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北神情凝重,一步步靠近那辆的士。
路灯白炽的光拖长了所有的影子,周围静得悄无声息,连她走路的脚步声也被厚重的地面吞了下去。
隔着车前的玻璃,她看到驾驶座上的人,那人脸抵着方向盘,双臂垂下,一动不动。车内的显示屏还亮着,泛着荧荧的白光。
车窗是打开的,方北走到车窗边,用枪缓缓地托起那人的下巴,是载她的那位司机无疑,但现在已经死了。接着又想到那个酒架,迅速走到后备箱,将后备箱打开,里面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杂物,只有一侧落了些灰尘和泥点。
当时凶手同她在一辆车上,一路上都躲在后备箱里。
想起来,她坐车的时候,司机明明知道她要去的地方死了人,他还没有拒绝,要带她去。一般的司机估计是怎么也不愿意去那种地方,又联想到一开始他说的:“那个地方死了好几十个人,你确定要去?”能听得出来,如果她确定要去,那么司机一定会带她去,如果她不去,司机要怎么样也不得而知。
但司机现在已经遇害了,说明司机不是帮凶,而是受到凶手的指使,应该是被威胁了,所以才会载她。而凶手一定是在她坐上车之前便躲进了后备箱,因为当她坐上车后,车子就立即发动了,没有时间让他偷偷溜进后备箱。但问题是——凶手怎么知道她一定会上这辆车?
“那个地方死了好几十个人”,司机的话又在她脑中响了下,她当时一出唐人街这辆车就过来了,而她一报上地址司机就说了这半句话,从而引起了她的注意,才上网看到那些铺天盖地的新闻。“你确定要去”,这句其实间接给了她不能再明显的暗示——可以去,是平时语音中最常见的话,但在当时听起来根本听不出任何破绽。
这句话应该是凶手设计的,让司机说出来。看来凶手是把她的行踪摸的一清二楚,知道她没有上网,接着让她知道这件事已经被传开。
看来凶手一定知道她的身份,也知道她看到新闻后一定会着急去案发现场,但一辆车需要一段时间,而刚好一辆的士停在她面前,且司机的话告诉了她他能去,所以对方能肯定她绝不会拒绝这辆车。
头一次,方北觉得脊背有些发凉,别人太了解她了。她才刚来纽约一天就把她的思维给摸得透彻。她觉得凶手一定认识她,而且他们可能在以前打过交道,而这次,她有种这场的案子是凶手专门为她准备的一场屠杀的错觉。或许那个酒架就是对方故意告诉她他的存在,而那通电话和面前这辆的士的出现也是如此,可能根本没有什么忘记处理的线索,像这么谨慎的人怎么可能会把重要的线索遗忘。
那么她搜到的枪呢?会是什么?
两位警察在四周转了几圈,没有发现另外的人。方北定了定神,将后备箱关上,没有再看司机的尸体,语气轻描淡写的,说了句:“叫警厅的人把车和尸体拖走。”然后回到警车里,而在其他人看不见的衣袖里,她的左手几乎颤的有些握不牢手里的枪。
那把枪一定有用,而死去的那个印度人,让她想起那个曾一度成为她的噩梦的人。
黑黝的皮肤,手里总拿着一串佛珠,而嘴角上扬的弧度像一把冰冷的刀,一把带血的刀。
她觉得他一直在她周围,无论她做什么事,他都知道。
一路上,方北感觉到她的手一直在抖,冰凉凉的,变得有些僵硬,她尝试动手指,一根,两根。
忽然,眼前那五根手指的指缝间淌下了几滴血,接着,淌下更多,流在满是灰尘的地上,变成一滩血水,血水的表面倒影的,是六根手指,一只戴着手套的手的手腕上戴着檀木制的佛珠,手里慢悠悠的把玩着一根食指。
“方教!方教!”
前面的人喊她的声音将她的神经拉回,她猛地抬头,眼睛死死盯着正在摆动的扫雨器。
下雪了。
“到了。”
方北麻木的点了点头,然后下车。
走了一段时间,到了孟逸凡家门口时,闻着清新的金钱橘的气味,思绪才慢慢平定下来,缓缓地吐出一口浊气,接着将头顶和衣服上的雪花拍落,用钥匙开了门。
屋里的灯还亮着,光线不刺眼,里面还开了地暖,热气迎人,冲散了在外的冷。
孟逸凡穿着家居睡服,眼镜被他摘了下来,坐在沙发上,对着面前的电脑手在键盘上敲打。听到开门的声音才抬头,看到她回来了对她说:“微波炉里热着粥,要不要吃点?”
他有些近视,但不高,只是此时方北理他有些远,这样看她难免看得有些模糊,桃花眼里带着笑,有些似幻非幻的朦胧。
想到她可能不知道碗筷在厨房的什么位置,干脆起身,进了厨房。
方北脱了鞋,跟着他的背影也进了厨房。
灯打在他们头顶,方北倚靠在门口,看着他从微波炉里拿出一碗粥,接着从消毒柜里拿出一个小瓷勺,放进粥里递给她。
碗上的温度贴着两只手的手心,莫名的,给她一种安全感,很温暖,手也变得不再抖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