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是如何使用的?
解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民群众的养老资金,必须确保在他们年老领取时兑现。因此,对于基金的使用,必须以对国家负责,对农民群众负责,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负责的态度,采取既积极而又稳妥可靠的办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原则上由筹集基金的地方使用,用于当地的经济建设。要兼顾省、地(市)和县(市)的利益。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在指定的专业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帐专管,专款专用。民政部门和其它部门都不能动用资金。各乡镇交纳的养老保险基金直接入银行的专户。养老保险基金除需现支付部分外,原则上应及时转为国家债券。国家以偿还债务的形式返回养老金。现金通过银行收付。地方使用基金的形式,主要是购买地方发行的高于规定保值利率,用于地方经济建设的财政债券和金融债券(以债据形式);存入当地银行,由银行担保,委托银行贷款,获取高于规定保值利率的利息;以及其它既无风险,又能确保增殖的办法。民政部门和其他部门都不得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直接投资。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地方建设,原则上不由地方直接用于投资,而是存入银行,地方通过向银行贷款,用于建设。具体做法,另行规定。对于一时尚不能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使用和保值增殖等问题的地方,其基金仍由民政部代为办理购买国家债券。具体事宜按民政部《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民办函(1992)5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统一规划和安排。
9.事件:某村村民老孟听朋友说了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自己也决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他去交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时候,听见管理人员正在讨论设备购置问题。于是老孟就想:这些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培训费等其他一些费用由谁来支付,是政府拨款还是由我们这些参加保险的农民承担。
相关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是由参保农民承担吗?
解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可从收取的养老保险费中,提取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按当年收取保险费总额的3%提取。根据保险费交纳的情况,管理服务费可按月、按季提取,也可按年提取,但不得重复计提。管理服务费以县(市、区、旗)为单位统一提取,分级使用。分级使用的比例:县级管理机构为整个管理服务费的85%,地市级管理机构为7%,省级管理机构为6% ,中央级管理机构为2%;其中,直辖市管理机构为8%,其县(区)管理机构为90%。县级管理机构计提管理服务费,按分级使用比例,分别直接交付给上级管理机构。上级管理机构收到县级管理机构上交的管理服务费,应开具收据。乡镇管理机构的经费,由县级管理机构核发;村和乡镇企业养老保险代办费,由县、乡级管理机构核发。管理服务费的使用范围:管理机构的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理费、培训费、提交上级机构的管理服务费,拨补下级机构的管理服务费,其他必要的费用。纳入国家预算的管理机构,只能开支业务费和培训费。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费,要单独在银行设立帐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及财政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费的提取和使用,年初要提出年度预算,年终要进行决算。各级管理机构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及管理情况,接受同级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民政、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
10.事件:某村村民小韩今年打算参军,邻居小刘对他说:“你还不赶快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据说这是这次征兵入伍的条件之一”。小韩听了之后就纳闷:“养老保险不是自愿参加吗,怎么会和征兵挂钩”。小韩的朋友小杜和他的情况不同,小杜打算转为志愿兵,但他听说转为志愿兵对自己一直参加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有影响,小杜想搞清楚具体的规定,他的养老保险能否继续参加。
相关问题:农村籍义务兵、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具体规定?
解答:农村籍义务兵、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是农村人口的一部分,其养老保险,应统一参加政府主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过去已经在其他部门或单位投保的,可维持现状,不再发展。从一九九三年起,应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承办。可以分期投保,也可以一次性投保。在集体补助上,可适当予以优待。
农村籍义务兵等优抚对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尊重本人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在征兵工作中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办事,不能把是否投保作为批准入伍的必要条件。农村籍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提干或选取为志愿兵的,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其个人交纳的全部本息退还给本人。具体可按民政部颁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按照国家的上述规定,小韩可以选择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决定不投保;小杜可以根据户口变动情况将保险关系转入新单位,也可以要求取回自己交纳养老保险金额的本息之和。
11.事件:陕西省某农村开始大力宣传推行农村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干部们都特别高兴,村支书老赵心想:长期以来我们农村干部待遇低,退下去以后没有养老保障,这下可好了,我们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我们工作起来就更有劲了。老赵就想了解村干部具体该如何参保。
