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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发芽的梦想

打工生活又苦又累,晚上的时光尤其难打发。没事的时候,宋书恩就会学着城里人那样,把手伸到裤兜里,在城市的大街上飘来荡去。他开始注意大街上的行人,特别羡慕成双成对的青年男女,他们有的肩并肩,有的手拉手,亲密而幸福的样子令人眼馋。

到了初冬,工地的炊事员突然被烫伤,几十号人的吃饭问题一下子没了着落,在经历了几顿馒头开水之后,老四问大家:“谁在家做过饭?”

没人吭声,宋书恩如实回答:“我在家做过饭,不过手艺很差,也就是能做熟。”

老四说:“那就是你了,你不用上工了,去厨棚做饭。”

老四又把他拉到没人的地方说:“给你加工资,比小工高,比大工低,一天四块。”

宋书恩说:“做这么多人的饭我可拿不准,要是养几十只兔子我保准能拿下。”

老四扑哧笑了,说:“你这小子,骂谁呢?好好做吧,能做熟有口热饭吃就中。”

宋书恩也笑了,说:“我可没那意思,我养过兔子,最多的时候有上百只。”

工地的饭倒是简单,馒头、面条、稀饭、熬菜、咸菜,几乎就是全部的食谱,偶然改善一下生活,无非是买点儿猪肉蒸一顿卤面,抑或是炸一次油馍。馒头根本不是圆的,蒸得像砖头那么大,一个人吃一个就够;面条一般是汤面,白水煮一下,放点青菜叶,再加一饭勺葱花油,也色香味俱全;也有捞面条的时候,弄一大锅熬白菜或是熬冬瓜当卤,然后下面条,每个人端了碗拿着筷子围着锅捞面条,打仗一样。捞面条的时候,耍小聪明的人会拿着筷子挑着面条往两边摆动,其他捞面条的手被锅里热蒸汽一熏就迅速外撤。稀饭很少有大米稀饭,通常是面汤,用白面搅了水拌在开水里,时稠时稀;咸菜的品种也很少,一般是腌白萝卜或是芥菜疙瘩,吃得多了让人恶心,有时候就配一点儿白菜叶炒一下。

宋书恩凭着在家里无师自通的厨艺,在工地上也像模像样地当起了炊事员,一个人竟也可以打理四十多个人的吃饭。

做饭与在工地上干活比,稍轻松一点儿,但要操心得多。每到凌晨四五点,就得起来做饭。先把头天晚上加了发酵粉和好的面揉好,蒸成馍,再做一锅面汤,切一小盆咸菜,七点钟准时开饭。等到大家吃完饭上工,宋书恩就可以回到铺板上睡一小觉。到十点左右,又得带着面去面条铺轧面条,轧好面条,再到菜市场买菜,回来就该做午饭了。午饭后也有一段比较充裕的时间,他会躺在铺板上看看书,或者写点儿什么。晚饭几乎是重复早饭的过程,有时候会比早上多炒一小盆萝卜丝或白菜。每顿饭后,除了刷锅洗碗,还要把下一顿蒸馍的面和好。

晚上,时间会更加充裕,宋书恩除了与老四在一起喝酒聊天,看电影或演出,就读书写作。生活紧张而充满情趣。

宋书恩不但在做饭的过程中提高了厨艺,还学会了说涮话。这时候,他发现民工的口头语言真是奇妙无比。

一个叫大二的民工,一手拿着暄腾的馒头,另一个手拍打着,说:“小宋师傅这馍蒸得真暄,跟俺老婆那咪咪一样,又白又软。”

大家一阵哄笑,有人回过神来,就骂大二:“你小子真坏,把大家都骂了。”

宋书恩采买做饭一手拿,花钱就有了点儿活便,菜市场买菜没有发票,花多花少全凭他自己记。很多事情人都会无师自通,没人教,宋书恩就学会了克扣钱的窍门:少花多报。当然,他也把握着分寸,买四五块钱的肉,他报六七块,根本看不出来。再者,他不是为了自己能捞多少钱,而是把自己买烟、早上吃油条喝胡辣汤、晚上跟老四喝酒花的钱补上。

宋书恩在何大爷的熏陶下已经成为一个地道的烟民。何大爷总是成条地买来“邙山”雪茄,家里菜园都存的有。自从抽过第一次,每到烦闷的时候他都会点上烟,以此消解无限的惆怅。

