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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国青羊

风贯是五年前来到这片地头的,五年前那位尊贵的太子舍身进了蛮荒,估摸着现在已经尸骨无存了。上头的人五年前让他过来监视,原先是三天一次的禀报,到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月一次。

风贯一直在想,也许没多久他就可以回去了。这地方根本没什么值得注意的,那个亡国的太子,一定死的坟上长草了。

唯一值得注意的,也就是那个出现的有些巧合的天门客栈吧。那太子进蛮荒没几天,这些人就过来建了个客栈,在这个节骨点上尤为可疑。

只是当他把消息上禀时,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这也让他头脑里疑云窦生。

风贯叹了口气,呆呆地躺在小城里的住宅里。这座小城不大,甚至可以说很小。没有国都半点繁华,一副穷酸模样,在这里住对于他这个习惯了灯火辉煌的环境的人来说,无异于折磨。

他怀念那里的很多东西,他的妻子儿女,嗯,虽然妻子老了,但也得念旧情不是。他的大豪宅,他的侍女,他的友人,他的藏了十年的陈坛老酒。特别是那雅筑里的水嫩嫩的姑娘。

当当当!

耳边响起门外的敲门声。

风贯悚然一惊,有些胆颤。他吞了口咽沫,作为一个资深的探子,他敏锐地察觉到一股强烈的不安感。

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时候不应该发出任何声音。他蜷缩着身躯,从小腿处轻轻抽出匕首。他体内的气机疯狂运转,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匕首上,那匕首发出一声轻轻的鸣叫,锋芒毕露。

嘎吱。

门被推开了,月光倾泻而来。

风贯如同野兽般直扑而去,匕首如同凶兽的利爪般刺向那道人影。全身气机滚荡,如同一股股翻腾的浪花。这一击,凝聚了他生平所有的力量。

铛!

风贯神色大震,知道遇到狠茬子了。当下间不敢怠慢,咬牙闪身而退,如同闪电般朝窗户那射去。

王谦龙淡淡的声音响起,“你要去哪?”

风贯双腿一痛,跌倒在地。王谦龙这一剑很是巧妙,没有伤到风贯的骨骼与血肉,仅仅只是暂时使其失去奔跑的能力。

王谦龙朝他笑了笑,“风贯,天涯国起源城相府门下门客。有妻子王美人,女儿风子雅,儿子风吟。算得上是家庭美满吧,本来再有几天你就会收到相府的昭令,离开这个鬼地方,好好陪你的家人。”

他顿了顿,“只是呢,你这个时机不对啊。怎么能来监视我们呢,这很不好。小爷我很不高兴啊。”

王谦龙吹了吹手中的长剑,那长剑应声绽放一片凄冷的寒芒。风贯眼神一暗,闪过一丝恐惧。“你……想干什么!不要伤害我的家人。”

王谦龙笑了,“不伤害你的家人?呵呵,小爷才不屑于对付你的家人。你可不是什么好鸟,在外面包养了好几个小妞,风流得很啊,会在意你家那臭婆娘?”

风贯眼神一暗,有些震惊。

王谦龙朝他咧了咧嘴,“我就不说废话了,两个选择,一是死亡,二是加入小爷我这里。”

风贯低下了头,他在衡量。他若是答应的话,相府的势力很大,在整个天涯国可以说是根深蒂固。但现在他人在蛮荒附近,虽然家人还在起源城待着,但是短期内也不会有什么风险。如果他拒绝的话,眼下只有死路一条。

他不是相府那些迂腐的门客,他很懂得变通。他进入相府,说白了就是为了讨口饭吃,对于相府的归属感并不强烈,所以不会像那些死士那样忠心。

当下也不多说,他抬起头,掷地有声。

“我加入你们!”

王谦龙笑了,笑得很灿烂。“算你识相,小爷不为难你了。不过嘛,你得先做点事来做投名状啊。”

风贯很识趣,喊到:“请大人吩咐。”王谦龙很受用,伸手在腰间一抹,拿出一颗丹药塞进风贯嘴里。

风贯一脸惊慌,“大人,你这是……?!”

王谦龙哈哈一声,“没什么,毒丹而已。差不多每个月发作一次吧,发作时全身发热,四肢僵硬,难以动弹半分。总之就是很痛苦了。解药嘛,你要的话很简单,帮我们好好做事就可以了。”

风贯咬咬牙,暗骂王谦龙。脸上却是一脸谄媚,“嘿嘿,大人放心,属下一定做好您吩咐的事。”

王谦龙装模作样地摸摸没有的胡子,一副很老派的样子。“记住小爷的话,这个月的报告你就跟往常一样报,不要给小爷我泄露出别的东西。明白没?”

