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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贬为庶民

自古功高震主者不赏!

胜利属于陛下,荣耀属于君王。

为人臣者,可以贪财,好色,却不能与帝王争“名”。

或者,荣耀属于死人。

有的人成了英雄,但是前提是他必须要死。也许他活着的时候是个窝囊废,是个被排挤的小人物,只要他死了,他就成了英雄。

君王们知道,死人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威胁。

王大勇一站成名,潘家军一战成名。好消息走的比加急快马还要快!也许是压抑和恐惧与绝望之中的百姓,渴望这样的一个好消息。

全国军士大受鼓舞,百姓把他们的故事口口相传,越传越神!

三千人打散了北地大汉五万人的中军,收缴兵器无数,斩获首级两万一千余人,其余士兵被冲散逃回北地。

没有俘虏!

胡人大伤元气,十年之内不会南下。

天沐王朝出现了一个杀星,不留俘虏,周边小国震惊,不寒而栗。

如果不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千万不要侵略别人的国土。

王大勇护送和叶公主回京。

潘云飞本来另派了人手,不过皇帝密旨要见王大勇。

王大勇骑着战马,走到京城外的城门之下。

这就是京城,百姓心心念念的京城。

这就是梦里的京城,威严的庙宇高耸入云,宽阔笔直的街道一尘不染,连街上的贩夫走卒都显得与别处不同,格外精神。

然而,他心中惴惴不安。

如同排山倒海的士兵冲过来的时候他不怕,但是站在这座如同巨兽一般的京城外,他犹豫了。

京城的城墙高楼是森严和高贵的黑色石头砌成,像一座走过漫长岁月,不知道存在了多久的远古巨兽,镇守大地。

我为什么要到这儿来,就像做梦一样,人有的时候会恍惚,有片刻的不清醒。

人生在世,很多事情,要发生的总是要发生的。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她想起潘小凤,想起他们的新家,想起即将生产的妻子就开始担心起来。

他们都说,女人生孩子是去鬼门关走了一遭,这个时候,作为男人应该守在妻子身边。

人都是要死的吧!

原来那日,他被众人束缚,身体被捆绑丝毫动弹不得,不知为何内心愤怒,使出全身力气,挣断绳索。心念一动,妖狐从画中飞出,飞跃山河对她来说就是眨眼的功夫,她知道自己的责任是保护王大勇的安全,她让大枪飞到王大勇手中,并且对大帐中众人施了定身术。

这本是高级的法术,但是已经接近元婴的狐妖对凡人施法,似乎只是一挥手的功夫。

也许,不需要自己帮忙,王大勇一个人还是会解决这件事。狐妖心想,他看到那把大铁枪在王大勇手中,挥舞起来如同飓风,伴着电闪雷鸣,极为骇人。她甚至觉得,也许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也有一个人,或者一个神,用这把神兵,屠杀妖族,锁魂枪,其中封印了多少灵魂,凡死于此枪者,都会留下一魂一魄。

但是和叶公主还是看到了王大勇如同杀神下凡的那惊人一幕,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人间变成了地狱。

原来男人应该是这个样子,强大,伟岸,一往无前,虽贵为公主,依旧觉得自己卑贱,心甘情愿臣服于那人脚下。她的心里再也放不下别的男子,她的眼里再也看不到别的男子,就像被施了咒语,就像中了致命的毒药,只有靠近他,或者不断去想他,甚至在脑海中被他爱怜,被他压在胯下,自己才会觉得好受些,觉得舒服,觉得就这样,不要停下来。

人,也是动物。活下来,生存繁衍,就是生命的意义。

如果没有经历过之前在营帐中的羞辱,他一定会同情被杀者,然而,经历过之后,她觉得痛快,王大勇像烙印一样烙印在她心中,烙印在她身为女子那个最私密,最柔软,最脆弱,最难忘和刻骨铭心的地方,无论是在灵,亦或者是在肉,都挥之不去。

