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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黑玫瑰》 英格兰,1651年

爱德华和迪莉娅结婚的时候,新娘还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比他的爱女罗莎蒙德现在的年纪大不了多少。这桩婚事是迪莉娅的哥哥一手安排的。那时候,爱德华是法律协会[4]一位前程远大的青年。而爱德华不管怎么样,都觉得能娶这样一个美丽的、面带微笑的姑娘为妻是一桩幸事。她天生丽质,博闻强记,无可挑剔。将近二十年,对于他,迪莉娅一直是位贤淑的妻子,虽然由于时代的变迁,命运之舟并没有让他停留在事业的巅峰,而是穿波越浪,急转直下。庞普尔的才华使他找到一个保护伞,可是他生性耿直,恐怕迟早都会和他的主子闹翻。迪莉娅总是埋怨丈夫,生怕家运因此衰落。她体态丰腴,满头秀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特别招人喜欢。她心里明白,庞普尔已经人过中年,年龄的优势不会维持太久。他在园艺方面或者案头工作方面的成功和他崇高的志向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然而她对丈夫充满信心,只要他们能够把握未来,只要在风云变幻中,她能牢牢抓住哪怕一根救命的稻草!

布鲁姆勋爵是个“风向标”,他的夫人是座“灯塔”。于是达官贵人们纷纷跑到布鲁姆府第讨教,在新世界该怎么办?来访的人和他们谈话时发现,爱德华·庞普尔是个爱刨根问底的人,他的妻子迪莉娅·庞普尔是个迷人的乐观主义者。她向别人请教问题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

有一次在布鲁姆府邸的花园散步,迪莉娅和布鲁姆勋爵走在后面。勋爵因为痛风脸色红润,走路的时候就像在政治舞台上采取新举措之前那样,抬起脚试探着往前挪步。

她问他,局势稳定之后,爱德华在新秩序之下,朝哪个方向发展最好。

“作为一个自然哲学家,一定要发现点能给普通老百姓带来好处的东西才行。爱德华必须明白这一点。一定要做点能为这个政体增光添彩的事情。你明白吗?”

“明白,先生。”

“要让他的思想之花结出经济之果,从而加强我们这个国家的基础。”

老头上气不接下气,她挽起他的胳膊。儿子亨利和两条已经解开皮带的狗在草地上玩滚木球游戏。爱德华和罗莎蒙德在前面停下脚步,正朝天空指指画画。

“您还有别的高见吗?”迪莉娅问布鲁姆勋爵。

“他必须和皇家学会和解。量小非君子,应该有这种气度。”

布鲁姆勋爵去世之后,迪莉娅一直十分珍视这番忠告。1651年夏天,勋爵疑虑重重地去指挥一支国会军的部队[5],结果马革裹尸,堂而皇之地回到府邸。

布鲁姆夫人对失去丈夫的悲伤似乎早有准备。她把他们的宅子改造成供奉勋爵的祠堂。终于有一天,她问迪莉娅·庞普尔——没有问爱德华——他们这家人打算怎么办?驱逐庞普尔和他的妻子儿女自然会玷污已故勋爵的名声,所以她并不打算这样做。她只想知道他们打算如何回报恩重如山的布鲁姆勋爵。布鲁姆夫人认为,男孩子亨利可以参军。不是已经方寸大乱的国会军的部队,而是保王党[6]的残余部队。

“这也是对国王忠诚的表示。”夫人压低嗓门儿说,迪莉娅不由得扬了扬眉毛。

然后,布鲁姆夫人又问,庞普尔每天待在他的试验田、实验室干什么?吃庄园,喝庄园,可没见他搞出什么名堂。

“他可真是一个懒骨头,亲爱的。”

迪莉娅连忙回答,丈夫正准备参加皇家学会。她从来没有这么冷静过。她看出,如果丈夫和儿子能够听从布鲁姆夫人的安排,她和夫人就可以凑凑合合相处下去。布鲁姆夫人显然是发疯了。尽管她没有公然宣布庞普尔一家必须离开布鲁姆府邸,但以后供给他们的东西会越来越少。不过她总还不至于把一对忧心忡忡的母女赶到大街上去。

“她压根儿就不想理我。”爱德华忿忿不平地说。他们刚吃过一顿让人很不舒服的晚餐,回到自己的房间。“她疯了。”他又说了一遍。

爱德华吹灭蜡烛,回到床上。迪莉娅在等他,蓬松的羽绒被下面露出一张奶油色的脸。黑暗中,他们仰面朝天躺着。

“亲爱的,你得申请加入皇家学会。”

吱吱嘎嘎。她等他回答,可是只有屋子里面的种种响动和屋子外面的风雨声。

“再到伦敦?”他问道,“不,我离不开你!”

他的恭维让她大吃一惊。

“眼下可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庞普尔知道妻儿老小正处于困境,他的任何努力都徒劳无益。他害怕他们在布鲁姆府邸的地位被动摇。想到这个栖身之地不会长久,想到他的花园和那条林荫大道——罗莎蒙德常常骑着她的花斑马沿着这条大道向他迎面跑来——他就怅然若失,不寒而栗。如果加入不了皇家学会怎么办?他虽然不敢承认,但心里清楚地知道,那是他唯一的出路。

“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条件。”

“你太骄傲了。人家让你干什么,你干就得了。”

“我不能卑躬屈膝。”

“干吗这样想呢?你能和那些会员们相处好的,只要照章办事。”

他凝视着天花板。他在想他的女儿。然后,他看见黑色的幕布后面,斧头的利刃切断了国王的脖颈——虽然那天他没有亲眼看见。一个不祥的预兆……

“爱我。”

她伸出手,在黑暗中寻找他,手指沿着他那一动不动的、没有任何反应的身体向下滑去。她试图让他振作起来,可他还是一动不动地躺着,就像解剖台上的一具僵尸。那毫无生气的样子就是一种残酷的拒绝。

她沉默着,绝望和愤怒随时都可能爆发。

“真是个没用的男人。”她生气地说,转过身自个儿睡了。

穿过冬日阴冷的阳光,爱德华·庞普尔徒步走到皇家学会。一路奔波,他的黑斗篷皱巴巴、脏兮兮,尽管整整一晚上他都把它挂在外面的衣架上。太阳没有什么热量,阳光穿过仿佛结了一层冰的云彩,除了融化硬邦邦的泥土,让水渗过靴子的皮底之外,也许还在不知不觉之中——按照他的理论——加快了埋在土里的种子发芽的“进程”。和人类社会不同,自然界的变化不管环境多么险恶,都会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爱德华·庞普尔知道,如果拿自然界的标准衡量,他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的优点十分突出。但是对于长于阴谋诡计的人们来说,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机会稍纵即逝,这次会面将一锤定音。

走进皇家学会的石头门廊,举手敲门的时候,店老板刚才对他的祝福变成要倒霉的感觉。满脸假笑的仆人关门的时候,他的斗篷挂了一下。大厅里传来一阵低音提琴的演奏声。一个女人用现代声乐技巧在唱歌:“……一张羽绒床……”歌声戛然而止。他非常焦急,但充满自信。他深信自己能给皇家学会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一定要显示自己的能力,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这个计划的可行性和可能获得的成果。他们也许会发现他笨手笨脚,但他的成果将是完美无缺的。可惜他越下定决心放松自己,就越能招来人家的注意,被人看成一个要捞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蠢货。

会议室墙壁的镶板是低地国家[7]的一位工匠按照新时代奢华而又沉闷的风格,用红木雕刻而成的。环绕天花板四周的是做工粗糙的玫瑰花花蕾组成的花环。花环是用乌木雕成的,打磨得很光滑,映着血红的光。庞普尔落座的时候,抬起一双眼睛,目光越过转过脸打量他的人们。他满意地发现这些装饰品多么缺乏艺术性。主持人强压心中的不快,让大家都坐好。

在爱德华·庞普尔眼里,他们都是些大人物,而且铁板一块,令人讨厌。他们似乎都是同一种材料制成,一个思想,一种风格,出身相同,立场一致。在这风云变幻的年代,就连他们的忠诚也都像巧克力糖球一样,说变就变。

他们面颊松弛,活像皱皱巴巴的肉袋,盛满了仁慈与聪慧,目光沉着镇定,凝视着申请人。在“多头魔怪”横行的年代,皇家学会还是铁板一块。他们研究的内容也一成不变。如果你想被他们接纳,如果你的研究想有成果,就必须接受他们同样一成不变的条条框框。今天参加这个不同寻常的聚会的并不是委员会的普通办事人员,而是当今科学界的权威、泰斗、实验学家、旅行家、纯理论家。像布龙克勋爵、弗雷博士、乔舒亚·斯普雷戈先生、范·温肯休克都曾“金榜题名”,就连天才的莱克本人也亲临会场。他们自我感觉极其良好,似乎天地万物无所不知。爱德华·庞普尔觉得简直是一麻袋土豆向他提问。面对面和他们坐在一起,他越来越不自在。

他很快就发现,这些学术权威们已经对他大加挑剔。他的衣服是黑颜色的,和他们的完全一样。不过坐在桌子对面的这些人穿的是协调者的黑制服,表现了他们中立和务实的精神。庞普尔的黑衣服却惹人生气。黑衣服只是一种时髦,不再是志同道合者的标记,但是它仍然可能传达一种敌对的极端的情绪,将肆无忌惮的哀悼隐藏于苦行僧的素朴背后,或者让旧时代残缺不全的尊严代替今天清教徒的节俭。国王头颅落地已经两年多了。

或者他们讨厌他乡下人的口音?尽管巡回使者的秘书生涯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他的口音。那时候,正式场合使用的语言是拉丁语。如果他讲拉丁语,委员会诸位成员会不会更高兴一点呢?然而,他愈想迎合他们,愈暴露出他不随波逐流的禀性。他只希望不要惹他们生气。

处死国王使得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形成一个固定的格局。任何松懈都会被进入王国——或者像人们宣称的共和国——的那个“多头魔怪”打开缺口。当军人们坐在餐桌四周大嚼山珍海味的时候,他们都说这是为了尽责而不是享受。保皇党人则秘密聚会,狂饮滥喝,甚至滴血盟誓。爱德华·庞普尔却不属此列。他独自一人住在一家普通旅店,饭菜十分简单,既不去跳舞,也不吃店老板送来的好吃好喝。他说话的语气酸酸的,就像醋,能让牛奶凝成块。他怎么能指望被那些显赫的人物接纳呢?然而,他们的庇护对他将非常重要。因为不去参加宴会,忍饥挨饿,他已经瘦得只剩皮包骨了。皇家学会的成员们却个个大腹便便。他们一定纳闷,这个骨头架子似的家伙,脑子里会有什么哲学?一个从思想到身体备受损害的人能在多大程度上靠得住呢?