他感觉,烟是可以给人温暖的。阴雨天或是冬天,燃烧的烟卷虽然火头微小,却闪着红光,袅袅的烟雾弥漫开来,意识里,身边的空气便温润起来,而吸到胸腔里,温暖的感觉更强烈。那些苦闷的日子,抽烟让宋书恩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惬意。

宋书恩对这样的生活出乎寻常地感到满足。他躺在铺板上望着房顶思考的时候,不由自主地会想,命运对自己也不是那么不公,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

在宋书恩应付自如地做了两个多月饭之后,工地找到了专业的炊事员,他便又换了活儿。

他是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从来不惧怕黑夜,不相信有鬼。老四便给他调了一份较为轻松的活计:夜间看护工地。工资不变,他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读书写作,这当然也是老四对他的照顾。

老四偶然一次去车库拿东西,无意中发现了宋书恩写在稿纸上的一些文字,赞不绝口,不光为遇到知音而高兴,也认为他是个好苗子。

宋书恩本来记日记、写作都是为了化解自己的无聊与过剩精力,当然也没有过多的想法。老四一夸,宋书恩也增添了不少信心。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他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文学创作上,更没有当成事业去追求。

老四的点化与鼓励让宋书恩有了目标和追求。白天,宋书恩可以躺在老四的单间卧室兼办公室睡觉,还可以读书或者写点儿什么东西——他已经开始试着写散文、诗歌和小说了。

不想在屋里待了,他就一个人到街上溜达。溜达累了,就找个小饭馆坐下来,抽着烟,要个小凉菜,惬意地喝上二两白酒。

夜幕降临,他就裹着一件破大衣,蜷坐在工地中央没有门的厨棚内的炉子边,捧本书读。不想读书的时候,他就瞪着双眼看着屋外的夜空。小屋前有一个高高的木桩,上边挂着一个很亮的灯泡,那灯泡把工地照得神神秘秘。

坐久了,他会拿着手电走出小屋四处转悠一下,看看有没有动静。其实,说是看工地,他却从来没有遇见过偷东西的贼。

看护工地,让宋书恩成了夜猫子,白天睡觉,夜里守护工地。

一个冬夜,宋书恩与一只白狐相遇。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它是一只狐狸。

深夜里,它镇定自若地来到小屋前的木桩下,蹲在耀眼的灯光里,双目专注地看着他,与他对视。它离他大概有四米远。他没有被它吓住,这个比猫大、比狗小的白色动物,好像是专门来陪他熬夜的。他看它在看他,也用双眼定定地注视它。它也没有被他吓住,目光一点儿也不胆怯,双眼定定地注视他。第一次,他与它四目相对,相持了足足有两个小时。他实在憋不住撒尿,站起来去厕所,它才慢悠悠地走了,消失在黑暗之中。

次日夜,它又如期而至。它仍然是一副气定神闲的姿态,悠闲地迈着狐步,走到他面前,在木桩下的灯光里蹲下来,然后继续对视。他感觉它的眼神如一汪平静的湖水,沉静而淡定。他毫无缘由地想,它不会伤害他,当然他也不会去伤害它。

接下来的几天里,它都如期而至。他与它始终保持着那种相持的状态,没有故事,没有发展。

直到有一天他知道了那就是一只白狐,潜意识里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温暖。

年少时,宋书恩对狐狸是仇恨过的。

在娘死去几个月之后,宋书恩从集上买回了一对白兔子。

没了娘,家里变得一片混乱,特别是那个小四儿宋书晖,简直比孙悟空大闹天宫都能闹,他白天哭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夜里更能折腾。爹看着他哭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下了床抱着他在屋里来回走动,一边拍着他嘴里一边说着:“娃娃瞌,娘做活;娃娃睡,娘撽碓……”小四儿却一如既往地哭声震天,把邻居都吵得睡不好觉。小四儿的哭,奶奶能治住,她把自己已经干瘪的乳头放进小四儿嘴里,他的哭声马上就停止。然后奶奶再用一个装了羊奶的奶瓶替代乳头,小四儿就津津有味地吃起羊奶,吃饱了就安静地睡大觉。