她觉得自己浑身发烫,或者是自己灵魂发烫,她觉得自己就像干涸的土地,只有那个威武雄壮的男子,他的体液可以滋养自己,她舌头觉得发痒,就好像只有用舌头去品尝对方的身体,对方的舌头,才会让自己稍微舒服一些。这些想法是多么下流,和叶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无法解释。但她坚定地认为,这就是自己最真实的想法,从未如此肯定。

这一次波折,这一场磨难,对自己来说是多么大的一场历练。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经历了愤怒,恐惧,绝望,他从天堂堕入地狱,从光明,落入黑暗深渊。但是经过这一切,她变得强大,她终于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她不再像过去那个活在深宫里的行尸走肉,看上去荣华富贵,锦衣玉食,而实则内心空虚,觉得岁月漫长,无法打发这无聊的岁月。

如今则不一样,他愿意为了那个男人,放弃一切,哪怕是只和对方在一起呆一天,哪怕是一个时辰。

这样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爱好一个人,是卑微的,是卑贱的,是不知廉耻的,而且身为一个女子,身为公主,就这样毫无羞耻之心在脑海中YY那个男子,是多么不堪,可是这就是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要活下去,就要学会面对自己。

爱一个人是幸福的,只是有的人一生也没有遇到那个人。或者,即使遇到了,也在自欺欺人。

错过了,就再也没有后来,后会无期。

此后的人生,剩下的全是些垃圾时间。你没有争取过,就会遗憾一辈子。还要欺骗自己,这就是人生。

那就放下吧,释怀吧,人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是真,或者是假,都不重要,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事情,对方怎么会清楚是怎么回事。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此一时,彼一时也。

大凡可怜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没有相同的经历,不要劝别人要宽容。宽容别人,那是上帝和佛祖的事情。作为凡人,我们可以选择仇恨,选择冷血,因为我们是人,是浑身缺点的凡人,因此可以更加纯粹,更加爱憎分明,即使如此,缺点也不能掩饰我们身上的光芒。虽然生命短暂,如同烟火,但我们也曾绽放,也曾绚烂。

也许正是因为短暂,才显得这光芒格外夺目,是死亡赋予了生命更加神圣的意义。

但凡人是看不到妖狐的,她很快又回到了大枪之中,大枪有了灵,就更加威力非凡。

王大勇只要觉得自己心念一动,大枪就像会听话一般。

她揭起帘子,对王大勇递过去一个水壶。她的心狂跳,但是却表现得极为平静,她要像个公主一样,即使在他面前,她曾经一丝不挂,一文不值,她甚至高兴,是哪个男人看到了自己的身体,也许这是对自己来说最好的安排。我愿意在你的身体下颤抖,难道世间女子爱上一个男子,都会如此心甘情愿?

只是,这世上的女子,过了一定年龄,就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人只有在年轻的时候,才会爱上一个人,纯粹地爱上一个人。

爱情,需要的是本能,而不是思考。

何况她毕竟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女,男子汉的气息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真好看,一个女子觉得男子好看。她真好看,王大勇心想,却又让自己不要这样想。她是公主,我只是个当兵的,何况我还有妻子。

“王将军,您喝水,已经到了京城。”

“是啊,真是一座大城。”王大勇感叹道。

此时,过来一辆马车,为首一位公公,细声细气道:“哪位是王大勇王将军?”

“小人在!”王大勇道。

“王将军跟随小人到驿馆休息,明日面圣,和叶公主进宫。”

那人盯了一眼王大勇,王大勇觉得此人很强。

和叶公主下了马车,对王大勇屈身,道:“谢王将军再造之恩,请受小女子一拜。”

“这怎使得?”

王大勇从马上跳下来时,公主已经跪在地上,地上下过雨有些湿滑,公主的白色衣裙上被粘上了泥水。

雨还在下,气氛不算融洽。

就像她本人,女子最重的是清誉,她曾经高高在上,贵为公主,可是此时,她却是帝国的耻辱,她的存在就是帝国的耻辱,也许只有她的死,以及失踪和被人遗忘,会成为帝国的那一块遮羞布。

雪白的裙子被玷污得肮脏,让人心惊,苍天如此无情。雪白的肌肤被淋在雨里,就像是出水芙蓉,而人不会心疼芙蓉,却会怜爱这样一个美到极致的少女。

王大勇连忙单膝跪地,把公主扶起来,一阵香气沁人心脾,那是少女体香。她的身体柔软,好似无骨。而他却像一个天神,一个铁铮铮的男子汉。

公主一头长发,如同丝绸一般。那是生命旺盛的美好,那是年轻的美好。

就像夏天小凤院子门外两棵垂柳的柳枝,就像小凤的头发,他又想起了小凤,小凤在做什么?

