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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思念家乡

春节在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中来到,工地的民工们都放假回了家,宋书恩却留下来值班——他不想在春节期间回到何玉凤家。

过了祭灶,何玉凤来叫他回去,他说工地上实在找不到人值班,老四就让他留下。这时候老四也还没有回家,亲自对何玉凤进行了解释。何玉凤是通情达理的人,也无话可说。

“书恩,你一个人独自在这儿,不能跟我回家过年,我心里真不是滋味。”

宋书恩故作轻松地说:“没事,在哪里不都是过年,趁这时候没事正好我能多看点书。”

何玉凤叹口气说:“只有这样了,我有时间来看你吧。”

当天晚上,何玉凤住了下来——工地上只剩下宋书恩与一个姓边的老头儿,何玉凤毫无顾忌地与他住在老四的单间。而宋书恩,与何玉凤相拥而眠,却出奇地冷静,每每到了忍不住的时候,脑海里总会闪现离开学校的那个夜晚凌燕妩媚的眼神。

在放假的时间里,宋书恩没事了就去找边大爷聊天。边大爷问他:“小宋,你晚上看见过什么吗?”

宋书恩想了想,说:“你是说一个动物吧?比狗小,比猫大?”

“那是一只白狐,好几夜我都碰到它。它坐在我面前看着我,我也看着它,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宋书恩哎哟一声,说:“原来是一只狐狸,看起来它挺温顺的,不像我想的那么狡猾。”

宋书恩又问:“大爷,你说它来这里干什么呢?”

边大爷摇摇头,说:“我也搞不懂,大概是夜里没地方去来这里转转吧,这儿远离闹市,北边不远有个沙丘。”

宋书恩点点头,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不知道到底明白了什么。

宋书恩留下来值班,其实是他自己要求的。临近春节的这些天,他一直在想,如何与家里取得联系——直接给爹写信,他没有足够的勇气,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他只有先跟大哥联系,让大哥慢慢地给爹说,然后才有可能让爹原谅他。可大哥会对他如何呢?大哥早早地出来做矿工,希望他争气有出息,而他却出了这样的丑事,也真丢人现眼。

宋书恩再次陷入惆怅的情绪,离春节只有两天的时候,他一咬牙做出了决定:不管大哥如何对他,先写封信给他,什么都不解释,只告诉他自己在这里。

最后,他还是在信中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亲爱的大哥:

你好!

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跟爹联系,也没有跟你联系,很想爹,也很想你跟二哥,还有小四儿。我离开学校,一句话也说不清,等有机会了再给你说。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找到了一份轻松的工作,还有时间读书写作。我不考大学了,但还在读书写作,争取写出点儿名堂。我这会儿还不敢给爹写信,估计爹气得都不愿意要我了。你告诉爹,别让他为我操心了,他要是还生气,你就劝劝他,等他气消了我再给他写信。你跟二哥要注意身体,别太拼命。就剩小四自己了,我们弟兄三个一起挣钱,还能供不起他上学?你和二哥春节回家吗?如果回家把我的情况告诉奶奶,别让她着急操心了。

就写到这吧。

惭愧的三弟:书恩

把信送到邮局,宋书恩心里顺畅了许多。回到工地,何玉凤正提着一包东西站在房门口等他。他迎上去抱住她,说:“你又跑来了,还不在家帮娘干点儿活儿。”

何玉凤剜了他一眼,说:“人家不是想你吗。你跑哪里了,这么长时间才回来?”“我去外边转了一圈,大街上人还可多。”

宋书恩没有把给大哥写信的事情告诉她,他担心她多想。

进了屋,两个人抱在一起亲了好一会儿,然后才坐下来说话。何玉凤看到了他这些天写的东西,吃了一惊,说:“这么多,都是你写的?都是啥时候写的,也不告诉我?”

宋书恩轻描淡写地说:“随便写的,练练笔,我想等能拿出手了再让你看。”

“跟我还说这,有啥拿出手拿不出手?我看写得很好。”

何玉凤说着读起了一篇题为《冬殇》的散文:“落叶奏响了冬之序曲。于是冬轰轰烈烈而来,铺天盖地而来。娇艳的月季花未谢先萎,树丫柔嫩的肌肤变得干涩,欢快的鸟儿开始为生计发愁……一切都镶上了冬的色彩,一切都烙上了冬的痕迹。青纱帐被冬收拾得无影无踪。原野是一味地辽远,一味地空旷。你站在原野,最突出的感觉是自己的渺小,渺小得几乎不存在。万物在冬的面前臣服,而瘦削的菊率先发起抗争,犹如大提琴奏出的低沉而奋进的音符,在轰鸣的冬之曲中显得那样执着,那样坚定。冬愤怒了。他想主宰世界,并高傲地自信:最终胜利属于自己……”

何玉凤点点头,称赞道:“多有气魄啊,真不错。最后一段更精彩——冬死了。春说,冬应该多一分温柔;夏说,冬应该多一分热烈;秋说,冬应该多一分诚实。多有哲理啊,你真不简单。”

宋书恩摇摇头,说:“你一夸我都不知道东南西北了,我还得多读多写,你多提点儿意见才对。”

“你就别跟我虚荣了,一夸你是不是心里可得意啊?”

