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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细品法国女人

J.考特尼·沙利文

1987年

和所有的事情一样,我首先也要从我的母亲说起。

在我们居住的马萨诸塞州郊区,到处都是爱尔兰天主教徒,他们会举办街区聚会和夏季野餐,而我的母亲则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是法国人。她收集产自坎佩尔的陶器,她像巴黎当地人一样自信地佩戴丝巾,她给狗狗洗完澡后,会把香奈尔五号香水喷在它身上。

她的热情承袭自她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外婆。在我看来,外婆和凯瑟琳·德纳芙一样迷人。她订阅W杂志,等过期杂志攒到一定数量,就会把它们打包,带到我们家。外婆是社区里第一个慢跑的人,那会儿还没有慢跑装备这些东西,于是,她就穿着风衣跑步。她宁愿花大价钱去城里的上好沙龙做头发,也不愿意将就去家附近的普通美容院。她还认为,法国女人比我们出色,不过她并不认识任何法国女人。她了解那个世界的途径是时尚杂志和茱莉亚·蔡尔德,她会非常认真地收看她的电视节目,将蔡尔德对黄油和红酒的见解奉若真理,还把她的菜谱记在本子上。外婆去世后,我们找到了她的笔记本,并珍藏起来。

1996年

在高中的法语课上,我们观看了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电影《蓝·白·红》三部曲。而我自己则把《爱在黎明破晓时》这部电影看了不下九十七次。我既想成为朱丽叶·比诺什,也想成为朱莉·德尔佩,虽然她们两个没有丝毫的共同点。她们都是法国人,而且天生都是美人坯子。即便是在生活中最灰暗的时刻,她们依然坚强自信、仪态万千,穿着完美无瑕。我有种感觉,只要我对她们研究得足够透彻,我就能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她们。我这年十五岁。母亲不管做什么都不能叫我满意。但我意识到,在这一点上,她是对的:法国女人在方方面面都是那么出众。

我爱法语,也爱我的法语老师。这位老师曾经告诉我们:“快乐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幸福。”以后,就算我把学到的法语忘得一干二净,我也会记得这句话。

2001年

我宣布我打算从大学毕业后歇一年,这个消息吓坏了我的母亲。我想去看看这个世界,并抒写这个世界。我很想在法国度过这一年,但我没有勇气,我对自己的法语也没信心。这一年我二十岁,还从没离开过美国。像是为了证明我很天真,我宣布,我要么去伦敦,要么就去佛罗里达州的奥兰多。在奥兰多,迪士尼乐园雇我,作为他们学生实习项目的一部分。这个项目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职位。有些人甚至会装扮成动画人物,参加表演。我申请并且得到了煎炸食物这份工作。在伦敦,我先是在一家文学机构实习,后来去给一家人做保姆,这家人有三个不到两岁的男孩。

我向在文学机构工作的朋友柯斯蒂讲了我很喜欢巴黎,很想去那里。她说她知道美国人对巴黎如痴如狂,但巴黎对英国人来说就没那么大的诱惑力了。英国人认为巴黎只适合度周末、开单身女郎派对这类活动。

在一个长周末,我终于启程前往巴黎,和一个在那里留学的朋友住在一起。我们上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小地方的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在那里,睡衣裤也被认为是合适的晚宴装。但现在我发现,这座迷人的城市对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她住在巴黎第十六区,寄宿在一个图书编辑的家里。她每天都不吃午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路易威登名牌手包。(不过,她承认,有一次她太想家了,便吃了一个巨无霸汉堡。在讲这件事的时候,她没有把“麦当劳”称为“麦当劳”,只是用带着口音的法语称之为“McDo”。不知怎的,在这里就连快餐也变得魅力四射。)

巴黎,我终于要去巴黎了。那是我家三代女性的梦想之地,而我是她们中第一个到巴黎的。我在艾菲尔铁塔前拍了照片,但令我惊讶的是,看着照片,我竟然没有太大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我看过太多有关巴黎的照片,对此想象过太多次了。一个月前,我对布鲁塞尔有着强烈的感受,但那可能是因为我对它没有任何期待。

我和我的朋友仓促参观了卢浮宫和拉雪兹神父公墓,其匆忙程度就跟宾州车站上下班的人一样。我这位朋友是个慷慨的主人,但她早就见惯了这一切。她真正想做的,与每个城市我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想做的都一样,无非就是交际、喝酒、结识男孩子。我有什么资格与之争论呢?

