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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的美食地图

上海饭店

从前,在20世纪中叶,五六十年代,上海饭店是我们城市最高级的餐馆之一,用今天的话说,是一个高大上的地方。

记得上海饭店在柳巷钟楼街上,高门楼,门脸似乎并不大,但声名赫赫。底楼是大厅,楼上设有包间。它的来龙去脉,至今我也不清楚,好像真的是从上海迁来的一个馆子。至于它卖的是不是地道的上海菜,我就不知道了。

小时候,举家出门下馆子的盛况,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至少不记得和祖母出去吃过饭。有一年,应该是三年困难时期的事,我父亲在一本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什么文章,得了一小笔稿费,有多少钱,不知道,但现在想来也不过就是几十块。于是,一个星期天,他带着我们姐弟俩出门了,先去看电影,电影散场后,他突然说:“爸爸请你们吃饭吧!”于是,就来到了上海饭店。

那是我第一次进这家餐馆,上二楼,进了一个小包房。至于吃的什么,早忘记了,只记得有小笼包子,因为太好吃,还因为它的小笼包子太有名。还有一个菜记得很清楚,是青椒肉片,不知为什么记住了这个毫无来头也毫不上海的菜品,很奇怪。三年困难时期,尽管已接近尾声,但物质仍然是非常匮乏的,名声显赫如上海饭店,可能也拿不出一份多么丰饶的菜谱,而且,价格高昂,而像我父亲这样囊中羞涩的食客,大概也只能点这种没有什么名头的菜肴。可我们吃得很快乐,吃得淋漓酣畅。好像父亲还喝了啤酒,我们是否喝了汽水则全无印象。总之,一顿饭,爸爸的稿费一分不剩地被我们吃光了。

十年“文革”,我们这个北方内陆城市,物质极端匮乏,一切凭票供应,每个月,每人只有百分之三十五的细粮,也就是白面,二到三两食油,半斤肉。偶尔逢年节,按户供应一点鸡蛋、豆腐。十年间,我不记得我们城市供应过花生米、芝麻酱这一类本来最应常见的东西。饭店里,也不再卖纯粹的精米白面,卖的是掺杂了玉米面的二面馍和糙米。十年间,和家人下馆子的事情,再也没发生过,只是偶尔,大人会打发我们姐弟拿着饭盒去饭店打包一份肉菜回来,比如,一份过油肉、炒肉片之类。这样一份过油肉或炒肉片会被祖母重新加工一下,俏一些蔬菜进去,就是全家人改善生活的大菜。

买一份过油肉和炒肉片是不用去上海饭店的,可有一回不记得怎么就去了那里,排队开票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小学同学,不一个班,可彼此都认识。她问我买什么菜,我说了。“你呢?”我问她。她看了我一眼,特别响亮地报出了一个菜名:“芙蓉鸡片!”那声音,绕梁三匝,非常骄傲。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动听的、不染凡尘的菜名。直到今天,偶尔的,这菜名还是能唤起我心里一点异样的感受,就像比利牛斯山脉这一类南美的地名带给我的奇妙感觉一样,那是少年时热恋《牛虻》的后遗症。

“文革”后,读了大学。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校园,生机勃勃。那短暂的一段岁月,是我此生真心热爱过的唯一一段时光。当然,伙食是极差的。起初,就像在军营里吃饭一样,一个班,分几个组,每组一只大桶两个脸盆,开饭时,值日生们拎着大桶端着脸盆去食堂打回饭菜,然后分给就地围成一圈的大家。菜是如同水煮一般,而主食则是窝头扛鼎。偶尔吃一次包子、大米之类,如同过节。后来自然改成发售饭票,各自去食堂打饭,但菜仍然如同水煮,主食也依然如故。那时,对伙食的不满,对食堂的怨气,似乎是所有大学共同的问题,也是所有冲突的焦点;但,校园仍然是生机勃勃热血澎湃的校园,用今天的话说,充满正能量。

女排的崛起,是那个时代的惊喜。世界杯期间,忘了是哪一届,中美打半决赛,看海曼和郎平的对决,看得热血沸腾。我们赢了,不知道怎么表达那份激动,就对好友说:“走,我请你吃小笼包!”

