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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饭量惊人的王大勇

从丽水县到京城,一直在走下坡,只是这平缓的下坡让人不易察觉,天地何其之广广袤兮!喜得壮士守四方。

转过了六盘岭,就看到远处的凤山,那山形似一只凤凰,而那凤头却在人脚下,一直下到平处,就发现那凤山高耸入云,像一只来自蛮荒的巨兽,守护着它脚下的村落。再走一天就到了京城,植被越来越茂密,空气也越来越潮湿。

没有了北方的清爽,王大勇觉得自己就像是待在井底,有些憋闷,据说京城有十条龙,也就是十条不同的河流围绕,所谓十龙绕城,是出了名的风水所在,龙脉之地。

雨还在下,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

大勇骑在马上,和叶坐在马车里,目的地是京城,他就希望这样一直走下去,她也是,她觉得他就在自己身边,很踏实,甚至很幸福。

和叶不喜欢连绵不断的雨天,一切都发了霉。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躲在屋子里昏昏沉沉地睡。她曾以为再也见不到京城的雨景,烟雨之中据说京城处处是景。

大勇喜欢雨天,无论是绵绵细雨,还是倾盆大雨。无论是若有似无的春雨,或者是夏季里夹杂着冰雹的暴雨,或者是带来寒意的秋雨,甚至是冷冷的冬雨,他都喜欢。或许是因为他在山村长大,庄稼生长需要雨水,而高山之上本就是雨水匮乏。他常常想起过去下雨的时候,会把盆子,罐子放在屋檐下接雨水,雨水又叫做天水,爹用接来的雨水煮茶最好不过。而自己有时候会在雨天里,放一片小树叶,或者做一只小船,飘在雨水汇聚成的水流上,一直跟着向前走,走出好远。而妈妈会担心他被山洪冲走,过去常有山洪把人冲走的事情发生。大勇从小身体壮实,泡了那么多雨倒是从来没有感染过风寒。

雨给了这疲惫的天地之间一丝生机,有了雨仿佛就有了变化,雨就像是天地之间的沟通,就像是天与地在交合,或者就像是一场宴席,他希望这场宴席不要结束,否则,曲终人散,人走茶凉,那是天下最悲哀的事情。

最怕的,是雨后的黄昏。

过去在小山村,在雨后的黄昏,天气清冷,生了病的小孩没有药,也没有郎中,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一点点断气。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是天地之间最高的规则。既然适应不了,就被淘汰。淘汰就是死亡,生命是那么脆弱。大勇常想人生的意义,却得不到自己理想的答案,但是他知道,人生也许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生命,来之不易,能长这么大,就更加不易。生命来之不易,就要更加好好珍惜。

驿馆外,有一棵高大的红枫树。这红枫树,在丽水县似乎只能长一丈高,而在京城,红枫树足足有七八丈高,几个人也抱不过来。雨水,静静地打在树叶上,顺着树叶落在泥泞的树坑里,树坑周围的土地上铺着青石的路面,人们打着伞,不急不忙走过,青石的街道被雨水冲洗,没有半点泥土。各种颜色的纸伞,就像是一个个小小的蒲公英,在纵横交织的街道和小巷里飘来飘去。

如果你在京城,如果你也有一把油纸伞,你一定会喜欢上京城的雨天。如果你是男子,可以尾随一个曼妙的京城女子,撑着油纸伞,静静地走在悠长的巷子里。曼妙的腰肢,和暧昧的环境会让人有很多下流的遐想。

人人都在想下流的事,下流而美好。

这就是梦里的京城,王大勇想把自己所看到的回到家里之后告诉小凤,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想要写下来,又发现自己所绘的文字,是如此的苍白。那就带她自己来看看,等她生完孩子,孩子稍微长大些,我们就自己来京城走一走,看一看,异地的风景,与丽水县不同,小凤一定会很高兴的吧。

粗苯的男人,有时候也会细心如丝,因为他心中有了一个女人,有了一个家。

只是那个时候,和叶公主还好吗?大勇心中滑过一丝悲伤。

飞鸟与鱼,飞鸟在天,鱼在水,总归不是一个世界。

皇帝陛下高高在上,但他心中总是觉得此人在气势上已经盖过了自己,此人巧舌如簧,而他毕竟不想背负昏君的名声,他也知道,怕是天下人早就把他痛骂作昏君。身为帝王,有时候到底需要多么宽广的胸怀,多么厚的面皮,多么狠毒的心肠?装聋作哑,维持着这个奄奄一息的庞大的帝国继续往前走。