和叶心中感激王大勇救命之恩,此生在最绝望的时候,她被所有人都抛弃的时候,是王大勇救了她。

在大汉营帐之中,她想到的最好的结果,就是自尽而亡。

然而,即使所有人都背叛了自己,可是自己依旧想要活着,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想要看到第二天的日出就成了最奢侈的愿望。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

然而,那些活着的人,他们为了小事而闷闷不乐,虚度光阴,天地造化弄人。一个人如果站在生死的高度,就不会再去纠结生活中的小事,琐事。

这世上除生死之外无大事,天塌下来当被子盖。

和叶愿此生不嫁,她的心中已经住了一个人,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天沐国唯一的男子汉。

她知道自己配不上,只是偷偷把王大勇的披风藏在自己的包袱里,抱着此生唯一的念想。

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

是啊,这一别,恐怕再难相见。

后会无期,盼望各自安好!

皇宫后院,不是他一介武夫可以去的地方。

王大勇收回心神,公主让人不忍心有别的想法,身而为人,他为公主落了眼泪,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流泪,似乎从记事起,自己再也没有为了谁流过泪。

可这时天沐国的公主,堂堂公主落到如此田地,所谓的宦海沉浮,所谓的高官厚禄,所谓的荣华富贵,让人齿冷。

不过是过眼的烟云!

如果有一个世道,人人可以为了自己而活,人人生而平等,并且自由,那该有多好!

公主上马车之前回头看了王大勇一眼,又走回来,拔下自己头上发簪,递给王大勇道:“王将军,此后怕是很难相见,留下我的发簪,权当是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了,如果老天垂怜,小女子愿意当牛做马,以报救命之恩!”

那是一个金色的发簪,简单而显得高贵,不像自己在集市上给小凤买的,那么复杂,那么扎眼。这个金色的发簪没有任何修饰,就是一把金簪,带着和叶的体温,和和叶的香气。

王大勇双手接过金簪,高高举过头顶,她看着他,他却低着头。

说完,毅然决然地转身上了马车。

那一刻王大勇觉得,公主瘦弱的背影却又无比坚强。那弱小的女子,又会面对何等黑暗可怕的黑夜。

人生在世,拼的是一口气,人的命运,握在自己手中,即使不是这样,我们依旧可以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选择自己成为怎样的人,选择自己走什么样的路。

在无人察觉的时候,和叶公主泪流满面,她在马车上痛哭流涕,为自己而哭。

当初她离开京城的时候,也并没有落泪,她觉得母后和太子哥哥已经为自己流足了眼泪。

她也一度倔犟地认为,自己要坚强,要为帝国换来和平,这是一个女人,一个皇家的女人应该做出的牺牲。

夏天的雨后,这天却让人觉得内心寒冷。

王大勇并没有蠢到会以为皇帝会给自己加官进爵,这位皇帝陛下阴损无比,对内残暴,对外羸弱。他把公主的金簪放在怀里,就好像害怕公主会在这清冷的雨里被冷落。

你有你的路,我也有我的路,后会有期,将军不下马,各自奔前程!

与其儿女情长,不如快意恩仇。

这次虽然是立了战功,但是却违背了皇帝坚守不战的命令。

他在驿馆里一夜未眠,只是盘腿打坐,神识走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甚至走进皇宫,甚至看到独自坐在床上发呆的公主,腿上盖着自己的披风。

他没有学过系统的修炼法门,他不知道修真的一步一重天,他只是呼吸吐纳,按照自己的节奏。

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本领,同样一夜未眠的还有坐在文书案后的皇帝陛下,这位皇帝陛下似乎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帝国的重担压得他直不起腰,阴谋与权变已经耗尽了他的精力,他不敢睡,他怕自己躺下就再也爬不起来。

都道是万岁万岁万万岁,谁能活一万岁?谎话,全都是谎话。

他有时候觉得所谓皇帝,其实是这世界上最可怜的人。

从他晦暗的目光中划过一丝狠辣,不过又转瞬即逝。

“不,帝国需要这样能征善战的将军。”

皇帝自言自语道,“只是,他还太过年轻,他才二十五六岁,我的皇子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我就把他留给我的皇儿吧。皇儿能压得住他吗?”

