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婚姻,明明就是不同的东西,根本上不同,有着质的区别,却常常被人混为一谈。
所以,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用“现实或梦幻”来形容他人的爱情观。
甚至,还有这样一种言论:“梦幻者不能配务实者,聪明人不能与傻瓜相结合。”
这样的言论,我只认同后半句。
聪明人与傻瓜相配,绝对会是一种灾难。吸引力,是一切关系的基础。吸引力法则,势均力敌、旗鼓相当,才能相互吸引,才有可能形成共鸣。也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的重要性。
然而,这里所说的“门当户对”,显然指的并不是世俗意义上的,仅仅局限于物质基础上的权衡。
如果以世俗眼光来衡量,我与骆溢泽的结合,显然是门不当户不对的。
所以,我的娘家人还曾经竭尽全力想要阻止我嫁给他。
他们非得跟我摆事实讲道理,说什么“一入豪门深似海,从此娘家是路人”,呵呵,莫不还真是电视剧看多了?
不过,他们生怕我会吃亏,受委屈,则是人之常情。
他们试图极力劝说我,让我去找一个跟自己出身差不多的,门当户对的。
门当户对?
像“大猩猩”那样的吗?难道,就不会吃亏受委屈了吗?呵呵。
难道,这不是真的对“门当户对”四个字存在什么误解吗?
门当户对,事实上,更多的应该是指两个人骨子里,本质上的实力,灵魂上的共鸣。而并非物质财富值的等价。
灵魂是一种肉眼不可见,却又实实在在存在着的东西。
爱情,则是纯粹的灵魂与灵魂之间碰撞而产生的火花。
所以,无论是灵魂或爱情,两者之间共同特征,都是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真切切的存在着。
就比如说,活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基因。肉眼看不见,可不仅真实存在,而且,对我们每个人,有着非比寻常,至关重要的意义。
显然他们不懂,就如绝大多数人不懂爱情一样。
正如绝大多数的人常常把实力,等同于看得见的财富一样;太多人把爱情,直接等同于摸得着的那纸婚书。
事实上,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真实实存在着的,才是好东西。
比如说,基因、灵魂、爱情。
如果说,爱情是一朵娇美欲滴的鲜花。那么,婚姻就是它赖以生存的土壤。
鲜花离开了土壤,它就会枯萎、死亡。但是,土壤能否种出鲜花,则未必。
婚姻与爱情,本来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就好比灵魂与肉身一样,又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爱情,本来就是虚无缥缈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只存在于精神概念当中,意识形态上的东西。
有人说:“爱情就像鬼故事,常听说,但谁曾看见过?”
当然,只存在意识形态当中的东西,谁又能看得见呢?
可是,你能否定灵魂的存在吗?难道,灵魂就直接等同于肉身吗?
你要将灵魂等同于肉身,或者,直接否定灵魂的存在,正确吗?
那么,还有辩论的意义吗?
爱情,本来就是意识概念,注定是梦幻的,绝对的梦幻。
婚姻,则是现实的概念,注定是现实的,绝对的现实。
脱离婚姻谈爱情,或脱离爱情谈婚姻,才是不现实的。
爱情如果脱离了婚姻的土壤,就如同肉身死去了的灵魂,这样的故事,当然就是鬼故事。
脱离了爱情而讨论婚姻,那么,就如同守着一片永远开不出花的土壤,守着没有灵魂的肉身,行尸走肉。
现实是,哪怕行尸走肉,至少,依然还活着。
所以,这世界上,比痛和痒,更多的是不痛不痒。
可是,无爱的婚姻,荒芜的土地,没有灵魂的肉身,行尸走肉,这真是你想要的吗?
To be or not to be it's a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