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当方瞭从便利店下班回家的时候,先她一步从剧组回来的郁殷童刚洗完澡,换好了睡衣正坐在床上吹头发,脸上也照例敷着惨白的美容面膜。
方瞭一进门,首先把身上被汗浸湿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了件新的T恤和短裤,从扔在床脚的一条裤子口袋里掏出自行车钥匙,面无表情地对郁殷童说了句:“我出去一下。”
“阿瞭!这么晚了你还要去哪儿啊?!”郁殷童忙着下床想拦住她,双脚还没来得及触到地面,就听到了方瞭离开时不轻不重的关门声。
“哎哟!”她重新跌坐回床上,扶了扶自己脸上已经皱成一团的面膜,苦不堪言地叫道,“又发生什么事了?”
方瞭从公寓楼下的破烂车棚里找到了自己的那辆旧自行车,用手随便抹了抹座凳上满满的灰,翻身骑上去一踩踏板,立时便冲出去老远。
这辆车是她上大学刚开始找工作时在城南的贸易市场花了50块钱从一个看起来脏兮兮的男人手里买来的二手车。
称它是一辆二手车还真算是对它客气。看它的残破程度,少说也应该是历经过十几载风雨的老同志了。
车身许多地方都已经生锈,很久没有擦拭过,大部分地方都是灰蒙蒙乌黑的一片,早看不出它原本的颜色。左手的刹车有些失灵,必须同时使用“脚刹触地”这一招才能让车停下来,车铃早就坏了,哪怕是按它个千百次,它也压根懒得发出个一声半响。
它通过各式手段从历任主人手里辗转,如今落到了她的手里。方瞭当时买下它,第一是因为它价格便宜,第二则是看在它外形实在丑陋,却非常结实,适合在外陪伴她一起风吹日晒不会散架,因为太旧太破,也不会被别人偷走。
它和她一样,属于经济适用型选手。
方瞭骑着车,飞快地从公寓前的狭窄街道冲了出去,上了大路。
她凶猛地踩着自行车的踏板,一车一人像根小火箭一般在路上朝前飞奔。
在这辆破自行车能为她带来的最大限度的速度中,她逐渐体会到一丝快感。
有即将甩掉地心引力的畅快,有拼命朝前狂奔的心无杂念,有暂时忘掉一切记忆的愉快,有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思考的空白。
她在骑着车一路向前的过程中,终于感觉到了不用背负任何东西的轻松。
她看过一部漫画,里面的主角也曾在炎热的夏天里骑着单车沿着公路前进,他是想要体验一下小时候的想象,如果骑着车一直一直向前,不知道自己能走到什么样的地方。
最后他骑到了那个国家的最北端。
她没有他的勇气和体力,也对一个人的单车旅行没什么兴趣。她只是想要暂时逃避一下而已。
她骑车上了公路桥,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进,锦里的夜晚此时已经沉静下来,人群的喧嚣比起白天暂时冷却了许多,而桥对面的商业区和市中心的灯光却依旧比任何地方都更耀眼。
桥上的路灯也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如同沉睡的怪兽缓缓睁开了眼睛,然后成群结队地炫耀着自己的光亮。
她的旧自行车在行进中一直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方瞭总觉得如果自己再踩得用力点,这辆车下一秒就会散架。
她却有些舍不得这种逆行在风中的畅快感觉。当带着灰尘气味的晚风吹到她的脸上,发丝被吹拂得滑过她的颊边,然后全部乖乖地拢在了脑后。
而她经过了一座又一座路灯,穿过了长长的甬道和无数个路牌,身后偶尔有一两辆汽车飞驰而过,超越了她和她的破车,带起更多的尘土飞扬和喧嚣,她继续心无旁骛地骑车向前,仿佛自己乘着风,在云端飞行一般。
她的脑袋从未如此刻般放空过,有一瞬间,她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沉入这仿佛无尽的前进之中。
去哪里不重要,回不回得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于能有一瞬间,不再去回忆那些腌臜的事情。
五岁的时候,方瞭很喜欢玩魔方,在幼稚园几百个小朋友里,她一直都是玩魔方玩得最好的一个,最普通的三阶魔方,她通常只需花不到五十秒的时间就能将它复原,园里玩魔方第一名的记录由她一个人保持了许多年。
时常有男生对她不服,同班或者外班的几个小子成群结队地来找她挑战,可惜不到三个回合,他们就全败下阵来,而且和她的成绩相比,他们的差距还不算小。
只不过当时,大家都当这是孩子们随便玩玩的游戏,没有大人会把自家小孩“魔方玩得好”当成一项值得向亲戚朋友夸耀的事情。
而方瞭的父母更甚。
当她满心喜悦地跑到父母面前展示自己能在一分钟内复原魔方的本事时,母亲只冷淡地扫了她和她的魔方一眼,毫无情绪起伏地说了一句:“玩物丧志。”
父亲也只是冲她随意地笑了笑,不置一词,然后又重新低下头看起了手中的报纸。