我看着火车上和商店里的法国女人,观察坐在露天咖啡馆里的法国女人,我一直都相信她们美丽优雅,格调不凡,事实的确如此。这就是我想要破解的密码,尽管我还没有和法国人交流过,只是和那个图书编辑打过招呼,还在一家酒吧里亲吻过一个男孩子,不过没有深交。

第二天早晨,在我登上欧洲之星列车返回伦敦之际,我收到了一条短信:吻你,爱你,一生对你念念不忘。

这条信息太荒谬,实在是有些夸张。这可能就是法国人言语的卡通版。我一直保存着这条短信以留作纪念,直到后来手机丢了。

2004年

毕业后,我搬去纽约,当上了一名作家。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美容杂志做助理编辑。在那里,我真像一条离开了水的鱼,完全不得其所。但我发现,这里所有的人都和我一样崇拜法国女人。我采访过很多摄影师和造型师,他们对造型的灵感大多来自几十年前的法国女性,比如碧姬·芭杜和阿努克·艾梅。

我一方面要还学生贷款,另一方面还要支付与人合租的如鞋盒般大小的公寓的租金,所以我很清楚,手头拮据的我短期内不可能再去巴黎。我只能在书本里遨游巴黎。有些书我真的很喜欢,比如亚当·戈普尼德的《从巴黎到月球》;有些书是我的心头之爱,比如黛安·约翰逊的《幸福合作社》。在我工作的地方,公共书架上有一些无聊的美容秘籍,等到其他人都回家了,我就会取下来看,其中的代表作是《法国女人不会胖》。

我并非把这些书当作指南来看,而是希望自己成为书中描写的角色。我把自己当成看着萨摩亚人的玛格丽特·米德,或者把自己当成刚刚登陆地球的外星人,打算到处看看。虽然我很欣赏书中描述的女人,但是我和她们毫无相似之处。我穿耐克鞋去上班,连平底鞋也不穿。我的着装品位实在不怎么样。虽然我每天都在写关于化妆的文章,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化妆。事实上,我还变胖了。

2007年

我在《纽约时报》找到了一份工作,为一位舆论专栏作家做调查研究。我还开始为报纸写文章。到了周末,我就写小说。我在工作日中使用的方法渗透进了我的小说。我不喜欢凭空塑造人物,而习惯基于已知的事物注入感情并添加不可知的元素。我想把细节梳理清楚。所以,当我要写一位农夫,我就会去采访这位农夫。我要写玩偶之家爱好者和护理人员的时候,也是如此。

可以对他人的世界一窥究竟,让人感觉非常刺激。这便是这份工作的美妙之处。

2010年

我的第一本小说《毕业典礼》出版了。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发件人是来自巴黎的编辑玛丽。她询问我她所在的小出版社是否可以得到这本小说的法语版权。

像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先去找代理人商量一下,再进行一系列协商。但是想象一下,我的书要被翻译成法语呢。于是,我马上就答复了她。是的,玛丽当然拿到了版权。

2010年

在我第一次去巴黎的近十年后,我故地重游。我和我的男朋友凯文在伦敦为朋友们临时照看房子,于是,我们计划去“光明之城”玩三天。这次,我决心认真游览一番,参观所有重要的景点,游览所有风景。

一年前,母亲终于有机会去了巴黎。我向她要了旅行攻略,而且,我们大致重复了她的旅行路线。她提醒我们不要试图一次看尽所有风景名胜,要悠闲漫步,享受其中的乐趣。但是,我们还是试图一次看尽所有风景名胜。就像多年前第一次看到艾菲尔铁塔一样,我们发现,参观预订要去的景点得到的快乐,远远不如意外之喜。比如,我们在拉丁区的酒店就是建在一座十三世纪修道院的遗迹上;一个在艺术学院的大庭院里被我们偶然发现的聚会,学生们唱歌跳舞,展示作品。不过,一些我们计划好要去的地方也很不错:凡尔赛宫让我震撼不已;在克利翁酒店的钢琴酒吧,我可以待上几个礼拜;我们坐在卢森堡花园,看着孩子们吃花朵形状的冰激凌。我不禁感叹,“美”在巴黎的日常生活中竟然占有这么重要的地位,而在纽约就不是这样了。

毫无疑问,我们是游客。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随身携带厚重的黄蓝色《里克·史蒂夫带你游巴黎》,而这就是我们游客身份的证明。一天中我会看到好几个人拿着这本书,而发现这一点后,我们会羞涩地对彼此微微一笑。

巴黎的出租车司机听不懂我的法语。我一开口,他们就改用英语。回到伦敦后,我感到如释重负,因为这是一座从未让我心生胆怯的城市。

2012年

《毕业典礼》在法国出版,并且成为畅销书。这本书的法语名字叫Les Debutantes。

我开始创作一部新小说,这是我的第三本小说,名叫《承诺》。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要把其中一个主要人物设定成一个风情万种的巴黎女人。我永远都成不了那样的女人,但我可以一直在远处欣赏着她。