一旁的太监不被人察觉地抬了一下眼皮,继续低头,守在老皇帝身边。

此人就是刚才的那位内侍。

第二天,王大勇早早就候在皇宫外,等待皇帝召见。

过了半个时辰,又有宫廷里太监传话道:“宣王大勇将军进殿!”

王大勇走过一道又一道的大门,这皇宫比他想象的要大,即使他的神识昨夜来过。

“小人王大勇拜见皇上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王大勇趴下,头也不抬,显出头也不敢抬的样子,只是他脑海中金銮殿上所有人都清清楚楚。

驿馆里的官员反复教会他如何行礼,千万不能出差错。

他听到皇宫外有两三百士兵甲叶声音作响,但是他并不畏惧,如果有生死危机,他不介意杀了昏君。

他不自觉放出威压,金銮殿内气氛变得稳重祥和,因为王大勇的到来,这里成了王大勇的金銮殿。

反倒是皇帝和群臣,觉得有些不自在。

皇帝看着王大勇,尴尬,又微微一笑:“抬起头来让朕瞧瞧!”

随机,皇帝拍了一下龙书案,群臣下跪。

“好一个铁枪大将王大勇,你好大的威风,你擅自行动,有没有把我的将令当回事?”

王大勇就知道对方会这样说。

“吾皇息怒,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此战大捷,非小人之功,乃是皇帝陛下之功。”

“哦,好你个伶牙俐齿的王大勇,你倒是说说看。”皇帝笑道,这笑容居然也如此慈祥,就好像他是村头冬日里晒太阳的一个普通农户家的老头。

“和叶公主乃是我天沐王朝的公主,也是小人的公主,我天沐王朝士兵的公主,是帝国的光荣。公主受辱,我等将士必然以死相拼,皇帝陛下就是用激将法,置之死地而后生,让我等良知尚存的天沐国将士为和叶公主一战,至于那一夜,雷电大作,更是天佑我天沐王朝,我军区区三千将士将北地胡人大汉中军五万人打的溃不成军,小人更是手刃大汉,取下首级,先给皇帝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王大勇说完,将身后一个木箱子放在众人面前,道:“皇帝陛下,这就是那莫敢第大汗的首级,我等看看他究竟有多大的胆量,敢来侵扰我天沐王朝边境。”

说着就打开了箱子,那大汗到死都是一副难以置信的恐惧的表情,那人头颅极大,想必身体及其魁梧。那透露面容丑陋,却又透出一种可怕的威严,那是帝王的威严。只是,此刻他在王大勇手中,只是一颗死人头颅,散发出血腥臭味。就连金銮殿里的熏香都压不住的血腥味,让人胆寒的气味。

众人都下跪道:“王将军威武,吾皇英明。”

那大汗的身体早就被碎尸万段,只是他那颗头颅,受到了冰柜的优待,依旧没有腐烂。王大勇一路上用冰块保存,才没有太过于腐烂。

皇帝纳闷,没有想到此人居然如此狡猾,让我如何是好?

“你修要逞口舌之能,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宣朕口谕,王大勇贬为庶民。潘云飞官拜骠骑大将军,潘家军赏赐白银三万两。”

“谢陛下。”王大勇道,能保住性命,其他的都好说。只怕今天皇帝要是敢拿自己开刀,他不介意杀光金銮殿内这群猪狗。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虽被贬为庶民,但依旧赏赐在皇宫里吃午饭,陪吃的有皇帝,皇后,太子还有和叶。

刚做了诀别的准备,又能再见一面,真是让人高兴。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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