“真的,我真想让你提点儿意见。”

其实,他写的东西都让老四看了,老四说他有很好的悟性,他已经按照老四的建议向报刊投稿了。他不告诉何玉凤的原因,他自己也说不清。

夜里,他总在做梦,梦见家,梦见奶奶,梦见爹,梦见大哥、二哥和小四儿。从梦中醒来,他都在怀疑自己——难道,自己会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县城永远待下去?而他最不愿意面对的问题,是他与何玉凤的未来——他们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他自己都把握不准。

春节一过,宋书恩一直在盼大哥的回信,每天他都跑到工厂的收发室去查问,可大哥的信却迟迟不来。

离开家乡这么长时间,宋书恩没有比这时候更想念家人了。已经过了正月十五,大哥为什么还不回信呢?他就是回老家,初七初八也会回去上班,他只要回到矿上就能看到信,要是马上回信就该收到了。大哥因为生气不愿意回信?应该不会吧——自己的行为会令大哥伤心到那样的程度?

再等等吧。也许春节期间收发不及时,大哥还没有看到信;也许大哥一时忙,顾不上回信;也许大哥还没有想好给他说什么……总会有意想不到的原因。就像他自己的失踪,谁也不会想到。

整个正月的时间,宋书恩的全部生活内容就是盼大哥的来信、躲在屋里读书写作、跟边大爷闲聊、何玉凤来了陪她说话逛街。他变得沉默寡言起来,甚至有些忧郁。

何玉凤问他:“书恩,你是不是想家了?想家就回去看看吧,看看再回来。”

他摇摇头,说:“心里慌,不知道慌什么,心烦意乱的。”

何玉凤紧紧地偎在他身上,说:“书恩,你别胡思乱想,你好好读书写作,我支持你。你要是嫌工地上乱,咱就回家,你就在家里当个专职作家。”

宋书恩用力抱一下她,说:“没事,我可能就是过春节有点儿想家了,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两个人抱在一起,久久地站在那里,何玉凤抽泣起来,她说:“书恩,你是不是想离开这里回老家了?我知道,这地方太小,在工地上也太委屈你。”

“还说我胡思乱想,你这才是胡思乱想,我就是回老家,还会回来,这里有你,还有对我像亲生儿子一样的大爷大妈。”

“自从知道你写作,我就有个想法,一直没给你说,怕你不愿意。”

“你说说看。”

“你替我去学校教书,我照顾家。在学校环境总比在工地强,你也有更多的时间去读书写作,你说呢?”

宋书恩心里咯噔一下,思索了好久,说:“这怎么能行?你待在家里做个家庭妇女,不是把你毁了?再说学校也不会同意。”

“就是一个民办教师,我做你做还不都一样?只要你愿意,学校我去说。”

宋书恩摇摇头,说:“玉凤,你别太委屈自己了,我知道你喜欢学校,喜欢学生。我一个男子大汉,干什么都无所谓,在哪里都不会影响我读书写作。”

何玉凤双手捧着他的脸,长时间地凝视着他。他躲开她的目光,说:“玉凤,我读书写作也就是爱好,还不知道会有啥结果呢,我不能对这个抱啥幻想。”

“不,我要你写,要有出息,将来成一个大作家。”

“那太遥远了,我可从来没想过。”

“就这样说定了,书恩,你听我的,我回去就跟校长说,你替我教书,我在家帮爹娘种地。”

“不能这样……”

不等他说完,她就捂住他的嘴:“书恩,我爱你,就要支持你,我知道在这工地上你不能永远光值夜班,干体力活儿累得要死要活,你哪有心情去读书写作?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我做什么都值得。”

“可是……”

“没有可是,就这么说定了,你等老四回来给他说一声,他对你这么好,我回头再给刘老师说一下,我那边跟校长一说好你就回去上班。”

从内心讲,宋书恩非常渴望到学校做一名教师,哪怕是顶替何玉凤。但他又怕到学校以后把自己困死在这里——何玉凤把这份工作让给他,他就被紧紧地绑住了,与她结婚也是早晚的事情。而与她结婚,就意味着他将作为何家的上门女婿在这里长期生活。而做一个上门女婿,又是在这样一个远离家乡的乡村,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甚至是抵触的)。

但面对何玉凤的痴情与坚定,宋书恩无疑是难以拒绝的。答应她吧,走一步说一步,走到哪儿说哪儿吧。宋书恩这样想好,在何玉凤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说:“玉凤,我听你的,你回去跟学校说吧,我一定好好干,不辜负你对我的厚望。”

何玉凤伏在他怀里,久久地沉醉在幸福之中。

晚上,宋书恩把老四拉到小饭馆,把事情说了,问他这样做是不是妥当。

老四思考良久,说:“看来,何玉凤对你是真好。”

“书恩哪,我一直很欣赏你,但在有些问题上我的想法也许对你并不合适,比如爱情,这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我无法做出判断。我担心的是,你会重蹈高加林的覆辙,好一场,最后劳燕分飞,落得两败俱伤。与其如此,不如早做准备。”宋书恩刚刚读过路遥的小说《人生》,为高加林的命运感动得热泪盈眶。老四把他看成了高加林——将来他一旦有点儿出息就会抛弃何玉凤。但何玉凤是刘巧珍吗?刘巧珍最大的问题是没文化,她与高加林没有共同语言。而何玉凤是高中毕业,还读了很多书,喜欢文学。显然,他和她之间并不存在思想上的差距。而宋书恩的情况,也就是一个农家子弟,况且他的家庭在农村也算是很贫穷的,他的未来是什么?写作对他来说仅仅是一个梦想,究竟写作能够给他带来什么,还是个谜。也许,能做一个代课教师,对一个上不了大学的高中生来说,就是很不错的结果。