庞普尔一双手放在橡木桌子上,平稳地呼吸着。主席——阿斯利·内维尔先生,一个地地道道的业余爱好者——向他致谢。庞普尔也表示了自己的谢意。关于养蜂的一段被挑了出来。内维尔毕竟比园丁强点儿。他种的葡萄挺出色。“你能把蜜蜂训练得为葡萄传粉,从而酿造出新的葡萄酒吗?”乡巴佬庞普尔显然没有抓住要害——葡萄酒。别的委员也七嘴八舌地说起他们自己的实验。他们认为那些实验比蜜蜂和葡萄都更相宜。这样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给“相宜”这个词儿下定义该有多么可笑!

苍蝇的眼睛,杂交的蜜味儿大蒜,能像海绵一样吸水的珍奇的石头,鲸鱼和豚鼠,速冻莴苣,琥珀里的跳蚤,都是皇家学会的研究对象。委员们的任务是给物种编目,并且确定它们的特性。能够列入目录的动植物越多越好,就像数钱。科学家们似乎只注意每一个物种入典的资格,作为造物主(现代生活中,对上帝不曾人格化的尊称)创造了五花八门的“工艺品”的例证。他们最高的目标就是扩大可以收集到的物种的总数。每个物种只是在这个已经相当可观的数目上再增加一笔罢了。庞普尔的看法却完全不同。

Nevillia nevilliensis。主席阁下很为新发现的物种以他的名字命名而自豪。他曾经结实健壮,年轻英俊,现在却精疲力竭,只能以最简单的标准衡量周围的人和事。他睡眼惺忪,脑子糊涂,身上的皮肉对外界的刺激只能出于习惯作出反应。“再说一遍,再说一遍,这可能吗?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当这位年轻人说还有“更高层次”的东西需要探寻时,内维尔生气了。(庞普尔已经四十岁,实在算不上年轻了。)再没有比一种不能立刻证明自己正确的新思想更能嘲弄感官能力萎缩的人了。内维尔讨厌自己不曾想到的事物。他放了个响屁。庞普尔紧闭的嘴巴就像鱼的肛门。

庞普尔说:“听我说,每一次认真的、令人惊讶的研究都会证明,自然界还有一些我们尚未认识的法则。我们自身,作为一种自然现象亦如此。这些法则——我姑且这样称呼——我们实在知之甚少。我并不是一个哲学家。我所关心的是我们可以发明些什么。我的每一项实验都显示,虽然自然法则是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根据这些法则可以创造出我们做梦也不曾想到的东西。我这样说并不是为了耸人听闻,显示自己在这方面有什么高深的研究。恰恰相反,我是个一文不名的初学者。先生们,通过自然哲学揭示的规律,我们可以使人类社会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

“奇谈怪论。”声名显赫的莱克喃喃着,在半睡眠状态中挪动了一下身体。别人也都嗤之以鼻。他们认为,在主席因为肠胃胀气而大放响屁之后,这人还夸夸其谈,简直是开玩笑。庞普尔知道他扯远了,尽管还不算太远,或者说根本就不远。

内维尔回答说,皇家学会崇尚推理、思辨,以此暗示他压根儿就没听见庞普尔说了些什么。

“我们的原则既定不变,没有那么多新花样。正是由于我们从未偏离这个方向,才取得巨大的成功。”

“包括整个状况的改革。”庞普尔狡黠地说,他觉得还有点儿希望。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会继续下去。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的行列。你给我们留下很深的印象。先生们,对吧?”

庞普尔激动起来。“非常荣幸。”

“我们有我们的要求。我建议你一点一点地熟悉这些规章制度。我们不会采纳你所有的意见。”

“你应该修正你的逻辑,”莱克说,突起的筋腱牵动着他的面颊,“一步一步来,一点一点改变。”

“如果改日再来,我们将非常高兴。请你参加我们下次的会议。我们会事先通知你的。现在,先生,我想你肯定愿意和我们一起到餐厅用餐。”

“我是在谈论关于生命……”庞普尔用颤抖的声音说。

“是的,当然。”栎木椅子腿在石头地板上拖来拖去,吱吱嘎嘎地响着。

“……以及什么创造了生命。”

“边吃边聊吧。你会迷上我们那几种新酒的。”

庞普尔非常气愤。他们只认钱。没有钱什么也办不成。而他却没有弄钱的办法。科学对于这些学者权威只是业余爱好,知识不过是所谓修养。然而对于他,这一切都是实实在在的存在。吃饭的时候,他们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夸赞色、香、味倶全的美味佳肴。庞普尔真想往他的头上倒一桶酸牛奶。

“为您的博学多才干杯。”主席提议。别人也都举起杯子,七嘴八舌地向爱德华·庞普尔先生表示谢意。

他们的酒一定是醋。

庞普尔绷着脸,一肚子不高兴。“我会再来的。”不得不致答词的时候,他这样说。

皇家学会的成员们都舒了一口气,总算把这位跟他们格格不入的申请人留在一臂之遥的地方。

然后莱克扔给他一条“救生索”。

“你想没想过做一次远航,先生?我们的船需要观测人员。到那些需要观测天象的海洋。他们经常要求学会派具备这种资格的人去进行观察。但是由于健康的原因,或者由于在国内另有任用,大部分会员都无法担此重任。对于您来说,先生,这个职位也许很有吸引力。”

“您是想把我打发到一条狭窄的、臭烘烘的、没有安全保证的破船上去吗?”

“您想到哪儿去了。”莱克沉着镇定地说。

“您不知道海上的生活多么舒服,而且报酬多么丰厚。”主席在一旁帮腔。

“你们不会这样轻易打发掉我的,先生们。我有自己的义务和职责,还得留下这条命为之而奋斗。”

“一群道貌岸然的家伙。”店老板说。他对伦敦的人情世故、风流轶事似乎无所不知。

“此话怎讲?”

爱德华叉开两腿,坐在壁炉旁边,擦了擦络腮胡子上的啤酒沫,正为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生气。他刚才会见的这几位特别会员比那些趾高气扬、靠学者年金维持生计的委员们强不了多少。他们没有权力凌驾于他之上,就连众望所归的莱克,在这些人的重重包围之下,莱克也成了同一个类型的人物。平庸无能,自以为是,呆头呆脑。为什么庞普尔要听任他们摆布呢?除非他自己横溢的才华一文不值,犹如脑袋里长了一团烂草。他思潮起伏,图谋报复。

“他们总是拖拖拉拉,见风使舵,尤其是阿斯利·内维尔先生。一个假清教徒——如果有这种人的话,他就是其中之一。”无所不知的店老板继续说。

“你和他挺熟?”

“伦敦只是个小村庄。”

店老板那张脸像个烤苹果,上面镶着葡萄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和形容憔悴、面颊枯瘦、鹰钩鼻子老长的庞普尔形成鲜明对比。

“对付他有什么好办法?”庞普尔问,颇有学者气派地扬了扬眉毛。

“内维尔?哭上一鼻子,或者给他搔搔痒痒能让内维尔先生回心转意。漂亮姑娘成功的机会就更多了。”

“啊,也是个悲天悯人的家伙,”庞普尔纵声大笑起来,“他可真让我恶心。”

没有成功,回家的路可真累人。到达哈尔[8]之后,他好不容易找到一位朋友的马厩。码头大雾弥漫,但他的朋友没有让他失望。一匹黑马等待着他。有马的路程便轻松了许多,爱德华可以在阴沉沉的荒野飞奔。他的络腮胡子上结了一层冰霜,斗篷宛若波浪在身后翻滚,像冰一样坚硬的大地倒是纵马驰骋的好地方。

到达平缓的山谷,踏上家乡的土地,进入布鲁姆庄园的果园之后,他的微积分书和为这次没有成功的申请准备的文件在马褡裢里颠来颠去。他把褡裢移到身后,策马沿着一条小路一溜小跑。突然有人大声喝道:

“以查理国王的名义,停下!”

一个蒙面人从树篱后面跳出来挡住他的去路。这人一只手拿着一把短剑,另一只手拿着一支手枪,头上套着一个黑布袋,只露着两只眼睛。

“驾!”庞普尔大声吆喝,可他的坐骑反而放慢了步子。

“你是什么人?”蒙面人厉声喝问。

庞普尔拔出短剑:“我已经快回家了。就在这条路分岔的地方。让我过去!”

“我割断你的喉咙怎么样?”

那人的紧身皮上衣上刀痕累累。

“你没有理由这样干,先生。”庞普尔说。他用力踢了一下马肚,马跑了起来。

“哈哈哈……”他听见身后传来一阵笑声。那个大胆的拦路抢劫的年轻人跳进旁边一条杂草丛生的壕沟。他骑马走进布鲁姆庄园的大门,走上宽阔的台阶。

马夫急急忙忙走过来接过缰绳。天气很冷,他搓着手,嘴里呼出一团团白气。庞普尔翻身下马,紧紧拥抱马夫,又拍了拍那匹马,三双眼睛都骨碌碌地转着。

“一路辛苦,”马夫说,“总算平平安安回家了。”

“到过这么多有名的地方之后,我才知道只有勋爵这条美丽的峡谷才是真正的风水宝地。我们的花坛、我们的温室培育着大城市人做梦也想不到的奇花异草,收获着大城市人做梦也想不到的丰硕果实。”

“可惜我们不能永远待在这儿受人恩惠,先生。”马夫一边察看马蹄一边说。庞普尔卸下马鞍子。

“你说得很对,”庞普尔点了点头,“我们现在落入一帮又懒惰又胆小的家伙之手。采购员、打零工的人、账房先生。说实在的,倘若保不住这片净土,我们真的会失掉这一切。罗莎蒙德在哪儿?”

“在公园。”

“你把她叫来好吗?”

