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叔的本名,已经没有人知道,大家只知道,他在家里排行老九,粤语九和狗同音,所以大家都叫他狗叔。
狗叔有一个习惯,每个月会关掉庙街的店铺,坐着巴士在香港游车河。
狗叔喜欢看香港,他看香港的时候,就像是看着一个孩子,他对香港的感情很复杂,就像他对大海的感情一样复杂。他曾经看着香港从破落变得繁华,也见证了大海从偷渡客变成名震江湖的海哥。
狗叔常说,大海是修罗命,所谓修罗,就是六道轮回中的修罗道,修罗道中的人,脑中别无一物,只会整日嗜血,奋力拼杀。修罗命的人,能成大事,但也得不了善终,因为在修罗道中,无论你再悍勇,也总会被另一位修罗砍杀。
这是佛家的说法,在道上混的人大多都信佛,狗叔以前也是江湖人,很少有人知道,他曾经是森记的二把手。
狗叔金盆洗手的原因众说纷纭,有一种说法是,有次仇家在他车上放了炸药,但那天狗叔却没有开车,他没有开车,妻子和独生子却上了车,炸弹爆炸的一瞬间,狗叔就成了孤家寡人。
孤家寡人的狗叔退出了江湖,但辈分依然还在。森记坐馆阿义,每个礼拜都来吃煲仔饭,他不是真的喜欢煲仔饭,他是对狗叔敬重。
狗叔很喜欢阿义,在他眼睛里,小苏、大海、阿义,都是他没有血缘的孩子,那天阿义虽然没有亲口说,但狗叔还是明白,阿义想让自己出面解决火牛的事。
隔天晚上,狗叔约了大海,但大海不是一个人来的,他的身边还跟着阿MAY。
“好久没食煲仔饭,”大海恭敬地给狗叔发了一支烟,“劳驾阿叔给我烧一盅,我要腊肠排骨,上面铺个蛋,多多放青菜!”
“今日煲仔饭没得食,店里没开火。”狗叔一摊手,“再说今日我不是请你来食饭,是想同你讲讲火牛的事。”
“我知,”大海撇着嘴,“义哥请的阿叔嘛,阿叔开了口,我当然……”
大海的话说到一半,阿MAY忽然按住大海的胳膊,“阿叔开口,我们要听的,不过火牛当着成班兄弟,说大海是人蛇仔,就这么算了,大海怎么在湾仔立足?”
“哦?”狗叔斜眼看着大海,“太久没跑江湖,不懂江湖事了,现在江湖上,大佬说话不作数,是阿嫂说话作数了?”
“阿叔讲笑,”大海脸一红,“江湖事当然是话事人说了算,她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我给了火牛台阶他不下,现在说讲和,总要有点表示。”
“海哥的意思,尖东是一定要的?”狗叔扶了扶眼镜。
“尖东是以前的价,”阿MAY回答,“现在要加上旺角。”
“阿嫂心很大嘛,”狗叔笑了,“油尖旺,你们要尖东和旺角,是不是过分了点?”
“我们也是帮他,”阿MAY回答,“火牛今时的势力,油尖旺他不可能守得住,要让其他社团进去插了旗,他怎么跟字头交代?”
“那也应该由字头来要,不该你们开口,你们是比坐馆还大?”
“阿叔,话不敢这么讲,”阿MAY眨眨眼,“都是社团里各位话事人的意思,他们说只要火牛愿意,尖东旺角归大海,没人有意见。”
“没人有意见,是因为他们都怕海哥。”狗叔意味深长地一笑,“海哥出息了,比坐馆还像坐馆,阿嫂更出息,比话事人还像话事人,我这张老脸,看来不顶用了。”
“阿叔……”大海张口想说什么,但被狗叔摆手打断,“我知啦,咩都不须讲,你的意思——哦,阿嫂的意思,我会转告火牛。对了,我现在就去找火牛,你们想坐就坐,走的时候记得帮我锁门——钥匙在哪里,海哥你是知道的——回去以后帮我问候小苏,就说有条老狗想他了,让他多来看看我。”
狗叔说完话,站起来就走了,走了,就一次也没有回头。
“都变啦,都变啦,香港发展得太快啦,人变得太快啦。”
走在路上的狗叔,心里一直重复这句话,这不是唏嘘也不是抱怨,只是陈述着一个事实。任何人都是会变的,狗叔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大海会变,阿MAY会变,当然,曾经叱咤风云的火牛哥也是会变的,只不过,他是变得可怜。
当狗叔抵达火牛住处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老态龙钟,坐在轮椅上的人,是曾经跟他一起打拼的老伙计。那年火牛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生龙活虎,斗志昂扬,而如今却像一团等待腐烂的死肉,浑身没有一点生气。
“阿牛,你看起来,比我还老三十岁。”狗叔站在火牛屋门口,却也不进屋。
“狗哥,进来坐,我给你沏茶!”看见狗叔的瞬间,火牛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不坐了,我那个小店,你从来没坐过,你家我也不坐了。”狗叔很坚持,站在门口不挪一步,“我是来传话的,海仔要旺角尖东,给还是不给,你回个话。”
“狗哥,海仔欺人太甚啊!”