宋书恩一直在认真地听着老四的分析,他看他不说了,说:“四哥,你接着说。”

老四抿一口酒,吸一口烟,说:“还说什么呢?这些事情你自己应该能想清楚。你去了学校,有更多的时间写作,能写出点儿名堂的机会更多一些。反过来,你去了之后,就注定要跟人家玉凤拴到一起了。如何选择,局外人说不上来。不过,你一旦选择了,就要好好对人家,可不能背信弃义。”

宋书恩点点头,说:“四哥,我一直没对你说,现在我也有点离不开她了。”

老四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说:“操,那你还让我在这说啥?我这话要是你说给玉凤,她不骂我是挑拨离间?”

“看四哥说的,我哪会把这话说给她?你对我好我心里门儿清。”

回到工地,宋书恩接替边大爷守夜。他坐在厨房里,望着夜幕下的县城,心里如何也平静不下来,家乡、母校,奶奶、爹、大哥、二哥、四弟,轮番在脑海里出现。他突然又想起了娘,娘那天下午躺在那张小床上,脸色苍白,头发纷乱——因为娘离去时间的长久,他已经习惯了没娘的生活,几乎没有回忆起过那一幕。

娘好像从冥冥之中来到他面前,那苍白的脸生动起来,闭着的眼睛也睁开了,还绽出了一个微笑。

“小三,你都长成大人了,娘想你们……”

宋书恩张了张嘴,想叫一声娘,却没有叫出来。这时,他看见那只白狐款款走来,走到离他三四米的地方蹲下来,注视着他。

他一激灵从迷糊中醒过来,揉揉眼,那只白狐就蹲在他面前。

他与它无数次对视。良久,他在它的目光中变得沉静,心里也没有了近来的焦躁。

你是谁?你是来帮助我的吗?你是来让我的内心平静下来的吗?面对白狐,宋书恩出奇地冷静与清醒。

它是一个狐仙该多好!宋书恩这样想着,感觉那白狐成了一个白衣少女,在向他露出灿烂的微笑。

宋书恩坐上开往大哥所在的城市——煤城的列车的时候,还不到八点。

那只白狐在凌晨四点多离去,消失在黎明前的黑暗中。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去找大哥。他不回信,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了,在没有做出最后选择的时候,他想听听大哥的意见。

不到六点,宋书恩就跑到火车站买了车票。他给老四留了个纸条,还附了一封信——如果他不回来,就让老四把这封信转给何玉凤。

在留给何玉凤的这封信里,宋书恩写了很多他们在一起的甜情蜜意,写了很多对她的留恋,但最后选择不回来,是因为他的婚事必须征得家里同意——做一个倒插门的女婿,在老家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自己已经很对不起家里了,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再自作主张了。信的最后,他说如果何玉凤愿意跟他回柳青县,他们的爱情将会有一个美好的结果。

当然,宋书恩和老四交代,如果他回来了,这封信将没有任何意义,何玉凤也不会流着眼泪去读这封令她伤心欲绝的信了——他一直认为,她作为父母唯一的孩子,远嫁他乡的可能性少之又少。他选择了离开这里,就意味着他们爱情的终结。

这时候,宋书恩的理智简直匪夷所思,他做好了两手准备。当然他更倾向于去学校代替玉凤教书,这不但可以让他有一份较为喜欢的工作,还可以天天与亲爱的玉凤厮守在一起——十八九岁的青年,谁不陶醉美好的爱情呢?何况他们有了令人迷恋的身体接触。

夜晚十点多,宋书恩在煤城找到了大哥所在的煤矿,大哥不在,他见到了二哥。

宋书仲见了宋书恩,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他说:“你咋……咋跑了?爹都快急……急死了。”

宋书恩没有回答他的问话,问:“大哥咋没来上班?他在老家?”

宋书仲说:“都是工会想……想的鸟点子,给大哥在……在报纸上登……登了个征……征婚启事。”

“登征婚启事是好事呀,大哥都二十四了,该寻媳妇了。”

“来的人可真不少,还都可好看,谁知道里边有骗子啊?有个可漂亮的,叫啥古……古树花,农村的,还是高中毕业,年前来了几天,她都跟大哥住一块儿了,还跟大哥一起回老家过的年,咱爹别提多高兴了,说好五一结婚,爹把家里这几年攒的钱都拿出来给了大哥。过了年大哥跟那个古树花回到矿上,没待几天那个古树花就拿着钱偷跑了。大哥这不是去找了吗?十来天了还没回来,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宋书仲结结巴巴说着,用家乡脏话骂了一通古树花,又气愤地说:“这两年我跟大哥拼死拼活干,连肉都不舍得吃,到末了都给那个鸟古树花弄走了。我等着大哥娶个大嫂,下边也快轮到我了,这一弄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了。”

宋书恩回来之前的豪情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马上就想到了留给何玉凤的信——第二天一定得给老四发个电报,让他赶快把那封信烧掉。

宋书仲把宋书恩领到一个小饭馆,五毛钱给他要了一大碗羊肉烩面。

宋书恩见他只要了一碗,问:“你不吃?”