奶奶把一只奶山羊贡献出来,专门做小四儿的奶娘。爹从此结束了抱着小四儿跑来跑去找人喂奶的辛苦,小四儿也基本结束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喂山羊的任务交给了宋书仲,他很尽心尽力地为山羊割草,把山羊喂得油光发亮,奶水旺盛。宋书恩就想到了喂几只兔子——家里穷得连他买作业本的几毛钱都拿不出来,他决定自力更生,期望通过自己的饲养让它们繁衍生息儿孙成群,然后再把兔子的儿孙拿到集上换钱,以此拥有自己可支配的财富。

宋书恩着手用自己的力量和家里现有的材料修建一座兔舍:先筹备材料——家里存放的几百块破砖、几根柳椽和一块半透明的塑料布,然后就趁着下午放学时间施工。爹和哥哥们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人过问他的兔舍工程,他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建成了一座舒适而豪华的兔宫。

他盖兔宫的时候,奶奶说要防止皮草狐叼兔子,一定得把门弄好。他就把兔宫四周都垒实,顶上用塑料布蒙上,只在顶上靠墙处挖了一个小板凳面大小的方口,上面用木板做了一个门——这个门可以上下掀动。

趁星期天,宋书恩用从爹、奶奶和两个哥哥手里拉来的几毛钱赞助,到集上花五毛钱买回了一对白兔。那兔子被称作大耳兔,长长的耳朵,雪白光滑的皮毛,十分可爱。他把它们放进兔宫里,塞进去一些干草和白菜叶,两个小兔子在新居里好奇地这儿闻闻那儿刨刨,很快就吃起来。

当天夜里,月亮朗朗,落了叶子的树冠在银白的月光中静立,村子笼罩在一片神秘之中。临睡前,宋书恩拿着手电照了照兔子,它们支棱着长长的耳朵,红眼睛闪闪发亮,三角嘴巴不停地咀嚼着。

“睡觉吧,兔兔。”宋书恩深情地看了一眼小兔子,然后把小门放下来就回屋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兔子。木门被掀开,兔宫里除了兔子吃剩下的一团干草和白菜叶,一无所有,兔子不翼而飞,连根兔毛也没留下。他以为把小门一盖上兔子的安全就万事大吉,忽视了应该把小门固定住。这个疏忽让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第一对兔子惨遭皮草狐杀害。奶奶说是皮草狐把白兔背走了,他气得嗷嗷大哭,蹲在地上拉钻似的扭来扭去,嘴里不住地骂:“我都日皮草狐它祖奶八辈,它偷走我的兔子。”

奶奶把他拉起来,说:“你得用把锁把那个小门锁住,要不皮草狐能把门掀开。别哭了,回来我给你五毛钱再去买一对。”

宋书恩擦干眼泪,拿着一根木棍走出家门,向东边不远的芦苇坑走去。在芦苇坑里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皮草狐的踪迹,为白兔报仇。

芦苇是生产队的,叶子已经干黄了,却因为存水还没有割掉。他顺着紧挨一堵墙的通道向芦苇丛里走去。他用木棍拨开高高的芦苇,坑里的存水结了一层薄薄的冰,躲在芦苇丛里的几只鸡被惊吓得四处逃走。他小心地又向里走了一截,芦苇坑里除了鸡毛鸡粪和落叶,连皮草狐的脚印都没有。

在很长的时段里,宋书恩把狐狸叫作皮草狐。他对皮草狐的印象,来自奶奶的讲述和皮草狐在鸡圈或兔棚留下的痕迹,却从来没有真真切切地见过这种神秘而狡黠的动物。这些零碎的片段让他对皮草狐的印象很坏,乃至充满了敌意。

上学后他从课本上看到了狐狸的样子,倒是很可爱,金红色的皮毛,柔美的曲线,尖尖的嘴,美丽的尾巴。老师说狐狸是狡猾的,他就认为狐狸是狡猾的,但那时候他并不知道狐狸就是皮草狐。

在第二次买来一对兔子之后,宋书恩把皮草狐与狐狸统一到了一起。他天天担心皮草狐叼走他的兔子。他问爹:“爹,这皮草狐究竟是啥东西?光听说它叼走鸡了兔子了,从来没见到过。”

爹说:“皮草狐就是狐狸,你学过狐假虎威吧?知道了吧,皮草狐是很聪明的。”

他反对爹的说法:“那不是聪明,是狡猾,老师说狐狸很狡猾。”

