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的花开了一季又一季,早晨开,黄昏谢,早晨开,黄昏谢,就这么循环了大概又几天,我实在是没有事情做。莫姑姑这几日守我守得紧,说什么上京这些日子不太平,担忧我的安危,不许我出去。
我实在是闲的无事做,就想起来给那塔找夜光杯的时候似乎见过一把小巧精致的马骨刀,好像收在后头的格子里。
总归是觉着闲得很,我就招呼莫姑姑给我翻出来。
“就是白白的,凉凉的,在一个什么匣子里头。我也记不清是何处得来的了,不过我的小玩意儿太多了,阿娘给我收拾的时候估计也没分吧。”
我咬着桃子兴致盎然地看莫姑姑满头大汗的在堆成小山似的一堆金器银具里翻来翻去,还不忘给她比划比划。
这一翻还翻出不少好东西,有哥哥给我做的弹弓,阿爹带我去戈壁上拾的彩色玉子,阿娘给我编的护身符,这种嵌了大屿山特产的红玉,并且还用了梧河畔才会生长的离边草编织成的小穗手链,据说戴上就可以让天神看见,赐人幸福。
我欢欢喜喜地带上那个护身符,就差高兴地跳起来了。差点忘了找我的小骨刀,幸好莫姑姑记性好。
“丁零”“丁零”
殿外的平道里传来引信铃清脆的声音,来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种看似小小的实则声音很大的小铜铃是宫里的信官佩戴的。其实就是负责宫里通信的内侍,明天黄昏都会在每个宫门口路过,若要寄信便得早早准备好,他们忙极了。
我赶紧抓起昨天写的小羊皮卷就往大殿门外跑去,这种来自漠赫的羊皮纸防水防潮,就算在路上颠个三五月都不会破损受潮。简直就是写家书的最好选择。
“殿下,殿下,信筒子信筒子。”
莫姑姑从后面赶出来,我跑的很快,她差点都赶不上。
“今日还是没有我的信吗?”
这小信官次次都被我拦着,就像好怕我的样子,舌头都打结了。“回回禀離公主,确是确是没有...”
是有些郁闷,我失望的摆摆手,“罢了罢了,记着早些将我的信送出去。”
“奴婢告退,告退。”
我来晋朝大约都有大半年了,几乎每隔几日只要我得空就给家里写信,但是很奇怪的是一封回信都没有收到过。
阿爹确实挺忙的,自从朝贡晋朝以后,周边的几个小国总是生事,让阿爹不胜其扰,宴请约定都做了好几次,但还是收效甚微。
哥哥呢,哥哥已经开始以亲王的身份掌权朝议了,阿爹年岁大了,做事难免有些力不从心。
可是我最最奇怪的是阿娘,阿娘最疼我了,平时什么好的都给我,但我几乎算是嫁出来了,却没见阿娘的一点问候。
想来想去还是没有结果,我不知道离家以后西洲的情况如何了,是不是都还一切安好。
“阿離。”
是元慎。
他低在高高的檐上看着我,不时还瞅瞅四周是否有人瞧着。
“额...莫姑姑,”我忽然就像明白他意思了。
“婢子在,殿下吩咐便是。”
虽然她觉着我和元慎他们亲近好,但她从来就没支持过我溜出去玩,还是不能让她知道,毕竟这两天她防我防的可严了。
“我想在庭里坐会儿子,你替我拿件披风来,今晨下了雨,我怕受凉。”
“婢子就去。”
莫姑姑脚步匆匆的就进屋去了,我伸长脖颈瞧着她,等着完全看不见她的时候我就拎起裙子呼啦啦跑出去。
西茭殿的宫女子们向来不太注意我,几乎到从来都只有莫姑姑照顾我的地步了。我虽然说起来身份尊贵,可算是初来乍到又人生地不熟,所以只要莫姑姑不在她们都不如何管我,更别提把我当主子好生侍奉。
我溜溜地跑到门口,这个时候平道里轮值的御林军禁卫军都撤了,他们得吃完晚饭才又重新回来,这元慎还真会挑时间。
忽然一下,我跑着跑着就好像脚没沾地了,扑棱棱划了几下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人捉着腰飞起来了。
原来元慎的轻功这么好,我真的是太惊讶了。
“看什么,就算本王风姿绰约,離公主也不用如此痴迷吧。”
元慎不愧是元慎,自恋狂。
“喝忒,你可悠着点儿吧,摔了本公主,我阿爹肯定不会饶了你!”
“你一个小姑娘,好端端地盼着打仗做什么,一旦开战那可不是说着玩儿的,何况你可是和亲的公主,居然还希望西洲与我晋朝交战么?”
