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多不近酒,极少有嗜酒者。读书人嘛,子曰书云里若透着酒气,未免太过唐突。
太白一出,遇到佳酿,天子呼来不上船,过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越醉越能出黄河之水天上来之诗。
纵然天才如李翰林,也不免落个且放白鹿青崖间的蓬蒿人的下场。男人郁郁不得志,自然要喝点酒来麻醉自己,文人的好酒,大致源于此。
当今之世,再没有比孙行更爱酒的了。
洪春桥曲院历时三年酿得翠涛两百担,扬州知府新造蓝色巨舰,载两百担翠涛欲献诸皇帝。
走京杭大运河,既抵涿郡,皇帝率文武百官大摆筵席,候正阳门下。
皇帝与众人同饮,有人报坛中藏有一人,命招之。
“子何以卧坛中?”
“酒香,乃潜匿船中,已饮十三担矣。”
皇帝老儿命人去查,果得十三担空坛。
“子岂不为酒虫也?”
皇帝老儿没见过这么好酒的,龙颜大悦,不但赦免其醉,又另赐美酒十担,结果那人居然厚着脸皮、不要命地另向皇帝乞得三担,说这样刚好至家而尽饮之。
皇帝御赐酒虫者,即孙行。
乱花楼,连三岁孩儿童都知道的地方。名字取自“乱花渐欲迷人眼”。
乱花楼不大,两层而已。乱花楼中只有两种姑娘——三十岁的姑娘、二十岁的姑娘。这里的姑娘进进出出,每天都有新的面孔,每天都会消失老的面孔。
不是所有二十岁和三十岁的姑娘都能进乱花楼。首先,你要有姣好的面容,其次,你至少有一项拿得出手的雅技。在乱花楼,每一个姑娘都精通琴棋书画,每一个姑娘都有一个令你匪夷所思的别的技艺——
有人能使剑;有人可飞舞;有人善鼓瑟;有人通机括……
去旁的妓院,只要你使足了银子,没有你睡不了的姑娘;在万花楼则不同——想要进入乱花楼,首先要拿出一千两买一张香牌,牌上写明某年月日某时辰,意思是你只能在某年月日某时辰内进入,过了时辰,不好意思,请回;那我买十张,实在抱歉,不卖!一旦发现雇人代购,终身禁入乱花楼。
王员外家财无算,十万两的银票拍在桌子上,想早一天进入乱花楼。白老板直接拿十万两的银票点了水烟;周家祖三代出入军机处,周大公子想多待至未时,白老板直接让人把他抬了出去,告诉他,再闹,就不是抬,而是扔。
白老板不怕周家平了他的乱花楼吗?他不怕,他知道,这世上,再大,大不过皇上。
即使进入乱花楼,你的银子也未必能使得出去。在乱花楼,不是你选姑娘,而是姑娘选你。假如你没被姑娘看上,你的一千两就只能观花——远观。
妓院里的姑娘,莫不出身低贱,不到万不得已,谁会把自己的亲生闺女往火坑里推呢?万花楼中的姑娘则不然——出身名门者众。
大家闺秀们不惜花巨资苦练技艺,就是为进乱花楼!谁不想亲自去挑一个如意郎君呢?家家以女儿能进乱花楼为荣。只要过了初选,哪怕最终没能如愿进入乱花楼的姑娘,也会令众媒人争相竞之。
乱花楼中不是所有姑娘都做生意,也不是所有姑娘都不做生意,小月是做生意的那种,小月所以叫小月,是因为她每月只做一次生意。
小月决定好了日期,乱花楼会于头一天,在门外悬挂貂蝉拜月图,并书明年月日。
如果你碰巧拿了那一天的香牌,你能想到的任何的东西,那香牌都可以帮你换取,甚至可以换取你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这就是小月。
所以,即使已经二十六岁,只要小月不走,白老板就会把最好的那间房子留给她。
小月成了乱花楼中第三种姑娘——不是二十岁、不是三十岁。成为第三种姑娘,小月十六岁在乱花楼端茶递水,凭着惊人的毅力与天赋,四年间学众姑娘所长而过之,二十岁进万花楼,轰动全国。当今圣上为她微服再三。
小月二十一岁的时候,她来到白老板面前,说——我不走。
然后她就留了下来,从此她每月必接一客。
孙行家今天格外热闹,门外来了一大群人,全是非富即贵的公子哥,他们过来只有一个目的——请孙行去喝花酒。
孙行是谁?酒虫!他一生只对酒感兴趣,所以人至不惑,家徒四壁,短褐穿结。他能活到现在,也亏了他的好酒。想要证明自家酒好,最捷径的方法就是让孙行去他家饮酒,若他能连饮三大白,凭此酒必能日进斗金;倘或他饮了一口就吐出来,这酒家会立刻关门。
每天都有人来请他饮酒,但去喝花酒,这是头一次。
孙行推开门,大家都安静下来。孙行眼睛一闭,伸出鼻子就嗅了起来,众公子赶紧举起怀中佳酿往前凑。被孙行直接忽略者,怒极摔酒而去。
啪——啪——啪——啪——
不绝如缕。
“嗯?”孙行睁大了眼,“这是……”
那公子赶紧抱紧了手中的酒说道:“想喝吗?”