相关问题:乡、村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解答: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乡村干部中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的规定,全省乡村干部养老保险必须统一纳入由各级民政部门管理承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轨道。按照统一的政策、统一的制度、统一的办法、进行统一的管理与实施。其它非职能部门、企业不得涉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乡、村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对象是: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非城镇户口(非商品粮户口)以农代干干部,即: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行各业招聘干部、合同制干部、职工;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村民小组组长、会计、出纳等人员。乡、村干部养老保险要依照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和本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实施。以乡、镇、村分别确定投保单位,坚持以个人交费与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乡、村干部个人保险号码,个人交费和集体补助分别记帐在乡、村干部个人名下。对乡、村干部按一次性交费标准,实行两次分阶段投保。今明两年进行第一次投保,五年后进行第二次投保。交纳保险费的档次和标准是:乡、镇干部投保起点为400-600元;村干部投保起点为200-400元;对乡、村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给予适当比例的补助。补助要结合乡、村经济积累状况和乡、村干部工作年限、任职时间长短、贡献大小区别对待。对村干部的补助应高于本村一般群众,补助标准由村委会提出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对乡、镇干部的补助比例,由县(市、区)或乡镇政府确定;在方法上,村干部一般可随本村群众一同参加投保,亦可先行一步,专门组织投保。各县(市、区)对乡、村干部的投保要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制定本县乡、村干部投保办法,乡、镇要制定具体投保细则或措施,限期完成。凡是已实行乡、村干部退休金办法的,要开始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渡。按照养老保险投保交费的档次和标准,将退休金转交养老保险机构,办理投保手续。自发文之日起,保险企业不得在村干部(含乡镇非城镇户口干部和乡镇企业干部)中开展社会保险业务。
乡、村干部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他们的养老保险,对于解除乡、村干部的养老后顾之忧,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事件:老张是福建省某农村的一名幼儿教师,村里经费紧张,老张一直从自己的积蓄中掏钱为园里维修设施增添设备。像老张这样为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奉献一辈子的老教育工作者有很多,他们最终只能落得老无所依,晚年生活没有保障。如今,老张听说农村幼儿教师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到养老保险中去,解决后顾之忧。老张想知道像他这样的农村幼儿教师如何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相关问题:农村幼儿教师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解答:根据《福建省农村幼儿教师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农村幼儿教师社会养老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保障幼儿教师老后的基本生活为宗旨;凡在我省农村任教的非公办聘任幼儿教师,均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所属农村社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农村幼儿教师社会养老保险。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含已取得《专业合格证书》)或专业证书免试对象的农村非公办聘任幼儿教师,可优先参加本保险;各地幼儿园(班)可自行办理入保手续,也可同由乡(镇)教委(文教办、学区)组织所属幼儿园(班)到农村社会保险公司所属乡管所办理入保手续。县(市、区)农村社会保险公司发给保险对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证,并盖发证单位印章予以确认。保险费交纳方式:按月交纳:每月交费标准分为1…、12、14、16、18、20元等档次,多交不限,一年交纳一次;一次性趸交:交费标准分为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元等档次,多交不限。保险费的筹集采取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由各地视其财力自定比例,其来源包括乡(镇)、村财政收入,乡(镇)、村多渠道筹措的教育基金,幼儿园(班)收费等。个人交纳部分一般占保险费的20%。集体补助和个人交费均记在个人名下。
所以,像老张这样的幼儿教师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参加农村幼儿教师社会养老保险,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
13.事件:某村村民老孙想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他想知道保险金个人积累总额和领取标准是如何算的。
相关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个人积累总额和领取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解答:(一)个人积累总额的计算:
参加养老保险者开始交费到保险对象开始领取养老金(60周岁)止为积累期,个人积累总额为其各次交费(含集体补助)的本息总和。
1、计算方法,年内以单利计息,逐年以复利计息。
2、计息期精确到月,各次交费的计息期为交费记录卡上记录月份的次月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月份的前月。
3、管理服务费按规定比例提取。
4、计息利率,以规定的基金增值要求为个人基金帐户积累的计息利率。积累期内,当基金增值要求调整时,个人基金的积累分段计息。分段计息利率起止时间与会计年度一致。当年基金增值要求调整(不论调高调低),个人积累的计息利率则从次年年初起变动。若一年内基金增值要求多次调整,次年个人积累的计息,届时按民政部通知统一规定的利率执行。
5、个人积累总额的计算公式(略)。
(二)领取标准的计算
保险对象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间一般为期满60周岁月份的次月,计算月领取标准的公式:月领取标准=0.008631526×积累总额
14.事件:老孙了解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个人积累总额的计算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的计算后,还想进一步弄明白参保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相关问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领取养老金从60周岁以后开始,根据交费的标准、年限,确定支付标准(具体标准,另行下发)。调整交费标准或中断交费者,其领取养老金标准,需待交费终止时,将各档次,各时期积累的保险金额合并,重新计算。
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的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15.事件:老郑是安徽合肥某村村民,多年来老郑一直按时交纳保险费用,眼看着就快满60周岁了,县农保经办机构特别提醒他到时记着去领取养老金。但老郑不清楚养老保险金该如何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