互亲脸颊,倪裳介绍说,这是威尔。
威尔说,很完美的婚礼是不是?新娘真是美丽,不是吗?接下来的酒会和晚宴也不错的,相信我,我已经提前知道菜单了,一定会让人满意的。
一定花了很长时间准备吧。
当然,结婚嘛,一生一次的事。接着,他说,裳,我们很久没见面了吧?
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一切都好?
倪裳点点头,他的眼睛对着她的眼睛。我想借故走开去,倪裳悄悄拉住我,问,米雪儿呢?怎么没看见她。
在那儿。他侧过身子,指着不远处一个穿紫衣服的女孩子。人们开始列队形,威尔说抱歉,一会儿再聊。
等他走开,倪裳抬起下巴,朝着那紫衣女孩的方向,告诉我,米雪儿是他的未婚妻,他们已经订婚了。谷荔,你不用避什么嫌疑的,我和他之间留下来的,都是过去的事了。走,我们拍照去。她拍拍我的手,朝人多的地方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