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苏这个人实在太淡了。
淡得难以在故事里留下印记,说起来,小苏倒最像我们这些看客,庸庸碌碌,淡盐寡味,一点也不鲜明。而且他也没那么喜欢香港,永远都是这座城市的过客,他来,只是因为大海要来,他走,也是因为没有人再挽留。
小苏对香港最深的记忆,来自一个他爱了一辈子,却从未真正爱过他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阿MAY,大佬的女人,他的兄弟大海的女人。
小苏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但肯定有那么一个晚上,也许是阿MAY一时的心血来潮,也许单纯只是因为无聊,她带着小苏去维多利亚港。
那是小苏第一次去维港,再没有什么地方,能比维港更能代表香港这座城市。这座因为贸易而繁荣的海岛和维港一样,每天灯火辉煌,迎来送往,它用最柔软炫目的胸膛拥抱所有人,最后却不会记得我们中的任何一个。
那天的阿MAY喝得有点醉,浑身都是酒气,她用柔软的身体贴着栏杆,眼睛盯着被月光染成银色的海浪。小苏就站在她旁边,手握着白色衬衣的衣角,偷偷瞄着阿MAY,就像仰望一尊不可触摸的雕塑。
阿MAY真的很美,因为美,所以让普通的小苏感到自卑。
总有人自以为是地觉得,不沾风尘才是对美高级的定义,实际上风尘之美,也可以美得摄人心魂,烟火气和精于世故狡猾,经历过风霜的成熟和诱惑,比起单纯来说是另一种迷人的风致,它和不沾风尘一样不可方物,只是美的方向不同。
“香港真好啊,好到没一个人真的快乐,扫街的人不快乐,捡垃圾的人不快乐,你以为在中环上班,穿名牌套装的人就快乐?楼也涨,油也涨,什么都在涨,战战兢兢大半生,一睁眼遇到金融风暴,就咩都没啦!”
阿MAY一边说一边笑,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他的话小苏听不懂,其实她在说什么,小苏也没真的听进去,他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一团光,这团光在他的身体里漂浮,让他嘴唇发干,让他的脸像炉子上的沙煲一样发烫。
没有听到小苏的回应,阿MAY缓慢转过头,这个难以捉摸的女人,忽然抓起小苏的手,放在自己腰上,然后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小苏这辈子都会记得,那种柔软而轻盈的触感,就像是永远阴雨的城市里,忽然有阳光从窗外照进来。
可这阳光是短暂的,眨眼就会被乌云再次笼罩。
小苏很清楚,阿MAY不会属于他,其实阿MAY不会属于任何人,在这个故事里,阿MAY是唯一一个爱自己胜过别人的角色。大海觉得小苏比自己重要,阿义觉得江湖比自己重要……每个人都有执拗地想要维护的东西,只有阿MAY,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
但又有谁可以指责阿MAY呢?她和这座城市里大多数人一样,机关算尽,不过是为了一点渺小的安全感。
从那次之后,小苏再也没有近距离接触过阿MAY,之后就更不可能,因为她很快成为了阿嫂,成为了大海的女人。
说一点都不难过,那是骗人的,可小苏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大佬和阿嫂,这段近似于交易的关系持续了十几年,但最终还是一拍两散。当然这不是好聚好散,确切地说,是大海抛弃了阿MAY,就像抛弃一个早已喝光的空酒瓶。