风贯连忙点头,不敢怠慢。“属下一定做到。还望大人您……”

王谦龙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就是了,还怕我不给你解药?”风贯全身一僵,心里已是破口大骂。但表面功夫还是做的很不错,一脸憨厚的笑意,“那是那是,属下一定会做到这些事的,不劳大人您费心。”

王谦龙翩然而去,留下一道亮丽的背影。

风贯扯动脚趾,蓦然发觉自己可以行动了,不由得再次感叹那位少年的强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明白自己要怎么做了。

秦明站在客栈顶端,遥遥望向远方。老板娘一个腾跃,轻巧地落在他身旁,“在想什么呢?”

秦明淡淡道:“我刚来客栈的时候,遭到了一个老家伙的攻击。他的实力很强,我很有可能不是对手。”

老板娘笑了笑,“那有什么,只要他敢来阻拦我们,只有死路一条。”

秦明不置可否,老道士的实力,确实很强,他们三个人联手也不一定打得过。结合老板娘不久前聊过的,或许是要考验自己有没有资格带领王谦龙吧。

秦明摇了摇头,想这些干什么。“我们的组织都还在吗?”老板娘轻轻点头,冷声道:“在是在,只可惜五年来没有较大的联系,也许里面的高层早已经叛变了。”

秦明淡淡地点了个头,风轻云淡般说道:“那就全部换掉吧,我不喜欢有虫子的食物。”

老板娘朝他翻了个白眼,美艳无双。

“全换掉的话,没有好的助手顶替,那才是元气大伤啊。”

秦明想了想,觉得在理。“嗯,那就杀掉一半吧。”老板娘嗔道:“杀杀杀,你就知道杀,就不要动脑子想一想吗?”

秦明露出无奈的神情,“我也想啊,只是现在我状态有问题,不能用过度分散精力啊。推演计划,构思计划,这个很费时间的。”眸子里藏着几分调侃几分无奈。

老板娘神色一板,秦明五年前那可是非常机灵狡猾的,想事都很周密,现在只管杀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你到底怎么了?”

秦明看了眼她,随之将视线投入到远方。“出蛮荒,需经三劫九毁,这点伤痛,就是我出蛮荒的代价。这场交易很划算,至少我回来了。”

老板娘神色一暗,“辛苦了。”他们两个都是性情有些冷淡的人,不习惯说些情话,也就是彼此观望着,呼吸下微暖的空气。

秦明咧嘴,“小伤小痛。”

他这个亡国的太子,早已经习惯了痛苦。他在痛苦中沉默,也在痛苦中爆发。他曾经濒临死亡,心中放不下的,只是复国。

他并不有多么爱国,虽然是太子,但他依然不钟爱自己的国家。大帝只疼他一个人,其余的的都是放任自流,他之所以要复国,只是因为那些人临死前的呐喊。

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第一次对他严厉地叫起来,“你要记住,你是太子!”地位卑微的仆人们匍匐在地,“愿太子殿下复国!”

他想到了很多。

老板娘一见他的表情,便知道了情况。她也不会多说什么,自从她看见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知道这是一个孤独的人。

要不然,也不会开口,说了那么一句改变她一生的话吧。

“你,留下来陪我吧。”

不是太子般的威仪,仅仅只是一个孩子般的呢喃。

老板娘长出了一口气,有些怅然。“秦明,不知不觉就已经过了五年啊。”秦明也是颇感惆怅,眸子里闪现出一抹沧桑感。

“五年,可以让一个懦夫真正站起来。也可以让一个帝国完全湮灭。风吹过花朵,花朵只是溅开些许花粉,毫发无伤,甚至更加娇艳。”

“我,回来了。”

两个人于是沉默了下来,静静地等待着。待到王谦龙回来,三人便出发了。目标,青羊国国都仰首。

仰首,青羊国国都。据传是一位仙人路过此地,随手点化一块仙石为宝地。后来的青羊国国君于此地建国,上百年来,仰首已经在各国之间颇有名声。

几人的行程并不算快,还时不时地停下来闲聊几句,秦明也会偶尔插嘴说些蛮荒的奇事,一颗心也是渐渐地安稳下来。从蛮荒出来那会,他实在是内心憋着一股子杀机,以至于一出来就来了场震动江湖的大屠杀。