我首先采访了移民到波士顿和纽约的巴黎人,向她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作为一名作家,我最重视的事情之一就是,如果你只对一个人说:“把你的所有事都说来听听。”他就会犹豫不决。但如果你说:“我是个作家,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我好从中寻找故事素材。”那他们几乎都会知无不言。

我交谈过的女性都很优秀,因为她们在两个世界里生活过。我决定将我的人物设定成和她们一样——一个移民至纽约的巴黎人,这样我就能从她的视角观察我自己的城市。我给她起了个名字:戴尔芬。

我的采访对象提到了在美国生活的小烦恼:空调太多,星巴克无处不在。而大的烦恼则是:陌生人会假装熟悉,承诺会再次相聚却从未信守诺言;“直升机父母”[2];人们痴迷于上健身房;在宴会上,人们往往成双结对,却只会和一个人交谈,而不是众人进行一场热烈的讨论。

她们最想念的东西包括美味的面包、雅漾保湿面霜、法国的《世界时装之苑》杂志和《巴黎竞赛》杂志。

我了解到,在巴黎人的厨房里,糖罐里总是放着冰块而不是谷物。茴香酒从来都不会放在冰箱里。母亲也许会叫自己的孩子“我的斑鸠”以示亲昵。她们告诉我,在巴黎,如果你和某人约喝咖啡,却不喜欢咖啡因,那你可以点一份柠檬汽水。她们还给我讲了一个法国婚礼传统:新娘和新郎会躲在杂物室,等客人们去找。

我想要了解戴尔芬生活过的巴黎。似乎只有重返巴黎做研究才是可行的。凯文再一次与我同行。我们最近订婚了。我很清楚我的目的地——蒙马特区和德克勒街,我决定将这两个街区设置为对戴尔芬最重要的地方。

通过一家叫“步游巴黎”的公司,我聘请了一位私人导游布莱德,他带我们两人参观了他居住的蒙马特区。我以前来过这里,但这次我注意到了一些新事物:一家制琴铺的橱窗里挂着小提琴;由本笃会修道士在十二世纪培育过的一小片葡萄园;旧烟草店改建成了由北非移民经营的夜间杂货店;巴黎的户外餐桌蔚为壮观;艺术家的工作室建在旧房子的阁楼里,那里光线最好;克奥科舒瓦斯街上有一栋爬满常青藤的砖房,设有高大的白色百叶窗,窗栏花箱里种着鲜艳的红色天竺葵。

以前,我在巴黎总是感觉很不自在。我的口音听起来是不是糟糕透顶?像个愚蠢的美国人吗?但我是个作家,我太好奇了,所以管不了那么多。

我和凯文去圣日耳曼德佩普教堂听小提琴独奏。一天深夜,我们无意中碰到在杜伊勒里花园边举行的一场夏季嘉年华:大人们坐在野餐桌边,吃着薄饼和棉花糖,喝着红酒;孩子们在蹦床上蹦蹦跳跳,还在游乐设施上假装发出恐怖的尖叫声。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们去了一个热闹的露天市场。市场位于格勒纳勒大道的高架铁轨下。商贩出售巨大的番茄和茄子、成熟的樱桃、洋蓟、七种不同的蘑菇;一个摊位的木箱里有三十种橄榄,还有你能想象到的任何香草或坚果;还有卖鱼和肉的商贩,所有的食物都摆放得很漂亮,外观和质量一样重要;在一个卖奶酪的摊位上,父女二人搭档,卖有二十四种圆形奶酪,他们把奶酪切开,用淡蓝色的纸包起来。鲜花摊上盛开着玫瑰花和马蹄莲。我一边看老太太们购买一个礼拜所需的食物,一边吃了三个小面包圈。

就是在这次旅途中,我爱上了巴黎。我爱上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巴黎,而是真实的巴黎。

2012年

在凯文母亲位于艾奥瓦州得梅因的家里的一个小客房中,我写下了关于戴尔芬的全部章节。这样一个与巴黎可谓风马牛不相及的地方,但是关于巴黎的记忆还是那么清晰,以至我能在一瞬间就让自己回到那里。

我还没有与我的法语编辑玛丽见过面,但我们经常通电子邮件,交流彼此对书籍和生活的看法。十月份,我把手稿发给了她,同时我也很担心,生怕没有把我心里的戴尔芬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