“您的妻子在屋里。他们正在等您。他们说,您的儿子要去参加国王的军队。”

“我们已经没有国王了。”

“查理二世。”

“哦,干你的活儿去吧!干你的活儿去吧!”庞普尔没好气地对大脸盘儿马夫说。

楼上冷冰冰的走廊那边有一套房间,承蒙布鲁姆夫人厚爱,他们一家人就住在那里。此刻,迪莉娅正坐在高大的窗户旁边。那是一堵仿佛扭曲了的玻璃墙。从这堵玻璃墙望出去,外面的景物宛若在水底游泳。迪莉娅在这堵“墙”的映衬之下显得格外美丽。看见她的“征服者”回来,她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在这扇窗前,她等得太久了。她的心情像紧紧盘在头上的金发一样,一点儿也不轻松。她一眼看出爱德华·庞普尔是“被征服者”。

“欢迎你,爸爸!”膀大腰圆的亨利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靴子里面插着一把短刀。

“看样子,你们要到角斗场[9]去?”庞普尔责备道。

“不好吗?”迪莉娅用好听的声音问。

“不好。世风日下,过去的智慧全都派不上用场了。”

“那么,我们可以顺应新的潮流!”她笑着站起身,吻了吻丈夫。让丈夫在儿子面前丢丢脸也是应该的。事实将证明她的宝贝儿子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哦,爱德华,亲爱的,他们不要你吗?我们该怎么办呢?”

拥抱妻子的时候,庞普尔在心里赞赏她那么善于掌握平衡,简直像一架天平。“他们请我过些日子再去一趟。”

“什么时候?”

“还没有确定。”

虽然国家分裂,时代变迁,岁月的河水还是奔流不息。回首往事,人们记得,如梭的日月怎样编织了一个年代;展望未来,他们深信时光的流水会再次冲刷出一个新的模式。

“你路上遇到什么麻烦了吗,爸爸?”亨利问,像一头得了奖的公牛在炉边蹭来蹭去。

庞普尔突然觉得儿子那副架势和那件刀痕累累的紧身皮上衣特别眼熟。

“没有!”庞普尔满腹狐疑地说,“路上向我挑衅的那个家伙是不是你?”

“我为流亡的査理二世巡逻。”

“傻瓜!”

看见父亲满脸通红,亨利大笑起来,迪莉娅不无赞赏地看着儿子。

她之所以喜欢丈夫,是被他的头脑和气质所吸引。如果他这次申请不能成功,无法养家糊口,或者因为乱世之秋无法发挥自己的才能,她都不会怨恨他。

“让我亲自出马吧,”迪莉娅建议,她已经让自己镇定下来。由于痛下决心,朱唇微启,露出一串细碎的珍珠般的牙齿,“我可以说服他的。”

爱德华在椅子上坐下,忧心忡忡。他没法儿阻止妻子去为他求情,也没法儿不让儿子为国效力。尽管现在在南方,真正效忠王室的人已经所剩无几,就连最早的保王党也各奔东西作鸟兽散了。

透过阳台髙大的窗户,他看见乌云在荒原上翻滚。狂风暴雨短暂的间隙,乌云中露出一缕嫣红的霞光。他不合群,也没有社会上流行的种种手腕。他害怕有朝一日无能会把自己完全毁了。但是这一天到来之前,一定要证明自己。他会让人刮目相看的。

只要有机会充分展示自己的构想,他就一定能成功。

他闷闷不乐地望着家人:“我不阻拦你们。你们俩。”

亨利轻蔑地笑着。即使父亲反对也阻挡不了他。力量对比显示了他的优势。父亲在那张硬木椅子上颇为不满地扭过身子去的时候,他故意往母亲这边挤了挤。父亲把脸扭了过去,他很为亨利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而羞愧。

“我浑身是劲儿,不能永远待在这儿,爸爸。”

“男孩子总是喜欢打斗。好吧,你已经够强壮的了。”

亨利绕到椅子后面,动情地拍了拍父亲的脊梁。

“国王成功之日已经不会太久了。”

“那么,去吧。不要喝酒胡闹,”庞普尔警告儿子,“国王的事业毕竟是崇高的。”

“我该去找谁?”迪莉娅问。

“亲爱的,路上太危险。像我们的宝贝儿子这种小玩闹不过咋咋乎乎吓吓胆小鬼罢了。真正拦路抢劫的强盗大有人在。”

“我该去找谁?”

“我想,见见阿斯利·内维尔或许有用。”

“太好了,亨利可以当我的保镖。”

“还得让妻子抛头露面去找那些穿制服的狡诈的浑蛋求情。”庞普尔哼哼着说。

迪莉娅脸上露出微笑:“我们必须和这些权贵做点儿交易。如果我们为他们做点儿什么,他们也该帮帮我们的忙。我的如意郎君,改善我们的生活条件,也是我的责任吧。”

庞普尔因为一路辛苦,精疲力竭,头发蓬乱。他用手指拢了拢覆在额头的乱发,那样子似乎对整洁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他朝妻子冷冷一笑:“我很赞赏你,夫人。”

妻子和儿子走了之后,庞普尔站起身来去找罗莎蒙德。她是他唯一的安慰。马夫说,她在公园。也就是说在花园那边。这座花园是庞普尔根据数学原理、天文学以及草药的科目特地为勋爵开辟的。苹果园那边是充满原始风情的公园。高大的树木郁郁葱葱,树叶上挂着晶莹的水珠。

罗莎蒙德在树丛和树枝间穿行。突然,昏暗中闪过一道白光,罗莎蒙德胯下的坐骑前蹄腾空,直立而起,只一刹那便又消失在黑暗之中。庞普尔踏着枯草,急急忙忙跑了过去。那匹灰斑小马轻快地跑着,骑马人在树木间时隐时现。

“喂!喂!”

石板路上响起马蹄声。

“罗斯!”

他一直跑到她练习骑马的那片林中空地。在冬天的幽暗之中,苍莽的树木之下,灰斑小马显得特别白。她披着粉红色的锦缎披风。披风有点儿脏,遮住了她的身体和小马的肚子。姑娘脸朝前,浓密的秀发在晚风中飘拂。

“罗莎蒙德!”

姑娘听见爸爸的喊声回转头。小马一惊,向后打着趔趄,掉转头,向庞普尔跑过来。庞普尔往路边退了几步。

罗莎蒙德勒住马缰,在他的面前停下。马的嘶叫声和咯咯咯地咬马嚼子的声音盖过了姑娘的喊声。

“那件事有什么结果吗,爸爸?”

“我回来了,亲爱的。”

他接过马缰,轻轻抚摸着小马脖子上颤动着的血管。女儿甩了甩金黄色的头发,因为骑马,脸颊涨得通红。爸爸站在路边像个稻草人,潮乎乎的斗篷沉甸甸地披在肩上,一头乱发盖在头顶就像落了一只傲慢的乌鸦。

“今儿个出来骑马不是太冷了吗?”

她的一双碧绿的眼睛兴奋地看着他。

“不出来跑跑,内利的关节都要生锈了,”她回答道,“一路辛苦,您一定累了吧。”

“我这次没有成功。”那匹马摇头摆尾,很不听话,“你妈妈要亲自出马为我争取。”

罗莎蒙德笑了起来:“她会亲自出马的。”

罗莎蒙德圆脸盘,胖乎乎的,披着宽大的斗篷,骑在小灰斑马身上给人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马儿对庞普尔已经有了几分信任,用鼻子碰他的腋窝。

“我不在乎,”他微笑着说,“我宁愿待在自己的‘领地’,不受干扰地工作。可惜我无法养家糊口。谁能为我亲爱的妻子儿女提供帮助呢?”

“我哥哥就要离开您这顶保护伞了,”她说,“倒是个有闯劲的家伙。”

“真是头蠢驴。我自个儿的‘历险记’,更惊心动魄。”

她把小马从爸爸身边拉开。

“罗斯,你在这儿待着寂寞吗?”

“不,除了妈妈让我学做针线活儿的时候。”

“你这个年纪的姑娘应该有人一块儿玩才对。”

“我骑马出来的时候,从来不觉得孤独。我从林中走过的时候,亭亭玉立的树木都和我说话。”

小马猛地扬了一下头。

“天快黑了,我们回家去吧。好吗?”爸爸疲倦的微笑并没有逃过她的一双眼睛。树枝在头顶黑色的暗影中沙沙作响。因为长途跋涉,庞普尔累得仿佛双脚冻在地上,一动也不想动。

“骑上马一块儿走吧,上来!”罗莎蒙德说,“上来,听我的,快点儿!”

她把一只脚从马镫里提起,让爸爸踩着马镫上马。庞普尔抬腿跨上马背,和女儿一起挤在马鞍上,两条大腿裹在锦缎披风里。

“坐好了吗?”

“我们下来走吧,孩子,慢点儿也行。”

“不,”她尖声尖气地说,踢了踢内利的肚子。马儿立刻奔跑起来。

他紧紧贴着女儿丰满的臀部。她是个很好的骑手,由于纵马疾驰,身体颤动着,锦缎披风飘起来在他身边拂动。

他们的眼睛被凛冽的寒风刺痛,流出泪来。树木在渐渐浓重的暮色中向他们围拢过来。马儿和骑手都熟知回家的路。庞普尔在马背上滑了一下,连忙搂住罗莎蒙德的腰,两条腿紧紧夹住小马热烘烘的肚子,一双手鬼使神差地握住女儿胸衣里的乳房。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她那热烘烘的、微微震颤的身体,由于寒冷的暮霭,由于马儿的肌肤,由于紧贴她两条大腿的男人粗壮的大腿骨和膝盖骨,异常奇妙地生发出火一样的激情和力量。青春的活力在她心头涌动。她喘着气放声大笑。庞普尔觉得热血沸腾。

他们穿过石头墙上的一个豁口,踏上花园中间那条砂砾小路,一直跑到园艺家庞普尔培育玫瑰新品种的花坛。花坛里,经过修剪的玫瑰像竹笋一样冲破黑油油的泥土。跑到菜园前面的时候,罗莎蒙德转过脸对着爸爸的耳朵悄声说:“我们可以这样跑下去。我们可以纵马奔驰到更远的地方。”

他从肚子上撩起汗津津的锦缎披风时,惊恐地发现妻子迪莉娅出现在楼门口。

“我看你还挺有劲儿的嘛,爱德华。”

马儿低下头啃欧芹,撒了一泡尿。

“布鲁姆夫人等你吃晚饭呢,”迪莉娅喊道,“这几天本来是她的斋期,可她还是同意和我们一块儿喝豌豆汤。你应该感谢全能的上帝才对。”