只是现在,却渐渐放松下来,虽然依旧有着蛮荒的几分杀戮气质,但也越来越接近五年前的那位太子殿下了。

仰首城很大,很繁华。当一行人行走了一天一夜到达时,晨曦洒落在厚重的玄天石上,一座座高大的建筑耸立而起,朱雕雅砌,极富美感。

王谦龙嘿嘿笑起来,“秦明,这仰首城你也知道什么最有名吧,咱们去那里玩玩?嘿嘿~”

秦明皱了皱眉,“醉香居?去那里干什么?”王谦龙偷偷看了眼面无表情的老板娘,低声在秦明耳边说道:“知道醉香居的花魁不?萧碧玉,那可是大美人,而且还是我们组织的人,等下去要她跳个舞,吹首曲子,不也蛮好的吗?”

秦明轻轻哦了一声,“那行,走吧。”

王谦龙连忙哈哈一笑,领着秦明轻车熟路地上前。一旁的老板娘依旧面无表情,看不出是什么反应。

老板娘其实也很漂亮,一头青丝如同瀑布般洒落而下,直垂足裸。一双星眸闪闪发亮,如同九天上的星辰,眉毛如花唇似月。

更何况,老板娘的身材也是绝等的。

简直红颜祸水级的存在。

再就是秦明、王谦龙一行人逆天的颜值,这一行人引得无数人侧目,为之倾神。无论男女,都是直直地看着那一行人。

姑娘们暗暗嘀咕着,低头,视线却是上扬着落在秦明王谦龙身上。少年郎则是眼神时不时地往老板娘身上瞧,都是稚嫩的年龄,对于美总有种别样的感情。

王谦龙一脸笑意,看样子很受用。“秦明,看见没,小爷我到哪都是最帅的人。简直就是启明星再世。”

秦明不置可否,不想理会这个二货。

醉香居,到了。

这是一栋很雅致的三层建筑,带着安静和淡雅的风格,仿佛翩翩独立的仙子。时不时传出管弦之音,悦耳动听,如同全身被洗涤了似的。

门口的老婢低眉顺眼地看着他们,“诸位有请。”三人正欲迈步进去,一道略显尖锐的声音响起,“等一下,那个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秦明回过头,说话的却是一个被无数侍卫拱卫的贵公子。这贵公子看上去年龄很小,持着一把纸扇,唇红齿白,倒是有一股书生气。

他笑着说话,看上去彬彬有礼。

“你是谁?”王谦龙问道,他虽然熟知仰首城的势力分布,但还没到可以了如指掌地掌握每一点消息的时候。

“在下青羊国六皇子,木有错。”六皇子木有错露出一个自以为最为灿烂阳光的笑容,对着刚刚转身的老板娘笑去。

木有错?秦明脸皮有些抽搐,王谦龙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就是木有错?传闻青羊国国君最宠爱的皇子?”他大声呼喊,声音如同雷霆。

那群侍卫都是身躯一震,有些惊恐。光这一手,便让他们生不起半点骄傲自大。木有错显然没料到王谦龙还知道这些事,很兴奋地点头。

“没有错!我就是父王最爱的皇子。”木有错一脸骄傲,看着秦明身后的老板娘,柔声问道:“姑娘,你姓甚名谁?可愿与我到府中一聚?阔谈天南地北,床头地动山摇?”

一群路人石化。这也未免太直白了吧?床头地动山摇?

秦明突然长笑一声,“六皇子,你这是在狠狠践踏你皇家的威严啊。身为一国皇子,不知修行,反而在街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戏我家女人,你这是不把你自己的皇家风度当成一回事了吧。”他对这个初出茅庐的皇子,可没什么观感,甚至有点想笑。对于女人,他这个混迹在青楼红院好几年的亡国太子,可谓是经验丰富。

老板娘依然面无表情。只是在听到“我家女人”的时候眼神里闪过一丝异彩。秦明的这番话,如同一把钢刀,狠狠扎进六皇子心里。

秦明这么多年在蛮荒生存,早已经过了儿女情长的时候,只是这时候还是忍不住说了几句。

木有错脸色微微一僵,“这……好像有点道理啊。但我不管,那位姑娘必须告诉我名字!”他又突然蛮横起来,一副纨绔子弟模样。

秦明耸耸肩,无动于衷。甚至还在老板娘耳边低声说道:“看吧,这就是长的好看的坏处。要不我还是一刀全砍了吧。”

王谦龙清咳几声,明白自己要出场了。他走上前,大大咧咧地说:“你个狗屁皇子,怎么整的这番蛮横样?一点所谓皇子气度都没有,干脆去乞丐窝里当个耍横的吧,那里比皇宫适合你。”

木有错感觉直接被羞辱了,气得连纸扇都快拿不住了。“你,你们,竟然羞辱我!大胆狂徒,侍卫,给我拿下他们!”