我把小说的一个场景设置在帕西街,没想到这也是玛丽从小生活的那条街。这是一个好兆头。总的来说,她说我把戴尔芬描写得很生动。我希望她能纠正稿件中的错误,她确实指出了一些我遗漏的事情。

在我修改稿件的过程中,我发了一些问题给玛丽,她尽职尽责地回复了我。我问法国人是否真的吃“牛排薯条”。(是的,她说,但只有游客才会使用这种说法。法国人会特别指出是什么样的肉排。他们会说要“牛肋排薯条”。)戴尔芬和她丈夫会在勒弗洛蒙德吃晚餐吗?(会。)法国女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从不喝酒,这是真的吗?(不是。)戴尔芬的婆婆抽哪种香烟?(吉坦尼斯牌香烟。)我想知道戴尔芬会读哪份报纸。玛丽说她可以花几个小时解释《世界报》和《自由报》的区别,不过还是选《世界报》好了。

2013年

四月,我去巴黎宣传我的第二部小说《缅因州》,我终于见到了玛丽和她的商业伙伴——也是她的丈夫让—皮埃尔。就像那首歌唱的那样:“四月在巴黎。”

我之前在维也纳也做过一次类似的宣传活动。在那里,我每天早晨都卷头发,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我买了新衣服:一件黛安·冯·芙丝汀宝牌的粉红色毛衣,拉链在背部;一件马克·雅各布斯牌的蓝色裙子,上面有白色圆点;还有一双裸色高跟鞋。不必让这里的人知道,我每天在家里写作时只穿瑜伽裤,充其量会穿旧牛仔裤。

凯文的计划是第二天去法国与我见面。离开维也纳的前一天晚上,我收到了我在波士顿的家人发来的短信。他们说马拉松终点线发生了爆炸,我母亲就站在那里,爆炸前几分钟还把照片传到了脸书。一个多小时后,我们才确认她安全。我直到半夜才和她在电话里简短地说了几句,我告诉她我会马上回家,她说:“你敢。”

在采访的过程中,我和才华横溢的法国记者讨论我的小说,感觉棒极了。但考虑到家里的情况,感觉又有点儿奇怪。

我真希望凯文能来,那样我就能安心许多。然而,他的航班被取消了。波士顿实施了封锁,警察正在搜寻凶手。我一整夜都在看相关的新闻报道。我坐在酒店房间的地板上,吃着阿诺·蒙特尔面包店的一大盒马卡龙,这是让—皮埃尔和玛丽送给我的接风礼物。在我待在巴黎的三天里,让—皮埃尔问我有没有吃马卡龙。我说马卡龙很好吃,还说我把它们都吃光了。他笑了,好像这不可能似的。但是事实的确如此,我真的把它们都吃光了。

第二天晚上,凯文的航班又被取消了,随即航班被第三次取消。我一直在关注波士顿的新闻。在大洋彼岸看到波士顿上了所有报纸的头条,感觉是那么不真实。

我和玛丽一起吃了几次饭。她是个非常棒的人,有趣,酷,很有法国范儿。她告诉我去哪里购物,我便听从了她的建议。我在一家小商店里买了两套衣服,在“好商佳”百货公司买了鞋。这就像完成某个仪式一样。我感到很孤独。有一天,我花了很多时间在城里散步。我独自一人坐在户外咖啡馆,吃着番茄沙拉,因为我现在是素食主义者。这一点也不符合法国人的风格。玛丽告诉我,在法国,不吃肉实际上会被认为是没有爱国心。尽管如此,她还是带我去了她公寓附近的一家很棒的小素食餐厅吃午饭。她告诉我她不喜欢纽约,但她喜欢洛杉矶。

在巴黎的最后一晚,我应该在一家书店露个面。我用法语给司机指路,他听懂了我的意思。我有点儿激动。一个移民巴黎的朋友也来了,还有导游布莱德,玛丽的妹妹也来了,另外还有几十个人捧场。

之后,我们回到玛丽的公寓,举办了一个小派对。我的内心五味杂陈。我很开心,但同时为家乡发生的事情而伤心。好在我的母亲安然无恙,这让我松了口气,但我也为其他人担心。我想念凯文,希望他能来。多少次,我在波士顿的家梦见巴黎。但现在我在巴黎,却又梦到了家。晚上,我禁不住哭了起来。玛丽把我领到她的卧室,我们一起坐在床上聊天。我说我毁了晚会,她只是耸耸肩,说我们再坐一会儿,还给我端来一杯葡萄酒。