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车夫,一个年迈的老车夫。

他似乎已经难以承受车的重量,却还要苦苦支撑,人生在世就是这样,你觉得自己撑不下去的时候,还要继续坚持,没有别的办法。

做皇帝没有百姓想的那么简单,普通人身不由己,皇帝更加如此。天沐王朝已经发展到了既得利益者团体控制国家经济,权利,现在军事大权也并非由自己可以左右。

自己虽然贵为皇帝,很多事情都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在走。

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重新洗牌,司法要公正,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要重新让百姓对朝廷有信心。

只是他越来越觉得力不从心,怕是大限将至,人都是要死的。又时候皇帝觉得,人与猪狗何异?不过是比他们活得长,人是穿着衣服的禽兽。

就在这时,北方部落入侵,派女儿去和亲,本是无奈之举。

谁知道这时候杀出来一个王大勇,救了和叶也救了天沐,但此人善恶难辨,却又杀不得,这样的虎将,可以保护天沐王朝免受外地入侵。然而,这样的虎将,自己能驾驭吗?他还那么年轻,对于太子来说,到底是得力的干将,还是毒龙,人心难测,人都是有野心的,人人都想当皇帝。在皇帝的眼里,人人都觊觎他的皇位。

有的时候,一个人的能力就是这么强大。

一个人可以就一个国家。

同样,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国家。

天时地利人和,凑齐了就能成事。

皇帝希望,这个坏人让自己来做,而让未来的皇帝施恩于此人,让此人为未来的皇帝所用。

天沐王朝的大街小巷都在传扬铁枪大将的英雄事迹,据说此人三头六臂,身高过丈,可以左右开弓,手持一杆大铁枪,常人两人都抬不动。铁枪大将挥舞他的神枪,都会伴随着闪电和雷鸣,就像是雷公电母那样,据说那是神仙用过的兵器。

皇宫里,红墙金瓦,宫殿林立,道路蜿蜒曲折,一眼望去无边无际,御花园里,到处是世间罕有的稀世花草,宫女和内侍,都身着华贵艳丽的衣服,带着温暖的笑意,静静地走过,没有一点声响。偌大的池塘,倒映着下着雨的天空,鱼儿就像是在天上游,雨丝落在水面上,化作一个小小的圈儿,然后一点点散开,消失在远处,不过新的雨点又落在水面上,仿佛无休无止,仿佛是人间的生老病死,胜利轮回。

王大勇长了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丰盛的饭菜,当然也没有见过这么气派的巍峨宫殿。按照潘云飞的话说,如果能到皇宫里走一遭,就死而无憾了。王大勇觉得这趟应该让岳父来,带着小虎,他们喜欢热闹,自己对这些都是一般,可是想起和叶公主,自己还是有些不忍心,也不放心。有的时候,和有的人见面,第一面就已经很熟悉了,这种感觉就像是故人重逢,这种感觉妙不可言。

可是据说,你第一眼就喜欢的人,有很大的可能不会喜欢你,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

而且招待自己的是皇帝一家人,当然只有皇后,没有看到其他妃嫔,据说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各个倾国倾城。

和叶公主换了一身宫装,更加不同于普通百姓,高贵典雅。

王大勇想了想自己的妻子,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他不为人察觉地深吸口气。

和叶公主对王大勇欠身,王大勇点头回应,皇帝陛下微微抬了一下眉毛。

“王大勇,坐我旁边来!”皇帝道。

“是。”王大勇一抱拳,大大方方走了过去,他想对于皇帝,自己与其过于唯唯诺诺,不如率性而为,自己心胸坦荡,也不怕对方能真的把自己怎么样。这京城,这皇宫也许在别人看来戒备森严,可在自己看来,如果他愿意,要拿走什么东西,如履平地,如探囊取物。只是他不能完全把自己的气焰释放出来,但是他不怕,他只要让皇帝知道,自己不怕,无所畏惧。

“这就是你的铁枪,我来看看。”于是站起身来,走到替王大勇拿枪的大内侍卫旁,用手拿了拿,铁枪丝毫不动。

“这杆枪有多重?”