于是,郑重地,去了上海饭店。

那时,七七、七八级大学生,凡入学前工龄满七年的,可以带工资上学,我十六岁就在我们城市东山脚下的砖窑做工,入学那年工龄刚好够线,于是,每个月,我仍然有四十二元钱的工资收入,一个人吃用,没有家累,算是班里学生中的“土豪”,平时偶尔请同学打个牙祭,买点零食之类是有的,像去上海饭店这样的大手笔,似乎,也仅此一次。

不记得那天是周几,好像是个周日,上海饭店人头攒动,嘈杂一片。开了票,却找不到座位,站在楼上角落里,觉得很茫然。终于等到了座位,坐下来,看着没来得及清理的桌面一片狼藉,兴致已经磨灭了一大半。等到传说中的小笼包千呼万唤上场,咬一口,很愕然,这不是我记忆中的味道啊,简直可以用“难吃”来形容。我们俩,沉默地吃着,吃到后来,忽然笑了。

那时年轻,还不能做到乘兴而来,兴尽而归,但似乎也不是为了几笼包子而来,所以,尽管扫兴,心里却仍然是快乐的。

记忆中,那是我最后一次去上海饭店吃饭。

它是什么时候从我的城市消失的,我记不清了。城市在变,生活在变,有那么多新的餐馆、新的饭店,如夏日雨后的蘑菇一般,蹿出地面。人们追逐着那些新东西,老地方渐渐凋敝。忘了什么时候,很多年前了,有一天,偶尔路过钟楼街,忽然发现,上海饭店不见了。去了哪里,不知道,也没有再打听。那时不觉得什么,是现在,有时在哪里吃小笼包,会想起它。原来它能带给我如此久远和绵长的想念。

鸿福居

如今,在太原,我的城市,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个地方——鸿福居馄饨馆了。

几十年前,这家小馆,身处在我们城市最为热闹繁华的一条街上,那街,叫开化市街。再早,开化市叫开化寺,是座寺院,始建于什么年代已不可考,只知道,北宋哲宗绍圣年间、元代大德年间和明正统年间都曾重修,可见其古老。据说它的鼎盛时期是在明清之际,那时,僧众沙弥无数,香客无数,寺庙旁边商贩店铺亦无数,渐渐生成集市和街巷。辛亥之后,开化寺式微乃至废弃,庙宇被开辟成“共和市场”,20世纪20年代,更名为“开化市场”,于是,就有了周边这些街巷:开化市东街、西街、南街,等等。

鸿福居应该是坐落在开化市西街上,那是条极为狭窄拥挤的小街。第一次走进这条街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叶,那时,鸿福居馄饨馆的招牌,一块黑底金字的牌匾早已在破“四旧”时被砸毁了,改了个什么名字,忘记了。但人们仍然习惯叫它“鸿福居”,卖的仍然是馄饨、烧卖一类面食,也有几样看家炒菜。走进去,热气腾腾的一股油香,那是滋啦啦煎锅贴的馋人香气。

我从没吃过这家馆子的馄饨、锅贴,更没吃过它的看家菜。去那里,原本不是为了吃饭。那时,我在我的城市东山脚下一个叫涧河滩的砖窑上做工,码砖坯,正式名称叫作“壮工”,我的一个工友,她的家就住在鸿福居饭店的院子里。穿过饭店不大的店堂,走进同样不大却油腻的天井,绕过煎锅贴的硕大铁炉,平地再下一截楼梯,那一条杂乱小走廊尽头的地下室里,就是我朋友的家。十几平方米的一间小屋,住了他们一家四口。那头顶,恰好就是店堂的地板,白天,特别是星期天,无数双脚板汹涌地踩在这家人的头顶上,没有一刻安宁。房间没有窗子,永远开着电灯,那灯泡瓦数不大,昏黄的光明,总有一种暧昧和隐秘的气息,还有一种日暮黄昏时最容易滋生和蔓延的莫名忧伤。