宋书仲吸了一下口水,说:“羊肉烩面谁敢天天吃?今天歇班,我在伙房吃罢了。”

听了二哥的话,宋书恩心里酸酸的。这时候他发现,那个鬼精鬼精的宋书仲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实巴交的矿工。

宋书恩很投入地吃着。说是羊肉烩面,翻腾了一大阵却没有见到成块的羊肉,全是碎糟糟的羊油末子。

吃完饭,宋书恩跟宋书仲到了宿舍——那宿舍脏乱不堪不说,还有一股子说不上来的味道,二哥的被褥不光脏,还潮乎乎的。

宋书仲说大哥因为有了古树花,搬到了单间宿舍,他走时候没留钥匙。宋书恩说随便将就两夜吧,单间不单间不差事。

宋书恩和衣钻进被窝,躺在床上却怎么都无法入睡。

大哥的事情让宋书恩非常难过。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家实在太穷了,穷到弟兄几个连寻媳妇都很困难。

我能够遇上何玉凤,她不嫌弃我,还那么爱我,甚至把工作让给我,简直就是上天对我的恩惠。而我,仅仅有了一点儿对文学的梦想,就对我们的爱情产生了动摇,甚至还以什么倒插门要征得家人同意为理由,准备不辞而别,这简直是不识好歹!

…………

漫长的夜里,宋书恩的思绪像一只刚刚学会飞翔的鸟一样在矿工宿舍里盘旋。没有入睡,他却好像一直在做梦,一会儿是爷爷的点头哈腰,一会儿是爹的面无表情,一会儿是大哥二哥满脸的汗水与黑煤粉,一会儿是娘苍白的脸,一会儿是那只白狐的眼睛……

宋恒四看着一进家门就哭的宋书魁,不祥之感袭上心头。他了解自己的大儿子,从小到大,很少见他有流泪的时候。

“爹,没了,都没了,啥都没了,钱没了,人也没了……”宋书魁像孩子一样嗷嗷大哭。

宋书魁按照古树花留的地址找到那个村,村里根本就没有一个姓古的。他在村里挨家挨户地找,白天要着饭找人,夜里睡到麦秸垛里。可找了几天啥头绪都没有,最后不得不打道回府。他心灰意冷,根本无心上班,就直接回家了。

宋恒四搞清楚之后,一句话没说,坐在那里身体就软了。即便在他知道宋书恩失踪这样的大事,他都没有垮下去。而这次,他病倒了。这打击,对他来说确实不同寻常。近几年家里的积蓄加上两个儿子下煤窑挣的钱,三千多元就那么一眨眼就没了,他如何能受得了?而那个叫爹叫得甜腻腻的漂亮儿媳妇,也如昙花一现,说找不到就找不到了。

宋恒四躺在床上,不想吃喝,不想说话。他突然翻江倒海般想起了以前的事情——这么多年来,他很少有这样的时候。生活的艰辛让他顾不上去想这些,特别是妻子死了之后的七八年,他又当爹又当娘,后来又包产到户,更加忙碌,几乎没有消停的时候。

也许,当初自己策略一点儿,口头上做出妥协,到了部队再从长计议,到最后王淑兰还会是他的——那个马奎生之所以跟他争王淑兰,根本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他的嫉妒与不屑。到了部队,有了更多选择的可能,马奎生对王淑兰肯定做不到从一而终。

这样想的时候,宋恒四感觉自己有点儿荒唐,甚至是无耻。爱情是什么?爱情能妥协吗?能够交换的爱情还是爱情吗?这么多年来,支撑他坚强地活着的,不正是爱情吗?面对多次再婚的机会,能毫不犹豫地拒绝,是因为他除了王淑兰,眼里再也容不下别的女人。

四个儿子都长起来了,四儿子宋书晖也上小学,离了脚手了。按说他该松口气了,儿子的婚事却让他愁眉不展。

因为缺少女人的经营,宋恒四把家弄得一团糟。妻子刚去世的头几年,每到夜里,即便是小四的哭闹不断,搅得他疲惫不堪,他也成夜成夜地失眠。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靠从一个党员那儿借来的一套《毛泽东选集》消磨时光。他能头头是道地讲《矛盾论》,还能有条有理地阐述十大关系,却理不出治家的思路。

面对大儿子的婚事,在遭遇了媒人一次次的说媒失败之后,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为什么就跟支书家结仇了呢?那个他当年看不起的马奎生,在部队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军官了,还找了个城市媳妇,把家安在了城里。

迷迷糊糊中,宋恒四看到了令他伤透心的三儿子书恩走到床前。书恩低着头,一脸的愧疚,怯生生地叫了一声爹。

是书恩吗?宋恒四心想,他跑了,怎么这时候会回来?自己肯定是产生幻觉了。

“爹,我回来了。”

那声音分明就是书恩,宋恒四坐起来,揉揉眼睛,真的是他,这个不争气的家伙,他曾经把自己的希望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

宋结实安慰他:“恒四,想开点,咱宋家看来是出不来大学生啊。”

“找着他我扒了他的皮!”那时候,宋恒四恨得咬牙切齿。

宋恒四确认是三儿子回来了,并没有爆发,而是温柔地说:“书恩啊,天大的事情,你也不该跑啊。”

宋书恩头更低了,他不敢看爹的眼睛。他木木地站着,惴惴不安地等待着爹的发落。

爹却说:“都过去了,不说了,你没上大学的命。”

宋书恩说:“爹,我已经在那儿找到了一份工作,到学校当老师。”

宋恒四笑了,他说:“好,好,好,书恩当老师了。”

宋书恩与大哥从屋里出来,坐在院子里相对无言。

“老三,你究竟对人家女生做了什么?”

