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天边刚吐了一抹白,沈月明便一身便装,悄然走出账外,她身穿一袭玄黑色的外袍,左右袖口缀上金线编织的云海纹,腰间戴了一个天青色的流苏吊坠,一头乌发高高束起,显得格外干练挺拔。
燕朝歌斜靠在帐门外,笑得一脸鸡贼,昨日沈月明便命人告知他,今日要外出查探,这绝对是个难得的好机会,能够有时间与她单独相处。
萧简静静地站在不远处,一袭白袍,像极了一幅淡淡的山水画,沈月明对燕朝歌视而不见,直接绕过他向萧简走去,道,“阿简,我们对寒江关的情况一无所知,北境气候寒冷恶劣,将士们的衣物单薄,粮草消耗甚巨,咱们必须速战速决,战事拖得越久,对我军就越不利。所以我想亲自去趟寒江关”。
“我已派人就近沿途采买过冬衣物,前几日还紧急调拨了凉州卫的粮草物资来援,暂时勉强能缓解部分缺口,但绝非长久之计。阿月,你此去寒江关一定要小心,北陵吃了这么大的亏,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萧简郑重地说道。
沈月明闻言,点点头,说道:“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如今他们大败而归,正是休整之期,绝对想不到我会亲自前去查探”。
作为未来的储君,皇族之体,不可涉险,燕同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万事小心”,转过头来,冲着燕朝歌说道:“好生照看她”,后者笑着应下。
碧鸢的易容术已是登峰造极,素手翻转,描线画眉,不多时,燕朝歌便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子的皮毛商人。而沈月明则变成了清秀文气的账房先生,她身材修长,自幼穿惯男装,举手投足之间,毫无破绽。小黎把头发往后一扎,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小书童,账房先生的。
天寒路滑,滴水成冰,几人疾步快行,不到中午,便到了寒江关的地界。越往前走,盘查越严,竟有守军公然伸手索要钱财,所幸小黎早有准备,眼色灵活地上下打点,一路上倒也顺利,当晚来到一座小镇,寻了个旅店,各自歇下不提。
次日清晨,众人抵达寒江关,斑驳的城门昭示着之前的数场恶战,以及一代战神的陨落。
他们入城后,尽量隐藏行踪,便在城中西北角,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客栈安顿下来,沈月明说道:“燕朝歌,你带两个暗卫在城里打探消息,我和小黎去城外走走”。
燕朝歌点点头,有些不放心地叮嘱道:“小心行事,记得带上信号弹”,沈月明点头答应。
话分两头说,燕朝歌走在清冷的街道上,好不容易才遇见一个路人,便上前问道:“敢问小哥,这城里最大的花楼在哪里?”,那人见他脸上堆满了猥琐的笑容,心中不由一阵恶寒,“这位老兄,现下这城中,除了北陵兵,连会喘气儿的都没有几个了,哪里还有花楼?你这个外乡人,趁巡逻兵还没上街,赶快走吧,不然有你受的”,说完便转身就走。
一把拉住他,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燕朝歌嬉笑道:“就是因为城中兵荒马乱的,心中烦闷,才需要宣泄一下嘛。所谓天也倒,地也倒,青楼头牌永不倒,快跟爷说说,这锭银子便归你了”。
那人眼里闪过一丝贪婪,讪笑道:“还是爷厉害,这城中还真有一间永不倒的青楼,这满城百姓逃的逃,跑的跑,都差不多死绝了,就只剩下这莺歌楼了。不过那里可是专供高阶将官取乐的,寻常人可不敢去那儿”。
说到这里,他露出有些痴迷的目光,“这莺歌楼里,最出名的,自然是莺歌姑娘,那身段,那腰身,那小手……,我曾远远看过一眼,啧啧啧”,燕朝歌闻言,哈哈大笑,将手中银子一抛,问明方向,大步离去。
朱红色的火漆,银黄色的框条,古铜色的扣环,莺歌楼坐落在城东南角,五层小楼,鲜红色的灯笼挂满每个角落,长长的幔帐从高处垂落下来,四处弥漫着绯糜奢华,醉生梦死的气息。
天色尚早,莺歌楼只开半扇门,姑娘们还在休息,浓墨重彩,夜舞笙歌,耳鬓厮磨,只有在黑暗的深夜里,才格外地充满诱惑力。
“唰”的一声,一沓厚厚的银票伸了进来,原本打算逐客的老鸨立刻换了一张笑脸,昨夜陪着北陵的大官们刚刚操劳了一夜,天刚亮的时候,他们才舍得离开,正想回屋补个美容觉,便遇上了眼前的这位,送上门的生意岂有不做之理?