十一

2014年

由于凯文三次被迫取消航班,有段时间,玛丽一直取笑我,说我把他弄得一团糟。我和凯文婚礼后的几天,她在电子邮件里告诉我,那天她想到了我,问我最近怎么样。我给她回信,附上了一些照片。她回复说,谢谢你的照片,礼服漂亮极了!事实上,你雇来拍照片的人,还有这个叫凯文的人,看起来都很不错。

后来,我和凯文又去了法国,参加在巴黎近郊的文森斯举办的美国文化节,那里是地铁的最后一站。他们终于见面了。文化节真盛大,来了很多美国作家和法国观众。美国人经常以一种笼统的方式看待法国人:“他们都是这样的,你要是那样做,他们会觉得很糟糕。”美国文化节则体现了法国人对美国人的看法。我参加了几个座谈小组,这些小组讨论的是诸如“美国梦到底怎么了?”这样的话题。

文化节过后,我和凯文回到巴黎去参观歌剧院。之后,我们去了当地的一个市场,还在那儿凑合了一顿午饭。我们看到一个小贩在卖装在玻璃碗里的盐。一排排华丽的盐,有淡粉色、米色,还有绿色。

那天晚上,我们在玛丽和让—皮埃尔的公寓和他们一起共进晚餐。没想到凯文和让—皮埃尔喜欢很多相同的乐队。凯文和他们的小儿子下象棋,不过他们根本听不懂对方说的话。我们喝了许多瓶红酒,一直待到两点多才告辞。

十二

2015年

当我在电视上看到巴黎遭到袭击时,我立即想到了玛丽、让—皮埃尔和他们的孩子。我马上给他们写了封电子邮件。收到了他们的回复,我才如释重负。这个世界充满了不确定性,危机四伏,但至少我们的朋友是安全的。

十三

在《毕业典礼》中,戴尔芬的父亲是克利翁酒店的钢琴演奏家,克奥科舒瓦斯街那栋爬满常春藤的房子是她的家。我把很多细小的记忆都融入了这个故事。夏季狂欢节,制琴店铺,花朵形状的冰激凌,阿诺·蒙特尔面包店的马卡龙,还有我在露天市场上吃的那三个面包圈。(不过玛丽纠正了我,她说法国女人永远不会一次吃三个面包圈,我应该改成一个。)

巴黎曾经是一个只存在于我梦中的地方。即使我去过一两次巴黎,我还是无法真正把它看清楚。小说家有一个悖论:有时候,通过小说人物的视角来观察事物,会看得更清晰、更真实。

戴尔芬第一次出现在小说中,她穿着一件带有黑色花朵图案的蓝色束腰衬衣式连衣裙,裙摆来回摇晃。这些细节源自我的家庭,那件连衣裙是我的外婆传给我母亲,我母亲又传给我的。我的外婆从未到过巴黎,但我认为外婆会喜欢我的这个创意:一个真正的巴黎女人穿着她最喜欢的衣服,在蒙马特的山上散步。

J.考特尼·沙利文是《纽约时报》畅销小说《毕业典礼》、《缅因州》和《承诺》的作者。《缅因州》被《时代》杂志评为年度最佳图书,2011年,该书被《华盛顿邮报》评为优秀读物。《承诺》是《人物》杂志评选的2013年年度十佳图书之一,也是《爱尔兰时报》年度最佳图书。这本小说很快将被拍成电影,由瑞茜·威瑟斯彭主演,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发行;而且,该书已经被翻译成十七种语言。她最新的小说是《全职圣人》。作者常住在纽约的布鲁克林。

联系方式:

jcourtneysullivan.com

关于巴黎的书:

《承诺》

写巴黎的原因是:

读写关于巴黎的文章,是去巴黎旅行最经济实惠的方式。如果钱不是问题的话,我很乐意每个月都飞去巴黎。

最喜欢的巴黎时刻:

午夜过后,我和丈夫在卢浮宫的庭院中喝香槟。

最喜欢的关于巴黎的书:

黛安·约翰逊的《恋恋巴黎》成功地通过一个充满仰慕的局外人的眼睛,描述了巴黎人。在小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局外人变成了局内人。《美国人在巴黎》是由亚当·戈普尼克编辑的一本选集,讲述了马克·吐温、伊迪丝·沃顿、伊丽莎白·毕肖普等人的巴黎。这本书绝妙至极,让人爱不释手。

让你想起巴黎的歌曲:

弗兰克·辛纳屈的《四月在巴黎》。我对这座城市的一半幻想都源自一遍又一遍地听这首歌。

巴黎以外最喜欢的旅行地:

爱尔兰西部。

在巴黎,你必须:

随心所欲,信步而行,不要闭上眼睛,哪怕是一秒钟都不要。你永远不会看到比巴黎更美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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