“小人觉得可能有两三百斤。”大勇说道。

“你们来试试。”皇帝找来两个人高马大的侍卫,却抬也抬不动,铁枪稳稳立在那儿。

老狐狸在枪里,只要她愿意,这把枪除了王大勇,谁也拿不动。

皇帝点了点头,似乎在琢磨什么。

“我试一试。”太子道,太子年纪也是二十五六,相貌堂堂。

人比人,死;货比货,扔。

王大勇少了一份英气,而太子少了一份男子汉气概,和英雄气。

“比下去了。”皇后在一旁道,皇后是一个华丽的贵妇模样,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她已青春不再,但看上去给人一种母性的,包容的踏实,和叶眉宇之间更像皇后陛下,而唯独和叶的眼睛,长得像皇上,深邃,就像星空。

“母后莫要开玩笑,我真的来试一试。”

铁枪依旧纹丝未动,太子有些尴尬。想自己在京城里,是武力超群,是勇冠京城的。只是皇上常常跟他讲,那是因为他是太子,而不是真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为君者,要有宽广的胸怀,德行是放在第一位的。

和叶依旧没有说话,皇帝皱了皱眉头,是自己欠女儿的。

和叶起身,给王大勇碗里夹了一筷子鱼肉。

然后回到自己座位,其实大勇不会吃鱼,鱼刺吃起来很麻烦,但今天的鱼肉,基本上没有鱼刺。这是南国送来的名贵鲟鱼,据说比黄金还要贵重。

太子道:“父王,难得我们一家人团聚,大家干一杯。”

这次回来,和叶像是变了一个人。

皇帝心想,毕竟她遭遇了什么,我们无法想象。

人生最美的风景是内心的淡定和从容,这次虽然名义上将王大勇贬为庶民,而王大勇对此丝毫并不在意。自己有一身武艺,在这个不安宁的世道,一定可以活下去。人们需要杀戮!

也许,武功到了一定程度,人就会无所畏惧。

以武入道,王大勇的进步总是让王老汉感到欣慰。

从此,人间再难有人可以伤害到他。

而事实上,大臣们心里清楚,老皇帝的态度其实非常暧昧,虽然将王大勇变为庶民,而事实上,招待他的是皇帝的家宴。

这几乎是最高的待遇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边关战事告捷,朝中众人已有了拉拢王大勇的意思。

然而,荣耀属于陛下,荣耀也只能属于陛下。

王大勇坐在饭桌前,只是听着皇帝皇后训话,皇宫大院的风景,真是让人心旷神怡以至于皇帝的话,他没有完全听进去。

在凡人的眼中,富贵莫过于帝王,大约神仙们居住的仙境也不过如此。

亭台楼阁,名贵花草,飞禽走兽,宫女匆匆而过,大臣们表情庄重,而只有王大勇知道这貌似繁华背后的悲凉。一个何等羸弱的帝国,会落魄到外嫁自己的公主,以苟且祈求所谓的和平。这样的国家,血性何在?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早就耗尽了国家的元气,武将在朝廷不受重用和被猜忌是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将军们尚且要担心自己的生存,那么谁会在国家危难之际挺身而出。

莫使为众人抱薪者冻死于风雪!

只是这次,王大勇在旁人看来,就是为众人抱薪。

桌子上的佳肴大都是王大勇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什么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听着内侍报着一个个拗口的菜名。

“大勇,你今天放开吃,你今天不好好吃,我就砍了你的脑袋。”老皇上道。

和叶公主斜着眼睛瞄了老皇帝一眼,然后继续默不作声。

高深莫测,莫过于帝王心。

而王大勇不怕,道:“小人遵旨。”

然后王大勇端过来一大盘子肘子,直接拿手吃了起来。

老皇帝兴致勃勃看了起来,有时候看别人吃饭也很有意思,何况是像王大勇这样。

太子也很纳闷,此人食量极大,不过早就听闻,力气大的人,饭量也大。

皇后和和叶也没有见过饭量这么大的人,就在众人以为他吃的差不多的时候,王大勇道:“有米饭吗,我要一盆米饭。还要大饼,一筷子大饼。”

一筷子大饼,就是用筷子穿着大饼,那差不多要十几个大饼。

皇后听说过平民招女婿第一顿是要试探女婿的饭量的,肠胃不好,饭量不好的人是活不久的,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一个短命鬼。

皇后看到王大勇,想起的是女婿二字,这个憨货,怕是上辈子是个饿死鬼,可别撑坏了。

王大勇在平时也就是普通饭量,不过就是比常人略微多一点,而如果他愿意,就可以像这样,一顿饭吃很多,然后几天不再进食。战场上打起仗来,往往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有东西吃的时候,就要多吃,尽可能多的吃。