“我喝醉了,大哥。”

“喝醉了你还记得吗?究竟发生了啥事?”

“没发生啥事,就是拉拉手。”

“拉拉手你怕啥?你咋就跑了不敢回来呢?”

“我怕说不清被公安局抓起来判我流氓罪。”

“你呀,是自己把自己吓住了,现在说啥都晚了。”

大哥告诉他,他跑了一个星期,爹才听说他在学校出了事,跑到县城找了他几天,都快气疯了。

宋书恩苦笑了一下,心里不是滋味——命运如此鬼使神差,让他无地自容。

不再想了,过去的就过去吧。宋书恩这样安慰自己。现在,终于回到家里,见到了爹,见到了大哥二哥,曾经的担心也都成为多余。世界上,最能原谅的,莫过于父母,无论孩子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做父母的都能咽下去。

宋书恩回家的当天下午,焦楚扬就跑过来了。

焦楚扬是和宋书恩说话最投缘的同学,他们的交往,缘于书。焦楚扬是马前村的,他爷爷是个老学究,教过私塾,他爹也知书识礼,家里存了很多书。

他们在五年级曾经同桌过一段时间。宋书恩第一次看到焦楚扬拿着一本厚书在自习堂上看,好奇地问:“你看的是啥书啊?这么厚。”

焦楚扬把书的封面摊给他看,是《卓娅和舒拉的故事》,还是外国的,立即他就对他有了一种崇拜的感觉,他都能看外国的书,还是竖排的繁体字,真是太了不起了。

宋书恩小心翼翼地问:“能不能借给我看看?”

焦楚扬爽快地说:“好啊,等我看完了给你看。以后你想看书了跟我回家去挑。”

从与焦楚扬的接触中,宋书恩发现他不但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还能背诵很多古诗词与文言文。他也下决心多读几本书,再背些古诗词。

宋书恩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焦楚扬借给他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这本介绍同胞姐弟卓娅和舒拉在苏联卫国战争时期双双入伍最后都牺牲在战场上的书,宋书恩读起来虽然还很吃力,却让他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他一发而不可收,不断地从焦楚扬那借书来读,《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诗经》《唐诗三百首》《宋词选注》,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基度山伯爵》《茶花女》等等,甚至还有《圣经》。

读书成为宋书恩课余及养兔之余占用时间最多的活动,最着迷的时候连上课时间都把书放在课桌下边偷看。在初二的上半学期,他的学习成绩曾经从班级前十沦落到第三十位,被班主任老师狠狠地挖苦了一顿,说宋书恩真拽,课外书读了一大车,说起话来简直就是鸡毛插羊屎蛋——飞天能豆,可惜使歪了劲,学习成绩飞流直下,政治能考三十分,不简单。老师最刺激他的话,让他夜不能寐——宋书恩要是能考上高中,全班就能考上三分之二。

宋书恩在全班同学面前受了老师的挖苦,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他的自卑那时候已经有所好转,但这样的讥讽还是给了他很大的刺激。焦楚扬也因为读课外书,数理化成绩糟糕得提不起来,老师对他已经麻木了。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傍晚,宋书恩把焦楚扬约到校外的田间,在弥漫着泥土气息的乡间小路上,两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进行了深刻的谈话,最后决定,在不多的时间里,开足马力冲刺,一定考上高中。

如果说宋书恩在与焦楚扬的交往中获得了阅读古今中外书籍的机会,而焦楚扬从与宋书恩的交往中得到的,就是考上高中的机会。如果不是那次谈话的鼓励与鞭策,焦楚扬几乎就没有考上高中的念头——他桀骜不驯的性格,使他认为光读书就行了,上学简直是浪费时间,他更不把考高中考大学当回事。

应该说,宋书恩是个学习型人才,他学习的方法和效率在他们班是独一无二的,他不但带动了焦楚扬的转变,还让马平川与邢梁也鼓足了劲头,拼着命学习。最后的结果,是宋书恩以全乡第一的成绩考入柳青县一高,焦楚扬考上了县三高,马平川、邢梁也都考上了本乡高中——长青高中。

宋书恩也曾试图让宋书仲觉悟起来,但他的学习实在太差劲,任凭宋书恩如何下劲帮他,都改变不了他各科考分都是一位数的状况,他只能别无选择地回家“修理地球”——这时候,已经开始分田到户,宋书仲浑身的劲有用武之地了。

焦楚扬果然如宋书恩预料,没参加考试就卷着行李回家了。

焦楚扬说:“反正考不上,瞎考啥?净受煎熬。”

他无不遗憾地说:“估摸着就你能考上大学,到头来倒是马平川考上了地区师专,邢梁也没考上,去当兵了。”

在家里坐了一会儿,宋书恩便跟焦楚扬回他家。爹卧床不起,大哥精神颓废,他们说话也放不开。

两个人一出堰岗口,碰见了马巧花。她年前刚结了婚,打扮得很鲜亮。她直来直去地问宋书恩:“书恩哥,人家都说你在学校耍流氓了,我不信,你告诉我,真的假的?”