“期待你的成功。”布鲁姆夫人离开餐桌时警告庞普尔。

“请您休息好,夫人。”迪莉娅谦恭地说。

吃过这顿不愉快的晚餐之后,他们便上床睡觉。爱德华等妻子睡熟之后,披衣而起。他手里拿着一支蜡烛穿过走廊,走下楼梯,走进书房。烛光摇曳,照耀着摆在工作台上的瓶瓶罐罐,发出柔和的光。书一摞摞地堆放着,报纸文件上面压着东西。瓶子、盒子里放着有气味的有机物质和化学物质,腌制的、铸造的或者已经成为化石的东西。几盏喷灯中间巍然耸立着一个镶宝石的十字架。和它摆在一起的还有几件异教徒的遗物。庞普尔从一个已经变脏的木头底座上取下那块鞑靼人的玉石。玉石很沉,他不由得把手放到书桌上。玉石在他的触摸之下渐渐变热,他的心底升起融融暖意。那块美丽的碧玉中间有一处乌黑发亮的瑕疵,艺术家正是利用这块疵斑刻了一朵多叶的黑玫瑰。那朵精巧的花似乎就从那绿色的表面长出来,真是天衣无缝,巧夺天工。墨玉和碧玉,无论颜色还是表现对象都截然不同,但是此刻,它们融于一块完整的石头,形成一个统一体。

庞普尔的手指抚摸着这块玉石,从那黑色的花和碧绿的叶中体味分与合深刻的内涵。他由此想到,在遥远的东方一定能找到黑玫瑰。他认为,一旦揭示了尚且不为人知的规律和茎与根的反向性,就可能培育出新的品种。他渴望着这样的智慧的创造。科学是打开想象之门的钥匙,即使在半夜三更最黑暗的时刻,他也可以熟练地运用书房里的种种科学设施。然而,跟人打交道,特别像皇家学会那些委员们,他却一筹莫展。他紧紧握着那块玉石,此刻它最为友好。如果认真想一想,庞普尔或许会意识到,仅仅因为不善于表达自己高人一筹的想象力,他才无法在这个世界飞黄腾达。全都是语言表达问题。他不擅辞令,当然也有点焦躁不安。他打了个寒战,往里紧裹了裹斗篷,端起蜡烛继续往前走。他又爬上楼,来到家里人睡觉的那层,走到走廊尽头女儿的卧室前。

他吹灭蜡烛,挤进女儿虚掩的房门。

昏暗的屋子里,罗莎蒙德曲线优美的身体裹在被子里面,睡袍的白色绣花领子一直扣到脖颈下面。她在寒冷的冬天纵马疾驰,累得精疲力竭,现在躺在温暖的、蚕茧似的被窝里熟睡,青春活力又悄然升起。也许除了小马内利之外,只有她才是真正的童贞玉女。她乳峰高耸,肚子微微突起,大腿粗壮,紧闭着的眼帘光洁动人,细密的金色的汗毛从仿佛环绕着光圈的头顶向上嘴唇、腋窝、小腹、腹股沟、小腿肚蔓延。玫瑰一样的面颊,玫瑰一样的双唇,纯洁、真实。她是他的杰作吗?她的生命要比她的形体更美好。她拥有自己的创造力。他崇拜她生命中的这种力量。她使他兴奋。他的工作都是为她——他的女儿,真正的爱。披着厚重的斗篷,他浑身燥热,但还在微微颤抖。他仿佛觉得两只脚钉在地板上,不允许他向女儿靠近一寸。血往头上涌,蒙蔽了他的一双眼睛。他像一根拨火棍,熊熊燃烧。他的激情集中在一点——她,罗莎蒙德。他的所有欲望都融于她一身。他抬起手,伸开双臂,贪欲在奔涌,燃烧,灼痛他的心。他高高地耸立着。那个扑灭欲火的人。他的女儿。泪水流下面颊,打湿他的胡子。他不会碰她,永远不会。他的罪恶是他的秘密。这个秘密使他远离这个世界,远离皇家学会和学会里那些权威泰斗。这个秘密起始于罗莎蒙德,又终结于罗莎蒙德,以及在这个理解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有一刹那,在认识到这一真谛的核心的时候,他似乎相信他要走过去干的事情是得到允许的。为了她。他就要从羁绊中解脱,让自己吞噬她,宣泄心中的痛苦,触动这极端的也是唯一的满足。

她开口说话了:“爸爸,是您?”

“我来看看你睡得好不好。我一直在工作,亲爱的。睡吧,我的宝贝。安安稳稳地睡吧。”

“您一直在看我吗?”

他冷冷地点点头。

“别这样。”

“晚安。”

他像影子似的回转身,急匆匆地穿过走廊,逃离那个他可能做出什么事情的现场。他跌跌撞撞走下楼梯,被身上的斗篷绊了一下脚。

屋外,那几条狗动了动。他勉强用斗篷裹着自己,快步走进花园。池塘结了一层冰,黑油油的像面镜子。他在池边跪下,做出向上帝祈祷的姿势,而对于上帝绝对的主权,他一直拒绝承认。他靠近池塘的石堤跪着。“触手”横生的树冠、波涛一样汹涌的云朵、被污染了的银色的月光,在池塘平稳如镜的冰面上轻轻颤抖,变幻出无数映象。庞普尔伸长脖子,脑袋砸开薄薄的冰面,浸入黑乎乎的冰水。他抬起头,被寒冷刺激得连气也喘不过来。他的肺急促地起伏着,冰冷的水咬啮着大脑。他摇晃着瘦弱的身躯,向充满恐怖的天空乞求。他要走开。他要离开这里。阻止我,帮助我,救救我。

他打了一个喷嚏,又打了一个,然后颇富戏剧性地又打了第三个。

迪莉娅·庞普尔大耍一通手腕之后,从伦敦奏凯而回。她以一位由于生活所迫,不得不抛头露面、为丈夫求情的贤妻良母的身份和阿斯利·内维尔先生单独见面,目的是使皇家学会主席正确理解丈夫的心情。爱德华·庞普尔只是请求学会吸收他为会员,她解释说,从而得到和学会同仁一起工作、并且为学会的利益而努力的机会。他愿意分担它的责任,得到一份报酬,并且以一个真正学者的质朴,为学会增光添彩。

阿斯利先生反驳说,学会的要求很高。他对庞普尔的能力,甚至对他的头脑是否清楚都心存疑问。阿斯利先生还说,他一个人无权决定这件事情。涉及入会这样的大事需要时间。他建议,如果庞普尔愿意出海考察,或许可以让他填一张见习会员的表格。老头态度坚决,一点儿也不让步。

迪莉娅·庞普尔指出,国家动乱,对科学家的奖励和资助受到极大的破坏,她的丈夫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更谈不到出海远航的资金。

“不过,你丈夫的脑子可是个财富蛮多的宝库。”阿斯利先生开了个玩笑。他对这位妇人的“自我暴露”倒很欣赏。

“第一,他没有钱出海远航。第二,他不在家的时候,家里人如何维持生活?他没有钱,所以没有办法按照您建议的方式去证明自己的能力。”

“他出海期间,家里人可以靠我们的帮助生活。”

“我感谢您的好意。”

于是她开始使用她的手段。她一本正经地坐在阿斯利先生对面,中间隔着一张桌子。随着“会谈”的深入,阿斯利先生的一双眼睛显露出饥渴。她仪态万千,极尽引诱之能事,直到他无法拒绝,站起身来绕过桌子,紧紧握住她那双软绵绵的手。在这个关键时刻,她潸然泪下。

“我没有什么可给予您的,先生。您一定不要责怪我。我万分谦恭地恳求您的恩惠。”

“难道我是那种阻碍发现天才的人吗?身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学术机构的首席代表,我难道能拒绝扶持发明创造,并且给予切实的支持吗?你的丈夫将成为‘雪松号’的全权代表。我想,是从哈尔港出发。他的职位是船上的医生。你嘛,夫人,可以来领他的薪水。‘雪松号’在大斋节[10]前起航。”

阿斯利先生那只因为嫁接葡萄而变粗糙的手已经伸到她的袍子下面,拧了一下她那湿润的、麝香葡萄似的乳头。她紧紧抿着嘴唇。

“你能代表他作决定吗,夫人?他愿意接受这个差事吗?此行事关重大,在你我达成共识之前,必须秘而不宣。”

他使劲儿拧了一下她的乳头。

“您太心急了,”她尖声尖气地说,要他松开手,“那么,我代表他接受您的任命。”阿斯利先生咀嚼着这颗送进嘴里的“葡萄”,垂涎三尺。

迪莉娅带给丈夫的是皇家学会的一封任命信和乳头周围一圈青紫。爱德华没太注意妻子遭受的辛苦,只是询问学会何以突然改变主意。迪莉娅倒是心满意足,因为她自己的地位有了保证。一旦爱德华·庞普尔扬帆出海,人们就会看到她青云直上。只要老色鬼内维尔还对她感兴趣,她就可以过轻松自在的日子。

请原谅迪莉娅·庞普尔兜着圈子表白自己。丈夫出海考察期间,她将靠他的薪水过优裕的生活。她有个牛一样结实的儿子去打仗,还有个玩具娃娃似的女儿待在家里。在这个新的社会里,她将是个真正的新女性。

灰蒙蒙的苍穹让人无法期待春天的到来。残存的绿色变得灰暗,似乎再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一丛丛灌木把根扎在坚硬的土地里,庞普尔费了好大力气挖出一株株玫瑰,准备装船带走。皇家学会的会员们告诉他,“雪松号”的秘密使命是为国王——不是殉难的查理,而是活着的国王——流亡法国的查理二世尽忠。他们的任务是搜集稀世之宝,发现珍禽异兽,制造舆论,与国王恢复王位的号召遥相呼应。庞普尔认为这个项目简直荒唐至极。真是一帮口是心非的两面派!他们打着共和国的旗号,干的竟是此等勾当!他们的所谓事业不过是一个彻底失败的集团的垂死挣扎。出于同党的利令智昏,阿斯利·内维尔派天才的莱克向庞普尔解释,尽管皇家学会表面上忠于新政权,自诩信奉清教主义,实际上他们都把对国王的忠诚深深地埋藏在心底。皇家学会的经费都是通过对国王的事业资助的渠道得到的。因此,学会应该再通过秘密渠道对国王的仁爱作出回报。把这些事情告诉爱德华·庞普尔——一个被他们蔑视的人、一个“见习会员”,实在愚蠢至极。庞普尔对他们的伎俩冷眼旁观。宗派对于阴险犹如伪善对于原则一样是非不分。而出于宗派的虚伪——阿斯利·内维尔先生是一个活典型——是人最拙劣的表演。

