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单独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要求存货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均按计划成本计量。单位计划成本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相对固定不变,以收、发、存的数量乘以相应的单位计划成本就可计算出收、发、存的存货成本,核算比较简单、迅速。
计划成本法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
一、计划成本法下原材料核算的账户设置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时,应设置“材料采购”、“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等账户。
“材料采购”账户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外购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和采购费用)以及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以及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月末借方余额表示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该账户应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原材料”账户属资产类账户,在计划成本法下,该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该账户借方登记验收入库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贷方登记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各种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是“原材料”账户的调整账户。借方登记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以及发出材料应承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以及发出材料应分担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若在借方,表示库存各种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若在贷方,表示库存各种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
二、计划成本法下原材料取得的核算
(一)外购材料的核算
企业采购材料,发生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时,记入“材料采购”账户,材料验收入库时,按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材料采购”账户,实际与计划成本的差额,转入“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例4.10】甲企业向乙企业采购A材料20000千克。3月5日,银行转来托收凭证,金额为97600元,内附专用发票一张,开列A材料20000千克,每千克4元,货款计80000元增值税税额13600元运杂费发票一张,金额4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材料采购――A材料8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
贷:银行存款97600
3月12日,仓库转来的收料单显示20000千克A材料已验收入库,其计划单价为4.4元/千克,予以转账。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A材料88000
贷:材料采购――A材料88000
同时,结转采购A材料成本差异。账务处理如下:
借:材料采购――A材料4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4000
(二)自制材料的核算
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生产成本”账户。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若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贷记“生产成本”账户;若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4.11】甲企业本月第一生产车间加工完成A材料10000千克,已全部验收入库,实际成本40000元,计划单价为4.4元/千克。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A材料44000
贷:生产成本44000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4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4000
三、计划成本法下原材料发出的核算
在计划成本计价方式下,企业发出材料时一律按计划成本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根据不同的用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期末再将发出材料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调整的关键是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
一般企业材料成本差异额都是根据材料成本差异率来计算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材料成本差异额与材料计划成本的比率。它是衡量收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和将发出材料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的依据。通常材料成本差异率有两种:
(一)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额与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的比率,据以反映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情况,其计算公式如下: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100%
(二)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指本月累计材料成本差异额与本月累计材料计划成本的比率,据以反映累计材料成本差异情况,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
成本差异率=×100%
上述两种不同的差异率各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
【例4.12】甲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0年3月份“原材料――A材料”账户的期初余额为25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期初贷方余额为50元,原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5元;3月5日购入A材料的数量为1500千克,实际购货成本为7200元;3月19日购入A材料的数量为2000千克,实际购货成本为10500元;本月发出A材料1600千克用于生产产品。根据以上资料,账务处理如下:
(1)按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的差异额: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100%-2%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600×5×(-2%)-160(元)
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8000+(-160)7840(元)
借:生产成本8000
贷:原材料――A材料8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160
贷:生产成本160
(2)按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的差异额: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100%0.75%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600×5×0.75%60(元)
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8000+608060(元)
借:生产成本8000
贷:原材料――A材料8000
借:生产成本60
贷:材料成本差异60
通过上例可以说明:不同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对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在选择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否则会影响成本核算资料的真实性。
在计划成本法下,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核算,通过“周转材料――包装物”、“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核算方法与原材料的核算方法类似。领用、出售以及出租、出借新包装物时,应分摊其成本差异。领用、出售以及摊销低值易耗品时,也应同时分摊其成本差异。