“你讲得对啊!就是欺负你啊,可你敢不敢不给,想清楚,会死人的。”
会死人的。
狗叔总是一针见血,其实在这件事上,火牛根本没得选择,照现在的情况看,油尖旺迟早是大海的,只是以这样的方式交出去,显得特别不体面。
不体面是不体面,人命总比面子大,火牛没办法,终究交出了旺角和尖东,以此换回了自己唯一的侄子。不过回来是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却断了右手的三根手指。
“不流血,不长记性。”大海是这么说的。
“香港是黄金地,也是无情地啊。”
知道结果的狗叔叹息了一声,他发誓再也不理会这个江湖,再也不理会有关大海的一点一滴。但狗叔一点也没想到,他言之凿凿的誓言,只持续了短短的两个月。
两个月以后,大海亲自来请他,请他的理由,更是让他无法拒绝。
小苏被人绑票了。
小苏是被火牛的侄子鬼仔绑走的,鬼仔,就是被大海断了三根手指的青年,这是一次纯粹为了报复的绑架,不要赎金,不要地盘,甚至没有留下一点消息。
实际上,大海一直把小苏保护得很好,他给了小苏一间最豪华的夜总会打理,说是打理,也就是每天看看账本。江湖上的朋友都知道,小苏是大海最看重的兄弟,所以大家也给面子,从不在这个夜总会闹事。
但不闹事,不代表没人寻仇。
这种冷酷的寻仇行为让大海陷入了绝望,他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一样跪在狗叔面前,哀求狗叔搭救小苏。
“你起身啊!”狗叔两个肩膀抖颤着,“苏仔的事,我能不帮手咩!你倒是话给我知,我该点救啊!”
“狗叔……你去搵火牛,鬼仔是他侄子,小苏被绑去哪,火牛一定知道!”
“你该直接去搵他啊!”狗叔一把拉起大海,“跑我这里搞搞震,浪费时间!”
“我去过!我同义哥都去了!火牛一口咬定不知,狗叔,你是长辈,又对他有恩,他会同你讲的,狗叔,一定要帮我!一定要帮小苏!”
“我当然帮啦!”狗叔抄起椅子上的外套,“快走!”
狗叔的反应几乎是出自本能,即使没有大海的哀求,他也不会对小苏的事坐视不理。那天去找火牛的时候,狗叔的情绪也很不冷静,他站在火牛门前,撕心裂肺地吼叫:“火牛!冚家铲!我龙细九今日问你一句!苏仔在边!你敢同我说半句假话,我今日就将你斩碎喂狗!”
“狗哥……”火牛连头也不敢抬,“不是我不讲,实在是……”
“实在是咩啊!”
“实在是我不敢讲……”
“为咩不敢讲!”
“以海哥的脾气……我讲出来,他救了苏仔,一定不会放过我……”火牛恐惧地看着大海,“海哥……你要信我啊,成件事我没参与,都是鬼仔自作主张……”
“真没参与!?”狗叔逼视火牛双眼。
“真没参与!”火牛回答得斩钉截铁。
“那好!海仔,你当住我的面发誓,救反苏仔,就不动火牛一分一毫!”
“我发誓!”大海的眼睛快要迸出火来,“只要救反小苏,我一定对火牛既往不咎,如违此誓,死于乱刀之下!”
得到大海的保证,火牛终于放心,他向狗叔递过一张写了地名的纸条,然后双眼老泪纵横。火牛很清楚,从他递出纸条的时候开始,鬼仔就已经是一个死人,但他绝不会想到,其实在大海的心里,他也已经是一个死人。
有了火牛给的地址,小苏很快就找到了,找到小苏的时候,大海几乎是嚎啕大哭,因为小苏赤身裸体被吊在半空中,身上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肤。鬼仔把所有愤怒发泄在了小苏身上,用各种堪称变态的手段,折磨了他整整一夜。
“哥,我晓得你会来。”这是小苏躺在大海怀里,说出的唯一一句话,一句用蜀地方言说出的话,说完话小苏就晕了过去。大海紧紧搂住自己的兄弟,贴着他的耳朵,也说了一句四川话:“兄弟,我给你保证,有很多人会死!”
在大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鬼仔不能活,鬼仔的父母不能活,甚至连火牛也不能活。狗叔没有去劝大海,因为结局在他意料之中,他太了解大海,他知道就算大海发出一千个一万个毒誓,火牛的命,都保不住。
也就是说,在决定救小苏的那一刻,他已经亲手杀了火牛。
小苏是大海的逆鳞,是大海血腥生命里,唯一的单纯和闪光点。这个道理狗叔懂,阿MAY却不懂,这个时候她还想提醒大海,火牛不能碰,碰了火牛就是坏了规矩,坏了规矩,整个字头的人都要打你。
“打我!?来啊!”大海看着阿MAY,鼻腔里发出冷哼,“你以为你是谁,阿嫂!?大佬的女人!?你以为你可以命令我?我话给你知,在我心中,你咩都不是!”