莱克当然看出,学会引以为荣的所谓始终如一的政策不过是一个压根儿就靠不住的“物理过程”。不管这种两面派手法耍得多么高明——表面上拥护现政府,暗地里支持保王党——总不会做得天衣无缝。庞普尔和莱克都清楚地知道,没有可以使两面派手段不露出马脚的万全之策。所有这一切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

但是庞普尔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差事。他将随船出发,到东印度群岛寻找奇花异草,珍禽异兽。因为在这些稀罕玩意儿身上,包含着使自己得到自由的希望。

微风吹过池塘,泛起层层涟漪。如果继续在这儿待下去,他迟早会占女儿的便宜,毁了她,毁了他们俩,即使得到她的允许。他对罗莎蒙德的渴望宛若熊熊燃烧的火焰,把他烤灼得几乎成了废人。罗莎蒙德是一个无拘无束、天真无邪、不曾娇惯的姑娘。是唯一占据他内心世界的人。是他生命与力量永不枯竭的源泉。他渴望得到她,他需要与她融为一体,以便完成自己的使命,即使这样做将永远玷污他为之献身的事业。在他决心抵制这种诱惑的时候,难以抗拒的乱伦的冲动还在他心头燃烧。到大海去。他没有力量离开她。爱、关心、尊敬、保护意识、难以言传的快乐,所有这些父亲对女儿的柔情都凝聚在他的身上。让他的生命和她分开实在是太残酷的惩罚。把失掉父亲的痛苦加之于她,把他的忏悔转化为对她的惩罚,把她留给她并无钟爱之情的哥哥和妈妈真是太不公平了。他自己将要投身于大海,投身于充满凶险、没有经过勘察、狂风暴雨随时都可能肆虐的大海,成为那条船上所有那些恶人和没有感知的大自然的牺牲品。而她,将在没有父亲的家庭长大。伤心、无依无靠的痛苦像他不正当的欲望一样,将使她陷入危险之中。

他将学会约束自己。他不会去碰她,然而这又是一件无法作出承诺的事情。四十年来,他翻山越岭、跨溪过涧,在所有这些特定的领域进行了探索。在他的内心深处流淌着汩汩的山泉,然而那是她的,并不属于他自己。他的灵魂深处有一个他无力否认的深渊。但是,他将肩负新的使命,努力抛开这一切。他将穿洋过海和命运开一次玩笑。

罗莎蒙德骑着马跑过来,朝他嘻嘻笑着:“您很快就要有一片比这个池塘大得多的水域流连忘返了。您给我带什么回来?”

“黑玫瑰。”

“我只允许您走一年零一天。多一天也不行。”

“我要在圣诞节前赶回家。这次航行一共九个月,罗斯。”

“我们的家会在哪儿呢?等你回来,妈妈和我在哪儿住呢?”

“布鲁姆府邸会是你的家。我出海远航就是为了你们能在这儿继续待下去。”

“嚯!”

“我希望你能在哈尔迎接我,我的宝贝儿!”

她闪动着金色的睫毛,一双绿眼睛目光流盼,就像振翅飞过天空的小鸟。

庞普尔接过缰绳。

“我们回去吧。”

他领着罗莎蒙德和她的马向那幢房子走去,玻璃窗映射着落日的余晖,霞光正融入暮色。四旬节的第一天[11],他便独自在船上干活儿了。他将显得那么正直、高尚、坚定,当然心中会充满凄苦。

全家人聚集在小教堂。布鲁姆夫人自告奋勇为庞普尔的远行朗读祈祷文。

“保卫他,护佑他,滋润他,珍爱他,您的仆人。保卫我们,护佑我们,滋润我们,珍爱我们,您的仆人们。茫茫世界,滔滔大海。无论在您的天堂的阳光之下,还是在漫漫长夜;无论在人群拥挤的大路,还是在孤独灵魂的蛰居之地,领我们走上正义之路。不要让我们迷失方向。用您摆布万物的全能之手,用您仁慈的爱心,安排我们于天使的行列。”

布鲁姆夫人由于激动,嗓子一阵发紧。

然后,她又像织布机上的梭子一样发出“咔咔嗒嗒”一阵声响:“保佑我们的远航之船,乞求您的恩典,全能的主。”

最后几只海鸟离船而去,留下这一叶孤舟在灰色的波涛间颠簸。帆兜满了风,船速很快。庞普尔喜欢这种追波逐浪的运动,尽管他还没有适应海面上的颠簸,常常站立不稳。大海碧波万顷,茫无方向。波浪揪扯着船儿向前,船依照帆的指引,一路颠簸,穿过波峰浪谷。漫长的航行在无尽的悬念中开始。过去的一切已经成为永远的过去,未来一片空虚,完全是一个未知数。或者像大海一样,将它的浩渺和冷漠藏在人类无法预知的海底。

麦克奎因船长是丹巴顿郡[12]人。他活到六十岁,大部分时间是在海上度过的。他很高兴船上这位爱德华医生——大家现在都这样称呼他——除了观察、记录、做点修修补补的工作之外,不乱插手。爱德华·庞普尔因为没有马上给船长添什么麻烦,所以还能和他交上朋友。大副和大部分船员都是皮肤黝黑的康瓦尔人。他们拘谨、敏感、刻薄,除了自己人很少和别人来往。他们即使不为国王效力——看起来是这样——也反对新政权。在他们眼里,这个政权很快便被野心勃勃的官吏、见风使舵的政客以及趋炎附势的小人搞得腐败了。

临走时,莱克代表皇家学会送给他一小袋金镑。庞普尔把这笔钱的二分之一留给妻子迪莉娅,四分之一送给女儿罗莎蒙德,只给自己留下一点点。以后家人的用度就由皇家学会供给。他个人的开销由“雪松号”负担,作为对他的工作的酬劳。他热切地盼望在几个月之内能够有所发现,并且因此而名扬天下。但是,出海之后,他生命的一部分突然之间被滚滚波涛淹没,又注入另外一种新的东西。一个正在改变的人在全新的氛围中证实自己的存在。他满怀重新获得生命的喜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雪松号”在茫茫大海上下颠簸,左右倾斜。这是一条很大的破旧的纵帆船。但是它设计巧妙,运作灵活。庞普尔相信,它会载着船员们穿过险风恶浪,到达胜利的彼岸。这条船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世界,就像我们那个被滔滔碧水包围的更为广阔的世界。庞普尔的皮包里装着一封加盖了国王印鉴的密信。这封信是从法国偷偷捎过来的。捎信人把它郑重其事地托付给爱德华·庞普尔。他们并不知道,其实庞普尔不是国王的人。庞普尔忠于的是更加悠久的历史。被砍头的国王和他的儿子不过是历史长河泛起的一阵涟漪,对于他算不了什么。爱德华·庞普尔只属于他自己。他不能否认扬帆远航的日子与他命运攸关。他不希望别人与他分享这个不同寻常的时刻。

斜阳点点,照耀着柏油一样的海水。漫漫远航迎来第一个傍晚,喧嚣了一天的大海屏声敛息,渐渐进入梦乡。星光初露,让他想起亲爱的女儿。她像天上那颗明亮的北极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即。他极力在心里描绘女儿那张秀丽的脸庞,不由得悲从中来。他想,自己不在家期间,女儿一定会以另外一种方式成长、变化,变成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姑娘。丝丝缕缕的云彩聚积在一起,挡住闪闪烁烁的星光,渐渐模糊了女儿那张脸。

船长打断他的沉思默想,请他去吃饭:“我们在船上组成自己的社会团体,必须纪律严明,一切按规矩办事,不允许陆地上任何形式的(革命)在这儿出现。只要我们大家遵守纪律,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可以克服。”

庞普尔没有胃口。

“我倒希望能碰到点什么事儿。”

“没问题,以后肯定能碰到。作为船医,你对于达到这次远航的目的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因为中途有什么不测而使这次航行延误或者受损失。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别的都无所谓。”

麦克奎因一只手臂搭在庞普尔的肩膀上,一副不容置疑的架势。

庞普尔争辩说:“如果我们出海远航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再回来,那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我们虽然有所收获,但却没能回来,意义又何在呢?听我说,先生,这里面的奥妙多着呢!”

麦克奎因船长给他讲解海图。亚速尔群岛南边是非洲、佛得角和风暴角。绕过好望角之后,有两条航线可以去东印度群岛。一条比较远,沿海岸线横穿斯里兰卡的坎迪岛;另外一条随信风直接穿洋过海。可是这条航线没有什么陆标,只有对航海事业漠不关心的法国人和干什么事情都粗心大意的荷兰人标明的两三座海岛。还有许多横陈大海之上的无名荒岛未曾标明。它们对麦克奎因此行的目的显然构成威胁,必须避开才行。船长倾向于沿非洲东海岸北上,虽然路程远,但比较安全。

庞普尔让麦克奎因教自己点航海知识,并且希望以后每天都能知道船在大海的位置。好交际的船长顿时来了精神,他的“第一课”就讲得那么冗长而繁杂,直听得庞普尔头晕目眩。水手应当像农民熟悉土地一样熟悉大海和天空。船长引经据典,还列举了一大堆数字以示自己的渊博。庞普尔听了如坠云里雾中,只觉得一阵头晕,只好回到自己的舱房。他关上房门,紧紧抓着门把手,祈求无休止的颠簸能够停下。

当然,颠簸永远不会停止。只能是终于有那么一天,他完全习惯了这永恒的运动,几乎感觉不到波峰浪谷之间的这种颠簸。

舱房里安装着上下床、写字台、长凳、衣物柜、脸盆架和一个大水罐。有两口箱子贴了标签,上面写着爱德华·庞普尔的名字。他从其中一口拿出钢笔和记事本,在写字台上坐下,尽量稳住身子,记录每天航行的见闻。