侍卫们轰然应声,一个个地冲过去。

一道道阴冷的杀机冲出来,浩浩荡荡地布满了整条街。秦明一动不动,只是眼神微微扫过了王谦龙。

王谦龙提剑上前,翩翩如玉。在他握剑的那一刻,全身的气息都不一样了。他的眸子奕奕发光,呼吸绵长如同巨风透谷。

帝国有剑胚,持剑而独立,翩翩若仙人,矫矫似长龙。

王谦龙传承自洗剑山庄,一身剑道天赋堪称逆天,曾经有过与陌雪大剑师三问三答的佳话,得到了大剑师一句“钟万剑之精华,有望剑圣”的赞誉。自此,先天剑胚王谦龙名震一时。

领头的侍卫长悚然一惊,只觉得周身一阵刺痛,仿佛有无数把细剑穿射而来。一咬牙,凭借着多年在战场上换来的狠劲,侍卫长一马当先,举刀劈砍而下。

这一刀可谓是势大力沉,

如同流星追日,气势恢宏,颇有一种无坚不摧的感觉。这一式刀法脱胎自青羊国灵台庙的流星刀,经过无数次的实战锤炼,变得更加沉重与刚猛。

王谦龙不闪不避,微微侧了下身子,抽剑铛地一声敲击在那把刀的一侧。侍卫长全身猛然颤栗起来,如同筛子般剧烈抖动。紧接着手就一抖,那把刀无力地掉落而下。

王谦龙眼里精光一闪,剑身猛然一震,一股沛然巨力宣泄而出,直接将侍卫长推了出去,一连撞倒好几位侍卫。

“一流高手!”侍卫长嘴角流血,嘶声开口。他的胸口有些闷,全身依旧在颤抖,眼睛甚至有些模糊了,难以辨清事物。

木有错也是脸色一变,一流高手在青羊国算不上是凤毛麟角,但也是颇为罕见的。更何况,这位剑师还很年轻,未来大道可期啊。

得罪这么一个有潜力的高手,木有错虽说智商不高,但也不是很低,连忙凑了过去,挥散本就有意撤退的侍卫,觍着脸问道:“这位……剑师,敢问你可否愿意收我为徒?”

木有错可是看过不少的志怪奇幻书籍,当下青羊国最流行的实属小文豪李浩年所著的《剑客行》。那上面讲的是一位年轻的绝世剑客收一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人为徒,并且悉心教授,最后那徒弟渐渐成长起来,直至可与那绝世剑客并驾齐驱。

后来那徒弟叛变了绝世剑客所属的国家,成为敌国的走狗,一跃成为敌国的国师,权倾一时。风头一时无两,可谓是大富大贵。

结局就是,绝世剑客与他的徒弟的最终一战。原来他那徒弟是为了给绝世剑客的国家刺探情报,辅助进攻的,那一战两人双双重伤,最后相遇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共同举杯,豪饮青羊国最为有名的洛水酿。

木有错依旧是少年心性,不怎么在意所谓的王位和权势,反而向往那座写意的江湖。更是在《剑客行》的渲染下,使得木有错有种特殊的情结,要拜一位和他年纪差不多但却很厉害的人为师。

只可惜他把这话与青羊国国君一说,气得那国君拍桌子大骂,一身肥膘乱颤,显然是怒火滔天。这让木有错一时不敢说话,但现在这个时候有王谦龙的出现,让他内心的渴望更加强烈了。

王谦龙闻言也是一愣,有些不知所措的感觉。他可从来没受过徒弟啊,况且他是洗剑山庄的少庄主,收徒一事可不是那么简简单单就能行的。

他赶快抛了个眼神给秦明,意思是:你收了这家伙呗。秦明耸耸肩,还以眼神:我没时间收徒弟。就在这时候,老板娘突然凑过来,低声说道:“不如收下吧,跟青羊国结个善缘,以后未尝不能拉拢成为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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