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上,王皓在原来的初一七班上完了最后一节课就跟随方勇老师到了他的班级——初一三班。教室拥挤,方老师就暂时把他安排在了最后一桌,没有讲台上的自我介绍,就默默成为了这个班级的一员。
像所有的插班生一样,胆怯畏惧是必经的心路。
“嘿!给你本子,王老师要求我们听写都用这种本子。”两个女生走到王皓座位面前,其中一个对王皓这样说,而另一个笑着把崭新的本子递向王皓。
“嗯~我已经买好了,谢谢你们的好意。”王皓谢绝了两位好心女生的援助。
“那好,听写加油!快上课了,小班,我们撤吧。”手里拿着本子的女生挽着这个她称作“小班”的女生走开了。
这是王皓到新班级的第二天,课间休息时从同学们的议论中得知下堂英语课要听写单词,于是慌乱中询问了一下身边的同学就起身到学校的小卖部买本子去了。在去小卖部的路上,两个嬉笑着走在一起的女生引起了他的注意,看样子她们也应该是去小卖部的。
王皓再次见到她们是在几分钟后,她们带着两本作业本出现在自己面前,让他感激又无所适从。他突然觉得后悔没有收下带着她们好意的作业本,可是这一切都已经发生并且过去了。乐于助人的行为发生了,但未遂。对于王皓,别人的主动靠近和帮助让他感到温暖,但他的拒绝也许会让主动帮助他的两个女生内心产生一丝失望。听写就算慌乱也还是顺利过去了,可是那张手里拿着崭新作业本的笑脸却经常浮现,让王皓觉得一点歉疚。
新班级的很多节课过去了,讲台上的老师大多注意不到这个班级有了点什么变化,而王老师仿佛是除了班主任方老师之外的唯一一个知道班上多了个学生的老师。
“听说方老师挖墙脚挖来一个同学,站起来让我认识一下。”王老师似乎满脸兴奋。
王皓笑着站了起来,做了一个在不知所措时所有人都会做的动作——挠头。这是他在转班之后的风评中第一次听到“挖墙脚”这个词,这个词让他觉得难受。世俗印象中,这并不是一个什么好词。让他难受的并不是这个词本身,而是这个词让他第一时间想到了方老师,他觉得这个词是对方老师崇高形象的一种玷污。
后来的日子中,王皓越发觉的王老师是个豪爽,爱憎分明的女性,就淡忘了这个微微刺痛的见面仪式。王老师很是愿意让王皓帮她做事,有时让他帮着抄作文,抄完不忘表扬一番他的英语书写,有时让他帮着念念听力材料,有时候是当着全班同学拿他打趣,
“你们不要被王皓骗了,他表面拉着你们玩,然后私底下再拼命学,等考试成绩出来你们就全傻了。”对于这样一个全民公敌形象,王皓虽想否认,但是他又把这样的打趣看作一种王老师的偏爱,默默接受了。
渐渐地,在新班级的融入让王皓感到越来越轻松自然。
班主任方勇为王皓调了位置,调到了一个中间一点的位置。于是一段段影像就像沾了水一样开始模糊,那是王皓脑中关于初一七班的记忆,包括付林沁也只是在他日记里出现过了。日记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不忘记吗?不,恰恰是为了放心大胆地去忘记。就像告诉了自己:你已经把它记在日记里了,你不用刻意去想起。最后我们把记下来的事都忘了个干净,所以常常会有人对着自己写下的字质问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