他无法适应船的颠簸,写字的手上下颤动,只好停下笔调整一下姿势。钢笔尖在空中犹豫不决,生怕落下来将纸戳破。

离开大学之前,庞普尔到法律协会参加法律和秘书训练班的学习。其实这并非他兴趣之所在。他娶了个年轻的妻子迪莉娅,她很快给他生下儿子亨利。为了养家糊口,他曾追随年轻的范尔康布来吉子爵,到国外处理国家事务。就在那一次次冒险的间隙,他回国使妻子怀上女儿。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从上流社会的大人物到下层社会的平民百姓,从罗马天主教徒到革新派人士,都打过交道。他常常口若悬河,发表对时政的看法,还喜欢写文章参加哲学界的论战。他渐渐认识到商业贸易的重要性,认识到航海技术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他身处强权称雄的年代。这个年代最重要的任务是建立牢固的贸易体系,而且常常是凭借武力建立。他和子爵的分歧在于形成这个体系的核心的性质。子爵盲目地服务于国王的暴政,服务于权力。爱德华·庞普尔则着眼于形成这一体系过程中更为复杂的潜在的可能性。他既不支持独裁者,也不支持无政府主义者。他希望拥有服务于这种变化的原动力,也就是创造力。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越来越致力于这种探索,不再追随年轻的子爵。子爵本人则铁了心要投身于风云变幻的政治斗争。就在庞普尔利用放大技术和显微镜学进行种种科学实验,利用望远镜观察天体,达到小中见大、“见微知著”的目的的时候,范尔康布来吉终于脱离政界,凭借自己那点儿可怜的知识在伦敦搞设计。战争爆发之后,他只得北上到布鲁姆勋爵府上讨生活。布鲁姆勋爵是个相当聪明的人物,遇事总是三思而后行,善于搞平衡,而且为人谦和,不喜争论。大学时代的一帮朋友仍然迷恋于社会学和柏拉图学派的课程,并且酷爱艺术与自然。爱德华·庞普尔和他们意气相投,一起投到布鲁姆勋爵门下,开始提炼玫瑰香精的实验。罗莎蒙德在布鲁姆勋爵的府邸长大。尽管烽烟四起,战火连天,这里却是世外桃源。罗莎蒙德活泼健壮,其乐融融。冬天,她在灯光下学习几何;春天,她采集鲜花,给小羊羔接生;夏天,在扎人的干草垛里捉迷藏;秋天,拿着长长的鱼竿到河边钓鲈鱼。亨利很少和妹妹玩,只是和镇上那些小伙子们一起厮混。罗莎蒙德没有和自己年龄相仿的伙伴,没有堂兄表妹,也没有同学朋友。她在孤寂中长大。但是这座美丽的庄园爱罗莎蒙德,庞普尔因此而更加热爱这块土地。

在党派纷争、硝烟四起的日子里,布鲁姆府邸简直是一座丰衣足食、宁静淡泊、书声琅琅的天堂。布鲁姆勋爵对国家暗淡的前途看得越清,越精心保护他的庄园。他严厉批评保王党的所作所为。他坚持认为,令人恼火的争论最终只能以流血结束。国教教徒和保王党成员们比贵族还糟。他们总是挑起争论,反争论,提出要求,反要求。国王除了耍阴谋放暗箭已经无计可施。国王的梦幻已经破灭,迟早都得掉脑袋。布鲁姆勋爵活着看到他的预言变成事实。接着便是为了争夺政权、财产连年征战。最后,他在议会党人的军队和一股叛军残余毫无意义的冲突中丢了性命。一个头脑清楚的人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成了孤魂野鬼。

布鲁姆夫人缺乏丈夫那种判断能力,悲伤痛苦和无依无靠越发使她陷入对国王近乎疯狂的忠诚。庞普尔和他的家人住在庄园,就像几只靠吃腐肉为生的鸟。对于他们这种处境,布鲁姆夫人显然也有同感。因此,庞普尔是怀着蒙羞受辱的心情扬帆远航的。

他在第一天的杂记中记下海鸟、飞鱼、仪态万千的海流、被凸起的水平线慢慢吞没的英格兰海岸。

庞普尔打了一个哈欠,朝四周瞥了一眼,放下手里的笔,一股想祈祷的热望从心底升起。可是向谁、向哪个神祈祷呢?他现在置于哪个神灵的护佑之下呢?是什么难以言传的力量主宰着他的命运之舟呢?

他坐在长凳上往后靠了靠,听见一阵闷声闷气的叩击声。舱房外面有各种响声,可是这个声音是在舱房里面。那仿佛模拟出来的叩击声,嘲弄他宛若空谷的脑袋。咚咚咚,咚咚咚,轻微的响声还在继续。

会不会是一只老鼠?他站起来,顺着响声走到放在舱房角落的几只木箱旁边。也许是木箱撞击木头地板发出的响声,或者是什么小动物落进了“陷阱”?他解开捆木箱的带子,打开锁,揭开盖子。

她浑身僵硬,就像母腹中的胎儿,蜷缩在箱子里面,西周塞满衣服。一双大眼睛在灯光的刺激之下使劲儿眨巴。她不动,也不说话,只是等待他的反应。

他倒吸一口凉气,一把抓住女儿僵硬的胳膊,弄得她有点儿痛。“罗莎蒙德!”

“爸爸!”她呜咽着说。

庞普尔揪出塞在四周的衣服,抱住她的胳膊使劲儿揉搓,直到肘关节能够活动。触摸到罗莎蒙德的肌肤,他真真切切感觉到女儿的存在。他又替她揉了揉脖子,扶她坐起来,按摩一会儿肩膀,帮她站起来,走出箱子。

“原谅我。”她说,紧紧搂住爸爸的脖子。

她面色苍白,脸颊在箱子里压出许多褶子,头发压得平平的,身上只穿了件浅色汗衫。

“坐下。是谁把你藏到这里面的?”

她慢慢舒腰展背,活动关节。

“我自个儿。”

她在床边坐下,晃着两只脚,气喘吁吁。

“你会憋死的。”

“我在鼻子前面挖了一个小孔。只要箱子不倒放着,就平安无事。”

“哦,天哪!”

她披头散发,身上很不舒服,动作很不灵活,脸上一副懊恼的表情。她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计划。她不愿意和妈妈一起待在布鲁姆庄园。她也要出海远航。

爱德华惊讶地凝视着她。如此说来,罗莎蒙德和父亲告别时恋恋不舍的样子是故意装出来的。收拾行装的时候,她也作出一副孝顺女儿的样子,结果在马夫的帮助之下使了调包计,藏进庞普尔的第二个衣箱。马夫也装模作样,锁好挂锁,捆好箱子,等到一切安排停当,敲敲箱盖祝愿上帝保佑她一路平安。马夫也有自己的逃跑计划。布鲁姆勋爵死后,迪莉娅·庞普尔又落入皇家学会那些伪君子之手,他便觉得在庄园再待下去实在没有什么意思。

“哦,我的女儿。”爱德华埋怨罗莎蒙德。

“我不想留下,你一定要带我一起走。”

“妈妈知道吗?”

“她大概已经看到我留下的信了。”

“我们将在亚速尔群岛靠岸,那儿经常有船回英格兰。”

“你不能把我扔在那儿,爸爸。”

她在他的脖子上吻了一下,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哦,这可真让人受不了。他好不容易才甩开她,现在她却跑到他的小屋,不但近在咫尺,还紧紧搂着他。他害怕和女儿单独待在一起,尤其怕共度这漫漫航程。

她是船上唯一的女人,这一点也很危险。不能让船员中的任何人,甚至船长知道。

“你怎么能做这种事儿,傻姑娘?”

“我不怕。我不能在家待着。你不生气,对吧,爸爸?你准许我和你一起走,同意我路上照顾你吗?”

“我们该怎么办呢?”他有点儿慌乱地问。她身上有一股勇气和力量,有他无法抗拒的活力。

“我们可以像主人和仆人一样住在一起。”她回答道,言语之间充满了兴奋,“你有吃的东西吗,先生?我饿了。”

“哦,我的宝贝儿,你关在箱子里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也没发出一点儿响动。我有饼干和水。”

“给我。我还得用用便壶。”

“要我到甲板上去吗?”

她望着爸爸大笑起来。他已经接纳了她,而且欢迎她。对于这一点,她从不怀疑。这是她对父亲最后的试探。从今往后,无论狂风暴雨、冰山海盗、酷暑严寒、金岛银山都无法把他们分开了。

庞普尔把罗莎蒙德关在舱房里,心乱如麻。他发誓要保护她,即使自己经受最严峻的考验。不过,她是他的,他怀抱中一只金羊羔。他要放牧这只羊羔而绝无丝毫的猥亵。为了履行誓言,必要时他可以阉割自己——如果阉割可以改变他的欲望的性质。

他们头对脚、脚对头、背靠背地睡了,整整一夜,时睡时醒,翻身的时候肢体相触,生出一阵焦躁不安,一如那条焦躁不安的船。

起初,罗莎蒙德只能从舷窗看大海滚滚的波涛和辽远的蓝天。爱德华一直反锁着房门,不管他是否在里面。因此,到达亚速尔群岛之前,谁也不知道罗莎蒙德的存在。帆船在一座名叫安哥拉的小岛的港口停泊时,船员们都拥上海岸。温暖的海风中有一股辛辣的味道。人们都急着吃新鲜的食物、莴苣、腌黄瓜、南方菠萝、蜜饯,喝雪莉酒。如果愿意的话,再来点别有风味儿的玫瑰葡萄酒。第一批人回来之后,剩下的人又匆匆上岸。回来的人酒足饭饱,躺在甲板上昏昏欲睡,有的吹牛说大话,有的虽然一言不发,但很为自己上岸之后的收获沾沾自喜。在这种欢乐与混乱之中,罗莎蒙德上岸之后,很容易装作跟医生学徒的小伙子再混到船上。爱德华已经把女儿装扮成小伙子的模样,并且将剪下来的金发珍藏起来。他还把自己的衣服改了改,穿在女儿身上。他到岸上转了一圈儿,吃了点东西,又买了几件必需的衣服。在这个葡萄牙人占领的港口,这群蜂拥而至的英国人无异于魔鬼。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他们带来了船上主管后勤的保管员。当地人的黑眼睛不由得被罗斯那双颜色很浅的眼睛所吸引。他们疑虑重重,总觉得她的目光中隐藏着危险——只有暗探才长着浅颜色的眼睛。

庞普尔把罗莎蒙德带回船上,说她名叫罗斯。麦克奎因船长虽然觉得小伙子细皮嫩肉,但并没有因此而产生怀疑。他更关心的是这位罗斯在这个地痞、无赖、亡命之徒出没的港口以何为生。庞普尔解释说,他是个英国孤儿,是种植园一位黑女人从弗吉尼亚——不能说得太远——带来的。她只希望能把男孩儿送到他的同类之中。为了这一善行,庞普尔给了黑女人不少钱。庞普尔还说,这个柔弱的孩子如果继续在海港待下去,非死不可。麦克奎因听了觉得不大可信。不过船长在这种有关个人的事情上从不滥施权威。对这位“文化人”他更格外开恩。再说,他自己还从另外一个港口的人贩子手里买了三个安哥拉奴隶。出于谨慎,医生编这番假话也可以理解。大不了就这么回事儿。