那时,我朋友的梦想,她人生的追求,就是让一家人住进一间有窗户的房间,地面上的房间。一抬眼,可以看见天空,看见星月,看见市井街景和风摇树动,看见如金子般灿烂汹涌的阳光。

我朋友的名字,容我隐去,就叫她雯吧。雯是个美人。起初,雯刚到我们厂的时候,不在东山砖窑,而是在西山上采石头。那时,西山上云集了一群不得志的年轻人,雯的美艳妖娆使许多人神魂颠倒。得知美人住在鸿福居地下室里,大家扼腕叹息,给她起了个现成的外号:馄饨西施。不用说,追她的人,很多很多,众星捧月一般,可雯哪里是那么好追求的?她如同在云端上俯瞰着那些红尘中的人。这让人反感。何况,她的嘴,十分尖酸刻薄,常常不给人留情面,冲撞了人也无知无觉,渐渐地,人就让她得罪光了。于是,“馄饨西施”没人叫了,直呼她“馄饨馆”,已然是个蔑称了;还不算,再后来,江河日下,“馄饨馆”变成了“酸馄饨”,最后,则伶仃地简化成了“老酸”。

我认识雯的时候,她已经是“老酸”了。我错过了她人生中最好的时光。涧河滩上的女人是容易衰老的,几年的野外劳作,酷暑严寒,风吹日晒,她皮肤粗糙了,头发失去了灵动的光泽,身板也宽阔了不少。可她仍然是好看的。她的好看,似乎不在五官,也不在身材,而是在顾盼之间那一种隐秘流淌的风情和柔情,那一种坚信自己永远是美人的百折不挠的妩媚。那时,我还是个青涩的女孩,热爱那些美好的女人,景仰她们,觉得她们每一个都是惊心动魄的故事和秘史;而她,又正陷落在繁华落尽的那一点萧索之中。于是,水到渠成地,我们成了朋友。

夏天,我们在窑场坯行里吃饭,远离人群。烈日炎炎,河滩上无遮无拦,我们在砖坯上苫两张苇帘,下面铺上草垫,做成一个简易的闷热的窝棚。饭是各自从家里带来的便当,当然那时不这么叫,就叫饭盒。铝制的那种,也有不锈钢的。雯的饭盒里,隔三岔五,会带来一些打卤面的卤——西红柿鸡蛋卤、黄花木耳肉片卤之类,满满一饭盒,香气袭人——那是鸿福居的手艺。记不得是饭店当天没有卖完的还是员工们自己做来吃的,总之,是好心的大师傅们盛到雯的饭盒里的,知道她天天带饭,也知道她干着下力气的重活儿。在那样的年代,这些打卤,这些西红柿这些黄花肉片,算得上是珍馐美馔了。雯总是慷慨地分一半给我,我们用它蘸馒头,就窝头,偶尔也用来拌米饭。那时白面大米都是按比例供应的,特别是大米,只在年节期间供应个一斤半斤,所以如同珍珠般珍贵。而那些卤汁浇头和大米的搭配,则是我记忆中无与伦比的美味。

我没吃过鸿福居著名的馄饨、烧卖,可我却永远记住了它善良的味道。

和鸿福居的渊源,还不止这些。

酷暑来临后,我们窑上实行包干制,凌晨五点开机,干够定量收工,为的是避开午后的酷热。厂里没有宿舍,而工人大多又住在城里。从我家到河滩窑厂,骑自行车要走一个多小时,这就意味着我每天需要深夜三点多钟出发才能赶上开工的时间。适逢乱世,马路上连路灯都没剩下几盏,有各种各样打劫一类的传闻在坊间流传。怎么办?雯说,住我家吧,咱俩一起走,就个伴。我说,你家怎么住得下?雯回答,你来就是,有办法。

果然,她是有办法的,和下夜的师傅打了招呼,于是,饭店后厨里的大面案,就做了我们的临时床铺。那面案,平坦、厚实,远比一张普通的单人床要宽阔。雯先在上面铺上报纸,抱来自家的被褥,收拾得妥妥当当,然后,我们并排躺下。我说,你真有办法。她苦笑着回答,什么办法?逼的。

