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晚自习时间,下了课。风嘘嘘吹着书页,她站起来舒展舒展胳膊,揉揉眼睛。无意里回头看一眼。
当时她坐在靠左边的第一个。他在靠右边的最后一个。
满教室人都散乱而坐,弯腰的打牌的聊天的,唯有他,穿着纯白的上衣,站得笔直,竖起右手食指将一本书滴溜溜乱转。背后的窗户打开,墨黑的夜深成迷海,衬托得他的身影分明。轰然一响,这黑衬白,叫她想起了十五岁那年雪景前那抹黑。她因为黑白颠倒的情迷而看他的眼睛,只见他犀利的目光打过来。
庄飞扬想了想他的名字,吴新。
无心?庄飞扬笑了笑,想这个名字真好记,从此特别地关注他。
她发现一个铁打的规律,大凡繁杂难题,老师一律叫他。他学习起来有惊人的高效率,总是能边玩边考第一名,实验室里全都束手无策,他轻轻松松就能解决。人瘦瘦的,说话行为带着狡黠的慧光。与她平日所见的一切莽撞钝厚男生,太不一样了。
吴新还喜欢踢球,庄飞扬就每日傍晚去操场散步,后来有人跑步。她就开始一圈一圈绕着他循环往复下去。
球场在跑道的中心,整个操场是银河系,太阳绕着地球转,她就跟着自己的心转,却不觉得自己是太阳。即使是,也是阴云蔽日散发发霉的绿光,有一天太阳烧起来,发了红,那也是被心灼痛的。看见隔壁班的班花天天坐在台阶上等吴新,他中场休息就到班花那里喝水。她这学期好不容易状态平稳,又失魂落魄起来,把心践得零零片片,死命地跑,跑到倒下,有人围上来说庄飞扬怎么了。她躺在汗水泪水里眯着眼睛看着吴新和那个女孩子并排走,折回头来看她,又消失在远处。
她劝自己一定要放下,那么聪明的男生,怎么会喜欢上她这么胖的丑八怪?
庄飞扬没想到感情真的有毒,不由她自己控制,越随时日,庄飞扬对他的感情越深,越控制,反而越痛苦,百般滋味齐捣鼓,喧嚣得简单的日子动荡不安。
她主动把座位换到教室最后面,只为了每天可以看见他。
她花大量时间做好一个实验,只为了能够与他接近。
她日日到操场疯跑,以此发泄内心负压的感情。
她每天都要写极长的日记,琐碎记取每一个遇见擦肩的瞬间。
他投过来一片眼神,他从她旁边走过时甩着细长胳膊的青涩,他上课回答问题的犀利敏锐,他偶尔对她说过的简短的话。他穿蓝色外套时背上起的两道褶皱,他歪着脑袋伏课桌上睡觉的天真,他拥挤着在人群里自由穿梭的灵敏……都深深投射到她的心上。
思慕是一种气味,即使他在墙壁那边,心突然一紧,朝那看去,几分钟后出现在门口的绝对不是别人。思慕长了眼睛,即使她独自行走,突然看见花果坠红,羞面吊心,猛回过头去,长路漫漫,没有别人,只有他在那里不紧不慢地走着。思慕是严酷的警棍,打得她在平静的生活里抱头鼠窜。
他们同班一年,他日日在她的脑海里,倘使他假期归家或者外出参加竞赛,她便觉得整个校园都是空的。
开始站在镜子面前,眼前的庞然大物叫她难过。
一百八十斤,零乱的短发。男式T恤,灰色运动裤,灰色球鞋。好在脸上被刮伤的疤痕随着时间的推移淡了许多,可还是叫她难以接受如此自我。爱情是闪光的,镜子里的人形是挡光的丑石头。怎么配得上闪光的心呢?
她发誓一定要瘦下来。
一笔一画地写下食谱:早晨喝粥,中午小份白米饭与青菜,晚上不吃,每天跑十圈。
饥饿常叫她痛苦不堪,大量的运动消耗体力,她几度晕倒。于是更新食谱,晚上四个西红柿。胖人喝水也发胖,她有耐力忍得双唇生壳。冲这份日长月久的积累,大家都心服她的毅力,四十日下来掉了三十斤肉,女生们全都跑起来,也有上前询问索取经验的,一来二往她多了很多朋友。她有了伴,她们上课打水全都叫她一起走,她渐渐开朗起来,脸上有了血色。
原来友谊对于一个人来说,是这么重要,庄飞扬默默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