小罗斯叽叽喳喳,胖乎乎、圆鼓鼓,漂亮得像一朵花儿,而且精力充沛,成了这条船上一个人物。她总是头戴从亚速尔群岛买来的宽边大草帽,防止皮肤被灼热的太阳晒破了皮。每逢船员们问长问短的时候,她就乐乐呵呵,信口编些骗人的故事。

他们沿非洲海岸航行,风平浪静。海岸线只是一条白色的沙带,黑色的暗影宛若建筑物的叶饰。由于帆船一直与海岸保持比较远的距离,所以岸上的景物对于他们一直是未曾揭示的奥秘。他们只能看见袅袅炊烟,看不见人和房子。偶然有圆木、破烂筐子和拖着椰衣的椰子壳从船边漂过,但是没有过往的船只。唯一传递信息的是两只鸣叫着掠过水面的朱鹭。非洲比大海还要宁静。日复一日的寂静和安谧在“雪松号”船员们的身上起了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他们毕竟是些喜欢冒险、坚韧顽强的硬汉,最怕在寂寞无聊中熬时间。庞普尔尚可在海水千变万化的颜色、海草各不相同的形态中找到一点儿乐趣;夜里,他还喜欢观察一个个波光闪烁的同心圆,记枯燥无味、例行公事式的日记。别的船员却没有这份闲情逸致。他们总是紧缩自己的圈子,搜寻对方的错误,翻腾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把小小不言的不满演化成无法调和的矛盾,直到发生摩擦,变成仇恨。

大副所罗门·特拉罗开始背地里说麦克奎因船长的坏话,怂恿船员们重新考虑他们的责任。他说,因为英格兰局势不稳,大家应该时刻牢记,回去之后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混乱、艰难、贫穷和更加糟糕的局面。特拉罗还特别提醒船员们,既然大家都是爱国者,就有足够的理由先抛家舍业到外面待上一阵子。对船长,情况就不同了。如期结束这次远航,可以使他的地位更加巩固。他不但在英格兰和苏格兰有后台,在法国也有支持者。因为众所周知,麦克奎因是国王的人,他此次航行的真实目的是为国王效力。那么,一旦阴谋败露,已经获胜、报复心很强的共和党人会怎样惩罚他们呢?对于普通船员来说,他们出海远航不过是为了冒险,或者为了逃离险境,回去之后也不会给他们安排什么好差事。如果先在国外逗留一段时间,等到局势明朗、乾坤已定再回去岂不更好?与此同时,可以在海上寻欢作乐、自由自在,从东方世界聚敛钱财。

大副的如簧之舌未必能让所有船员完全接受他的逻辑,但是国家无主,内战烽烟四起,确实让人焦躁不安。听了大副的蛊惑,他们越发张开想象的翅膀,希望拥有最广泛的自由和唾手可得的财富,砸烂束缚自己的镣铐!船员中的幻想家和平均主义者对船长“统治集团”侧目而视。他们这样苦心经营,维护秩序,即使顺利完成航行,把掠夺来的珍宝全部奉献给那位流亡国外的国王,又能换来什么呢?

阳光灿烂,海风徐徐,白帆鼓满风,船儿平稳地前进。在午后和煦的阳光之下,船员们有的干活儿,有的靠着栏杆聊天,有的躺在双层床上打盹,不满和怨恨在他们心里升腾、膨胀。

每天这个时候,庞普尔都准许罗斯在甲板上玩。她头戴大草帽,四处转悠,偶然听到船员们嘀嘀咕咕,言语之间,反抗的情绪已经越来越强烈。爱德华知道,罗斯女扮男装不会永远瞒过船员们的眼睛。他们随时都可能撕掉她的伪装。他心里很紧张。罗斯细皮嫩肉,动作敏捷,优美的曲线隐藏在男孩子宽大的外衣之下,即使不被怀疑,也容易引起船员们的遐想。闷热的、寂寞无聊的长夜,不知哪儿来的蚊子嗡嗡嗡地叫着,打破舱房的宁静。罗斯美丽的身影对他们是一种诱惑和嘲弄。于是医生庞普尔和罗斯形影不离,除非另有任务无法分身。有的船员因为强烈的阳光和漫漫的航程得了热病,还有一两个人因为伙食太差得了坏血病。有个老头被一根粗重的帆杠打得晕了过去。庞普尔不得不切开一个口子取出已经发了炎的囊肿。这是这位大夫有生以来第一次做外科手术,他的牺牲者痛得呜哇乱叫。

罗斯想念她的马儿内利,奔腾跳跃的浪花使她想起马的鬃毛。她相信,内利也会同样思念她。当船儿越过雪白的浪花,她便想象自己是在碧绿的牧场纵马疾驰。她似乎被爸爸锁在一个保险箱里。

面带羞涩的孤儿罗斯头戴大草帽,样子有几分古怪,但她那秀丽的身影对船员们来说是个好兆头,不管她和令人讨厌的船医是什么关系。罗斯却没有发现大伙儿都在注意她。人们都愿意她在自己的目光之下,而在她面前谈话时,他们都无所顾忌。

于是,有一天她问父亲,他们的船是支持国王还是反对国王。庞普尔回答,他们是受共和政体皇家学会的委派出海远航的。

“他们说船长支持复辟。”罗斯说。

“他们?哦,那些船员。我想,麦克奎因本人完全有可能支持国王。但他这次远航是受命于新政权的。否认新政体就是否认他对这条船的指挥权。”

“这么说,他们的话都是无稽之谈?”她继续追问,“如果他否认自己和共和国的联系,船员们就有权否认他。那样,他就一文不值了。”

“你是从哪儿听到这些奇谈怪论的?”

“船员们都在悄悄议论,要把船长扔到岸上。”

“你能肯定?如果是那样,他们就是叛徒。”

“他们说,要么离开这条船,要么开除船长。”

“谁是幕后策划的人?”

“大副。”

“废了麦克奎因,谁当船长?”

“他们说,他们不受任何桎梏的束缚,是没有人能管他们的自由人。我们应该站在哪边,爸爸?”

“我们必须警告麦克奎因。”

“这不也是出卖?”

庞普尔若有所思地看着女儿:“你同情那些船员吗?”

“我想的是你这次航行的任务。你必须有航海的工具。你必须留在这条船上。”

“反对他们的计划……”

“可是这些人就意味着船。”

“船长才意味着船。”

“不管谁是船的象征,只有扬帆才能远航。”

“如果这帆抢风掉向的话。”

麦克奎因船长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买了三个黑奴到船上。这三个人——西蒙、蒂墨塞和乔纳应当是可靠的。而且他们都是天主教徒,脖子上戴着十字架。船长和庞普尔谈及此事之前,早就猜出船员们正在酝酿的阴谋。摸清庞普尔的态度之后,他大谈叛卖者的流毒正在那些没有头脑的船员当中起作用。他说他们压根儿就不曾认识到反抗是一种自轻自贱的行为,而且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船长建议用往特拉罗肩上压重担的办法,收买大副。特拉罗是决定的执行者,但大权仍掌控在船长手里。

庞普尔把这场事变比作晕船,对船长的计划和大副可能采取的对策作了一番分析,提出,如果他们上岸,置身于陌生人当中,会不会又怀念船上的生活,并且相互友爱呢?

麦克奎因指出,恰恰相反。如果他们上岸,大副就能纠集一批地痞流氓支持他们反叛。所以这场斗争必须在海上进行。只有与外界隔绝才有成功的希望。天真的反叛需要铁腕来制止,直到“晕船”的毛病被纠正。

麦克奎因不愿意和一位把污言秽语当作力量之所在的大副谈判。就在他一推再推,迟迟不作决断的当儿,暗中燃烧的星星之火终成燎原之势。所罗门·特拉罗和三个身强力壮的水手找到船长门上,宣布他为共和国的敌人,把他抓住绑了起来。

“可你们自个儿就是国王的人。”麦克奎因无可奈何地笑着说。

“我们不属于任何人。”特拉罗反驳道。

撤换舵手也同样易如反掌。对于那片片白帆,谁来掌舵全无区别。

大副生怕医生和他的男孩儿是船长的同情者,命令他们待在舱房,哪儿也不准去。由于局势大变,有一部分船员十分悲观,他们预料这桩事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不抱希望,只能逆来顺受。其他人则因为这个新的开端而喜气洋洋。

后来,他们从平静的海面看到水平线上出现了一座座绿色的山峦。但是也就在这里,一团团巨大的墨一样的乌云夹带着道道闪电从海浪间升起。当帆船无可避免地驶近风雨雷霆的时候,乌云已经遮天蔽日。他们进入了“海怪”逞凶的区域。它的咽喉是风与浪的通道,许多船在这里失踪。在团团乌云的包围之下,分不清白天还是黑夜,只有魔鬼的怒吼声和关在货舱里的麦克奎因的号叫声不绝于耳。特拉罗找块破布堵住麦克奎因的嘴巴,但没有办法遏制风暴的喧嚣。方向舵已经没有用处,龙骨不时露出水面,周围一片漆黑。现在是所罗门·特拉罗显露船长之才的时候了。

西蒙、蒂墨塞和乔纳紧握栏杆,跪在甲板上祈祷。后来,里瑞——一位头发呈亚麻色的水手——把罗斯,船员心目中的吉兆叫到甲板上。他这样做并非出于仁慈,而是突发奇想,认为罗斯将是幸存者之一。那几个安哥拉人看见罗斯,围成一圈儿在她身边跪下,棉布袍子在狂风中翻飞。特拉罗手把舵轮,使尽浑身解数。黑暗的天幕下,闪电像蛇一样狂舞。波浪渐渐平息,天光开始降临。他们已经穿过风暴眼,但是陷入一片闪光的白雾之中。白雾比黑暗更遮挡人的视线。什么都看不见,船无法前进。

先前那位被庞普尔切去囊肿的病人因为伤口发炎又开始呻吟。那家伙痛得要命。所罗门·特拉罗为了表示自己作为新领导的同情之心,只好把医生叫来——虽然是位初学的庸医。

庞普尔尽最大的努力减轻病人的痛苦,先给他的伤口排脓,然后又认真清洗了一番。这当儿,三个黑人继续围着罗斯祈祷。他们用自己的语言唱歌,五大三粗的西蒙领唱,英俊的乔纳和瘦削的蒂墨塞合唱。