她说,家里来了亲戚,都只能借宿后厨这张大面案。

凌晨要早起,本来,应该早早入睡,却睡不着。这样的夜晚,最适合联床夜话。雯给我讲她的身世,她的家史,还有她的恋爱史。她的出生,可谓风波不断,那是20世纪50年代初叶,正是“肃反”的年代,她一出生父亲就因为历史问题被捕入狱,没有工作的母亲只好把她送给了老家的舅舅。后来,她八岁那年,父亲出狱,母亲又强行把她抢了回来,而抚养了她八年的舅母因此发了疯……她徐徐地说,我静静地听,心里一点也不惊奇,我早就知道她是有故事的啊。她那时正在热恋之中,她的男友,潇洒,英俊,用今天的话说,她算是一个狂热的“外貌控”。她形容她的男友,“好看得让人心疼”。可是,这个“好看”的男子,身世却很复杂,父亲亦是一个够得上“历反”标准的旧军官,母亲则是越南人,据说还是皇族的后裔。这样的出身,雯的父母激烈反对,他们本来就已经是惊弓之鸟了啊。特别是她母亲,母亲说,你要真跟了他,我也不活了,你就红事白事一块儿办吧。

她母亲性子很烈,说得到,做得到。

雯很痛苦。

这样漆黑的夜晚,总是被泪水浸湿。总是。

后来,我离开了砖窑,离开了涧河滩。再后来,雯也离开了。不久,就听说她结了婚,嫁了人,新郎当然不是那个“好看”的男子。她的婚礼,没有邀请我,只是,听人说得很刻薄,说雯找那样一个老公,怎么好意思相跟着一块儿上街?

但是这个男人实现了雯的梦想——他们全家终于搬离了那间不见天日、不分昼夜的地下室,搬离了嘈杂、拥挤、油烟弥漫,带给她许多伤心记忆、屈辱当然也有温暖的馄饨馆。从此她再也没有跟我联系过。时光飞逝,转眼就到了80年代。开化市街又一次更名为开化寺街。有几次,偶尔路过鸿福居,抬头看见了黑底金字的大匾额,才知道原来它是鸿鹄之志的“鸿”,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它是历史洪流的“洪”。我站在门边,朝里张望,人声嘈杂,卖的依然还是馄饨、烧卖。热气腾腾的锅贴,依然飘散着活泼自负的香气。可我不想进去,不想吃任何一种食物。我怕它们会毁掉我记忆中属于这地方、只属于这地方的独门香味。因为,味道这东西,既坚韧又脆弱,毁掉它只在须臾之间。

又几年,有一天,偶然碰到当年砖窑上的一个小姐妹,聊起往事,聊起从前的伙伴,她突然说,哎,你听说了吧?“老酸”死了。我愕然。许久才想起问,怎么死的?她回答说,不知道,好像是心脏病,突然间就不行了。

我很难过。可似乎又觉得,她的死,又不完全是在意料之外……

鸿福居是什么年代、什么时间消失的,我已经说不上来了。它消失得无影无踪,如今,在我的城市,没有几个人还记得这个小馆,年青一代如我的女儿压根儿就不知道它的存在。但,我记得,记得它美味的卤汁,它后厨宽阔的面案,它漆黑的地下室,还有,我天堂的朋友。

林香斋

一百年前,有个姓叶的河南人,在我们城市繁华的开化市街上,开了一间小吃店,卖馄饨、酱肉,还有一种叫“擦酥烧饼”的面食。他给小吃店起了一个名字,叫林香斋。闹市中烟熏火燎的饭铺,得名如此清雅,想来,这位河南先生是有些浪漫的。