她年纪小,当时还不明白这句成语的意思,只是从母亲冰雕般肃静的表情中察觉出了不对劲。她不敢再多说什么,只好沮丧地拿着自己的魔方走回房间。
在幼稚园组织家长来园参观活动的那天,方瞭的心情一直很轻松,因为这天她没有任何表演,也不负责任何事务,只需要乖乖地同其他学生和家长一起看表演就行了。
方瞭为不用参加表演而觉得开心,她的母亲却完全不这么想。
尤其是当和方瞭同班的一个女同学开始在舞台上弹奏钢琴曲的时候,她的脸色变得愈发难看。
第二个,第三个,当越来越多的小朋友进行了钢琴表演之后,方瞭的母亲就再也忍不下去了。
她在瞬间就换上了一副温柔可人的表情,快步走到那几个孩子的家长身旁,装作无意地和她们攀谈了起来。
具体的谈话内容方瞭没有听到,只是也能大致猜出几分。
第二天,母亲就联系了那家钢琴教室的老师,把方瞭送了进去。
方瞭的魔方,从此被搁置在玩具箱的最底层,再也没有时间拿起来玩了。
她就这样,进了母亲所选的钢琴教室,一路弹着母亲喜欢的莫扎特,参加了母亲指定的钢琴比赛,读了母亲为她挑选的学校,成为了母亲希望她成为的那一类人。
方瞭念的是锦里一中的小学部,之后参加了学校内部的考试,便成功直升了锦里一中的初中部。
在这所充满了天之骄子的学校里,她是很普通,却又很奇怪的一个人。
方瞭十三岁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记得她五岁时就能花五十秒时间复原魔方的事了,周围的人知道她的名字,只是因为钢琴。
前一年,她就参加了国际钢琴比赛,得了少年组的优秀赏。国内外的媒体轮番报道这位来自亚洲的少女,称她为“上帝的得意之作”,一时间风头无两。
那也是她的母亲在她出生之后最为春风得意的时期。
但除去钢琴的标签,她只是这间学校里泯然众人般的一员。
她从小个子就长得很高,又极瘦削,手脚都细长得像麦秆,头发又浓又密又粗又硬,还带着自然卷,总是乱糟糟地披散着,不然就是用黑色头绳胡乱扎一个马尾系在脑后,也不像别的女同学那样别个发夹或者戴个蝴蝶结之类的饰品。
穿着打扮也是怎么方便怎么来,通常都是T恤运动衫短裤宽松的毛衣黑色外套,总的来说,就是毫无女生可爱温柔的气质,反倒像个没什么硬气的假小子。
母亲看到她这副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可是因为方瞭每天都会乖乖练琴,别的事情也从来都遵循她的意见,除了实在不会打扮这一点之外方瞭这个女儿几乎挑不出别的错处。
母亲便也就此忍了下来,可是在每次带方瞭出去见她的朋友的时候,她总是会花上好几个小时给她挑选衣物和打扮,唯恐出了一点纰漏让自己在朋友面前难堪。
而在学校里,方瞭一直都是非常沉默的学生。在她的老师看来,她的性格可以说是文静内向,也可以说是温吞无趣。
和她说话的时候,常常是自己长篇累椟地讲了一大堆,她却往往从头至终只有一个相同的表情,用那双迷蒙的眼睛盯着人看,双手抠着衣角,却就是说不上几句话。
她的成绩不错,但最高也不过班级第十名左右的排位,与那些成绩优异的尖子生根本没法比。她没有特别擅长的科目,只是每一门的成绩都很平均,包括体育,所以总分加起来也还算高。
不过学校里的美术老师和音乐老师都还挺喜欢她的。
她在班里一直没什么存在感,因为身高的关系所以一直坐在教室的后排,和其他人只是每天见面打个招呼的交情,不时地会把作业借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抄,体育课打排球的时候也会有女生愿意找她组队活动,因为她个子高,更容易接到球或者替她们挨砸。
在班上,她也有唯一的一个能称之为朋友的同伴,柯矜。
方瞭和柯矜一开始坐前后桌,课间时偶尔会闲聊几句,中午有时也会坐同一桌吃饭。之后换座位她们又成了同桌,关系便比之前更近了几分。
不过倒也没有到更亲密的地步,方瞭的话一直不多,对别人的事也不怎么关心,两个人相处的时候通常也只是柯矜在侃侃而谈,方瞭只是在当一个好的听众而已。
除此之外,她和学校里的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交集,包括老师。不过却因此没有矛盾,彼此之间倒也相安无事。
这也可以说是她的一种幸运。
因为在当时的锦里一中,想要普普通通地过完这三年初中生活,是一件颇为困难的事。
几乎每个班级都存在着这样的一个人,男女皆有,他们身上贴着一个默认的标签,也就是所有学生推选出来的所谓靶子。
或是成绩太过优异,或是糟糕到一塌糊涂,或是脸蛋长得漂亮惹人注目,或是身体有缺陷与普通人不同,或是家境太过贫困,或是来自单亲家庭甚至就是孤儿,这些被当作靶子的人身上总有些地方显得与他人格格不入。
当年,在方瞭的班上,这个靶子是一名非常普通的女生,她的名字叫作严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