“如果你再这样折腾下去,我们也要生病了。”罗斯对所罗门·特拉罗大声嚷嚷。

里瑞摇晃着满头亚麻色头发,弓着脖子像条美人鱼。在这条船上,他是“演员”,不管别人让他装扮什么,他都认认真真表演。他从医生带来的这个小伙子身上感觉到一种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使得别人都成了他的竞争对手。

“我敢担保,你的主人觉得蛮舒服。”他尖着嗓子嘲笑道。

“闭嘴,里瑞!”特拉罗的副手沃斯特生气地说。“演员”不高兴地噘起嘴巴。

浓雾包裹着帆船,白帆失去往日的神韵,像鸟儿耷拉下来的翅膀。三个黑人一边摇晃一边唱歌。他们的条纹长袍就像得了传染病,按照同一个节奏慢慢地来回摆动,袍襟扇起的微风仿佛中了邪,向白帆吹去。浓雾渐渐退去,蓝色从海浪间升起。船又开始移动。他们终于得救了。西蒙、蒂墨塞、乔纳和罗斯创造了奇迹。

所罗门·特拉罗则认为船医和他的徒弟已经向以他为首的新政权投降,于是恢复了他们的自由。

船员们对这条船本身应当忠于谁各持己见。有一个问题必须解决,这条船到底应该在什么旗帜下航行?是国王的旗帜,共和国的旗帜,还是人民的旗帜?有的人主张保留英格兰的棕榈和月桂的旗帜。可是这样做就意味着承认船长的权威,罢黜麦克奎因的船员们便成了叛匪和罪犯。大多数人愿意在一个新的、象征自由的标志之下航行。他们将升起一面自己设计的旗帜,而这件事必须赶快决定,因为他们离荷兰人在开普敦的聚居地已经很近,不能因为没有旗帜而被人误解。于是,罗斯在麦克奎因的绿衬衫上绣了一朵黑玫瑰。“雪松号”有了自己的旗帜。进入开普敦港的时候,这面旗帜猎猎迎风,向人们昭示这是一条独立自主的海盗船。

荷兰人决心把他们新开辟的聚居地变成可以盈利的贸易站。他们索取高价给“雪松号”供应了水、蔬菜和水果。所罗门·特拉罗告诉爱德华·庞普尔,为了大家的健康和安全,他已经决定把麦克奎因船长留在岸上。老头如果企图继续随船航行,那绝非明智之举。沃斯特向医生保证,全体船员经过表决一致同意“雪松号”接受“新班子”的领导,条件是对可怜的,疯疯癫癫、软弱无能的麦克奎因作妥善的安排。“新班子”希望庞普尔留在船上,证明老船长不称职,从而为叛乱者的罪责开脱。

“我还有别的选择吗?”庞普尔问。

“有。你可以跟船长一块儿上岸,”特拉罗咧着嘴,装出一副宽宏大量的样子,“不过,你的小徒弟不能跟你走。是的,罗斯不能走。他对于我们是一道驱凶避难的符咒。我们不愿意失去这个孩子。”

在这个小小的聚居地,如果三个操同一种语言的人用相同的口径讲述“雪松号”上发生的事情,人们便会相信这“一家之言”。特拉罗十分谨慎,不让这种事情发生。

麦克奎因买来的三个奴隶也获得了自由,可以在海岸仓库、货栈那里找到他们自己芳草如茵的“乐土”。西蒙、蒂墨塞和乔纳在聚居地逗留了几天,可怜巴巴地祈祷着。对于他们,当地的部落和英国人同样地陌生,而且更充满敌意。结果,荷兰卫兵把他们赶跑了。在翻过岩石裸露的山头和金色的平原逃往家乡的路上,这三个人被人用脖子上面挂十字架的绳子活活勒死。

麦克奎因船长被送进开普敦石头城堡一座关精神病人的收容所。所罗门·特拉罗把从老船长舱房里抢夺来的金镑拿出一部分塞给收容所的护士,让她们照看这个孤苦伶仃的老头。大副大摆宴席招待聚居地的总督——一个大腹便便、性格孤僻、一无所长的荷兰人。所罗门·特拉罗把自己大肆吹嘘一番之后,很快便觉得索然无味。“雪松号”必须起航,向东进入未经测绘的水域,目的地不明。所罗门·特拉罗向手下许愿,到达神秘莫测的目的地之后,一定能搞到许多黄金。他夸口说,他们走的是德雷克[13]开辟的航线,通往西方极乐群岛[14]。只有一位名叫克拉姆芬的水手因为对地理有更多的了解,敢嘲笑几句。

如果那位总督不是一个心胸狭窄、狂妄自大的笨蛋,如果这个被称之为开普敦的地方不是这样粗陋鄙俗,如果能够保证罗斯和自己待在一起,庞普尔或许情愿留在岸上。他可以在收容所工作。但是他无法信任所罗门·特拉罗。自从帆船进入港口,他就一直把罗斯作为人质留在船上。这家伙是一个危险的、盲目自信的凯尔特人[15]。仅仅为了证明他自己能干,不惜把船送上绝路。庞普尔讨厌大副对罗斯那种满含讥笑的兴趣,巧妙的巴结,油滑的暗示和那双仿佛要穿透身上的衣服、作一番深入了解的黑眼睛。为了女儿,庞普尔应该离开“雪松号”,留在开普敦。可是他还有更高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需要船,需要驾驶这条船的同胞。他不愿意得罪这些船员,从来不说要离开他们的话。船员需要庞普尔,不管他的医术多么不高明。为了大伙儿的健康,一条船上需要有个医生。

那一天晴空万里,“雪松号”起航,船员们宣布罗斯为“吉祥物”。但是,开普敦已经把热病传染给了这条船,而且传染的速度非常可怕。第一个病例在第二天发生,医生绞尽脑汁、想尽办法也无济于事,病人第三天就一命呜呼了。这时,又有六七个船员病倒,庞普尔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阻止疾病蔓延,连他自己也做好命归天国的准备。沃斯特大骂复仇神。他一向认为这个凶神专门报复有反叛行为的船只。沃斯特站在甲板上破口大骂,周围躺着的人有的发冷,有的发热,有的浑身颤抖,有的拼命呕吐,有的皮开肉绽,有的神志不清,一副惨不忍睹的景象。不出一个月,“雪松号”的船员死了四分之三。每天下午,死者的尸体和太阳一起沉入海底。

克拉姆芬对拒绝接纳他的死神大加嘲弄。如果有哪位死者身体的某个部分正巧碰了他一下,他便在船首大跳快步舞,抖落掉沾在身上的晦气。这条死亡之船顽固不化的船长所罗门·特拉罗是幸存者之一。他每天都向还活着的人们许愿很快就能靠岸。他赌咒发誓,可以提供港湾和休整之地的海岛已经遥遥在望。他还宣称曾经看过阿拉伯人和葡萄牙人秘密绘制的海图,这一地区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岛屿。坎巴路、马斯卡瑞戈尼、迪那·阿罗贝都在这一带。但是,由于所罗门·特拉罗过分专注于他已经获得的权力,而且决心无视这种独断专行带来的恶果,他早已偏离航线。没有一块陆地出现在眼前,因为他们已经迷失方向。

“啊——哦!”里瑞引颈悲歌,敦促满天角度各异的星斗施展魔法,跟他也开个曾经和所罗门·特拉罗开过的玩笑——灭绝一个群体的玩笑。他不停地祈祷。

爱德华和罗斯坐在他们的舱房里等死。他供职的“雪松号”已经遇难,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满面愁容,一双眼睛因为想象那个无法避免的结局而闪闪发亮。没有伤害女儿,他感到很满意。他守住了为人之父的本分。

“不要伤心,爸爸。”她嘻嘻嘻地笑着说,清澈明亮的眼睛注视着爱德华·庞普尔。她还是那么健壮、可爱。

“我们将瘦得皮包骨,最终喂鱼了事,”他叹了一口气说,“只有灵魂继续航行。”

罗斯很走运。她健健康康活着,还那么惹人喜爱。医生的医术虽然不足以制服凶残的病魔,但他自己活了下来。汗水浸透了所罗门·特拉罗脖颈后面耗子尾巴似的头发。他也没死。在一息尚存的船员中,他们看到死神在夜里剔走冤鬼的灵魂,正在泯灭的躯体在睡梦中寻找最后一线复活的希望。后来,只活下三个船员:里瑞、沃斯特和克拉姆芬。再加上大副——现在的船长、医生和他的徒弟。光凭这几个人很难驾驭这条船。他们只能“靠风使舵”。风滥施淫威,一天便把船吹出许多里格[16]。在他们这种弱不禁风的情形之下,如果碰上坏天气,必死无疑。碧波营造的坟墓会把瘟疫不屑一顾的“佳肴”一口吞掉。但是日复一日,风徐徐地吹,终于有一天,一座斑岩铸成的山峦,像海底升起的鲸鱼,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

陆地遥遥在望,看起来像一座海岛,或者一座半岛的最前端——他们简直不敢有此奢望。浅蓝色的环礁湖与陆地相连,船与环礁湖之间是一座座暗礁和拍打在礁石之上的细碎的浪花。海风劲吹,他们的船鼓起风帆向那座座暗礁驶去。几个精疲力竭的幸存者不再相互打量下一个该谁喂鱼,而是齐心协力又升起一组帆,向看起来像是一个缺口的地方驶去。沃斯特顺着绳索设法爬上桅楼瞭望台,看见海岸前面波涛汹涌,形成一道天然的屏障,但是屏障中间有一条狭窄的通道。舵轮派上了用场,但是真正起作用并且把他们送进这条通道的还是友好的风。他们听见龙骨刮擦泥沙的声音。不等船长发号施令,大伙儿便七手八脚放下长艇,然后像逃命一般,抛弃那条给他们带来巨大灾难的帆船,顺着绳子爬下去,跳进长艇,坚定不移地向白色的沙滩和沙滩那面绿色的山峦划去。在最后一刻,所罗门·特拉罗收回他的领导权,命令里瑞、沃斯特和克拉姆芬暂且留在船上。

“把老鼠都淹死,”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大声叫喊着,“绝对不能带来鼠疫!一只老鼠也不能逃到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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