宋书恩尴尬地笑笑,说:“给你说不清,你不信就是假的。”

她点点头,说:“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肯定是假的。你不能上大学,多可惜啊,全村就你一个人考上了县一高,到头来还是没能上大学,命啊……”

宋书恩的表情更难看,他无话可说。焦楚扬马上解围,骑上自行车,说:“我们走了。”

马巧花已经走过去了,又折转回来拉住宋书恩,伏在他耳朵上小声说:“书恩哥,想着你能上大学,俺配不上你了,就不再想了。你咋恁糊涂?你想女孩儿了咋不回来找俺,俺答应过给你做媳妇,你找俺俺给你……”

宋书恩心头一热,说:“你这傻丫头,我记着你对我的好,结了婚好好过日子吧,可不敢乱说。”

宋书恩看着马巧花渐渐走远,站在那里发呆。焦楚扬一连喊了他三声,他才回过神来。

“怎么,又勾起童年美好回忆了?”

“她还记得小时候的游戏。”宋书恩点点头。

马巧花是马平川的本家妹妹,但她与宋书恩的关系,与马平川无关。大概在他们四五岁的时候,宋书恩他娘与马巧花她娘关系很亲密,两个孩子就自然而然地经常在一起玩。

有一天,宋书恩与马巧花一起去扎杨叶。他们每人挎个小篮子,还拿着一个铁条制作的“针”,“针”后边绑着一根两三尺长的麻绳,麻绳尾巴绑着一根四指长的小横棍。“针”是用来扎地上的杨叶的,等到扎一卷杨叶,往后一捋,那杨叶就一片挨一片地穿在绳子上,扎满绳子,把那个小横棍一解开,用力往下一捋,杨叶就到篮子里了。

在北地的杨树林里,宋书恩与马巧花专心致志地扎杨叶,等到篮子满了,绳子上也满了,他们就坐在树林边玩。

马巧花伏在宋书恩耳朵边说:“我想跟你好。”

宋书恩一脸的迷茫,问:“怎么好?咱俩都可好了。”

马巧花老练地说:“我要当你媳妇。”

她说着就拉起他向树林深处走去,走到一个小洼坑里,她把裤子一脱,躺到地上说:“你脱了衣裳来骑在我身上,我爹跟我娘都是这样。”

五六岁的宋书恩听话地脱掉裤子,乖乖地骑到她身上。他在她的指导下趴在她身上蹭了一会儿肚皮,最后很满足地站起来,对她说:“往后你就是俺媳妇了,你就不能跟别的男人玩了。”

她说:“嗯,我是你的,谁也不玩。你要是不听话了,我就不给你当媳妇了,我再找个男人。”

这样的游戏后来他们又做过几次,但实在是寡淡无味,他们就改玩其他游戏,比如甩破鞋啰、拿石子儿、趋瓦。

等到两人上了学,马巧花突然害起羞来,明里很少与宋书恩一起玩,但总不忘对他好,尤其在宋书恩他娘死了以后,她总是偷偷地找他,与他说会儿话,偶然也给他一个鸡蛋什么的——她家里也很穷,根本筹不到更多的东西给他。

他们的“地下”关系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到了初中,他们的关系好像突然疏远了,马巧花很少再找他。他上了高中,似乎慢慢地将她忘了——高中三年,若不是偶然回到村里碰见她,他几乎不会想起这个曾经愿意给他做媳妇的女孩儿了。

如今,马巧花已为人妻,再也不该与她有任何感情瓜葛了。

到家吃了晚饭,焦楚扬跑到代销点买了一袋炒花生米,一瓶鸡汁素肠罐头,一瓶柳青白干,两个人躲在他的小屋里喝酒抽烟。

当年刚上高中,焦楚扬因为冬季气管炎发作老咳嗽吐痰,班主任老师公开在教室说怀疑他有肺结核,还强迫他去医院检查。后来虽然检查结果没事,却让很多同学对他疏远,原来在一起吃饭的几个同学都离他而去,只剩下两个同学与他为伴。他的情绪异常低落,开始把大量的时间用于看小说与写作,学习成绩肯定是一落千丈,几乎排到班级最末。

宋书恩曾给他写信,激励他努力学习将来考大学,可他沉浸在肺结核事件的阴影中痛苦不堪。当他好不容易走出来时,就打定了这样的主意:放弃数理化,只学文科功课,不指望考大学,好好写作将来当个作家。他在给宋书恩的信中如此规划自己的人生:“书恩,我与你不一样,我天生就不是个学习型的人,从小除了对文字感兴趣,对数理化很讨厌。既然知道自己考不上大学,我又不能退学,干脆就趁这个时候努力读书、写作,将来成为一个作家,为人民大众提供精神食粮……”