等我记事的时候,林香斋已经是我们城市著名的三大饭店之一了,卖的自然是豫菜。我是河南人,从小吃祖母做的饭,所以,后来吃林香斋的菜肴就有一种睹物思人的伤怀和亲切。像它的黄焖鸡、黄焖鱼之类,都是祖母的拿手菜。还有一道假鱼肚,或清炖或红烧,或是放在什锦火锅之中,更是我家除夕年夜饭不可或缺的看家菜。名为“假鱼肚”,自然就不是真鱼肚,它的材质,就是再平常不过的风干的猪肉皮,可它的炮制过程却十分繁复。怎样刷洗,怎样泡发,怎样蒸煮煎炸,颇为费时费力,是一道功夫菜。小时候,家里厨房黝黑的墙壁上,总是挂着落满灰尘的肉皮,那是祖母精心的收藏。一年的肉皮,一点点、一条条、一块块积攒下来,就为了年夜饭餐桌上的那个压轴菜。从前困窘的日子,人们就是这样过得珍惜和尽心尽意。

“文革”期间,林香斋改了名字,叫作“实习饭店”,后来自然又改了回来。十数年间,地址也搬迁了几次。但万变不离其宗,卖的还是正宗的豫菜。20世纪80年代初,我和李锐旅行结婚回来,置酒宴请闺蜜和好友,地址就选在了这里。那时,最疼爱我的祖母已经过世几年了,她临终也未能回到她一直想念的家乡。那天,酒桌上都有什么菜,早已忘记了,但那道假鱼肚是我特意点的,其实没什么人爱吃,可有了它,我觉得祖母似乎就和我在一起——她用这种方式送我出嫁。

物换星移,时代和生活的巨变,使许多国营老饭店由盛到衰,这悲剧性命运,林香斋也没能挣脱。在许许多多新的酒店、饭店、餐厅的崛起中,在生猛海鲜独领风骚以及川渝重口味的强势冲击下,卖河南菜的林香斋门可罗雀地撑了几年,终于,有一天,电视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条广告,一个幼稚的童声嘹亮而欢快地宣布说:“林香斋变成了可丽斯,小朋友假日来吃炸鸡……”大意如此,原话记不真切了。

那时,麦当劳、肯德基还没有登陆我们这个内陆小城,快餐口味的炸鸡尚能诱惑一下本土的孩子们。也因此,它似乎曾经热闹了一段日子,但洋快餐并没有给可丽斯太多的时间。渐渐地,电视广告中那嘹亮的欢快就变成了强弩之末的欢快,末日的欢快。当洋快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之后,可丽斯销声匿迹了。可丽斯没有了。我的林香斋,失去了最后的痕迹。

曾经带女儿去过几次可丽斯。记得最后一次去时,它已经十分寥落萧条了。星期天,偌大的店堂里,几乎没什么客人。我和女儿坐了靠走道的位置,女儿点了她爱吃的东西,我坐在她对面,看她吃,一边听她说东说西。这是幸福的时刻,是我和女儿最喜欢的相处方式。这时,一个男子朝我走来,我没在意。他走过我身边,突然凶猛地一把拽走了我身后的拎包。几乎是本能的,我劈手就夺,我俩僵持片刻,他瞪着我,可毕竟是在光天化日的店堂里,他愤愤地放弃了。我抱着包坐下来,一回头,看见女儿一脸惊愕地望着我,刹那间,我感到了害怕。

从小到大,女儿几次受伤,都是和我独处的时候:在马路牙子上磕伤嘴唇,磕得满嘴鲜血;在沙土堆上玩,却奇怪地被蜜蜂蜇了手指。诸如此类。她第一次知道“小偷”这回事,也是和我逛商场,在人群中挤着买东西,钱包被窃。她小小一个人,莫名地兴奋,甩开我,“噔噔噔”跑到了过道上,冲着人流扯着嗓子大喊:“你们谁偷了我妈妈的钱包?”好像这样一喊,就会有谁踊跃地回答说:“是我是我!”结果当然是令她深深失望……而这一次,则是有一点凶险了——万一对方是一个亡命之徒呢?

那是最后一次,我们去可丽斯吃东西。它以这种方式和我们告别。没有可丽斯不遗憾,遗憾的是,我的城市,没有了百年老店林香斋,没有了我存放某种念想的角落。

2017年3月22日于京郊如意小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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