太子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好奇,在计算他到底吃了多少,不过后来,就算不过来了,菜蔬肉类瓜果还有大米和白饼,一顿饭吃的不计其数。

王大勇吃着吃着,和叶却落下眼泪。

只有她知道战场上的厮杀是多么可怕,不好好吃饭,哪儿来的力气?只有经历过生死边缘的人,才知道平常人的一日三餐是多么美味。她知道王大勇就是这样的人。

“别只顾着吃,喝酒!”皇帝举起酒杯。

王大勇从内侍手中要来酒坛,直接端起坛子喝酒,酒没有一滴洒在外面,皇帝的日子也过的很压抑,最近一直很压抑,如今看着王大勇如此吃饭喝酒,倒是难得的开怀笑了。

有的时候,看着别人吃的很爽,自己也会很爽!看着王大勇吃饭,皇帝感觉自己心里很痛快,难得的痛快。

皇后知道这个鲁莽的汉子救回来自己的女儿,对他是心中满是感激的,这样的人,也会是一个好丈夫好女婿吧,如果把和叶许给他,和叶会愿意吗?

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父亲和女儿的感情是复杂的,即使他身为帝王。

一旁的和叶公主在认认真真吃着自己的饭。

皇帝道:“和叶,给你的救命恩人敬杯酒。”

和叶正要起身,王大勇道:“公主殿下,我们就不客气了,我都用坛子喝了,今天一定要喝个痛快,陛下,这皇宫中的酒真的是太好喝了,小人回去的时候,能不能带上几坛?”

皇帝觉得欠王大勇一个大大的人情,如果他真的喜欢什么,而又是自己可以给予的,那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件非常乐意的事情。

“内侍,去给王大勇装一马车。”

“是。”一个内官应声道,然后退了出去。

“大勇,你可曾婚配啊?”皇帝问道。

“小人有一个妻子。”

“家中还有别的亲人吗?”

“小人老家里还有阿爹阿娘,还有一个弟弟。”

和叶公主听到王大勇有一个妻子,有些失落,不过又想,像王大哥这样的大英雄,做他的妻子应该很幸福吧。自己如果是一个普通农户家的女儿,能和王大哥生活在一起,该有多好。

普通凡人都有三妻四妾,何况是王大勇这样的大英雄?

只是自己现在先是被陛下派去和亲,现在又回来,以后怎么嫁人?到哪里怕都是遭人嫌弃。

皇帝心中道,我已经有负于我的女儿,如今,她回来了,一定要给他寻一门好亲事。

“你救了公主,也救了国家,是立了大功的,我却把你贬为庶民,你心中怨恨朕吗?”皇帝道。

王大勇听后,倒地拜道:“宝剑铸成,杀敌饮血,小人本就是一介草民,不过是做了自己自所能及的事,小人虽不曾读书,也知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道理。如今,小人吃了这么好吃的饭餐,喝了这么美味的酒,就是皇上让小人死,小人也能开开心心去死,死又何妨,小人连死都不怕,怎么会怕被贬为庶民,小人不怨皇上。小人自小就听阿爹说,皇上登基,减徭役,轻税赋,是好皇上。”

皇帝听后,连连点头。他想起自己自登基以来,从未荒废朝政,以勤勉自立,听王大勇这样说来,心中略有安慰。

他憨厚的让人心疼,皇后心想。

“你这次回去,且安心在家修养,武艺还要练,你以后的路还长着哩,要多读书认字。”皇上道,不自觉的已经语气和蔼而慈祥,就像是一个老师,对自己的学生嘱咐着什么。

王大勇道:“小人遵旨。”

说完起身,将那杆众人拿不起来的大铁枪轻轻拿起,扛在肩上,一摇一摆,却又稳稳地走向宫门外。

太子和侍卫都大为惊奇,此人到底有多大的力气?此人到底有多大的酒量?此人到底有多大的胆子?