宋书恩写了好几封信,对焦楚扬这种选择进行劝阻,但焦楚扬依然我行我素。他开始写小说、散文、诗歌,四处投稿。结果可想而知,他除了接到杂志社的退稿与退稿信之外,连个铅字毛也没见。

这时候的焦楚扬,仍然一点儿也不颓废,他充满信心地说:“书恩,不上大学咋了?不上大学就无所作为了?错!我可以搞创作,将来当个蜚声文坛的作家。”

宋书恩也告诉他自己的想法,焦楚扬非常支持他,豪情万丈地说:“我们一起搞创作,将来齐声文坛。我准备以小说为主,毕了业我写了一个短篇小说《落榜生》,写的就是一个落榜生回到农村埋头创作最后取得成功的故事。我相信,这个故事将来会出现在我俩身上。”

两个人一直聊到东方发白公鸡打鸣,把一瓶柳青白干喝完,三盒“邙山”雪茄吸完,才意犹未尽地睡觉。

次日,宋书恩回到家里,爹已经起床,他的精神好多了。爷爷、奶奶和大爷、大娘都聚在院子里说话。

宋书恩的情况他们都知道了,都不再说啥,对他要当老师的事情充满了希望。爷爷说:“书恩啊,你也是多灾多难的命,往后可得小心点儿,不能再走错路了。能当个老师也是造化,咱宋家几辈人还没出过先生呢。”

宋书恩点点头,他的脸上一直发烧,那个夜晚的酒宴情景犹如昨日,历历在目。他问心有愧——愧疚得痛心疾首。

在家待了三天,宋书恩就决定回去。临走时他对爹说:“爹,书恩在外边不闯出点儿名堂绝不回金马村!”

爹拍拍他的肩膀,说:“闯出闯不出名堂,这儿永远是你的家,爹都希望你能常回来看看。”

“我会写信回家。”

临走的前天晚上,马巧花偷偷地跑到他家,把他约出来——这是他没有想到的。这个傻丫头,都结了婚还惦记着他这个儿时的小男人。

星光闪烁,夜风凛冽,两个人走在漆黑的乡间小路上,寂静得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

“听说你还要走?啥时候再回来啊?”

“我也说不准。”

“我给你操心说个媳妇吧,不上学就该寻媳妇了。”

“你别操心了,我没尾巴起火一样,哪顾得上寻媳妇啊。”

…………

“我要知道你上不了大学,就等着你。你说,你要是回家种地,要不要我?”

“你都结婚了,别乱说了。”

“我是说要是,我要是不结婚,你要我不要?”

“没有要是,你都结婚了,一时半会儿我也回不来。”

“你根本就没想过我,是吧?你就是回家种地了也不会要我。”

马巧花说着伏在他胸前哭了起来,她的抽泣声在夜空里若隐若现。宋书恩对她没有一点杂念。亲爱的玉凤在等着他,他不能再伤害善良而单纯的马巧花了。

回到家里,宋书恩久不能眠。回忆起自己儿时的几个密友,他不禁感慨万千。马平川,给过他睡觉的被窝;邢梁,给过他填补饥饿的物质;焦楚扬,给过他精神的食粮;而马巧花,则给过他情感的慰藉。

宋书恩再次踏上南下的路程。他久久地为自己的轻薄而羞愧。家里如此糟糕,你还有什么资格挑剔何玉凤对你的爱情?

从集上坐车的时候,宋书恩看见傻改柱正领着他的傻媳妇老七在大街上跟商户要钱。

傻改柱明显老了,他的头发长得像个艺术家,又长又乱。老七的头发却很短,还是参差不齐的——显然不是专业理发师的手艺,大概是傻改柱自己拿剪刀动的手。

他们每人手里拿一只搪瓷碗,里边有一毛两毛的纸币,更多的是五分二分的硬币。

在一个卖化妆品的商户门前,傻改柱高声说:“我傻,她神经,俺俩就傻过吧。”

宋书恩对大哥说:“大哥,改柱这话一点儿都不傻。”

“怎么不傻?正常人谁搁这儿要钱啊?”

宋书恩想给傻改柱五分钱,宋书魁拦住他,说:“你搭理他干啥?叫他去要吧。”

宋书恩只好作罢。宋书魁又说:“傻改柱都能弄个媳妇,我这会儿找个媳妇都这么难。你知不知道,光在家给我说了多少个?不下二十个,硬是都没成。为啥?还不是没咱娘了,咱弟兄多,穷。”

宋书恩安慰大哥:“你才多大了?小着呢,别急,提点劲,很快就能解决。”

“我虚岁都二十五了,你看咱村跟我差不多的还有几个没老婆的?落后了。”

宋书恩又安慰了一阵大哥,劝他早点儿回去上班,然后依依话别。

上了回县城的车,看着大哥远去,宋书恩鼻子一酸,泪水涌出来。他默默地对自己说,宋书恩,记住你给爹的承诺,一定得干出个样子。

这次,宋书恩确定从煤城回老家,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如果不是大哥的这种状况,他也许还不敢回家见爹。