我抓着他的脖子狠狠掐了一把,吵架打架绝对是不能输了阵势!
“阿!你!属狼的啊,动不动就抓人!”
元慎给我抓痛了,有些怒气。
哼,我才不管,总之你让我不痛快我也得让你不痛快。
他忽然在一处宫殿的金台上停了下来,这里是每个宫里最高的地方,我只好紧紧抓住他,但是嘴里丝毫不认输。
“要丢我下去我肯定带着你一起下去!”
绝对不能在气势上输给他。
他揽着我的手突然用力,我就被拉着摔进他的怀里,“你!”一抬头对上的就是他藏着光的眼睛,眼底透着的温柔就像要溢出水来。
太太太太不妥了,这实在是太不妥了!
我在西洲时虽然总爱仗着公主的身份四处招摇,可却从未与男子这般亲近过。虽然我年纪不大,可来中原以后溜出去时有两次阴差阳错地瞧见过一些不该瞧见的,教习姑姑也委婉曲折的和我说过这方面的些许事情。但我还是完全没接触过啊,突然遇到慌乱的不行。
我的脸烫烫的,我觉得肯定像江南的荔枝那样红。江南的荔枝因为很难保鲜,所以及其珍贵,宫里位分低的嫔妃甚至见都见不到,我第一次吃还是陛下的生辰,当时我看着它长满刺的皮不知如何下手,绕来绕去也没剥开,还是一旁侍奉的小宫娥看不下去了才解了我的疑惑,元慎为此还嘲笑我许久。
想着想着我就想的远了,等到回过神来才发现元慎瞧着我笑,“十七莫不是以为我要做什么,所以想的脸都红了?哈哈哈....”
如果不是站不稳,我肯定给他两拳,小王八羔子!
这还是我第一次飞那么高,轻功这样的中原功夫,在西洲是很难见的,我唯一见过的武功高强的人就是苏遇了,但是我也没有见过他飞起来的样子。
出乎意料的我居然没有害怕,元慎似乎比我想象的力气要大很多,这让我安心得很。
上一次白天出宫来还是和安乐一起得了太后娘娘的恩赐了,仔细一想还是许久了。上京的风景我一直知道很美,可从没有像今日这样纵情的俯瞰过。
整齐的屋舍列在护城河外,无数的民宅将皇宫围在中心,给人安心的感觉。
元慎寻了一处安静的小巷落在地上,天已经有点灰蒙蒙的了,我深觉今晚可能会下雨。
“走啊,去纵安阁痛饮几盏酒。上次那塔可说了,她已经定了一批上好的羊奶酒,这日子可能已经到了。”
街上人多得紧,到处都张灯结彩的,不仅店铺客栈,甚至连小摊小贩和普通民宅都挂满了彩灯,有的已经点了蜡烛,看起来好看极了。
“我们不去喝酒,我们去看花灯。”
“看花灯?什么花灯啊?”
我狐疑地盯着元慎,虽然我不怀疑他的居心,可是阿翁说了,在中原一定要谨慎些,中原人都是很会用诡计的。不是防着元慎,却要防着别的人。
元慎冲我翻了翻白眼,龇牙咧嘴地凑到我耳朵旁边说,“你知不知道,很多时候我都想把你的小脑瓜敲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什么让你天天粗暴如此,半分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大家闺秀?
“我粗暴?!那你还娘们儿兮兮的,我们西洲男儿个个骑射猎马捕鹰抓兽样样勇敢,哪像你,瘦瘦弱弱的,别说捉兽了,说不定连骑射都还不如我呢!”
“你,你,你简直是不讲理!”
我得意地看着他的脸涨的通红,明显是气着了。啧啧啧,这中原的小公子真可怜,学的都是些什么老子夫子的,斯文的连个架都吵不过。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瞧一瞧我这桃花纸做的花灯嘞!”
趁着元慎生气,我揣着手学那些说书先生踱着小步子,打算好好逛一逛白日的上京。
“老板,这个怎么卖?”
“这个灯六文钱一个,持杆五文,若是一起买了给你便宜一文钱。姑娘你看看,喜欢哪个挑就是了。”
这种灯应该是只有中原才有的吧,以前王城里面有一个晋朝嫁过去的卫子娘娘,我曾见她做过几次这个花灯,都是在月圆的时候。有一次她见我也喜欢,还送了我几个,可惜我不会玩,终究不知道放在哪里去了。
“摊主,你们这儿可以自己做吗?”