爹笑笑说:“聪明跟狡猾是一个意思,就看是说谁,说坏人就是狡猾,说好人就是聪明。”

“皮草狐就是狡猾,它光叼我的兔子。”

宋书恩养上兔子以后,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在了照顾他的兔子上。兔子给他带来了乐趣和财富,这个十来岁的少年,跟兔子有着很深的缘分——在一两年内,他的一对兔子就繁衍了数十只兔儿兔孙。他也成了一个年少的兔专家,抓住一只兔子可以很老练地用手掰开它的生殖器,看一眼就能认出是公的还是母的。尽管他在卖小兔子的时候恋恋不舍甚至泪花盈眶,但小兔子换来的钱却让他开心。

在宋书恩的兔子儿孙成群之后,傻改柱曾经领着他的傻媳妇老七跑到他家指着他的兔子说:“小三你真中,恁小就能喂恁多兔子,真中。”

然后又说:“小三,你给我一对吧,我喂大了杀吃肉。”

宋书恩说:“给了你你也喂不大,有皮草狐,你不把兔子管好就叫皮草狐叼走了。”

傻改柱说:“我弄个兔笼,皮草狐进不去不就中了?你给我一对吧小三。”

宋书恩说:“那你得拿钱,卖给人家五毛钱一对,给你三毛吧,给你便宜得不少吧?对了改柱,你不是把你媳妇七块钱卖了,咋又回来了?”

傻改柱说:“卖了又后悔了,我去找牤牛又抢回来了。他打不过我,我把他打了一顿,七块钱让他跟俺媳妇过了五天,够他的了。”

傻改柱又想起了兔子,说:“小三你给我一对吧,我这会儿没钱了,剩下这几毛钱还得给俺媳妇买吃的,你可怜可怜俺,给俺一对吧。我喂大了它下了小兔我再还给你两对。”

宋书恩很想给他一对,可又想到了皮草狐,就说:“你回去把兔窝子弄好吧,弄结实了,皮草狐叼不走了,我就给你一对。”

傻改柱说中,就扯着傻媳妇走了,之后,却再也没有提起过要兔子的事情。

夏天的时候,宋书恩有几次拿着木棍去芦苇坑里寻找皮草狐的踪迹。虽然他的兔子兴旺发达,但不小心仍然有小兔子会被皮草狐叼走。他在闷热的芦苇丛里四处寻觅,除了看见几只蚧毒蛤蟆和青蛙,哪有皮草狐的影子?

那时候,宋书恩想过很多次,皮草狐究竟藏在哪里?芦苇丛里不见,地里的沟沟里柴火垛里也不见,难道它们变成了人看不到的鬼影?

宋书恩对爹说:“黄鼠狼那么小都见过,皮草狐恁大怎么就看不见?你见过吗?”

爹说:“我也没见过,皮草狐有灵气,轻易看不到。”

宋书恩咬牙切齿地说:“它光叼我的小兔子,哪一天让我抓住它,剥它的皮,吃它的肉。”

爹笑笑:“它不会叫你抓住,你还是小心管好你的兔子吧。”

宋书恩上高中之后,把兔子交给了宋书仲。宋书仲对兔子尽心尽力,兔子继续繁衍生息,基本可以解决家里的油盐酱醋支出。可两年之后,宋书仲跟着大哥也去煤矿挖煤了,宋书晖还小,养不成,爹又顾不上,兔子就送人的送人、卖掉的卖掉,没有卖掉的,就被杀吃了。

当宋书恩在一个星期天回到家发现他的兔子全没了的时候,特别是听宋书晖说杀吃了三只大兔子,他禁不住蹲在空空如也的兔舍前失声痛哭。

爹说:“你眼看就是大学生了,还惦记几只兔子?你得干大事,兔子就别再想了。”

宋书恩怎么会不想呢?曾经,兔子给他带来了本和笔,带来了快乐与享受。

…………

年幼的宋书恩曾经多次听过徐半仙讲的关于皮草狐的故事,诸如狐仙变成美女与书生的爱情等等。后来他读了《聊斋志异》,才知道徐半仙的狐仙故事来源于此。他还发现,《聊斋》里的狐仙几乎都是善良的,让人对狐仙不由得赞叹,他也慢慢消解了对皮草狐的敌意,反而生出一种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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