孙行一个劲儿的点头,翠涛只酿出两百担,自己饮了其中的二十六担,皇帝储藏了三十担,与文武百官共享四十担,一担赐扬州知府,三担分三卿。
此后洪春桥曲园忽遭大火,从此世上再无翠涛佳酿。孙行知道这公子手里抱着的就是翠涛。
“喝!”
“那跟我走!”
孙行就这样来到了乱花楼,对面正坐着小月。
“先生可知这酒?”小月轻笑着问,
“翠涛!”
“那先生可还记得小女子?”
孙行上下打量了小月再三,摇摇头道:“不识?”
“先生,”小月斟满一杯翠涛,亲自端给孙行道“请!”
孙行喝得很慢,嘴唇微抿,轻轻地吸一小小的一口,缓缓吞进去,回味一番,再轻轻地吸一小小的一口。他所以这样珍惜,是因为,这样的酒,喝一口,世上就少一口。
“先生可知这酒的年份?”
“十年!”孙行一遍伸出舌头舔着酒杯,一边说,“而且埋于竹下!”
“先生不愧酒虫!”小月笑了,“小女子这十斤……”
“十斤?你有十斤!”孙行睁大了眼睛,眼睛里尽是羡慕与匪夷所思。
“不错,这十斤翠涛,确实在竹林下埋了十年,有人说这酒越在竹林下埋得久,越是翠绿,越是翠绿就越味美。”
“十年,埋了整整十年!”孙行觉得自己的口水要流出来了。
“十年前,先生岁随扬州知府而归,在知府家发生了一件趣事,先生可还记得?”小月说,
“不记得。”
“有一个女俾为你盛酒,酒洒了两滴,”小月停下来,笑了笑继续道“你瞪了那女俾一眼,女俾吓得赶紧跪下去,谁曾想打翻了一壶好酒!”
“那是知府被御赐的翠涛,他答应送我一壶的,可惜!可惜!”孙云想到此处,忍不住跺了跺脚。
“你骂女俾是小贱人,知府见你生气,就把女俾卖出了知府。”小月说,“临走的那天,这女俾偷出了十斤翠涛。”
“你是那个女俾?”孙行明白了,
“皇上来我这儿,说可以满足我任何的愿望,”小月轻声说,“我说让他把你抓起来送给我,他说你动不得,因为你太出名。”
“那时候我就告诉自己——男人,最爱面子!为一个青楼女子而丢脸的事儿,他们不会去做。”小月咬紧牙关说,“所以我让自己成为乱花楼最红的姑娘!”
“你要我怎么做?”孙行盯着她手里的酒壶说,
小月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话,继续道:“我告诉他们,能请来孙行,我陪他一天,”说到这里,小月又笑了,“我一边放出消息,一边派人拿一壶翠涛去引你过来,你果然来了!”
“我自然是要来的!”
“先生可是果真嗜酒如命?”小月问,
“给我喝一口,我就能为你死!”孙行看着她坚定地乞求,
“如果我把酒都给你,你可愿意答应我一事?”
“愿意!愿意!你说!现在就说!我去办!”
“这儿有一把刀,”小月从袖中拿出一把刀,“养父就是用它逼着我,把我卖去的妓院!”
“我用它死!”
“我要你回去以后,喝一口酒,用这把刀割一条自己的肉,酒尽,人亡。”小月说完,把刀子递到孙行手中。
孙行看了看小月手中的酒,立刻拿起刀,掀起衣服,从自己右腿上划出一条肉放在桌子上说:“这是刚才的那一口!”
“很好!”
小月抱出一个坛子递给孙行突然问:“你能过活今夜吗?”
“不会!不会!”孙行抱起酒受起刀就飞也似的跑了,完全看不出他右腿上少了一条肉。
孙行死了,死的时候,骨头和肉是分开的。
小月从乱花楼走了,她说自己很内疚,那天跟孙行开了个玩笑,不信他嗜酒如命,不然,我给你一坛好酒,你一边喝一边削肉试试!孙行竟然当真了!
一个酒疯子,死了虽可惜,但他同时带走了乱花楼最红的女人,于是,人们的同情,慢慢就变成了愤怒——
活该,酒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