老皇帝看着王大勇一摇一摆地走向宫门外,心中倒是略有安慰,这诺大的死气沉沉的皇宫因为王大勇的到来,而有了人间的烟火气,有了那么浓郁的生机,有这样的虎将保卫天沐王朝,是苍天有眼。口中道:“他走的倒是潇洒,一个人走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和叶公主心中对这个自己的父皇和整个王宫是鄙夷的,什么千军万马,什么荣华富贵,都不过是别人口中的虚言,身外之物罢了。

“父皇,母后,太子殿下,和叶先退下了。”

皇上想要说什么,却终于还是没有开口。

皇后道:“和叶,你好好休息吧。”

和叶退出了大殿,找到了一处高高的阁楼,目送着王大勇扛着铁枪,走过一道道宫门,终于消失在京城的暮霭之中,而随着他的消失,他觉得这皇宫越来越冷,越来越空。

杨柳依依,雨雪霏霏。

已过深秋,天越来越冷,此一别,不知何时再能相聚。

皇帝转过头,对太子道:“你觉得此人如何?”

太子道:“此人骁勇,是难得的虎将。”

“那我就把他留给你用,不过你要小心,他的气度远大于你,我不知道你能不能驾驭此人。”

“父皇放心,儿臣自有儿臣的办法。”

皇后道:“你们爷俩聊吧,我也乏了,先退下了。”

皇上起身,让婢女扶着皇后,走了出去,皇上温和地目送着皇后离开。

王大勇走到宫门外,只见一个侍卫驾着一辆马车,马车上拉了一车酒。侍卫道:“王将军,小人负责将这一车酒送到丽水县。”

于是王大勇骑着自己的马儿,和一辆马车,缓缓走出京城。

京城,还是让人留恋的。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留恋京城,还是留恋和叶,不好说。

如果这京城里没有和叶公主,拿着京城也就空空如也了。

那看不尽的楼阁殿宇,雕镂玉砌。只是,自己并不属于这里,不知道小凤怎样了,还是赶快回家。

一路上,官家的驿馆好吃好喝伺候,三日后,到了丽水县。

王大勇给自己留了一坛酒,给王老汉留了一坛酒,其余的全部给了潘云飞。

小凤肚子很大,估计很快就要生了,王大勇能够在现在赶回来,潘小凤已经非常高兴了,小两口许久未见,免不了要好好说一说最近发生的事,京城是什么样子。

“那和叶公主也是可怜的紧!”小凤道。

“为什么这样说?”大勇道。

“她虽贵为公主,是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的吧?我也身为女子,知道这世道对女子和男子不一样,这世人对女子过多苛责,可谁知道女子也是人!”

“是啊,夫人就不要去想那和叶公主,安心待产就好了。依我看那和叶公主在皇宫里锦衣玉食,没有什么麻烦。你想去哪里走走,我没有公务在身,刚好可以好好陪陪你,最近打仗,让你操心了。”于是把小凤搂在怀里。

潘云飞知道王大勇被贬后,愤愤不平,然而,得知皇帝家宴款待,又开始啧啧称赞。

“听所未听,闻所未闻,你这是明降暗升,表面上贬为庶民,而实际上,受到皇帝家宴宽带,谁还能小看了你?”

“好酒,果然好酒。”迎接王大勇的家宴上,潘云飞和潘小虎各自拿着一个酒坛,小心翼翼地品着,不肯洒落一滴。

王大勇被贬为庶民,也就没有了俸禄,虽然有些积蓄,但大勇还要担心生活来源,毕竟穿衣吃饭,衣食住行都要用钱,这些不应该让小凤来操心的。

不过此后,每月县衙给王大勇送来一百两白银,说是皇帝给王大勇的生活补助,另外有镖局的人给王大勇送来两百两白银,说是和叶公主送来的,王大勇来者不拒,统统收下,非常时期,不是客气的时候。

潘小凤一个月后生产,母女平安。和叶听到这个消息后说,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从此,王大勇就当爹了。

女人生孩子,是鬼门关走了一遭,两人感情越发甜蜜,王大勇在家,不过就是抱抱孩子,练练功。

一晃就过了三年,再去看王大勇,平静的生活削去了一身的锋芒毕露,变得平静淡然,就像是邻居家一个普通的大叔模样,只是筋骨更加强壮,而目光也变得更加坚毅柔和。

这三年,他的修为越发精纯,突破了很多的壁垒,达到了更高的境界。老狐狸一直在想,他的修行,一日千里,非我等可以攀比。

这一日,王大勇抱着小孩儿,看着树上新长出来的树叶被风吹动,发了一会呆。小女孩甚是可爱,眼睛明亮,乖巧听话。

“孩子他爹,回来吃饭了。”

王大勇回头看,潘小凤少了少女的青涩,多了一份少妇的成熟甜美,她的皮肤白皙细嫩犹如瓷器,她的头发乌黑柔顺,如同丝绸,她的眼神顾盼之间,眉目含情。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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