是大海腻了,还是厌倦了阿MAY对他的指指点点,小苏并不知道,但知不知道都不重要,就像阿MAY曾经的男人究竟被谁杀了一样,一点都不重要。
结果最重要,总之,阿MAY不再是阿嫂。
阿MAY最后和大海一起出现,是在狗叔的葬礼上,狗叔是在1997年1月过世的.那一年所有人都在谈论回归,有人惊恐,有人兴奋,有人破口大骂,也有人喜极而泣。
可是对大海来说,他对回归一点也不关心,他已经是港九只手遮天的大佬,他离自己的巅峰只差一个头衔,而这个头衔在狗叔过世后,他已是志在必得。这件事虽然大海没有告诉小苏,但小苏心里却像块明镜,毕竟葬礼上来了这么多人,却唯独少了每个礼拜都会找狗叔做一盅煲仔饭的阿义。
“苏,阿叔走了,不如你跟我回湾仔?”大海对小苏说。
“阿叔走了,铺子还在,我只会做煲仔饭,哥,你不用担心我,只要你想吃煲仔饭,就给我打个电话,不管多晚,我都等你。”
“阿叔走了,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大海站在狗叔遗像前,淌着泪抱住小苏,而他的女人阿MAY则站在远处,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两个患难与共的男人。
那种眼神,像是羡慕,又像是嫉妒。
第二天,大海向整个江湖宣布,阿MAY不再是他的女人,而阿MAY则提起行礼,悄无声息地从江湖中消失。小苏很担心阿MAY,暗地里打听过很多次,有人说她做了富商的情妇,也有人说她回了夜总会做舞女,但凡有人见过阿MAY的地方,小苏都去找过,但最后都是一无所获。
你也许能找到一个走丢的人,但绝对无法找到一个故意藏起来的人。
时间又过去很久,或者说对小苏来说过去很久,有一天他又得到一个消息,说有人在青山见过阿MAY。虽然小苏已经不抱希望,但他还是没有犹豫地赶去,就像出于一种惯性。
但这次阿MAY真的在青山,青山是什么?青山是精神病院。没错,阿MAY是疯掉了,她是为大海疯掉的,但说到底,她是为那些曾经得到,却又轻易失去的东西疯掉的。
世上最残酷的事,不是让一个人什么都无法得到,而是交给她梦想的全部,然后再夺走。
小苏看到阿MAY的时候,阿MAY正在认真化妆,不过她用的不再是昂贵的化妆品,而是粉笔和颜料。小苏什么都没有说,静静走到阿MAY身边,阿MAY转过头看着他,一张脸像是电影里的鬼魂。
“我是阿嫂,大佬的女人!”阿MAY咯咯地笑起来,笑得如此肆无忌惮,就像当年在维港边,她把小苏的手放在自己腰间。但这一次,阿MAY说的不再是粤语,而是她厌弃了二十几年的蜀地方言。
之后,小苏常常都来探访阿MAY,直到2007年阿MAY过世。不过关于小苏和阿MAY的一切,在这个故事里已经完全结束了,现在应该叙述的,是另一个对小苏至关重要的人,或者说,小苏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人——
大海。
湾仔的海哥。
现在的江湖上,所有人都叫海哥大佬,唯独小苏没有感觉,他依然喊大海作哥,对他来说,现在的大海跟曾经的大海没有什么差别。
——或者也有差别吧,只是他跟大海都不想承认。
大海每周五都会到小苏继承的狗记吃一盅煲仔饭,就像当年阿义找狗叔做一盅煲仔饭。有时候他会来得很晚,但小苏一定会等他,两兄弟会用方言说一些过去事情,有时候说着说着,两个人会相拥而泣,但哭过之后,大海依然会站起身子,去继续他的血雨腥风。
找到阿MAY的那个晚上,正好是一个周五,阿苏对大海说,他找到阿MAY了。
“又怎样?”大海把沙煲里的腊肠都挑到小苏碗里,表情没有丝毫改变。
“我没长身体很久了。”小苏笑了,愣了一会儿又说,“你不去看她?”
“我好忙的,”大海舔了舔嘴唇,“有大事等着我做。”
“大事?”小苏低下头,“你是不是要对付义哥?”