想到这里,满头珠翠的老鸨眼珠一转,欢天喜地地迎了上来,一双精明的势利眼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了一遍,贵重的水貂毛大氅,腰悬硕大的西略暖玉,十个手指头都戴着翠绿欲滴的翡翠扳指,绝对是个很有钱的大金主,老鸨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菊花。
“哟,这位大爷,快快请进,春桃,泡一壶上好的碧螺春,再来四色小碟和六味干果”,老鸨连忙招呼道。
燕朝歌进屋坐下,翘起二郎腿,慢条斯理地说道:“莺歌姑娘在吗?让她出来见我”,老鸨闻言一怔,复又陪笑道:“爷真是好眼光,一开口就点莺歌那丫头的牌子。只不过她昨晚服侍客人,这会儿刚睡下,要不您再看看别的姑娘”,她面有难色地说道。
站在一旁的暗卫很是上道,立刻从怀里拿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递了过去,那老鸨明显一怔,没想到这位客人竟然如此阔气,随便点个茶水就给了五十两银子,当下更是欣喜万分。
她笑嘻嘻地将银票收入怀中,说道:“莺歌这丫头是这里最头牌的姑娘,那可真是闭月羞花之貌,昭君班姬之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无一不晓,妈妈我平时疼得跟自个儿亲闺女一样,光是胭脂水粉,都是从东煌国买来的好货,这一个月花的银子,就跟流水似的……”,眼看那老鸨还要自吹自擂下去,燕朝歌长臂一伸,拦住她的话头,说道:“赶快去把莺歌姑娘给爷叫出来,爷别的没有,但有的是银子”。
老鸨重重地叹了口气,摇头说道:“这位大爷,不是小店不做您的生意,我实在是做不了莺歌姑娘的主,她自幼心气儿高,脾气也不小。最重要的是,她的入幕之宾可是廖里斯大人,廖大人亲口说了,谁也不能勉强她。这廖大人可是眼下寒江城的将主,跺几下脚,这地皮都得抖三抖,万万不可得罪啊。这不,廖大人昨晚又点了她的牌子,折腾了一宿,今早才刚刚歇下,要不爷再换个别的姑娘,我们这儿的姑娘个顶个的好”。
“啪”的一声,燕朝歌甩出一个黑色的绒布袋子,老鸨走上前打开一看,顿时惊呼出声,竟是满满一袋夜明珠,个个都有拇指大小,少说也有二三十颗之多,饶是她见惯世间豪客,也吃惊不已。
钱多生恶鬼,老鸨双目赤红,青筋突起,一咬牙,一跺脚,言道:“既然爷这么心诚,老婆子少不得舔一回老脸,这就去请莺歌过来,您稍坐片刻,我去去就来”。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门外响起一阵环佩玉响,香风袭来,一个十六七岁的白衣女子缓步走来,朝着燕朝歌服了服身,说道:“让爷久等了,奴家先陪爷共饮三杯,如何”?她的声音软糯酥麻,听在耳朵里,很是妥帖。
燕朝歌回首望去,只见她长着一张清丽柔美的脸,虽非绝色,但眉宇间楚楚动人,肤色雪白似玉,举手投足之间,竟是江南女子的婉约模样,难怪被久居北地的廖里斯视若珍宝。
“久闻姑娘芳名,今日得见,果然当得起”,燕朝歌微微笑道。
莺歌俏脸一红,轻声说道:“小女子不过蒲柳之姿,身在风尘,如何能入得了公子的眼?只是世人抬举罢了”,她说话的时候,脸上有种淡淡的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