说完话的大海,抱着小苏缓缓离去,而阿MAY愣在原地,大脑里一片空白。
狗叔在她身边发出沉重的叹息,声音低沉地说:“MAY,你的心太大了,有句话我一直想话你知——你一直以为你比任何人都聪明,其实,最笨那个才是你。大海这样的人,不会受任何人操纵,忍你到今日,已经算仁至义尽。
“你以为你看透了江湖?其实你咩都没看透,不怕话给你知,就算大海做掉火牛,字头里也没一个人敢打他,为咩啊?因为全世界都怕他,是你教他,让这些人怕他的,现在,你也应该怕他。”
一个礼拜后。
鬼仔全家和火牛都失踪了,真正的人间蒸发,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被大海干掉了,只是如何干掉的,却没有一点风声。这件事过去之后很久,有人露出消息,说他们被大海抓到了大屿山的老林里,亲手一点一点剁碎,然后烧成了一把焦炭。
这个消息没人敢去核实,也没人敢去问大海。
这个时代,谁够凶谁够狠,谁就是真的大佬。
至于被搭救的小苏,他不再留在那个富丽堂皇的夜总会,不再留在流光溢彩的湾仔,他回到了小小的庙街,像从前一样,帮狗叔卖煲仔饭。大海想把小苏劝回湾仔,狗叔却帮小苏拒绝了:“海仔,小苏跟你不同,他不适合这个江湖,你留他一条生路,让他做个清清白白的人。”
大海终究没有继续坚持,一方面是因为狗叔的话,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实在很忙,吞并了火牛仅剩的油麻地,又打下了其他帮派的许多地盘。
现在提起港九最威风的话事人,大家都不再说森记的坐馆阿义,只会念起湾仔的拼命三郎海哥。如同狗叔所说,阿义已经被大海架空,整个森记,仿佛拥有了两个坐馆。
有时候,威风的海哥会在声色犬马一夜之后,到狗记吃一碗煲仔饭,饭不重要,他想看看小苏,看看狗叔,每当看到他们,他就会想起遭受过的一切痛苦,有了这些痛苦,现在的出人头地才会显得格外真实。
“海仔,够威啊。”狗叔看着大海身边的保镖,想起总是独自来吃煲仔饭的阿义,“手上rolex,出门有宾士,下车有马仔,你真是全世界的大佬。”
大海对着狗叔拼命摇头,“阿叔,我就算是全世界的大佬,在你面前,我也是个细佬。”
不管大海的话出于真心还是假意,狗叔听起来还是格外顺耳,话听着顺耳,心情也就好了,心情一好,就被大海多劝了几杯XO。
微醉的时候,狗叔攥着大海的手,眼眶有点微微泛红,“海仔,能不能答应我两件事,就当是狗叔求你。”
“阿叔,你有咩尽管讲,命都是你拣来的,无论你讲咩,我通通答应。”
“第一件事,我要你保护好苏仔,香港这个地方,一点都不适合他。”
大海笑了,“阿叔,这件事,你不讲我也会做到,只要我没死,小苏就不会死,你说第二件吧。”
“第二件……”狗叔望着大海沉默良久,然后缓慢开口,“狗叔求下你,不要动阿义……”
这次倒是轮到大海沉默了,他放下手里的勺子,再也不吃碗里的煲仔饭。
“海仔!义仔对你有恩啊!”狗叔的声音已经颤抖。
“阿叔!义哥的确对我有恩……”大海深吸一口气,“可是他现在挡了我的路,只要义哥还在,我就做不了森记的坐馆。”
“当坐馆,好重要咩?”
“好重要。”
狗叔又不再开口了,大海望着他沉吟了片刻,再次开口说道:“阿叔,我应承你,只要你还在世一天,我就一天不动义哥。”
大海的这个承诺,狗叔相信他会做到,但这个承诺,却不会保护阿义太久,因为大海很清楚,狗叔已经确诊了肺癌,多则三年,少则一年半载,狗叔就会撒手人寰。
“海仔,你实在好聪明……”狗叔呆呆地看着大海,就像看着当年昏迷在路边的落魄青年,他曾经蓬头垢面,浑身汗臭,如今却梳着体面的背头,穿着昂贵的Versace西装,举手投足都是不可一世的枭雄风范。
“香港真是个黄金地吗?”狗叔没来由地问大海,但还没等大海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你常跟人讲,边个挡住你的路,你就做掉边个,但我想问你,如果挡在你身前的不是人,而是整个时代呢?”
你能战胜时代吗?
狗叔心里早有了答案,大海不可能战胜时代。
没有一个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