我这才发现元慎一直都跟在我后面,他的脸已经恢复了以往的白皙,并且还难得的收回了那股吊儿郎当的气质。
我忽然觉得这男人甚少的正经还是有那么些好看的。
等等,我不能被他的美色收买!绝不!
果然还是有钱赚就什么都行,我原以为只有西洲的商人如此,没想到天下商贾都一般。
“可以的可以的,公子是要自己用还是送人的,若是送人的话,我们这儿可有上好的图案和颜料,保证都是别家没有的,全上京绝对独一无二!”
我瞧了瞧元慎的装扮,严重怀疑他最后一点儿机灵都用来和我斗嘴了。除了没戴他鄞王的腰牌,那一身上好的衣料简直就是在大声喧喊“我是贵家公子,我很有钱,快来坑我!”
啧啧啧,难怪老板一副殷勤样。
“喂,小六子你可别给人宰了,万一他给你高价怎么办。而且我可不会做这玩意儿哈,你可得想好哈。”
在我的“好言相劝”下,元慎给了我一个轻蔑的笑,“百姓们做点生意也不如何容易,区区一点钱财也不如何重要,何况这种纸业生意,坑不了多少钱的。”
然后他顿了顿,凑过来说,“你今日的装扮,也很不平民。”
我于是这才发现,跟着他出来的匆忙,我穿的还是宫里的服饰,齐胸的襦裙,华丽的衣料,在人群里不要太扎眼,而且还幸好我早晨有些头晕,没让宫女子给我戴那些繁重的头花。
能怎么办呢,我搜遍了全身上下也没翻到哪怕一片碎银子,走得太忙,什么都忘记拿了。这下好了,没法子痛快地玩了。
可是元慎好像料到了会发生什么一般,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包衣服让我换上。若不是我同他一直在一起,我都怀疑他是萃榴园的丹娘子了。
等我换好衣服,元慎已经做好一个花灯了。就是简简单单的几笔墨水画,却显得十分大气,我的丹青非常差,翰书院的翰林总是奚落我。可元慎不一样,他画的很好看。
就像他一样好看。
“来,我教你。”
他朝我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想既然他今日都这么好了,又不斗嘴,我也就歇战一日好了。
花灯看起来做着简单,可是光这画画就折磨死我了。中原的字画都是难得很,我抄一篇上百字的《女德》就要花上整整一天,还得作废好多张纸。
幸好元慎手巧得很,硬是把我做的半成倒费的灯给救回来了,看着还算正常。
后来我才知道,中原的花灯夜算是百姓们难得的同庆之日。这一天大家都会上街去,手里拿着自己做的或者摊上买的花灯,街上到处都张灯结彩,不时还有表演。一年中除了年节就是这个最是热闹了。
付过了钱,我们开开心心地拎着小花灯去逛街了,到处都是一片欢声笑语,我真是太高兴了。
到这里来了以后,除了在那塔的纵安阁畅快的饮酒,我几乎没有过这样放肆的快活。
元慎给我买了一串糖葫芦,虽然我不知道这个裹着糖汁的果子和葫芦有什么关系,可是酸酸甜甜的确是很好吃。
他可能是怕我走失,一路上都紧紧攥着我的手,害得我一只手又要拿糖葫芦,又要拿花灯,走得很不顺畅。
天色不知几时就暗下来了,几乎就在一瞬间,整座城的花灯争先恐后地亮起来,印的处处都如同白昼一般,煞是壮观。
元慎忽然低下头来,我于是又看见他亮晶晶的眸子,黑黑的,却干净得很。
“上次桃花节没有玩尽兴,这次长湖又有新的表演,听说是西境来的胡商,请了顶好的胡姬和乐师,表演你们西境的歌舞。现在过去应该正赶得上。”
我嘴里还嚼着糖葫芦,只得囫囵呜咽几声,“嗯嗯。”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元慎抓着我的手就越攥越紧,好像怕我飞走似的。
他比我高出许多,我抬起头只有盯着他的后脑勺,心里一片踏实。
从前与我最好的少年郎是苏遇,那时他还是西境都安府的小将军,我总是跑出王宫去寻他玩。那时我的小马驹跑的可快了,他总是追不上,被我弹“大脑门”。
可是现在,我竟觉得元慎也很让我安心,和他在一起似乎就什么都不会怕。
我甚至有时想过,如果他喜欢我就好了,他要是喜欢我,我就可以告诉陛下我要嫁给他,这样既不用每天听莫姑姑烦恼的念,也不用被别人像一块羊肉一样争来抢去。
可惜他好像有喜欢的人了,一个温温柔柔大方美丽的大家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