天塌了,也得回家看看爹。他这样对自己说。

宋书恩最担心的,是爹对他的态度和村里人对他的议论。爹的轻描淡写让他惊讶,也让他内疚。而村里更没有人问起这件事,说穿了,他无论如何对别人都没有意义。

家还是那个家。堂屋与东屋的屋顶上都长满了草和榆树苗。草是泥土里留存的种子繁衍的结果,榆树苗则是院子里的榆树飘落的榆钱变成的(它们很小就会被拔掉,因为树长大了会让屋子漏雨,再大了一刮风还会把屋顶掀坏)——这种平原地区的泥棚,因为屋顶上糊满了掺着麦糠的泥,什么样的植物都会茁壮成长。

爹明显老了,不到五十岁头发就花白了,他被时间磨掉了脾气。四弟书晖长大了,他已经上小学二年级了,现在看来,他是弟兄四个中最帅的一个,很像爹。

院子西侧的一溜兔舍还在,兔子却没有了。它们曾经给他及家里带来过财富——后来因为他上高中,兔子们被冷落,一天天走向衰败。

他走出家门的时候,爹对他说:“书恩啊,出门在外,你可得活道点儿,记住,出门在外别逞强,要学会低调做人。”

宋书恩点点头,爹这样说他很意外——生活真是个好老师,能把爹这样一个硬汉,教得拥有这样的思想,简直是天翻地覆。

坐在火车上,宋书恩胡思乱想着。他没有昏昏欲睡,一直很清醒,现实让他再也不敢妄想,更不敢轻举妄动。他要好好地与何玉凤相爱,结婚生子,白头偕老——自己考上大学,大学毕业无非也是找份工作,娶妻生子。区别当然是有的。在农村,要掏力出汗,侍弄土地,经受日头的暴晒(说得雅了是沐浴阳光)和风雨的侵袭(说好听了就是和风抚慰、雨露滋润)。而留在城市,是上班,是坐办公室,风刮不着雨淋不着……

宋书恩的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宋书恩,是你啊,你跑哪儿去了?这么长时间都没你的消息。”

他一抬头,竟然是同班同学高上。宋书恩有点难为情,脸上热热的,说话也支支吾吾:“你,你这是去哪儿啊?”

“我去武汉,你呢?”

攀谈了一会儿,知道高上考上了武汉大学,宋书恩心里很不是滋味。高上又提起他的女生宿舍事件,按照班主任老师当时的说法,学校也不会对他处理太重,最多就是写个检讨,发个布告通报批评一下。

“可你跑了,老师去你家找都找不到你。”高上不无遗憾地说。

“都过去了,不说了。”宋书恩叹了口气。

他与高上都属成绩优秀者,却交往不深,表面上谁也不在乎谁,私下里却都在较劲,比读书,比成绩。可以看出来,高上对他的惋惜还是很真诚的。

傍晚,宋书恩在沙源县城下车。临下车,他与高上互留了通信地址——这是他离开学校第一个知道他消息的同学。

宋书恩在夜间九点敲门的时候,何玉凤正在垂泪。虽然老四告诉她宋书恩只是回家看看,马上就回来。但他的不辞而别让她心神不宁,几天来几乎每天都跑到县城探听他的消息。

“你怎么也不说一声就走了?”她久久地抱着他,眼泪更加汹涌。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宋书恩对回家的事情没有多说什么,问她跟学校是否说好,如果说好了,他马上就去上班。

“当然说好了,我一说你的情况,学校没意见,说你啥时候去都行。”她说,“只是,校长说档案不能变,民办教师指标现在都不批了,你算顶替我。”

“那无所谓,能去学校,我就满足了,就是苦了你。”宋书恩感动得流起了泪,“姐,我一定好好对你!”

与老四告别的时候,宋书恩说:“四哥,这么长时间,你对我这么关照,我真不知道如何感谢你。”

“这么客气干啥?我俩也算臭味相投。你来之前,我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找不到。”老四抱抱他的肩膀,“老弟,好好干,无论啥时候,别忘了文学,只要坚持,就会成功!”

他与老四恋恋不舍。从饭馆出来,都喝得有点兴奋。宋书恩抓住老四的手:“四哥,你知道我为啥改变主意了?就我现在这样,在老家连个媳妇都不好找,我大哥二哥都正作难呢,我爹都愁病了。四哥,我们家穷啊,穷得不能再穷了,连个瓦房都盖不起。”

“穷又没有根,好好干吧老弟,不受穷并不难。”老四拍拍他的肩膀,“记住我的话,别忘了文学,多读书,多写。”

坐在公共汽车上,宋书恩满脑子都是工地的生活。那只白狐,成为他大脑中的特写,一遍遍闪现它的眼睛——那眼光一会儿是温润的,一会儿是淡定的,一会儿是温柔的,一会儿是妩媚的……他突然把白狐的眼睛跟一个女孩的眼睛联系在一起——那个给他带来灾祸的凌燕。

那个初夏的夜晚,他被凌燕的妩媚迷住,她看他的眼光,充满了妩媚与温润。她怎么会那样呢?难道她是一个狐狸精?她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儿?怎么会想让一个男生抱她?她又怎么会对我感兴趣?她为什么拽住不让我走?究竟她想干什么?难道想让我跟她好?可她还是一个中学生啊。如今她怎么样了呢?对凌燕,宋书恩有一连串的问号,凭他的经验和阅历,根本无法弄懂这个漂亮女孩儿对他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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