“这些事你别问,你只要记住一点,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兄弟是真正的兄弟,其他人挡在我面前,我都会让他消失。”
“哥,要回归了,你要记住阿叔临终前说的,你要低调一点,大陆政府不比鬼佬,他们要的是安定繁荣,不会一味纵容你。”
“低调?”大海笑了,“你少看些乱七八糟的新闻纸,报纸上写的你都信,O记廉署都拿我没办法,我还怕他妈的安定繁荣?”
这几年的风生水起让大海如此自信,这种盲目让他无所忌惮,他似乎忘记香港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一个他无法把握的时代。
在那段时间里,香港的地下世界被大海搞得风雨飘摇,小苏每天都会听客人谈起各种各样的江湖新闻,而这些新闻的主角,无外乎都是大海和阿义。听得多了,心里也会厌烦,因为这些事小苏是无能为力的,他能控制的只有煲仔饭的火候。
又是一个周五,小苏按照惯例在等大海,但大海还没来,阿义却先来了。
一向体面的阿义穿着邋遢的外套,脸上胡子拉碴,一双眼睛完全没有神采,他在狗记的店面里坐了下来,向小苏招招手,让他烧一盅煲仔饭。
“义哥!你快走啊!”小苏抓住阿义的肩膀,“大海安排了好多人在附近,好快他们就会搵到你!”
“你想救我?”阿义对小苏一笑。
“你是好人,你对我们都有恩!”
“你是个好孩子,是懂规矩的人。”阿义又是一笑,“不过,我真的不想躲了,该来的迟早要来,现在这样,至少还走得体面。”
阿义的声音很沙哑,但仍旧存留着坐馆的威严,小苏知道,他能来就抱着必死之心,没人能劝得动他,小苏只能一言不发地为阿义烧饭,又一言不发地将煲仔饭端上桌。
这盅饭,阿义吃得相当仔细,相当缓慢,每一口都咀嚼得很用力,当大海带着手下赶到的时候,他的饭才刚刚吃了一半。
大海不动声色地坐在阿义对面,喊了一声义哥。
阿义抬起头,“还能叫我一声义哥,说明你心里还有道义。”
“义哥,”大海表情前所未见地严肃,“对唔住。”
“我必须死?”
大海点头,“你还在,我困不着。”
“明白,”阿义的声音很坦然,“我不死,森记坐馆就还在,你就不能名正言顺。我有个要求,能不能别在这里?别弄脏狗叔的地方。”
“放心,不会在这里,”大海转头看着小苏,“我兄弟还要做生意。”
“让我吃完这盅饭?”
“可以。”
阿义笑了,用蹩脚的川话说了句谢谢,然后又用粤语重复了一遍。
这就是小苏最后一次见阿义,他亲眼看着阿义和大海走上一辆一尘不染的宾士,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阿义死了,虽然没人见过他的尸体。
所有人都知道,是大海做掉了阿义,却没有人敢这么说。
大海终于成为了森记的坐馆,走上了他江湖人生的最高峰,只是当时的大海太膨胀也太多疑了,当上坐馆后,他遭遇过几次仇家的伏击,所以他始终怀疑支持阿义的元老们,还没有向他俯首称臣。
他又发疯了,刚刚安定的港九江湖,再次被大海搞得血雨腥风。
一个礼拜7条人命,森记的元老几乎被大海赶尽杀绝。江湖里人人自危,提起大海的时候,人们总能嗅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
“哥,你收手吧!”小苏这么劝大海,“好几个字头的坐馆都被抓了,这次政府不是讲笑的,时代已经不同了,解放军就要进驻香港了!”
“放心,不会有事。”大海淡淡地回答,他不是在安慰小苏,他是真的相信自己会毫发无伤,可是这一次,他是真的错了。
“边个挡住我的路,我就干掉边个!”
这是大海引以为豪壮的名言,可这一次,挡住他前路的,是整个时代。
半个月后,森记一位话事人向警方自首,将大海的犯罪证据和盘托出,警方全城通缉大海,不可一世的湾仔海哥,一夜之间成为了丧家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